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的有关规定
学院院(系)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
学院院(系)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大学生就业工作关系到学校的长远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是贯彻文件精神,深化高等教育改,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必然要求。
为进一步充分调动全校资源,提高学院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积极性,体现学院在全校就业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根据《XX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规程》,特制定本实施规范。
第二条本实施规范所称毕业生仅指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籍本、专科毕业班学生。
第三条学院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必须坚持依法办事、服务学生、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贯彻统筹考虑、加强重点、兼顾一般、面向基层的工作方针,保证就业工作公正、公平、有序进行,保障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四条毕业生就业状况是衡量学院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准。
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树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办学理念,确立毕业生就业率是学院生存发展生命线的理念。
第五条学院要不断提高育人质量、做好就业教育和毕业生就业工作,努力使本学院各专业就业率保持在全省普通高校同类专业前列。
第六条学院应鼓励和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到边远老区、艰苦行业和其他急需人才的地方工作,同时为毕业生进入沿海发达地区、大城市工作争取政策支持,为毕业生进入大型企业、机关工作,为毕业生升学深造提供必要帮助,提高毕业生考研、考公务员的录取率,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七条落实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责任制,实施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学院院长对学院就业工作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院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各学院要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就业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学院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就业工作专职人员、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
第八条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专门研究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就业工作的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针对新情况、新问题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协调就业相关工作。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的作用
目录1. 毕业生毕业去向分为哪几类?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的作用3。
毕业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有关注意事项说明(签约毕业生请务必仔细阅读)4。
报到证是什么?有什么作用?5. 何为干部身份?职称评定、转正定级又是什么?怎样取得干部身份?6.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7. 双方就业意向书与三方《就业协议书》有什么区别?8。
灵活就业应如何办理就业手续?9。
违约毕业生应承担哪些违约责任?10.签了协议后,又被录取为研究生或自费出国留学,怎么办?11。
........................ 已经录取为研究生的本科毕业生如要求重新就业有哪些规定?12.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毕业生该如何就业?13。
..................................................................... 结业、肄业或退学的学生该如何就业?14。
................................................................. 申请自费出国(出境)留学程序有哪些?15。
.................................................申请自费出国(出境)留学的毕业生户档怎么处理?16.申办出国留学未能成行,该怎么办理?17.毕业生如果不想就业并打算明年再考研究生或申请出国(出境)留学该怎么办?18.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会享受哪些优惠政策?19.毕业生因病不能正常就业怎么办?20.申请出国工作的毕业生应如何办理相关手续?21.哪些省是中国的西部地区?西部需要哪些专业人才?22。
........................................................ 三方协议、就业推荐表和报到证遗失怎么办?23。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上线“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上线“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9.10•【字号】苏人社办函〔2020〕85号•【施行日期】2020.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上线“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20〕85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持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常态化不间断就业服务,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上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22号)要求,定于9月14日正式上线“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平台名称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二、服务对象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用人单位三、服务目标搭建全省统一、多方联动的线上服务平台,统筹资源、创新方式,集中举办特色招聘活动,提供就业见习、职业指导、政策解读、创业展示等多元化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高效对接。
四、平台栏目人社厅官网开设“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参照人社部平台栏目设置,结合我省实际,设置“8+2”服务栏目。
“8”:省级招聘平台、就业导引、直播带岗、就业见习、职业指导、就业政策、创业展示、求职登记8个栏目;“2”:“江苏招才月”系列活动、高校毕业生精准招聘平台2项特色专栏。
各设区市比照省级平台栏目设置本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
(一)省级招聘平台:通过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江苏省职业介绍服务网、江苏校园招聘网,归集发布最新岗位信息,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供需对接。
(二)“江苏招才月”系列活动:省厅搭建活动平台,针对2021届优秀和我省紧缺急需高校毕业生,省市联动组织全省重点企事业单位对接全国重点高校,推介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引才政策和创新创业环境,有序开展针对性强的供需对接活动。
二级学院就业工作制度
二级学院就业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推动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二级学院就业工作制度旨在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促进毕业生与社会的无缝对接,为我校毕业生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就业支持。
第三条二级学院就业工作制度适用于我校各二级学院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二级学院就业工作制度以毕业生为本,注重培养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实现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二级学院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就业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二级学院就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就业工作,协调解决就业工作中的问题。
第六条二级学院设立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日常就业管理工作。
就业指导办公室设主任一名,负责就业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设专(兼)职工作人员若干名,负责就业信息的收集与发布、就业指导与培训、就业统计与上报等工作。
第七条各班级设立就业联络员,负责收集本班毕业生就业信息,协助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开展就业相关工作。
第八条二级学院就业工作职责:(一)制定二级学院就业工作计划,明确就业工作目标和任务;(二)组织实施就业指导与培训,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三)收集、整理、发布就业信息,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四)开展毕业生就业统计与上报工作,确保就业数据的真实、准确;(五)加强与企业、校友等各方的联系,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六)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了解毕业生就业状况;(七)及时解决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就业支持。
三、就业指导与培训第九条二级学院应建立健全就业指导与培训制度,针对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与培训。
学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工作职责
学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工作职责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是学校职能管理部门之一,肩负着学校招生,实习管理和就业指导三大任务,在学校领导的直接指导下,进行规范性科学管理,现对就业指导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加以明确,以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就业指导工作1、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学校的工作意见,制定就业指导工作细则。
2、负责本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和毕业生的推荐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地方调配部门报送毕业生资源情况。
3、收集需求信息,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
4、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提出毕业生就业建议和计划。
5、开展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办理毕业生的离校手续。
7、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实习管理工作1、根据学校教学大纲和实习计划组织安排实习生的实习工作。
2、根据实习计划拟定各实习点实习人数的分配,报校领导审批。
3、保持与各实习医院的密切联系,及时把实习计划咨询函发到各实习点,并跟踪落实。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好实习检查,收集实习资料,并把检查情况汇总向学校领导汇报。
5、与有关部门协作,及时处理好各实习点出现的各种问题。
6、负责各实习点实习经费及其他费用的初审和发放。
7、对实习生进行严格管理,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实习生请假审批工作。
8、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学生实习前的实习教育工作和实习生回校后的毕业教育工作。
10、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各实习点实习生用房的租用工作。
三、招生工作1、负责做好招生的宣传工作,如招生广告,招生指南、招生简章、招生版报等材料的撰写、初审、付印、发放等工作。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拟定每年各类专业招生计划,交学校领导审核报上级部门审批。
3、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组织完成学校各类招生任务。
4、保持与上级招生部门的密切联系,掌握招生动态,及时向校领导汇报,为学校领导的决策提供准确材料。
5、做好新生资料的审核工作,组织完成新生的面试工作、录取工作、备案工作和录取通知书邮寄工作。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支撑材料文件盒索引支撑材料文件盒索引二级指标文件盒序号1.1 专业设置与定位 (1)1.2 专业建设规划 (2)1.3 人才培养方案 (3)2.1 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 4-5 2.2 主讲教师. (6)2.3 教师专业发展………………………………………………. 7-82.4 教学研究与改革……………………………………………. 9-113.1 教学经费 (12)3.2 专业图书与电子网络资源 (13)3.3 教学仪器与设备 (14)3.4 实践教学基地 (15)4.1 课程与教材建设...................................................16-17 4.2 实践教学............................................................18-21 4.3 教学方法与手段 (22)4.4 教学制度……………………………………………………23-264.5 质量管理……………………………………………………27-285.1 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 (29)5.2 毕业设计(论文) (30)5.3 就业与社会声誉...................................................31-33 5.4 师生满意度......................................... . (34)专业特色 (35)目录目录二级指标页码1.1 专业设置与定位 (1)1.2 专业建设规划 (4)1.3 人才培养方案 (5)2.1 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 (7)2.2 主讲教师 (8)2.3 教师专业发展 (9)2.4 教学研究与改革 (11)3.1 教学经费 (14)3.2 专业图书与电子网络资源 (15)3.3 教学仪器与设备 (16)3.4 实践教学基地 (18)4.1 课程与教材建设 (19)4.2 实践教学 (21)4.3 教学方法与手段 (26)4.4 教学制度 (27)4.5 质量管理 (30)5.1 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 (34)5.2 毕业设计(论文) (37)5.3 就业与社会声誉 (41)5.4 师生满意度 (43)专业特色 (46)1.1 专业设置与定位1.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专业设置与调整的管理办法(试行)2. 关于通信工程专业的设置说明3. 通信专业人才培养计划(1)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通信专业2007级人才培养计划(2)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通信专业2008级人才培养计划(3)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通信专业2009级人才培养计划(4)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通信专业2010级人才培养计划(5)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通信专业2011级人才培养计划(6)南京理工大学本科培养计划(2009版)(7)我院通信工程专业与南理工通信工程专业培养计划的对比分析报告4.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讨论稿)(1)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十二五师资队伍发展规划(2)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十二五专业发展规划(3)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十二五教学基本条件建设规划5. 关于成立学院专业指导委员会的请示含:(1)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2)专业指导委员会拟推荐人员名单一览(3)通信工程专业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原件)6. 关于成立学院专业指导委员会的通知南理工紫金教[2011]25号7. 关于印发《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关于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南理工紫金学院…2011‟1号8.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教学简报》 2010年第1期学院专业建设研讨会及调研专刊9.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通信工程专业新生名册(2007-2011)[详见第31盒](1)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2007年通信工程专业新生名册(2)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2008年通信工程专业新生名册(3)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2009年通信工程专业新生名册(4)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2010年通信工程专业新生名册(5)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2011年通信工程专业新生名册10. 招生宣传手册(2008-2011年)[详见第31盒](1)2008年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招生专刊、招生简章(2)2009年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招生专刊(3)2010年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招生专刊、招生简章(4)2011年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招生专刊、招生简章11. 招生情况分析[详见第31盒](1)历年江苏省录取分数线(2)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2008年招生总结报告(3)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2009年招生总结报告(4)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2010年招生总结报告(5)通信工程专业近三年招生情况统计12. 就业工作相关文件[详见第31盒](1)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就业工作通报体系(2)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学生就业工作制度(3)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用人单位跟踪调查表(4)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有关规定(5)关于校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变更的通知南理工紫金学院[2009]8号(6)关于印发《学院2009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南理工紫金学院[2008]26号(7)关于系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的通知南理工紫金学院[2009]20号(8)关于印发《201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南理工紫金学院[2009]37号13.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手册[详见第31盒](1)2010年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手册(2)2011年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手册14.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2009-2011届)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详见第33盒]15. 2009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报告16. 2008-2010届学院整体就业情况统计表17. 2009-2011届通信工程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表1.2 专业建设规划1. 学院十二五专业建设规划(1)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十二五专业发展规划(讨论稿)(2)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十二五教学基本条件建设规划(3)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通信工程专业建设规划2.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专业建设指导性意见(试行)3.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重点专业建设的指导性意见(试行)4. 关于专业负责人制度含:(1)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专业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2)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各个专业负责人和指导师一览表(3)通信工程专业《专业负责人申报表》(原件)(4)通信工程专业《专业负责人指导师情况一览表》(原件)5. 关于成立学院专业指导委员会的请示含:(1)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2)专业指导委员会拟推荐人员名单一览(3)通信工程专业《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复印件)6. 关于成立学院专业指导委员会的通知南理工紫金教[2011]25号7. 关于印发《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关于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南理工紫金学院…2011‟1号8.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教学简报》 2010年第1期学院专业建设研讨会及调研专刊9. 电光系通信工程专业实验室建设规划(2009-12-21)10. 通信工程专业实验室建设申请表11. 通信工程专业师资引进计划表1.3 人才培养方案1.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本科培养计划工作条例2. 关于修订2007级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南理工紫金教…2007‟10号3.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关于制订2008级人才培养计划的原则性意见南理工紫金教…2008‟8号4.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关于构建培养方案中实践教学体系的指导意见南理工紫金教…2008‟9号5. 制定教学计划过程中对其他学校的分析总结(1)淮阴工学院教学计划与我校的对比(2008.11)(2)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人才培养计划总结(2008.12)(3)关于泰州科技学院人才培养计划的分析(2009.1)(4)成贤学院教学计划与我院的对比分析(2009.12)(5)其他院校的人才培养计划中的目标和特色汇总表(2009.12)(6)“专转本”的思考与他校的借鉴(2009.2)6. 电光系关于教学计划调整的报告(1)关于电光系08、09级教学计划调整的报告 2009年10月27日(2)关于电光系专业培养计划修订 2009年12月(3)电光系各专业教学计划修订总结 2008年6月3日(4)关于调整紫金学院通信工程专业统考学位课程的报告7. 通信工程专业调整教学计划申请表8. 通信专业人才培养计划(1)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通信专业2007级人才培养计划(2)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通信专业2008级人才培养计划(3)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通信专业2009级人才培养计划(4)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通信专业2010级人才培养计划(5)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通信专业2011级人才培养计划9. 关于印发《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关于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南理工紫金学院…2011‟1号10. 通信工程专业一个执行周期的教学计划——2007级通信工程专业分学期课程表11.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用人单位调查问卷[详见第32盒](1)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2008-2010届毕业生情况调查问卷(样表)(2)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2008-2010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用人单位调查问卷汇编(3)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2009-2011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用人单位调查问卷汇编(通信工程专业)支撑材料目录——2.1 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2.1 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1.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自有专职教师一览表2. 紫金学院人才引进工作程序图3. 紫金学院师资队伍构成统计表4. 紫金学院专职教师招聘、离职等流动统计表5. 紫金学院(2010—2011学年)的课表6. 紫金学院2007级通信工程专业分学期课程表7. 通信工程专业学科基础课、专业课授课教师一览表8. 2007-2011级通信工程专业近三学年课表和任课教师一览表9. 通信工程专业45岁以下专任教师名册10. 关于专业负责人制度含:(1)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专业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2)各专业的专业负责人和指导师名单表(3)通信工程专业《专业负责人申报表》(复印件)(4)通信工程专业《专业负责人指导师情况一览表》(复印件)11. 紫金学院辅导员一览表12.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班导师名册13.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师资队伍规划(2007年)14.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十二五规划——师资队伍规划(讨论稿)支撑材料目录——2.2 主讲教师2.2 主讲教师1.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通信工程专业主讲教师一览表2. 通信工程专业近一学年(2007-2011级)学生课表3. 通信工程专业近一学年授课教师名册2.3 教师专业发展1. 紫金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2007年)2.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十二五”规划——师资队伍规划(讨论稿)3.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通信工程专业建设规划(含该专业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4.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人才引进工作流程图及相关制度(1)学院人才引进工作流程图;(2)相关制度,涉及文件: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纪要院董字[2011]1号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纪要院董字[2006]5号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纪要院董字[2004]2号5. 董事会关于师资引进的会议纪要(1)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纪要院董字〔2004〕2号(2)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纪要院董字〔2006〕5号(3)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纪要院董字〔2010〕2号6.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涉及师资的院务会议纪要(2005-2011年)及2006-2011年招聘计划7.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职称评审会议纪要(2006-2011年)8. 关于印发《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关于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南理工紫金学院…2011‟1号9.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教师工作守则》(1)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教师教书育人守则(2)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上课教师备忘录(3)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4)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新教师站好讲台的基本要求(5)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课程考核及考试管理工作暂行规定(6)南京理工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进步奖评奖实施办法(试行)10.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2008年-2010年度参加“南京理工大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结果”文件(1)关于公布我院教师参加2008年度南京理工大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结果的通知南理工紫金教〔2018〕22号(2)关于公布我院教师参加2009年度南京理工大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结果的通知南理工紫金教〔2010〕1号(3)关于公布我院教师参加2010年度南京理工大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结果的通知南理工紫金教〔2010〕15号11.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教学简报》(1)2007年第1期 2006年青年教师教学进步奖的首次评选及其教学心得交流(2)2008年第1期 2007年青年教师教学进步奖的获奖名单及其教学心得交流(3)2009年第1期 2008年青年教师教学进步奖的获奖名单及其教学心得交流(4)2010年第4期 2009年青年教师教学进步奖的获奖名单及其教学心得交流(5)2011年第1期 2010年青年教师教学进步奖的获奖名单及其教学心得交流12.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2008-2010年度青年教师教学进步奖文件(1)关于公布2008年度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青年教师教学进步奖评审结果的通知南理工紫金教〔2009〕1号(2)关于公布2009年度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青年教师教学进步奖评审结果的通知南理工紫金教〔2010〕5号(3)关于公布2010年度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青年教师教学进步奖评审结果的通知南理工紫金教〔2011〕4号13. 紫金学院学生评教结果(2008年-2011年)(1)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2)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3)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4)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5)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14. 关于下发《紫金学院班导师工作管理条例》的通知南理工紫金院…2007‟15号2.4 教学研究与改革1.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及管理办法(试行)南理工紫金院…2008‟15号2. 2008年教改立项的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等通知及相关材料(1)关于开展院级优秀课程建设的通知南理工紫金教〔2008〕10号(2)关于成立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2008年院级优秀课程建设专项)评审专家组的通知(3)关于开展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2008年度优秀课程建设立项评审活动的通知(4)立项评审小组记录表及投票表(5)我院举行优秀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答辩会(会议报道)(6)关于开展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教改立项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南理工紫金教〔2009〕16号(7)我院召开院级优秀课程建设立项课题中期检查评审会(会议报道)(8)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关于2008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南理工紫金教〔2010〕17号(9)优秀课程建设立项课题结题验收评审会会议材料(含结题评审会专家记录汇总原件)(10)我院召开院级优秀课程建设立项课题结题验收评审会(会议报道)(11)关于院级优秀课程建设立项课题结题评审结果的公示(12)关于公布院级优秀课程建设立项课题结题验收评审结果的通知南理工紫金教〔2011〕1号(13)电光系通信工程专业吴秋玲老师的课题申请表、中期检查表和结题报告书3.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关于开展2011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南理工紫金教…2011‟18号4. 2011年教改立项结果的通知和通信工程专业教师立项申报书(1)关于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2011年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南理工紫金教〔2011〕22号(2)吴秋玲老师的课题“物联网专业群建设研究”立项申报书(3)张永清老师的课题“电子信息类应用型人才的实践教学体系研究与实践”立项申报书5. 关于印发《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关于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南理工紫金学院…2011‟1号6.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教育教学思想大讨论学习材料 2007.3(1)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2)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3)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高等教育全局(4)实施质量工程贯彻《若干意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6)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7.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教育教学思想大讨论学习材料 2009.4(1)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发〔2003〕8号(2)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26号令(3)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报省级《独立学院五年过渡期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发厅函〔2009〕15号(5)独立学院教学工作专项评估方案(讨论稿)(6)独立学院教学工作专项评估指标体系(讨论稿)(7)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审指标体系(2007年)(8)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2009年)8.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首届教学工作会议材料汇编 2010.12(1)关于召开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首届教学工作会议的通知(2)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2010年教学工作会议开幕式流程(3)开幕式报告一:提升内涵培育特色走质量强校之路(陆健)(4)开幕式报告二:机械系CAD/CAM技术教学改革总结(杨敏)(5)开幕式报告三:《电子线路课程设计》探索与实践(张永清)(6)开幕式报告四:在教学规范及培养学生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几点做法和探索(刘智芳) (7)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关于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8)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2010年教学工作会议闭幕式议程(9)发言一:机械系小组讨论汇报(吴小平)(10)发言二:电光系小组讨论汇报(孙锦涛)(11)发言三:计算机系小组讨论汇报(陈琳琳)(12)发言四:经管系小组讨论汇报(康晓东)(13)发言五:人文系小组讨论汇报(刘智芳)(14)发言六: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稳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马大庆)9. 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和科研论文清单(1)专业负责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和科研论文清单(2)主要专业课(含专业基础课)教师承担科研(教研)项目和科研(教研)论文清单10. 部分专业课(含专业基础课)教师的讲稿(1)授课教师:申继伟所授课程:模拟电子线路(2)授课教师:刘曦所授课程:EDA技术及应用(3)授课教师:马逸新所授课程:信号与系统(4)授课教师:吴秋玲所授课程:数字信号处理(5)授课教师:谢云所授课程:微机与单片机原理及应用支撑材料目录——3.1 教学经费3.1 教学经费1.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纪要院董字[2005]3号2.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付款及报销流程3.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财务凭证[存放财务处]4.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2008-2011年经费预算5. 南京理工大学四项经费明细表(2008-2010)(1)2008年四项经费明细表(2)2009年四项经费明细表(3)2010年四项经费明细表6.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2008-2010年自筹经费一览表7. 2008-2010年四项经费分项统计表(教学经费决算表)8.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及管理办法(试行)南理工紫金院…2008‟15号9.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10.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教材建设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支撑材料目录——3.2 专业图书与电子网络资源3.2 专业图书与电子网络资源1.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图书馆建设与发展规划2.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图书馆自评报告3.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图书馆期刊总量分布4.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图书馆生均图书册数、生均年进书量统计表5.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图书馆中文图书文献使用情况调查统计表6.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图书馆相关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表(1)表3.2.1 通信工程专业相关学科独立学院自有图书期刊情况表(2)表3.2.2通信工程专业相关学科与母体学校共享图书期刊情况表(3)表3.2.3全院图书网络资源情况表7. 通信工程专业图书和期刊清单(电子版)3.3 教学仪器与设备1.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实验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机房等一览(1)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实验室分布情况(2)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和机房数据汇总表(3)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计算机房情况一览表(4)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语音室情况一览表(5)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多媒体教室情况一览表2.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实验室管理人员名单3.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实验室及实验设备管理制度(1)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实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2)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实验室工作条例(4)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实验任课教师工作细则(5)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实验室安全制度(6)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7)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多媒体教育管理办法(8)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多媒体教育使用手册(9)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语音室理办法(10)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语音室使用手册(11)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计算机房管理办法(12)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授课软件申请办法(13)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设备采购申请办法(14)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仪器设备验收办法4.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通信工程专业实验室建设任务书(1)电子设计综合实验室建设任务书(2)电子设计实验室建设任务书5.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电子信息与光电技术系实验仪器设备清单(1)2004年—2010年电光系仪器设备清单(2)2011年电光系实验新增仪器设备清单6. 通信工程专业实验大纲和课表[大纲存放系里]实验大纲:(1)数字逻辑电路(2)模拟电子线路(3)数字信号处理(4)高频电子线路(5)信号与系统(6)微机与单片机原理及应用(7)电路(8)EDA技术应用(9)DSP应用技术(10)MATLAB语言及应用(一)(11)生产实习(12)电子实习(13)电子线路课程设计(14)EDA设计(一)(15)通信系统仿真(16)通信原理综合实验(17)通信系统综合实验通信工程专业实验课表7. 通信工程专业实验室使用记录、设备维护记录[存放实验室]3.4 实践教学基地1.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实验教学工作条例(试行)2.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生产实习工作条例(试行)3.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4.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5.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6. 校外实习基地协议及有关情况(1)南京东大移动互联技术有限公司的情况简介(2)与南京东大移动互联技术有限公司的协议(3)南京泽创电子有限公司的情况简介(4)与南京泽创电子有限公司的协议7. 实习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8. 实习总结(1)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校外生产实习总结(07级)(2)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校内生产实习总结(07级)9. 通信工程专业的实习实践安排表4.1 课程与教材建设1. 关于修订2007级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南理工紫金教…2007‟10号2.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关于构建培养方案中实践教学体系的指导意见南理工紫金教…2008‟9号3. 2008年教改立项(课程建设专项)的立项评审、中期检查和结题通知及相关材料(1)关于开展院级优秀课程建设的通知南理工紫金教〔2008〕10号(2)关于成立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2008年院级优秀课程建设专项)评审专家组的通知(3)关于开展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2008年度优秀课程建设立项评审活动的通知(4)我院举行优秀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答辩会(会议报道)(5)关于开展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教改立项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南理工紫金教〔2009〕16号(6)我院召开院级优秀课程建设立项课题中期检查评审会(会议报道)(7)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关于2008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南理工紫金教〔2010〕17号(8)我院召开院级优秀课程建设立项课题结题验收评审会(会议报道)(9)关于院级优秀课程建设立项课题结题评审结果的公示(10)关于公布院级优秀课程建设立项课题结题验收评审结果的通知南理工紫金教〔2011〕1号4. 电光系通信工程专业吴秋玲老师“独立学院《数字信号处理》课程群教学改革与探究”课题的申请表、中期检查表和结题报告书5.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关于制订2008级人才培养计划的原则性意见南理工紫金教…2008‟8号6. 修改教学计划申请表(通信工程专业)7. 课程负责人制度的材料(1)关于设立课程负责人制度的请示(2)关于设立课程负责人制度的通知南理工紫金教〔2011〕26号含: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课程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操作指南(毕业
操作指南(毕业生)目录1 毕业生登录 (1)2 确认基本信息 (1)3 与用人单位线上签约 (2)3.1 单位发起签约邀请 (3)3.2 毕业生回应 (3)3.3 学校(院系)签约审核 (4)4 与用人单位线上解约 (5)4.1 毕业生或单位发起解约申请 (5)4.2 另一方回应 (6)4.3 学校(院系)解约审核 (7)5 申请就业协议线下签约 (7)5.1 毕业生在线填写协议信息 (8)5.2 学校(院系)协议审核 (9)5.3 下载回传单位盖章协议书 (10)5.4 学校(院系)签约审核 (11)6 线下签就业协议,申请线下解约 (11)6.1 毕业生发起解约申请 (12)6.2 学校(院系)解约审核 (13)7 已签就业协议登记信息 (13)7.1 毕业生登记信息 (13)7.2 学校(院系)登记审核 (14)8 其他毕业去向信息登记 (14)8.1 毕业生登记去向 (14)8.2 学校(院系)登记审核 (14)操作指南(毕业生)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简称“网上签约平台”)可帮助毕业生实现与用人单位线上签约/解约、线下签约/解约、已签就业协议登记信息、其他毕业去向信息登记等功能。
为方便毕业生更好地使用网上签约平台,特制定本操作指南。
1 毕业生登录毕业生通过手机搜索进入网上签约平台(),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如无请先注册。
图1 用户登录2 确认基本信息毕业生登录进入网上签约平台,需先核对基本信息是否正确。
若信息无误,则点击“信息确认无误,进入系统”;若信息有误,则联系学校就业部门更正。
图2 确认信息3 与用人单位线上签约此功能针对就业单位已经在网上签约平台注册,毕业生可以与单位实现在线签约的情况。
线上签约流程见图3。
图3 线上签约流程图3.1 单位发起签约邀请用人单位需先通过网上签约平台邀请毕业生签约,毕业生端会显示单位发起的签约邀请条目,毕业生点击该条目可查看详细的单位及签约信息,见图4。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章程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是院*领导下和院团委指导下的面向全院在籍学生的群众性科技学术团体第二条本会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紧紧围绕党的教育方针和学院的育人目标,以"提高科技意识,活跃学术气氛,增强创新能力,培养科技人才"为指导思想,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种学术性、实践性、社会性的第二课堂活动,为同学成长成才创造条件,为树立良好的学风和院风作出贡献第三条本会任务:本着学以致用,活跃学生学术思想,提高学生学术水平和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丰富学生课余生活的原则,出成果、出效益、出人才"为目标,在学生中广泛开展科技普及、科技服务,并指导学生进行科技开发、科技推广、社会调查等活动,帮助同学们拓宽视野,优化知识结构,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为同学们尽早适应社会创造条件,努力帮助同学成为符合现代社会需求的复合型人才第二章组织与职权第四条本会的组织原则为*集中制,在院*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南京理工大学的规章制度及以南京理工大学科技协会有关规定为依据,结合学院的各方面情况,严格按照的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第五条本会将聘请院里及校本部学识渊博,热心关注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教师、专家为名誉会长和顾问第六条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院领导尽可能为我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提供相关条件,并对大学生科协工作予以帮助和指导第七条本会最高权力机关为院大学生科协代表大会,大学生科代会一般每两年举行一次,其职权为: 1 审议并通过工作报告; 2 修改制度、章程; 3 选举产生理事会;4 处理同学提案;5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八条大学生科代会闭幕期间的最高领导与决策机构为理事会,对外代表本会,理事会由大学生科代会选举产生,其职权为: 1 执行大学生科代会决议; 2 解释本会章程并监督其执行;3 选举产生院大学生科协主席,决定由主席提名的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和科协机构设置和撤并;4 代表本会聘请秘书长、名誉会长、顾问及指导教师;5 讨论并制定各项工作条例和制度并监督执行;6 负责向指委会报告工作;7 决定大学生科协的重大奖惩事宜;8 筹备召开大学生科代会;9 理事会的正、副理事长一般由大学生科协正、副主席兼任; 10 决定其他未尽事宜理事会行使上述职权时须召开理事会议决定,赞成票数超过半数方可通过第九条本会日常工作执行机构为大学生科协主席团主席团正、副主席一般由大学生科协正、副主席兼任第十条本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出席全面安排大学生科协的日常工作,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若干职能部门和工作机构,并有权对各部门负责人任免,但必须上报上级部门给予批准第十一条本会聘请院团委副书记担任专职秘书长,具体负责指导工作第十二条科协组织和各部门负责人,经*方式产生后,须报院团委给予审核和批准第三章会员及工作人员第十五条凡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承认本会章程者,均为本会当然会员第十六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 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建议及批评的权利;3 参加本会举行的各种活动的权利;4 退出本会的权利;5 遵守本会章程,积极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的义务;6 积极支持本会工作,维护本会权益和声誉,并积极为本会献计献策的义务第十七条科协干部与干事 1 院大学生科协主席团; 2 院大学生科协副部长以上干部; 3 各教育班科技委员干事为在上述相应条件之外的协会工作人员第十八条科协学生干部和干事的选拔制度干部:各教育班推荐;由院团委学生干部培训班中选拔;科协干事中选拔;自荐、、方式产生的人选,须经院团组织考核,并征得年级主任同意后试用,科协干部必须经三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录用,填写科协干部登记表后承认其学生干部的身份干事:通过招聘,试用一个月后,对其工作考核,征得年级同意后填写《大学生科学干事登记表》第十九条大学生科协干部和干事的奖惩制度奖励:对于工作中成绩突出、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良的科技干部,由各年级科协组织推荐,经院大学生科协审核后,参加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对于工作成绩突出、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良的科协干事,由各级科协组织推荐,经院院大学生科协审核后,参加学院'科技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处罚:对这些干部的处罚分为:通报批评;留岗使用;降级使用;劝其退出对科协干事的处罚分为道:通报批评;留岗使用;劝其退出第四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属院大学生科协理事会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大学生科协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
南京理工大学-2018级普本人才培养方案紫金学院
2018级普本人才培养方案(软件工程专业)一、专业介绍:2010年,在我国软件行业飞速发展的背景下,紫金学院依托南京理工大学优质的教学资源和办学优势,结合长三角地区IT行业发展的区位优势,设置了软件工程专业。
自专业设置以来,本专业以“互联网+”下软件开发及测试为行业背景,对接软件服务外包产业,围绕“OBE (Outcome based education),需求导向教育”培养理念,按照软件工程师的培养标准,开设Java开发、软件测试培养方向,致力于培养更贴近社会经济建设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软件专业人才。
二、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紧跟国家“互联网+”、“创新2.0” 发展战略,着力培养具备软件开发、软件测试、软件维护、软件项目管理等技术能力的实用型、复合型人才和面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毕业生可以在政府机构、学校、研究所、互联网企业或金融行业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软件需求分析、软件开发、软件测试、软件项目管理以及软件系统维护等方面的工作,还可以继续攻读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三、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本专业定位于应用型本科,以工程实践和创新能力培养为根本,以培养学生设计和开发能力为主线,采取梯次递进的方式设计专业培养方案。
为使本专业学生达到培养目标,要求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知识和能力:(1)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爱国敬业和艰苦奋斗精神、自信心和工程职业道德;(2)具有从事软件工程专业工作所需的相关数学、自然科学以及经济和管理知识;(3)系统地掌握软件体系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技术;具有系统的工程实践学习经历;了解软件工程学科的发展趋势和前沿技术;(4)具有追求创新的态度和意识,掌握软件工程领域基本的创新方法,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技术手段进行计算机软件开发、软件技术管理、软件项目管理、软件测试;(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6)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以及应对危机与突发事件的初步能力;(7)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在学习方法和基础知识方面具备终身学习的能力;具有不断探索、与时俱进、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能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2.07.25•【文号】人社厅发[2012]69号•【施行日期】2012.07.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实名制为基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制度,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
目前,2012届高校毕业生已陆续离校,其中尚有一部分高校毕业生仍在寻找工作。
各地要将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重点,开展实名登记,提供就业服务,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是准确掌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各地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摸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底数,认真做好登记,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一)摸清底数。
各地可以通过办理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档案托管、人事代理、求职登记、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扶持政策落实、高校提供、与教育部门加强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信息衔接、依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工作人员入户走访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全面摸清辖区内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数和基本情况。
(二)信息登记。
各地在摸清情况的同时,要认真填写《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登记表》),建立实名制信息数据库。
《登记表》中的信息要确保完整、真实、准确,不漏项、不缺项。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保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高等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博士生、硕士生、本专科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的就业及相关的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毕业生就业工作应贯彻统筹兼顾、合理使用、加强重点、面向基层的方针,努力满足国家建设需要,使毕业生学以致用、人尽其才。
国家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以及其他需要人才的地方去工作。
第四条毕业生就业坚持公开、公正、择优、自愿的原则,实行国家宏观调控、学校和各级政府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模式。
第五条高等学校和各级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为毕业生就业提供完善的服务,使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逐步做到专业化。
第六条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面向全国就业,积极满足国防、军工、科研、教学、高新技术等单位,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党政机关和人民解放军的所属单位的用人需求。
其它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优先满足本系统、本行业的需要,同时努力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地方所属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要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定向培养的本专科毕业生按合同就业。
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应首先满足教育系统的需要。
第七条非定向培养的毕业研究生原则上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就业,其服务范围是高等学校、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国家重点企业、由财政拨款的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以及人民解放军的所属单位。
定向培养的毕业研究生按定向培养合同就业,委托培养的毕业研究生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
自筹经费研究生按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就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第八条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由教育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归口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国务院其他部委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门在教育部的指导下管理本地区、本部门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人办发[2002]34号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正文:----------------------------------------------------------------------------------------------------------------------------------------------------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人办发[2002]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高校毕业生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搞好毕业生资源的开发利用和配置工作是落实人才战略任务,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的一项重要工作。
当前,高校毕业生的地区分布不平衡和结构性供求矛盾依然存在,各级人事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2〕19号)精神,进一步转变观念,深化改革,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今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发挥人事部门职能作用,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工作。
各级人事部门要按照国办发〔2002〕19号文件的精神,以人才战略总揽全局,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接收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高校毕业生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政策,健全高校毕业生接收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二、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录用高校毕业生,要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录用高校毕业生。
县、乡机关要通过考试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进一步改善人员结构。
要按照《关于“十五”期间继续做好考试录用优秀大学生到基层公安机关工作的通知》(人发〔2001〕47号)的精神,会同公安等部门做好基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优秀毕业生的工作。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1
职业生涯与规划书行动,从现在开始:个人资料姓名:顾雯雯性别:女年龄:21岁学校: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班级及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2班学号:090701208电子邮件:jayceoven@目录一、自我认知二、职位分析1、任职资格2、工作条件3、胜任能力分析三、计划实施1、近期目标2、短期目标3、中期目标4、长期目标行动计划四、结束语自我认知优点:比较喜欢思考,遇到问题喜欢独立的找到解决办法。
善于和他人交往,个性积极乐观,性格随和,待人友善,严谨细心,有责任感,组织能力强。
记忆力好,有主见,做事情喜欢独立完成,有雄心和志向,善于影响他人,经常能为家里提供一些比较好的意见,乐于为家里人分忧解愁。
学习上喜欢独立思考解决问题,能友善的和同学们相处,责任心强,拥有丰富而渊博的知识,喜欢和大家分享自己的意见。
学习比较勤奋。
知识面广,对信息的观察力敏锐,喜欢表现自己,尝试新的东西。
善于影响他人,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乐于帮助,很重视朋友之间的友谊。
很有主见头脑灵活,逻辑推理能力较强,具有创造力,认真负责,观察力强,课外知识很广,性格直爽,善于与人交流,能够比较好的组织活动。
活泼开朗,很善于与人交流,人缘比较好,很多时候在一些场合容易成为焦点,观察力强,善于汲取他人的优点。
缺点:对抽象、复杂的理论缺乏耐心,过分的关注眼下的结果,容易厌烦和焦躁,不愿虚心听取他人意见,有点自负,缺乏恒心,自制力也比较差。
做事急于求成,缺乏耐心,不喜欢事先准备,在时间安排、计划方面稍有欠缺,自制能力不是太好。
有时显得很固执,不听话。
经常独自做决定。
有时比较浮躁,不喜欢长时间学习一样的内容,缺乏韧性,对挫折的承受力不高,不够重视自己的决定对他人产生的影响。
不善于钻研特别深入的问题。
有时表现得过于强势,让人难以接受,做事不善于从长计议,说话有时很随便,不考虑他人感受。
不喜欢与他人合作。
不喜欢模式化工作。
有时爱出风头,说话信口开河,不顾及它人感受,有什么说什么,容易伤害到别人。
毕业去向登记制度
毕业去向登记制度
毕业去向登记制度
一、制度目的
为了更好地了解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和发展方向,科学地指导学生职业规划,加强学校与企业、社会之间的联系与合作,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应届毕业生。
三、登记内容
1.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
2.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
3.就业意向:工作地点、行业领域等;
4.已获得的职称或证书等;
5.已签约单位及职位信息。
四、登记流程
1.毕业生在离校前需到就业指导中心进行个人信息登记;
2.填写完整个人信息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
3.填写《就业意向表》,并注明是否已签约单位及职位信息;
4.完成登记后,由就业指导中心将信息录入系统,并进行审核。
五、保密措施
1.学校对所有毕业生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
2.毕业生个人信息仅供学校内部使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六、信息查询
1.毕业生可在毕业后一年内通过学校官网查询自己的登记信息;
2.如有错误或变更,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就业指导中心进行修改。
七、违规处理
1.如有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恶意隐瞒重要信息的行为,学校将取消其就业指导服务,并通报相关单位;
2.如有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学校将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应经过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后执行。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发文字号】教学〔1997〕6号【发布部门】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7.03.24【实施日期】1997.03.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四日颁发教学[1997]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就业。
第三条毕业生是国家按计划培养的专门人才,各级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高等学校和用人单位应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
必要时,国家采取行政手段,安置毕业生就业。
第四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方针,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
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其他国家急需人才的地方去工作。
第五条国家教委归口管理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国务院其他部委(以下简称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地方)负责本部门、本地方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国家教委的主要职责:第七条国务院有关部委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第九条高等学校的主要职责:第十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职责:第三章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第十一条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由国家教委统一部署,各部委和地方应按照统一部署具体指导所属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第十二条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分为就业指导、收集发布信息、供需见面及双向选择、制订就业计划、计划毕业生资格审查、派遣、调整、接收等阶段。
经济与管理学院就业工作管理制度
经济与管理学院就业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经济与管理学院就业工作管理,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促进学院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经济与管理学院就业工作管理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毕业生就业率为目标,以服务学生为中心,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
第三条经济与管理学院就业工作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毕业生就业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经济与管理学院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就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实施等工作。
第五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各专业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
第六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就业办公室,负责日常就业工作的组织实施、信息收集与发布、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等具体工作。
第七条各专业负责人负责本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具体落实,配合就业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
第八条辅导员、班主任负责本班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协助就业办公室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三章就业指导与服务第九条经济与管理学院就业指导与服务主要包括:政策宣传、职业规划、就业咨询、简历制作、面试技巧、招聘信息发布、校企合作、实习实训、就业跟踪等。
第十条经济与管理学院定期举办就业指导讲座,邀请企业专家、校友等为毕业生提供职业规划、简历制作、面试技巧等方面的指导。
第十一条经济与管理学院建立就业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招聘信息、政策动态、就业指导等内容,方便毕业生了解就业市场和政策。
第十二条经济与管理学院加强与企业合作,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为毕业生提供实习实训、就业岗位等机会。
第十三条经济与管理学院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实施一对一帮扶政策,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指导和帮助。
第四章就业数据统计与报告第十四条经济与管理学院建立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和整理毕业生就业信息。
第十五条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包括:毕业生基本信息、就业去向、就业单位性质、就业地点、就业行业、薪资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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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的有关规定
一、就业准备阶段
1、通过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各地各级人才市场等就业平台了解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和办理就业手续的大致时间。
2、明确就业意向,制定自己的就业时间表,并做好重点工作的准备。
3、根据自己的就业意向,有针对性地制作个人简历等自荐材料;
4、领取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大约在11月下旬发放),完善自荐材料。
二、就业双选阶段
1、通过学院就业网站、教育班通知、校园招聘会、校外人才市场等各类信息平台获取就业信息。
2、发现感兴趣的招聘信息后,通过网站、宣讲会、新闻媒介、实地考察、询问知情者等途径了解招聘单位。
3、通过提交自荐材料、参加招聘笔试和面试等与用人单位进行双选。
4、确定具体的就业意向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5、将手续健全协议书第三联交至教育班,并由辅导员定期提交至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登记,作为毕业生派遣依据。
注:所谓手续健全是指,不仅在协议书上要加盖用人单位的章,还要加盖档案接收单位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章,或是档案接收单位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函。
档案接收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可为同一单位,一般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为当地人事局(人才市场)。
6、毕业生签约时一定要慎重,不可随意违约,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就业意向的,可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到就业指导办公室领取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申请表,或者自行到学校就业指导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理由;
(2)原、新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或由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3)持旧的一式四份协议书和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申请表到就业指导办公室
申请新的就业协议书;
(4)手续完备后,15个工作日后到就业指导办公室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原推荐表可继续使用。
7、如有协议书、推荐表遗失或损坏需要补办的,可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至就业指导办公室查询遗失或损坏的协议书或推荐表号码;
(2)在遗失的当地登报(必须是公开发行的报纸)申明,发布“遗失启事”;(3)到就业指导办公室领取协议书、推荐表补办申请表,或者自行到学校就业指导网站下载并填写补办理由;
(4)持刊登过“遗失启事”的报纸和协议书、推荐表补办申请表到就业指导办公室申请新的就业协议书或推荐表;
(5)手续完备后,15个工作日后到就业指导办公室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或推荐表。
三、毕业派遣阶段
1、毕业前己经将手续健全的协议书送至就业指导办公室的同学,于毕业离校时,学院统一办理并发放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转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同学)。
2、毕业后学院统一办理报到证,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后自行办理户口迁移证及转组织关系介绍信。
3、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以及转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报到。
4、两年内报到证遗失的同学,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的规定,首先到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查询报到证号,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原报到证声明作废的遗失启事,需刊登姓名、毕业院校及15位报到证号,例:×××遗失报到证,××学校,号码××××××××,声明作废。
带上刊登过“遗失启事”的报纸到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登记,由学院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代办报到证。
5、报到证遗失补办自毕业起超过2年的不再办理,但可以办理有关证明。
办理流程为:
(1)到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查询报到证号;
(2)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原报到证声明作废的遗失启事,需刊
登姓名、毕业院校及15位报到证号,例:×××遗失报到证,××学校,号码××××××××,声明作废;
(3)学院至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开具证明,注明毕业生姓名、性别、毕业年限、专业、原派遣单位、原报到证号等内容,加盖公章。
5、领取报到证后,如需更改派遣单位的,请按以下程序办理:
(1)获得原单位同意,解除原就业协议,补办新的就业协议书;
(2)携带离职证明、新的就业协议书以及原报到证至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审核备案(注意:不需要携带户口迁移证);
(3)15个工作日后至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领取新的就业报到证;
(4)需要改迁户籍的,凭新报到证和原户口迁移证到校区保卫科或亚东派出所改签户口迁移证;
(5)需要改迁党组织关系的,凭新报到证到学院党政办公室组织科改签;(6)持新的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以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新单位或人才中心报到。
注:超过2年(从毕业离校日开始算起)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就业指导办公室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流程
注:
1、毕业前学生将就业协议书先交至各教育班辅导员处,由辅导员统一交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便于初期审核及统计信息,毕业后学生可自行送至就业办公室;
2、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将定期(首派后,一般为两周一次)前往省教育厅办理报到证,报到证可代领;
3、毕业前办理派遣的,学院会统一办理户口迁移证;
4、报到证办出后,学生档案由就业指导办公室统一通过机要局寄发,无需学生本人经手;如急需档案,需由单位开具证明,学生自提。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毕业生解约改派手续办理流程
注:
1、原则上就业协议签订后,如无新的就业意向单位,不可办理解约手续;
2、如因用人单位违约,毕业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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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补办协议书、推荐表、报到证手续办理流程
注:
1、请各位毕业生妥善保管自己的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全省对两样就业材料严格控制,人手一份,补办时间耗费时间较长,给自身正常就业带来较大麻烦,希望毕业生切务随意挂失;
2、协议书、推荐表、报到证超过两年(包括两年)的不予补办;
3、挂失后毕业生将对自身挂失行为担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