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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2017年版(完整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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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目录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第84号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规定,并结合抗菌药物药理作用、安全性、有效性、对细菌耐药的影响及价格因素等综合考虑制定;
2.本目录所列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局部外用抗菌药物及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3.标注“*”的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仅限于二级综合医院使用。

特殊情况下,其他医疗机构因个案治疗需要使用此类抗菌药物,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可启动临床采购程序;
4.未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应参照特殊使用级管理。

抗菌疗法药物分级管理目录2023年版

抗菌疗法药物分级管理目录2023年版

抗菌疗法药物分级管理目录2023年版
一、前言
本目录是为了规范临床抗菌药物使用,保护人类抗菌药物资源,防治抗菌药物耐药,有效抑制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抗菌药物临床
治疗效果,实现抗菌药物价值最大化而制定。

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
抗菌药物分为限制使用级、特殊管理级和普通级三个等级。


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临床无法用其他药物控制的重症感
染病例。

特殊管理级抗菌药物主要用于治疗由一些特殊病原体引起
的感染。

普通级抗菌药物则主要用于治疗常见的感染性疾病。

三、抗菌药物分级目录
1. 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 多粘菌素B
- 线肽类抗生素
- 瑞舒米特
2. 特殊管理级抗菌药物
- 利福平
- 环丙沙星
- 氟康唑
3. 普通级抗菌药物
- 青霉素
- 头孢类抗生素
- 磺胺类抗生素
四、抗菌药物使用原则
1. 临床医生应遵循“正确、适时、适量、适当”的原则使用抗菌药物,对病人进行综合评估,选择最适合的抗菌药物。

2. 对于重症患者,可以优先选择限制使用级或特殊管理级抗菌药物,但需要严格遵守使用规定,以避免产生抗药性。

3. 对于普通感染病例,应优先选择普通级抗菌药物,以防止抗菌药物的过度使用。

4. 临床医生应定期评估抗菌药物的使用效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五、结语
本目录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更好地指导临床医生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保护抗菌药物资源,防治抗菌药物耐药,提高临床治疗效果。

希望所有医疗机构能够严格按照本目录执行,共同维护人类健康。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

十一矿职工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分类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特殊使用级氯霉素类氯霉素广谱青霉素阿莫西林0.25g 阿洛西林2.0g 氨苄西林0.25g哌拉西林2.0g对青霉素酶不稳定的青霉素类青霉素160万u青霉素类复方制剂氨苄西林/舒巴坦1.5g哌拉西林/舒巴坦2.5g第一代头孢菌素类头孢氨苄0.25g 头孢硫脒0.5g 头孢唑林1.0g第二代头孢菌素类头孢呋辛(酯)0.75g第三(四)代头孢菌素类头孢曲松1.0g 头孢噻肟2.0g头孢克肟100mg头孢唑肟0.5g头孢哌酮/舒巴坦1.0g头孢西丁0.5g头孢米诺0.5g拉氧头孢0.25g磺胺类和甲氧苄啶复方磺胺甲噁唑0.48g甲氧苄啶75mg 磺胺嘧啶0.45g大环内酯类红霉素0.125g 阿奇霉素(注射)0.25g阿奇霉素(口服)0.25g琥乙红霉素0.1g乙酰螺旋霉素0.1g罗红霉素0.15g林可酰胺类克林霉素0.6g 氨基糖苷类庆大霉素80mg阿米卡星0.2g喹诺酮类环丙沙星0.2g 诺氟沙星0.1g 左氧氟沙星0.1g 左氧氟沙星0.2g咪唑衍生物甲硝唑0.5g奥硝唑0.5g其它抗菌药物利福平0.3g抗真菌药制霉菌素说明:本目录经我院药事委员会及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结合本院临床实际情况讨论后确定,共收录非限制类及限制类药物40种,无特殊使用级药物。

本目录从2012年8月1日起实施。

十一矿职工医院20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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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唑、联苯苄唑、特 产)、咪康唑、伊曲康 质体、氟康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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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限制使用抗菌
特殊使用抗菌
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药物
药物
比萘芬、酮康唑、 唑、两性霉素 B、克念 (进口)
复方土槿皮酊、、 菌素
灰黄霉素、硫化
硒、托萘酯
利福平、异烟肼、 乙(丙)硫异烟胺、
抗结核 吡嗪酰胺、乙胺丁 利福喷汀、利福昔明、
喹诺酮 星、诺氟沙星、氧 妥舒沙星、洛美沙星、 西沙星、加替
类 氟沙星、左旋氧氟 氟罗沙星、芦氟沙星、 沙星
沙星
托氟沙星
磺胺嘧啶、复方磺 甲氧苄啶、联磺甲氧
胺 甲 恶 唑 、 磺 胺 苄啶
磺胺类 脒、磺胺嘧啶银、
磺胺嘧啶锌、柳氮
磺吡啶
抗真菌 制 霉 菌 素 、 克 霉 氟胞嘧啶、氟康唑(国 两性霉素 B 脂
类 醇、对氨基水杨酸 利福霉素、利福定、
钠、链霉素、- 卷曲霉素、氨硫脲
甲硝唑、替硝唑 奥硝唑 硝基咪
唑类
林可酰 林可霉素、克林霉
胺类 素
唑酮烷
利奈唑胺

抗麻风 氨苯砜
沙立度胺
病类
磷霉素
乌洛托品、新生霉素 夫西地酸、多
其它类
粘菌素 E、多粘
菌素 B、杆菌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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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限制使用抗菌
头孢菌 头孢拉定、头孢克 硫咪、头孢丙烯、头 米诺、头孢西
素类 洛、头孢呋辛、头 孢咪唑、头孢地尼、 丁、氟氧头孢、
孢 哌 酮 、 头 孢 噻 头孢他啶、头孢唑肟、 头孢地嗪、头
肟、头孢曲松(国 头孢曲松(进口)、头 孢替安、头孢

全新发布:2023年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全新发布:2023年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全新发布:2023年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背景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抗菌药物耐药性的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合理使用和管理抗菌药物,保护公众健康,卫生部决定制定并发布2023年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目的该目录的目的是对抗菌药物进行分类管理,以确保其合理使用、减少滥用和耐药性的风险。

分级管理原则- 分级标准:抗菌药物将根据其疗效、安全性和理想使用范围进行分类。

- 目录更新:该目录将定期更新以反映最新的疾病模式、耐药性情况和临床实践。

- 专家咨询:目录的制定和更新将借助专家团队的意见和建议。

分级管理目录一级抗菌药物- 定义:一级抗菌药物是最常用和最有效的抗菌药物,广泛用于各类感染的治疗。

- 使用范围:一级抗菌药物适用于多种常见感染疾病,如上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等。

- 临床处方:一级抗菌药物可以由医生根据临床需要进行处方。

二级抗菌药物- 定义:二级抗菌药物是次常用的抗菌药物,用于治疗一些特定的感染疾病或在一线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

- 使用范围:二级抗菌药物适用于某些特殊感染疾病,如肺炎、腹泻等。

- 临床处方:二级抗菌药物需要医生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进行临床处方,并需加强监测和管理。

三级抗菌药物- 定义:三级抗菌药物是较少使用的抗菌药物,通常用于治疗复杂感染疾病或多重耐药菌感染。

- 使用范围:三级抗菌药物适用于复杂感染疾病,如院内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等。

- 临床处方:三级抗菌药物的使用需要经过专家评估和批准,并需建立严格的使用监测和报告制度。

四级抗菌药物- 定义:四级抗菌药物是最后一线的抗菌药物,用于治疗极少数严重感染疾病或多重耐药菌感染无效的情况。

- 使用范围:四级抗菌药物适用于少数特殊感染疾病,如艾滋病患者的感染等。

- 临床处方:四级抗菌药物的使用需要特殊审批,并由专家团队严格监控和管理。

结论2023年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的发布将有助于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滥用和耐药性的风险。

我们鼓励医生和患者遵循目录中的分类管理原则,并加强对抗菌药物的监测和报告,以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2023年抗菌药物分级管理治疗目录

2023年抗菌药物分级管理治疗目录

2023年抗菌药物分级管理治疗目录一、目录概述本目录旨在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确保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将抗菌药物分为三个级别:A级、B级和C级。

各级别的抗菌药物使用范围、适应症、禁忌症和注意事项等均有详细规定。

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A级:限制使用级A级抗菌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严重的细菌感染,如多重耐药菌感染、碳青霉烯类抗生素敏感菌感染等。

使用范围:- 多重耐药菌感染- 碳青霉烯类抗生素敏感菌感染注意事项:- 使用前需取得医生处方- 使用期间需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B级:严格控制使用级B级抗菌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中度细菌感染,如大肠杆菌、肺炎球菌等敏感菌感染。

使用范围:- 大肠杆菌感染- 肺炎球菌感染注意事项:- 使用前需取得医生处方- 使用期间需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C级:普通使用级C级抗菌药物主要用于治疗轻度细菌感染,如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等敏感菌感染。

使用范围:- 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 链球菌感染注意事项:- 使用前需取得医生处方- 使用期间需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三、抗菌药物使用原则1. 严格遵循医生处方,不得擅自更改剂量和用药时间。

2. 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药并报告医生。

3. 遵循药物相互作用原则,避免与其他药物产生不良反应。

4. 注意患者过敏史,如对某种抗菌药物过敏,应避免使用相同或类似药物。

四、附录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相关政策法规1.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常见抗菌药物不良反应及处理措施1. 过敏反应:停药,给予抗过敏治疗,如出现严重过敏反应,需紧急处理。

2. 肝功能异常:停药,给予保肝治疗,监测肝功能指标。

3. 肾功能异常:停药,给予肾功能支持治疗,监测肾功能指标。

五、更新记录1. 2023年1月1日:制定本目录,并对各级别抗菌药物使用范围、注意事项等进行详细规定。

2. 2023年2月1日: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对目录进行调整和完善。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分类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青霉素、氨苄西林、苯唑西林、氯唑西林、哌拉西林、阿莫西林、苄星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青青霉素类霉素ⅴ钾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阿洛西林、美洛西林、磺苄西林、阿帕西林、美洛西林/呋布西林、替卡西林、羧苄西林、舒巴坦氟氯西林、双氯西林、甲氧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氨苄西林/他唑巴坦、替卡西林/克拉维酸钾哌拉西林 /他唑巴坦、氨苄西林/舒巴坦、氨苄西林/氯唑西林、替卡西林 /克拉维酸钾、哌拉西林/舒巴坦头孢菌素头孢氨苄、头孢羟氨苄、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头孢克洛、头孢呋辛、头孢哌酮、头孢噻肟、头孢曲松(国产)头孢孟多脂、头孢甲肟、头孢替拉氧头孢、头孢匹胺、唑、头孢硫咪、头孢丙烯、头孢头孢米诺、头孢西丁、咪唑、头孢地尼、头孢他啶、头氟氧头孢、头孢地嗪、孢唑肟、头孢曲松(进口)、头头孢替安、头孢美唑、孢泊肟脂、头孢噻吩、头孢哌酮头孢克肟、头孢吡肟、类/他唑巴坦、头孢氨苄/甲氧苄啶、头孢哌酮/舒巴坦、头孢拉定/舒巴坦、头孢曲松/舒巴坦、头孢唑啉/舒巴坦、头孢噻肟/舒巴坦头孢尼西、头孢他啶 / 舒巴坦其它β-内氨曲南、美罗培南、亚胺培南-酰胺类西司他丁、帕尼培南-分类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链霉素、新霉素(口服或奈替米星、妥布霉素、依替米星、异帕米星、阿司米星、氨基糖甙局部用)、庆大霉素、阿大观霉素、西索米星、核糖霉素巴龙霉素类米卡星、卡那霉素氯霉素类氯霉素(局部)氯霉素、甲砜霉素去甲万古霉素、万古糖肽类霉素、替考拉宁红霉素、琥乙红霉素、吉克拉霉素、阿奇霉素、地红霉素、他霉素、乙酰吉他霉素、交沙霉素、环脂红霉素大环内酯螺旋霉素、乙酰螺旋霉类素、麦迪霉素、麦白霉素、罗红霉素多西环素(强力霉素)、米诺环素、美他环素四环素类土霉素、金霉素(局部)、四环素吡哌酸、环丙沙星、诺氟培氟沙星、依诺沙星、妥舒沙星、司氟沙星、莫西沙星、喹诺酮类沙星、氧氟沙星、左旋氧洛美沙星、氟罗沙星、芦氟沙星、加替沙星氟沙星托氟沙星磺胺嘧啶、复方磺胺甲恶甲氧苄啶、联磺甲氧苄啶磺胺类唑、磺胺脒、磺胺嘧啶银、磺胺嘧啶锌、柳氮磺吡啶制霉菌素、克霉唑、联苯氟胞嘧啶、氟康唑(国产)、咪两性霉素B脂质体、抗真菌类苄唑、特比萘芬、酮康唑、康唑、伊曲康唑、两性霉素B、氟康唑(进口)分类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复方土槿皮酊、、灰黄霉克念菌素素、硫化硒、托萘酯利福平、异烟肼、吡嗪酰乙(丙)硫异烟胺、利福喷汀、抗结核类胺、乙胺丁醇、对氨基水利福昔明、利福霉素、利福定、杨酸钠、链霉素、- 卷曲霉素、氨硫脲甲硝唑、替硝唑奥硝唑硝基咪唑类林可酰胺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类唑酮烷类利奈唑胺抗麻风病氨苯砜沙立度胺类磷霉素乌洛托品、新生霉素夫西地酸、多粘菌素其它类E、多粘菌素 B、杆菌肽注:氨基糖甙类、氯霉素类、四环素类原则上不作为儿童的一线用药,喹诺酮类不用于儿童,氨基糖甙类作为老年人用药应慎重。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2023年最新目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2023年最新目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2023年最新目录1. 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2023年最新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以便医疗机构和临床医生准确了解和应用抗菌药物。

2. 抗菌药物分类2.1 广谱抗菌药物- 第一代广谱抗生素- 第二代广谱抗生素- 第三代广谱抗生素- 第四代广谱抗生素2.2 狭谱抗菌药物- 青霉素类药物- 头孢菌素类药物- 大环内酯类药物- 磺胺类药物- 其他狭谱抗菌药物2.3 特定感染抗菌药物- 结核病抗菌药物- 肺炎抗菌药物- 腹泻抗菌药物- 尿路感染抗菌药物- 其他特定感染抗菌药物3.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3.1 一级抗菌药物- 具有广谱抗菌活性和较低的耐药性的药物- 适用于常见感染和轻度感染3.2 二级抗菌药物- 具有广谱抗菌活性和适度的耐药性的药物- 适用于中度感染和一些特定感染3.3 三级抗菌药物- 具有较窄谱的抗菌活性和较高的耐药性的药物- 适用于重度感染和多重耐药菌感染3.4 四级抗菌药物- 具有特定抗菌活性和高度耐药性的药物- 适用于严重感染和多重耐药菌感染的最后手段4. 抗菌药物管理措施4.1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临床医生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合理选择使用抗菌药物- 避免滥用和不当使用抗菌药物4.2 监测耐药性- 医疗机构应建立耐药性监测系统- 及时监测细菌耐药性的变化和流行情况4.3 提供教育和培训- 医疗机构应提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教育和培训- 增加临床医生对抗菌药物的认知和正确应用5. 结论2023年最新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为医疗机构和临床医生提供了准确指导,帮助他们在治疗感染时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并加强对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和耐药性监测。

医院抗菌药物分类分级管理目录(一)

医院抗菌药物分类分级管理目录(一)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情况,以下药物作为“特殊使用”类别管理。医疗机构可根据本机构具体情况增加“特殊使用”类别抗菌药物品种。
(一)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等;
(二)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美罗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等;
(三)多肽类与其他抗菌药物: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利奈唑胺等;
注射用头孢哌酮舒巴坦钠1.0g▲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1.0g▲
注Hale Waihona Puke 用头孢他啶1.0▲其它β-内酰胺类
注射用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0.5g(泰能
氨基糖苷类
★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8万u▲
硫酸庆大霉素片4万u
★丁胺卡那霉素注射液0.2g▲
大环内酯类
★红霉素肠溶胶囊0.125g▲
注射用乳酸红霉素0.25g▲
乙酰螺旋霉素片0.1g▲
罗红霉素胶囊0.15g▲
★阿奇霉素分散片0.125g▲
阿奇霉素注射液0.25g▲
克拉霉素分散片0.125g▲
喹诺酮类
★盐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0.4g▲
★盐酸左氧氟沙星片0.25g▲
★诺氟沙星胶囊0.1g▲
氧氟沙星注射液0.2g▲
氧氟沙星胶囊0.1g▲
硝咪唑类
★甲硝唑注射液0.5g▲
★甲硝唑片0.2g▲
药物分类
非限制使用药物
限制使用药物
特殊使用药物
青霉素类
★注射用青霉素钠80万u
(160万u)▲
★注射用氨苄青霉素0.5g
(1g)▲
注射用苄星青霉素120万u
注射用普鲁卡因青霉素80万u▲
★注射用哌拉西林钠1.0g▲
注射用美洛西林钠1.0g▲
★阿莫西林胶囊0.25g▲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目录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目录

精心整理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目录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我院临床治疗水平,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江苏省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结合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现状,特制定本规定:一、抗生素分级及使用权限: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和“限制使用”及“特殊使用”药物三备注一、门诊抗菌药物应用23)。

使用3412方案。

3、不能随意选用广谱抗菌药物、新品种、价格昂贵品种或多种抗菌药物联用作为预防用药。

4、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应综合考虑本院或本病区可能流行的致病菌、手术范围、手术部位与污染程度、手术持续时间、病人机体状况等因素,合理选用抗菌药物,其原则是:1)广谱、有效(杀菌剂而非抑菌剂)、能覆盖手术部位大多数病原菌。

2)杀菌剂剂量要足够。

3)根据药物半衰期决定用药次数。

4)宜静脉给药,一般用β-内酰胺类抗生素。

5)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异物675123联合用药以预防多种细菌感染。

4)抗菌药物的预防应用不能放松严格的手术操作及无菌技术,并应加强临床观察及消毒隔离措施。

5)清洁肠道用药:施行结肠、直肠手术,于术前2-3天开始口服肠道制菌药物,以减少术后并发感染的机会。

三、特殊情况抗菌药物的应用1、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1)严格掌握联合用药指征,以期达到抗菌的协同作用,降低不良反应,减少细菌耐药产生。

2)联合用药一般为两种作用机制不同的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特殊情况可联用两种以上,包括抗真菌药。

3)联合用药一般适用于以下情况:病原体不明的严重感染;单一药物难以有效控制的混合感染;单一药物不能控制的耐药菌感染,特别是院内感染;为减少各药物单一使用的剂量,减少不良反应;需长期用药,有利于防止细菌耐药性产生。

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管理目录

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管理目录

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管理目录(征求意见稿)分类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青霉素类▲★△☆青霉素★△☆阿洛西林★△☆哌拉西林/舒巴坦▲★△☆苯唑西林★△☆美洛西林★△哌拉西林/他唑巴坦▲★△☆阿莫西林★△☆氨苄西林/舒巴坦★☆美洛西林/舒巴坦▲★△☆氨苄西林★△☆替卡西林/克拉维酸★☆阿莫西林/舒巴坦▲★△☆哌拉西林★△☆磺苄西林阿莫西林/氟氯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氟氯西林氨苄西林/氯唑西林★△☆苄星青霉素△替卡西林美洛西林/他唑巴坦★△☆普鲁卡因青霉素替卡西林/他唑巴坦★△☆青霉素V 仑氨西林★△☆氯唑西林萘夫西林☆羧苄西林舒他西林呋布西林头孢菌素类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头孢氨苄★△☆头孢噻肟★△☆头孢匹罗▲★△☆头孢唑林★△☆头孢他啶★△☆头孢吡肟▲★△☆头孢呋辛(酯) ★△☆头孢克肟★△☆头孢米诺▲★△☆头孢曲松★△☆头孢地尼★△☆拉氧头孢★△☆头孢羟氨苄★△☆头孢哌酮/舒巴坦☆头孢哌酮/三唑巴坦★△☆头孢拉定★△☆头孢替安头孢曲松/舒巴坦★△☆头孢克洛★△☆头孢硫脒头孢他啶/舒巴坦★△☆头孢丙烯★△☆头孢唑肟头孢噻肟/舒巴坦★△☆头孢西丁☆头孢匹胺△☆头孢泊肟☆头孢噻利△☆头孢哌酮☆头孢匹林☆头孢噻吩☆头孢孟多☆头孢他美酯☆头孢尼西☆头孢特仑酯☆头孢甲肟☆头孢布烯氯碳头孢头孢呋辛/舒巴坦头孢噻肟/他唑巴坦头孢曲松/三唑巴坦其他β-内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酰胺类★△☆氨曲南△舒巴坦★△☆头孢美唑☆氟氧头孢头孢替坦碳青霉烯类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厄他培南★△☆美罗培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法罗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帕尼培南多尼培南氨基糖苷类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阿米卡星★△☆依替米星★△☆奈替米星▲★△☆庆大霉素★△☆妥布霉素★△☆异帕米星▲★△☆链霉素★☆大观霉素☆小诺米星△新霉素☆巴龙霉素☆卡那霉素西索米星地贝卡星阿贝卡星酰胺醇类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氯霉素☆甲砜霉素四环素类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四环素替加环素★△☆米诺环素★△☆多西环素★△☆土霉素大环内酯类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红霉素▲★△☆阿奇霉素泰利霉素★△☆琥乙红霉素★△☆地红霉素★△☆乙酰螺旋霉素★△☆克拉霉素★△☆罗红霉素☆交沙霉素☆吉他霉素☆依托红霉素糖肽类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替考拉宁林可胺类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克林霉素★△☆林可霉素喹诺酮类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诺氟沙星▲★△☆左氧氟沙星★△☆氟罗沙星▲★△☆环丙沙星★△☆莫西沙星☆帕珠沙星★△☆氧氟沙星★△☆吉米沙星☆司帕沙星★△☆吡哌酸★△☆洛美沙星☆依诺沙星☆培氟沙星☆芦氟沙星加替沙星安妥沙星硝基呋喃类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呋喃妥因★△呋喃唑酮硝基咪唑类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甲硝唑★△☆奥硝唑★△左旋奥硝唑★△☆替硝唑塞克硝唑磺胺类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复方磺胺甲噁唑★△☆磺胺嘧啶★△☆甲氧苄啶★△联磺甲氧苄啶△☆磺胺甲噁唑其他类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磷霉素★△粘菌素★△☆夫西地酸△利福昔明★☆多粘菌素B△☆利奈唑胺抗真菌药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制霉菌素★△伊曲康唑(口服剂型) ★△米卡芬净▲★△氟康唑酮康唑★△卡泊芬净★△氟胞嘧啶★△伏立康唑★△特比萘芬★△两性霉素B★克霉唑★△伊曲康唑(静脉剂型)★咪康唑泊沙康唑阿尼芬净说明: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5种。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一、非限制使用级
青霉素类:如阿莫西林、苯唑西林等。

头孢菌素类:如头孢氨苄、头孢呋辛等。

氨基糖苷类:如庆大霉素、阿米卡星等。

大环内酯类:如红霉素、阿奇霉素等。

二、限制使用级
β-内酰胺酶抑制剂:如克拉维酸钾、舒巴坦等。

糖肽类:如万古霉素、替考拉宁等。

氟喹诺酮类:如左氧氟沙星、环丙沙星等。

三、特殊使用级
特定抗生素:如碳青霉烯类、多粘菌素类等。

注:以上仅为示例,并不构成完整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实际应用中,目录的具体内容可能因地区、医院、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抗菌药物的使用需遵循医疗规范,确保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各级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感染部位和病原体种类,合理选择抗菌药物,并遵循分级管理原则,确保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同时,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和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合理用药问题,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多西环素
磺胺类和甲氧苄啶
复方磺胺甲噁唑
糖肽类
万古霉素、
硝基咪唑类
甲硝唑、
替硝唑、
硝基呋喃
类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呋喃妥因
其它抗菌药物
磷霉素
抗真菌药
制霉菌素、
氟康唑(注射)
注:本目录所列抗菌药物只包括全身作用的抗菌药物(含抗真菌药物)。不包括抗结核病药、抗麻风病药、抗病毒药、抗寄生虫药。
长治市第三人民医院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3年版)
分类
非限制使用级
限制使用级
特殊使用级
广谱青霉素
阿莫西林、
哌拉西林
对青霉素酶不稳定的青霉素类
青霉素
第一代
头孢菌素类
头孢唑林(含五水头孢唑林)、头孢羟氨苄
第二代
头孢菌素类
头孢呋辛(酯)
头孢孟多
第三代
头孢菌素类
头孢曲松
头孢噻肟、
头孢他啶、
头孢克肟、
头孢菌素复合制剂
头孢哌酮/舒巴坦
第四代
头孢菌素类
头孢吡肟
头霉素类
头孢西丁
碳青霉烯类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
磺胺类和甲氧苄啶
复方磺胺甲噁唑
大环内酯类
琥乙红霉素、
阿奇霉素(口服)、
罗红霉素、
克拉霉素
阿奇霉素(注射)
林可酰胺类
克林霉素
氨基糖苷类
庆大霉素、
阿米卡星
喹诺酮类
环丙沙星、
左氧氟沙星、
诺氟沙星
莫西沙星
四环素类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抗菌 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 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 件,并监督实施; (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 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 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机构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 持续改进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医疗机构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 部门提出意见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2/3 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后,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经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2/3 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 应目录。对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或者违规 促销使用等情况的抗菌药物品种,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 工作组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清 退或者更换获得抗菌药物管理组1/2 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 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6个 月内不得进入本机构药物采购供应目录。
金分配挂钩的,或者在抗菌药物购销、临床应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版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7年版)【1】
注:
1.本目录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第84号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规定,并结合抗菌药物药理作用、安全性、有效性、对细菌耐药的影响及价格因素等综合考虑制定;
2.本目录所列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局部外用抗菌药物及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3.标注“*”的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仅限于二级综合医院使用。

特殊情况下,其他医疗机构因个案治疗需要使用此类抗菌药物,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可启动临床采购程序;
4.未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应参照特殊使用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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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县妇幼保健院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与目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结合《四川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精神,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分级原则
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2009〕38号文件之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我院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1、“非限制使用级”药物: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2、“限制使用级”药物: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3、“特殊使用级”药物: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
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或科主任签名方可使用。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1、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2、具体使用方法
(1)、非限制级抗菌药物所有临床执业医师均应参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培训”,并通过考试,未通过考试的无抗菌药物处方权,所有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注册临床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限制级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特殊使用级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或科主任签名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3、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限制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非限制级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三、督导、考核办法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务科、院感科及药剂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2、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3、检查、考核办法:每月对门诊处方、住院病历包括手术患者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1)、门诊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患者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性别、诊断;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给药途径、是否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用药等。

门诊使用抗菌药物,以不超过3日用量为原则,联合应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掌握指征,并以二联为宜,同时应有主治医师以上签字。

(2)、住院病人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抗菌药物开始使用、停止使用、更换品种和超越说明书范围使用时是否分析说明理由,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抗菌药物使用必须符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当越级使用时,是否按照规定时间使用或履行相应的手续,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抗菌药物联用或局部应用是否有指征,是否有分析,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是否做病原学检测及药敏试验,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对于无法送检的病例,是否已在病程记录上说明理由。

4、对违规滥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降低抗菌药物使用权限,直至停止处方权。

附件1:
宜宾县妇幼保健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
附件2:
宜宾县妇幼保健院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注意: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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