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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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计价格[2002]792号

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计价格[2002]792号

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颁布单位:国发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文件颁布文号:计价格[2002]792号颁发日期:2002年05月27日实施日期:2002年05月27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委: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减轻学生及家长的负担,我们研究制定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让学生及其家长能够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是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大措施。

各地方和有关部门要从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顺利实施。

各地区、各学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具体对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有条件的地方要争取在2002年秋季学前( 8月引日前)建立起来。

附件:《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决定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家举办的小学、初级普通中学、初级职业中学、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高等学校,以及幼儿园(托儿所)和其他特殊教育学校的收费。

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收费也应参照本规定执行。

四、凡按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教育收费,包括义务教育学校的杂费、借读费、有寄宿制学校的住宿费和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学校所有的收费,均应实行公示制度。

广州幼儿园大全及招生收费标准

广州幼儿园大全及招生收费标准

以下是为⼤家整理搜索的⼴州幼⼉园⼤全及招⽣收费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州幼⼉园⼤全及招⽣收费标准名称:洪桥幼⼉园地址:⼩北路⼩⽯街⼤⽯三巷14号电话:83565136 招⽣热线:83549421联络⼈:张园长⽇托(1-2)岁:保教费:320元/⽉, 餐费110/⽉合计:430/⽉⽇托(2-6)岁:保教费240/⽉,餐费121/⽉合计: 361/⽉全托:2岁以上(周⼀⾄周五)保教费:410/⽉餐费:210/⽉合计:620/⽉全托⼀次性收取⽤具费180/⼈,周六留园:保教费及餐费15/天备注:5-10⽉空调费10/⼈/⽉.思缓幼⼉园(从宣传单张上抄的)地址:东风西路兴隆东7号码 (六榕园区) 光孝路66号(光孝园区)电话:83332296 81085372联络⼈:冯园长吴园长保教费:3岁以下730/⽉,3岁以上690/⽉,全托950/⽉餐费:⽇托四餐9/天,全托每天五餐:10/天寒暑假不收留园费.有园服:夏装45/套,冬装50/套.兴趣班不另收费.名称:⼴东⼯业⼤学幼⼉园地址:环市东路犀⽜北街电话:37627035联系⼈:董园长托班:保教费:310元/⽉, 餐费6/天⼩,中,⼤班:保教费:230元/⽉, 餐费6/天⼊园250元的床上⽤品,幼⼉园场地较⼩春庭幼⼉园⼩班,保教费340元,餐费120元,⼀次性⽤具费200元。

加上汽车接送20元,每⽉是480元。

书费还要40元,是⼀年的。

这个幼⼉园虽然是⼩区办的,却评了区⼀级。

在⽩云区这边,算贵的。

还有280元⼀个⽉的,也是民办的。

洪德路⼩马驹福安待幼⼉园(省⼀级)公⽴有两个园校,⼩班和⼩⼩班在⼀起,中班和⼤班在⼀起保教费270元/⽉,餐费6元/天(3餐)个⼈觉得伙⾷还可以空调费:10元/⽉(5⽉开始⾄7⽉)体验、打针、外出活动费按实际⽀付兴趣班另外收费,但⽼师不会要求要参加兴趣(这点较好,不会象别的园⾮要参加⼀个才⾏)赞助费:8000/四年,⼀次性交费,中途不能退费,估计现在不⽌这个价了园⾥布局合理,活动地⽅充⾜⽼师都是教育局统⼀安排的,⽐较有耐⼼和爱⼼属于海珠区的⽼牌学校,但升级较晚是05年才升为省⼀级的,但素质不错,说和是海珠区教育局职⼯幼⼉园合并的⽼师都是跟班⼀起升班的,就是⼩班是哪⼏个⽼师,到了⼤班还是那⼏个⽼师,有利于更了解⼩孩的个性发展园⾥园长及部分⽼师都是三年⼀换,在海珠区同级别的幼⼉园⾥互换的,现这个园长个⼈觉得没有上⼀届的好地址:海珠区南华西街福安街内⼴州新星中英⽂艺术幼⼉园(私⽴)61181666 ⽩云路筑南⼤街35号(⽩云路派出所旁)学费:半托680/⽉ 全托1000元/⽉,包早、上午、午餐同下午餐,晚餐加收5元每⽇,到晚上8点。

申请设立民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申请设立民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申请设立民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申请设立民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工作指引一、适用范围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广州市面向社会举办实施非学历高等教育、中等及以下学历和非学历教育以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或机构(以下统称民办学校)的,根据本工作指引办理设立报批手续。

设立民办高等院校及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按省教育厅的要求办理。

设立民办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机构)的,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办理。

二、举办者资格要求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三、民办学校的设立标准申报设立专修(培训)学院的,其办学条件应当符合《广东省专修学院设置标准(试行)》(见附件一)的要求。

申报设立自学考试辅导机构的,其办学条件应当符合《广东省自学考试辅导机构设置标准(试行)》(见附件二)的要求。

申报设立中等职业学校的,其办学条件应当符合《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见附件三)的要求。

申报设立各类非学历培训学校和培训中心的,其办学条件应当符合《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见附件四)的要求。

申报设立普通高级中学的,其办学条件应当符合《广州市普通高中办学基本标准(试行)》(见附件五)的要求。

申报设立普通初级中学的,其办学条件应当符合《广州市民办初中办学基本标准(试行)》(见附件六)的要求。

申报设立普通完全中学的,其办学条件应当同时符合普通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设置标准。

申报设立普通完全小学的,其办学条件应当符合《广州市民办小学基本标准(试行)》(见附件七)的要求。

申报设立幼儿园、托儿所的,其办学条件应当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幼儿园托儿所审批注册办法〉的通知》(见附件八)的要求。

四、审批机关申报设立幼儿园、托儿所、小学、初中、中等及以下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由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招生暂行管理办法-

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招生暂行管理办法-

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招生暂行管理办法正文:---------------------------------------------------------------------------------------------------------------------------------------------------- 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招生暂行管理办法(二00四年六月十日广东省教育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活动,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并领取《办学许可证》的从事非学历教育的民办专修/进修学院、培训学院/学校/中心、自学考试辅导学院/学校/中心/站/部(以下简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从事招生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招生工作的管理、监督以及违规处理由办学许可证发证机关及其主管机关负责。

第四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招生工作应做到既有利于教育机构之间的公平竞争,又有利于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双向选择。

第二章招生资格第五条申请招生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我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等规定的基本条件,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

第六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主要面向本省招生。

办学规模较大,条件较好或举办我省经济社会需求紧缺专业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可跨省招生。

跨省招生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招生活动。

第七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与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合作举办函授站、教学点、网络中心、研究生课程班等,不具备独立招生、办学资格。

在业务上应接受主办学校管理,协助主办学校完成招生、教学、管理和课程考试等组织工作。

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规范民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民办高校”)的收费行为,保障民办高校和就读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依法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类民办高校。

第三条(收费项目)民办高校可向就读学生收取学费(非学历教育为学费或培训费,下同)、住宿费,以及代办服务性收费。

第四条(定价形式)民办高校举办学历教育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民办高校举办的非学历教育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代办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第五条(定价原则)制定学费标准,应统筹考虑办学成本、教案质量、培养层次、学科专业设置,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体现优质优价。

制定住宿费标准,应统筹考虑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宿服务成本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

宿舍设备配备以满足学生学习生活基本需要为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

制定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应体现确有必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

第六条(定价程序)制定和调整民办高校学历教育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报市教委审核,由市教委报市物价局批准。

民办高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由学校自主确定,报市物价局、市教委备案。

第七条(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申报)民办高校申请制定或调整学历教育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应提供以下书面材料:(一)学校的基本情况,包括学校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法人登记证书以及教育主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近两年年度检查结论等材料。

(二)学校近三年的收入和支出状况,包括职工人数(分专职、兼职)、按规定标准折合的在校生人数、生均教育培养成本,财务决算报表中的固定资产购建和大修理支出情况。

大学学生收费管理规定(修订)模板

大学学生收费管理规定(修订)模板

大学学生收费管理规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学生收费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生收费”是指学校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收取的各类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各类学生包括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属于学历教育的继续教育类学生。

第四条学生收费工作原则:(一)学生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足额缴纳学费及其他应缴费用。

(二)学校应通过设立奖学金、勤工助学、协助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发放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因缴不起学费而辍学。

(三)除非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同意缓缴学费的学生,其他学生应当先足额缴费后注册。

(四)规范管理,依法收费,方便学生及家长缴费。

第五条学生收费工作由计划财务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共同负责。

各教学单位是本单位学生收费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教学单位学生收费工作情况负责。

机关各部门都应积极支持和协助学生收费工作。

计划财务处的主要职责为:收费管理办法的制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报批、公示;收费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收费时间及方式的确定;收费信息的记录、统计、上报,收费资金和票据管理。

各教学单位的主要职责为:本教学单位学生收费工作的具体组织管理;学生注册的把关;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的调查和认定;学生诚信教育。

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教务处的主要职责为:协助计划财务处制定收费管理办法;与计划财务处共同进行收费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指导和协调各教学单位做好学生收费管理工作,在业务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

第二章收费管理第六条学校及所属各单位必须按经教育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公示栏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公示栏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公示栏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公示栏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杂费
学杂费包括教材费、课程费、实验费、文体费等,标准详见附件1:
2:住宿费
住宿费根据学生所在宿舍类型和标准收取,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
3:餐费
餐费按照学生所在年级不同,采用包月制收取,具体标准详见附件3:
4:交通费
交通费按照学生所在学校与住址之间的距离进行计算,具体标准详见附件4:
5: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保险费、活动费等。

具体标准详见附件5:
二、收费管理
1:收费方式
学校采用在线支付和线下缴费相结合的方式收取费用。

详细
缴费方法请参考附件6:
2:退费政策
根据《教育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家长可根据具体情况
申请退费。

具体办理流程请参考附件7:
3:信息公开
学校将在公示栏、官方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布收费项目、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三、投诉与监督
1:投诉渠道
学生及家长如对学校收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渠道提出投诉: - 学校教务处方式:-X
- 学校投诉邮箱:complnt
2:监督机构
学校收费行为受监督机构的监管:
- 当地教育局
- 相关教育行政部门
附件:
附件1:学杂费收费标准表
附件2:住宿费收费标准表
附件3:餐费收费标准表
附件4:交通费收费标准表
附件5:其他费用收费标准表
附件6:缴费方法说明
附件7:退费办理流程
法律名词及注释:
1: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教育部颁布的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的法规文件。

民办学校教育收费制度范本

民办学校教育收费制度范本

民办学校教育收费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学校教育收费行为,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民办学校,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第三条民办学校教育收费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民办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制度,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期限等,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民办学校教育收费管理应当接受教育、价格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收费行为的合法合规。

二、收费项目与标准第六条民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主要包括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杂费等。

第七条学费是指学生接受教育所支付的费用,按照学历层次、课程设置、教育质量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第八条住宿费是指为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按照住宿条件、服务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第九条教材费是指学生使用学校提供的教材所支付的费用,按照教材的实际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第十条杂费是指学生在校期间除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之外的其他费用,包括伙食费、交通费、活动费等,按照实际发生额收取。

第十一条民办学校应当根据教育成本、市场状况、学校发展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报当地教育、价格等部门备案。

三、收费方式与期限第十二条民办学校教育收费方式可以采取按学期收费、按学年收费、按学分收费等方式。

第十三条按学期收费的,学费、住宿费等应当在每学期开学前支付;按学年收费的,学费、住宿费等应当在每学年开学前支付;按学分收费的,学费应当按照学生实际选修的学分计算。

第十四条民办学校应当在学校规定的缴费期限内收取教育费用,逾期未缴费的,学校可以依法依规采取相应措施。

四、收费公示与监督第十五条民办学校应当在校园内设立收费公示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期限等内容进行公示。

【优质文档】收费所增加收费人员的申请报告-范文模板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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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收费所增加收费人员的申请报告篇一:关于申请招聘费用的请示关于招聘网站续费的申请尊敬的领导:综合近几年的招聘情况来看,我院的招聘渠道主要有网络招聘、熟人介绍、校园招聘3种,经过统计,近1年内的入职人员中网络招聘约占57%,熟人介绍占38%,校园招聘占5%。

网络招聘占比较大;201X年初我们合作的齐鲁人才网到期之后,我们选择了58同城的免费试用活动,效果不错。

201X年底活动已经结束,而且网站对有证、中级职称以上人员的招聘限制较多,现申请与58同城续费合作;根据我院的招聘人数,建议选择价格较低的“一年版”套餐(3000元)。

特此申请人力资源部201X年7月20日星期一篇二:申请报告编制收费盛世商贸城工程申请报告编制收费表建设单位:封开县盛世房地产有限公司编制单位: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201X年5月17日盛世商贸城工程申请报告编制收费表一、委托单位提供资料:1、建设单位简介(包括部门设置、技术力量配备、财务状况等)2、营业执照、税金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开发资质证书等3、立项有关文件:政府批文、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要点4、规划用地蓝线图(标识详细项目位置、周边基础设施配套情况以及周边开发情况)、规划方案总平面图(含经济技术指标)5、项目选址意见书6、开发建设条件(给水、给电、排污、排水、道路等施工条件)7、建设内容、规模、功能参数、户型配比、初步建设方案8、开发进度、开发原则、产品定位、目标客户定位、销售价格定位、项目策划报告、建筑方案等10、项目建设进度计划、资金安排、资金筹措方式、预计总投资、费用构成、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

11、工程概预算12、行业分析报告、市场调查报告、项目综合报告14、环评报告、地质勘探报告15、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情况16、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3.08.22•【字号】粤教职[2003]100号•【施行日期】2003.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办教育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教职[2003]100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省直民办教育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省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秩序,维护教育机构及学生的合法利益,现将《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教育厅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教育机构)的办学秩序,加强对教育机构清退学生费用的管理,维护教育机构及学生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民办教育管理的有关法规,结合我省民办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民办教育机构的退费,是指教育机构在办学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退还学生费用的活动。

第三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并领取《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教育机构招收的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自学考试和非学历培训的学生退费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教育机构退费的管理和监督,督促教育机构严格执行有关退费管理的政策规定。

第二章退费办法和手续第五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机构必须退回全部费用及其利息并承担其他合理费用:(一)筹办期招生的;(二)处以停止招生的行政处罚期间招生的;(三)超出办学许可证规定范围招生的;(四)超出收费许可证规定范围、标准收费的;(五)教育机构刊登、散发虚假广告(简章)的;(六)教育机构未按约定向学生提供教育服务的;(七)因学校要求学生转学或转专业而造成学生退学的;(八)由于教育机构违背诺言,教学管理混乱,致使教学质量不保,或使学生不能正常学习的;(九)教育机构跨学年收费的;(十)因教育机构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校方造成的其他原因。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发展改革局、教育局、财政局,,各级各类幼儿园: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现将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费项目和标准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为:保育教育费(寄宿制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含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二、收费标准(一)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收费项目统一为:保育教育费(寄宿制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含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二一)保育教育费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对应幼儿园不同等级即省一级、市一级、区一级和未评级,同时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园等级管理的变化相应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机制。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见下表:广州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表单位:元/人·月(注:财政拨款类幼儿园包括财政全额核拨的公办幼儿园和财政核补的公办幼儿园。

)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幼儿每天正常在园保教时间为8:00至16:30。

各级公办幼儿园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继续对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的,保育教育费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50%。

(三二)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办幼儿园服务性收费是指公办幼儿园完成正常的保育教育任务外,向在园幼儿提供可供家长选择的服务而产生的费用。

包括:1.伙食费(含营养餐点)。

按月预收,只能用于支付与幼儿膳食有关的食物费用,不得用于支付其他间接费用。

广东省教育厅各类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19年2月21日)

广东省教育厅各类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19年2月21日)

收费政策依据
收费范围和对象
收费标准
执收单位
备注
8
中职技能课程考试
粤价函〔2003〕12号、粤价函〔2003〕 63号、粤价函〔2005〕603号
9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
粤发改价格函〔2016〕1391号
10
全国中小学教师资 格考试(笔试)
粤发改规〔2018〕9号、粤发改价格函 〔2016〕978号
11 普通话水平测试
Hale Waihona Puke 广东省教育厅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19年2月21日)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政策依据
收费范围和对象
收费标准
执收单位
备注
15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粤发改价格函〔2014〕1818号
个人
具体收费标准为:高级评审费每 人580元,中级评审费每人450 元,初级评审(认定)费每人 280元;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过程中对需进行考试、答辩、 论著鉴定的,可收取考试费每 人100元,答辩费每人140元, 论著鉴定费每人200元。
发改价格〔2003〕2161号,粤价函〔 2007〕470号
7
专升本插班生考试
教财〔2006〕2号,省物价局粤价函〔 2010〕79号
个人 个人
每人137元(笔试66元、机试71 元)。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每科40元。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与专升本为同一项 目。
序号 收费项目
广东省教育厅收费目录清单
(截至2019年2月21日)
附件
序号 收费项目 行政事业性收费
广东省教育厅收费目录清单
(截至2019年2月21日)
收费政策依据
收费范围和对象
收费标准

学校收费公示牌

学校收费公示牌
按月收取,按月结清,定期公示,多 退少补。
三年级教辅材料费 元/生.期
x元
〔2024〕x号
义务教育
代收费
四年级教辅材料费 元/生.期 五年级教辅材料费 元/生.期 六年级教辅材料费 元/生.期
x元
〔2024〕x号
x元
〔2024〕x号
x元
〔2024〕x号
学校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
校服费
元/生
x元
〔2024〕x号
服务性收费
伙食费 课后服务费
元/生.月 元/生.月
x元
〔2024〕x号
x元
〔2024〕x号
学校按实收取,不得营利 自愿参与
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学校收费公示
年 学期
学段
学前教育
收费性质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 文号
备注
行政事业性收费 保教费
元点心费) 元/生.月
x元
〔2024〕x号
x元
〔2024〕x号
x元
〔2024〕x号
保教费按月收取,不足半个月(含半 个月)的按半个月收取,超过半个月 的按一个月收取。

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民办学校”)。
(五)申请制定或调整教育收费标准对学生负担及学校收支的影响;
(六)申请学校近三年的收入和支出状况,包括教职工人数、按规定折合标准的在校生人数、生均教育培养成本,财务决算报表中的固定资产购建和大修理支出情况、教育设备购置情况、工资总额及其福利费用支出等主要指标;
(七)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三条 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可以收取学费(或培训费,下同),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
第四条 民办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第五条 民办学校收费分为学历教育收费和非学历教育收费。
第十四条 从事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与受教育者就本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三、四、五、六项规定的退费另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无合同约定的,按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五条 退费计算时间以学生按规定办妥退(转)学手续时间为准,因民办学校原因造成延时的,从学生向学校提交退(转)学申请之日起按7个工作日计算。一个学期按五个月,每个月按30天计算。所交费用涵盖的时间超过一个学期的,应分摊到每个学期计算,本实施细则所称“当期”即指一个学期;所交费用涵盖的时间等于或短于一个学期的,本实施细则所称“当期”即指实际涵盖的时间。

2023年学费最低的10所广州民办高中

2023年学费最低的10所广州民办高中

2023年学费最低的10所广州民办高中摘要:I.引言A.介绍广州民办高中的背景B.提出问题:2023年学费最低的10所广州民办高中是哪些?II.排名前十的广州民办高中及其学费A.1.广州市从化区龙涛学校i.学费:一学期4500元人民币B.2.广州南洋英文学校i.学费:一学期7000元人民币C.3.广州市花都区灵格中学i.学费:一学期5000元人民币D.4.广州市白云区博文中学i.学费:一学期5500元人民币E.5.广州市黄埔区汇景中学i.学费:一学期6000元人民币F.6.广州市天河区华成中学i.学费:一学期6500元人民币G.7.广州市海珠区珠江中学i.学费:一学期7000元人民币H.8.广州市越秀区育才中学i.学费:一学期7500元人民币I.9.广州市荔湾区真光中学i.学费:一学期8000元人民币J.10.广州英豪学校i.学费:一学期1.93万人民币III.结论A.总结排名前十的广州民办高中及其学费B.提出建议: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广州民办高中?正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家长选择将孩子送到民办高中就读。

在广州,有许多优质的民办高中,但高昂的学费却让许多家庭望而却步。

那么,2023年学费最低的10所广州民办高中是哪些呢?根据相关资料,我们整理出了2023年学费最低的10所广州民办高中及其学费。

以下是具体排名:1.广州市从化区龙涛学校:一学期4500元人民币2.广州南洋英文学校:一学期7000元人民币3.广州市花都区灵格中学:一学期5000元人民币4.广州市白云区博文中学:一学期5500元人民币5.广州市黄埔区汇景中学:一学期6000元人民币6.广州市天河区华成中学:一学期6500元人民币7.广州市海珠区珠江中学:一学期7000元人民币8.广州市越秀区育才中学:一学期7500元人民币9.广州市荔湾区真光中学:一学期8000元人民币10.广州英豪学校:一学期1.93万人民币从上述排名可以看出,学费最低的广州民办高中主要集中在从化区、花都区、白云区和黄埔区。

高等教育非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备案表

高等教育非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备案表

高等教育非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备案表一、背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高等教育机构提供的非学历教育项目需要进行收费标准备案。

本文档旨在规范高等教育非学历教育的收费标准,并进行备案。

二、收费标准1. 课程费用课程费用根据教育项目的特点和时长进行确定,并按照以下标准收费:- 按课时收费:每课时收费不得超过学历教育同级别、同类型教育的标准。

- 按模块收费:每个模块收费不得超过学历教育同级别、同类型教育的标准。

- 按整套课程收费:整套课程费用不得超过学历教育同级别、同类型教育的标准。

2. 教材费用教材费用应根据实际成本进行核定,并按以下原则收费:- 教材费用不得高于实际成本。

- 教材费用应采取实物收费或按章节收费的方式。

3. 资料费用资料费用应根据实际成本进行核定,并按以下原则收费:- 资料费用不得高于实际成本。

- 资料费用应采取实物收费或按页收费的方式。

4. 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考试费、证书费等,应视具体情况确定收费标准,并不得高于实际成本。

三、备案程序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高等教育非学历教育的收费标准需要进行备案。

具体程序如下:1. 教育机构应编制详细的收费标准文件,并经财务部门审核。

2. 教育机构将收费标准文件提交给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3. 教育主管部门对收费标准进行审核,确认合规后予以备案。

4. 教育机构获得备案凭证后,可以执行所备案的收费标准。

四、监督与处罚为确保高等教育非学历教育的正常运行和公平竞争,教育主管部门将对收费标准进行监督,并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收费标准不合规或超过规定标准;- 收费项目不合理;- 收费不明确或误导消费者等。

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止收费等,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吊销办学许可证等严重处罚。

五、附则本文档中的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具体实施中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教育机构应及时调整收费标准并进行备案。

备注:本文档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实施中请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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