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中有关面积的误差的规定(精)
建筑面积计算允许误差比例
建筑面积计算允许误差比例
建筑面积计算允许的误差比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确定。
一般来说,在建筑设计中,对建筑面积的计算误差要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以确保设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通常,建筑面积计算中的允许误差比例为正负5%左右。
这意
味着实际测量结果与计算结果相比可以有最大正负5%的差异。
这个误差范围的设定可以在设计阶段根据具体要求进行调整,例如对大型项目或涉及特殊要求的建筑,可以将允许误差比例调整为更小的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建筑面积计算中的误差不仅受到建筑设计和测量的精度影响,还可能受到建筑的施工过程和材料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进行详细的测量和校准工作,以尽量减少误差的产生。
面积有误差 房价怎么算
业 将房 价 款及 购 房 期 间 的 利 息返 还 给江 磊 。另 外
超出 3 %面 积 的 部 分 。 即 68 6平 方 米 由光 阳 置 业 .8
按 照房价 的 双倍返 还 给江磊 。
法理 分析
最 高法 院 《 于 审 理 商 品 房 买 卖合 同 纠 纷 案 关 件适 用 法 律 若 干 问题 的解 释 》第 十 四条 规 定 ,出 卖 人 交付 使 用 的房 屋 套 内建 筑 面积 或 者 建 筑 面 积 与商 品 房买 卖合 同 约定 面积 不 符 。合 同有 约 定 的 , 按 照约定 处 理 ;合 同没 有约 定 或者 约 定不 明确 的 , 按 照 以下原 则处 理 :一 是 面积 误差 比绝 对 值在 3 % 以 内 ( 3 。按 照 合 同约 定 的 价 格 据 实 结 算 , 含 %) 买 受人 请求 解 除 合 同 的 ,不 予 支持 ;二 是 面积 误
方 米 80 9 0元 。签 订合 同时 江磊 交 齐 预购 房 款 。今
米 。为 此 ,江 磊 多次 找 光 阳置 业 。 最后 ,光 阳置 业 同意 据 实 计算 房 价 ,如 不 接 受 就 退 房 ,光 阳 置
业 退 还 购 房 款 。 由 于 房 价 飞 涨 , 该 地 段 房 价 已 是
面积 有 误差
房 价 怎 么 算
差 比绝 对值 超 出 3 %.买 受 人请 求解 除合 同 、返 还
案 情 简 介
20 年 1 08 O月 . 江 磊 向 光 阳 置 业 房 地 产 公 司
已 付购 房 款 及 利 息 的 ,应 予 支持 。买受 人 同意 继 续 履行 合 同 ,房 屋实 际 面积 大 于合 同约 定 面积 的 , 面积 误 差 比在 3 %以 内 ( 3 含 %)部 分 的 房价 款 由
新旧《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对比及变化解读,删除了面积误差3%的规定!
新旧《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对⽐及变化解读,删除了⾯积误差3%的规定!2020年12⽉31⽇,最⾼⼈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院)发布《最⾼⼈民法院关于修改〈最⾼⼈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作中适⽤《中华⼈民共和国⼯会法》若⼲问题的解释〉等⼆⼗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法释[2020]17号,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已于2021年1⽉1⽇开始施⾏。
根据该《决定》,2003年公布的《最⾼⼈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也作了修改。
修改内容此次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修改是应《中华⼈民国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施⾏⽽进⾏的。
具体来说,修改了引⾔以及原司法解释第三条、第⼗五条、第⼗⼋条、第⼗九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
同时,删除了第七条、第⼋条、第九条、第⼗四条的规定。
其中⼤部分是表述上的修改:如修改原司法解释第三条关于“要约”的规定和第⼗五条关于“解除权”除斥期间的规定,系为与《民法典》的内容衔接或保持⼀致;⽽对原司法解释第⼗⼋条、⼗九条、⼆⼗六条、⼆⼗七条的修改,则是与我国⽬前实⾏的不动产统⼀登记制度相衔接,完善了关于“不动产”相关⽤词的表述。
不过,最⾼院在《决定》中删除了原司法解释第七条、第⼋条、第九条、第⼗四条规定的举动仍然值得关注。
本⽂就针对新旧司法解释进⾏对照分析如下:规定的举动仍然值得关注。
⼀、删除原司法解释第七条关于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规定第七条拆迁⼈与被拆迁⼈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以位置、⽤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出卖给第三⼈,被拆迁⼈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持。
被拆迁⼈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条的规定处理。
:原司法解释第七条是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与其他商品房买卖合同发⽣冲突时,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解读解读:予以特别保护的规定。
关于房屋实测面积的问题
收房流程及收房注意事项一、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1.这是收房的第一步,要注意期限。
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
2.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
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
特别提示:1.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错过收楼日期麻烦多。
2.收楼日期可提早不可推迟。
若实际交楼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约定的收楼日期,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
3.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4.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二、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1.《竣工验收备案表》――最重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
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
《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
所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2.《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细审查其中的具体各款,特别注意保修期限。
3.《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
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摊面积出现误差应如何处理
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摊面积出现误差应如何处理篇一: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摊面积出现误差应如何处理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摊面积出现误差应如何处理新闻来源:四川华楚律师事务所20XX-12-21【打印】字体大小【大中小】浏览次数:534作者:唐礼全律师成都的张女士于20XX年6月购得一套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商品房,其中套内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公摊面积20平方米。
当时房产开发公司置业顾问向她报价为建筑面积5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含公摊)总房款为60万元。
在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时,置业顾问要求张女士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即按100平方米计价,每平方米价格经折算为6000元。
20XX年元月该商品房建成交付张女士。
交房当天开发商通知其实际建筑面积为116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未变化,公摊面积则由原来的20平方米,减少为16平方米。
张女士认为其用60万元购买的应为120平方米的房屋,现在房屋建筑面积却减少为116平方,面积减少了4个平方,应由开发商退还多收取的4平方米的房款。
而开发商则认为其按合同约定交付了100平方套内建筑面积的房屋,并未违反合同约定。
双方各执一词,遂产生纠纷。
对于本案如何处理,两种观点产生了较大分歧。
一种观点认为该商品房买卖系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已经交付了100平方米房屋给张女士,公摊面积减少是合同约定之外的内容,公摊面积大小不能对开发商形成合同法上的约束力。
开发商可以不返还多收取的4平方米的房款;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虽然合同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但是在买卖合同的房屋基本情况一栏中明确载明该房屋套内面积为100平方米,公摊面积为20平方米。
且总房款60万元是按建筑面积计算,然后折算为套内建筑面积而计算总价的。
因此,张女士所购房屋的公摊面积是计算了房款的,只是在签订合同时,用套内面积予以折算。
开发商减少了公摊面积实际减少了每一位业主的应当共同享有的公用面积,对张女士及其他业主的实际权益造成了实际影响。
商品房面积如何计算
商品房⾯积如何计算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争议最多的问题就是房屋的⾯积计算,由于房屋⾯积的计算技术性规定较多,⼀般的消费者(购房者)难以准确把握,同时有的不法房地产开发商往往⼜利⽤买房者不熟悉房屋⾯积计算规范内容的劣势,在房屋⾯积上⼤做⽂章,让买房者吃哑巴亏。
问:商品房的⾯积如何计算?多⼤的误差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之内?对于商品房⾯积的计算来说,有效地法律规范⽂件现在主要见诸于2001年由建设部发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该法第18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讲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积或者建筑⾯积计价。
商品房建筑⾯积由套内建筑⾯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积计价。
商品房建筑⾯积由套内建筑⾯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积组成,套内建筑⾯积分为独⽴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积。
《商品房销售⾯积计算及公⽤建筑⾯积分摊规则》第5条亦是如此规定的。
第19条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图。
平⾯图应当标明详细尽⼨,并约定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致或者相关尺⼨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式的,买受⼈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
买受⼈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第20条规定,按套内建筑⾯积或者建筑⾯积计价的,当事⼈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积与产权登记⾯积发⽣误差的处理⽅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积误差⽐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积误差⽐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有权退房。
买受⼈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提出退房之⽇起30⽇将买受⼈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同时⽀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超出面积的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超出面积的规定甲方(卖方):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开发的商品房超出面积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前提1.2本合同中的术语和定义与主合同中的术语和定义具有相同含义,如无特殊说明,本合同中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合同的解释和适用。
第二条超出面积的计算2.1超出面积是指乙方购买的商品房实测面积超过主合同约定的面积。
2.2超出面积的计算以房屋实测面积为依据,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计算。
第三条超出面积的价格3.1超出面积的价格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
3.2如遇政府价格调整,超出面积的价格按照政府价格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第四条超出面积的付款方式4.1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支付超出面积的房款。
4.2乙方未按时支付超出面积的房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超出面积的交付5.1甲方应在主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向乙方交付超出面积的商品房。
5.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超出面积的商品房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其他6.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超出面积的规定甲方(卖方):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拥有商品房的开发和销售权;乙方愿意购买甲方开发的商品房,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超出面积的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本合同中的术语和定义与主合同具有相同含义,如无特殊说明,本合同中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合同的解释和适用。
法律知识探讨关于对商品房销售面积差异纠纷处理
法律知识探讨关于对商品房销售面积差异纠纷处理【摘要】本文先介绍了商品房面积误差纠纷的处理原则,并对有关商品房销售面积及其差异处理的规定存在的问题作了分析,后提出了解决商品房销售面积差异纠纷的建议,供广大房地产公司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面积差异;纠纷处理;商品房销售在最近的几年里,房地产行业发展很快,交易也越来越多,但是面积是高品房交易的基础,也是房屋使用的基础。
近几年,房地产业交易因面积问题发生了很多的纠纷,而且,纠纷事件年年在不断的增多,所以,只有正确认识商品房面积误差问题,才能更好的处理这类的纠纷。
所以,应当明确其相关的法律责任,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公正的判决,从而来达到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对房地产销售中面积误差纠纷的处理原则分析根据我国买卖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合同或者是约定的,应按照事先约定的处理,如果合同中约定不明确的,或者是没有约定的,就依据以下的几点原则进行处理:(一)在商品房的销售过程当中,如果销售的商品房的面积,因误差比的绝对值高于百分之三,那么,买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同时可以让卖方退回价款,还可以要求卖方返还利息费用等。
如果买方仍想交易,那么,那么,买方就应按原来销售价格补足或退回相应的价款,如果商品房的合同面积小于实际的房屋面积,而且,只在百分之三以内,那么这部分由卖方自己承担,如果商品房的合同面积大于实际的房屋面积,而且只在百分之三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卖方人返还买方人。
(二)如果销售的商品房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那么就应该根据合同的约定,买方人的解除合同得不到支持。
二、在商品房销售面积差异处理的规定存在的问题(一)在商品房的销售约定当中,是有许多的不足之处的国家为了保证房地产业能健康、有序、稳定的发展,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根据文本的颁布,对于房地产业确实起了很大的作用。
《示范文本》颁布后,不仅减少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还在一定的程度上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且促进了住房消费的发展。
房地产实际面积与协议面积差异补充条款(2024版)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房地产实际面积与协议面积差异补充条款(2024版)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主体1.1.1 出卖人1.1.2 买受人1.2 房地产项目1.3 实际面积1.4 协议面积1.5 差异面积2. 实际面积与协议面积差异的处理2.1 差异面积的计算2.2 差异面积的处理方式2.3 差异面积的责任归属3. 实际面积与协议面积差异的赔偿3.1 赔偿原则3.2 赔偿计算方式3.3 赔偿支付方式4. 实际面积与协议面积差异的争议解决4.1 协商解决4.2 调解解决4.3 仲裁解决4.4 法律诉讼5.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5.1 合同生效条件5.2 合同的变更5.3 合同的终止6. 违约责任6.1 出卖人的违约责任6.2 买受人的违约责任7. 争议解决的法律适用8. 合同的签订地与签订时间9. 其他条款9.1 附件9.2 补充协议9.3 合同的保管10. 合同的修订历史10.1 2024版修订内容10.2 历史版本对比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主体1.1.1 出卖人:指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开发商,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号码为_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地址为_______。
1.1.2 买受人:指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购买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地址为_______。
1.2 房地产项目:指由出卖人开发的位于_______的房地产项目,项目名称为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
1.3 实际面积:指房地产项目交付时实际的面积。
1.4 协议面积:指房地产项目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面积。
1.5 差异面积:指实际面积与协议面积之间的差额。
2. 实际面积与协议面积差异的处理2.2 差异面积的处理方式:当差异面积小于或等于合同约定的允许误差范围时,出卖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向买受人交付房地产项目;当差异面积大于合同约定的允许误差范围时,按本合同第3条处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定的九种解除情形 面积误差可退房
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定的九种解除情形面积误差可退房本文仅就“商品房”问题进行梳理,不涉及二手房、经济房、政策房、安置房、私房等房产问题,因为这些不同的房产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则,而商品房反映出来的问题是最多的,故重点探讨商品房的法律问题。
房观察4月20日讯自“金融危机”及“房市危机”以来,人民法院受理的商品房买卖纠纷中“退房”纠纷呈现出增长的趋势,购房者起诉开发商要求“退房”。
可见,影响之大,焦点之集中。
为了对“退房”(法律上的正式说法叫“合同的解除”)这一问题进行比较细致的总结,就此房观察新媒体特邀观察家智库专家、四川恒高律师事务所徐江,根据其曾经办理过的一些案件、法律的规定并结合购房者的一些主张和理由,为大家解读,以供参考。
1、合同无效情形下的退房。
合同无效有很多原因,在此不能一一细数,只能择实践中之大端进行分析。
首先,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未经法律规定之效力补正,则合同确定、自始、当然无效。
此情形下,可以要求退房。
具体来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践中,如果开发商在预售房产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虚假预售许可证),且在购房者提起诉讼之日也未取得该证,则合同无效,可以退房。
不过有一点要说明,很多学习者说“五证”不全、合同无效。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司法实践中,在2003年6月1前这种说法可以成立。
但现在不能以“五证”来评判合同的效力。
其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备案合同是否无效,能否退房?不能。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目的是为国家宏观调空数据基础,法律规定不是作为效力依据。
购房者不能以此为由要求退房。
再次,土地不合法,可以要求退房。
这种情况通常就是实践中经常提到的“小产权房”。
根据我国相关的房地产经营法律以及土地管理的法律,房地产开发只能在二级土地市场进行操作,所用于开发的土地,必须是国有土地,在农地、集体土地上开发的“商品房”由于土地的原因会导致购房者后续的办证不能,而土地不合法也会导致其“合同”无效。
商品房面积误差补充协议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外滩16区”商品房买卖合同面积误差补充协议甲方:西昌市昌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卖人)乙方:(买受人)乙方购买的“外滩16区”栋楼号商品房已签订编号为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单价为元/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单价)。
现甲方本着诚信,确保乙方最大利益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套内建筑面积(本协议简称面积)及套内建筑面积单位为依据进行该套房屋的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同时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外滩16区”商品买卖合同第五条第一款进行处理的约定:按房屋产权证套内建筑面积,买卖双方多退少补。
根据以上约定,乙方所购该房屋产权登记面积为平方米,面积误差为平方米,因此甲方应(收、退)乙方房款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在领取房产证时与办理费用一并决算。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西昌市房管局一份。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
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
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商品房买卖合同面积差多退少补的补充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面积差多退少补的补充合同一、引言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关于商品房房屋买卖的法律文件,是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
然而,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由于房屋面积存在差异而引发的退补问题时有发生。
通过补充合同进行相关约定,成为解决面积差异问题的一种常见方式。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对商品房买卖合同面积差多退少补的补充合同进行详细探讨,以期为购房者提供全面的指导和建议。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面积差异问题的原因分析商品房买卖合同面积差异问题的发生主要有以下原因:1. 测量方法差异:房屋的实际面积通常是通过测量来确定的,不同的测量方法可能导致面积数据存在一定的差异。
2. 误差问题:在房屋建设和交付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导致面积数据出现误差,例如施工质量、设计方案等方面的问题。
3. 主观因素:一些开发商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可能在销售过程中故意夸大房屋面积数据,导致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与购房者预期存在差异。
以上原因的存在,都可能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面积与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存在一定的差异,进而引发面积差多退少补的问题。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面积差多退少补的补充合同解析在面积差多退少补的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签署补充合同的方式来达成一致,解决面积差异所带来的问题。
补充合同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用于对原合同中未尽事宜或发生变更的事项进行约定。
在签订补充合双方应当以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为前提,协商一致,明确书面约定相关内容,以防止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1. 补充合同的必要性补充合同的主要目的在于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尽事宜进行约定,针对面积差异等问题进行补充规定。
通过签署补充合同,双方可以明确房屋的实际面积、退补方式、退补标准等内容,从而规避因面积差异而引发的争议。
2. 补充合同的签订条件在签订补充合双方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签订时间:补充合同应当在购房者接受交房之后30日内签订,以确保及时解决面积差异问题。
购房合同出现面积差条例
购房合同出现面积差条例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品房买卖行为,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商品房(以下简称房屋)买卖活动中,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的处理。
第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的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的,买卖双方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四条出卖人(以下简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的,买受人(以下简称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面积误差比处理原则第五条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购房者有权退房。
第六条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未超出3%的,购房者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者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
(二)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开发商返还给购房者;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给购房者。
第七条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三、面积差异处理程序第八条购房者对房屋实际面积有异议的,应当在收房之日起30日内向开发商提出书面异议。
开发商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0日内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购房者对开发商的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处理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复测。
复测结果认定之日起30日内,购房者有权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
四、其他规定第十条开发商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的,应当在购房者提出异议后30日内与购房者协商确定处理方式。
第十一条开发商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承担面积差异责任的,购房者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房屋顶面建筑误差标准
房屋顶面建筑误差标准摘要:1.房屋顶面建筑误差标准的重要性2.国家规范对房屋验收时的顶面水平误差没有具体标准3.房屋面积误差国家标准4.楼房顶面平整度误差标准5.房屋建筑误差国家标准的具体数值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7.数据分析中误差线的概念及区别正文:房屋顶面建筑误差标准对于确保房屋建筑质量和居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在房屋验收过程中,顶面水平误差、面积误差、平整度误差等都是需要关注的指标。
然而,在我国的国家规范中,对于房屋验收时的顶面水平误差并没有具体的标准。
在房屋面积误差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计算。
对于楼房顶面平整度误差,我国没有统一的标准。
然而,在实际建筑过程中,为了保证房屋的舒适度和安全性,建筑企业通常会采取一定的措施来控制顶面的平整度误差。
在房屋建筑误差国家标准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2011 年版)】,混凝土截面允许偏差为8、-5mm。
这一标准可以作为衡量房屋建筑误差的参考。
在数据分析过程中,误差线通常用来表示数据中的不确定性。
误差线可以采用标准误差和标准偏差来表示。
标准误差反映的是测量结果的精确程度,而标准偏差则反映的是数据分布的离散程度。
在实际应用中,选择合适的误差线表示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数据的质量,从而为决策提供更有效的依据。
购房合同多退少补条款
一、定义
本条款所称“多退少补”是指,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与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存在误差时,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对误差部分进行房价款的增减。
二、误差范围及处理方式
1. 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存在误差的,误差范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误差在3%以内(含3%),视为正常误差,按合同约定的价格结算房价款;
(2)误差超过3%,视为较大误差,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a. 误差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
b. 误差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2. 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对误差部分进行房价款的增减。
具体比例由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三、误差确认及计算
1. 误差的确认以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出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书上记载的面积为准。
2. 误差的计算方法如下:
(1)误差比例=(实测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2)误差金额=误差比例×合同约定的单价。
四、争议解决
1.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如因房屋面积误差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约定
1. 本条款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本条款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条款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盖章):________
买受人(签字):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面积补差协议特殊条款版
房屋面积补差协议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一、房屋基本情况1. 该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 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晰,无任何抵押、查封、租赁等法律纠纷。
二、房屋面积补差a) 实测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乙方应在收到实测报告之日起30日内,按照实测面积补足差价。
差价计算公式为:(实测面积 - 合同约定面积)× 合同单价。
b) 实测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甲方应在收到实测报告之日起30日内,按照实测面积退还差价。
差价计算公式为:(合同约定面积 - 实测面积)× 合同单价。
2. 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差价,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扣除乙方已支付的定金作为违约金。
若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差价,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双倍定金作为违约金。
三、交付与过户1.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90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2. 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证件。
四、税费承担1. 本协议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双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应纳税费。
2. 甲方应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
乙方应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等。
五、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为合同总价的20%。
2.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房屋无法过户,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双倍定金作为违约金。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无法过户,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扣除乙方已支付的定金作为违约金。
「以案释法」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达到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吗?
「以案释法」套内建筑⾯积误差⽐达到3%时,买受⼈有权退房吗?案情介绍:2014年2⽉11⽇,周某与明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周某向明发公司购买1栋2单元205室房屋,房屋建筑⾯积170.06㎡,其中套内建筑⾯积138.14㎡,公共部位与公⽤服务分摊建筑⾯积31.92㎡,该建筑⾯积为暂测⾯积,实际交付⾯积以房管部门出具最终测绘结果为准,商品房价款按建筑⾯积计算为680569元。
根据当事⼈选择的计价⽅式,以建筑⾯积为依据进⾏⾯积确认及⾯积差异处理,合同约定建筑⾯积与产权登记⾯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积与合同约定的建筑⾯积发⽣差异,⾯积误差⽐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有权退房。
买受⼈退房的,出卖⼈在买受⼈提出退房之⽇起30天内将买受⼈已付款退还给买受⼈,并按中国⼈民银⾏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
合同签订后,明发公司分别于2014年2⽉13⽇、3⽉14⽇向周某出具⾦额分别为480569元、200000元的销售不动产统⼀发票。
房屋经竣⼯验收备案后,2015年12⽉20⽇,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出具《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书》,周某所购买房屋的最终实测建筑⾯积为171.06㎡、套内建筑⾯积为132.60㎡。
明发公司分别于2015年12⽉25⽇、2016年1⽉9⽇,通过挂号信的⽅式向周某发出交付通知书及收房须知、商品房催收通知书。
周某收到后均未接收房屋。
后周某以套内建筑⾯积误差⽐达到3%为由起诉⾄法院,请求:1.依法解除周某与明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2.判令明发公司⽴即结付周某购房款680569元及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
判决结果:⼀审法院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对合同双⽅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双⽅均应按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履⾏义务。
根据《最⾼⼈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出卖⼈交付使⽤的房屋套内建筑⾯积或者建筑⾯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购房合同面积误差法律依据
1.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
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
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
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
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2. 《民法典》合同编相关条款:对于合同履行中的面积误差问题,民法典合同编
也有相应的规定,确保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保护。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的面积误差问题,司法解释提供了具体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4. 《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在购房合同中,如果对面积误差有特别约定,
可以参照示范文本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购房合同面积误差的法律依据,确保购房合同中约定的面积误差问题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购房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误差,双方应首先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可以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购房合同建筑面积误差规定
购房合同建筑面积误差规定是为了保护购房者和开发商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在房屋面积误差处理中的权利和义务。
在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等内容。
然而,在实际交付时,房屋的建筑面积可能会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存在误差。
为了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相关法律法规对房屋面积误差处理做了明确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在实际操作中,购房者可以自行测量房屋面积,如发现实际面积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存在误差,可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进行面积误差处理。
如果开发商不同意或双方协商无果,购房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在购房合同中,购房者应仔细阅读关于房屋面积的条款,明确面积误差处理的约定。
此外,购房者还需关注房屋面积误差产生的原因,如测量方法、规划变更等,以便在处理面积误差时,能够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
总之,购房合同建筑面积误差规定是为了确保商品房买卖交易的公平公正,保护购房者和开发商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购房者应认真履行合同,关注房屋面积误差处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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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中有关面积的误差的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中有关面积的误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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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与购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当约定面积误差的处理。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
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在建筑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套内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套内面积和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办法。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未作相关约定,按下列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应具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绝对值超出3%(不含3%):1、买房人有权退房。
开发商在收到买房人退房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买房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房价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息);2、买房人不退房,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房人补足;超出3%(不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产权归买房人;3、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的面积,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含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返还购房人;绝对值超出3%(不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房人。
三、因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误差,当事人不解除合同,应当签署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