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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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缴费标准

党费缴费标准

党费缴费标准
党费是党员义务缴纳的一种经济性负担,是党员的一项基本义务。

党费的缴纳标准对于每个党员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我们需要了解党费的缴费标准及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中国共产党党费管理办法》,党费的缴纳标准是按照党员的个人收入来确定的。

具体来说,党费的缴纳标准分为月党费和年党费两种形式。

月党费的缴纳标准是党员个人月收入的1%至2%,年党费的缴纳标准是党员个人年收入的12%至24%。

在确定党费缴纳标准时,应当综合考虑党员的经济收入情况,合理确定党费的缴纳比例。

其次,党费的缴纳标准还应当根据党员所在单位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费管理办法》,各级党组织应当根据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党员的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党费的缴纳标准。

在确定党费缴纳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党员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党费的缴纳比例,确保党费的缴纳标准符合实际情况。

最后,党费的缴纳标准还应当根据党员的个人情况来确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费管理办法》,党员的党费缴纳标准应当根据其个人的经济收入情况来确定。

在确定党费缴纳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党员的个人收入水平、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党费的缴纳比例,确保党费的缴纳标准符合个人实际情况。

综上所述,党费的缴纳标准是根据党员的个人收入、所在单位情况以及个人情况来确定的。

在确定党费的缴纳标准时,应当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合理确定党费的缴纳比例,确保党费的缴纳标准符合实际情况。

希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党费的缴纳义务,共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推动党的事业发展。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要紧包含三个方面:
(1)自觉。

党员交纳党费务必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同时,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者党小组,通常不宜由别人代交。

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能够委托其他党员或者者亲属代为交纳。

党组织不准使用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更不能采取其他行政手段强迫党员交纳党费。

(2)按时。

党员交纳党费要按照党章的要求与党组织的规定,按时交纳,不能无故拖交。

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能够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足额。

党员交纳党费务必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与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者减小交纳基数少交。

党费缴纳规定

党费缴纳规定

党费缴纳规定
党费是共产党员按照规定自愿缴纳的月度固定贡献,用于支持党组织建设和开展各项活动。

以下是党费缴纳规定的相关内容:
1. 党委、总支和支部每月按照固定比例提取党费,并将其拨入党费专用账户。

2. 共产党员应当自觉遵守党的章程和有关规定,按照规定时期向党组织缴纳党费。

3. 党员在入党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本年度的党费,并参加组织生活。

4. 党员在正式工作后,从当月工资中按照规定比例缴纳党费,如果在帮企事业单位等就职,单位应当代扣代缴党费。

5. 如有特殊原因未及时缴纳党费的,应当说明原因并主动向党组织申请缓缴或者免交,经批准后再缴纳。

6. 党员应当如实填写党费缴纳记录,并且每年至少一次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部门的查看和核实。

7. 党费缴纳情况不良或者未提交党费缴纳记录的,应当加强教育和监督,并严格按照党的纪律处分有关责任人员。

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

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

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
【应届毕业生党团制度网-讯】
一、党费收缴
⒈根据党员每月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按照上级关于交纳党费比例的规定,由机关党委制定下发统一的交纳标准,并根据工资变动情况随时进行调整。

⒉党员交纳党费要自觉、按时、足额。

从每月发工资之日起一周内,为党员交纳党费的时间。

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同意,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交纳或补交、予交,补交、予交的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个月。

无正当理由连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新党员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

⒊支部党费的收缴,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负责,每季度向机关党总支上缴一次。

要严格党费收缴手续,便于监督、检查和公布。

二、党费管理
⒈明确专人负责。

机关党委指定一名同志负责党费的收缴、结算工作,并负责对各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督促检查。

在人员变动时,及时调整人员接替并办理交接手续。

⒉实行党费帐目专列。

按规定使用专用帐本,实行党费总帐、收入、支出、现金、银行存款并列。

做到帐目清晰,登记准确,
下帐及时,管理规范。

⒊党总支换届时,党费收缴情况,要向党员大会作出专题报告,接受党员大会的审查和监督。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知识全解(58问)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知识全解(58问)

原创材料仅供学习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知识全解(58问)-2018年10月-目录一、党费收缴................................................................................................................................. - 4 -1.党员为什么要交纳党费? .................................................................................................. - 4 -2.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 - 4 -3.新入党的党员何时开始交纳党费? .................................................................................. - 5 -4.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如何计算?....................................................... - 5 -5.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应如何计算?............................................................... - 6 -6.不同收入的党员以不同比例交纳党费,按“超额累进制”还是“全额累进制”?............ - 6 -7.在企业,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包括哪些?....... - 7 -8.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主要包括哪些?这部分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 8 -9.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 - 8 -10.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 - 9 -11.农民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是否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加以区分?..................................... - 9 -12.学生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 - 10 -13.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学生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 - 10 -14.流动党员外出期间如何交纳党费? .............................................................................. - 10 -15.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中的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 11 -16.待安置的复转军人和自谋职业的复员军人中的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 12 -17.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 12 -18.党员可否预交或补交党费? .......................................................................................... - 12 -19.党员能否请别人代交党费? .......................................................................................... - 13 -20.党组织能否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 .............................................................................. - 13 -21.党员少交党费如何处理? .............................................................................................. - 13 -22.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怎样补交党费? .......................................................................... - 14 -23.党员因病休而减发工资收入,该如何交纳党费? ...................................................... - 14 -24.党员自愿一次性多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如何处理? ................................................ - 14 -25.基层党组织收缴党费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 - 15 -26.下级党组织上缴党费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 - 15 -27.党员取得临时性收入,是否应当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 16 -28.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上级党委批准以前,是否还要交纳党费?........................... - 16 -29.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所交纳的党费是否退还本人?........................... - 16 -30.党员受党纪处分后如何交纳党费? .............................................................................. - 16 -31.党组织可否安排非中共党员人员向党员收取党费?................................................... - 17 -32.哪些单位应向中央上缴党费? ...................................................................................... - 17 -33.铁路、民航系统基层党组织如何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 17 -34.中央各金融机构基层党组织如何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 17 -二、党费使用............................................................................................................................... - 18 -35.如何正确理解“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党费使用原则? ... - 18 -36.使用党费为什么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 18 -37.怎样正确把握党费的使用范围? .................................................................................. - 19 -38.对党费用于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什么规定?....................................... - 20 -39.对高校党组织留存党费用于为学生订阅党报有什么要求?....................................... - 21 -40.如何正确理解“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 .. -21 -41.如何正确理解“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 - 22 -42.如何建立健全党费使用审批制度? .............................................................................. - 23 -三、党费管理............................................................................................................................... - 23 -43.怎样理解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财务机构代办? ...................................................... - 23 -44.党费管理为什么必须“实行会计、出纳分设”?........................................................... - 24 -45.如何设立党费账户及其具体要求? .............................................................................. - 24 -46.各级党组织存入银行的党费是否可以计付利息? ...................................................... - 25 -47.党费存款利息怎样计算? .............................................................................................. - 25 -48.党费存款利息的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 - 26 -49.法院在处理经济案件进行强制执行时,能否冻结涉案单位党组织的党费账户?... - 26 -50.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时,应如何处理?............................................... - 26 -51.党费管理情况能否由审计部门审计? .......................................................................... - 27 -52.如何向党员大会或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 27 -53.党支部多长时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 28 -54.如何起草党费年度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 28 -55.如何填制党费收支结存情况表? .................................................................................. - 28 -56.为什么规定“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 29-57.检查党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 - 29 -58.军队中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应如何执行?................................................... - 30 -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 - 30 -一、党费收缴1.党员为什么要交纳党费?答: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级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党费缴纳要求

党费缴纳要求

篇一:《最新党费缴纳标准》2008年最新交纳党费标准一、从2008年4月,中组部开始执行新的党费交纳标准:在职: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3000元)以下者,交纳比例为%;3000元—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5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0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2%。

离退休人员:月实际领取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5000元(含5000元)以下者,交纳比例为%;5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1%。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1元;学生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每月交纳元。

二、原党费标准: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作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月收入在400元(含400元)者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比例的%;月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比例的1%;月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月收入在800元(税后)以上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月收入在1500元(税后)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三、无固定收入的农民党员、学生党员、下岗待业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党员每月按元缴纳党费。

四、其它情况1.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批准,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2.党员志愿一次交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中组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3.党员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委托其他党员代交或预交、补交,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4.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篇二:《党费交纳标准、比例和计算方法》附件1:党费交纳标准、比例和计算方法(仅供机关各党组织参考)1、党费交纳工资标准《党费收缴规定》明确规定: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共 产 党 员 交 纳 党 费 的 规 定

共 产 党 员 交 纳 党 费 的 规 定

共产党员交纳党费的规定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8、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党员交纳党费的规定如下: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者免交。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应固定的、经常9、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0、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

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 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净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1、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净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入为基数,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12、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

具体办法是:由分(净贴和奖金)。

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净贴、奖金,是指年功性净贴、地区性净贴、工资性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铁道部、民航总局净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

政治部组织部,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出具收据。

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13、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中共党员党费缴纳规定

中共党员党费缴纳规定

中共党员党费缴纳规定[1](中共中央组织部1994年2月18日印发)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

根据工资制度改革后的工资收入情况,现将党员交纳党费的办法重新规定如下: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数额1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见附注),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每月工资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

每月工资收入在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每月工资收入在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2 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党员,按其月工资收入参照第一条第1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

其他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3 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生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1角。

4 城市和农村中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第一条第1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

二、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三、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党员自愿一次交纳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

由所在党组织汇交中央组织部(附该党员的简要情况),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四、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五、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附注)每月工资收入总额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补交党费管理制度

补交党费管理制度

补交党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党员党费管理,规范党费收缴程序,提高党费收缴的自觉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1. 党费收缴工作必须遵循党的章程和相关规定,保证党费收缴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 党费收缴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党员权益不受损害。

3. 党费收缴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收费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三、党费收缴程序1. 党费收缴的时间:每月月底进行一次党费收缴工作。

2. 党费收缴的对象:全体党员均须按时足额地交纳党费。

3. 党费收缴的方式:党员可选择自愿网上支付或者到党组织指定地点缴纳党费。

四、党费管理要求1. 党组织必须确保党员对党费的缴纳有清晰的认识和了解。

2. 党组织必须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登记制度,确保党费收缴的真实性和可查性。

3. 党组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确保每月党费收缴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 党组织必须定期对党费收缴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党费收缴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五、党费使用管理1. 党组织必须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规定,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党费。

2. 党组织必须建立党费使用台账,确保党费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3. 党组织必须定期对党费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党员及群众的监督。

4. 党组织必须严格禁止挪用、侵占党费,确保党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六、党费管理的监督1. 上级党组织有权对下级党组织的党费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党员对党费收缴和使用有权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

3. 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党费管理监督制度,确保党费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性。

七、党费违规处理1. 对于故意拖欠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2. 对于挪用、侵占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3. 对于党费收缴和使用中的其他违规行为,党组织应当进行严肃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党组织制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党费缴纳标准2022年

党费缴纳标准2022年

2022年,全国各地的党费缴纳标准将进一步调整。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调整党员党费
收缴标准的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地方党组织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收缴党费:
一、普通党员和预备党员每月收缴党费,其金额应以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为基数,最低20元,最高不超过200元;
二、凡已被实行岗位缴纳党费的党员,每月缴纳党费的金额以当月基本工资的3%为
基数,最低20元,最高不超过200元;
三、党的机关、团体、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党员,每月缴纳党费的金额以当月基本工资
的2.5%为基数,最低20元,最高不超过200元;
四、企事业单位党员、公务员及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等按照本单位规定的缴纳党费标准,最低20元,最高不超过200元。

以上四项标准的调整,旨在实现党费的缴纳,同时也让党员能够更好地发挥党的先锋
模范作用。

此外,党费是党员履行党的职责的重要财力来源,为维护党的组织纪律和活动
的正常开展,党员要严格遵守党费缴纳标准,认真缴纳党费,落实党的组织责任,珍惜党费,用党费建设党。

中组部最新党费收缴标准

中组部最新党费收缴标准

中组部最新党费收缴标准第一篇:中组部最新党费收缴标准中组部最新党费收缴标准[1]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党费缴纳标准为: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二、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

拓展党费具体内容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以下简称《党费收缴管理规定》)之后,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委组织部的同志就文件的部分条款如何理解进行询问,经研究,现就几个具体问题答复如下:1、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收入?答: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

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2、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应如何计算?答: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
随着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确 立,党费的功能和用途进一步以制度 的形式规范下来。1949年,中共中央 组织部制定了《关于缴纳党费办法的 暂行规定》,对有薪资收入者,制定 统一的征收标准,同时要求将“党员 所缴党费,暂作为党员教育之补助经 费,由县委或相当于县委以上党委处 理之”。1956年,《中央组织部关于
基于上述现实,中共在期望共 产国际给予经济援助的同时,更加 重视党费收缴工作,积极探索党费 收缴的可行路径。1922年,中国共 产党章程规定,党员月薪50元以内 者,交1元;50元以上者,按月薪的
10%计算;月薪20元以下者,交0.2 元。1923年,中共第一次修正章程, 对上述党费征收比例进行了调整,月 薪100元以内者被划分为3个等级,分 别交纳0.2元、1元和5%的月薪为党 费。到了1925年,中共对党费的征 收比例进行了更为细致的区分,月 薪100元以内者被划为五个等级,交 纳不同比例的党费。仅1922-1925年 期间,党费的征收比例就进行了三次 修正,既是中共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 合理调整,也足以表明中共对党费收 缴工作的重视,为探索党费收缴的可 行办法付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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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章程中要求党员 交纳党费的明文规定,使 得按期交纳党费成为一名 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民主革命时 期,党费是中国共产党的经费来源之 一,按期交纳党费既是资助组织活动 的客观需要,也是衡量党员对党忠诚 和党性高低的重要标准。新时代下, 交纳党费成为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 要内容,对促进组织建设、改善政治 生态具有较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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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党费缴纳新规定

中共党员党费缴纳新规定

中共党员党费缴纳新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1994年2月18日印发)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

根据工资制度改革后的工资收入情况,现将党员交纳党费的办法重新规定如下: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数额1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见附注),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每月工资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

每月工资收入在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每月工资收入在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2 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党员,按其月工资收入参照第一条第1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

其他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3 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生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1角。

4 城市和农村中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第一条第1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

二、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三、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党员自愿一次交纳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

由所在党组织汇交中央组织部(附该党员的简要情况),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四、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五、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附注)每月工资收入总额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党费收缴规范解答

党费收缴规范解答

党费收缴规范解答党费收缴标准解答一、党费收缴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工资、津贴补贴纳党费。

参照第元以下(含第十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

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

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

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

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

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

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缴党费。

;(2)作者;(4)必须指行。

第二十四条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

党员交纳党费制度

党员交纳党费制度

党员交纳党费制度一、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按时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

党员交纳党费除了在经济上对党有所资助外,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

因此各级党的组织,要教育党员懂得交纳党费的意义,自觉地按时按规定交纳党费。

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党员要按照以下要求交纳党费:1、必须本人交纳党费。

在一般情况下,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如生病、外出,方可允许他人转交,党费不得由财会人员在工资中代扣。

2、按时交纳党费。

根据机关工委有关文件精神,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分两次交纳党费。

一般情况下,党员应按规定的时间交纳党费,不能预交,不能补交。

如因为出差或因事出国、出境等,本人交纳党费有困难的,支部可以允许其提前交纳或回单位后补交。

补交党费不得超过3个月。

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交纳党费或集中交纳党费的,支部应及时进行批评和教育。

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支部应作为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作出决定将其除名,并报机关工委批准。

3、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

中央关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是根据党员的实际经济状况决定的,不可以少交,但自愿多交不限。

4、使用人民币交纳党费,不能用有价证券交纳党费。

党员交纳党费是件严肃的事,如发现用有价证券交纳党费的情况,支部必须及时进行教育。

党员出国出境,向国内党支部用外币交纳党费,可由支部到银行兑换后,按人民币金额登记入册。

二、党费计算基数1、执行公务员工资标准的党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党费基数=每月实发工资-住房补贴-独生子女费。

2、事业单位党员(含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党费基数=每月实发工资+节假日补贴+考勤奖+通讯费补贴-住房补贴-独生子女费。

3、离退休党员:党费基数=每月离退休费总额。

党员工资变动后,党费基数随同调整;市直事业单位津贴套改结束后,其党员党费基数参照公务员。

三、党费交纳比例1、在职党员每月工资收入(党费基数)小于或等于3000元者,按党费基数的0.5%交纳;3000元至5000元(含5000元)者,按党费基数的1%交纳;5000元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按党费基数的1.5%交纳。

党费收缴标准202X

党费收缴标准202X

党费收缴标准202X精品文档,仅供参考党费收缴标准202X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

党费缴纳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关于党费缴纳是有规定的。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党费收缴标准2020,以供大家参考!党费收缴标准2020党费收缴使用也是有相关的规定的。

下面小编来介绍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

1、党费收缴党费收缴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列入工作日程,认真做好。

(1)对党员进行增强组织观念的教育,使党员充分认识交纳党费的重要意义,提高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自觉性;(2)确定专人负责,明确任务要求,并做好业务知识培训;(3)严格收缴手续,对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要认真登记,做到底数清楚;(4)按时收缴,做到按时向党员收党费,及时向上级党组织缴党费;(5)定期向党员大会公布党费收缴情况,接受党员的监督,并对积极自觉交纳党费和不能按比例交纳党费的党员提出表扬或批评。

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党费的使用和管理规定全国党员交纳的党费,在各级党委都有不同的留成比例。

除要上缴中组部党费总额的5%之外,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的留成比例不尽相同。

《黑龙江省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细则》(黑组建字(1999)23号)规定,在党员上缴的全部党费中,各级党委分成比例为:县(市)委、农垦分局、林区分公司党委自留70%,上缴市地委10%,上缴省委2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定,中央驻疆单位每年按党员实交党费总数50%上缴自治区党委,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每年按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5%上缴上级党组织。

按规定,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指定的6家商业银行(之前为5家,新增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党费多久交一次,但党费可以购买国债。

新规定说,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省级党委都要在每年的4月底向中组部提交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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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最新推荐------------------------------------------------------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自觉。

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同时,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

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者亲属代为交纳。

党组织不准采用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更不能采取其他行政手段强迫党员交纳党费。

(2)按时。

党员交纳党费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和党组织的规定,按时交纳,不能无故拖交。

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足额。

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小交纳基数少交。

版权所有党员管理    党员管理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1/ 14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活动。

其具体工作主要是:根据党员数量、分布和流动情况,建立党的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审查和鉴定;严格党员的组织生活,加强监督和整顿纪律;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表彰优秀党员,清除党内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等。

一、党员管理的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员管理的基本任务 1.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2.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

3.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

4.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三、党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度规范的原则;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四、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一是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

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

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二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

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范文最新推荐------------------------------------------------------ 工作。

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三是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

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四是党日制度。

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

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五是党员交纳党费制度。

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

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

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

七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

八是党籍管理制度。

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

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申请入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

预备党员也有党籍。

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3/ 14九是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

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五、党员管理的方法途径党员管理工作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在新的历史时期,广泛采用了以下几种方法和途径:(1)“三会一课”。

“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

“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对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都有重要作用。

(2)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会。

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

双重组织生活,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增进思想交流,加强民主监督,改进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3)“创先争优”活动。

“创先争优”主要是指党内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的活动。

这是近几年来在广大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而又行之有效的一种组织活动形式。

这项活动要制定出既有先进性,又切实可行的评选条件,努力在“争创”上下功夫,定期评选表彰,以激励党员奋发进取,建功立业。

(4)党员目标管理。

党员目标管理是近年来各地在加---------------------------------------------------------------范文最新推荐------------------------------------------------------ 强党员队伍建设中广泛采用的一种管理方法。

这种管理方法要求党组织按照党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党员个人的实际情况,提出和议定党员在一个时期内在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方面的具体目标,通过定期检查、考核,来督促和激发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这种方法在实践中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应不断总结和完善。

(5)党员联系户。

这是农村党员联系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形式。

具体内容是,党的基层组织分配每个党员经常联系一户或几户非党群众,向他们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了解他们的思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带动他们勤劳致富,及时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6)党员责任区。

所谓党员责任区,主要是企业党组织根据党员的不同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实际能力和活动范围,把需要党员承担和完成的各种生产指标、行政事务、社会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每个党员,从而形成以一个或几个党员为主体,以一定数量的群众为对象,以一定的区域为活动范围的党员责任区。

从而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以发挥党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7)党员主题实践活动。

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是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管理中,有目的、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党员结合行业特点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而开展的一系列旨在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经济发展的党内活动。

这类活动把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和方法融为一体,在党员教5/ 14育管理工作和经济建设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为党员发挥模范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受到党员和群众的普遍欢迎。

(8)谈心活动。

同志之间比较深入地相互交谈,是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有效方式。

谈心活动有集体谈心和个别谈心两种形式。

谈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统一认识,解决矛盾,互相帮助,增强团结,做好工作。

谈心一定要以诚相见,以心换心,还要有搞好团结、解决问题的愿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

----------流动党员管理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

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申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组织部门要制定有效管理流动党员的措施。

中央组织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 (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规范。

   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党员流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党组织应及时为他们转移组织关系。

其中外出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人所去地区、单位的党组织。

外出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

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参加会议、学习进修等,应---------------------------------------------------------------范文最新推荐------------------------------------------------------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地区、单位的党组织。

流动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的党组织。

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到其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党员在流动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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