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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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学生
转专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打通培养后分流选择专业及跨学科专业门类转专业管理办法》(华师行教字〔2004〕191号)和《华中师范大学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实施方案》(华师行字〔2012〕130号)),学校决定启动本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此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学生范围
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2011级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和2012级学生。
2.专业选择范围
(1)2011级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只能在非师范类专业中选择报考专业。2011级报考学生经考核批准转专业后,学籍编入2012级。
(2)2012级非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免费师范专业学习,所选专业原则上为所在学院的免费师范专业,并需与学生本人生源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协商、获得同意并签署就业协议,方可转换专业;学校退还其已交纳的学费和住宿费,补发相应的生活补贴。(目前已获知,海南、天津、山东确定不接受增加免费师
范生)
(3)2012级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其他师范专业学习,也需与学生本人生源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协商、获得同意并更改就业协议,方可转换专业。
(4)2012级师范类专业学生退出,申请转入非师范专业学习,也需与学生本人生源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协商、获得同意并撤销就业协议,方可转换专业;并按相应的标准向学校补交学费和住宿费,退还生活补贴。
(5)自主招生小语种保送生的学生仅限于日语、俄语、法语、韩国语几个专业之间互转。
3.免费师范生转入、退出规定
免费师范生退出、进入及转专业等有关情况,可参见相关文件精神(华师行字〔2012〕230号)。
师范专业学生若在校学习年限超过四年,则超过年限期间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二、报名工作
1.网上申请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登陆:/zyybm/index.asp报名,并到学院交报名费50元确认报名。学生填报申请表时可以填报两个拟转入的专业考试科目,具体专业可参见《跨学科专业门类各专业拟接
收转专业学生考核科目表》(见附件)。
2.报名时间
学生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22日。
3.资格初审
各学院汇总报名学生名单(可以从网上导出),对申请跨学科专业门类转专业的学生严格进行资格审核(尤其要和招生、就业等部门协商,严格审核免费师范专业学生资格)。请各学院于2011年11月23日上午将上述材料及报名费一起送交教务处202办公室。
4.资格复审
教务处汇总各院系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协同学校招办和学生就业处,根据学生生源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的意见对学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将于2011年12月6日将通过审核结果公布在教务处网站。
5.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学生于2011年12月6日到本院系领取准考证,参加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考核。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学生信息卡或学生证方可进入考场。
三、考试及录取工作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见《跨学科专业门类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科目表》(见附件)。
2.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定于2011年12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大学英语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若考试科目含面试,则总成绩中面试成绩占50%。
4.录取工作
划定单科成绩合格线。在单科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参照学生生源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的意见,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学校于2010年12月14日左右公布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录取学生最终获得生源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的同意,签署或解除协议,方可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5.学费交纳或退还
录取学生的学费等费用,按学校财务相关文件办理。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欲转专业的学生请及时报名申请,作好考试准备。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跨学科专业门类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科目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