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2)景区自然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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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管理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管理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管理自然资源部作为我国自然资源管理的主要机构,负责督导和管理全国各地的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管理工作。

风景名胜区是我国珍贵的自然资源,它们承载着丰富的生态系统、独特的自然景观和重要的文化遗产。

因此,保护和管理风景名胜区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传承文化遗产、促进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一、风景名胜区保护的重要性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不仅仅是为了保护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更是为了维护生态平衡和保护生物多样性。

风景名胜区往往是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如果不加以保护,就会引发生态破坏和资源浪费。

此外,风景名胜区还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保护风景名胜区可以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带动当地经济的繁荣,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二、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管理的挑战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管理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首先,人类活动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日益加剧,如过度开发、过度开采和滥伐等,导致水土流失、生物灭绝和环境恶化等问题。

其次,管理不善和监管不力也是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管理的难题,缺乏科学规划和有效的管理措施,导致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

此外,游客的无序开展活动也给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三、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角色与职责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在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管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首先,他们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确保风景名胜区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工作人员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对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和利用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此外,工作人员还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游客的自觉性和文明素质,引导游客爱护环境、尊重文化遗产,共同参与保护和管理工作。

四、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管理措施为了加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管理,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制定科学规划:根据风景名胜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开发和利用规划,确保生态环境的完整和文化遗产的传承。

2. 强化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监测机制,对风景名胜区进行全面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并加强对开发企业和游客的监管。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第1章总则第2章术语第3章一般规定3.1 基础资料与现状分析3.2 风景资源评价3.3 范围、性质与发展目标3.4 分区、结构与布局3.5 容量、人口及生态原则第4章专项规划4.1 保护培育规划4.2 风景游赏规划4.3 典型景观规划4.4 游览设施规划4.5 基础工程规划4.6 居民社会调控规划4.7 经济发展引导规划4.8 土地利用协调规划4.9 分期发展规划第5章规划成果与深度规定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GB50298-1999)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了适应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发展的需要,优化风景区用地布局,全面发挥风景区的功能和作用,提高风景区的规划设计水平和规范化程度,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审定公布的各类风景区的规划。

第1.0.3条风景区按用地规模可分为小型风景区(20km2以下)、中型风景区(21-100km2)、大型风景区(101-500km2)、特大型风景区(500km2以上)。

第1.0.4条风景区规划应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二个阶段进行。

大型而又复杂的风景区,可以增编分区规划和景点规划。

一些重点建设地段,也可以增编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1.0.5条风景区规划必须符合我国国情,因地制宜地突出本风景区特性。

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应当依据资源特征、环境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统筹兼顾,综合安排。

2.应严格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原有景观特征和地方特色,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良性循环,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充实科教审美特征,加强地被和植物景观培育。

3.应充分发挥景源的综合潜力,展现风景游览欣赏主体,配置必要的服务设施与措施,改善风景区运营管理机能,防止人工化、城市化、商业化倾向,促使风景区有度、有序、有节律地持续发展。

旅游景区管理教案 第二章 旅游景区资源管理

旅游景区管理教案 第二章 旅游景区资源管理
2.碑石
碑林反应一个国家雕刻艺术、书法艺术和思想文化。
3.石窟
石窟大多与宗教联系,同时,也反映着不同民族、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和艺术。
中国四大石窟:敦煌—莫高窟、大同—云冈石窟、洛阳—龙门石窟、天水—麦积山石窟四大石窟。
4.楼台亭阁
这种建筑在中国极为普遍,他们的造型极为精巧独特,往往使观赏者流连忘返。
在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个性原则
2.市场原则
3.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4.综合原则
第二节 旅游景区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及主要措施P45常
一、旅游资源管理方法
(一)法制性管理方法
(二)规划性管理方法
(三)技术性管理方法
技术性管理方法的步骤可分为“三步曲”:
1.背景基础调研
2.环境监测研究
中国现知最长的溶洞是湖北利川县腾龙洞,长约40千米;最深的为贵州水城吴家大洞。深430米。
插入织金洞、连州地下河、连州地下河、连州地下河图片
(三)气候风景资源
北方的冬季“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夏季,许多地方气候凉快,是南方人避暑胜地。
南方的冬季气候温和、花草树木繁茂、是北方人避寒的到地方。
四大避暑胜地:河北北戴河、河南鸡公山、浙江莫干山、江西庐山
不同的生活地域、气候条件、宗教信仰、生活习惯、经济条件等因素,形成各地、各民族不同的建筑形式。
4.节庆活动
如藏族的浴佛节、苗族的赶秋、彝族火把节、傣族泼水节。
(五)城镇风貌和纪念地
1.城镇风貌
(1)古城
中国七大古都:北京、南京、西安、安阳、洛阳、开封、杭州;郑州(八大)
各国的国都,如法国巴黎、日本东京、埃及开罗、中国北京。
(一)建筑类
对每一个小点举例说明,并插入相关图片。

风景区管理制度

风景区管理制度

风景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风景区管理,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提升旅游服务品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国家级风景区,各级风景区管理单位应严格遵守执行。

第三条风景区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保护优先、可持续发展、文明旅游”的原则,切实保护风景区的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

第四条风景区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系,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规范管理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风景区管理机构第五条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设立管理部门,负责风景区内的管理工作,包括生态保护、安全管理、旅游服务等方面。

第六条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设立公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风景区内的公共安全监控和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执行。

第七条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设立环保部门,负责风景区内的生态保护工作,确保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八条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设立旅游服务部门,负责游客接待、导览服务、宣传推广等工作。

第三章风景区管理规定第九条风景区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并公布游览路线及相关信息,确保游客能够安全、合理地游览风景区。

第十条风景区内设置的观光设施和游乐项目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测和审批,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十一条风景区管理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导游和服务人员,确保游客得到专业、周到的导游和服务。

第十二条风景区内不得破坏自然景观,不得随意摘取野生植物、动物,严禁乱涂乱画。

第四章环境保护及安全管理第十三条风景区管理单位应当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生态环境不受破坏。

第十四条风景区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游客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五条风景区内应当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应急逃生通道,配备应急救护设备和急救人员。

第十六条风景区管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加强安全设施的维护。

第五章服务质量及管理评估第十七条风景区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旅游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

第十八条风景区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游客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游客的投诉问题。

风景区管理制度

风景区管理制度

风景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风景区管理工作,提升服务质量,促进风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风景区的管理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均应遵守并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风景区管理应坚持以游客为中心,不断提升游客服务体验,加强景区环境保护,保护文物和自然资源。

第四条风景区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落实政府有关管理要求。

第五条风景区管理应加强与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的合作,确保风景区的安全与秩序。

第六条风景区管理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章制度,保证风景区管理工作的高效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风景区管理机构第七条风景区管理机构设立管理部门、保卫部门、环保部门、文化部门等职能部门。

第八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风景区管理规划、运营计划、服务标准等,并监督执行。

第九条保卫部门负责维护风景区的安全与秩序,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环保部门负责监督风景区的环境保护工作,保护风景区的生态环境。

第十一条文化部门负责宣传推广风景区的文化特色,丰富游客的文化体验。

第三章游客管理第十二条游客在进入风景区前应购买门票,并接受安全检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

第十三条游客应遵守风景区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践踏草坪、破坏植被。

第十四条游客在景区内不得攀爬树木、石头,切勿从陡壁上拍照。

第十五条游客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乱扔垃圾。

第十六条若游客发现有人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管理人员举报。

第四章环境保护第十七条风景区管理应加强对植被的保护,不得毁林开荒。

第十八条风景区管理应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处理制度,保持风景区的清洁。

第十九条风景区管理应推广环保宣传教育,引导游客爱护环境。

第二十条风景区管理应设立环保巡逻队,加强对环境状况的监测。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风景区管理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保障游客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风景区管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二十三条风景区管理应加强对游客的安全教育,引导其遵守安全规定。

旅游景区管理与服务质量控制标准

旅游景区管理与服务质量控制标准

旅游景区管理与服务质量控制标准第一章导言 (3)1.1 概述 (3)1.2 目的和意义 (4)1.2.1 提高旅游景区管理水平 (4)1.2.2 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4)1.2.3 提升旅游目的地形象 (4)1.2.4 保障旅游者权益 (4)1.3 适用范围 (4)第二章旅游景区管理基础 (4)2.1 旅游景区概述 (4)2.2 旅游景区管理体系 (4)2.3 旅游景区管理职责 (5)第三章旅游景区服务质量要求 (6)3.1 服务质量标准 (6)3.1.1 服务理念 (6)3.1.2 服务设施 (6)3.1.3 服务流程 (6)3.1.4 服务人员 (6)3.1.5 服务时效 (6)3.2 服务质量评价 (6)3.2.1 评价体系 (6)3.2.2 评价方法 (6)3.2.3 评价周期 (7)3.2.4 评价结果应用 (7)3.3 服务质量改进 (7)3.3.1 问题诊断 (7)3.3.2 改进措施 (7)3.3.3 实施方案 (7)3.3.4 跟踪评估 (7)3.3.5 持续改进 (7)第四章旅游景区环境管理 (7)4.1 环境保护与治理 (7)4.1.1 旅游景区应当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制定并实施环境保护规划,保证景区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

(7)4.1.2 旅游景区应加强生态保护,禁止乱砍滥伐、乱挖乱采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保障景区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7)4.1.3 旅游景区应合理布局游览线路,避免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游客对景区环境的影响。

(7)4.1.4 旅游景区应加强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包括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噪声治理等,保证景区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7)4.1.5 旅游景区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环境保护责任,对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8)4.2 环境卫生与绿化 (8)4.2.1 旅游景区应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明确环境卫生责任,保证景区环境卫生状况良好。

风景区管理制度范文

风景区管理制度范文

风景区管理制度范文风景区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风景区的管理,保护和利用风景区资源,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风景区管理工作。

第三条风景区管理应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行科学规划、规范管理、精细服务。

第二章风景区规划与建设第四条风景区的规划应符合国家规划、城市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的要求。

第五条风景区规划应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环境、文化历史遗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合理布局景点和配套设施。

第六条风景区建设应严格按照规划实施,确保景区设施和建筑物的安全、美观、环保。

第七条风景区建设应重视环境保护,严禁破坏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行为。

第三章风景区管理机构第八条风景区设专门的管理机构,具体由风景区所在地政府根据情况确定。

第九条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具备相关管理和服务能力,负责景区的日常管理、维护和服务工作。

第十条风景区管理机构应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循管理制度,确保风景区的安全和秩序。

第四章风景区管理制度第十一条风景区管理应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包括景点管理、厕所管理、停车管理、餐饮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二条景点管理:风景区应划分景点区和非景点区,游客需按规定的路线游览景点,不得随意进入非景点区,禁止采摘、损坏植物和破坏景观。

第十三条厕所管理:风景区应设足够数量的卫生厕所,并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十四条停车管理:风景区应设定合理的停车点,规定车辆停放时间和收费标准,并建立随时监控车辆的系统。

第十五条餐饮管理:风景区应设定餐饮区域,并合理安排餐桌、餐具、食品和服务人员,确保食品安全和就餐环境的卫生。

第十六条环境卫生:风景区应设定垃圾桶和垃圾收集点,加强垃圾清理和分类处理,保持景区环境的整洁和美观。

第五章服务管理第十七条风景区应制定优质的服务标准,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游客的权益和安全。

第十八条风景区应设立游客服务中心,提供各种信息查询、咨询和导游服务。

景区管理制度条例

景区管理制度条例

景区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景区管理工作,维护景区环境秩序,提升景区服务质量,保障游客权益,依法规范景区管理行为,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国内各类景区的管理,包括自然景区、文化景区、风景名胜区等。

第三条景区管理应该坚持以人为本,以安全为重,以服务为先的原则,为广大游客提供优质的旅游体验。

第二章景区管理机构第四条每个景区管理机构应当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景区内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景区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做好景区财务的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景区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景区内的游客安全。

第七条景区管理机构应当设立客服中心,负责接待游客的投诉,解决游客遇到的问题。

第八条景区管理机构应当设立宣传部门,负责宣传景区的特色和亮点,吸引更多的游客。

第三章景区管理规定第九条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

第十条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场所管理规定,对景区内的各个场所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一条景区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的游客服务规定,明确游客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景区管理机构对游客购买的门票进行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取票入园。

第十三条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规定,对景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规定,保护景区生态环境。

第四章景区管理责任第十五条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对景区内的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对景区内的公共卫生进行定期清扫和消毒。

第十七条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对景区内的游客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五章景区管理处罚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景区管理规定,扰乱景区秩序的游客,景区管理机构有权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景区环境保护规定的游客,景区管理机构有权责令其进行整改并进行相应处罚。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游客服务规定,给景区造成损失的游客,景区管理机构有权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

景区资源保护管理制度

景区资源保护管理制度

景区资源保护管理制度
景区资源保护管理制度是指为保护和管理景区资源,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该制度旨在确保景区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护景区环境的整洁和安全,保护景区文化遗产的完整性,促进景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景区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景区规划管理:规定景区的规划目标和发展方向,确保景区的合理利用和开发,避免资源过度开发和破坏。

2. 景区保护区划管理:划定景区内的保护区和利用区,加强对保护区的管理和保护,禁止破坏和非法开发。

3. 景区环境管理:设立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对景区环境的监测和管理,保持景区环境的卫生和整洁。

4. 景区资源开发管理:设立资源开发管理部门,规划和管理景区的资源开发项目,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5. 景区游客管理:制定游客进入景区的规则和限制,设立游客服务中心,提供游客咨询和服务,保障游客的安全和权益。

6. 景区文物保护管理:设立文物保护部门,加强对景区内文物的保护和管理,禁止损坏和盗窃行为。

7. 景区安全管理:制定景区安全管理规程,加强景区安全监测
和防范,确保游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8. 景区经济管理:建立景区经济管理体系,规范景区内经济活动,促进景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景区资源保护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保护景区资源,提升景区形象和质量,增加景区的经济收益,促进地方旅游业的发展。

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

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

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保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环境和文化遗产,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风景名胜区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区内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三条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日常管理、保护修复和开发利用的组织和指导。

第四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风景名胜区的规划,明确保护和利用的总体目标和方向,开展保护修复和开发利用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风景名胜区游客的文明管理和安全保障,维护风景名胜区的良好秩序。

第六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收费政策,并妥善管理和使用相关收入,用于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修复和管理。

第二章风景名胜区的划定第七条风景名胜区的划定,应当依据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独特性,经有关部门审批后确定。

第八条划定风景名胜区应当综合考虑区域的自然景观、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等资源,确保划定范围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九条划定风景名胜区的同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发布风景名胜区的划定公告,明确划定范围、级别和保护措施等内容。

第十条风景名胜区的划定范围,应当明确界限,可以依据管理需要划定相应的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开发利用区等区域。

第十一条风景名胜区的划定范围以外,不得随意扩大、侵占或毁坏,划定风景名胜区的同级人民政府和管理机构应当依法保护其周边环境。

第三章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第十二条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工作应当以科学合理的方式,确保自然环境的完整性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第十三条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工作应当以文物保护和乡村风貌保护为重点,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修复和传承利用。

第十四条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工作应当防止环境污染和损害,加强对水源、空气、土壤和噪声等方面的保护控制。

第十五条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工作应当控制开发利用规模和方式,防止过度开发和商业化经营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

景区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景区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景区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景区管理,保障游客和景区的安全,保护和合理利用景区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景区,是指具有观赏、文化、历史、科学价值,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相结合,具有一定规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对游客开放的游览区。

第三条景区管理应当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科学管理、服务游客的原则。

第四条景区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负责景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景区管理工作的领导,保障景区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六条景区规划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确保景区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得到有效保护。

第七条景区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应当符合景区规划,保护景区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

第八条景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使用天然材料,保持景区的自然风貌。

第三章保护与管理第九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景区保护制度,对景区内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保护。

第十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景区内设施的管理,确保设施的安全、卫生和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景区内游览活动的管理,确保游客的安全和景区的正常秩序。

第十二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景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景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服务与保障第十三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游客服务中心,提供景区介绍、游览咨询、导游服务等服务。

第十四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景区内的标识系统建设,设置清晰、准确的导览标识。

第十五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景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景区环境整洁。

第十六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景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游客和景区的安全。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旅游景区资源开发与管理

旅游景区资源开发与管理

旅游景区资源开发与管理第一章:引言旅游景区是国家重点发展的经济支柱之一,也是民众休闲娱乐、文化认知、生态保护的重要场所。

景区资源开发和管理是保障景区持续发展的关键之一,也是提高游客体验度的不可忽视的环节。

因此,本文将从旅游景区资源开发和管理两个方面进行阐述,探讨如何在旅游景区开发过程中实现生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性。

第二章:旅游景区资源开发旅游景区资源开发是旅游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开发旅游资源需要遵循可持续性发展原则,包括生态保护、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个方面。

2.1 生态保护生态保护是旅游景区资源开发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景区开发者应该注重对生态资料的保护,如天然风貌、生态环境、文化遗产的保护,禁止任何破坏行为,保护旅游环境和游客的身体健康。

此外,旅游开发者还应该遵守环境标准和规章,控制一定的开发强度,同时开展监测和评价工作,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2.2 经济效益旅游景区资源开发的目标之一就是获得经济效益,创造更多的收入。

景区开发者应该根据景区的资源特点和市场需求,通过改进产品、提高服务水平、延长游客平均停留时间、扩大旅游市场等措施来实现经济效益的提高。

2.3 社会效益旅游景区资源开发对社会的效益并不仅仅是经济效益。

景区开发者应该根据社会需求和社会责任感来选择开发旅游资源的方向。

景区开发应注重对文化、历史和社会的影响,加强与旅游局、地方政府等合作,开展文化、文化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等。

并且应承担起社会责任,积极开展公益活动。

第三章:旅游景区资源管理旅游景区资源管理是旅游景区开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目的是通过管理手段提高景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游客满意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3.1 严格控制入园数量景区进园管理应严格控制入园游客数量,避免游客过多造成过度开发。

采取分时段、按日限量等方式,控制游客数量的涌入,减少景区的环境恶化和游客的游玩体验。

3.2 建设和管理规范景区建设和管理方案应该符合行业标准,确保景区内的各种设施和服务符合旅游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标准。

风景名胜区条例「全文」

风景名胜区条例「全文」

风景名胜区条例「全文」风景名胜区条例「全文」风景名胜区条例有哪些呢?下面是全文: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年9月6日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12月1日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风景名胜区的设立、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风景名胜区,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

第三条国家对风景名胜区实行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风景名胜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风景名胜区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风景名胜区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义务,并有权制止、检举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行为。

第二章设立第七条设立风景名胜区,应当有利于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新设立的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不得重合或者交叉;已设立的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重合或者交叉的,风景名胜区规划与自然保护区规划应当相协调。

第八条风景名胜区划分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省级风景名胜区。

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能够反映重要自然变化过程和重大历史文化发展过程,基本处于自然状态或者保持历史原貌,具有国家代表性的,可以申请设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具有区域代表性的,可以申请设立省级风景名胜区。

第九条申请设立风景名胜区应当提交包含下列内容的有关材料:(一)风景名胜资源的基本状况;(二)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范围以及核心景区的范围;(三)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和保护目标;(四)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游览条件;(五)与拟设立风景名胜区内的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和房屋等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协商的内容和结果。

旅游开发与生态保护管理条例(2024)

旅游开发与生态保护管理条例(2024)

旅游开发与生态保护管理条例(202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旅游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维护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旅游与生态的良性互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境内的旅游开发与生态保护活动。

第二章旅游开发第三条旅游开发活动应当遵循生态文明建设的原则,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和可持续性。

第四条旅游开发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开展旅游开发活动,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破坏自然景观和生态系统。

第五条旅游开发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旅游开发方案,并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第六条旅游开发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旅游规划,合理选择旅游开发区域,合理布局旅游设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第七条旅游开发单位在进行旅游开发前,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八条旅游开发单位应当建设完善的生态保护设施和管理体系,加强对游客的生态教育,提高其生态保护意识。

第三章生态保护管理第九条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开发项目的监管,加强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在发展旅游业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

第十条地方政府应当制定生态保护计划,并将其纳入当地旅游发展规划当中,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

第十一条保护生态环境应当是旅游开发的首要任务,地方政府应当加大对非法旅游开发行为的打击力度,严禁破坏自然景观和生态系统的行为。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地方政府可以依法对旅游开发单位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旅游景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四条地方政府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旅游开发与生态保护工作,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给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修复生态环境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将承担刑事责任。

景区资源管理制度

景区资源管理制度

景区资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景区资源管理,提高景区资源保护利用水平,优化景区旅游环境,保障观光者的旅游权益,根据《关于加强旅游景区资源管理工作若干意见》,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市旅游局管理的各类旅游景区资源管理。

第三条景区资源管理应当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开发利用、综合治理”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合理规划、科学管理、依法保护旅游景区资源。

第四条景区资源管理应当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管理科学、服务便民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对景区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旅游景区资源的分类管理第五条旅游景区资源根据其自然属性、历史文化价值和旅游功能,分为自然景区、历史文化景区、生态风景区、休闲度假区等类型。

第六条自然景区是指以自然风光、自然景观、自然生态为主要特色,以游览、观赏、科研、教育等活动为主要宗旨的景区。

第七条历史文化景区是指以历史文化遗产、重要历史事件和文化传统为主要内容,以保护、利用和传承历史文化为主要任务的景区。

第八条生态风景区是指以自然生态环境、野生动植物资源、生态旅游服务为主要内容,以保护和合理利用生态资源为主要目的的景区。

第九条休闲度假区是指以休闲度假、健身娱乐、休闲农业等为主题,以改善人们生活质量和提高人们身心健康为主要目标的景区。

第十条景区资源的分类管理应当根据其类型特点、管理要求、发展需求等因素予以合理划分,并实行分类管理。

第三章景区资源保护和管理第十一条景区资源保护是景区资源管理的首要任务,应当加强景区资源的合理规划、科学保护、严格管理,确保景区资源永续利用。

第十二条景区资源管理应当保护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景区环境的卫生整洁,促进景区旅游产业的发展。

第十三条景区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原则是综合治理、科学规划、分类管理、动态调整。

第十四条加强景区资源管理,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保护区的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开展破坏性开发活动。

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制定本条例,目的在于规范风景名胜区的管理,保护和开发风景名胜资源,促进旅游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规模较大、具有自然景观或人文景观价值的风景名胜区。

第三条风景名胜区管理应坚持保护第一、利用为主的原则,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推动旅游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四条风景名胜区应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为管理单元,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和服务。

第五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建立和调整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二章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开发第六条风景名胜区应制定合理的保护规划,保护和修复景区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

第七条风景名胜区内的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区域,应划定禁止开发的范围,严禁任何形式的破坏行为。

第八条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进行大规模、高密度的建设,适度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应与风景名胜区的特点相适应。

第九条风景名胜区内的文物古迹、名胜古蹟以及其他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遗址和建筑,应制定专门的保护措施,防止破坏和损毁。

第十条风景名胜区可依法开展旅游业务,但应按照规划和管理要求进行,保护生态环境,防止大规模人口涌入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

第三章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职责第十一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加强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监督和管理,保护和恢复风景名胜资源。

第十二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制定风景名胜区的开放时间、游览路线、安全规范等具体管理办法,并及时向公众进行宣传和告知。

第十三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游客的管理,维护游客秩序,确保游览安全。

第十四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十五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处理风景名胜区管理中的问题,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六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管理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管理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管理风景名胜区是我国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旅游业的重要支柱,也是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重点保护和管理对象。

为了保护和管理好风景名胜区,实现可持续发展,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立法保障为了更加有效地保护和管理风景名胜区,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需积极参与立法工作。

他们可以提出关于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制定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责任和管理职责,推动相关政策的出台。

通过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可以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加强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与评估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明确风景名胜区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保护对象。

同时,对于已经建立的风景名胜区,需要定期进行评估,了解其生态环境状况和潜在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和保护。

规划和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直接影响到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效果。

三、加强风景名胜区的巡查与监管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需要定期进行风景名胜区的巡查与监管,了解其发展状况和问题。

他们可以通过现场巡查、卫星遥感等手段,对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环境、资源利用、旅游设施等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巡查与监管是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的重要环节,能够有效地遏制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好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环境和资源。

四、加强宣传与教育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需要积极宣传风景名胜区的重要性和价值,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对风景名胜区的认知,引导公众热爱自然、珍惜环境、文明旅游。

他们可以通过举办讲座、展览等形式,向公众普及风景名胜区的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

宣传与教育工作的开展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公众对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管理的支持力度。

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需要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升我国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管理水平。

景区保护管理制度

景区保护管理制度

景区保护管理制度一、制定背景和意义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涌向景区,导致了景区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利用,给景区环境、文化遗产等资源带来了较大的破坏。

为了保护景区资源和提升景区管理水平,制定景区保护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二、景区保护管理制度的内容1.景区规划和开发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景区规划和开发方案,确保开发活动与景区保护相协调。

设置严格的开发限制和监管措施,落实环境评估制度,防止过度开发和建设。

2.景区资源管理制度:对景区的自然资源、文化遗产等进行分类管理,确定保护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建立景区资源监测和评估制度,及时调整资源管理措施。

3.景区环境保护制度:建立景区环境保护标准和监测机制,确保水质、空气质量等环境指标符合相关要求。

制定对游客行为的管理规定,防止乱丢垃圾、野蛮开采等行为。

4.景区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景区安全管理规范,确保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建立景区安全教育和培训机制,提高景区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建立与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景区保护管理制度的实施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和教育,提高游客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文明旅游行为。

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倡导低碳环保的旅游方式。

2.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建立景区保护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违反保护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3.强化科研支撑:加强对景区保护和管理的科学研究,制定更科学的管理措施和技术规范。

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景区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4.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借鉴和学习国外先进的景区保护管理经验,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景区保护管理事业的发展。

四、景区保护管理制度的效果1.保护景区资源: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限制过度开发和利用,减少对景区资源的破坏,提升景区的生态环境质量。

2.提升景区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景区管理行为,提高景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游客的满意度。

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管理办法

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管理办法

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自然保护区是指为了保护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而设立的特定地区。

其中,风景名胜区作为我国重要的自然保护区之一,具有独特的自然景观和文化价值,成为吸引游客和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

保护和管理风景名胜区土地是确保其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土地管理办法。

二、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管理的重要性1. 保护自然环境:风景名胜区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要保护其原始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确保自然景观的持续存在。

2. 保护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不仅有自然景观,还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需要采取措施保护和传承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

3.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风景名胜区作为旅游资源,具有巨大的经济潜力。

通过合理的土地管理,可以促进当地的旅游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带动就业和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三、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1. 划定保护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划定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范围,确保包括自然景观、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在内的所有重要地区得到保护。

2. 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根据风景名胜区的特点和保护目标,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包括不同区域的土地分配和规划,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3. 控制开发建设活动:为了保护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必须严格控制风景名胜区内的开发建设活动。

任何开发建设活动都需要经过审批和评估,确保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4. 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风景名胜区土地管理部门,加强对土地利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土地管理政策的执行。

在监督管理中,应注重协调各方利益,平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

5. 积极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对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的意识,引导游客文明旅游,提高对自然环境的尊重和保护。

四、风景名胜区土地管理办法的意义和挑战1. 意义:保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确保其可持续发展。

传承和保护风景名胜区的历史文化遗产,维护地方文化传统。

景区资源管理制度3篇

景区资源管理制度3篇

景区资源管理制度3篇【第1篇】景区资源管理标准景区资源管理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景区风景名胜资源管理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景区风景名胜资源的管理工作。

2 内容景区资源的管理严格按照《**景区条例》进行,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

景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义务,并有权制止、检举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行为。

景区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景区总体规划》,景区内的所有建设活动必须服从规划管理。

景区内的景观和自然环境,应当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严格保护,不得破坏或者随意改变。

景区内的居民和游览者应当保护景区内的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和各项设施。

风景名胜内的重要景观要进行调查、鉴定,严加保护。

景区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

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

乱扔垃圾。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均按《**景区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景区资源保护管理规定景区的资源保护管理规定(一)凡在**景区内的员工都要服从公司的管理,爱护景区内的各种旅游资源、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

(二)严禁随意排放污水和乱倒垃圾。

严禁在景区内的水域内游泳,严禁在景区内吸烟、野炊、玩火、放牧、烧荒。

(三)保护花草树木和自然植被。

严禁破坏植被、砍伐林木,禁止滥挖野生植物。

(四)维护景区内野生动物的栖息生存环境。

严禁伤害和捕杀生动物。

(五)不得在景观上乱画、乱写、乱贴、乱刻和任意钉凿。

(六)如需要施工,要保护景物及周围林木、植被、水体、土貌。

施工结束后必须清理场地,进行绿化,恢复周围环境原貌,不得造成污染和破坏。

(七)凡违犯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处罚款。

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篇】景区资源保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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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题公园的管理 1)主题公园的选址管理 2)主题公园主题的选择管理 3)主题公园产品创新管理
4)主题公园营销方式管理
(1)应采用良好的宣传手段。
(2)是主题活动营销。
(3)利用节庆活动。 (4)网络营销。 (5)品牌营销管理 5)主题公园的产业链管理
体验世上最陡峭过山车— —瑞士里瑟本游乐园
回味安徒生童话——丹麦古 老的蒂沃利公园
2.2.4森林公园
1.森林公园的概念
根据《中国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 定》(GB/T18005-1999)定义,森林公园是指 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森林风景资源与环境条 件,可以开展森林旅游与喜悦休闲,并按法定 程序申报批准的森林地域。
2.森林公园的分类
(1)按照景观的特色分类 (2)按照管理级别分类
5. 南美洲 68(1项为2国共有,1项为6国共有)
6. 大洋洲 29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6年成立了世界遗
产委员会,并建立了《世界遗产名录》。世界
遗产委员会是政府间组织,由21个成员国组成, 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决定哪些遗产可以录 入《世界遗产名录》,并对列入的世界遗产的 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委员会由7名成员构成 主席团,主席团每年举行两次会议,筹备委员 会的工作。
2.野生动物园的管理 1)加强安全管理
2)加强基础设施设备管理
3)加大对游客安全意识的宣传与管理
2.3历史人文景观管理
2.3.1历史文化遗址
2.3.2历史文化名城 2.3.3博物馆
2.3.1历史文化遗址
1.历史文化遗址概述
历史文化遗产是一种重要的文化资源,具 有历史的、艺术的、科学的、社会的、经济的 等多方面的价值。历史文化遗址简单而通俗的 理解,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 存在。
古巴比伦空中花园
埃及亚历山大地下陵墓
第39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 委员会会议于2015年7月5日完成新增世 界遗产审议工作。
2015年又有24处遗产入选世界遗产 名录。随着土司遗址申遗成功,中国世界 遗产数达到48处,稳居全球第二,仅次于 意大利的51处。截至目前,世界遗产总数 达到1031处,其中包括802处文化遗产, 197处自然遗产以及32处自然与文化双遗 产。
(3)生态与景观管理系统 (4)经营管理系统
分区管理是自然保护区普遍采用的管理方 法,一般吧自然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缓 冲区和试验区。
丰林自然保护区
三角龙湾自然保护区
2.2.3 风景名胜区
1.风景名胜区的概念
风景名胜区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 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 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 区域。
1)博物馆是永续经营的机构。
2)博物馆是大众的,作为一种公益而存在。 3)博物馆具有教育功能。
人员使用 世界通用的标准来体现专业操守。
5)博物馆是具有保护文物的作用的。
法国卢浮宫
1.博物馆的经营管理
1)加强展示内容管理
2)加强营销管理
3)加强服务管理 4)强化资金管理
2.自然保护区的分类
3. 自然保护区的管理
自然保护区实行综合管理和分部门管理相结合 以及统一监督管理与分类管理并存的管理体制。国 家环保部门负责全国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林业、 农业、地矿、水利、海洋等部门在各自的范围内主 管有关的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科学管理体系一 般可分为四大管理系统。 (1)行政管理系统 (2)科研管理系统
崇明森林公园
新疆塔里 木胡杨林 国家森林 公园
2.2.5地质公园
1.地质公园的概念
地质公园(GeoPark)是以具有特殊地质科 学意义,稀有的自然属性、较高的美学观赏价 值,具有一定规模和分布范围的地质遗迹景观 为主体,并融合其它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而构 成的一种独特的自然区域。
2.地质公园的分类(四种分类方式了解)
台湾《国家公园法》将国家公园分成不同的 管理区,以不同的措施达成保护与利用功能。 1.生态保护区 2.特别景观区 3.史迹保存区 4.游憩区
5.一般管制区
台湾垦丁国家公园
台湾垦丁国家公园
2.2.2 自然保护区 1.自然保护区的概念
我国1994年《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一章第 二条规定: 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 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 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 陆地、陆地水体或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 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2.历史文化名城的管理
1. 控制建筑高度
2.整顿历史保护区的环境
3.防止“破坏性建设”
山西历史文化古城 郭峪村遭破坏
北京故宫周边的建筑高度控制
2.3.3博物馆
1.博物馆的概念
博物馆不仅是一个教育的场所,同时还是展示和 表现自然和文化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属于一种公 共的机构。 基本上都包含的以下几点内容:
2.风景名胜区等级划分
(1)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2)省级风景名胜区 (3)市县级风景名胜区
(三)风景名胜区管理
根据2006年9月6日国务院第149次 常务会议通过的《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 定,国家对风景名胜区实行科学规划、统 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
风景名胜区机构设置主要包括风景区 人民政府/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娱乐区;设在风景优美和交通便利的地段,在 保持自然风景和游人安全方便的前提下容许安排各 种教育活动、室外娱乐项目和建置有关设施。允许 机动车辆进入。最普遍的娱乐方式是欣赏大自然和 野生动植物,野餐和野营,远足旅行或登山运动, 骑马,游泳,划船和划橡皮艇,驾车越野与滑雪等。 服务区:设在国家公园中部或边缘地带,以小 市镇和游人服务中心面貌出现。设有游人服务处和 各种辅助设施以及公园管理机构。游人云集,允许 机动车辆进入。国家公园出入口多设在娱乐区和服 务区。另外,还鼓励私人以及非政府组织开设和经 营某些经过批准的服务项目和方便游人的设施。
马来西亚乐高公园 香港迪士尼
2)主体公园的分类
(1)按规模大小、项目特征和服务半径来划分
①大型主题公园
②地区性主题公园
③主题游乐园
④小规模主题公园 和景点
沈阳方特
(2)按主题公园主题的性质划分
①文化历史型 ②名胜微缩型
③民俗风情型
⑤影视娱乐型
④科技娱乐型
⑥自然生态型
⑦综合旅游主题型
浙江横店影视城
墨西哥帕伦克古城
柬埔寨吴哥窟
2. 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和开发过程中的问题
1) “以新换旧” 2)维护资金匮乏
3 )保护不力、破坏严重 4)商业气氛过重
故 宫 里 面 星 巴 克 咖 啡
聚兴永木厂旧址
北京绮园花园被部分拆除 文物认定时或存错误
秦老胡同35号院门口挂着“绮园花园”牌子。索家后人 称,牌子上写着的假山、水池等都在一墙之隔的37号院。 南锣鼓巷秦老胡同37号院,北屋5间房子已被拆除3间。 文保人士调查称,37号院才是市级文保单位“绮园花园” 的主体。
美国黄石国家公园 美国拱门国家公园
2005年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开 始规划建设,2007年6月21日揭牌,宣告 中国第一个国家公园正式挂牌成立。 2008年6月6日中国国家林业局批准云南 为国家公园建设试点省,2008年10月8日 由中国环境保护部和国家旅游局正式宣布 试点建设中国第一个国家公园试点单位— —黑龙江汤旺河国家公园。
原野区:代表国家公园中的某一自然历史主 题,并保护原野状态的广阔地区。只容许安排某 些少量适合荒野条件的旅游设施和分散型活动,如 骑马或徒步旅行,搭帐篷宿营。对使用原野区的人 数有限制,机动交通工具不准入内。 自然环境区:作为天然环境保护的地区,在 不破坏天然环境的情况下可容许安排少量有关设 施进行低密集度的室外活动。允许公共交通工具 和一定数量的私人车辆入内。最好使用非机动交 通工具。
2.2.1 国家公园 2.2.2 自然保护区 2.2.3 风景名胜区 2.2.4 森林公园 2.2.5 地质公园 2.2.6 野生动物园
2.2.1 国家公园
1.国家公园的定义
国家公园是指国家为了保护一个或多个典 型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为生态旅游、科学研究 和环境教育提供场所,而划定的需要特殊保护、 管理和利用的自然区域。
3.森林公园的管理 森林公园管理机构为政府 职能部门,具有明确的行政执 法、规划建设、管理监督和森 林资源保护等相应的职能权属。 我国《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规定中国的森林公园属于林业 部,由林业部主管全国国家级 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 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级 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汤旺河国家公园
2.国家公园的经营管理
为了保护国家公园的自然环境,不因游览活 动引起有害于自然生态系统或有损于自然景观的 变化,对国家公园范围内的土地一般都实行分区 制。国家公园大多分五个区:
特别保护区:国家公园内拥有独特的、稀有 的或濒于绝灭的物种,或天然物种的最好样本, 拥有某些自然特色的特定地区划为特别保护区。 严格控制或完全禁止游人进入或使用。不许机动 车辆或船只进入,不许营建人工设施,一切听其 自然,甚至发生自然火灾也不予扑灭。
深圳野生动物园
2.动物园的管理
杭州野生动物世界
1.加强动物的保护
2.加强资金的管理
3.加强员工和游客的管理
2.5世界遗产管理体系
2.5.1世界遗产的概述 2.5.2世界遗产的标准与分类 2.5.3我国世界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存在的问题 2.5.4世界遗产保护与管理对策
2.5.1世界遗产的概述
世界遗产的定义:世界遗产是指被联合国教科 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人类罕见的、 目前无法替代的财富,是全人类公认的具有突 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及自然景观。
2.5.2世界遗产的标准与分类
3.地质公园的管理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管理机构,规 范管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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