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企业客户用电检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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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供电企业客户用电检查管理

[摘要]本文主要阐述用电检查工作在供电企业中的重要性,从主客观两个角度分析了现在用电检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提高用电管理效率的建议。

[关键词]供电企业;用电检查;管理

中图分类号:f426.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 (2013)11-0120-01

前言

用电检查是为了保证电力企业能够正常供电,以满足人们的需求,同时也帮助用户进行安全、经济用电的行为。在当前用电检查所遇到的问题中,最为突出的就是窃电行为,不仅影响到了人们用电的安全性和经济性,同时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因此,在进行用电检查的过程中,一定要对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有效的分析,并制定出相应的策略,以促进用电的规范性,从而保证电力供应的有效性和顺利性。

一、用电检查工作在供电企业中具有重要作用

由于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特殊性,电力客户在使用电能过程中是和电网时时刻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客户用电不安全将会对电网安全造成威胁。客户既要保证自身电力使用安全,也要保证电网和其他客户的安全。传统的用电检查工作包括周期检查、季节性检查、特殊时期的保供电检查、营业普查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用电检查工作不仅只是传统地对客户进行安全检查,为客户提供优质

服务更是成为用电检查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1、保障电网和客户电安全

对客户受电装置进行周期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客户定期整改,指导客户做好设备季节性安全运维工作及反事故措施。

2、加强用电检查管理是提供优质服务的前提

在电力营销中,用电检查可以说是一种特殊的售后服务,加强用电管理,可以方便供电企业及时了解用电客户的用电现状和用电需求,使供电企业可以更加及时、有效的为用电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3、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实时向客户传达各类用电政策、传授用电知识,提供电力技术咨询服务,指导、协助客户安全用电、计划用电、合理用电。通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供电企业市场竞争力,从而进一步开拓电力市场。

4、加强用电检查管理可以促进用电检查工作的作用

实现加强用电检查的管理,可以确保用电检查工作主要作用的实现,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保障用电安全:指导客户正确的用电方法、对客户不正确的用电要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对窃电等严重的违法用电行为进行宣传,以此来保障电网和用电客户的安全;及时了解《供用电合同》是否依法正确履行,以此来维护供电企业和用电客户双方的权益;为客户提供电力技术咨询、宣传安全用电、节约

用电知识等方面的服务,为客户排忧解难。

二、用电检查工作存在主要问题

由于违章违法用电客户的手段往往都是及其隐蔽的,在用电检查管理过程中总是存在着问题。加之现行《电力法》实现了电力政企分开,电力行政执法权交规电力管理部门,电力企业仅保留单一的企业职能。因此在原有的用电检查管理基础上又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

1、主观主面存在的问题

(1)供电企业及用电检查人员对检查用电重视程度不够。

用电检查的主体是供电企业,但实施者是企业中的检查人员,因此,两者都必须提高对用电检查的重视程度,才是用电检查管理收到良好效果的前提。一方面,许多企业往往雷声大雨点小,用电检查宣传力度大,但并没有切实地得到贯彻实施。另一方面,即便供电企业管理层制定了许多理论上有效的管理方案,但是用电检查人员自身对于用电检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导致用电检查管理方案实际落实的效果不好。

(2)用电监督和用电检查分工不明。

现行《电力法》实现了电力政企分开,电力行政执法权的移交,使得窃电这种行政违法或刑事犯罪行为的查处的主体变为电力管理部门,查处的性质主要为行政执法,查处的措施主要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罚款。其中主要的依据是《行政处罚法》和《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而违章用电这种民事违约性质的行为

查处主体为供电企业,查处的性质民事行为,但从现行规定看似乎带有“准行政”的色彩。查处措施主要为追缴电费、加收违约使用电费,依法停电、赔偿损失。查处程序上依据有关民事规定主要是《供电营业规则和《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相对行政程序要宽松得多。然而这个问题至今未在供电企业中得到普遍重视,使得用电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太好掌握。

2、客观原因

(1)取证工作困难。

在用电检查工作中,由于违章或者违法用电客户往往手段及其隐蔽,所以必须以证据支撑法律上的事实,才能更好地起到用电检查管理的监管及督促指导作用。但往往证据会被用户掩盖,而检查工作人员往往工作中也不经取证或者取证不全就施以停电、剪线、查封、拆表等措施,破坏了证据,造成取证困难。

(2)社会教育培训不能满足用电检查工作的需要

现在无论是学校的教学,还是社会上的培训机构,对于用电检查方面的培训和学历都支持不足,导致用电检查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用电检查程序不当、内容有遗漏,法律意识淡薄,最终造成用电检查管理工作很难落实到位。

三、加强用电检查管理工作的建议

1、提高对用电检查重要性的认识

提高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以及用电客户对用电检查重要性的认识,是一个长期的逐步的持续不断的任务。不断有新的管理者、

新的用电检查人员、以及新的用电客户出现,因此个人的认识程度都不相同,只有追求一个长期目标,加大宣传力度,甚至可以增加中学物理电学部分对用电检查知识的学习及考核内容,我们要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把用电检查的重要性认识提升到一个社会准则的层面来。

2、加强对违章用电和窃电的监管力度,建立举报奖励机制

电能是一种商品,盗窃电能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盗窃电能的量刑可以比照《刑法》264条盗窃罪来进行处理,对于情节轻微的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人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窃电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但是,在具体的反窃电过程中很多窃电户包括一些企业领导对违章用电或者窃电的监管不

以为然,更有甚者,一些个人、企业公然对抗或者群体围攻用电检查人员。所以,对用电检查中的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供电部门除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科技手段之外,还应当不断加强法律监管力度,必要的时候可以协同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同时法律也要根据用电检查工作实际开展情况适当调整处罚力度,对于屡犯者加大制裁力度,并写入法律条文。同时,可以根据情况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提高人们举报违章违法用电积极性,增加获取用电客户或者工作人员违章违法的信息来源渠道。

3、加大培训力度,培养高技能、高素质的人才

无论是社会还是企业内部,都要加大对供电企业管理人员,用电检查工作人员的职业培训,不断学习新知识,切实提高管理人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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