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重大危险源评估作业指导书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1〕13号
河北省重大危险源评估作业指导书冀安监管应急〔〕号
冀安监管应急〔2011〕13号关于印发《河北省重大危险源评估作业指导书》的通知各设区市安监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省重大危险源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规范重大危险评估行为,确保评估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根据《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规章和文件精神,编制了《河北省重大危险源评估作业指导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河北省重大危险源评估作业指导书1 编制目的和依据为规范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的格式,本作业指导书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2号)、《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0〕73号)、《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1〕12号)制订。
2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
3 术语和定义3.1 重大危险源指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的数量及其他存在的危险能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设施和场所。
3.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3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3.4 单元3.4.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4.2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以金属非金属矿山独立生产系统作为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
3.4.3 尾矿库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以一座尾矿库作为辨识单元。
3.4.4 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生产经营单位以500m范围内一个(套)生产、储存区域或场所内存在的特种设备,作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
重大危险源评估作业指导书培训
重大危险源评估作业指导书
杨立华
河北大自然中宇安全平价有限公司
内容提要
• • • • • • • • • 一、编制河北省重大危险源评估作业指导书的背景 二、编制河北省重大危险源评估作业指导书目的 三、适用范围 四、编制依据 五、重大危险源辨识单元划分 六、对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组的要求 七、重大危险源评估工作程序 八、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的内容 九、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格式
六、对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组的要求 • 组建评估项目组并任命项目组长。项目组 成员不得少于3人,评估人员由国家认可的 评价资质和与评估项目相关的专业人员组 成,且评估人员专业配备能够满足项目要 求,个别专业人员不足时,应选择相应专 业具有高级职称的技术专家参加。
七、 重大危险源评估工作程序 • • • • • • • 1 2 3 4 5 6 7 确定重大危险源现状安全评估范围 收集、整理重大危险源评估所需资料 确定重大危险源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 定性、定量分析重大危险源评估内容 与被评估单位交换意见 整理、归纳评估结果 编制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五、重大危险源辨识单元划分
• • • • • • • • • • • • • 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 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 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2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 以金属非金属矿山独立生产系统作为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 3 尾矿库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 以一座尾矿库作为辨识单元。 4 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 生产经营单位以500m范围内一个(套)生产、储存区域或场所内存在的特种 设备,作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 5 烟火剂、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 生产经营单位内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危险性建筑物划分为一个重大危 险源辨识单元。 6 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单元 6.1 年产45万吨(含45万吨)及以上矿井以一个开采区为辨识单元。 6.2 年产45万吨以下矿井以一个矿井为辨识单元。
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的通知发布时间:2013-08-06 发布部门:办公室点击次数:218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定州市、辛集市安全监管局:《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冀安监管应急〔2011〕12号)发布实施以来,为推动我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结合国家的新要求和我省工作形势,省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现将修订后的《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原《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冀安监管应急〔2011〕12号)同时废止。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7月30日附件列表:1:附件: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doc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第一部分通则1、范围本办法规定了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方法。
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内各类企业或组织内构成的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
本办法不适用于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核设施、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质、核能物质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6号《矿山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令《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13号《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2号《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2号《剧毒化学品目录》GB1642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2719《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AQ2033《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范》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Z230《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AQ2006《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8001《安全评价通则》TSGR000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D0001《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HG20660《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GB50161《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2059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3术语和定义3.1重大危险源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的数量及其他存在的危险能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设施和场所)。
2020年法律、法规、标准清单
2018.11.19 2018.12.29 2018.12.29 2018.12.29 2019.02.25 2019.02.17 2019.04.23 2019.04.23 2019.04.28 2019.07.09 2019.09.02 2019.12.26 2020.01.23 2020.02.05 2020.02.06 2020.02.07
2020.02.18
2019.03.01 2018.12.29 2018.12.29 2018.12.29 2019.06.01 2019.02.17 2019.04.23 2019.04.23 2019.04.28 2019.07.09 2019.09.02 2019.12.26 2020.01.23 2020.02.05 2020.02.06 2020.02.07
69
应急管理部关于启用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70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评审组织单位选取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情况公告的通知
71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统一全省安全培训合格证样式的通知
72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做 好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
73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持 参保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41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 应急(2016)11号)
42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43 》《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
规定》的通知
44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4.28•【字号】•【施行日期】2020.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为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省局对《河北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及时修订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4月28日河北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河北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特种设备事故的能力,规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
1.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5.《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6.《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7.《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8.《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1.3事故分级根据事故(险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将其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级。
(1)特别重大事故: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2)重大事故: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农药产品整体搬迁改造项目(一期工程)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 副本
2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农药和助力车等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单的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2014]19号
2014.03.03
3
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2010.11.03
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
GB/T 29639-2013
2013.10.01
2.4
营业执照
土地证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避雷设施安全性检测报告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证
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应急救援预案
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使用检测报告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检验检测报告
压力表、安全阀检验检测报告
冀安监管应急[2010]73号
2010.08.12
9
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
冀安监管应急[2013]93号
2013.09.01
10
河北省重大危险源评估作业指导书
冀安监管应急[2011]13号
2011.02.16
11
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实施意见
冀安监管应急[2011]14号
2011.02.18
本次重大危险源评估机构针对该厂重大危险源的现实情况,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本着对用户负责的态度和科学、公正、严肃的原则,独立自主开展安全评估工作。评估机构采用科学、可靠、适用的评估、分级方法,确保评估工作质量,有针对性的提出需补充安全对策和措施,实事求是地得出评估结论。
重大危险源分级及评估作业指导书有关条文说明
、安全评价机构应在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类型及危害程度”一 章中,对构成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且 毒性气体或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爆炸品 或液化易燃气体的,均应按照有关标准的规 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 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
号令第九条指出:重大危险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有关标准的规 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 会风险值: (一)构成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且毒性气体实际 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的; (二)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气体 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 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的。
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 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 性维护、保养,保证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 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应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 或者责任机构,并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 定期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应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 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应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 急措施等信息,以适当方式告知可能受影响的 单位、区域及人员。
应依法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建 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 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 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
累积频率(次年)
1 x 1 0 -1 1 x 1 0 -2 1 x 1 0 -3 1 x 1 0 -4 1 x 1 0 -5 1 x 1 0 -6 1 x 1 0 -7 1 x 1 0 -8 1 x 1 0 -9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06.11•【字号】冀安监管应急[2014]59号•【施行日期】2014.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4〕59号)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定州市、辛集市安全监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号),省局研究制定了《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6月11日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结和吸取应急处置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消除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安全监管部门牵头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以下简称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第三条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全省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评估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第四条应急处置评估工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
(一)省级人民政府成立的调查组,负责对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二)设区市人民政府成立的调查组,负责对较大事故的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三)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成立的调查组,负责对一般事故的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第五条上级人民政府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的应急处置进行评估。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煤气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特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煤气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特种行业和危险品管理
【发文字号】冀安监管人[2011]133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1.12.01
【实施日期】2011.1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煤气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
核发证工作的通知
(冀安监管人〔2011〕133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试行)》(安监总培训〔2011〕112号)文件精神,结合全省工作实际,现就煤气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各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煤气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特种作业
人员安全培训和考核。
各培训机构要在《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许可的业。
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冀安监管应急〔2011〕12号
冀安监管应急〔2011〕12号关于印发《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安监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工作,根据《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规章和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省安监局。
原《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试行)》(冀安监管应急〔2010〕74号)同时废止。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1、范围《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规定了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的定义、分类辨识范围、分级评定标准。
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内各类企业或组织内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及其安全评估。
本办法不适用于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核设施、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质、核能物质等。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55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矿山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16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劳动部令第4号)《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令)《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8号)《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13号)《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2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管协调字〔2005〕125号)《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2号)GB 1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GB 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Z230-2010《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 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AQ 2006-2005《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 8001-2007《安全评价通则》TS G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 G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HG 20660-2000《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GB 50161-2009《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 20592-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3、定义3.1重大危险源指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的数量及其他存在的危险能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设施和场所。
林南仓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目录编制说明----------------------------------------------- I 1 重大危险源评估目的和要求---------------------------- 11.1 评估意义 --------------------------------------------------- 11.2 法律法规要求 ----------------------------------------------- 11.3 评估目的 --------------------------------------------------- 21.4 评估原则 --------------------------------------------------- 32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的依据---------------------------- 42.1 法律法规 --------------------------------------------------- 42.2 部门规章 --------------------------------------------------- 52.3 标准规范 --------------------------------------------------- 72.4 评估合同 --------------------------------------------------- 82.5 煤矿提供的基础资料 ----------------------------------------- 83 评估范围------------------------------------------- 103.1 评估对象 -------------------------------------------------- 103.2 评估范围 -------------------------------------------------- 104 矿井概况------------------------------------------- 114.1 企业概况 -------------------------------------------------- 114.2 井田地理位置、范围及交通 ---------------------------------- 124.3 自然地理 -------------------------------------------------- 134.4 周边小煤矿开采情况 ---------------------------------------- 144.5 生产建设概况 ---------------------------------------------- 164.6 安全管理现状 ---------------------------------------------- 304.7 矿井地质 -------------------------------------------------- 314.8 煤层顶底板条件和煤质 -------------------------------------- 424.9 矿井水文地质 ---------------------------------------------- 474.10 矿井瓦斯、煤尘及煤的自燃 --------------------------------- 604.11 矿压与地温 ----------------------------------------------- 625 重大危险源辨识------------------------------------- 635.1 重大危险源辩识依据 ---------------------------------------- 645.2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 645.3 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 676 重大危险源分级------------------------------------- 816.1 分级依据 -------------------------------------------------- 816.2 分级办法 -------------------------------------------------- 816.3 重大危险源等级确定 ---------------------------------------- 837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类型及危害程度-------------------- 857.1 重大危险源评估方法 ---------------------------------------- 857.2 定性、定量评价 -------------------------------------------- 887.3 可能受影响的周边单位和人员 ------------------------------- 1008 建议补充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 ---------------------- 1138.1 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 --------------------------------------- 1138.2 其它安全管理措施及建议 ----------------------------------- 1158.3 安全技术措施及建议 --------------------------------------- 1188.4 事故应急措施 --------------------------------------------- 1348.5 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建议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 ------------- 1359 评估结论------------------------------------------ 1379.1 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 1389.2 评估结论 ------------------------------------------------- 1389.3 评估意见和建议 ------------------------------------------- 138 附件------------------------------------------- 141编制说明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号)及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2号《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0]73号)、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1]12号)和关于印发《河北省重大危险源评估作业指导书》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1]13号)文件精神,受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林南仓矿业分公司委托,黑龙江安龙职业安全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对该煤矿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评估。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治理指导手册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治理指导手册(试行)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引言为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实际,制定本手册。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应当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据相关风险评估方法及风险分级管控标准,进行系统的科学的风险辨识、评估、确定风险分级,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形成风险管控清单;企业在风险分级管控基础上,针对风险管控清单,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形成隐患排查内容标准,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实现闭环管理。
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控,是提高隐患治理科学性、针对性的基础和前提条件;隐患排查治理,是以风险管控措施为重点,对其有效性进行经常性核实确认和不断完善,是控制、降低风险的保障手段。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双重防线。
本手册的目的是规范、指导全省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源头识别风险、控制风险,通过隐患排查及时查找出风险管控措施的缺失、漏洞和失效环节,并治理消除,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目录1适用范围 (70)2标准和依据 (70)3基本概念 (71)3.1危险 (71)3.2危险源 (71)3.3风险 (71)3.4风险点 (72)3.5风险辨识 (72)3.6风险评价 (72)3.7风险分级 (72)3.8重大风险 (72)3.9风险管控措施 (73)3.10风险分级管控 (73)3.11事故隐患 (73)3.12隐患排查 (74)3.13一般隐患 (74)3.14重大隐患 (74)3.15隐患治理 (74)4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目标 (74)4.1“一图” (75)4.2“一表” (75)4.3“一账” (75)4.4“一平台” (75)5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准备 (76)5.1流程图 (76)5.2前期准备 (76)5.2.1成立工作机构 (76)5.2.2建立或完善工作制度 (77)5.2.3全面培训 (77)5.2.4收集建设相关信息 (78)6风险分级管控 (79)6.1风险点确定 (79)6.1.1风险点划分原则 (79)6.1.2风险点排查 (79)6.1.3风险点范围 (79)6.2危险源辨识 (80)6.2.1危险源辨识的内容 (80)6.2.2危险源辨识方法 (83)6.2.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83)6.3风险评价 (84)6.3.1风险评价方法及准则 (84)6.3.2确定风险等级 (85)6.3.3重大风险判定 (85)6.3.4风险控制措施 (85)6.4编制风险分级管控台账(清单) (87)6.5 风险管控要求信息告知 (87)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88)7.1编制隐患排查清单 (88)7.2事故隐患排查 (89)7.2.1排查方式 (89)7.2.2排查级别及频次 (89)7.2.3隐患排查内容 (91)7.3隐患判定、分级 (91)7.4隐患治理 (93)7.4.1治理要求 (93)7.4.2制定隐患整改方案范围及内容 (93)7.4.3 重大隐患治理 (94)7.4.4 二级、三级事故隐患治理 (94)7.4.5 验收 (95)8机制运行 (95)8.1运行要求 (95)8.2档案管理 (96)8.3动态管理 (96)9其它 (97)附表1:设备、设施清单 (98)附表2:作业活动清单 (99)附表3: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 (100)附表4:安全检查分析表(SCL) (101)附表5: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台账(清单) (102)附表6:较大以上等级的风险清单 (103)附表7:事故隐患排查清单 (104)附表8:隐患治理信息清单 (105)附录A:工作危害分析法(JHA) (106)附录B:安全检查表法(SCL) (108)附录C: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法(LEC) (110)附录D: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标准 (112)附录E:风险矩阵法(LS) (125)1适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全省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作业指导书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作业指导书1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导则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的基本原则、目的、要求、程序和方法等。
本导则适用于储罐区、库区和生产场所的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
2、基本原则和目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的基本原则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强化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规范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行为,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由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科学、公正和合法的自主开展安全评估。
承担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机构对其安全评估结论负责。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的目的是查找、分析重大危险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确认其重大危险源的级别,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指导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促进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工作规范、科学、有序地开展,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规范性引用文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 )2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总协调字( )56号<关于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协调字( )62号<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协调字( )125号<江苏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安全评价通则> AQ8001其它适用于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等。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12.27•【字号】冀安监管政法〔2017〕262号•【施行日期】2017.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安监管政法〔2017〕262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全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单位: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通知》(中发〔2015〕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发〔2016〕24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对2016年12月31日前由我局制定的省安委会、省安委办、省安监局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一、对5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和宣布失效;二、对10件规范性文件列入修改计划;三、对5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
凡宣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列入应予修改目录的规范性文件,由相关责任处室、单位修改后印发,原文件同时废止。
对于尚未清理的规范性文件,待清理后另行公布清理结果。
附件:1.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列入修改计划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12月27日附件1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2列入修改计划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3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试行办法
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试行办法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试行办法1、范围本办法规定了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的定义、分类、辨识及分级。
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内各类企业或组织内构成的重大危险源。
本办法不适用于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矿山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16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8号)《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剧毒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2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管协调字[2005]125号)《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2号)《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令)《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劳动部令第4号)GB 1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AQ 2006-2005《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 8001-2007《安全评价通则》GB5044-8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3、定义3.1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的数量及其他存在的危险能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设施和场所。
3.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3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冀安办〔2009〕13号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现将〘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修订、奖惩等工作,适用本细则。
法律、法规、规章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综合管理协调工作。
省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管理协调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中央驻冀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是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落实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明确应急组织和人员职责分工,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附件信息准确,并适时更新;(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作业指导书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作业指导书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导那么规则了严重风险源平安评价的基本原那么、目的、要求、顺序和方法等。
本导那么适用于储罐区、库区和消费场所的严重风险源的平安评价。
2、基本原那么和目的严重风险源平安评价的基本原那么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增强平安消费任务的决议»,强化严重风险源的监控管理,规范严重风险源平安评价行为,确保严重风险源平安评价的迷信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严重风险源平安评价由具有国度规则资质的平安评价机构迷信、公正和合法的自主展开平安评价。
承当严重风险源平安评价机构对其平安评价结论担任。
严重风险源平安评价的目的是查找、剖析严重风险源存在的风险、有害要素,并依照严重风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不测形状下能够发作事故的最严重结果,确认其严重风险源的级别,提出合理、可行的平安对策措施,指点严重风险源监控和管理,促进严重风险源监控和管理任务规范、迷信、有序地展开,实在防范重、特大事故,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富平安和社会的片面、协调、可继续开展。
3、规范性援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国度主席令第70号«风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平安消费容许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增强平安消费任务的决议»国发〔2004〕2号«关于展开严重风险源监视管理任务的指点意见»原国度平安消费监视管理局安监总协调字〔2004〕56号«关于仔细做好严重风险源监视管理任务的通知»国度平安消费监视管理总局安监总协调字〔2005〕62号«关于规范严重风险源监视与管理任务的通知»国度平安消费监视管理总局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号«江苏省严重风险源监视管理暂行规则»«严重风险源辨识» GB18218«平安评价通那么»AQ8001其他适用于严重风险源平安评价的法律、法规、规则和技术规范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冀安监管应急…2011‟13号关于印发《河北省重大危险源评估作业指导书》的通知各设区市安监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省重大危险源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规范重大危险评估行为,确保评估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根据《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规章和文件精神,编制了《河北省重大危险源评估作业指导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河北省重大危险源评估作业指导书1编制目的和依据为规范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的格式,本作业指导书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2号)、《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0‟73号)、《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1‟12号)制订。
2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
3术语和定义3.1 重大危险源指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的数量及其他存在的危险能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设施和场所。
3.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3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3.4 单元3.4.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4.2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以金属非金属矿山独立生产系统作为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
3.4.3尾矿库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以一座尾矿库作为辨识单元。
3.4.4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生产经营单位以500m范围内一个(套)生产、储存区域或场所内存在的特种设备,作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
3.4.5烟火剂、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生产经营单位内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危险性建筑物划分为一个重大危险源辨识单元。
3.4.6 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单元3.4.6.1 年产45万吨(含45万吨)及以上矿井以一个开采区为辨识单元。
3.4.6.2 年产45万吨以下矿井以一个矿井为辨识单元。
3.5 临界量对于某种、某类危险物质或某种危险能量规定的数值,若单元中的物质或危险能量数值等于或超过该数值,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4评估组要求组建评估项目组并任命项目组长。
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评估人员由国家认可的评价资质和与评估项目相关的专业人员组成,且评估人员专业配备能够满足项目要求,个别专业人员不足时,应选择相应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技术专家参加。
5重大危险源评估工作程序5.1 确定重大危险源现状安全评估范围5.2 收集、整理重大危险源评估所需资料5.3 确定重大危险源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5.4 定性、定量分析重大危险源评估内容5.5 与被评估单位交换意见5.6 整理、归纳评估结果5.7 编制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6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的内容6.1 重大危险源评估的目的和要求从进行重大危险源评估意义、法律法规的要求、达到的目的等方面进行描述。
6.2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的依据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评估合同、企业提供技术资料等方面描述。
6.3 评估范围准确描述企业需要评估的内容。
6.4 被评估单位基本概况企业基本概况从以下几方面描述:6.4.1被评估单位简介6.4.2 周边环境6.4.3总平面布置6.4.4建(构)筑物情况6.4.5公用工程(供电、给排水、采暖通风、压缩空气等)6.4.6工艺流程介绍及工艺流程图根据企业实际生产工艺过程介绍。
6.4.7主要设施设备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材质、技术参数、是否是特种设备方面描述。
6.4.8安全管理现状6.4.9针对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还应介绍矿井地质自然安全条件6.5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6.5.1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国家安监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和《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2号)等进行辨识。
6.5.2重大危险源的辨识6.5.2.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进行辨识。
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规定的临界量即定为重大危险源。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处理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单元(在500m范围内划分一个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2)单元(在500m范围内划分一个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1)公式计算,若满足(1)公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1)式中:q1,q2,... q n——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Q1,Q2,... Q 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
6.5.2.2 压力管道、压力容器、锅炉的重大危险源辨识按照安监总局的《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中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内规定的要求进行辨识。
6.5.2.3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矿山:(1)瓦斯矿山;(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山;(3)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山;(4)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山。
6.5.2.4 尾矿库全库容≥100万m3或者坝高≥30m的尾矿库。
6.5.2.5 其它的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辨识其它的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依据《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冀安监管应急…2011‟12号文)中规定的特种设备要求进行辨识。
6.5.2.6 烟花爆竹、烟火剂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及《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冀安监管应急…2011‟12号文)进行辨识。
6.5.2.7 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矿井:(1)高瓦斯矿井;(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3)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5)煤层自然发火期小于等于6个月的矿井;(6)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矿井。
6.5.3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经过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重大危险源后,必须描述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6.5.3.1 重大危险源与周边距离必须描述重大危险源与周边建构筑物距离(包括企业外周边、企业内周边),特别是尾矿库下游情况。
6.5.3.2 重大危险源周边涉及到的人数情况以500m范围内涉及到的人数计算。
6.5.3.3 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现状及已采用的安全措施从防火措施、防爆(电气防爆、厂房防爆、工艺防爆等)措施、消防、可燃有毒气体检测、监控措施、安全装置的检测检验、事故应急、安全管理措施等方面描述。
6.5.3.4 安全生产条件分析评价6.6重大危险源分级依据《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冀安监管应急…2011‟12号)规定的进行分级。
6.7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类型及危害程度从同类(或相近)企业发生的事故案例(类比)分析,采用重大事故模拟分析并结合危险、有害因素及周边情况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根据定性定量分析结果,分析可能受影响的周边单位和人员。
6.8 建议补充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综合辨识分级结果,(1)从安全管理方面提出针对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措施;(2)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问题,提出安全技术对策措施;(3)事故应急措施;(4)根据国内外实际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以及提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改意见和建议。
6.9 评估结论从重大危险源判别和确认结果、重大危险源分级结果、重大危险源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重大危险源管理现状进行描述得出评估结论。
7评估报告格式7.1 评估报告的基本格式要求7.1.1封面封面第一行文字内容是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封面第二行文字内容是报告名称,为“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封面最后三行分别是安全评价机构名称、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编号和报告日期(格式见下页)。
生产经营单位名称(黑体二号字)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黑体一号字)评价机构名称(宋体三号字)安全评价资质证书编号(宋体三号字)报告日期(宋体三号字)7.1.2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影印件7.1.3著录项“评价机构法定代表人,评估组主要人员和审核人”等著录项一般分两张布置,第一张署明评价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以评价机构营业执照为准)、审核定稿人、评估组长等主要责任者姓名,下方为报告编制完成的日期及安全评价机构(以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为准)公章用章区;第二张则为安全评价人员(以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为准并署明注册号)、各类技术专家(应为评价机构专家库内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名单,安全评价人员和技术专家均要求手写签名。
生产经营单位(黑体三号字)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黑体二号字)法定代表人:以评价机构营业执照为准(宋体四号字)审核定稿:(宋体四号字)评估组长:(宋体四号字)报告完成日期(宋体小四号字)(评价机构公章)(宋体小四号字)评估人员评估组长:* * *(资格证书号:**************)签名评估组成员:* * *(资格证书号:**************)签名* * *(资格证书号:**************)签名* * *(资格证书号:**************)签名* * *(资格证书号:**************)签名* * *(资格证书号:**************)签名* * *(资格证书号:**************)签名报告编制人:* * *(资格证书号:**************)签名* * *(资格证书号:**************)签名报告审核人:* * *(资格证书号:**************)签名技术专家(列出各类技术专家名单)7.1.4目录7.1.5编制说明7.1.6正文(采用宋体四号字,表格采用宋体五号字)7.1.7附件及附录附件一:营业执照附件二:土地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附件三:消防验收(检查)意见书(尾矿库除外)附件四:企业周边环境图及平面图附件五:与重大危险源有关的工艺流程图附件六:重大危险源区域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布控图附件七:防爆区域图附件八:重大危险源安全疏散指示图附件九:重大危险源区域监控分布图附件十: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检测报告、压力表、安全阀检测、避雷设施检测报告附件十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报告附件十二: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记录附件十三:针对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实际情况附下列资料(1)瓦斯、煤层自燃、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2)水文地质类别评审报告结论(3)采掘工程平面图(4)通风系统图(5)排水系统图(6)通讯系统图(7)供电系统图(8)瓦斯监控系统图(9)水文地质图注:以上附件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附7.2 规格安全评价报告应采用A4幅面,左侧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