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工程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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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磬阳120MW地面光伏电站项目
35kV集电线路
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线路执行计划
批准:日期:
审核:日期:
编写:日期:
安徽天任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19日
目录
1、工程概况 (2)
2 编制目的 (2)
3 编制依据 (2)
4、强制性条文实施组织机构 (4)
5、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 (6)
A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表 (7)
B 线路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7)
C 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灵璧磬阳120MW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地址位于灵璧县渔沟北与朝阳交界的马山及其附近山域,面积约占3600余亩。场地为山坡地,山石为主,覆土较少,植被稀。光伏电站项目总装机规模120MW,通过120个光伏逆变器单元整流升压后接入光伏电站内110Kv配电装置。本工程以一回路110Kv架空线路T接入离建设地点约20公里的刘尧-浍沟110Kv线路,通过刘尧变电所并入国家电网。光伏电站安装480000块250多晶硅光伏组件总装机容量120MW,基本布置120个光伏列阵整个光伏列阵成矩形分布。由计划于2017年建成。2、编制目的
为了实现本工程的各项目标,依据目前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对涉及人民生命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因素,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规定,同时考虑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政策要求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工程特点,特制定本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3、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4)《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7)《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
8)《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2009版)
9)《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15)
10)《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版
1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发电厂变电所电气部分)
12)《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2006年版)
13) 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
4、强制性条文实施组织机构
为了使强制性条文得到有效的宣传、贯彻和落实,确保工程施工合法性,
项目部成立强制性条文的实施组织机构如下:
4.1、项目经理是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法性的第一直接责任者,负责组织收集、宣贯、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有关强制性条文的法律职责,负责组织编制、整理与本工程有关的强制性条文的有关条款,制定和落实执行计划,确保有效执行并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负责。
4.2、项目负责人负责收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有关强制性条文的法律职责,负责编制、整理与本工程有关的强制性条文的有关条款,制定执行计划,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4.3、项目部施工员应配合项目总工程师做好以上工作,并做好实施过程中本专业有关条款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4.4、项目部质检员和安全员应分别从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的角度出发,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施工过程中有关条款的实施,确保本执行计划的有效执行;负责过程资料的验证工作、确保过程资料的可追溯性。
4.5、项目部资料员和材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强制性条文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收集、整理有关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的过程资料;收集、整理实施强制性条文的施工过程记录。确保资料的完整性、系统性。
4.6、各施工队队长及技术员负责本队作业范围内各作业点强制性条文的具体实施,做好实施强制性条文的具体施工记录、签证等工作。
5、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
3.1杆基坑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3.1.1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对破顶、破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3.1.2基坑周围严禁超堆荷载。
3.1.3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地原状土。
3.1.4对土方石开挖后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应根据边坡的地质特征和可能发生的破环等情况,采取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护的逆作法或部分逆作法施工。
3.2杆塔施工、配电装置接地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3.2.1配电线路杆塔施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接地线与杆塔的连接应接触良好可靠,并应便于打开测量接地电阻。
②杆塔连接螺栓应逐个紧固,螺栓的紧固力矩应符合规定。螺杆与螺母的螺纹有滑牙或螺母的棱角磨损以致扳手打滑的螺栓必须更换。
③混凝土电杆及预制构件在装卸及运输中严禁互相碰撞、急剧坠物和不正确的支吊,以防止混凝土产生裂缝和其他损伤。
3.2.2配电装置接地施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配电变压器等电器装置安装在由其供电的建筑物内的配电装置室内,其接地装置应与建筑物基础钢筋相连。
②引入配电装置室内的每条架空线路安装的避雷器的接电线,应与配电装置室内的接地装置相连,但在入地处应敷设集中接地装置。
3.3架空线路工程开工前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①架空送电线路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必须有该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