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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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X发〔X〕17号),《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方案》(X 发〔X〕3号)精神,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持和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生态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X和XX、X、X全会和省委X六次全会、市委X 五次全会精神,把坚持绿色发展、改善总体环境质量作为着力点,全力开展水污染防治,以保持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出发点,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推进、坚持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对江、河、湖、库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形成“政府统领、部门协同、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不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水生态环境和谐共赢。
(二)工作目标
到X年,列入国家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的3个断面,在扣除天然背景值影响情况下,呼兰河双河渠首断面达到Ⅲ类水体、X的友好断面达到Ⅳ类水体、X干流的嘉荫断面达到Ⅳ类水体,确保晨明出境断面达到Ⅳ类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Ⅲ类。到X
年,全市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饮用水安全有效保障,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水生态环境状况稳中趋好,主要江河湖库生态水量得到基本保证。到X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得到全面保护。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1.控制用水总量
强化用水监督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制定完善主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严格取水许可审批、严格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的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新、改、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要求。到X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5.86亿立方米以内。(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农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级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严控地下水超采。在X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严审批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开展已建机井排查登记,逐步关闭
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X年底前,完成地下水超采区复核和禁采区、限采区范围划定。到X年,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市水务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参与)
2.提高用水效率
各级政府要将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逐步提高非常规水源的利用率。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逐年提高,具体目标值待国家用水效率指标分配后另行制定。(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住建局参与)
抓好工业节水。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完善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鼓励高耗水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实现企业对标达标。强化节水监察和环境监察,倒逼重点行业及工业园区加快节水技术升级。到X年,力争全市电力、钢铁、造纸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市工信委、市水务局牵头,市环保局参与)
加强城镇节水。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和设备。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市、县两级公共机构分别于X年和X年建成节水型单位。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开展检漏、测漏排查和更新改造,到X年,市本级管网漏损率控制在20%以下;到X年,控制在20%以下。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配套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水务局、市质监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参与)
发展农业节水。大力发展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到X年,完成5处万亩以上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全市水稻节水控制灌溉技术推广面积达到5.5万亩,旱田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5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2以上。(市水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农委参与)
3.科学保护水资源
继续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建立完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和纳污总量控制评价体系,全面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严格入河排污总量控制。结合水利普查成果,完善重要入河排污口管理台账,全面推进重要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参与)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完善水量调度方案。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合理安排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库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发挥好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质中的作用。新建水电水利工程应同步建设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承担生态供水任务的现有水利工程要严格按批准的调度方案满足生态供水需要。(市水务局牵头,市环保局参与)
科学确定生态流量。对列入《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X -X年)》的呼兰河铁力市境内,科学确定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并作为流域水量调度的重要参考。(市水务局牵头,市环保局、市资源X局参与)
(二)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1.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X年底前,各级政府要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造纸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取缔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报工业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参与)
加强重点行业源头控制。进一步加大造纸、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等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力度。新、改、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应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制定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实施企业清洁化改造,造纸、钢铁、制药等行业于X年底前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工艺)改造要求。(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参与)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集聚区的污染治理。工业集聚区开发建设应依法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业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和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参与)
2.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快推进规划项目落实,确保污水处理能力满足快速发展的城镇化需要。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X年底前达到国家要求的排放标准和再生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