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箱单(PACKING LIST)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装箱单(PACKING LIST)

装箱单是发票的补充单据,它列明了信用证(或合同)中买卖双方约定的有关包装事宜的细节,便于国外买方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供海关检查和核对货物,通常可以将其有关内容加列在商业发票上,但是在信用证有明确要求时,就必须严格按信用证约定制作。类似的单据还有:重量单、规格单、尺码单等。其中重量单是用来列明每件货物的毛、净重;规格单是用来列明包装的规格;尺码单用于列明货物每件尺码和总尺码,或用来列明每批货物的逐件花色搭配。

装箱单名称应按照信用证规定使用。通常用“PACKING LIST”、“PACKING SPECIFICATION”或“DETAILED PACKING LIST”。如果来证要求用“中性包装单”(NEUTRAL PACKING),则包装单名称打“PACKING LIST”,但包装单内不打卖方名称,不能签章。

出单方(Issuer)

出单人的名称与地址,应与发票的出单方相同。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此栏应与信用证受益人的名称和地址一致。

受单方(To)

受单方的名称与地址,与发票的受单方相同。多数情况下填写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并与信用证开证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保持一致。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不填,或填写"To whom it may concern"(致有关人)。

发票号(Invoice No.)

与发票号码一致。

日期(Date)

装箱单缮制日期。应与发票日期一致,不能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期及提单日期。

唛头及件数编号(Marks and Numbers)

与发票一致,有的注实际唛头,有时也可以只注“as per invoice No. xxx”。

包装种类和件数、货物描述(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要求与发票一致。

货名如有总称,应先注总称,然后逐项列明每一包装件的货名、规格、品种等内容。

外包装件数(PACKAGE)

填写每种货物的包装件数,最后在合计栏处注外包装总件数。

毛重(G.W)

注明每个包装件的毛重和此包装件内不同规格、品种、花色货物各自的总毛重,最后在合计栏处注总毛重。信用证或合同未要求,不注亦可。如:2588.36 KGS。

净重(N.W)

注明每个包装件的净重和此包装件内不同规格、品种、花色货物各自的总净重,最后在合计栏处注总净重。信用证或合同未要求,不注亦可。如:760 KGS。

箱外尺寸(Meas.)

注明每个包装件的体积,最后在合计栏处注总体积。信用证或合同未要求,不注亦可。如:1623.548 CBM。

SAY TOTAL

以大写文字写明总包装数量,必须与数字表示的包装数量一致。

如:FOUR THOUSAND FOUR HUNDRED CARTONS ONLY.

签名(Signature)

由出口公司的法人代表或者经办制单人员代表公司在装箱单右下方签名,上方空白栏填写公司英文名称,下方则填写公司法人英文名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