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乡镇认识上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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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乡镇认识上的误区
林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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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关于"三农"问题讨论的热点,由“减负增收”转向了“乡镇改革”。在这讨论的过程中,很多人认为乡镇的存在没有多大积极作用,主张撤消乡镇政府和部门,还有很多人认为乡镇干部是加重农民负担的重要因素,甚至认为乡镇干部没有几个是好的,紧张的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就是乡镇干部闹的等等。乡镇一级政权的存在是多余的和不必要的已跃然纸上。在这些讨论中,我认为大家对乡镇的认识上有误区:
一、对乡镇的人员认识上的偏差
现在普遍上认为乡镇机构臃肿,人员繁多。殊不知,乡镇做为一级基层政权组织,其组成人员应是国家行政工作人员即公务员。拿我们这里的乡镇来说吧,大概每一千人配一名公务员(有些偏远的地方还缺编)。为什幺不包括七站八所的工作人员呢?因为现今有权利、有利益收入的部门(如土地、规划、工商、教育、公安、卫生、广电等)都划入县级以上的政府部门管理了(乡镇是没有人事管辖权的,乡镇如要用人需其主管部门安排),剩下的那些大部分人员是差额、自收自支(这是我国事业单位财政编制的规定)没有经济收益的部门只是暂时由乡镇管理,临时干些乡镇工作(主要是其主管部门不想加重自身财政负担,其实这些人员也没有事干,但在体制改革前乡镇又没有政策把他们推向市场以减轻财政负担),所以乡镇的工作人员并不是象有些人说的有几百人甚至上千人。
二、对乡镇的收费认识上的偏差
乡镇实际上是没有收费的,因为法律规定乡镇不是执法主体,所以没有收费项目(农业税和征收超生子女社会抚养费是受县级部门委托按比例分成的)。但是为什幺各地纷传乡镇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这个问题呢?原因有四:一是把一些部门的收费(如土地使用费、房屋建设费、电业收费、电视收费等)当成是乡镇收费。二是我国的财政体制规定乡镇财政除全额由上级财政支付的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外,其余差额、自收自支及公勤人员的开支都由乡镇预算外收入支付,而乡镇又没有收费项目,为了解决乡镇干部的福利和正常的运转开支,从而导致有些乡镇千方百计巧立名目收费和截留财政拨款,以弥补财政开支差额。三是
一些乡镇领导为了树立形象,把一些本来该由村一级组织按照一事一议制度执行的村级公益事业越权由乡镇办理,导致由乡镇出面集资建造。四是一些部门自己认为难收取,自己不出面,下指标,委托乡镇代为收费(实际上有些收费是不合理的,但乡镇的权利没有他们大,也是为了增加预算外收入,只好代收了)所以,乡镇的乱收费问题的产生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是改革乡镇财政体制,落实乡镇同上级一样的财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乡镇干部同劳不同资问题。我想这个看似乡镇乱收费现象是不难解决的(实际上到老百姓口袋中取钱是最难的,就拿农业税这个号称皇粮国税的征收也是千辛万苦的,更不要说其它收费了)。
三、对乡镇的工作认识上的偏差
乡镇工作可以归纳为“四者一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最终贯彻者——乡镇政府作为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其工作对象是国家构成的最基本要素人民,俗语称老百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顺利深入老百姓,能否得到老百姓的拥护支持,能否最终贯彻下去,就看乡镇工作人员了。国家法律法规的最终宣传者——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其执法主体是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乡镇不是执法主体,其工作人员没有执法权,即使有也是受委托的。因此,乡镇工作人员就只能尽宣传员的职责。各级文件、会议精神的最终落实者——上面发文件,开会议,布置这,布置那,最终是落实在被管理、被服务的老百姓那里。所以乡镇工作人员就要责无旁贷的履行好最终落实的责任。上级政府工作的最终协调者——我国的法律法规在制订时,存在着法与法,规与规之间有不衔接的地方。同时,部门工作人员又只有某一法的执法权。为了突出自己所执行的法律法规权威性,做出与别法相违背的行为(这些行为是目前法律所允许的)。因此,乡镇工作人员就要做好善后工作,协调各部门执法,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最终动员被执行者履行好法律义务。当好老百姓的管家婆——要管好老百姓的生、老、病、死。“生”就是搞好计划生育工作,解决人口增长与社会发展的矛盾;“老”和“病”就是要做好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扶贫帮困工作,缩小贫与富的差距;“死”就是要作好移风易俗和丧葬改革工作,减缓死人与活人争土地的问题。同时要管好的平时事:旱时要做好抗旱就灾,涝时要做好防汛抗洪,冬春两季要做好森林防火,春秋两季要做好农业服务,平时要做好社会稳定和思想教育等工作。总之,要及时调处社会矛盾,抓好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环
境,做到把矛盾消灭在萌芽,把案件消灭在基层。这样才能保证经济顺利发展,人民生活安定,没有了上访者,老百姓的脸色红润,齐心合力奔小康。有人称乡镇工作人员是“万金油”,哪里需要上哪里,也正是有这些“万金油”,才稳定了有9亿人口的广阔农村天地,所以说乡镇工作是繁重的,并不象有些人说的乡镇人浮于事。这只是有些乡镇工作人员受金钱利益的驱使,在没有解决乡镇工作人员同劳(有些人是超劳动的)不同资和乡镇干部难提拔调动等问题时的个别现象。
四、对乡镇的存在认识上的偏差
有的人引用“皇权不下县”来要求撤消乡镇,实行乡村自治。殊不知“皇权不下县”的时代与现今的时代不同:一是人口的不同,那时的一县,我想人口最多不超过十万,而现时的县最少也有几十万甚至超百万。二是人的素质不同,那时的人民是儒学教育下封建单纯的人民,而现今的人民是市场冲击下,个人利己主义泛滥,思想复杂的人民。三是制度的不同,那时靠的是封建专制和封建族规管理,而现今实行是社会主义法治制度。四是居住地人员的不同,那时是以宗族居民为主聚居一地,而现今是各地居民混聚一地。如果撤消乡镇一级政权组织,实行县直管辖几百甚至几千平方公里土地农村的话,我看只会加重农民负担,让农民退回到封建社会:一是会造成农民办事跑县城的交通、住宿、吃饭等开支的加重,办事难问题将更加突出。二是会出现宗族、房族等封建旧恶势力重新统治农村的现象(这类现象在农村村委会海选时已出现)。三是会给不法分子提供犯罪场所,村霸、市霸、场霸等霸将重新出现,农村的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将难以保障。四是假冒违劣产品将充斥农村市场,农民的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维护。有的人会说我们不是法治社会吗?我们还有强大的执法队伍啊?农村的交通不是发达了吗?不用当心这些。实际上这是不了解农村的人说的,俗话说“山高皇帝远”,“县官不如现管”。加上我国执法部门只愿意在城镇管理,鲜有愿意到农村管理和农村有路没车的现象存在,那幺“望眼欲穿”“鞭长莫及”这两词将是老百姓和政府的心头写照。
以上是我对大家讨论乡镇改革的几点思考。我认为乡镇改革不是撤消乡镇而是加强乡镇,真正放权于乡镇,改革乡镇财政供养政策和干部人事提拔调动制度,解决乡镇人员的同劳不同资和权、责、利不协调等问题,切实发挥乡镇干部的积极性、能动性和了解基层农村群众想什幺、盼什幺的长处,我想“三农”问题的解决将是
不久的将来。
浙江省永嘉县花坦乡政府 林永康 邮编:325100
来源:中国农村研究网 来源时间:2004-08-15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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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回复:对乡镇认识上的误区
说得好,实际上该取消地、市州这一级,他们就起了一个上传下达的“二传”作用,一无责任,二呢就是用了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大额费用,真正该用于基层的钱还要被截留!
用户 游客 发表于 2005-8-30 17: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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