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见证取样送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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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员基本要求和职责常用建筑材料检测取样

见证取样员基本要求和职责常用建筑材料检测取样

4、承担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监理单位每一个项目 部应配置不少于1~2名见证员,承担工程项目 施工业务的施工单位每一个项目经理部应配置 不少于1~2名取样员,以上人员并不得同时在 两个工程项目兼任同一职务,但可以是同一项 目的其他技术岗位并持有见证/取样员岗位证书 的人员兼任。
5、外省市进入本市承揽工程的单位,其见证/取样 员须具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并由其单位所属行政区域的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 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到承揽工程项目所在地的 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方可从事见证取样和送检 工作。其见证人员需在本地(宿迁)取得见证取 样人员上岗证。
2、袋装水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 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200t为一批, 随机从20袋中采取等量的水泥,经搅拌后取 12kg作为检验试样。 试样分为试验样和封存样。封存样应加封条,密 封保管三个月。
五、复检规则 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取调封存样请省级或省级以 上检验机构仲裁检测。
建筑用砂
第一部分 见证员、取样员基本要求和职责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建 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对建 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员、取样员做出如下要求:
一、见证取样的范围 1、见证取样送检: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在建设 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 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省 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的工程质量 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全过程。
3、见证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 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机构或采取有效的封样 措施送样。送样单位应填写一式两份的检测项 目见证送检委托单,委托单位由见证员和取样 员签字并盖章。(见证人员盖章)
4、见证取样员岗位证和见证章应使用一致,见证 取样员送检时应加盖见证章,并出示本人岗位 证。

施工现场常见工程材料见证取样要求

施工现场常见工程材料见证取样要求

第三十章见证取样送检相关要求一、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对建设工程中结构用钢筋及焊接试件、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水泥墙体材料、骨料及防水材料等项目,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须见证取样的试验项目.二、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1、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以便质监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2、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3、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检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5、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

三、见证人员的职责1、单位工程施工前,见证人员应会同施工项目负责人共同制定送检计划。

2、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3、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4、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5、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7、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四、检验取样的规定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

见证取样及送检的范围和程序

见证取样及送检的范围和程序

见证取样及送检的范围和程序一、见证取样及送检的范围和数量下列试块、试件和建筑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以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常用建材取样数量及重量名称规格/mm 数量及重量混凝土试块150×150×150100×100×1003块/组×8kg/块=24kg/组3块/组×2.5kg/块=7.5kg/组抗渗试块Φ175×Φ185×1506块/组×10kg/块=60kg/组砂浆试块70.7×70.7×70.76块/组×0.75kg/块=4.5kg/组烧结多孔砖240×115×9015块/组×3kg/块=45kg/组烧结普通砖240×115×5315块/组×2.5kg/块=37.5kg/组沙粗沙、中砂、细沙、特细砂20kg/组石子连续粒级5~10 5~16 5~205~25 5~31.5 5~40单粒级10~20 16~31.5 20~4031.5~63 40~8080kg/组水泥32.5级、42.5级、52.5级6kg/组土的表观密度室外环刀200cm3 5.5kg/组钢筋抗拉550mm/根冷弯250mm/根原材4根(两长两短)焊接3根(单面、双面搭接焊,电渣压力焊)对焊6根备注:因考虑检验损耗,部分材料的取样数量比规范规定略有增加基础回填材料见证取样1、对灰土地基、砂和沙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

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

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

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正性。

因此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制度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措施。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一、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的内容和范围1. 内容①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进行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②见证人员必须是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中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或有监理岗位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经培训考核后由市建管局统一颁发证书,由见证单位授权后,方可履行职责。

③见证取样和送检实行登记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时将见证取样、送样人员名单报质监站登记。

建设或监理单位负责将见证人员名单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

④见证人员负责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全过程。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送检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及取样操作的规范性负责。

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要求取样人员严格按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取样,并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标识、封志。

注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数量,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并且共同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工程施工技术档案。

2.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工作程序①.见证人员、取样人员登记备案;②.施工取样人员在现场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取样人员对样品进行标识和封志,取样人员和见证人员签字;③.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一起送样检测;④.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名、并加盖见证单位公章;⑤.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标志,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委托登记,并进行检测;⑥.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科学、公正、准确的检测报告。

见证取样与送检方案

见证取样与送检方案

目录一、总则 (2)二、见证取样送检范围 (2)三、见证取样送检依据 (2)四、建筑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成品见证取样要求及方法 (3)五、现场实体质量检测 (30)一、总则为了指导本工程严格按要求做好各类原材料、试件的见证取样与送检工作,保证工程结构安全和各项使用功能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顺利实现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目标,特制定本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及实施方案。

二、见证取样送检范围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国家规止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三、见证取样送检依据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2002)3、《钢筋混凝土用热扎带肋钢筋》(GB 1499-2008)4、《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 701-2007)5、《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7、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文《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四、建筑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成品见证取样要求及方法1.1 水泥、砂、石1.1.1 水泥1.1.1.1取样及检验依据标准1、《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2008)2、《水泥细度检验方法》(GB/T1345-2005)3、《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2011)4、《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GB/T17671-1999)5、《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1.1.1.2 检验项目水泥胶砂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细度等。

1.1.1.3 取样方法和数量1、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中各采取等量水泥;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罐车中各采取等量水泥。

建筑工程施工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工作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工作标准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原则目录1 见证取样送检范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见证人员的基本规定和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频率与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水泥.............................................................................................................................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1 钢筋原材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一、制度目的及适用范围1.目的:为了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并有效控制质量风险,提高产品质量可靠性和市场竞争力。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需要取样和送检的材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

二、工作程序1.取样计划编制a.根据材料类别、规格及用途制定取样计划。

b.确定取样点位置和数量,并制定取样方法。

c.编制取样计划表,包括取样点、取样数量、取样日期等信息。

2.取样过程a.材料取样由专门的取样人员进行,确保取样人员具备相关技能。

b.取样点临时标识并照相留证,记录取样时间、天气情况、取样样品特征等信息。

c.采用合适的取样工具进行取样,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代表性。

d.将取样样品装入干净的容器,并严格按照取样计划记录信息。

3.材料见证过程a.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能够对材料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和记录。

b.见证过程中应照相记录,包括见证人员、见证时间、见证地点等信息。

c.见证人员应监督取样过程和取样操作的合规性,并签署见证单,说明见证情况和签字确认。

4.送检过程a.取样后,将样品提交到化验室进行分析和检测。

b.样品应与取样计划表一同送入化验室,保持样品和计划信息的一致性。

c.在交接过程中,应将样品和计划信息与送检人、接收人核对一致,并签署送检单。

5.检测结果处理a.化验室应按照相关标准和方法对样品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b.检测结果应及时录入系统,并由负责人审核确认。

c.对于不合格的样品,应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和追溯。

三、责任与义务1.质量部门负责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取样人员负责根据取样计划准确取样,并记录取样信息。

3.见证人员负责监督取样过程和见证过程,并签署见证单。

4.化验室负责样品的分析和检测工作,并及时报告结果。

5.相关部门负责对不合格材料进行处理和追溯,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四、制度执行与监督1.制度执行由质量部门负责,确保各相关岗位人员按照程序执行,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建设部[2000]211号文
一、取样范围: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1、原材料方面:
(1)、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
(2)、用于承重墙的砖;
(3)、用于承重墙的混凝土小型砌块;
(4)、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5)、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6)、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2、施工试验项目: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连接接头试件;
3、国家规定的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取样数量: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如果超出以上范围和数量,应在承包合同中作出规定,并明确费用承担方,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具体落实。

三、见证人员:
应为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经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监督机构等。

四、试件封存:
见证人应在试件或包装上做好标识、标志,标明工程名称、取样日期、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及见证人签名。

五、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除按正常报告签章外,还应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六、试件结果比较:
定期检查试验结果,并与施工单位质量控制试块的评定结果比较,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了确保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检测机构。

二、责任主体1.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工程进度和规范要求,及时进行见证取样并送检。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见证取样的过程,确保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3. 检测机构负责对送来的样品进行科学、准确的检测,并提供正式的检测报告。

三、取样原则1. 见证取样应遵循随机、代表性的原则,确保样品能够真实反映材料或工程的实际情况。

2. 对于关键材料和重要施工环节,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确定取样数量和频率。

3. 取样过程应有监理单位的代表在场见证,并对取样过程进行记录。

四、送检程序1. 施工单位应在见证取样后24小时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测机构。

2. 送检时,应填写送检单,并附上样品的相关信息,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等。

3. 检测机构收到样品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正式的检测报告。

五、结果处理1. 检测合格的材料方可使用于工程中。

如检测结果不合格,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该批次材料,并查明原因。

2. 对于检测不合格的材料,施工单位应及时更换或返工,并重新进行取样和送检,直至合格为止。

3. 所有检测报告应妥善保存,作为工程质量档案的一部分。

六、质量控制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2.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力度,确保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不定期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填写范例

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填写范例

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填写范例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取样、送检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

本计划适用于我公司承担的各类工程项目。

一、见证取样范围1.工程所用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等。

2.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类试块、试件。

3.工程质量检测所需的其它样品。

二、见证取样程序1.施工单位在进行取样前,应提前向项目监理提出取样申请,填写《见证取样申请单》。

2.项目监理在接到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见证人员。

3.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通知书》的要求,对施工单位的取样过程进行现场见证。

4.施工单位在取样完成后,应将样品送至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5.检测机构完成检测后,将检测报告提交给项目监理。

6.项目监理对检测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三、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填写内容1.工程名称:填写工程项目名称,确保与工程实际相符。

2.施工单位:填写承担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名称。

3.监理单位:填写负责项目监理的单位名称。

4.取样日期:填写取样计划发生的日期,格式为YYYY年MM月DD 日。

5.取样地点:填写取样地点,具体到栋号、楼层、部位。

6.取样人员:填写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姓名。

7.见证人员:填写项目监理见证人员姓名。

8.取样材料:填写取样的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等名称。

9.取样数量:填写取样的数量,单位为件、吨、立方米等。

10.送检机构:填写样品送检的检测机构名称。

11.送检日期:填写样品送检的日期,格式为YYYY年MM月DD日。

12.送检人员:填写施工单位送检人员姓名。

13.联系电话:填写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联系电话。

四、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的执行与监督1.施工单位应按照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进行取样、送检工作,确保取样过程的真实、准确、完整。

2.项目监理应加强对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取样、送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3.项目监理应在取样、送检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确保取样过程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5篇)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5篇)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为保证式样能真实代表母材质量状况,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根据国家关于建筑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的相关规定,由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人员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并送至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呢对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上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授权见证人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持证取样人员在现场取样,同时,也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授权见证人的见证下送至由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测试。

一、见证取样、送样范围1、见证取样的程序(1)建设单位应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2)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3)见证人应对试件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5)检测单位应在检测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发生式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建设工程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2、见证取样范围(1)用于工程结构的所有混凝土试块;(2)用于工程的所有砂浆试块;(3)用于工程架构的所有钢筋及连接头试件;(4)用于墙体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的水泥;(6)用于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和剂;(7)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1、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1)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2)必须由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施工专业知识;(3)必须具有建设单位的见证人书面授权书;(4)必须向质监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授权书;2、见证人的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2)见证人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3)见证人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式样送至检测单位;(4)由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必须亲自封样;(5)见证人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并出示“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6)鉴证人员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由法律责任。

见证取样和送检

见证取样和送检
• 混凝土拌合物的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宜采用多次采 样的方法。一般在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混凝土中 的约1/4处、1/2处和3/4处之间分别取样,从第一次 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min,然后人工搅 拌均匀。
• 从取样完毕到开始做各项性能试验不宜超过5min。
• 混凝土配合比
• 相同原材料、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按 单项工程送检。
• (3)用插入式振捣棒振实制作试件应按下述方法 进行:a.将混凝土拌合物一次装入试模,装料时 应用抹刀沿各试模壁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合物高 出试模口;b.宜用直径为φ25mm的插入式振捣棒, 插入试模振捣时,振捣棒距试模底板10~20mm 且不得触及试模底板,振动应持续到表面出浆为 止,且应避免过振,以防止混凝土离析;一般振 捣时间为20s。振捣棒拔出时要缓慢,拔出后不 得留有孔洞。
• 样本容量是对于你研究的总体而言的,是 在抽样调查中总体的一些抽样。比如:中 国人的身高值为一个总体,你随机取一百 个人的身高,这一百个人的身高数据就是 总体的一个样本。某一个样本中的个体的
数量就是样本容量。注意:不能说样本的 数量就是样本容量,因为总体中的若干个 个体只组成一个样本。样本容量不需要带
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 时,同一配合 比的混凝土每200m3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 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 得少于一次;
• 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 要确定。
• 7.4.2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 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 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 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和材料。 • 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见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4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4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一、见证试验范围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4、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二、见证要求:1、原材料试验执行有见证取样的送检制度,即现场试验员在甲方或监理的监督见证下,按标准要求和工程质量检测取样标准的规定进行现场取样送试,见证员应在委托书上签字。

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现场试验人员依据取样产品的特点和相应标准规定取样并做好标识工作,填写取(抽)样单。

4、试验室样品验收员在接到样品时,先按照委托单核对样品,对样品的规格、数量等一一核对,如样品数量不够或委托单填写不准确,样品验收员应要求客户再取试样或重新填写委托单。

5、委托单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给样品验收员、一份作为标识放在样品袋中或样品上。

样品验收员对委托单和样品核对无误后在委托单签字或盖章作为标识,并填写好委托台帐后,将样品转交检测室,并做交接记录。

6、实验室对提供给分包项目实验的样品在交付时检查样品完好性,提交分包项目实验室,应有对方接收凭证。

并明确“试毕”样品退样方式,实验室应做好样品的管理工作7、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

标识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

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

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经过审查;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一、总则1. 为了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减少施工质量事故发生,并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取样和送检工作。

3. 所有建设工程主体和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1.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钢筋、砂石料、水泥等材料的取样和送检,以及地基、基础、结构、装修等施工工序的见证取样和送检。

2.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重大变更、临时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等情况,应及时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3. 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建设工程的关键部位和重要节点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三、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1.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并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监督。

2. 见证取样和送检前,应对检测机构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关资质、技术能力和信誉度。

3. 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应提前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沟通,确定取样和送检的时间、地点、数量等具体事项。

4. 在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时,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并填写相关取样记录和送检报告。

5. 检测结果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通报,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整改和处理措施。

四、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责任1. 建设单位应配合检测机构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

2. 检测机构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取样和送检工作,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监理单位应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检测结果,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

五、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监督和管理1.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监督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和评估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2. 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是指在施工或生产过程中,对所使用的建筑材料进行取样并送检,以确保材料质量符合相应要求的制度。

以下为该制度的详细内容: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建筑工程和生产领域中使用的各类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 水泥、混凝土、砂浆等建筑材料;2. 钢材、木材等结构材料;3. 硅酸盐板材、玻璃等装饰材料;4. 涂料、各种化学品等其他材料。

二、责任单位1. 施工单位:负责采取样品、送检以及接收检验结果并处理后续工作。

2. 工程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的见证取样的工作进行审核、监理。

3. 检测机构:负责对样品进行检验及检测报告的出具。

三、见证人员的职责1. 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派出,主要负责监督见证取样环节的顺利进行,确保取得的样品能够反映实际情况。

2. 见证人员应持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熟练掌握相关的工艺知识和操作技能。

3. 见证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与施工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工作过程顺利进行。

4. 见证人员应及时记录取样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和操作细节,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四、见证取样的具体操作流程1. 施工单位事先应向物业管理部门递交取样申请,并确定检测机构和见证人员,由物业管理部门安排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宜。

2. 见证人员到场后,应对所要取样的材料进行检查,确认取材位置,采取样品,并对取样点作标记。

3. 将取得的样品进行标记和记录,并与见证人员共同签署取样证明。

4. 见证人员应对取样过程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取得的样品进行签字,确认样品的真实性。

5. 取得的样品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在指定时间内取回检测报告。

6. 施工单位应认真核对检测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进行记录。

五、文档管理标准1. 《见证取样申请表》应由施工单位向物业管理部门递交。

2. 《见证取样证明》应在取样现场进行填写,并由见证人员共同签署。

3. 检测机构应出具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并在签字处盖章。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一)凡是进场的建筑材料,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为了保证式样(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保证取样的真实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行在监理单位见证人员见证下,由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取样,送到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取样送检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证性。

(三)见证取样送检范围: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和钢材及连接接头试件(包括套筒连接、电渣压力焊和电弧搭接焊和焊条、焊剂等)。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加气砌块等。

5、用于拌制砼和砌筑砂浆、抹灰砂浆、镶贴块料等所用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砼中使用的掺加剂(减水剂、防水剂、膨胀剂)等。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各种防水材料。

8、建筑门窗、幕墙的各种材料、建筑保温节能材料、给排水、电气和消防器材、建筑装饰材料、安全防护设施的钢管、扣件、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都要送检。

(四)见证人员的主要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见证;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3、见证人员必须和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到检测单位;4、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并建立台账;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见证人员证书”;6、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五)取样的规定:1、钢筋取样:①钢筋一般要做拉伸检验和冷弯检验。

拉伸试验,每批取2根试样。

每根长度不小于10d+200mm 、d为钢筋直径、冷弯试验每批取2根试样,每根长度不小于5d+150mm,d 为钢筋直径(取样长度)②每批应有同一个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定、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在每批钢筋中任意抽取2根钢筋、在距钢筋端部不小于50cm 处各取一根试样。

2、水泥取样:①水泥用于砼结构工程检验项目:检验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三种物理性能的检测②水泥用于砌筑砂浆检验项目:检验强度、安定性二种物理性能的检测。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范围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范围

见证取样送检范围:水泥:1、验收批:水泥检验应以同一水泥厂、同编号水泥、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10万吨-30万吨以上,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30万吨以上-60万吨不超过600吨为一编号。

一般以400T为一验收批。

2、取样方法及数量: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

取样应有代表性,一般可从20 个以上不同部位或20袋中取样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样品应充分混匀,分成两等份,一份送检,一份密封保存以备校验用。

主要检验项目:根据GB50164-92进场水泥应检验强度及安定性,有要求时,尚应检验其他性能。

结构阶段:应按上诉规定检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装饰阶段:一般为三个月。

大型工程没月一次,小工程每三个月或做两次。

普通混凝土用砂:1、验收批:一般按200m3为一批。

2、取样方法及数量:在料堆上取样,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然后在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工8份,组成一组样品,总数量为30KG。

3、检验项目: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

普通混凝土用石:1、验收批:一般按200 m3为一批。

2、每验收批取样按下列规定执行:在料堆上取样,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然后在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共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在五个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3、检验项目: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及针片状颗粒的总含量。

烧结普通砖:1、验收批:以3.5万-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以一批计。

2、取样方法及数量: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后的样品中抽取25块。

3、检验项目:强度等级、泛霜、石灰爆裂、吸水率和饱和系数。

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1、验收批:砌块按密度和强度等级分批验收。

它以用同一品种轻集料配制成的相同密度等级、强度等级和质量等级和同一生产工艺制成的1万块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为一批;每月生产的砌块数不足1万块者亦按一批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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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送检范围:水泥:1、验收批:水泥检验应以同一水泥厂、同编号水泥、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10万吨-30万吨以上,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30万吨以上-60万吨不超过600吨为一编号。

一般以400T为一验收批。

2、取样方法及数量: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

取样应有代表性,一般可从20 个以上不同部位或20袋中取样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样品应充分混匀,分成两等份,一份送检,一份密封保存以备校验用。

主要检验项目:根据GB50164-92进场水泥应检验强度及安定性,有要求时,尚应检验其他性能。

结构阶段:应按上诉规定检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装饰阶段:一般为三个月。

大型工程没月一次,小工程每三个月或做两次。

普通混凝土用砂:1、验收批:一般按200m3为一批。

2、取样方法及数量:在料堆上取样,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然后在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工8份,组成一组样品,总数量为30KG。

3、检验项目: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

普通混凝土用石:1、验收批:一般按200 m3为一批。

2、每验收批取样按下列规定执行:在料堆上取样,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然后在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共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在五个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3、检验项目: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及针片状颗粒的总含量。

烧结普通砖:1、验收批:以3.5万-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以一批计。

2、取样方法及数量: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后的样品中抽取25块。

3、检验项目:强度等级、泛霜、石灰爆裂、吸水率和饱和系数。

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1、验收批:砌块按密度和强度等级分批验收。

它以用同一品种轻集料配制成的相同密度等级、强度等级和质量等级和同一生产工艺制成的1万块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为一批;每月生产的砌块数不足1万块者亦按一批论处。

2、取样方法及数量: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后的样品中随即抽取5块做抗压强度检验,3块做密度检验共8块。

3、检验项目:强度等级、密度等级。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1、验收批:它以用同一种原料配制成的相同外观质量等级、强度等级和同一生产工艺生产的1万块砌块为一批;每月生产的块数量不足1万块亦按一批论。

2、取样方法及数量: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后的样品中随机抽取5块做强度等级检验。

3、检验项目:强度等级。

烧结多孔砖、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1、验收批:烧结多孔砖:以5万块为一批,不足该数目时,仍按一批计。

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以3万块为一批,不足该数目时,仍按一批计。

2、取样方法及数量: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后的样品中随机抽取25块做强度等级检验。

3、检验项目:烧结多孔砖:抗压强度、抗折荷载、物理性能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抗压强度、密度、物理性能粉煤灰砖:1、验收批:每10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该数目时,仍按一验收批计。

2、取样方法及数量: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样品中随机抽取2组20块(每组10块)其中一组做检验、一组备用。

3、检验项目:抗压强度、抗折强度。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1、验收批:盘条应成批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罐),同一尺寸的盘条组成,每批重量不得大于60吨。

2、取样方法及数量:在外观和尺寸合格的盘条中随即抽去两盘,在任意一盘的任意一端截去500mm,然后截取1根拉伸试验的试样和1根冷弯试验的试样,再从另一盘截取1根冷弯试验的试样,共3个试件(不同盘)。

拉伸试件L=5d+200mm;冷弯试件长L=5+150mm,同时考虑试验机的必要夹持长度。

3、检验项目:力学性能、冷弯性能。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1、验收批:钢筋应成批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罐),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饿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得大于60吨。

2、取样方法及数量:在外观和尺寸合格的钢筋中随机抽取2根,在每根的任意一端截去500mm,然后截取1根拉伸试验的试样和1根冷弯试验的试样,共4个试件。

拉伸试件L=5d+200mm;冷弯试件长L=5+150mm,同时考虑试验机的必要夹持长度。

3、检验项目:力学性能、冷弯性能。

冷轧带肋钢筋:1、验收批: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级别的盘条组成,每批重量不得大于60吨。

2、取样方法及数量:拉伸试件逐盘取,弯曲煞件每批抽取2根。

拉伸试件L=5d+200mm;冷弯试件长L=5+150mm,同时考虑试验机的必要夹持长度。

3、检验项目:力学性能、冷弯性能。

焊接钢材:1、焊接钢筋试验的试件应分班前焊和班中焊试件,班前焊试件是用于焊工正式焊接前的考核和焊接参数的确定,班中焊试件是用于对成品质量的检验。

班前焊试件的制作,在焊接前,按同一焊工,同钢筋级别、规格、同焊接形式取模拟试件一组,试验项目按班中焊的要求。

班中焊试件的取样方法及数量:A、钢筋焊接骨架1)、焊接骨架的质量检查应包括外观检查和力学性能的试验。

2)、焊接骨架应按下列规定抽取试件:a、凡钢筋级别、直径及试相同的焊接骨架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且每200件作为一批,一周内不足200件的亦按一批计算;力学性能试验的试件,应从每批成品中抽取。

当所切取的试件的尺寸小于规定的试件尺寸时,或受力钢筋直径大于8mm时,可在生产过程中焊接试验用网片,从中切取试件,抗剪试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290mm,横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500mm;拉伸试件纵筋长度应大于300mm;b、又几种钢筋直径组合的焊接,应对每种组合作力学性能试验;c、热轧钢筋的焊点应做抗剪试验,试件应为3件;冷拔低碳钢丝焊点除作抗剪试验外,尚应对较小钢丝作拉伸试验,试件应各为3件。

3)、焊点的抗剪试验结果,应符合表21的规定;拉伸试验结果,不得小于冷拔低碳钢丝乙级规定的抗拉强度。

焊接骨架焊点抗剪力指标(N)钢筋级别较小钢筋直径3 4 5 6 6.5 8 10 12 14I级 -- -- -- 6640 7800 11810 18640 26580 36170II级 -- -- -- -- -- 16840 26310 37890 51560冷拔低碳钢丝 2530 4490 7020 -- -- -- -- -- --试验结果,当有1个试件达不到上述要求,应取6个抗剪试件或6个拉伸试件对该试验项目进行复验。

复验结果仍有1个达不到上述要求,该批制品应确认为不合格品。

对于不合格品,经采取补强处理后,可提交二次验收。

当模拟试件结果达不到规定要求,复验试件应从成品中切取;试件数量和要求应和初始试验时相同。

B、钢筋闪光对焊接头:1)、闪光对焊接头的质量,应分批进行外观检查和力学性能试验,并应按下列规定抽取试件;a、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

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 个接头,应按一批计算;b、力学性能试验时,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试件,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c、焊接等长的预应力钢筋(包括螺丝端杆与钢筋)时,可按生产时同条件制作模拟试件;d、螺丝端杆接头可只做拉伸试验。

2)、闪光对焊接头拉伸试验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a、3个热轧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不得小于该级别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余热处理III级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热轧III级钢筋抗拉强度570Mpa;b、应至少有2个试件断于焊缝之外,并呈延性断裂。

当试验结果1有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上述规定值,或有2 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试。

复试结果,当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时,或有3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应确认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3)、预应力钢筋与螺丝端杆闪光对焊拉伸结果,3个试件应全部断于焊缝之外,呈延性断裂。

当试验结果1有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应从成品中再切取3个试件进行复验。

复验结果,当仍有1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应确认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4)模拟试件的实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从成品中再切取试件进行复验,其数量和要求应与原始试验时相同。

5)闪光对焊接接头弯曲试验时应受压面试验器上进行,焊缝应处于弯曲中心点,弯心直径和弯曲角应符合表22的规定,当弯至90度,至少有2个试件不得发生破断。

闪光对焊接头弯曲试验指标钢筋级别弯心直径弯曲角(O)Ⅰ级 2d 90Ⅱ级 4d 90Ⅲ级 5d 90Ⅳ级 7d 90注:1、d为钢筋直径;2、直径大于25mm的钢筋对焊接头,弯曲试验时弯心直径应增加1倍钢筋直径。

当试验结果,有2个试件发生破断时,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验。

复验结果,当仍有3个试件发生破断,应确认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钢筋电弧焊接头电弧焊接头外观检查时,应在清渣后逐个进行目测或量测。

当进行力学性能试验时,应按下列规定抽取试件:在一般构筑物中,应从成品中每批随时切取3个接头进行拉伸试验;在装配式结构中,可按生产条件制作模拟试件;在工厂焊接条件下,以300个同接头型式、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作为一批;在现场安装条件下,每一至二楼层中以300个同接头型式、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作为一批。

钢筋电弧焊接头拉伸试验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3个热轧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该级别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余热处理Ⅲ级钢筋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热轧Ⅲ级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570Mpa ;3个接头试件君应断于焊缝之外,并应至少有2个试件呈延性断裂;当实验结果,有一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有一个试件断于焊缝,或有2个试件发生脆性断裂时,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试。

复试结果有一个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有一个试件断于焊缝,或有一个试件呈脆性断裂时,应确认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模拟试件的数量和要求应与从成品中切取。

当模拟试件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复试应再从成品中切取,其数量和要求应与初始试验时相同。

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电渣压力焊接头应逐个进行外观检查。

当进行力学性能试验时,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3个试件做拉伸试验,且应按下列规定抽取试件:在一般构筑物中,应以300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作为一批。

在现浇钢筋混凝土多层结构中,应以每一楼层或施工区段中300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仍应作为一批: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拉伸试验结果,3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该级别钢筋的抗拉强度当试验结果有一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试。

复试结果,当仍有一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应确认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钢筋气压焊接头1)钢筋气压焊接头应逐个进行外观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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