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学前教育三年发展行动计划
安徽省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安徽省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安徽省将以提升学前教育质量为导向,以推进学前教育公平为重点,到2025年实现各地六年级新生接受三年学前教育比率达到90%以上。
二、重点工作
1. 注重基层服务能力。
加强幼师队伍建设,提高所有学前教育机构教师资格比例。
2. 促进多种形态发展。
支持社区、企业等多种主体参与办学,丰富课程内容。
3.推进覆盖整体过程。
加强城乡及贫困地区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缩小不同群体接受率差异。
4.强化教学质量督导。
建立定期评估机制,指导改进教学方法。
5.增加投入保障。
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投入。
三、保障措施
1.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2.建立长效机制。
3.增强社会监督。
4.强化政策解释工作。
五、组织保障
分年度准确开展,并设定目标任务责任人。
结合当前安徽省各地实际,立足提质增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以上是一个关于安徽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概要模板,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范文_制定行动计划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范文_制定行动计划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第一步,对于儿童的成长和发展至关重要。
近年来,我国学前教育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关注,为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国家提出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下面,笔者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一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范文。
一、总体目标通过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率和质量,实现儿童全面发展和幸福健康成长。
1. 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确保90%以上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2. 提升学前教育师资水平,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专业化的教育师资队伍。
3. 特别关注农村、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儿童,确保其享有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
4. 推广优秀的学前教育经验和模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5. 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系和制度,保障学前教育的良性发展。
三、具体举措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学前教育的社会认知度和重要性。
组织开展“周末开放日”、“学前教育公益宣传月”等活动,营造社会对学前教育的关注和重视。
2. 加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力度,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供给。
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学前教育资源投资建设。
3. 加大对学前教育师资的培训和支持力度。
政府出台师资培训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建立师德师能考核制度。
4. 加强对农村、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提高其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和质量。
政府加大对这些地区的资助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关注这些地区的学前教育。
5. 推广优秀的学前教育经验和模式,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水平。
政府组织专家对全国优秀的学前教育园进行案例研究和推广,帮助其他幼儿园改进教育方法和管理模式。
6. 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系和制度,保障学前教育的良性发展。
政府出台相关规定和制度,明确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责任和义务,建立公开透明的管理机制。
四、实现路径政府部门要加大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促进学前教育的普及和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
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和师资培训工作,推动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与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与实施方案
背景
学前教育对儿童的全面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学前教育的质
量和普及程度,我们制定了以下的三年行动计划与实施方案。
目标
1. 提高学前教育覆盖率,使更多的儿童能够接受优质的学前教育。
2. 提升学前教育的质量,促进儿童的综合素质发展。
3. 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者的专业水平。
行动计划
第一年
1. 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供给,增加学前教育机构的数量和规模。
2. 改善学前教育设施,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
3. 制定并落实学前教育统一课程标准,确保教育质量。
4. 加强对学前教育教师的培训和评价,提高他们的教学能力。
第二年
1. 推动学前教育与社区资源的结合,提供更多的学前教育服务。
2. 组织学前教育家长培训活动,帮助家长正确引导儿童的成长。
3. 定期开展学前教育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第三年
1. 深化学前教育改革,优化管理机制。
2. 加大对农村地区学前教育的支持力度,缩小城乡差距。
3. 建立学前教育信息系统,提供便捷的学前教育资源查询与使用。
实施方案
1. 成立学前教育专班,负责协调和推进三年行动计划。
2. 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学前教育政策研究,提供决策建议。
3. 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质量。
希望通过这份三年行动计划与实施方案,我们能够促进学前教
育的发展,提高儿童的教育水平。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学前教育重点工作目标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学前教育重点工作目标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3.27•【字号】皖教基[2012]10号•【施行日期】2012.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学前教育重点工作目标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教基〔2012〕10号)各市、县(区)教育局:为加强学前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的管理,推进学前教育各项政策的落实和规划的实施,现将《安徽省学前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请各地实事求是地填写好所附表格,按照规定的报送时间准时上报,其中,附表1通过网络平台于每月5号前报送省教育厅项目办(网址:/yey),附表2、附表3通过电子信箱按照要求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汪祥贵史常斌电子信箱:**********************.cn)。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安徽省学前教育重点工作目标实施管理办法为推进学前教育各项政策的落实和规划的实施,保证我省学前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的实现,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安徽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内容目标内容和目标是:国家、省确定的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规划目标实现、配套政策的实施,以及规范办园、科学保教要求的落实。
具体包括以下三类:(一)基本建设工程类项目实施按照国家和省以及不同部门提出的规划要求,组织实施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类项目。
鉴于各类规划由不同部门制定部署,时间要求和覆盖的区域不尽相同,为全面推进我省城乡学前教育资源的扩大,我省将各单项规划纳入到全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五年规划中,统筹实施,集中管理,分类考核。
1.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五年规划。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体部署,实施年度为2011年到2015年,全省城乡新建幼儿园2858所,改建幼儿园1391所,增设附属幼儿园3342所。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学前教育是儿童成长过程中至关重要的阶段,其质量直接影响
着孩子们的未来发展。
为了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制定一份三年行
动计划是非常必要的。
本计划旨在全面提升学前教育的水平,为孩
子们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
首先,我们将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提高教师的专业素
养和教学水平,是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的关键。
我们将加大对学前教
育师资的培训力度,提供更多的专业发展机会,鼓励教师们不断提
升自身素质和教学能力。
其次,我们将优化学前教育课程设置。
学前教育课程应当符合
儿童的成长特点和发展需求,因此,我们将对学前教育课程进行全
面评估和调整,确保课程内容科学合理,符合儿童的认知发展规律,有利于培养他们的综合素质。
另外,我们将加强学前教育教育资源建设。
学前教育教育资源
的质量和数量直接关系到教育教学的效果。
我们将加大对学前教育
教育资源的投入,建设更多的优质学前教育机构和教育设施,确保
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
最后,我们将加强学前教育质量监管和评估。
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学前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能够持续提升,为孩子们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
总之,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将为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们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学前教育一定会迎来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
学前教育三年工作的计划

学前教育三年工作的计划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
为了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特制定本学前教育三年工作的计划。
一、现状分析目前,我们的学前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在教育资源方面,幼儿园的数量和规模还不能完全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尤其是在一些农村地区和城市新区,学前教育资源相对短缺。
部分幼儿园的设施设备陈旧,教学条件有待改善。
在师资队伍方面,幼儿教师的数量不足,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有待提高。
一些教师缺乏系统的专业培训,教育理念和方法相对滞后。
在教育教学方面,部分幼儿园存在“小学化”倾向,课程设置不合理,忽视了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和游戏活动的重要性。
家园合作不够紧密,家长对学前教育的认识和参与度有待提高。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经过三年的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程度和质量水平,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公平、优质的学前教育。
(二)具体目标1、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确保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____%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____%以上。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新增幼儿教师____名,提高幼儿教师的专业素质和待遇水平,培养一批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3、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杜绝“小学化”现象,建立科学的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体系。
4、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管和指导。
三、工作措施(一)加大投入,扩充资源1、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
根据人口分布和增长趋势,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确保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
2、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增加学位供给。
学前教育三年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学前教育三年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一、背景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孩子们成长的起点,对于培养孩子们的综合素质和个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学前教育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同时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如学前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分布,普惠性幼儿园的覆盖率较低,幼儿园教育质量参差不齐等。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学前教育的普及、普惠和优质发展,制定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1. 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
到2023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接受优质的学前教育。
2. 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到2023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让更多的孩子能够享受到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资源。
3. 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
到2023年,幼儿园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孩子们在幼儿园的学习和成长得到更好的保障。
4. 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到2023年,幼儿园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80%以上,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三、措施1. 推进公办学位扩增工程。
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增加公办园学位,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2. 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和政策支持,鼓励其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
3. 建设学前教育共同体。
推动优质公办幼儿园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共同发展,通过资源共享、师资培训等方式,提升幼儿园整体教育质量。
4. 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实施幼儿园教师培养计划,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5. 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
合理制定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监管,保障家长和孩子的权益。
6. 落实幼儿园科学保教。
加强对幼儿园教育内容的监管,严禁幼儿园开展小学化教育,确保幼儿园教育的科学性和适宜性。
7. 全面推进幼小科学衔接。
加强幼儿园与小学的沟通与合作,推动幼儿园和小学教育内容的衔接,减少孩子入学后的适应期。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一、引言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儿童成长的起点,对培养儿童的全面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特制定本三年行动计划。
本计划旨在明确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1. 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
到2023年,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达到85%以上。
2. 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
加强幼儿园建设,提高幼儿园硬件设施水平,确保幼儿园布局合理、数量充足。
3. 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待遇和素质,推动幼儿园内涵发展,确保学前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4. 强化家庭教育指导。
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提高家长教育素养,促进家庭与幼儿园协同育人。
三、具体措施(一)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1. 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
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确保每个社区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
到2023年,新增公办幼儿园50所,新增学位1.5万个。
2. 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
对民办幼儿园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其提供优质普惠性服务。
到2023年,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30%。
3. 实施幼儿园标准化建设。
对现有幼儿园进行升级改造,确保硬件设施达标。
到2023年,全市幼儿园标准化率达到100%。
(二)提升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素质1. 加强师资培训。
加大对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到2023年,完成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
2. 提高教师待遇。
建立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确保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
到2023年,实现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同城同酬。
3. 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吸引优秀人才投身学前教育。
到2023年,幼儿园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达到60%。
(三)提高学前教育质量1. 深化课程改革。
以儿童发展为本,构建具有本土特色的学前教育课程体系。
到2023年,全市幼儿园实现课程改革全覆盖。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3年)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3年)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对人的全面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XX―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XX〕41号),加快我县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提高学前教育的整体水平,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发展现状(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学前教育工作非常重视,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学前教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和普及程度不断提高。
截至XX年底,我县共有幼儿园xxx所,其中登记注册幼儿园103所,暂缓注册幼儿园xx所;省示范幼儿园1所,市级一类幼儿园xxx所;在园幼儿1xxx 人,入园率63%;幼儿园教职工xxxx人,其中,专任教师xxx人。
(二)存在的问题。
从全县学前教育现状来看,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相对短缺;二是县乡两级用于改善办园条件的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公办幼儿园数量极少,多数乡镇没有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三是学前教育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办园质量差;四是幼儿教师整体素质不高,数量无法满足教育教学需求。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幼儿发展为目标,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规范发展城区学前教育,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促进学前教育规模与内涵同步发展,为每个适龄儿童提供办园条件基本均衡、入园机会基本均等的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元需求,切实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二)发展原则1、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
注重保基本、全覆盖,优化配置学前教育资源。
2023年学前教育二期三年行动计划

2023年学前教育二期三年行动计划一、计划背景与目标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家庭发展需要,学前教育的需求日益增加。
为了满足广大家庭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制定本行动计划,力争在2023年前实现以下目标:1. 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率,让更多家庭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
2. 增强学前教育的品质,推动学前教育的发展与改革。
3. 提升学前教育的公平性,使每个孩子都能获得公平的学前教育机会。
4. 培养适应现代社会需求的优秀学前教师队伍,提高学前教育教师的素质和能力。
二、行动计划内容1.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1)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学前教育的支持力度,提供必要的教育资源和支持。
(2)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学前教育领域,推动学前教育产业的发展。
(3)加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学前教育资源的供给能力。
2.优化学前教育组织形式(1)推动学前教育智能化发展,提供多样化的学前教育服务。
(2)鼓励优秀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转型为非营利性机构,提高学前教育的品质和公益性。
(3)加强学前教育与幼儿家庭的互动,促进家庭教育与学前教育的有机结合。
3.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1)提高学前教师的待遇和职业发展空间,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2)加大学前教师培训力度,提高学前教师的教育理论和教育教学技能。
(3)完善学前教师职业发展体系,激发学前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4.加强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与监督(1)建立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
(2)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管理与监管,保障学前教育的质量和安全。
5.加大对特殊儿童学前教育的支持(1)加强对特殊儿童学前教育的重点支持,提供适应他们特殊需求的教育资源。
(2)加强特殊儿童学前教育教师的培训和专业发展,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计划实施与推进1.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设立专门资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
2.加强协调机制,建立学前教育发展的协调组织和工作机构。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第一部分:工作目标1.1 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本计划的主要目标是提升学前教育的整体质量。
我们将通过实施一系列的措施,包括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优化教学资源,改善教育环境等,以确保儿童在接受学前教育时能够获得最佳的学习效果。
我们将开展教师培训计划,以提高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我们将引入新的教学方法和教材,以使教学过程更加生动有趣。
我们还将改善教育环境,包括更新教学设备,改善教室的布置和设施,以确保儿童能够在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中学习。
1.2 增加学前教育普及率我们的第二个目标是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率。
我们将通过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鼓励更多的家庭让孩子接受学前教育。
我们还将采取措施,例如提供经济援助,减免学费等,以确保所有家庭都能够负担得起学前教育。
我们将建立更多的学前教育机构,以提供更多的学前教育服务,满足不断增长的需求。
1.3 保障学前教育安全我们的第三个目标是保障学前教育的安全。
我们将制定严格的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儿童的人身安全。
我们将对教师进行背景调查,确保他们没有犯罪记录。
我们还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检查教室的安全设施,食品的安全等,以确保儿童的安全。
第二部分:工作任务2.1 教师培训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开展教师培训计划。
我们将组织定期的教师培训课程,以提高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我们将引入新的教学方法和教材,以使教学过程更加生动有趣。
我们还将改善教育环境,包括更新教学设备,改善教室的布置和设施,以确保儿童能够在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中学习。
2.2 宣传推广我们将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我们将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家长介绍学前教育的好处,鼓励他们让孩子接受学前教育。
我们还将采取措施,例如提供经济援助,减免学费等,以确保所有家庭都能够负担得起学前教育。
我们将建立更多的学前教育机构,以提供更多的学前教育服务,满足不断增长的需求。
安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的说明

安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安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4.06.06•【分类】其他正文关于《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的说明——2013年9月23日在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果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现就《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说明如下: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学前教育是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涉及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
通过立法,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是坚持以人为本在教育领域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十条”)2010年颁布以来,我省各级政府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以多种形式建园办园,着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办园水平不断提高。
截至2012年底,全省共有幼儿园5192所,其中,公办园1599所,占31%;幼儿园工作人员70140人,其中,园长和教师49167人;全省学前三年适龄幼儿219.9万人,在园幼儿157.9万人,毛入园率71.8 %。
但是,学前教育的发展也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全省学前教育普惠发展的体制机制尚未健全,城乡之间发展不均衡,优质资源供给总量相对缺乏;二是经费投入机制没有形成,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标准尚未制定,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补贴办法尚未出台;三是管理职责不清,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参差不齐;四是师资队伍数量不足、素质偏低,难以适应幼儿园科学保教需要;五是无证办园比较严重,安全隐患突出,治理难度大;六是办园小学化倾向和乱收费等问题依然存在。
为了进一步促进、保障和规范学前教育工作,有针对性的解决困扰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难题,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期待,制定条例是十分必要的。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最新)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X政办字〔X〕71号),进一步巩固第一期、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成果,促进全区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教育部等4部委《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X〕3号)及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目标到X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促进全区学前教育更加优质均衡发展。
——提升学前教育普惠性。
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继续保持10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80%以上。
——改善幼儿园办学条件。
规划新建幼儿园18所、改扩建幼儿园8所,逐步增加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量,持续改善幼儿园办学条件。
——明确管理责任和机制。
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逐步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基本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确保运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提高幼儿教师整体素质。
逐步建立幼儿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加大幼儿教师招考引进力度,实现幼儿教师持证上岗、学历达标。
同时,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幼儿教师培训培养,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形成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打造一支优质学前教师队伍。
二、重点任务(一)增加学前资源供给。
充分考虑二胎政策、老城区改造和人口流动等因素,科学规划建设幼儿园,重点加强脱贫攻坚、城乡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幼儿园建设,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交钥匙”工程,引导建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公办幼儿园在全区幼儿园总量中的占比。
农村地区要优化资源配置,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发挥街道政府作用,原则上每个街道至少有1所公办标准化中心幼儿园,构建以公办园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学前教育是孩子成长过程中至关重要的阶段,对于孩子的身心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因此,制定一份全面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对于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们将重点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学前教育师资是学前教育的核心力量,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直接关系到孩子的成长和发展。
因此,我们将加大对学前教育师资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确保每一位学前教育师都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其次,我们将加强学前教育课程建设。
学前教育课程是孩子学习和成长的重要载体,对于培养孩子的兴趣和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我们将结合国家教育政策和学前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学前教育课程体系,注重培养孩子的综合能力和创新精神,使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学前教育阶段得到全面发展。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学前教育教育环境建设。
学前教育教育环境对于孩子的成长具有重要的影响,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能够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和创造力。
因此,我们将加大对学前教育教育环境的改善力度,提高学前教育教育场所的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水平,打造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学前教育教育环境。
最后,我们将加强学前教育质量监督和评估。
学前教育质量监督和评估是保障学前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只有通过科学的监督和评估,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加以解决,提高学前教育的整体质量。
因此,我们将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质量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学前教育质量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学前教育的质量稳步提升。
总之,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制定,对于提高学前教育的整体质量,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们将以科学的理念和务实的举措,全力推进学前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努力打造一个更加适合孩子成长的学前教育环境,为孩子的未来奠定坚实的基础。
幼儿园安徽三年行动计划方案

幼儿园安徽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幼儿园安徽三年行动计划方案背景介绍幼儿园作为儿童教育的首站,是儿童教育最基础的组成部分。
安徽省是全国第二大省份,育龄孩子的数量也相当可观。
为了更好地推进安徽省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目的和意义本计划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安徽省幼儿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提高幼儿园的教育水平、促进幼儿发展,为儿童未来的成长创造更好的教育条件。
计划内容一、提高管理水平1. 建立幼儿园管理规范制度,根据《学前教育法》等国家教育法规,制定具有本省特色的幼儿教育管理制度。
2.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培养动态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幼儿教育的质量。
3. 定期开展教育教学、管理层次等专业培训,加快人才储备,推动幼儿园管理水平提高。
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1. 通过提高师资力量,优化教育教学内容,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专业水平,降低幼儿难以适应学习转移的现象。
2. 加强学校课程教育导入幼儿教育领域,加强与教备与当地学前教育机构的沟通合作。
3. 加强资源整合,力争在教育教学中创造复合式区域教学的环境,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
4. 特别注意关注重点城市和偏远地区幼儿教育发展不平衡和差距问题,提出具有特色的幼儿教育服务和实践方案,加大对它们的重点支持。
三、完善学前服务设备1. 科学规划学前教育设施,确保幼儿园安全设施齐全、完好无缺,是学前教育达到最好的价值保障。
2. 加强学习环境的完善和改进,从所需的硬设备和软性环境设备的组成、教育资源的开发、学习音视频系统的建设等方面进行改进。
3. 统筹规划幼儿教育设施,提高教育基地的利用率,确保稀缺资源科学利用。
四、积极推进品牌建设1. 按照“政府引导、多主体参与、企业牵头、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推进幼儿教育品牌建设。
2. 加大品牌宣传,提高学校口碑,提高幼儿各方面素质。
3. 加速幼儿园多维度教育的开发,促进幼儿教育资源的开放和共享,在三年内创建百分之九十的幼儿园品牌。
五、推动智慧幼儿园建设1. 完善智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构建全面、完善的智慧幼儿园平台。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教育是祖国未来的重要支柱。
对于学前教育,作为孩子认知和行为能力的灵魂塑造,尤其重要。
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更需要一个好的学前教育体系,让孩子能够在未来中更好地立足。
因此,制定一个清晰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是当务之急。
一、概述1. 本计划目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旨在完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培养全面发展的儿童并增强其学习成效,从而为良好的学前教育奠定坚实的基础。
2. 本计划主要任务(1)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服务机构,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2)改革教育教学方法,推广儿童主体的教育教学方式和多元化的实践活动。
(3)全面提高教师素质,开展专业培训,提升教育教学服务质量。
(4)提供全方位的教育监管体系,加强教育质量监控和评价,保障教育质量安全。
(5)促进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服务机构,是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首要任务。
本计划目标是建立一批标准化并具有规模化的学前教育服务机构,提高学前教育的师资力量和教育质量。
1. 强化市场化管理手段,建立规范化学前教育服务机构,扩大学前教育教学覆盖面。
2. 增加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3. 优化学前教育机构和公立幼儿园服务实体的联合发展,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4. 促进学前教育服务机构在管理和师资方面的专业化,逐步实现规模化、品质化和高效化。
5. 鼓励学前教育服务机构探索培训与服务相结合的新模式,注重家长教育与支持,提升综合素质。
三、改革教育教学方法教学方法是学前教育工作的核心问题。
为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本计划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对教学方法进行改革。
1. 让幼儿成为学习的主体,参与自主教育活动。
建立多元化教育体系,创建健康环境和文化氛围,注重发展幼儿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2. 建立幼儿教育教材体系,并逐步实现教材对幼儿智力、品德、体育等综合素质的支持。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是指在三年的时间内,通过实施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和计划,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和普及率。
这个计划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每个孩子都能获得适当的
学前教育,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
计划的示例:
第一年计划:
1. 制定学前教育政策和法规,确保学前教育的法律保障;
2. 扩大学前教育的普及率,增加学前教育机构的数量;
3. 实施学前教师培训计划,提高教师专业素质;
4. 完善学前教育教材和教学方法;
5. 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督和评估;
6. 加强家庭教育的指导和支持。
第二年计划:
1. 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推进学前教育课程的创新;
2. 提高学前教师的待遇和福利,增加他们的工作满意度;
3. 加强学前教育研究和评估,改进教育质量;
4. 建立学前教育课程评估和教师评估制度;
5. 加强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衔接。
第三年计划:
1. 继续扩大学前教育的普及率,提高覆盖面;
2. 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接受优质的学前教育;
3. 推行学前教育质量评估和监测机制;
4. 加强学前教师的培训和发展,提高他们的教育水平;
5. 强化学前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互动,促进家庭和学校的共同教育。
这只是一个示例,实际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国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
但总体来说,这个计划的目标是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和普及率,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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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为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发展我省学前教育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学前教育需求,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学前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逐年提高。
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有幼儿园6520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689 所,占幼儿园总数比例25.9%;民办园4831所,占幼儿园总数比例74.1%。
在园幼儿104万人,其中公办幼儿园55.1万人,占在园幼儿总数53%;民办幼儿园48.9万人,占在园幼儿总数47%。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50%。
幼儿园专任幼儿教师47004人,全省师幼比1:22.1,其中公办幼儿园2265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48.2%;民办幼儿园2434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51.8%。
2007-2009年,学前教育投入7.4亿元,占同期教育投入2.4%,其中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3.1亿元,占同期财政性教育经费总投入1.05%。
同时,我省学前教育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
经费投入水平较低,缺乏长效保障机制。
师资队伍数量不足,专业化水平不高。
办园体制、管理体制不够完善,保教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偏低,“入园难”问题较为突出,与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不相适应。
二、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保障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加快幼儿园覆盖步伐。
坚持改革创新、因地制宜、完善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发办园活力。
坚持重心下移,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入园问题。
坚持依法管理,规范办园,科学保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提高保育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三、发展目标到2013年,全省幼儿园增加2250所,总数达到8770所,其中,公办幼儿园增加1928所,民办幼儿园增加322所。
在园幼儿增加26万人,达到130万人。
幼儿园专任教师新增4万人,达到8.7万人。
全省师幼比达到1:15。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0%,基本达到办园条件的幼儿园覆盖率达到60%,普惠性幼儿园及在园幼儿始终占全省幼儿园及在园幼儿总数的65%以上,逐步满足有园上、上得起、有质量的需求,初步建立覆盖全省城乡、投入渠道明确、用人机制灵活、结构日趋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2011—2013年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四、政策措施(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1.将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全省和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镇建设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教育发展总体规划。
按照《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城市市区、县城城区每3万常住人口建设1所以上不少于9个班建制的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园”的目标要求,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进程、地理环境、交通条件、人口分布、留守儿童现状等情况,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学前教育资源,将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用地纳入当地国有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实现幼儿园布点网络化、广覆盖,方便幼儿就近入园。
2.以县为单位,制定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分年分步组织实施。
城区小区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国家规范和标准配建幼儿园,推进“一区一园”建设。
农村按照“村村覆盖”的要求整体规划,形成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多渠道提供学前教育服务。
(二)多措并举,努力扩大城乡学前教育资源。
3.结合国家实施的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项目,实施“一镇一园”工程,新建、改建、扩建一批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目标。
依托乡镇中心园在村举办分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富余资源,采取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联合办园、村级小学附设幼儿园及幼教点等多种渠道发展村级学前教育。
从实用、够用出发,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不建设超标准、超规模的幼儿园。
4.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
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审定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依据,不按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的,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不予审定。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成公办幼儿园,或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举办成普惠性幼儿园。
幼儿园建设用地按照国家规定可以划拨方式取得,必须用于举办幼儿园。
暂未达到《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国家规范和标准配套建设幼儿园的小区,或不具备配套幼儿园建设条件的小区,开发商按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标准向当地政府缴纳幼儿园用地建设经费,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用于幼儿园建设。
5.城镇居民小区现有配套幼儿园,通过当地政府引导和规范,可以举办为公办幼儿园,也可以引导和支持其举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三)强化保障,着力增强学前教育普惠性。
6.大力发展公办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按照本行动计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扩建一批安全适用、达到基本办园条件的公办园。
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幼儿园。
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
政府通过制定补助办园经费等优惠政策,鼓励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部队、团体等利用国有和集体资产举办公办幼儿园。
7.积极扶持民办园发展,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政策支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鼓励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质量稳定的普惠性服务。
民办幼儿园在检查考核、教研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园具有同等地位,其用水、用电、用气,按照居民使用价格执行。
积极探索办园模式改革,探索建管分离办园模式,实施公建民办、民办公助等多元化办园,增强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活力。
8.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运转灵活、约束有效的运行机制,保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部队、团体等利用国有和集体资产举办的公办幼儿园的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不流失,保障政府购买服务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源有效发挥作用。
(四)落实职责,切实加大经费投入。
9.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
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高。
省财政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形式,支持学前教育发展。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科学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
调整优化各级政府预算内基建投资结构,加大对学前教育基础设施的投入。
10.根据学前教育发展需求,各地教育费附加和其他地方教育附加要确定一定比例用于发展学前教育。
各级政府应从土地出让收入统筹用于教育部分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学前教育。
执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等相关政策,鼓励社会和个人捐资办园。
家庭合理分担学前教育成本,各类幼儿园按照规定合理收费,补充办园经费。
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11.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入园,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生活保障、健康成长关爱体系,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
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入园,建立在园农村留守儿童生活保障、健康成长关爱体系,使农村留守儿童能享受到良好的学前教育。
发展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
畅通入园渠道,降低入园门槛,简化入园手续,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与城市幼儿一样接受学前教育。
12.幼儿园基本建设项目参照财政部《关于免征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综〔2010〕54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收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关收费的通知》(财综〔2010〕57号)相关规定,享受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关收费减免政策。
(五)创新机制,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
13.省机构编制等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及时研究出台我省贯彻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创新幼儿园编制管理办法,对以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公办幼儿园,其核定的编制作为聘用人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对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部队、团体等利用国有和集体资产举办的公办幼儿园,由机构编制部门按照幼儿园核编标准核定其人员使用控制数。
到2013年,通过公开招聘新进教师、富余中小学教师经培训后转岗等渠道,基本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
14.加强教职工培养培训,以初中毕业起点5年制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教育为重点,扩大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培养量,继续办好中等幼儿师范学校,通过多种办学模式,年培养规模达到1万人。
建立和完善幼儿园长和教师培训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
全省每年培训幼儿教师1万人。
对中小学富余教师分批组织转岗培训,合格后转入幼儿园。
15.依法落实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切实维护幼儿教师权益。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适时制定并实施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机制。
完善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和社会保障政策。
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公办幼儿教师,按国家规定实行工资倾斜政策。
对优秀幼儿园园长、教师进行表彰。
(六)规范办园,进一步提高办园质量。
16.规范办园行为。
城区小学、乡镇中心学校禁止举办附设幼儿园、学前班,其已经附设的幼儿园在2013年秋季开学前与上述学校脱钩,已经举办的学前班在2011年秋季开学前停止招生。
2013年秋季开学前,小学学前班逐步过渡为独立幼儿园、附属幼儿园或幼教点,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管理,严格按照幼儿教育规程科学保教。
规范各类幼儿园命名、办班和招生,各类幼儿园招生不得与小学招生挂钩。
17.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
省教育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基本标准和社会的不同需求,制定不同类型幼儿园管理办法,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
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对社会各类幼儿培训机构和早期教育指导机构,审批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
18.建立民办幼儿园年检制度。
对办园规范、质量较高、收费合理的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的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