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管理制度 变更管理记录 风险分析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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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建立本制度。
1.2 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管理、规程、工艺、技术、设施(含建构筑物)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2 变更管理的要求
2.1 变更申请单位应详细阐明需要变更原因、依据和内容,并按规定实施变更的程序。
2.2 对由于变更可能导致的风险,应按《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程序》进行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控制措施。
2.3 将变更的内容,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2.4 对改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应将变更结果作为《过程改进(项目)工作表》的附件。
3 变更的类型及主管部门
变更类型分为工艺技术变更、设备设施的变更、管理变更及其它变更,其主要内容及主管部门见下表:
4 变更管理的分级
按变更影响范围、潜在危险性、重要程度等将变更进行分级管理,分为两级:公司级和车间级。分级标准如下:
5 变更程序
5.1 变更申请:在实施变更时,变更申请单位应填写《变更申请/验收表》,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5.2 变更审批
5.2.1 公司级变更的审批
⑴《变更申请/验收表》填好后,经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主管职能部门和企业分管领导审批。主管职能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对变更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⑵变更批准后,实施单位应按《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程序》,再次对变更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变更产生的风险,完善、落实控制措施。
⑶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各相关职能部门应监督、指导实施单位进行变更。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5.2.2 车间级变更的审批
⑴《变更申请/验收表》填好后,经单位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单位第一责任人审批。单位第一责任人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对变更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⑵变更批准后,实施单位应按《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程序》,再次对变更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变更产生的风险,完善、落实控制措施。
⑶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单位领导应监督、指导实施单位进行变更。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
期限。
5.3 变更的验收
5.3.1 公司级变更的验收
⑴变更实施结束后,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时间一般为72小时,重大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至1个月试运行时间,试运行期间按特殊时段进行安全管理,实施单位应作好运行监控和工艺参数的调整,并将运行情况和控制记录报告主管职能部门,由主管职能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
⑵变更主管职能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⑶变更申请、实施、主管职能部门均应妥善保存相关记录。
5.3.2 车间级变更的验收
⑴变更实施结束后,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时间一般为24小时,特殊情况试运行时间延长至72小时,试运行期间按特殊时段进行安全管理,实施单位应作好运行监控和工艺参数的调整,由二级单位行政第一责任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
⑵单位领导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⑶单位应妥善保存变更申请、实施、验收的相关记录,并报有关主管职能部门备案。
6 附则
6.1 公司规章制度的变更以及对管理机构、管理职责的变更,以公司文件形式进行。
6.2 公司对中层干部及以上人员的变更,以公司文件形式进行。
6.3 对工作变动时段的管理,按企业管理文件《工作变动时段安全监
护制度》进行。
6.4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6.5 本制度由安委会负责解释。
二0一二年八月一日
变更申请表
变更风险分析记录及变更风险控制措施
变更验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