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商标管理办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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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确保本公司商标的显著性、独创性,确保商标依法正确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商标管理部门及职能、日常商标管理、商标使用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商标指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经申请注册的商标,在我国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外国申请注册的商标,也包括尚未申请注册的商标。
第四条职责:公司的商标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行政部是公司商标的主管部门。
(一)主管部门的商标管理职责:
1、负责制定公司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发展战略、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公司商标注册、续展、转让、变更、使用许可的审核;
3、组织对本公司商标的设计、评估,办理各项商标的注册申请、变更登记等事宜,负责管理本公司的各项商标事务;
4、负责有关商标的其他事项。
5、处理商标管理中涉及的法律事务;
6、对涉及本公司的商标纠纷进行了解并提出分析意见和处理建议,选择律师事务所并协助处理法律诉讼等事宜;
7、提供有关商标的法律咨询和组织培训;
8、参与解决商标被侵权及纠纷案件的工作。
(二)销售部门负责主管商标流通过程中的商标管理;
(三)技术部门制定与商标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工艺操作规程;
(四)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商标产品出厂的检验工作。
(五)公司在商标管理中,任何人有权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相关部门接到有关商标的投诉(含假冒产品)或者意见,应及时转交给职能部门处理,不得推诿。
第二章日常商标管理
第五条凡公司经营的产品,必须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原则上应当商标注册先行。
第六条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战略需要,提出向已经或可能开拓的国外市场提前办理境外商标注册的申请。
第七条商标的变更和续展:
1、变更:公司如因经营需要,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或法律规定其它注册事项的,应在办理完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后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变更注册申请。
2、续展:在有效期满的六个月内,及时向商标局办理续展手续。对不需要进行续展的商标,必须由公司董事会准同意。
第八条商标使用管理
(一)商标的使用要求1、使用注册商标,应在商品包装上标注国际通用的注册商标标记“ ?”或者中文注册商标标记“注册”或者“注册商标”字样。
2、使用注册商标,应首先确认其是否在核定的商品范围内,必须在国家商标局核定使用的范围内使用,不得超出核定使用的范围使用注册商标。
3、如确实需要扩大注册商标的使用领域,采取新注册商标的形式解决,不得在未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注册商标并打上注册标记。
4、如需在未注册的商品上使用,则不得标注国际通用的注册商标标记或者中文注册商标标记“注册”或者“注册商标”字样。
5、使用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组合,应在商品包装上标注国际通用的“TM标记。
6、使用注册商标时,应以核准注册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为准,不得擅自随意改变。
7、使用未注册商标,不得在商标上加上注册标记。使用未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经过一定时间的宣传,产品或服务已经在一定地域范围具有相应的知名度,且产品或服务有发展前景时,必须立即申请商标注册。
8、对注册商标的使用,应建立商标日常管理制度。广告宣传、销售、财务等机构,对于注册商标的信息应当及时反馈给公司商标管理部门。
(二)公司确定商标行为与经营行为统一,商标信誉与公司信誉统一,商标优势与公司优势统一的“三统一”发展战略。
(三)公司进行产品或服务宣传,应突出产品或服务的商标标识。
第九条公司的质量检测和商标管理部门必须对被许可方的产
品进行抽样检测,以保证使用公司商标的产品质量。
第三章商标使用的基础管理
第十条公司作为注册商标的使用人,各部门必须做好下列基础工作:(一)使用注册商标的,必须在各种交易文书(如合同、发票、发货单、信函等)上明确标明商标的名称,不得只写商品名。
(二)详细记录使用商标的商品名称、数量、开始使用的时间,并保存相关证据;
(三)详细记录使用商标的商品广告日期、媒体名称、投入费用,
并保存相关证据;
(四)详细记录使用商标标识的制作时间、数量及制作单位名称,并保存相关证据;
(五)及时统计产品在全国市场同类产品中的占有率,如有权威部门
的调查或统计文件,应当作为证据认真保存,如有可能可统计全球市场的战有率;
(六)记录、保存使用该商标的产品在国内外获得各种荣誉称号的证据。
(七)统计工作周期为上年度12 月31日至次年12月31日。每年12 月底前将统计结果报送公司。
第四章商标保护
第十一条公司商标注册信息、使用信息、商标策略等,作为公司的商业秘密,员工应依照商业秘密保守规则予以保密。
第十二条在经营管理中,发现有侵犯或可能侵犯本公司注册
商标的行为时,各部门及全体员工皆应及时向公司的有关职能部门汇报;
第十三条对于严重的商标侵权行为,各部门应在公司统一指挥下采取应对措施;
第十四条公司积极协助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打击假冒侵权行为,并将打假活动的相关资料留存入档,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公司对于保护商标权益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于侵犯公司商标权的人员或者严重失职者,依法给予
处分。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规范合同的管理,提高合同质量,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 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各类合同、协议(以下统称为合同)时,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