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性与胡塞尔内时间意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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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性与胡塞尔内时间

意识分析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南开大学哲学系

本科生学年论文

题目:意向性与胡塞尔内时间意识分析

学号:0711251

姓名:程凤

年级:2007级

专业:哲学

指导老师:郑辟瑞

摘要

本文从“立义内容—立义”模式在构造性时间意识阶段的有效性运用出发,分析在此阶段意向性作用所导致的无限回退的难题。然后引出作为所有意识之奠基的绝对意识对“立义内容—立义”模式所造成的无限回退的彻底解决,即在滞留的双重意向性作用下,绝对意识在构造内时间对象的意识的同时又具有一种关于河流的自身意识、自身显现。接着进一步指出绝对意识是不言自明地拥有意向性的本质规定的,这又不可避免地使其陷入无限回退之中,甚至动摇奠基在绝对意识之上“由相互依靠的意识阶段组成的整个大厦”。但若从绝对意识中完全剔除意向性,那么由原初感觉材料充实的绝对意识如何实现自身给予亦即如何形成具有绝对同一性的河流。最后指出,为解决绝对意识和意向性之间关系中存在的两难困境,胡塞尔将构成的和被构成的属于两个本质性不同的维度融合起来,认为绝对意识作为最终意识是“非对象的意向性”。至此,胡塞尔从解决无限回退的悖谬出发却最终得出“‘无意识的’意识”这样的前反思的、匿名的悖谬结论。

关键词:意向性“立义内容—立义”模式滞留无限回退绝对意识意识是胡塞尔现象学的中心课题和核心概念,其最根本的本质在于意向性。而意向性则是意识在最确切意义上——“意识始终是关于……的意识”——的基本特征。因此,意向性无疑是胡塞尔现象学的中心概念,无论是在描述现象学阶段还是在先验现

象学阶段,正如利科所言:“意向性可以在现象学还原之前和之后被描述:在还原之前时,它是一种交遇,在还原之后时,它是一种构成。它始终是前现象学心理学和先验现象学的共同主题。”①

意向性活动的最基本要素来自于感觉材料(也即是立义内容),而立义——意向性活动的核心功能——则是按照一定的意向指向将杂乱的、死的感觉材料加工为意识对象,“赋予感觉以灵魂〈beseelt〉,并且是根据其本质来赋予灵魂,从而使我们可以感知到这个或那个对象之物”②。“立义内容—立义”模式作为意向性分析的最主要的框架,将纷繁变换、丰富多彩的感觉材料立义、统摄为有统一内核的意识行为。从而使“这种意向在与被立义的内容的统一中构成了完整具体的感知行为。”③由之可见,在对感知的意向性分析中“立义内容—立义”模式,具有突出的有效性。尤其是,“在外感知中,通过对立义内容的激活或赋义,一个对象向我们显现。”④

在构造性时间意识分析阶段,“立义内容—立义”模式同样是卓有成效的,它使我们获得对个体的时间对象的延续的感知。

一、“立义内容—立义”模式在构造性时间意识中的运用

在构造性时间意识阶段,我们对一个时间性客体(比如一段旋律)的持续的感知是如何可能的,亦即一种当下行为如何能够感知到一种超越现实当下的时间性延展。

胡塞尔选用具有流质的持续的声音——旋律,作为时间意识分析的客体⑤。单个声音响起后,它并不随之立刻结束,而是总有余音存在。关于这一点,对于弹钢琴者应该是深有体会的,如若用手指触碰一个键位、刺激一个音符,也就形成了一个声音之

①〔法〕保罗·利科:“《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法译本译者导言”,载于〔德〕埃德蒙德·胡塞尔:《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荷〕卡尔·舒曼编,李幼蒸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476页。

②〔德〕埃德蒙德·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一部分,〔德〕乌尔苏拉·潘策尔编,倪梁康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第451页。

③参见〔德〕埃德蒙德·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一部分,〔德〕乌尔苏拉·潘策尔编,倪梁康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第449—450页。

④肖德生:“胡塞尔在贝尔瑙手稿中对两种滞留结构的描述分析”,载于倪梁康等编着《胡塞尔与意识现象学:胡塞尔诞辰一百五十周年纪念》,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年,第181页。

⑤对空间客体的把握同样具有一个时间流的过程。例如,对于眼前的这棵树,每一次观看它的角度各异,如若我们仅仅按照孤立的、每次所得的意识来感知这棵树,那结果便似盲人摸象,只知每一角度所得而无法把握到完整的、同一的树。相反,正是时间意识流的内在统合使我们获得对这棵树的完整感知。

后,但往往在听者的原初感觉里有余音尚存,而非一触即响之后便戛然而止。对于这个声音则在击键的一刹那达至最高,随之逐渐降低直至坠于“无”(即是一个空乏之中)。如果新的声音响起,之前的声音完全消逝的话,我们听到的只是一个一个孤立的声音。这就好比在弹钢琴时,按下一个键位后待其归于平静(为何要待其归于平静?因为现实中每按下一个键位后,声音并非立即消失,而是有绵长的余音存在),然后再按下另一个键位,逐次按去,最终我们获得的只是一个接着一个相互无关联的孤立的声音。照此,怎么可能形成各式旋律的乐曲呢?实际上当新的声音响起时,之前的声音并非消失得“无影无踪”,它总是绵延到新的声音里,这即是说我们在每一瞬间获得的声音并非是孤立的,而是这个当下的原声音和之前声音的绵延留存(即是滞留)以及对将要来临声音的前趋期盼(即是前摄)共同形成的一个声音晕圈——一个原初时间域。两个声音晕圈之间的时间间域同样不可能是一个“空乏的休止”,而是一个绵延的流动,否则我们就永远不可能具有对一段旋律的感知(《时间》,第41页)①,而仅仅是对单个声音的感知。

胡塞尔之所以对声音的持续这一时间对象的感知描述得如此精细,当然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得益于他对迈农的“点状现在”的时间观的批判。在胡塞尔看来,迈农认为“对运动的感知是如此地进行,以至于我们用目光一点一点地追随这个活动的和自身正在运动的东西,与它们的时间位置相符合的是感觉与感知,而一旦这些感觉中的最后一个成为过去,观察者便终止了对运动的看”(《时间》,第272页)。据此,按照迈农的观点,具体的运动是“一点一点地相互尾随地被感知到的”(《时间》,第273页),每个瞬间意识在时间上是“不延续的”,“它与数学的时间点是同一个东西。”(《时间》,第274页)这样,“对一个运动的感知、对一个哪怕是极小片段的感知(最终是对整个运动的感知)就是对这个整个变化对象的感知(而它始终是一个整体)。”(《时间》,第274—275页)于是,这就造成了一个难题,我们总是、而且只能是在最后一个相位上感知到这段运动的。而事实上,在这段运动进入我的感知域后,我一直在对这段运动进行感知,并且随着运动的流动我对它的感知越来越丰满,直至最后一个相位达至完满相即(Ad?quation)的状态而完成了对整个运动的感知。由之可知,这个感知本身恰恰是“一个演替的整体”(参见《时间》,第274页注①)。我们在每一个瞬间的感知里都包含着对以前感知的绵延滞留,同样这个感知重

①以后凡是引用或参考“〔德〕埃德蒙德·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德〕鲁道夫·波姆编,倪梁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均在其后圆括弧里标明简称《时间》及相应页码,特殊情况另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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