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治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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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理财规章制度模板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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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理财规章制度模板下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金理财活动,保护基金参与者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关联方进行的基金理财活动。

第三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基金理财制度,提高基金理财运作的透明度和风险管理水平。

第四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诚实守信,恪守法律法规,勤勉尽责,为基金参与者谋取最大利益。

第五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加强对基金理财活动的监督和风险控制。

第六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内部风险,确保基金资产安全。

第七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向基金参与者公开基金理财情况。

第八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教育制度,提升基金参与者的理财意识和风险意识。

第二章基金理财活动第九条基金管理公司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经营性账户、专有账户、信托账户等多种形式下进行基金理财活动。

第十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投资目标确定基金理财策略,保障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第十一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根据市场变化和监管要求,及时调整基金理财策略,提高基金的投资收益。

第十二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依法承担基金投资风险,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风险转移到基金参与者身上。

第十三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严格履行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确保基金理财活动合法、合规。

第十四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评估制度,监测基金理财活动的风险和收益情况。

第十五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依法规定基金理财活动的投资限额和投资范围,遵守相关监管要求。

第十六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基金理财活动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基金理财风险管理第十七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根据基金投资组合的特点,确定适当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控制限额。

第十八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分析和评估基金理财风险,防范基金投资风险。

第十九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分散机制,分散基金投资风险,降低基金风险暴露度。

企业基金会规章制度

企业基金会规章制度

企业基金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基金会的运作,维护基金会的声誉,保证基金会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是企业基金会的基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基金会全体成员。

第三条企业基金会是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组织,其宗旨是开展公益事业,推动社会进步。

第四条企业基金会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和企业章程的规定,保证基金会的合法、规范和有效运作。

第五条企业基金会应当坚持独立、自主原则,保持与企业的独立性,确保基金会资产的安全和稳健增值。

第六条企业基金会应当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公益项目的实施情况。

第七条企业基金会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基金会事业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企业基金会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具体设置如下:(一)董事会:是企业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和实施计划,监督和检查基金会的日常运作。

(二)监事会:是企业基金会的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和基金会的管理活动,保障基金会的合法权益。

(三)秘书处:是企业基金会的行政机构,具体负责基金会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工作,协助董事会、监事会履行职责。

第九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常务董事和董事组成,任期为三年,连续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条监事会由监事长、副监事长和监事组成,任期为三年,连续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一条秘书处设立秘书长,具体负责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和运作工作。

第三章职权划分第十二条董事会具有以下职权:(一)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和实施计划;(二)审议并通过基金会的重大决策;(三)任免基金会的高级管理人员;(四)审定基金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五)审核并报告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六)解决基金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三条监事会具有以下职权:(一)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和基金会的管理活动;(二)查验基金会的财务账册和财务报告;(三)提出对基金会进行整改的建议;(四)接受基金会成员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检查。

基金公司的组织结构和治理机制

基金公司的组织结构和治理机制

基金公司的组织结构和治理机制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投资理念的变迁,基金公司作为金融行业重要的参与者之一,扮演着管理和运作公募基金的角色。

基金公司的组织结构和治理机制对于其经营运作的高效性和风险控制能力至关重要。

本文将以基金公司的组织结构和治理机制为主题,探讨其在资金管理和运作中的关键要素。

一、基金公司的组织结构1. 总经理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是基金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该会议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确保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目标的实现。

总经理办公会在基金公司层面上负责整体的经营管理和公司业务发展。

2. 投资委员会投资委员会是基金公司的核心决策机构,由公司内部的高级投资研究人员和其他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

该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的投资策略和投资决策,监督并评估基金投资业绩。

投资委员会在基金公司层面上负责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

3. 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基金公司的风险监测和控制机构,由风险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组成。

该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流程和工具,定期评估和跟踪基金的风险暴露情况,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基金公司层面上负责风险管理和防范。

4. 经营管理部门经营管理部门是基金公司的核心职能部门,包括市场营销部、产品开发部、客户服务部等。

这些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的业务发展计划,开展市场推广和客户服务工作。

经营管理部门在基金公司层面上负责公司的市场拓展和客户管理。

5. 各类业务部门基金公司还设有各类业务部门,如投资管理部、研究部、交易部等,负责具体的投资管理、研究和交易等业务。

这些部门根据基金公司的战略和投资策略,执行具体的投资操作和交易,确保基金的投资操作的效率和专业性。

二、基金公司的治理机制1. 董事会基金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和监督机构,由董事组成。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治理政策和规范,审核和批准公司的筹资计划和投资决策,对公司的业务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博爱基金管理制度

博爱基金管理制度

博爱基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金管理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基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博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各类基金。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制定本管理制度,并依法报备。

第三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严格履行诚实信用原则,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第四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基金管理工作制度、业务风险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

第五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依法合规经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不得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基金基本权益。

第七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开展自身经营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第八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制度,确保基金管理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基金投资管理第九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说明书,严格执行基金定额、运作、投资标准和投资限制。

第十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严格尊重基金合同和基金说明书约定的投资范围和对象,不得违反约定从事禁止投资、超越投资范围和对象的活动。

第十一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基金合同、基金说明书和投资管理规定,合理安排基金组合、合理分散风险。

第十二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完善投资决策流程,确保投资决策的公正、合法。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投资者公布基金的投资情况。

第十三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按照投资者协议和基金合同约定,及时、真实地公开基金持有、投资、交易等信息。

第三章基金估值管理第十四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合理有效地开展基金估值管理。

第十五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基金估值制度,制定合理估值政策,消除业绩操纵行为。

第十六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基金估值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制度,完善估值结果的审核及校对机制。

OECD《公司治理准则》_

OECD《公司治理准则》_

OECD《公司治理准则》_什么是OECD以及OECD《跨国公司⾏为准则》、《OECD公司治理原则》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经合组织(OECD),是由30个OECD成员国(市场经济国家)和9个观察员国组成的政府间国际经济组织,旨在共同应对全球化带来的经济、社会和政府治理等⽅⾯的挑战,并把握全球化带来的机遇。

制定与发展1976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制订《跨国公司⾏为准则》(Guidelines for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34个国家政府签署了这⼀⾏为准则使其逐渐在全球推⼴。

该准则对于上世纪70年代全球范围开展的企业准则运动做出了重要贡献。

2000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这⼀准则进⾏了修订,将其重点放在了可持续发展上,并包含了国际劳⼯组织所有的核⼼劳⼯协议,这表明新修订的准则更突出对企业在履⾏社会责任⽅⾯的指导。

主要内容准则的内容具有综合性特点,涵盖⼀般政策、信息公布、劳资关系、环境、打击⾏贿、消费者利益、科学技术、竞争、税收等⽅⾯。

适⽤原则OECD《跨国公司⾏为准则》遵循以下适⽤原则:(1)企业遵守本准则是⾃愿并且⾮法律强制性的;(2)加⼊本准则的各国政府须⿎励在其领⼟上经营的企业遵守本准则;(3)不论企业所有权性质如何(私有、国有或公私混合所有)都适⽤参照本准则;(4)本准则适⽤于与跨国企业内部所有实体(母公司和(或)⼦公司);(5)本准则对任何相关的跨国企业和国内企业同等适⽤;(6)本准则加⼊国政府应推⼴企业实施本准则。

影响此准则是通过OECD成员国的国家联络点推⼴试⾏的,通过这些联络点不断地宣传此准则,提供咨询服务,并解决共同⾯临的问题,这些措施促进了⾏为准则的推⾏与遵守。

但是,与国际劳⼯协议⼀样,这些⾏为准则都是针对政府的,这就难以保证企业会承担相关的责任,因此这使得准则在促进企业履⾏社会责任⽅⾯的作⽤是有限的。

经过三⼗年的推⼴应⽤,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跨国公司⾏为准则》取得了巨⼤的进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是为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而制定的准则。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的要点:
1. 公司治理结构:准则要求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设置与职责,明确公司治理机构的层级和权责。

2. 透明度和信息披露:准则强调信息披露的重要性,要求管理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披露有关基金的运作情况、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等信息。

3. 投资者权益保护:准则要求管理公司建立健全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包括制定投资者权益保护政策、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保障投资者信息安全等。

4. 风险管理:准则强调管理公司应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报告和风险监测等措施,以保障基金和投资者的利益。

5. 冲突管理:准则要求管理公司建立和执行有效的冲突管理政策,防止利益冲突对基金和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确保公平、公正地处理各方利益。

6. 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准则强调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内部审计机构、执行合规规范等,以确保公司运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这些准则通常由监管机构或行业组织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更新。

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存在不同的治理准则和要求,投资管理公司需要遵守相应的准则并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保护投资者利益、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十大原则

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十大原则

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十大原则
一、明确责任:基金管理公司应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明确、权责一致,以提高治理效果。

二、强化风险控制:基金管理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投资风险的监控和控制,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和稳健增长。

三、加强内部监督:基金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内部各项业务活动的监管,防范内部不当行为和违规操作。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基金管理公司应坚守诚信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避免虚假宣传和误导投资者。

五、加强合规管理:基金管理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合规管理,规范运作行为,确保业务合规和合法性。

六、提升专业水平:基金管理公司应不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加强培训和学习,提高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水平。

七、加强信息管理:基金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八、加强外部监管:基金管理公司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接受监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保持与监管部门的良好沟通和合作。

九、注重社会责任:基金管理公司应承担起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十、建立良好形象:基金管理公司应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注重舆论引导,加强社会公众对基金行业的理解和认可。

以上十大原则是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的重要指导,通过遵循这些原则,基金管理公司能够提高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基金管理公司应以投资者的利益为重,坚守合规和诚信原则,提高专业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以实现长期稳健的投资回报。

基金公司帐务管理制度范本

基金公司帐务管理制度范本

基金公司帐务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基金公司账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活动,确保资金的安全与合理运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会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二、账户管理1. 基金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银行账户,用于处理基金的收付结算业务。

2. 所有账户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3. 定期对账户进行清理和核对,确保账目清晰、资金流向明确。

三、资金管理1. 基金公司应建立资金预算制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2. 对于大额资金的调拨和使用,需经过专项审批。

3. 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要求执行。

四、账务记录1. 基金公司应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准确、及时地记录所有财务事项。

2. 财务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3. 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应真实、完整,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

五、审计监督1. 基金公司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2. 内部审计机构应独立于财务部门,直接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

3. 定期邀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确保账务管理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六、风险管理1. 基金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各类财务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

2. 对于重大财务决策,应进行风险评估和应对预案的制定。

3. 定期对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并采取措施予以化解。

七、法律责任1. 违反本账务管理制度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

2. 对于因管理不善导致的损失,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账务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基金管理制度模版

基金管理制度模版

基金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金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管理工作,包括基金募集、投资、运作管理、信息披露等环节。

第三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合法、自愿的原则,依法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基金管理机构、保持基金管理公司自律和业务风险控制,有效防范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各类风险。

第五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保障基金投资者利益。

第六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遵循合规管理原则,强化合规管理,提高合规意识,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和管理。

第二章基金管理公司组织结构第七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明确公司治理结构。

第八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合规风控委员会等机构,加强投资管理和合规风控。

第九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设立营销与服务部、风险控制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

第十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设立合规风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落实合规管理制度。

第三章基金募集管理第十一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依法开展基金募集工作,确保基金募集行为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对募集的基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记录,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合规。

第十三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基金投资者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投资者公布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基金托管制度,规范基金资金监管。

第四章基金投资管理第十五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基金投资管理目标和投资策略。

第十六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设立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基金投资管理。

第十七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投资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度,对基金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

第十八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投资者及时公布基金投资情况。

第五章基金运作管理第十九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基金运作管理制度,包括基金赎回、转换、分红等操作管理。

公司公共基金管理制度

公司公共基金管理制度

公司公共基金管理制度一、基金管理目标二、基金组织和管理1.设立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基金管理规定和决策。

2.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员工代表组成,任期为两年,委员会成员由公司董事会任命。

3.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计划,并制定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

4.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基金的投资情况和绩效。

三、基金投资策略1.基金的投资策略应根据公司业务和市场风险状况制定,包括股票、债券、商品等金融工具的配置比例。

2.基金管理委员会应进行市场研究和风险分析,确保基金的风险控制和收益潜力。

3.基金投资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禁止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

四、基金运营和监督1.公司应设立基金运营部门,负责基金的购买和销售,定期更新基金份额净值,并提供给基金持有人。

2.基金运营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运营流程和风控制度,确保基金交易的公平、公正、透明。

3.公司应聘请合格的基金托管机构,负责基金资金的托管和结算,确保基金的资金安全和流动性。

五、基金绩效评估和分配1.每年末,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对基金的绩效进行评估,包括收益率、风险指标和相对基准的表现等。

2.基金绩效评估结果将作为年度员工绩效考核的参考指标之一3.基金投资收益的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员工应根据其持有基金的份额按比例享受投资收益。

六、基金风险管理1.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对基金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2.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对基金投资进行风险测算和压力测试,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市场异常波动和重大事件对基金的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公共基金管理制度是公司为了保障公司和员工权益、保障基金安全和稳定,规范和管理基金投资活动而制定的规定和措施。

通过制定明确的基金管理目标、建立科学的组织管理机制、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控措施、运营和监督基金运作、评估和分配基金绩效、管理和控制基金风险等方面的规定,公司可以有效管理公共基金,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员工福利。

基金业务法律法规

基金业务法律法规

基金业务法律法规一、基金的法律法规1.1 证券法基金是一种特殊的证券投资工具,因此基金业务受到《证券法》的监管。

《证券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是保护投资者权益和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的重要法规。

在基金业务中,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和基金经营者的合规运作成为重要的关注点。

1.2 基金法《基金法》是中国基金行业的基本法规,确立了基金的定义和运作机制,规定了基金的发行、运作、监管等方面的制度。

基金业务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保证基金经营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3 证券投资基金法律监督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律监督办法》是为了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法律监督的管理,确保基金业务的合规性,保护投资者利益而制定的法规。

二、基金的发行与募集2.1 基金发行管理办法基金的发行和募集是基金业务的核心环节。

《基金发行管理办法》规定了基金的发行和募集过程中的一些重要规定,包括基金发行的程序、条件、方式等,以及基金募集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等事项。

2.2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主要对基金销售行为进行监管,包括基金销售资格的审批、销售机构的管理、基金销售过程中的信息披露、风险提示等方面的要求,旨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维护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基金的运作与管理3.1 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基金管理公司是基金运作的核心机构,其治理水平直接影响基金的运作效果和投资者的权益。

《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为基金管理公司提供了管理和运营的准则,明确了基金公司的组织结构、内控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3.2 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是基金产品的重要法律文件,规定了基金经营者与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基金的投资策略、风险提示、费用标准、收益分配等内容。

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这些法律文件。

四、基金的监管与处罚4.1 基金监管法规体系基金的监管是保障投资者权益和维护基金市场秩序的重要保障措施。

《基金监管法规体系》包括一系列法规和规章,对基金行业的运作、销售、募集、投资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管。

公募基金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公募基金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公募基金公司的投资管理制度:
1.投资决策:公募基金公司的投资决策应当基于充分的市场调研和
风险评估,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

同时,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流程和决策机制,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2.风险控制:公募基金公司的风险控制是投资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
部分。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对投资组合进行实时监控和风险评估,及时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

3.投资组合管理:公募基金公司的投资组合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
监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规定,确保投资组合的合规性和流动性。

同时,应当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组合,以实现最优的投资回报。

4.业绩评估:公募基金公司的业绩评估是衡量投资收益和风险的重
要手段。

公司应当建立科学的业绩评估体系,对投资组合的业绩进行定期评估和比较,为未来的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5.信息披露:公募基金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
准确、完整地披露投资组合的信息,包括投资品种、持仓情况、交易记录等,以便投资者了解投资风险和收益情况。

6.内部控制:公募基金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对投资
业务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同时,应当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和合规意识,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基金公司常用行政管理制度

基金公司常用行政管理制度

基金公司常用行政管理制度一、文档与资料管理制度基金公司应建立严格的文档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业务文件、会议记录、合同等资料能够被妥善保存与归档。

所有文档应当分类编号,便于检索。

同时,对于敏感文件应实行权限管理,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

电子文档的备份与防病毒措施也应纳入日常管理之中。

二、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涉及基金公司的物质资源和非物质资源的管理。

这包括办公设备、软件资产以及知识产权等。

制度中应明确资产的采购、使用、维护、报废等流程,并定期进行资产盘点,确保资产的准确登记与合理利用。

三、人事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是基金公司行政管理的核心部分,涵盖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福利及员工关系等方面。

制度中应明确岗位的职责与要求,建立公正的绩效评估体系,并根据评估结果实施奖惩。

同时,员工的个人发展计划和职业路径规划也应得到重视。

四、财务与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了基金公司的财务报告、预算编制、费用报销等流程。

制度应确保所有财务活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可能的财务问题。

预算管理制度则要求公司根据业务计划合理安排资金,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五、安全与保密制度鉴于基金公司业务的敏感性,安全与保密制度尤为重要。

该制度应包括物理安全措施和信息安全政策,确保公司资料、客户信息和交易数据的安全。

员工应签署保密协议,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应有明确的处罚措施。

六、应急与突发事件管理制度基金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系统故障、网络攻击等突发事件。

预案中应包含事件的识别、响应流程、恢复措施等内容,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在真正的危机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七、客户服务与投诉处理制度客户服务与投诉处理制度是维护基金公司声誉和客户关系的关键。

制度中应明确服务标准、投诉接收和处理流程,以及对客户反馈的回应机制。

通过有效的投诉处理,不仅可以解决问题,还能提升客户满意度,增强客户忠诚度。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一、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稿首先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规范。

准则要求管理公司建立健全的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和离职制度。

董事会应该具备一定的独立性,以保证公司决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监事会的作用是监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并且需要保证独立监事的比例,确保对公司的独立监督。

二、风险管理的规范准则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管理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控制、风险评估、风险分析等一系列措施,以保证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管理公司应当建立风险披露制度,及时向投资者公开基金的风险情况,帮助投资者了解相关风险。

三、信息披露的规范准则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信息披露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根据准则,管理公司需要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投资者披露基金的信息,包括投资组合、投资策略、风险控制情况等。

同时,管理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内部信息披露机制,防止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内控制度的规范准则还对管理公司的内控制度进行了规范。

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审计、内部监控、风险管理等,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行和合规经营。

同时,管理公司还需要建立内部投诉和举报制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司内部不当行为的监督和处置。

五、相关方合规要求准则还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相关方合规要求提出了明确要求。

管理公司需要对其关联方进行监管和约束,防止相关方滥用资源或虚增业绩,影响基金的正常运作和投资者的利益。

总结起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的试行版通过规范公司治理结构、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和相关方合规要求等方面,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提升了管理公司的运营透明度,促进了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

预计该准则在未来的实施中将进一步完善,并对整个行业起到积极的影响。

20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架构及治理结构

20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架构及治理结构

20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架构及治理结构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治理结构对于其运营和管理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治理结构。

一、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架构1.董事会:基金管理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股东选举产生。

董事会对公司的战略决策、财务决策和重大事项负责。

2.监事会:由市场监管机构和股东选举产生,对公司的运营和决策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的合规运作。

监事会一般由五至七名成员组成。

3.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包括战略规划、风险控制和资源管理等。

总经理办公室通常设立独立的部门,如投资部、销售部、风控部和财务部。

4.投资管理部:由行业专家和投资经理组成,负责基金投资组合的管理和运作。

投资管理部包括资产配置团队、研究部门和交易部门等。

5.销售与业务部:负责基金销售和客户服务工作,包括销售渠道拓展、产品推广和客户关系管理等。

6.风险管理部:负责监测和控制基金业务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

风险管理部通常设有风控、合规和内控等子部门。

7.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务报表编制、资金管理和预算控制等。

8.合规与内控部:负责公司的合规监管工作,确保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

合规与内控部负责制定合规制度、监督内部风控措施、开展合规培训等。

二、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1.内部治理:基金管理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室和内部审核等部门,以确保公司的合规运作和风险控制。

2.外部治理:基金管理公司受到市场监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市场监管机构负责审批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和产品的发行,以及监督公司的业务运作和投资行为。

3.投资者治理:基金管理公司为基金投资者提供透明、公平的投资服务。

公司需要定期向投资者披露基金的投资组合和业绩,并建立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

4.决策治理:基金管理公司的决策应由专业团队和决策机构共同参与,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OECD公司治理准则(中文版)

OECD公司治理准则(中文版)

OECD公司治理准则 [2004版] 目录前言 (2)OECD公司治理准则简介 (3)导言 (4)第一部分OECD公司治理准则1. 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所要确保的基础 (6)2. 股东的权力和所有权作用的关键 (6)3. 股东的公平待遇 (7)4. 在公司治理中利益相关者的角色 (7)5. 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7)6. 董事会的责任 (8)第二部分OECD公司治理准则注解1. 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所要确保的基础 (9)2. 股东的权力和所有权作用的关键 (10)3. 股东的公平待遇 (13)4. 在公司治理中利益相关者的角色 (16)5. 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17)6. 事会的责任 (21)前言OECD《公司治理准则》在1999年发布以来,已经成为全球政策制定者、投资者、企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一个国际性的基准。

在OECD和非OECD国家,都在为改善公司治理纪录,主动对法律和规章制定指导细节。

“金融稳定论坛”已经将本准则作为衡量“健全的金融系统的十二个基本标准”之一。

本准则也为OECD和非OECD国家企业的各种应对方案提供了一个基础,并构成了世界银行(World Bank)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关于标准和规范遵守情况的报告》(ROSC)中有关公司治理的一部分。

本准则完整地重审并考虑到了近来的发展和OECD成员及非成员国家的经验。

政策制定者现在已经更深刻地认识到良好的公司治理对金融市场稳定、对投资和经济成长的贡献。

企业更好地理解了良好的公司治理对他们竞争能力提升的帮助。

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和养老金的信托代理机构,明白了他们在达到良好的公司治理实践中扮演着怎样的一个角色,而这将支撑他们的投资价值。

在今日的经济社会中,公司治理的重要性要超过股东在个别公司中的作用。

企业在我们的经济社会中扮演了一个关键角色、同时我们也日益依赖私人部门的机构管理个人储蓄和保护退休金,正因为这样,面对人口的日益增加,良好的公司治理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DOC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DOC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DOC一、前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指导公司基金投资管理的相关活动,确保投资行为合规、风险可控、收益稳定。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是公司基金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基金投资管理的基本原则、流程和各方责任,涵盖了基金投资的方方面面。

二、定义和概述2.1 基金根据《基金法》的定义,基金是合法设立、募集和投资资金的机构或计划,以资金共同和隔离管理的方式,按照公众自愿参与和持有的原则,进行证券投资。

2.2 基金投资管理基金投资管理是指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投资方向,对基金资金进行有效配置和运作,以取得最佳收益,并同时管理和控制投资风险的过程。

三、基金投资管理原则3.1 风险可控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必须以风险可控为基础,合理选择投资标的、控制投资比例,遵循分散投资原则,以降低基金投资风险。

3.2 合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尊重诚信原则,确保基金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3 独立性原则基金投资管理人应在独立性、专业性和公正性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避免利益冲突,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

3.4 透明度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应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披露,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了解基金投资情况和风险。

四、基金投资管理流程4.1 投资策略确定在投资策略确定阶段,基金管理人应结合市场环境和基金投资目标,制定适合的投资策略和方向。

4.2 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投资策略和投资标的的研究分析,做出具体的投资决策,并形成投资组合。

4.3 资金调配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决策,进行资金调配和配置,确保基金的资金安全和收益稳定。

4.4 风险管理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基金投资风险进行评估、控制和监测,及时采取风险应对措施。

4.5 业绩评估基金管理人应定期对基金投资业绩进行评估和分析,对基金的收益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五、各方责任5.1 基金管理人责任基金管理人是基金投资管理的主体,负责基金投资决策、资金调配、风险管理和业绩评估等职责。

基金公司费用管理制度

基金公司费用管理制度

基金公司费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基金公司的费用管理,提高基金公司资金利用效率,确保公司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二、费用管理目标1. 确保公司费用开支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治理需求,确保公司产生的费用是为了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

2. 保证公司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避免因费用过高而降低公司的投资回报率。

3. 引导员工节约成本,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共同推动公司的长期发展。

三、费用管理基本原则1. 合理性原则:公司费用必须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和发展需求,应当根据公司规模、行业特点和市场状况进行合理核算。

2. 规范性原则:公司费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遵守实施公司治理的各项规定。

3. 透明性原则:公司费用必须做到清晰透明,明细分类,便于相关部门和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4. 节约性原则:公司费用必须尽量减少浪费,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四、费用管理主体责任1. 公司董事会负有对公司费用管理的总体责任,包括审议和批准公司的费用预算、费用核算及相关政策。

2. 公司总经理负有负责公司费用管理工作的责任,组织实施公司的费用管理政策和措施。

3. 公司各部门经理应根据公司的费用管理政策,负责本部门的费用控制和管理,包括费用预算、费用核算及费用使用情况报告等。

4. 公司财务部门负有对公司费用的核算和监管责任,保障公司费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费用管理程序1. 费用预算:公司各部门应按照公司的发展需求和业务规划,制定年度费用预算和费用执行计划。

费用预算应包括各项费用的具体数额和使用计划,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执行。

2. 费用核算: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费用核算制度,对费用进行分类、分摊,确保费用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 费用审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费用有审批权限,应当对各项费用进行合理审批和监督,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4. 费用监控:公司应定期对费用进行监控和分析,查找费用支出的不合理之处,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5. 费用报告:公司财务部门应每月对公司的费用支出情况进行报告,包括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费用支出明细及原因分析等内容。

基金公司治理准则

基金公司治理准则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股东以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公司治理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基本原则。

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议事规则等的制订,公司各级组织机构的职权行使和公司员工的从业行为,都应当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

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员工的利益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第三条公司治理应当体现公司独立运作的原则。

公司在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自律监管组织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独立开展业务。

第四条公司治理应当强化制衡机制,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者执行监事、经理层、督察长的职责权限,完善决策程序,形成协调高效、相互制衡的制度安排。

上述组织机构和人员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公司治理应当维护公司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公司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体系、报告路径应当清晰、完整,决策机制应当独立、高效。

第六条公司股东对公司和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应当承担社会责任。

股东之间应当信守承诺,建立相互尊重、沟通协商、共谋发展的和谐关系。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应当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公司开展业务过程中,应当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和客户资产。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与股东之间的业务与信息隔离制度,防范不正当关联交易,禁止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第九条公司经营和运作应当保持公开、透明,股东、董事享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知情权。

公司应当依法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条公司应当结合基金行业特点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营造规范、诚信、创新、和谐的企业文化。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专业、诚信、勤勉、尽职,遵守职业操守,以较高的职业道德标准和商业道德标准规范言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和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高效运作。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指引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指引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指引一、引言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指引是为了规范私募基金行业的运作,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准则。

本文旨在探讨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指引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正确应用指引。

二、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指引的重要性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指引是监管部门对私募基金行业的规范要求,对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1. 保护投资者利益: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指引要求公司在募集、投资、运营等各个环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投资者的权益不受损害。

2. 维护市场秩序:指引规范了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行为准则,要求公司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防范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不正当行为。

3.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合规管理指引要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投资决策等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推动行业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

三、正确应用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指引的建议为了正确应用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指引,公司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应制定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业务运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2. 加强风险管理能力: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对投资风险、市场风险等进行科学评估和控制,确保投资者的资金安全。

3.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司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规操作。

4. 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公司应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披露基金的运作情况和风险状况,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增加投资者信任度。

5. 加强合规风险管理:公司应建立合规风险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合规风险,避免因合规问题而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

四、结语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指引是私募基金行业的重要准则,对公司的合规管理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

公司应充分认识到合规管理的重要性,加强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以确保公司的合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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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股东以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公司治理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基本原则。

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议事规则等的制订,公司各级组织机构的职权行使和公司员工的从业行为,都应当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

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员工的利益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第三条公司治理应当体现公司独立运作的原则。

公司在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自律监管组织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独立开展业务。

第四条公司治理应当强化制衡机制,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者执行监事、经理层、督察长的职责权限,完善决策程序,形成协调高效、相互制衡的制度安排。

上述组织机构和人员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公司治理应当维护公司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公司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体系、报告路径应当清晰、完整,决策机制应当独立、高效。

第六条公司股东对公司和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应当承担社会责任。

股东之间应当信守承诺,建立相互尊重、沟通协商、共谋发展的和谐关系。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应当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公司开展业务过程中,应当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和客户资产。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与股东之间的业务与信息隔离制度,防范不正当关联交易,禁止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第九条公司经营和运作应当保持公开、透明,股东、董事享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知情权。

公司应当依法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条公司应当结合基金行业特点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营造规范、诚信、创新、和谐的企业文化。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专业、诚信、勤勉、尽职,遵守职业操守,以较高的职业道德标准和商业道德标准规范言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和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高效运作。

第二章股东和股东会第一节股东第十二条公司股东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应当了解基金行业的现状和特点,熟悉公司的制度安排及监管要求,尊重经理层人员及其他专业人员的人力资本价值,树立长期投资的理念,支持公司长远、持续、稳定发展。

第十四条股东应当依法严格履行出资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虚假出资、抽逃或者变相抽逃出资,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转移公司资产。

第十五条股东不得要求公司为其提供融资、担保及进行不正当关联交易,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为股东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第十六条股东应当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不得为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持有股权,不得委托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持有公司股权。

第十七条股东应当尊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及其业务部门与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部门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得越过股东会和董事会直接任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干预公司的投资、研究、交易等具体事务以及公司员工选聘等事宜。

公司除董事、监事之外的所有员工不得在股东单位兼职。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将与股东签署的有关技术支持、服务、合作等协议报送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公司不得签署任何影响公司经营运作独立性的协议。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原则,在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制定有关信息传递和信息保密的制度。

股东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要求公司董事、经理层人员及公司员工提供基金投资、研究等方面的非公开信息和资料。

股东不得利用提供技术支持或者通过行使知情权的方式将所获得的非公开信息为任何人谋利,不得将此非公开信息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条股东应当关注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章程应当依法对股东行使知情权的方式作出具体规定。

股东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上述行为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公司合法权益的,可以拒绝。

第二十一条股东应当审慎审议、签署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按照约定认真履行义务。

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的内容及制定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股东应当履行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出现下列情形时,立即书面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一)名称、住所变更;(二)所持公司股权被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执行措施;(三)决定转让公司股权;(四)发生合并、分立或者进行重大资产债务重组;(五)被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托管、接管或撤销等监管措施或者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六)被监管机构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七)其他可能导致所持公司股权发生转移或者严重影响公司运作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股东在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对其部分权利的行使作出特殊安排,并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约定下列内容:(一)股东持有公司股权的期限;(二)未经其他股东同意,股东不得将所持有的股权进行出质;(三)股东以所持股权进行出质、股东所持股权被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该股东不得行使对公司其他股东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股东应当将其签署的涉及股权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协议报送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股东不得对其在公司的权利、义务作出私下处置。

第二十五条股东转让股权,受让方应当是实际出资人,股东和受让方均不得通过信托、托管、质押、秘密协议、代为持有等形式转让或者变相转让股权。

公司、股东及受让方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报告其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信息。

第二十六条股东转让股权,应当了解受让方资质情况,确认受让方及其实际控制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七条股权转让期间,董事会和经理层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对股权转让期间的风险防范作出安排,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股东应当支持并配合董事会和经理层做好上述工作。

第二十八条股东和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合规地提供有关材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节股东会第二十九条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股东会的职权范围。

股东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部分职权的,应当在公司章程中作出明确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决议批准。

股东会的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第三十条公司应当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包括股东会会议的通知程序、议事方式、表决形式和程序等内容。

第三十一条公司章程应当对股东会定期会议、临时会议的召开作出规定。

第三十二条股东会会议不得就未事先通知的提案进行表决,但全体股东出席股东会会议并一致同意进行审议和表决的提案除外。

第三十三条股东会的原始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自制作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

第三章董事和董事会第一节董事第三十四条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素质、能力和时间。

第三十五条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规定董事的提名、任免程序、权利义务、任期等内容。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无正当理由的,股东会不得解除其职务。

股东会在董事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被解除职务的董事有权向股东会、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陈述意见。

第三十六条董事应当认真学习基金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章程及基本管理制度,了解基金行业基本情况。

第三十七条董事向公司和监管机构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自己的工作经历、诚信记录、兼职情况等。

第三十八条董事应当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对监督公司合规运作负有勤勉尽责义务。

董事应当及时阅读公司的财务报告、监察稽核报告等,发现公司治理和内部风险控制方面的缺陷、公司存在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他资产委托人利益的行为或者其他违规嫌疑时,应当提醒经理层予以关注。

董事应当对自己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记录,形成工作报告,以备查阅。

第三十九条公司应当保障董事的知情权,定期向所有董事提供公司财务报告、监察稽核报告等。

第四十条公司章程应当对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或者缺位时董事长职责的履行作出明确规定。

第四十一条董事长应当加强与股东及其他董事的沟通,注重公司的发展目标、长远规划,不得越权干预经营管理活动。

第四十二条董事长应当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和独立,对股东虚假出资、抽逃或者变相抽逃出资、以任何形式占有或者转移公司资产等行为以及为股东提供融资或者担保等不当要求应当予以抵制,并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第二节独立董事第四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的人数和比例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独立董事应当保证独立性,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对基金财产运作等事项独立作出客观、公正的专业判断,不得服从于某一股东、董事和他人的意志。

第四十五条公司设立时首届独立董事可以由股东提名。

继任独立董事可以由独立董事提名,具体提名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应当对拟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履行职责的条件等进行认真评估后,由股东会决定独立董事人选。

第四十六条公司应当公开披露所聘任独立董事的工作经历、诚信记录、兼职情况等基本情况。

第四十七条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四十八条公司章程应当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方式、时间作出规定。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独立董事,公司应当改选。

第四十九条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对参加会议、提出建议、出具意见、现场工作等履行职责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独立董事的工作报告应当存档备查。

第五十条公司应当制定保障独立董事独立、有效履行职责的具体规定,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充分的信息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三节董事会第五十一条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规定董事会的职权范围。

董事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的,应当在公司章程中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董事会应当加强对公司的战略指导,加强对公司经理层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公司经营运作情况的有效监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第五十三条董事会制定公司的组织架构、基本管理制度,应当体现公司的统一性和完整性,从制度设计上保证公司责任体系、决策体系和报告路径的清晰、独立。

上述制度及安排不得要求经理层或其他员工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直接向股东或者其他机构和人员报告有关基金财产运用的具体事项,不得要求经理层将经营决策权让渡给股东或者其他机构和人员。

第五十四条公司应当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包括董事会会议的通知程序、议事方式、表决形式和程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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