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音乐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_兼谈音乐的自律与他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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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音乐美学中的自律与他律

论音乐美学中的自律与他律

卡茨音乐美学的主要流派,德国费狄南!恩克出版社,年版,第页及该书导言。

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年版,第56页。

论音乐美学中的自律与他律#洪雅楠[摘要]在对音乐本质问题的讨论中,学术界一直存在着自律论和他律论两大相互对立的阵营。

其实音乐美学流派中自律论和他律论各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同时也各自存在着一定的缺陷。

他律论肯定了情感在音乐中的作用,而自律论对此则持否定的态度。

自律论和他律论都肯定了情感对音乐的创作和欣赏过程起着一定的作用,所不同的是,二者的区别在于对音乐情感上的认定和情感在音乐中起作用的方式。

因此,二者应该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关键词]自律论;他律论;情感;形式;对立统一在西方音乐美学史中凡是对音乐的本质问题进行讨论时,就会自然而然地引发出自律论和他律论这两种截然相反又相互对立的观点。

众所周知,音乐美中的自律论和他律论的概念,是由德国的音乐学家费利克思!卡茨(F elix Gatze)率先提出的。

卡茨在1929年编写出版的音乐美学的主要流派一书中第一次提出并使用了自律论和他律论这两个概念,并把其划分为两个相互对立的流派。

虽然可以把这部著作看作是一本自18世纪末康德哲学以来德国音乐美学史的资料总汇,但是无论是从该书的导言,还是从它对史学资料的编排、归类上看,这本书都体现了卡茨对该时期德国音乐美学的历史发展历程所持有的独特观点。

可以这样说:卡茨是受康德哲学的启发,从中借用了自律论和他律论的概念,把二者作为划分音乐美学流派的依据,并将其运用到自己的音乐美学研究中去的。

一、自律论、他律论的概念(一)自律论美学(Autonmie sthetik)自律论强调音乐的形式美,它认为就音乐自身而言,不应该含有任何的情感所在,形式是音乐唯一的存在方式。

同时,它还认为音乐的内容不是外在的,也不是脱离音乐而单独存在的东西,因此音乐的规律和法则是靠音乐自身去维系和制约的。

所以在对音乐本质的认识上,自律论者只能从音乐自身的音响结构上去理解,只能从音乐自身的外在形式上去把握。

论音乐美学中的自律与他律论文

论音乐美学中的自律与他律论文

论音乐美学中的自律与他律论文论音乐美学中的自律与他律论文一、何为自律何为他律他律论是与自律论相对而言的,二者在音乐本质认识上持截然相反的观点。

他律论看重音乐的内容,强调音乐的内容美,也就是说他律论者提倡“情感论”,认为只有把这些精神性的内容注入到音乐中,并使其表达出情感的因素,才是真正的音乐艺术美。

他律论认为音乐的规律和法那么并不是靠音乐自身去维系和制约的,它还要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即情感,从这个意义上讲,音乐是他律的。

他律一词,在康德哲学中是用来指人的意识是独立存在的,它不是由客观事物等外在的规律因素所决定的。

这主要是因为音乐本身就表达着某种外在于音乐的客观实在,也就是说,音乐是一种内在的情感表达,它总是脱离音响构造这些外在形式束缚的某种东西。

这种东西主要就是指人类的情感,即音乐的内容。

正是这个情感、这个内容决定了音乐作品的音响构造、整体开展,决定了音乐的形式。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他律论强调内容,注重精神,它强调音乐是情感的完美表现。

所以音乐的内容就是形象、情感、精神特征,其中以情感尤其重要。

情感论美学作为西方音乐美学思想史上由众多理论体系和审美观念所构成的一支强大美学阵营,其产生和开展的历史却很短暂,所包含的内容也很单一。

意大利当代著名音乐史学家恩里科·傅比尼在其所著的《音乐美学史》中,将情感论音乐美学作为一个历史范畴来对待,情感论音乐美学似乎是出现18世纪的一种美学观念。

二、自律论与他律论的历史渊自律論音乐美学的出现并非偶尔,早在古希腊时期,毕达哥拉斯学派就以“数”的比例关系来解释音乐美的做法,这就蕴含着某种侧重于形式的要素,强调音乐自身客观属性的音乐美学观念。

毕达哥拉斯是古希腊著名的思想家、科学家,被人们誉为西方音乐美学思想的奠基人。

人们通常把毕达哥拉斯和他的门徒们统称为毕达哥拉斯学派。

毕达哥拉斯学派把“数”当作音乐的本,认为音乐的根本法那么是“数”的关系,提出音乐的美与和谐只能到“数”的关系中去寻找。

浅谈音乐作品的内容与形式(一)

浅谈音乐作品的内容与形式(一)

浅谈音乐作品的内容与形式(一)音乐作品有没有内容,音乐内容是何种音乐本质的美学问题,一直是两种音乐美学思想争论的焦点。

这同中外美学界对美的本质的争论是一致的。

凡是主张美存在于主体的主观心灵的美学派别,就认为音乐根源于主体的主观世界,反映的是自我。

黑格尔从“美是理念”的美学观出发,主张:“音乐表现的是只有完全无对象(无形的)的内心生活……完全空洞的‘我’,没有内容的自我。

”①他所说的“自我”,实则是“理念”,音乐反映的是“理念”,黑格尔的音乐美学观,正是他的“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的唯心主义美学思想的反映。

19世纪,奥地利音乐美学家汉斯立克明确提出:“音乐的内容就是乐音的运动形式。

”②他将音乐本身流动的旋律归结为音乐的内容,以音乐的形式代替了音乐的内容,实质上,是取消了音乐的内容。

笔者认为,汉斯立克的“为音乐而音乐”的形式主义的音乐美学观,显然是接受了康德的形式主义美学思想的影响,否定了音乐内容的审美意义,否定了音乐同客观现实的必然联系。

在我国战国时期成书的古籍《乐记》,充满着唯物主义精神,其音乐美学思想十分宝贵。

《乐记》的开篇就阐明了音乐产生的根源:“凡音之声,由人心生也。

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

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

”③“人心”——“感于物”——“形于声”,这就是音乐产生的过程。

由于人的内心受到外界事物的影响,激起某种情感而发出了“声”(音乐)。

这是一种朴素的唯物主义反映论。

主体的内心世界,受到了客观事物的撞击而震响了心弦,激起了思想情感,发出有规律的声音。

基于这一唯物主义的音乐美学思想。

《乐记》进一步阐释了音乐的内容与形式的美学问题。

“乐者,心之动也。

声音,乐之象也。

文采节奏,声之饰也。

君子动其本,乐其象,然后治其饰。

”④音乐是表现内心感受的,乐音是音乐的现象,节奏、乐音的变化是乐音的组合。

制乐的人,要表现内心感受的音乐形象,要对乐音的组合,节奏的安排等进行精心的设计与组织。

“心之动”“乐之象”是指音乐的内容;“文采节奏”“治其饰”是指音乐的形式。

音乐美学思想的自律论与他律论之我见

音乐美学思想的自律论与他律论之我见

音乐美学思想的自律论与他律论之我见在中外音乐美学思想史上,西方从古希腊至今,中国从先秦到现在,可以说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在这众多的音乐美学思想中,自律论和他律论一直是两种相对立的观点,并都有相应的支持者,各有所见。

这给人们对音乐的审美认识带来一些困惑,不得不引起更多的思考。

一、自律论及其代表学者什么是自律论呢在学术界虽没有明确统一的界定,但都知道值得是音乐审美认识功能的一种方法。

汉斯里克在《论音乐的美》中给音乐美作了一个定义。

“音乐的内容是乐音的运动形式。

”他认为音乐特有的美存在于乐音以及乐音的艺术组合中。

与其持相同观点的斯特拉文斯基认为,“就其本质而论,音乐是能表现任何一点什么的,不管它是一种情感、一种态度、一种心理状态、一种自然现象或者其它什么,表现从来不是音乐内在的特点。

”可见,自律论认为情感的表现不是音乐的内容,音乐美的存在与情感无关。

它更多强调的是一种音乐的形式美,肯定艺术自身的“纯洁性”。

我国古代,嵇康在其《声无哀乐论》中写到,“夫天地合得,万物资生。

寒暑代往,五行以成。

章为五色,发为五音。

音声之作,其犹臭味在于天地之间。

其善与不善,虽遭浊乱,其体自若,而无变也。

岂以爱憎易操,哀乐改度哉”也就是说,他认为音乐是一种精神,就是所谓“无声之乐”。

天地产生万物,音乐是万物之一,也是由自然之“道”,即自然音,由天地的元气所产生,因而它独立于天地之间,有自己的自然本性,就和颜色、臭味一样,是自然物的客观属性,并不受人的情感所制约,与人的哀乐是无关的。

二、他律论及其代表学者音乐中的他律论和自律论一样,也是音乐审美认识功能的一种方法。

在西方,他律论主要是以因受黑格尔美学思想影响的匈牙利钢琴家、作曲家李斯特为代表。

他律论认为制约音乐法则和规律的是来自音乐以外的东西,即人类情感。

情感就是音乐的内容。

情感的性质不仅决定着音乐作品的音响、结构、整体发展,而且决定着音乐的形式。

它强调音乐的内容美,认为只有把精神内容表现于声音,音乐才能提升为真正的艺术。

浅析音乐的本质_走出自律与他律的双重困境

浅析音乐的本质_走出自律与他律的双重困境

对于音乐的自律与他律问题, 至今仍未获得一致的共
日所 说 言 美 与 不美) 之 分 , 而 这 种 善 与不 善 、美 与 不 美 完全 识, 各种理论派别也都有其合理的成分。笔者认为, 不能单
在于自然音声是否和谐, 在于对音乐创作中音声相和规律 纯得从自律或者他律一方面来考虑美学这一问题。因为任
等) 决定的。所以音乐的内容是乐音的运动形式。
夸大音乐区别于其他艺术的特殊性质, 从而把音乐同现实
这一 流 派 以 奥 地 利音 乐 理 论 家 爱 德华·汉 斯 立 克 为 代 脱离开来; 而马克思主义音乐美学发展的初期则过分强调
表, 他 在《论 音 乐 的 美》一 书 中 认 为 :“音 乐的 美 是 一 种 不 依 了音乐同其它艺术之间那些共同的一般准则, 满足于对音
论被人称之为形式主义音乐理论。这一派还认为歌曲不在 用, 以及音乐的持续存在性和阶级性等一系列问题从特殊
音乐之列, 因为歌词影响了音乐的规律。
性的角度进行了探讨。
在我 国 音 乐 美 学 发展 历 程 中 , 嵇 康 的《声 无 哀 乐 论》首
三、综 述
次创造性地提出“音声之作”只有善与不善( 好或不好, 即今
魂深处。那种在悲观和绝望面前别样的态度正体现者作为 伟大思想者的高妙之处。不管是以死反抗悲观和绝望, 还是 突破桎梏更大的反抗死亡, 都是一种负有中华民族人格精 神的张扬和表现, 是我们后学为之学习的典范。
②《中国小说史略题记》,一九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之夜,鲁迅 记。 ③《鲁迅学术论著》吴俊编校之“编者叙意”第 3 页,1997 年 8 月。 ④吴俊著《鲁迅评传》导论第 13 页,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7 年 12 月第 1 版。
2007 年第 2 期

浅析音乐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_兼谈音乐的自律与他律问题

浅析音乐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_兼谈音乐的自律与他律问题
前苏联音乐哲学家玛雷舍夫曾从音乐符号学的角度对音乐 进行考察,他认为:“音乐符号客体与其艺术意义之间的关系, 本质上不同于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关系。符号客体,作为物质构成 物,本身不包括,也不可能包括精神意义,而在解释的结果中表 达精神意义。音乐表象不寓于声音之中,而是在声音的影响作用 之下,形成与解释者的意识之中。即使音乐符号结构体本身,如 果避开听众的心理活动,也不可能进入音乐作品的体系。”②人 们之所以认为音乐具有情感的呢人,是因为人对于不同的事物具 有某种通感,也可以说是,格式塔理论中的所谓的“异质同构” 的原因所造成。而如果说音乐具有他律或者是说具有他律性质的 话,那也是因为人的本性或音乐的社会属性的必然,是音乐审美 主体将音乐审美对象人格化的一种本能而造成的。
严格说来,乐曲的形式是听众直接通过感性所感知的对象, 也成为信息的一部分。即关于形式的信息,要传达给听众所知。 作为音乐内容的信息,情况各异,内涵也很复杂,但总是现实音 乐家脑海中的反映,并具有一定感情色彩,它通过形式而具体 音响化:听众听到这些音响,就通过形式先引起情感反应转而感 知、理解、接受这种信息。
因此,音乐的内容与形式也正如其它艺术一样,是内容规定 了形式,形式表现了内容,也具有相互制约、相互转化的辩证统 一关系。所以,在论及音乐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上,二者是辩证 统一的,二者既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又是相互矛盾的。
二、音乐的自律与他律
在对音乐的自律和他律的问题上,也是一个 “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的问题,由于对音乐的内容和音乐的形式的关系的不 同理解,就自然而然地有着不同的理解,单纯地把音乐的内容看 作是用来表达音乐音响以外的东西,这样就走向了他律论的方 向,而把形式等同于内容就走向了自律论的一面。因此,对音乐 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的理解是解析自律他律的关键。

你知道音乐美学中的自律与他律吗?

你知道音乐美学中的自律与他律吗?

你知道音乐美学中的自律与他律吗?浅谈音乐美学中的自律与他律01 从音乐的内容看其自律本质首先我们先从音乐的内容来看,它是事物的内在含义,也可以说是形式的组织或安排的内在依据。

事物的内容有时候有时候比较模糊,有时候比较明显,有时候暗藏在深处,这主要取决于它的表现方式。

它的清晰或模糊主要取决于音乐思维的不同类型,即不同音乐体裁在音乐作品上的构思上的特征。

我们从最基本的层面即物质意识关系的层面来看,世上任何事物都是客观物质存在,尽管万事万物之间有着普遍的甚而是密切的联系,但是矛盾的特殊性早就告诉我们,世上任何事物由于其结构、构成元素及存在方式等的不同,无一不首先是一种不依赖于它者的独立的存在,音乐尽管是人类的创造物,但在自然属性上它是音响实体,不过是声音的运动一种独立存在的物质运动,就此而言它是自律的。

02 从音乐的形式看其他律本质所谓形式,即构成事物的各种元素的安排或组织,是相对内容来说的。

音乐就其整体来说,是一个过程,是一个由不同阶段构成的体系,它既是客观存在的物质构成物――音响实体,同时又是存在于人的大脑中的一种意识现象,它不能脱离欣赏者的感受而独立存在。

音乐能引发、激发和唤起人的情感,这是它的直接性、自律性表现。

不仅如此,音乐对审美主体还有间接性(相对于直接的情感体验而言)影响,即欣赏者在听了某类音乐产生情感反应、获得情感满足后接着还会进一步产生关于人生、社会、宗教、历史、战争、英雄、爱情等等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的联想、思考和回味。

我们说音乐的内容内涵并不是音响实体自身真的就带有内容内涵,而是由音乐引发的欣赏主体的内容内涵。

这种间接性就是通常所说的音乐的他律性。

音乐作为人类的伟大创造物,其特殊性更是使其烙上了深深的他律性的烙印。

当代美学家莫。

卡岗认为音乐的声音“能够最准确的体现和传达以情感为主的信息。

”[2]李斯特特别指出:“在纯音乐中,感情的体现并不通过思想,并不像多数其他艺术-尤其是文学艺术一样,必须通过思想”,“只有在音乐里,在那自由自在的,充满温暖的力量的感情的激流里,才能使我们从思想的魔鬼势力下解脱出来”,“只有在音乐中所表现的感情能使我们在理性及其支配下的表现手段中解脱出来”[3]。

浅谈音乐的“自律”与“他律”性

浅谈音乐的“自律”与“他律”性

浅谈音乐的“自律”与“他律”性作者:李朦来源:《北方音乐》2017年第06期【摘要】万物的构成都是由其内部变化在一定的逻辑思维的情况下有规律的组合在一起,都离不开相互的依赖,音乐本身是人类集体智慧的结晶,但在人类初始的角度上看就是一种声音现象,是听觉感受中的一种运动方式,音乐在原始的属性上是自律的,因而体现自律性。

从音乐产生起,人逐渐的认识到,社会、阶级、宗教、政治被“人为”化,将统治者变为音乐的服务对象加以神秘化,将音乐与政治、信仰、宗教等进行关联,从而导致音乐以他律出现,音乐的他律本质实际也就是人的精神本质。

【关键词】自律;他律;情感;社会属性【中图分类号】J601 【文献标识码】A一、音乐的自然现象表现自律性质音乐体现在从物质状况的基础层面,世界的一切物质都是客观存在的,在自然万物相互之间有着普遍的关联,万物的构成都是以分子及原子的结构相互作用,都离不开相互的依赖,音乐本身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但原始的角度上看就是一种声音现象,是听觉感受中的自然运动方式,因此体现出他的自律性质。

人类具有较高的情感认知,万物中的其它动物有情感认知的表现,但是这种表现是非常低的。

自然的声音是没有情感。

音乐的情感认知并不是单纯体现在自然的声响上,是在音和音的相互支撑下完成的,他具体的表现在人的大脑认知体验中。

大脑对声音的体验有不同的感知,进行升华和理解。

因此音乐的他律性是建立在人的认识和情感的体验中完成的。

再者,音乐的情感体验是独立存在的。

音乐自然属性并没有情感认知,但音乐的自然属性却可以让我们有情感认识,情感认识表现在生活中却又和生活不同。

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听到的音乐旋律感觉是非常美妙,但在生活中遇到的其它情感感受又不相同,是异类的,生活的情感感受可以是一元的,而音乐的情感感受从音乐自然属性来讲又是多元的。

因此音乐感受是特有的是独一性的。

音乐是一种反映人类现实生活情感的艺术。

音乐的艺术形式大体上可以分为人声演唱和器乐演奏两大部分,音乐的表现是比较抽象的艺术体现,音乐为大家带来听觉的享受并让人赏心悦目。

基于美学视域下关于音乐内容与形式及其关系的思考

基于美学视域下关于音乐内容与形式及其关系的思考
会 成 为 我 们 作 为 中 国人 的 思 考 习惯 和 潜 移 默 化 的规 则 , 例 如 风 调 雨
乐产 生的过程 。由于人 的内心受到外 界事 物的影 响激 起某种情感 而
发 出了 “ 声” ( 音 乐 )。《 乐 记 》 进 一 步 阐 释 了音 乐 的 内容 与 形 式 的 美 学 问题 。
我 国地域 辽阔 ,各 民族 都有 自己的文化艺术传统 ,在审美 问题
上 也 体 现 出 了 差 异 性 , 有 人 喜 欢 古典 音 乐 ,有 人 民族 歌 曲 ,有 人 喜
欢 原生态歌 曲 ,有人喜欢地 方戏剧 ,在这种众 口难调之 中我们 才能 愈发 了解 到这 种差异性 。艺术形式 并无好坏 ,而 是欣赏者 的审美不
的 情 感 和 思 想 内容 是构 成 音 乐作 品 的 第 一 要 素 , 是 作 品 的 灵 魂 与 生
是审美主体 从音乐 中体 验到 的精神 内涵 ,音 乐是人类发展 的精神 产
物 ,不 同的审美主体 可 以在相 同的音乐作 品中收获不 同的审美体验
所 以关 于 音 乐 的 内容 问 题 也 是 我 们 需 要 所 积 极 思 考 的 。在 音 乐 作 品
素构成 的规 则,那么事 实上形式也 与整个族群 的信 仰体系有着 紧密
相连 的关 系,那么从音 乐形式上来说 , 自然也是 一种文化现 象的体
现 。对于 音乐作 品的内容和形式 的问题 到今天都 还一直存在 争论 。 有 人认为音 乐作 品的内容不是 以情 感体 验或精神 内涵的形式独 立存 在 与音乐 外部的 ,而 是纯粹 的音 响构成 ;也有人 认为音乐作 品的 内
容是人们 在音乐之外的精神和情 感内涵的一种 存在方 式。

谈音乐美学中的自律论与他律论

谈音乐美学中的自律论与他律论
为音乐所特有 的美 。这是一 种不依 附 、 不需 要外来
音乐“ 其本在 于人心之感于物 ”古 希腊 的亚里 士多 ;
德把 乐音的运动和心情 的活动视 为同一的东西 。 欧
内容 的美 , 它存在 于乐音 以及乐音 的艺术组合 中。
优美悦耳 的音 响之 间的巧妙关系 、 它们之 间的协调 和对抗 , 追逐和遇合 , 飞跃 和消逝 , ——这些 东西 以 自由的形式呈 现在我们直观 的心 灵面前 , 并且使我 们感 到美 的愉 快。” 音乐的 内容就是 乐音 的运 动 ‘ 形式 。 还进一步发挥 了康 德的思想 , 为“ 美 ’ ” 认 ‘ 是 没有什 么 目的 的 , 因为美 仅仅是 形式 , 个形 式 这 要看 它的内容怎样 ,它可 以用 于各种不 同的 目的 , 但 它本身并没有其他 目的 , 只有它 自己是 目的” 。 ④
洲 1 纪浪漫主义音乐大都 注重情感 。这 种观点 9世 在很 多作 曲家兼 理论 家如舒 曼 、 李斯 特 、 瓦格 纳等 人的著作 中都 得到 大量阐述 。2 纪的他律 论美 0世 学, 由于受 到众 多的哲 学 、 社会 科学流 派的影 响而 更趋丰富 , 但它们在 “ 音乐的本质是情 感 内容 ” 这一 观点上 总是一致的 。 克列 契玛尔坚持对音乐作 出文
●杜 文婷
[ 摘 要] 与音 乐表现相关的美学问题 的讨论 中, 在 一直存在着 自律与他律之争 。其 实, 律 与他律 美学各有其合 自
理之处 , 但也都有其 不尽 完善之处。 站在更 高的层次上看 , 对立的双方又是统一的 , 统一于音乐的特殊性 之 中, 统一于音乐具有的丰 富价值 中。 [ 关键词 ] 律论 ; 自 他律论 ; 形式 ; 内容 ; 感; 情 价值
美, 如此 , 音乐也就超越 了意识形 态的性质 , 具有 独

从音乐美学中的自律论和他律论角度浅淡新音乐运动的两派观点

从音乐美学中的自律论和他律论角度浅淡新音乐运动的两派观点

从音乐美学中的自律论和他律论角度浅淡新音乐运动的两派观点作者:刘琛钊来源:《黄河之声》2020年第07期摘要:在音乐美学中,中国是一个以他律论为主的国家。

近年来有学者探究出中国近现代中的“新音乐运动”可以细分为以学习西方先进作曲技法和用音乐传达抗日救亡新思潮的两派。

笔者将从音乐美学的自律论及他律论角度简单浅谈新音乐运动的两派观点。

关键词:新音乐运动;音乐美学;自律论;他律论一、新音乐运动中的两派(一)新音乐运动中传达抗日救亡新思潮的救亡派音乐家众所周知,新音乐运动通常是指二十世纪前期兴起的,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抗日救亡为主要内容题材而创造的革命性质的面向工农大众的歌曲的左翼音乐运动。

从广义上角度讲,新音乐运动应是从1919年五四运动起,包括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所有的爱国的、民主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音乐运动。

代表人物有吕骥、聂耳等人。

(二)新音乐运动中学习西方先进作曲技法的学院派作曲家在闭关锁国结束后,中西文化再次开始交织接触,在引进西方文化过程中,“新音乐”这个概念是曾志旻与1903年最先提出。

其在《乐典》中说到:“为中国造一新音乐,然则音乐之有利于国也。

”在这里,“新音乐”的定义,是开始于十二世纪初期,以借鉴学习西方音乐技术理论,运用中国的音乐素材,而创造出来有别于中国古代传统的音乐样式,目的是为了创造类似俄罗斯民族乐派般的中国民族乐派,从而实现我国音乐的复兴。

代表人物有陈洪、欧漫郎等人。

二、自律论和他律论视角下的新音乐运动的两派观点从自律论和他律论的角度下看新音乐运动,他们确实存在着两个互有所联系但目标、方式、形态、时间都截然不同的两派。

一个是以陈洪、欧漫郎等人为代表的,通过学习西方先进的作曲技法及音乐体系,来创造出来有别于中国古代传统的现代音乐样式。

目的是为了创造类似俄罗斯民族乐派般的中国民族乐派,从而实现我国音乐的复兴;一个是以吕骥、聂耳等人为代表的,通过创作大量革命性质的、面向工农大众的红色歌曲。

音乐的内容与形式

音乐的内容与形式

音乐的内容与形式一、内容与形式的关系音乐的内容与形式并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

音乐的内容是音乐家所要表达的主题和感情,是音乐所要传达的思想和情感,是音乐所要表达的意义。

而音乐的形式则是音乐作品的组织结构和表现方式,是音乐所包含的节奏、旋律、和声等要素。

内容与形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的统一与对立构成了音乐作品的内在关系。

音乐的内容与形式之间也存在着内在的对立关系。

音乐的形式既是音乐内容的表达方式,又是其对立面。

音乐的内容是抽象的、情感的,而音乐的形式是具体的、形式的。

在音乐创作过程中,音乐家往往要通过形式的艺术手段来表达和传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从而使音乐内容得到具体化、表现出来。

音乐的形式又往往会限制和制约音乐的内容,因为不同的音乐形式有着不同的规则和约束,会对音乐的内容产生制约。

音乐的内容与形式具有一种对立的统一关系。

音乐的内容与形式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它们之间既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又是相互限制、相互制约的。

二者的关系不仅体现了音乐作品的内在美感和富有表现力,也展现了音乐的内在关系和矛盾的统一。

音乐的内容与形式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音乐作品的内在美感和表现力。

它们的关系不仅影响了音乐本身的质量,也影响了音乐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音乐的内容与形式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音乐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与对立关系影响了音乐的美感和艺术价值。

音乐的内容是音乐艺术的灵魂,是音乐的核心和灵感所在。

而音乐的形式则是音乐内容的表现方式,是音乐艺术的外在结构和形态。

二者的统一与对立构成了音乐作品的内在美感和富有表现力。

良好的音乐作品必须在内容和形式上达到统一,既要有深刻的内涵和情感,又要有严密的结构和表现手法。

只有二者相得益彰,才能形成完美的音乐作品,才能表现出音乐的真正美感和艺术价值。

音乐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与对立关系影响了音乐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优秀的音乐作品既要有深刻的意义和情感,又要有吸引人的形式和结构,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和赞赏。

浅谈音乐美学的自律与他律

浅谈音乐美学的自律与他律

浅谈音乐美学的自律与他律
音乐美学的自律与他律指的是音乐制作者个人精神观念和感性经验
对音乐的影响,以及从外在的艺术规范角度来看,音乐制作的相关准
则和历史准则是如何交互影响的关系。

音乐美学的自律主要反映在音乐制作者本身,即个人对音乐的理解能
力和表达能力。

通过对音乐和作曲发展史的研究,深入理解音乐的特性,把握其发展规律,得出一套合乎音乐规律的作曲方法,以及一套
符合音乐表现方式的编曲规则,明确每个个体制作音乐的角色和权限,这是自律要求的内容。

他律主要是指音乐制作的外部规范对音乐的影响,例如风格、和谐表达、技巧使用、重复利用等,这些都属于他律的范畴。

音乐制作者受
到外部规范的约束,应当尊重该规范和演变规则,有节制地突破该规范,以创造出新鲜、拓展性强的音乐。

音乐美学中的自律论和他律论_音乐美学中的自律与他律

音乐美学中的自律论和他律论_音乐美学中的自律与他律

音乐美学中的自律论和他律论_音乐美学中的“自律”与〃他律"音乐美学中的自律论和他律论_音乐美学中的“自律“与“他律” 把音乐哲学或者音乐美学进行自律与他律的划分应该是伽茨着眼于音乐美学的主要流派的划分而借用的一个普通美学来自康德的标准。

这样的一个借用,一方面为音乐美学主要的流派进行分类提供了个简约的坐标系,另一方面彰显出自舒巴特创造音乐美学这个概念以来,人们对于音乐美学理解的悬殊。

对于音乐是什么,音乐美是什么,关于音乐的内容与形式、现象与本质等等一系列的问题并没有因伽茨的自律与他律的划分而清晰,相反,在现代与后现代并存的语境中,若不是固执地信仰般地选定某个固定的基础,理解音乐似乎就成了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本文尝试以一种我们称之为历史主义的感性论的观点,立足为音乐而音乐的视角,对音乐美学的所谓自律与他律做一种辩证统一的理解。

一、音乐美学中自律与他律的争论自伽茨引进康德的自常与他律这两个概念以来,迄今80年间,音乐的自律与他律问题之争就一直没有停息过,现在学界仍没有一个统一的共识。

有的学者把音乐的自律与他律属性简单固化并对立起来,认为音乐要么是自律的要么就是他律的,非此即彼,没有第三种可能。

而有的学第1页共5页者则把音乐美学的自律与他律之争看做是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的结果,提倡抛弃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从音乐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此两大根本属性人手来把握音乐的自律与他律的双重本质。

而问题在于这种解决方式仍然陷于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之中,而且,由于对音乐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关系问题不能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从结果上来看就仍然是一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

此外,对于内容形式这样的区分的批判也难以超出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

很多提倡对音乐的自律与他律作辩证统一式的理解也没有超出阿多诺否定的辩证法式的理解,而这种理解仍然没有超出传统的黑格尔式的本质主义的视域。

既然音乐美学中自律与他律的观念是来自康德,那么我们就把这个问题追溯至康德。

浅谈音乐作品的内容与形式

浅谈音乐作品的内容与形式

浅谈音乐作品的内容与形式音乐作品有没有内容,音乐内容是何种音乐本质得美学咨询题,一直是两种音乐美学思想争论得焦点.这同中外美学界对美得本质得争论是一致得.凡是主张美存在于主体得主观心灵得美学派不,就认为音乐根源于主体得主观世界,反映得是自我.黑格尔从“美是理念”得美学观动身,主张:“音乐表现得是只有完全无对象(无形得)得内心生活……完全空洞得‘我’,没有内容得自我.”①他所讲得“自我”,实则是“理念”,音乐反映得是“理念”,黑格尔得音乐美学观,正是他得“美是理念得感性显现”得唯心主义美学思想得反映.19世纪,奥地利音乐美学家汉斯立克明确提出:“音乐得内容确实是乐音得运动形式.” ②他将音乐本身流淌得旋律归结为音乐得内容,以音乐得形式代替了音乐得内容,实质上,是取消了音乐得内容.笔者认为,汉斯立克得“为音乐而音乐”得形式主义得音乐美学观,显然是同意了康德得形式主义美学思想得妨碍,否定了音乐内容得审美意义,否定了音乐同客观现实得必定联系.在我国战国时期成书得古籍《乐记》,充满着唯物主义精神,其音乐美学思想十分宝贵.《乐记》得开篇就阐明了音乐产生得根源:“凡音之声,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③“人心”——“感于物”——“形于声”,这确实是音乐产生得过程.由于人得内心受到外界事物得妨碍,激起某种情感而发出了“声”(音乐).这是一种朴素得唯物主义反映论.主体得内心世界,受到了客观事物得撞击而震响了心弦,激起了思想情感,发出有规律得声音.基于这一唯物主义得音乐美学思想.《乐记》进一步阐释了音乐得内容与形式得美学咨询题.Wm“乐者,心之动也.声音,乐之象也.文采节奏,声之饰也.君子动其本,乐其象,然后治其饰.”④音乐是表现内心感受得,乐音是音乐得现象,节奏、乐音得变化是乐音得组合.制乐得人,要表现内心感受得音乐形象,要对乐音得组合,节奏得安排等进行精心得设计与组织.“心之动”“乐之象”是指音乐得内容;“文采节奏”“治其饰”是指音乐得形式.唯物主义美学认为,一切艺术作品基本上客观世界得反映.而音乐通过乐音得组合,流淌得旋律,借助听赏者得想象间接反映客观现实,即使表现某种思想情感得抒情性音乐,也是主体有感于客观事物而激起得,从思想情感得折光中映现客观事物.音乐内容,是音乐家集中现实世界中丰富多彩得生活,通过美学理想得筛选,审美情感得浸透,精心制造出来得音乐形象.它凝聚着音乐家得世界观、美学思想、鲜亮得爱憎、创作技巧和心血.音乐形象是音乐家得“自我”同通过提炼得客观事物相结合得产物,是主客观相统一得听觉艺术形态.抒情性得音乐作品,其内容确实是情感内容,音乐形象确实是情感形象.叙事性得音乐作品,其内容确实是作品所反映得现实生活图景.音乐家给予作品得思想与情感内容是作品得灵魂与生命,是构成音乐作品得第一要素.然而,音乐内容是无形得、无声得,是一种意识形态,它只有依存音乐形式中,隐含在乐音组合中,才能存在.音乐内容只有通过完美得音乐形式才能得到表现,才能为人们所听赏.音乐得内容与形式是无法分开得,离开形式,音乐就不存在,离开内容,形式只是一堆无生命得音符,毫无观赏意义.分析内容,离不开形式;分析形式,离不开内容.只只是有所侧重罢了.音乐形式尽管是第二义得,然而,它是音乐之为听觉艺术得最本质得独有得特征.没有音乐形式就没有音乐.在音乐领域里,可能存在没有内容得劣品,但不存在没有形式得音乐.只有音乐内容配以相应得音乐形式,才构成完整得音乐作品.什么是音乐得形式?德国闻名得音乐美学家迈耶尔得定义是:“形式是内容得艺术造型.”⑤恰如其分地概括了音乐形式得特征.音乐形式得本质是表现,是表现内容得手段.它是构成音乐作品听得见得、流淌得音乐旋律.它是由乐音合乎逻辑组成得流淌得音响结构,因此讲,乐音组合得规律性,便是音乐形式美得差不多特质.音乐得形式美“是一种独特得只为音乐所独有得美……它存在于乐音以及乐音得艺术组合中,优美悦耳得音响之间得巧妙关系,它们之间得协调与对抗,追逐和遇合,飞逝和消逝——这些东西以自由得形式呈现在我们直观得心灵面前,并使我们感到美得愉快.”⑥有规律得运动着得节奏、起伏变化得旋律线条、和声与对位严整得逻辑性、配器得平衡性与科学性、曲式结构得对称性与均衡性、音色变化得多样性和复杂性等,构成了音乐作品得形式美.在西方美学史上,称音乐为“流淌得建筑”,形象地讲明了音乐形式得美学特征.音乐得内容与形式不是并列关系.内容左右形式,形式是表现内容得技术手段;形式是依照内容得需要而产生得,反过来,形式又制约着内容.形式符合内容得需要,它就促进内容得展开和显现,形式越是美,越是符合内容得需要,音乐得表现力就越强;形式不符合内容得需要,它就阻碍内容得展现和显现.黑格尔曾讲:“一定得内容,就决定它得适合得形式.”“一件艺术品缺乏正当得形式,便不能算作正当得或真正得艺术品.”音乐作品得形式或优或劣,决定着音乐作品得质量高或低.客观存在得美,给人第一个感官印象得是形式.观赏音乐美也同样如此,听众首先凭听觉接触音乐作品得是音响形式,第一听觉印象是音响美不美、动听不动听.因此,音乐美学对音乐形式提出严格得审美尺度:音乐作品,给听赏者得第一个听觉印象,必须要悦耳.以动听得音响牢牢抓住听众,进而令其心动.必须为音乐内容建构起完美得“艺术造型”,配以相称得音乐形式,才能给听赏者以审美享受得同时,发挥其音乐内容得感染、净化得审美功能.我国汉代哲学家王充十分强调艺术作品得内容与形式得完美统一.他讲:“文墨著竹帛,外内表里,自相副称.”也即为艺术内容配制得形式要相称、相符.“形式和内容得完全一致是真正艺术作品得第一个要紧得标志.”注释:①黑格尔美学第三卷上册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332页②⑥汉斯立克论音乐得美人民音乐出版社,1980年版第50页③④乐记人民音乐出版社,1958年版第1页,第30页⑤迈耶尔音乐美学若干咨询题1984年版第65页。

关于音乐形式于内容的思辨

关于音乐形式于内容的思辨

摘要:音乐的形式与内容在音乐美学界是一个引起广泛关注与讨论的话题,音乐的内容与形式是一种很微妙的关系。

对此我们要有一个辩证的认识。

对音乐的形式与内容进行分析时,应站在实事求是的角度上客观地去看待它们。

关键词:内容形式 \"自律学派\" \"他律派\"音乐的形式与内容在音乐美学界是一个引起广泛关注与讨论的话题,音乐的内容与形式是一种很微妙的关系。

费利克斯.加茨将音乐的规律只能在音乐自身去寻找的观点命为"自律学派"即注重形式;他将制约着音乐的法则和规律是来自音乐之外的观点命名为"他律派",即注重内容。

汉斯立克认为"音乐的内容就是音乐运动的形式"。

音乐的内容与形式是不可分的,是强调事物矛盾关系的主次性。

在音乐美学界流传着形式主义作曲家"美名"的斯特拉文斯基认为"音乐除了表现它自己之外什么也不表现。

"音乐的形式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音乐形式是指音乐的曲式结构及构成的各种组织手段;广义的音乐形式包含曲体结构及构成的各种组织手段;广义的音乐形式包含曲体结构在内泛指音乐这一精神产品的一切载体。

汉斯立克注重的是音乐的形式,但他又无法否认音乐中的情感表现。

不一样的音乐的体裁,它的明确性也不一样。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确很少能够从音乐中听到明确的内容,尤其是那些无标题的器乐作品,所以说,从某种角度而言,音乐不表现确定的情感是有道理的。

但进一步论述就过于偏激了。

斯特拉文斯基的观点就过于偏激。

我国文革时期的音乐流传下来的只有很少一部分。

为什么会这样呢?当时的音乐是为政治而服务的,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

我们所说的"政治色彩"其实就是它的内容,内容太多所以无法流传。

事实上,我们在倾听音乐的过程中,无时无刻不在感受到它所带给我们的情感的力量。

对音乐的内容与形式,我们要有一个辩证的认识。

论音乐作品的内容与形式

论音乐作品的内容与形式

论音乐作品的内容与形式摘要:音乐作品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问题是音乐美学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作曲、表演、鉴赏、教育等音乐实践必须回答的问题。

这一问题连接着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不同方式存在的音乐作品亦有不同的内容和形式的关系。

内容是音乐作品内容与形式关系问题的主要方面,音乐作品的内容不仅是作曲家通过作品提供的,也是表演者通过演奏和演唱提供的,还是音乐听众在接受音乐作品过程中通过感知、回忆、联想和想象提供的,所以,音乐作品的内容是主客体同构的。

音乐作品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是多层级的关系,音乐作品、乐音运动、乐音材料等三个层级的内容和形式各不相同。

在肯定汉斯立克关于音乐没有内容观点的学术贡献同时,也应看到汉斯立克的观点在音乐实践环节,造成了较大的思想混乱,使得音乐越来越像是作曲家的数字游戏,使得音乐越来越远离社会、远离听众。

关键词:音乐内容;音乐形式;汉斯立克;主客体同构引论音乐作品的内容与形式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的音乐美学工作者,在这个重大理论问题上的思想混沌与迟疑,反映在“新潮音乐”的热潮与困惑、“通俗音乐”的狂热与降温、“流行音乐”的盛行与衰落等过程中,还反映在专业音乐教育与普通音乐教育的作曲教学不知所措和音乐作品欣赏教学无所适从的现状之中。

新时期以来,音乐作品的内容与形式问题的论争,肇始于1979年广州的音乐美学年会,会议对汉斯立克音乐美学思想的讨论,延续至1996年山东淄博音乐美学年会。

40年来,关于音乐存在方式的论争从未停歇,但共识性结论的形成似乎还是遥遥无期。

对音乐美学界来说,用40年的时间讨论一个重大理论问题也许并不算长,但对作曲家、表演者、评论家、音乐教师与广大音乐听众来说,40年确实太漫长了。

作曲教学和作曲家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美学指导思想,需要一个关于音乐作品的内容与形式的明确结论,以指导教学与创作;音乐表演专业的教学和音乐表演者也需要一个明确的结论,以理解、处理与表演音乐作品;音乐作品欣赏教学和评论家需要这个明确的结论以解读和评论音乐作品;音乐听众更需要这个结论以理解音乐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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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音乐的情感的认识上,笔者认为音乐的情感是独立存在 的。音乐音响自身是不存在情感内容的,尽管它可以唤起我们的 情感,但这种情感与生活中的情感是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的,它不 同于现实生活中的情感。我们最初在听到某首乐曲时所产生的那 种特定的情感,是在现实生活中从未体验过的,是一种全新的感 受。试问有谁在生活中体验过与贝多芬《第五(命运)交响曲》 一样的感受呢?正如贝尔所认为的,在艺术中所唤起的审美情 感是一种特殊的情感,与生活中的情感是毫不相干的,在艺术世 界里“没有生活情感的位置”。在音乐艺术世界里,所表现的情 感只不过是音乐家艺术化了的一种情感。音乐家在创作一部作品 时,有的作品表现情感多一些,有的作品表现形式多一些,这样 就使得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产生了自律与他律之争。
音乐的内容与形式与其它的艺术是不相同的,音乐的内容与 表现形式也不像书法、绘画、戏剧或电影那样直观,它所反映的 对象是很抽象的、不具体的,是外界的、客观的事物通过音乐音 响这种方式引起人们心灵的共鸣。
在对什么是音乐的内容?什么是音乐的形式?以及二者之 间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这些问题一直是音乐美学界争论不休的 话题。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在音乐的内容 与形式的关系上,二者是辩证统一的,二者既相互依存、相互渗 透,又是相互矛盾的。谈到音乐的自律和他律问题上,笔者认为 音乐既是自律的,又是他律的。在本文中,笔者从音乐的内容与 形式及其关系和音乐的自律与他律两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进一 步的论述。
一、民间美术造型的共通性 首先民间美术造型多体现在形体夸张、装饰性强,这与民间 美术是为民间人民生活服务十分不开的。民间美术在造型、构图 上适应民众的审美心理和接受能力,在表现形体上大胆夸张,一 般画面主题突出,不加任何掩饰,透出质朴无华的装饰艺术特色。 民间艺人在进行创造时习惯对人物造型进行大胆的夸张、变形。 其次想象自由,不拘时空。民间美术中各种造型不拘泥于 客观事物的现实性,而是一种主观的随意的创造,把世间和想象 的种种美好事物一一纳入到民间美术的作品之中。例如对于瑞 兽与祥禽的创造,充分表现出民间艺人的想象力,“麒麟”、 “龙”、“凤”这些世间本来没有的动物,在民间美术中,它们 却都存在,而且神形兼备、栩栩如生。最后要说的是民间艺人大 多善用托物言志,谐音取义的创作手法。体现了人民群众对生活 充满美好愿望的心理需求,人们内心世界的梦幻与心中蕴积着的激 情,多数借助自然物作为象征来表达深刻的内涵。民间吉祥图案多 采用谐音取意的构成方式。一是由于我国汉字同音和近音字太多; 二是由于人民大众在日常生活中有一种“讨口彩的心里需要”。 二、民间美术造型元素的继承观念 1.模仿与借鉴 学习民间美术造型,应掌握正确的方法.对民间美术表层形式 的一味单纯模仿是不足取的,其表现有:追求表面的稚拙味,毫无 法度的变形,造型随意,片面的追逐原始风,无节制的粗犷,滥用 脸谱、图腾,在造型上不求甚解,这只能让人感到粗俗和霸气; 盲目的表现蛮荒感,制造画面的冷僻、封闭、凝固意味,缺乏生 气,与现代生活格格不入等等。对民间美术的造型不能是片面的 模仿,我们应该对其蕴含的符合我们这个时代个性的元素加以选 择,借鉴其精华,来充实我们的艺术创造。 2.打进去与打出来 已故的国画大师李可染先生曾说过“以最大的功夫打进去, 以最大的勇气打出来”对于研究民间美术的造型元素,这句话再 贴切不过了。打进去就是把民间美术的造型元素深入剖析,研究 透彻,打进去只是过程,而不是目的,但这是一个消化的过程, 正像人们吃饭一样,只有细细咀嚼后才能消化。中国艺术家只有 立足于东方本土的文化,以表现本民族深层文化心理结构、弘扬 传统文化中的精髓为己任,同时又有勇气大胆吸收外来优秀的艺
为了要表现能引起情感反应转而感知、理解、接受这种信 息,音乐艺术通过千百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形成了音乐语言, 找到了自己的表现方法和表现手段,具有自己特殊的组织结构方 法,音乐语言常常带有时代、民族、甚至阶级的特征,并逐步形 成人们在一定程度上都可接受的情况,具有一定的“规格”。因 此人们在掌握这些“规格”后,就可以通过形式感知内容,或说 是收到了作曲家所企图传达的音乐信息。
前苏联音乐哲学家玛雷舍夫曾从音乐符号学的角度对音乐 进行考察,他认为:“音乐符号客体与其艺术意义之间的关系, 本质上不同于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关系。符号客体,作为物质构成 物,本身不包括,也不可能包括精神意义,而在解释的结果中表 达精神意义。音乐表象不寓于声音之中,而是在声音的影响作用 之下,形成与解释者的意识之中。即使音乐符号结构体本身,如 果避开听众的心理活动,也不可能进入音乐作品的体系。”②人 们之所以认为音乐具有情感的呢人,是因为人对于不同的事物具 有某种通感,也可以说是,格式塔理论中的所谓的“异质同构” 的原因所造成。而如果说音乐具有他律或者是说具有他律性质的 话,那也是因为人的本性或音乐的社会属性的必然,是音乐审美 主体将音乐审美对象人格化的一种本能而造成的。
因此,音乐的内容与形式也正如其它艺术一样,是内容规定 了形式,形式表现了内容,也具有相互制约、相互转化的辩证统 一关系。所以,在论及音乐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上,二者是辩证 统一的,二者既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又是相互矛盾的。
二、音乐的自律与他律
在对音乐的自律和他律的问题上,也是一个 “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的问题,由于对音乐的内容和音乐的形式的关系的不 同理解,就自然而然地有着不同的理解,单纯地把音乐的内容看 作是用来表达音乐音响以外的东西,这样就走向了他律论的方 向,而把形式等同于内容就走向了自律论的一面。因此,对音乐 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的理解是解析自律他律的关键。
在论及音乐的自律和他律的问题上,各家将复杂多元的问题 过于简单化,还搞二元对立,这样就使得音乐的自律与他律问题 一直至今还未得到一个最终的共识。尽管各种理论派别体系都或 多或少的持有部分合理的成分,但由于缺乏对音乐的内容与形式 的关系整体上的把握,而又由于音乐现象本身是一个主体与客体 相互交融,多层面、多方位的复杂事物,因此,那种瞎子摸象式 的论证方式是不能最终获得一个一致的共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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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文艺
浅析音乐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兼谈音乐的自律与他律问题
鞠寒玲1 吕金国2
1.河北大学艺术学院2008级音乐学专业 2.河北大学艺术学院2007级音乐学专业 河北 保定 071000
【摘 要】在对什么是音乐的内容?什么是音乐的形式?以及二者之间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这些问题一直是音乐美学界争论不休的话题。 笔者认为,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在音乐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上,二者是辩证统一的,二者既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又 是相互矛盾的。谈到音乐的自律和他律问题上,笔者认为音乐既是自律的,又是他律的。 【关键词】音乐的内容;音乐的形式;自律;他律
严格说来,乐曲的形式是听众直接通过感性所感知的对象, 也成为信息的一部分。即关于形式的信息,要传达给听众所知。 作为音乐内容的信息,情况各异,内涵也很复杂,但总是现实音 乐家脑海中的反映,并具有一定感情色彩,它通过形式而具体 音响化:听众听到这些音响,就通过形式先引起情感反应转而感 知、理解、接受这种信息。
1.抽象性应用 人类具备抽象造型能力可追溯到原始社会时期,我国原是 彩陶上存在着大量的抽象几何纹样,园点、三角形、波折纹、网 纹、回纹、以及图案化的鸟纹、鱼纹等,原始人从用线条的眼光 看待世界,抛开现实物象本身的各种细节,用简单的线条概括和 抽象对象。劳动人民从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获得了抽象 造型的灵感和能力,给后世艺术家以启示和参考。 2.概括性应用 民间美术的造型,往往不是视觉印象的直接复制模拟,而是 根据自己的心意和目的,对印象本身进行改造和修饰。在形象的 塑造上多是因材制宜,以概括的手法展现出物象自然、本质的面 貌来。造型元素的概括性手法最突出的是大胆取舍,取就是夸张、 提炼;舍就是省略、简化。取舍就是扬弃,取其长、弃其短。 四、结束语 民间美术在现代社会所具有的价值在于它既植根于传统文 化,又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民间美术是一种文化遗产,它是 一个民族精神情感的重要的载体,是民俗风情的结晶,是普通百 姓代代相传的文化财富。然而,在当代现代化发展的狂潮中,面 临着“摧枯拉朽”般的灾难。保护和珍爱民间美术就是对人民文 化创造和历史文化传统的尊重;是建设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有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必然要求。批判地继承和发扬民间文化遗 产是一项对文化糟粕的鉴别和淘汰以及移风易俗的文明工程,是 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文化创新,繁荣先进文化的 重要实践。
以音响作为材料,必须通过时间的运动才能表现,这样, 首先它具有时间的特点,即:按次序先后逐步呈现的不可颠倒 性;必须连续不断地呈现完毕以后才能得到其全貌的连续性与整 体性;以及必须要在运动中发展成长的动力性。换句话说,音乐 的内容是通过运动展现出来的,其形式也具有一般运动的特点, 这一点与舞蹈、文学、戏剧、电影有其相同之处,但是音响即不 可见,又不可触,无形无体,只凭听觉来感受掌握。音乐的形式 与内容是溶成一体,难解难分的。这与空间艺术,视觉艺术都不 一样。尽管如此,从大体上来看,具体的音响运动就构成了音乐 的形式,而作曲家在创作时企图通过音响所传达的信息就成了内 容。
术成份,这样,中国的艺术就有希望立于世界文化之林。 三、民间美术造型的改进观念 民间美术所体现的是对生命对人生的优化 ,从形象的创造
来看,对意境的追求重于对形象地塑造。民间美学观念强调求全 求大的“整体意识“,认为万事万物都是一个和谐统一的整体, 都遵循同一个本质规律,因而中国古代的艺术家始终致力于“以 整体为美“的创作,将天、地、人、艺术、道德看作一个生气勃 勃的有机整体,把人的情感赋予物的形式,借物抒情,“以形写 意”,“形神兼备”。
一、音乐的内容与形式及其关系
所谓形式,即构成事物的各种元素的安排或组织。而内容, 是相对于形式而言,它是事物的内在含义,也可以说是形式的组 织或安排的内在依据。内容虽然是事物存在的内在依据,但它也 有某些外在的表现方式。事物的内容有时候比较模糊,有时候比 较明显,有时候则暗藏在深处,这主要取决于它的表现方式。音 乐的内容也一样,它也通过某种表现方式体现出来。它的清晰或 模糊主要取决于音乐思维的不同类型,亦即不同音乐体裁在音乐 构思上的特征。①这是对于内容和形式的内涵一组界定。还有一 组界定是,内容是特指文艺作品的内容,通过塑造形象能动地再 现在作品中的现实生活,以及这一生活所体现的这一情感,包括 体裁、主题、人物、事件等等,它的形式与作品的组织手段,包 括手法、体裁、结构、语言等,是事物的一种外形,但却有其内 部的组织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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