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战国秦汉时期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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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各朝代的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各朝代的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各朝代的赋税制度在封建时代,社会由地方统治者分为各个封建领地,赋税制度也呈现出分散和地方自治的特点。

在这个时期,土地和人口是进行赋税的基本依据。

赋税的主要形式是土地和劳役。

在周朝时期,赋税的基础是依靠农民的土地,而土地的大小决定了赋税的多少。

土地的管理权完全归地方领主,他们要向周朝的君主支付赋税和劳役。

秦朝时期,秦始皇实行了以中央集权为基础的统一制度。

赋税根据土地的面积和农作物的产量计算。

然而,这种赋税制度过于严重,使农民的生活条件恶化,导致了农民起义的爆发。

隋朝时期,赋税制度被重新。

税收是根据土地的质量和农田的平均产量进行的。

此外,对于特殊产业,如盐、酒、茶叶等,也征收了专门的税收。

唐朝时期,进一步完善了赋税制度。

赋税依然以土地的面积和农田的产量为基础,但也增加了对商业的税收,如货币税和商业税。

宋朝时期,由于财政需要,朝廷不得不加大赋税的力度。

在这个时期,朝廷通过制定新的赋税法律来重新调整赋税制度,以期实现财政收入的增加。

赋税的方式主要是土地税和人口税。

明朝时期,赋税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

明朝对全国的土地进行了普查,并制定了土地的标准赋税。

此外,还制定了各种税收法规,如户口税、盐税、茶叶税等。

总的来说,在中国古代各朝代的赋税制度中,土地和人口都是主要的征税对象。

在早期的封建时代,赋税制度呈现出分散和地方自治的特点。

随着天下一统的到来,中央集权逐渐建立,赋税制度也向中央集权的方向发展。

在封建衰落时期,赋税制度变得复杂,为朝廷的财政需求增加了负担。

关于秦的赋税制度

关于秦的赋税制度

关于秦的赋税制度,史书记载甚少。

云梦出土的秦简,对秦的赋税制度也涉及不多,而且颇有疑难莫释之处。

兹就秦国及秦皇朝时期的税目及税率情况,分别述之。

田租和田亩附加税田租和田亩附加税,是作为课税基础的赋税。

当春秋战国之际的中原地区诸侯国纷纷实行按私有土地数量征收田税(如鲁宣公十五年之“初税亩”)或田赋(如鲁襄公十二年之“用田赋”)的时候,僻处西陲的秦国,封建生产关系虽然出现较晚,但也逐渐出现了私有土地制度,因而到秦简公七年(公元前408年),也实行了“初租禾”制度。

这是秦国有按田亩课税制度的开始。

这时有无“田租”之名,尚无从肯定。

不过,到商鞅变法时,确已有“田租”的名称,故董仲舒追述商鞅之制时,已是“田租、口赋”并提。

云梦秦简中提到“租”的简文,只有《法律答问》中的一则。

简文提到要判断“部佐”是否“匿诸民田”时,必须区分“已租诸民”和“未租”两种情况,只有“已租诸民,弗言,为匿田”。

因此,这里的“租”究为征收田租的“租”还是出租田地的“租”,尚难判断。

不过,《仓律》有“入禾稼、刍、稿,轨为籍,上内史”的规定,又有“入禾仓,万石一积”的律条,可见官仓里确有征收来的粮食。

这些官仓的粮食,除一部分来源于受出民缴纳的地租外,其中必然也包括“租禾”来的田租。

这说明秦的田租之制,在秦简中也有间接的反映,且知其为实物税,只是税率多少和征收办法不甚明白而已。

到了秦始皇及二世时期,出现了“收泰半之赋”的情况。

这里的“赋”,应当是指田租而非口赋,因为只有田租的征收才有按田亩产量计算出来的“泰半”的比例,其它租税是无所谓“泰半”的。

果如此,则秦的田租税率,有一个逐步加重的过程。

田亩附加税,秦有刍、稿税。

《史记》中讲到秦代刍、稿税征收之制者,仅有一处。

这便是《秦始皇本纪》所载秦二世时,因咸阳“狗马禽兽当食者多,度不足”,乃“下调郡县转输菽粟刍稿”以充食。

如果各郡县无刍、稿税的征收,则调运之事就无法进行。

另外,《淮南子·氾论训》云:“秦之时..发谪戍,入刍、稿。

中国赋税制度演变

中国赋税制度演变
影响:在关税自主权上取得了进展,但仍不能完全自主 的指定税率
财政原则:量出制入。中央根据财政支出先做预算,定出总税额,再分配到各地征收
课税主体:不区分主户和客户,一律以当时居住地登入户籍,缴纳赋税。
课税标准:按田亩征收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收户税;——以人丁为主到以财产为主
课税范围:商人都要交税
纳税期限:每年分夏秋两季征收,“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
3.隋唐时期—租庸调与两税法
5、明清时期:
(2)清代——摊丁入亩
措施:a、1712年,规定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 定丁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b、雍正帝推行“摊丁入亩”,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 收统一的地丁银
意义:废除了人头税,表明封建国家对人民的人身控制松弛; 避免了隐秘人口现象及促进了人口的增长; 有利于商品经济及资本主义萌芽发展; 减轻了无地或少地农民的负担,有利于经济恢复与发展; 税制的简化,有利于政府的征收。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宣告关税自主,并公布国定《进口税暂行条例》 1928年发表“改定新约”的对外宣言,关税自主为其两项主要内容之一 1928年发与美国首先签订了《中美关税条约》,随后同意大利、法国、西班 牙等国缔结了友好通商条约或新的关税条约,到1930年,日本也终于同意了 《中日关税协议》
——据李剑农《中国经济史稿》等
3.隋唐时期—租庸调与两税法
唐中期推行两税法
评价:
积极: (1)两税法简化税收名目,有利于减轻人民的负担,缓和社会矛盾。 (2)两税法扩大收税对象,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3)两税法“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 的赋税制度,有利于改变贫富不均的现象。 (4)由“舍地税人”到“舍人税地”方向发展,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5)两税法以货币为主要征税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局限性:

中国古代各朝代的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各朝代的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各朝代的赋税制度1.夏商周时期:夏商周时期的赋税制度主要是以土地赋税为主,即以田地为单位征收赋税。

夏代实行“皇帝土地”的制度,由各地的贵族占有土地并进行耕种,然后向中央政府上交一部分产出。

商代则逐渐形成以众贵族为基础的封建制度,贵族们作为土地的占有者,组织百姓耕种,向国家交纳丰产款。

周代采用了地主制度,国家封建地主贵族,贵族们耕种土地,并向国家进贡一部分收获。

2.秦汉时期:秦朝在征服六国后,实行了均田制。

均田制实行以户为单位征收赋税,根据户口数量和土地质量,将土地分配给农民,并以此为依据征收赋税,确保了赋税的公平性。

赋税制度的在秦朝得以深入,这对于统一制度、整合资源、加强中央集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并且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农业的发展。

汉朝继续实行这一制度,同时还增设了其他税种如奴婢赋、财物赋等。

3.隋唐时期:隋朝实行了均田制,但这一制度不久便废除。

唐朝随即推行了租庸调制度。

租庸调制度以土地为基础,对地方上的田地进行测量和评估,依据田地的质量和产量,收取租税。

这一制度的特点是一方面提倡农业生产,另一方面也加强了中央政府对地方税收的控制。

4.宋元时期:宋代的税收制度较为复杂,主要包括粮税、商税、义税等。

粮税是主要的税种,按照土地质量、产量等因素征收,以确保国家的粮食供给。

商税是对商品征收的税种,按照商品的种类和规模进行征收。

义税是对富有者的附加税,用于补充国家特殊支出。

元代对宋代的税收制度基本沿袭,同样也实行了粮税、商税和义税等税种,以确保国家财政的稳定。

5.明清时期:明清时期实行了两税法,即户口税和田产税。

户口税主要以人头数为依据,按照户口数量征收的税种,对百姓而言较为公平。

田产税是以土地面积为计算依据的税种,按照田地的质量和产量进行征收。

明朝时期的税收制度比较简明,并设置了多种特殊税种,如草料税、良田税等。

清朝在明朝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加大了商业税收的力度,同时减轻了农业税收的压力。

总体来说,中国古代各朝代的赋税制度在对农业赋税的基础上,逐渐增加了对商业和精细加工业的税收。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变化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变化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变化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可以追溯到古代,经历了数千年的发展和变革。

以下是中国赋税制度的主要演变变化:
1. 春秋时期:封建诸侯国家开始实行赋税制度,主要是征收土地税和人头税。

2. 秦汉时期:实行均田制和租调制,土地税和人头税成为主要税种,同时还增加了商税和关税等税种。

3. 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租调制和市调制,土地税和人头税仍是主要税种,但商税和关税的比重有所增加。

4. 唐宋时期:实行租调制和市调制,土地税和人头税仍是主要税种,但商税和关税的比重进一步增加,同时还出现了专卖制度和均输制度等。

5. 明清时期:实行一条鞭法,即将各种税种合并为一种税,同时实行均输制度和海禁政策等。

6. 近代以来:实行新税制,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同时逐步取消了人头税和土地税等传统税种。

总的来说,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变化是与社会经济发展、政治制度变迁、文化传统等多方面因素密切相关的。

中国赋税史(完整版)

中国赋税史(完整版)

中国赋税史一、夏商周时期的赋税▪赋税,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亦即出现剩余产品,私有制后,阶级矛盾产生,导致国家产生。

所以,生产力的发展,是赋税的基础;国家的出现,是赋税的前提。

赋,古指课于土地之税。

▪1、田制。

在夏商周三代,尚处于奴隶社会。

土地为奴隶主所有,商品经济未形成,赋税主要体现为劳役税和实物税。

奴隶主将田地分给平民耕种,采取井田制----九百亩为井(井田法由来解释分歧,唯关于赋课方面,则可视为使人民耕作一定面积公田,其收获纳于官。

税率有10%和12.5%之说)。

▪2、田赋。

①夏代田赋有两种:一是按土地征收定额田赋(以相邻几年的收获量取平均值,什一而税);一是根据各地特产,规定贡纳土特产(也即贡,以技术之生产物纳税,而与广义之农产物相对照之别种税。

如扬州贡金、玉、革、柚、桔等;徐州贡五色土、鱼等)。

②商代的田赋---助也即井田制,“殷人七十而助”,民耕七十亩,其助公家则七亩。

贡与赋形成商代以前之赋税,两者相互关联而斟酌赋课额,其赋少地则贡多,贡少地则赋多。

③周代税制有了较大发展,共有五种:田赋、力役、关市、军赋和罚课。

以王畿(中央直辖)之地所行政策为模板,诸侯俱效仿。

田赋较商助有不同。

周人百亩而彻,即自耕百亩,助耕十亩,且以实物缴纳代替劳役。

(对彻法的理解亦是异说分歧,莫衷一是)亦即什一而税。

比例税征收方式较贡助是一种进步。

返回目录▪3、力役,即丁中赋役,兴于周。

一家无过一人,主要力役为田(狩猎)与追(追贼寇),运送官所收之贡。

征用之日一年无过三日,凶荒之年,则减少。

▪4、关市,乃总括关征与市征之名。

关征于过境交界之处,本取缔行旅为目的,后乃利用之而课税。

市征有总布、廛布、质布等,分别对营业、仓储、违规等行为征收。

布为货币,意味着周代货币经济开始发达。

▪5、军赋为战时税,有事才征。

战时每丘(十六井)出戎马一匹,牛三头;每甸(四丘)出长毂(音古,轱辘)一乘,戎马四匹,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史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史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史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是封建社会经济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经济结构和政治制度的特点。

本文将对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发展演变进行梳理。

一、夏商周时期的贡助制度夏商周时期,中国的赋税制度主要实行贡助制度。

这种制度下,诸侯、方国和部落首领向中央统治者贡献财物和劳役。

这种制度下,赋税是无偿的。

夏商周时期的贡助制度是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重要阶段,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1. 确立了贵族阶层的政治和经济地位:贡助制度以土地为基础,使得贵族阶层通过占有土地,获得了政治和经济上的优势地位。

2. 强化了君主集权:贡助制度使得君主能够从贵族手中集中资源,强化了君主的集权。

3. 影响了社会公平:贡助制度使得贵族阶层通过占有土地,获得了过多的资源和权力,加剧了社会不公平。

4. 限制了商业发展:贡助制度以土地为基础,使得商业受到限制,影响了商业的发展。

二、春秋战国时期的“初税亩”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初税亩”,即按田亩的数量征收赋税,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赋税制度,是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1. 确立了土地税制度:“初税亩”确立了土地税制度,使得税收征收有了明确的依据,有利于政府财政的稳定。

2. 促进了农业生产:“初税亩”使得农民有了固定的税收负担,有利于农民进行农业生产和投资。

3. 促进了社会公平:“初税亩”使得税收负担更加公平地分配给每一个社会成员,有利于减少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4. 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初税亩”使得政府的税收来源更加稳定,有利于政府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福利提供了财政支持,从而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秦汉时期的赋税制度秦朝统一六国后,实行了统一的赋税制度,即“赋”和“税”并行的制度。

汉朝继承了秦朝的制度,并对税收进行了改革,实行了“算缗”和“更赋”的制度。

秦汉时期的赋税制度对中国古代赋税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1. 确立了封建制度下的赋税制度:秦汉时期实行了“十一税”,即农民向国家缴纳收获量的10%作为赋税,这是封建制度下的赋税制度的基本原则,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精品]中华文明之古代赋税制度

[精品]中华文明之古代赋税制度

[精品]中华文明之古代赋税制度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古代赋税制度作为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古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状况。

本文将详细介绍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从夏商西周到春秋战国,再到秦汉唐宋元明清时期,梳理各个时期的赋税制度及其特点。

一、夏商西周时期的赋税制度在夏商西周时期,赋税制度以实物赋税和劳役赋税为主。

这一时期的农业是主要的经济部门,因此土地税和农产品税成为主要的赋税形式。

此外,夏商西周时期还实行了“贡”、“助”、“彻”等赋税制度。

二、春秋战国时期的赋税制度春秋战国时期,铁器和牛耕的使用使得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农业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这个时期的赋税制度逐渐向更为复杂的货币赋税转变。

同时,各国也纷纷改革赋税制度以适应战争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秦汉时期的赋税制度秦汉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重要时期,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实行了统一的税制,取消了贵族的特权,实行了按人口和土地征收赋税的制度。

汉朝时期,土地政策“黄老无为”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同时实行了口赋、算赋、更卒、投笔等税收制度。

四、唐宋时期的赋税制度唐宋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繁荣时期,这个时期的赋税制度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唐代的租庸调制和两税法以及宋代的方田均税法和募役法等都是这个时期的代表性赋税制度。

这些制度不仅体现了农业的发展和商品经济的兴起,也反映了社会政治经济的不断变化。

五、元明清时期的赋税制度元明清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末期,这个时期的赋税制度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元代实行了包银制和鼠米制等独特的税收制度;明代实行了“一条鞭法”,试图将各种复杂税收简化为一种统一的标准;清代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地丁银”制度,将土地税和农产品税统一按照土地面积来征收。

这些制度的变化反映了这个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

六、总结中华文明古代的赋税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形式和特点,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状况。

从夏商西周的实物赋税和劳役赋税到春秋战国时期的货币赋税转变,再到秦汉唐宋元明清时期各种独特的税收制度,可以看出古代赋税制度的发展历程是一个不断变化和演进的过程。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
春秋初税亩: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

规定
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

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

秦汉赋税:编户制度。

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
制度。

我国封建社会完整的赋税徭役制度正式形成等。

1、春秋初税亩: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

2、战国秦汉时期:商鞅变法,地主土地私有制确立,相继出现了贵族地主、军功地
主和商人地主。

2、王田制王莽时期,把全国的土地更名为“王田”,归国家所有,禁止自由买卖。

3、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度,使以大地主庄园经济为特征的士族门阀地
主土地所有制得到充分发展。

4、屯田制曹魏时期,国家用强制手段要求士兵或农民垦种荒地、生产军粮或征收田
租的土地制度。

5、隋唐五代时期。

门阀士族地主土地所有制向以纯粹租佃关系为特征的庶民地主土
地所有制经济转型。

6、均田制北魏至唐朝前期均田制是在不触动原私有土地的基础上,把国家掌握的无
主荒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农民耕种,农民缴纳租税并服徭役和兵役的一种土地制度。

7、宋元明清时期。

以纯粹租佃制为特征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完全确立。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的演变历程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的演变历程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的演变历程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是中国古代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古代政治、社会和文化发展的重要指标。

从远古时代开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政治的变迁,赋税制度也经历了多次演变。

一、远古时代的赋税制度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夏朝。

在夏朝时期,赋税主要是以实物形式缴纳,包括粮食、布帛等。

此时,赋税制度主要是为了满足统治者的需要,维持国家的运转和军队的供给。

二、春秋战国时期的赋税制度春秋战国时期,随着铁器的发展和耕地的增加,农业成为了国家经济的主要支柱。

此时,赋税制度也开始发生了变化。

在这一时期,各国开始实行“什一税”,即按照土地面积的十分之一征收赋税。

此外,还实行了按人口征收赋税的制度,即“口赋”。

这一时期的赋税制度也包括了货币形式的赋税,如银钱等。

三、秦汉时期的赋税制度秦汉时期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变革时期,也是赋税制度发生重要变化的时期。

在秦朝时期,实行了“户赋”和“口赋”两种赋税制度。

户赋是以户为单位征收的赋税,而口赋则是以人口为单位征收的赋税。

此外,还实行了“徭役”制度,即强制征召民工为国家无偿服务。

在汉朝时期,赋税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汉武帝时期,实行了“均输”政策,即按照土地质量和产量来征收赋税。

此外,还实行了“算缗”制度,即对商业活动征收的赋税。

汉朝时期还实行了“口赋”和“徭役”制度。

四、唐宋时期的赋税制度唐宋时期是中国古代经济的鼎盛时期,也是赋税制度发生重要变化的时期。

在唐朝时期,实行了“两税法”,即按照土地和财产来征收赋税。

此外,还实行了“市易法”,即对市场交易活动征收的赋税。

在宋朝时期,实行了“青苗法”,即对农作物收成征收的赋税。

此外,还实行了“方田均税法”,即按照土地面积平均分配赋税。

五、明清时期的赋税制度明清时期是中国古代经济的转型时期,也是赋税制度发生重要变化的时期。

在明朝时期,实行了“一条鞭法”,即按照土地和人口来征收赋税。

此外,还实行了“商税”制度,即对商业活动征收的赋税。

备战国考之古代赋税制度

备战国考之古代赋税制度

备战国考之古代赋税制度篇在国考中,古代史以内容庞杂令广大考生望而却步,考生普遍反映内容太多,无从复习,其实历史的复习只要按照时间线来梳理,就会清晰明了,易于复习了。

下面我们就古代史中的重要考点赋税制度做个梳理。

一、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趋势古代赋税主要包括税和役。

税又分以人丁为主的人头税(丁税),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调),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租),以及其它杂税。

役主要是以丁男为主的徭役和兵役等。

古代赋税主要包括劳役地租、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其演变趋势为:(1)由劳役地租和实物地租到货币地租;(2)由以人丁为主到以土地为主;(3)由赋役分征到赋役合征。

二、古代赋税制度的具体演变(一)秦以前1. 西周时期,采取井田制,诸侯向国君按期贡献财物。

2. 公元前7世纪前期,管仲“相地而衰征”,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

3. 公元前594年鲁国“初税亩”,开始按亩收税。

(二)秦汉时期1. 秦朝时期,赋税主要包括土地税;人头税;徭役和兵役。

2. 汉朝时期,赋税制度进一步完善,对于秦的赋税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区分。

(三)隋唐时期1. 隋唐前期采用租庸调制。

何为“租庸调制”呢?租是百姓给国家上交的粮食,调是百姓上交国家的绢步。

庸是百姓所要服的徭役。

隋唐时期,中国达到了鼎盛时期,所以当时各国都是慕名朝拜的,战争相对比较少,因此,政府规定,如果百姓不能服徭役,可以用上交绢布代替服徭役。

这样一方面增加了国家的收入,另一方面减轻了百姓的负担。

2. 唐中后期国家由盛转衰,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政府采用两税法。

何为“两税法”呢?就是每年分夏秋两季征税,以资产和土地的多少作为纳税标准。

(四)宋元明清时期1. 北宋时期王安石变法,实施方田均税法。

方田均税法的主要特点是按照土地的贫瘠程度来征税,这一措施有三大好处:一方面增加了国家的收入;另一方面减少了农民的负担,因为农民的土地相对于地主的,是比较贫瘠的;同时也削弱了地主的势力。

王安石的变法在当时是非常有进步意义的,因此王安石被称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

高中历史之古代中国赋税制度沿革-WPS Office

高中历史之古代中国赋税制度沿革-WPS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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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赋税制度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以下是其中的几个重要阶段:
1. 原始社会和夏商时期
在原始社会和夏商时期,赋税是以劳役形式出现的。

人们需要在农耕、牧畜、建筑等方面进行劳役,作为对国家的贡献。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贡献方式,例如夏朝的盐铁之役和商朝的玉的采集。

2. 春秋战国时期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诸侯国的出现,赋税制度逐渐向货币赋税和物品赋税转化。

财产税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税种,它通过财产调查和评估,按照财产的大小和种类,收取一定比例的财产作为税收。

此外,还有土地税、农业税、商业税、过路费等形式的税收。

3. 秦汉时期
秦皇帝通过实行均田制和收铸重轻钱,建立了初步的赋税制度。

汉朝时期,将赋税分为地税和人头税两种,加强了国家对土地的掌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4. 魏晋南北朝时期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财政状况不稳定,赋税负担较大,社会秩序不稳定。

此时期开始发展出以税为贷的赋税制度,通过对民间富豪进行实行赋役和征收租税,弥补国家财政缺口。

5. 宋代
宋代时期,赋税制度逐渐向地租制和货币赋税转化。

全国性的赋税制度设立,并适当调整了税制标准,保证了税收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此外,还有行马费、官租、经济特权等形式的税收。

总体来说,在古代中国历史上,赋税制度始终是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赋税制度

赋税制度

赋税制度战国秦汉时期,土地私有制逐步确立,小农阶层普遍出现,以小农为征收对象的赋役制度也随之成型了。

赋税名目繁多,大别之可分为赋、算、租、税四大类。

“赋”是人头税,“算”基本上是财产税,“租”是土地税,“税”是工商流通税(如关卡税、盐铁税、酒税等)。

被称作“田租”的土地税,称作“户赋”、“口赋”、“算赋”的人头税,以及称作“更卒”、“正卒”、“戍卒”的各色傜役,这三项共同构成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中人头税和傜役占了绝大比重;反映出当时国家对于臣民人身的严厉控制及其对于小农剩余劳动的残酷榨取。

(一)土地税的萌芽:从“相地而衰征”到“初税亩”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各诸侯国先后进行了赋税制度改革。

例如鳃国在鲁宣公十五年(前594)推行的“初税亩”,就是最著名的赋税制度改革。

汉代的田租征收汉代“田租”征收办法与战国、赢秦一脉相承。

鉴于秦朝“收太半之赋,发闾左之戍”而迅速败亡的历史教训,自汉初开始,长时期实行轻税政策。

关于征税办法,汉代田租征课是既基于地,又基于户;基于户是实,基于地不一定都是实,因而更适合的叫法是户租。

应该说,汉代和以前一佯,实际上仍是定额制。

汉代的户刍、口赋和算赋“户刍”当是按户交纳的刍税。

现从木牍“户刍”与“田刍”对言,才知除了“田租”性质的刍槀税外,还有与“田刍”对称的“户刍”之征,其性质当属于人头税范畴的户赋。

口赋是征之于儿童的人头税。

人二十,以供天子。

这是天子的“私奉养”,专供皇室日常开销之用,带有某种“贡赋”色彩。

口赋似起于西汉中叶武帝之世,起于武帝征伐四夷,重赋于民,民产子3岁开始起征,因民赋重,至于生子辄杀。

以人头税和徭役为主体的赋役结构农民赋役支出中田租只占5%,人头税占95%的结论。

这说明对农民的严密控制和对人力的残酷榨取,构成了奏汉国家机器的赋役基础。

汉代长期推行“轻田租,重人税”的政策的重大结果,首先是刺激了土地私有制的发展,轻田租惠不及齐民,(四)三国两晋南北朝:课田制和户调式的确立赋役制度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赋税是中国古代国家宏观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

中国封建社会的赋役制度主要有四种:战国秦汉时期的租赋制、魏晋至隋唐的租赋制、中唐到明中叶的两税法、明两税法至鸦片战争前的一条鞭法和地丁合一。

1 夏商周:“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2 春秋战国:鲁国〃初税亩3 两汉:★租:土地征收的税额,交纳粮食。

从景帝二年起基本三十税一★赋:以丁计算☆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 120钱/人☆口赋:专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 20钱/人(赋交钱币)4 魏晋南北朝:租调制(户调制)★田租:约二十税一★户调:战乱,人口流动,官府籍簿散失,无法按丁征赋,而户比丁易于统计,且较稳定,故改为按户征收。

纳绢或布帛(不纳货币,因为当时商品货币关系减弱及纺织业兴起)5 隋-唐中叶:租庸调制—“输庸代役”/以庸代役意义:①以庸代役,农业生产时间较有保证②剥削量减轻,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6 唐中叶-明中叶:两税法(780杨炎均田制崩溃—租庸调制崩溃—财政收入减少。

财政收入增加,人身依附松弛)特点:①对象:“户无主客,以见居为薄”课税对象由仅有主户扩大到客户,并对商人重新规定税率。

②内容:户税和地税—“此外敛者,以枉法论”③标准:“惟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资产少则其税少,资产多则其税多”④时间:夏秋两季相对集中并节省了征收时间⑤形式:“以钱谷定税,临时折征杂物”⑥原则:“量出以制入”—创我国预算原则之先意义:①将名目繁多的杂税,统一归并为户税和地税两种②按照各户贫富程度确定征税标准,较为公平③以货币计算和交纳赋税,对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④扩大征税面,保证了封建政府的财政收入7 明:一条鞭法(1581 张居正)内容:①赋役合并,并部分“摊丁入亩”(按田亩征收)②赋役征银由地方官征收,废粮长制③以州县为单位,把一切赋税、役法项目合编起来,确定征收的总数8 清:康熙五十一年“滋生人口,永不加赋”,停止征收新增人头税的基础上,雍正初年实行地丁合一,开始了单一的土地标准征税,正式废除了人丁税。

中国财政史

中国财政史
• (1)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 a. “不农之征必多,市利之租必重”。
• b. “舍地而税人”。
• c.“民努力本业,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 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 知识链接
• “古先圣王之所以导其民者,先务于农。民农, 非徒为地利也,贵其志也。民农则朴,朴则易用, 易用则边境安,主位尊。民农则重,重则少私义, 少私义则公法立,力专一。民农则其产复,其产 复则重徙,重徙则死其处而无二虑。”
(公元前21世纪——公元前771年)
一、赋税制度 (一)田制与田赋 1.田制
(1)所有制形式:土地国有制,即:“普天之 下, 莫非王土”。
(2)管理形式:按等级分给各级奴隶主、平民 经营。
2.田赋
(1)夏代的贡法。 《孟子·滕文公上》记载:“夏后氏五十而贡, 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
贡法就是夏代建立在土地国有制基础上的赋税 制度。其基本内容是,每户授田田50亩,缴纳收获 物的1/10作为国家的赋税收入。
汉代算赋制度具有着鲜明的政策性:
其一,为限制商贾牟取暴利,贯彻重农抑商 政策,对商贾每人每年征收两算,即240钱。
其二,为保证农业生产对劳动力的需求,对 商贾地主蓄养奴婢者课以重税,每人每年两算。
其三,鼓励生育,对晚婚者加重征收算赋。 规定“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四)更赋
汉代对按规定应该服役而未能服役者所征收 的代役钱。更卒不亲自服役,纳钱2000;戍卒不 服役三日者,纳钱300。除去代役使用外尚有余额, 成为国家财政收入。
第二章 秦汉时期的财政
(公元前221—公元220年)
• 一、秦汉时期的赋税
(一)田租
1.田制
秦汉时期的土地所有方式,基本上分为两类: 少部分是属于封建王朝的公田(或官田),大部分是 属于私人(包括王侯、贵戚、达官、富商、地主和平 民等)占有的土地。从此,地主可以大量兼并土地, “富者田连阡陌”的现象出现了。

中国赋税史

中国赋税史

第一章奴隶社会时期的赋税(夏、商、西周、春秋)一、我国赋税的起源(一)从原始的“贡献”到有一定制度的“贡纳”1、原始社会后期的“贡献”在原始社会后期部落联盟时期,氏族公社内部,为了保卫氏族生存与扩张联盟势力影响的需要,已经出现了为集体公益而无偿提供劳役的“贡献”与迫于部落联盟而贡献的实物献纳。

2、奴隶制国家建立过程中,逐渐形成制度完备的“贡纳”制(1)夏朝的建立夏朝于公元前二十一世纪建立后,拥有了许多部落与受其统治的臣民,从而具备了国家的形体。

(2)夏朝的“贡纳”夏朝为了加强其统治基础,满足其行使公共权力的需要,需要大量的物质基础,各地诸侯都向夏王朝贡纳物产。

这种贡纳,从夏王朝开始成为一种制度,后人称之为“土贡”制度。

(3)“土贡”制度与部落联盟时期贡献的不同。

(二)夏朝的“任土作贡”制度为我国的早期赋税制度打下基础,并成为我国财税的起源。

二、早期赋税的特点1、国家赋税收入主要来源于奴隶创造的农业与畜牧业收入。

2、赋税征收形式就是租税合一,以实物缴纳。

3、分田制禄,井田制赋。

4、国家财政同皇室财政不分。

5、财税管理的原则就是“量入为出”。

第二节夏、商、西周时期的赋税一、三代时期的政治经济概况( 一)夏朝概况夏朝的历史大约从公元前二十一世纪至公元十六世纪,历史约四百佘年,大禹的父亲与禹治水竖立了她的威信。

禹死后,她的儿子废除了原来的继承人伯益而自立。

禅让制就被世袭制所取代,从而由公天下变为家天下。

夏朝的统治者为了维护其统治地位,建立起国家机器,如军队、监狱、刑法等。

在经济方面,当时农业在社会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且有了一定的水平,粮食就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

除了农业以外,此时的畜牧业与手工业已较原始社会初期有了较大的发展。

当时夏王朝的土地制度就是土地国有制,即所有的土地都归国王所有,国王把土地分封给大小不同的诸侯。

此时的工商业都就是“官办”。

(二)商朝的概况(公元前十七世纪-公元前十一世纪)从商汤灭夏开始,到商纣王灭亡,商朝前后经历了600多年,传说商的祖先就是契,就是尧时期的一个司徒官,最早这个部落在东西部,其封地在商(今河南商丘),后来又迁都殷(河南安阳)所以商朝又称为“殷商”。

秦汉赋税制度的内容

秦汉赋税制度的内容

(原创实用版4篇)编制人员:_______________审核人员:_______________审批人员: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序言下面是本店铺为大家精心编写的4篇《秦汉赋税制度的内容》,供大家借鉴与参考。

下载后,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射!(4篇)《秦汉赋税制度的内容》篇1秦汉时期的赋税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土地税:秦汉时期实行的是均田制,即国家将土地分配给百姓,百姓需要向国家缴纳土地税。

土地税的征收标准是根据土地的面积和质量来确定的。

2. 人头税:秦汉时期还实行人头税,即按照人口数量向国家缴纳税款。

人头税的征收标准是根据人口数量和贫富程度来确定的。

3. 财产税:秦汉时期还实行财产税,即按照个人财产的数量向国家缴纳税款。

财产税的征收标准是根据个人财产的数量和价值来确定的。

4. 营业税:秦汉时期还实行营业税,即按照商业活动的收入向国家缴纳税款。

营业税的征收标准是根据商业活动的收入和规模来确定的。

5. 关税:秦汉时期还实行关税,即对外来商品进口征收税款。

关税的征收标准是根据商品的种类、数量和价值来确定的。

《秦汉赋税制度的内容》篇2秦汉赋税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的重要赋税制度之一,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土地税:秦汉时期,土地税是主要的赋税形式。

秦朝实行的是均田制,即按照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土地税则按照土地面积和人口数量计算。

而汉朝实行的是井田制,即按照土地肥力不同,划分为不同的田地,土地税则按照土地面积和土地肥力计算。

2. 人头税:秦汉时期,人头税也是一种重要的赋税形式。

秦朝实行的是“户赋”,即按照家庭人口数量征收赋税。

而汉朝则实行的是“人头税”,即按照个人人口数量征收赋税。

3. 货物税:秦汉时期,货物税也是一种重要的赋税形式。

秦朝实行的是“市赋”,即按照商品交易数量和交易金额征收赋税。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过程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过程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过程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过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夏商周时期:夏商周时期的赋税制度主要是以“租庸调”为主。

租庸调是指以土地输出的农产品为依据,由府、县官员向农民征收一定数量的农产品,用于满足领导的军费和官员的生活需要。

2. 春秋战国时期:春秋战国时期赋税制度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封建贵族加强对土地的控制,并逐渐形成封建国家的赋税体系。

这一时期,土地以世袭的方式归属于封建贵族,农民必须向贵族交纳赋税,同时还要为军役和劳役提供劳动力。

3. 秦汉时期: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行了统一的赋税制度。

秦朝将土地收归国家所有,实行均田制,并附加“亩限”,即规定每亩土地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农产品作为赋税。

汉朝继承了秦朝的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逐渐加重了农民的赋税负担,导致了农民起义的频繁发生。

4. 魏晋南北朝时期:这一时期,农业生产不断衰落,赋税制度也逐渐失去实际效力。

皇族、贵族和地方士族逐渐壮大,他们通过侵占农民土地和免税等手段,减少了赋税的负担,导致了动乱和社会不稳定。

5. 隋唐宋时期:隋唐时期,赋税制度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革和完善。

隋朝实行等额赋税,即每户家庭按户口数量交纳固定数量的农产品。

唐朝继续了隋朝的制度,并逐渐加强对土地的控制,加重了农民的赋税负担。

宋朝时期,赋税制度进一步改革,实行了均输法,即按每户家庭的土地面积和产量交纳赋税,以减轻贫困农民的负担。

总体来说,中国古代赋税制度在演变过程中,从夏商周时期的“租庸调”发展到封建时期的封建国家赋税制度,再到隋唐宋时期的等额赋税和均输法,赋税制度逐渐完善,但也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导致了社会动荡和农民起义的发生。

中国古代的制度

中国古代的制度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一、先秦时期的赋税制度先秦赋税多以“贡赋”的形式存在。

商代臣民向国君进献的财物称为“土贡”。

西周土贡有皮帛、宗庙之器、绣帛、木材、珍宝、祭服、羽毛等九类,称作“九贡”。

此外,还有军赋。

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新的赋税制度。

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开始按土地面积征收实物。

前590年作丘甲,按土地征收军赋。

战国时,各国赋税制度不一,不能一概而论。

二、秦汉时期的赋税制度秦代赋税分为田租、口赋和杂赋三种。

田租是按土地征粮,租率约为十分之一。

口赋是按人头征钱,每人约缴120钱。

杂赋一般是临时性的征调。

这种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对封建地主有利,但也有利用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汉代的赋税主要是人头税和田租,此外还有一定的徭役。

人头税分算赋和口赋两种。

汉初规定,15至56岁的人,不管是男是女,每人纳赋120钱,叫算赋。

7至14岁的小孩,每人每年纳赋20钱,叫口赋。

田租按产量征收,一般三十税一。

徭役分为劳役和兵役。

成年男子一生要服两年兵役,每年服一个月劳役。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赋税制度曹魏时实行租调制,“收田租亩四升,户生绢两匹,绵三斤”。

课田制和户调式是西晋的赋税制度。

课田指的是应向国家纳税的田地数量。

丁男(16-60)课田50亩,丁女20亩,次丁男(13-15;61-65)25亩,每亩纳粮8升。

户调就是户税,丁男之户每年纳绢3匹,绵3斤;丁女或次丁为户者折半交纳。

与曹魏相比,田租增加一倍,户税增加了二分之一。

北魏时规定,一夫一妇出帛1匹,粟2石;15岁以上的未婚丁女4人,从事耕织的奴婢8人,耕牛20头,租调相当于一夫一妇的数量。

四、隋唐至宋元时期的赋税制度隋唐之际实行租庸调制。

租庸调制规定:丁男每年向国家纳粟2石,称作租。

交纳绢2丈,绵三两或布2丈5尺、麻3斤,称作调。

每丁每年服徭役20天,如不服役,每天输绢3尺或布3尺7寸5分,称作庸,也叫做“输庸代役”。

所谓“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陆寅公集》卷二二),但官僚贵族享有蠲免租庸调的特权。

秦汉时期的特殊赋税

秦汉时期的特殊赋税

秦汉时期的特殊赋税上述各种税目及税率,都是秦汉时期对一般民户征收的赋税。

至于对边远少数民族和其他特殊户口,则实行比较特殊的赋税制度。

对边远少数民族实行的赋税制度早在秦国惠王“并巴中”以后,对廪君蛮就实行了不同于秦国其他地区的赋税制度。

官府规定:“其君长岁出赋二千一十六文,三岁一出义赋千八百钱;其民户出幏布八丈二尺,鸡羽三十镞”。

到了汉代,依然按照秦的办法,所谓“汉兴,南郡太守靳强,请一依秦时故事”即其证①。

由上可知秦和西汉,对巴郡南郡地区的廪君蛮,分“君长”与“民户”两种对象课税,二者均合田租与口钱、算赋于一体,“君长”以铜钱、“民户”的实物纳税,既简化了赋税制度,征收物又结合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实况。

同是少数民族,又有不同的赋税征收办法。

以板楯蛮为例,秦昭王时由于此少数民族射杀为害于巴汉地区的白虎,于是昭王“复夷人顷田不租,十妻不算”②,即每户免去一顷田地的田租,免去十人的算赋。

到了汉代,由于这些夷人曾“从高祖定乱有功,高祖因复之,专以射虎为事,户岁出賨钱,口四十”而已③。

《后汉书·南蛮传》则谓:“复其渠帅罗、朴、督、鄂、度、夕、龚七姓,不输祖赋,余户乃岁入賨钱,口四十。

”对板楯蛮的征税办法,显然不同于廪君蛮。

又如对武陵蛮的课税,也有其特殊性。

”秦昭王使白起伐楚,略取蛮夷,始置黔中郡。

汉兴,改为武陵,岁令大人输布一匹,小口二丈,是谓賨布。

”①这种按大,小口征收賨布的作法,又有别于按户征收的制度。

此外,对西南夷、羌人及岭南的少数民族,大都采取不同于一般汉族民户的赋税制度。

以西南地区的哀牢人而言,自东汉建武年间内附,“自是岁来朝贡”而已,别无赋税。

到明帝永平十二年(公元69 年),以其地置永昌郡,太守郑纯“与哀牢夷人约:邑豪岁输布贯,头衣二领,盐一斛,以为常赋”②。

总之,对于西南诸夷,汉代统治者只不过取“其賨,幏、火毳、驯禽、封兽之赋”而已③。

以岭南地区的少数民族而言,西汉于此地初置十七郡之时,均“无赋税”,其地方统治机构的经常经费,也由临近的南阳、汉中以南郡县比照本郡县供给“其郡吏卒奉食、币物、传车、马被具”等;至于军事经费,则全仰给于中央大司农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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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类: 大部分土地归私人所有,包括王侯、大臣、 达官显宦、富商、地主和平民占有的土地, 这称为私田。 在私田之外,国家还掌 握一部分土地,叫 公田。 (二)户籍管理制度 秦汉时期都建立起比较详细的户籍管理制 度。
二、田赋收入


是国家对拥有土地的人按土地的亩数所征收的税。 即对私田部分所征收的税。秦朝和汉朝的田赋制 度基本上相同,只是汉朝初期实行轻税政策,实 行十五税一、三十税一。汉初的轻税政策,对社 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走到了重要作用。两汉时期 农业税有: 三、人头税
汉朝时期,虽然土地税比较轻,但是人头税却比 较重。


其主要人头税有: (一)算赋 对成年人所征收的人头税。凡年满15-56岁 的成年男子,每人每年缴纳120钱,叫一算。 (二)口赋 是对未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凡7-14岁的未 成年人,每人每年缴纳口赋20钱,充作皇 室收入。

(三)更赋
是对按规定应该服役而未能服役者所征收 的代役钱,国家用代役钱雇人服役。 (四)户赋 是在封邑之地以户为单位征收的赋税。户 赋按户征收,每户每年200钱,作为封君列 候的俸禄。



(五)献费
是地方官员为了逢迎诸候需要征收的一种 人头税。每年10月朝献时,按人数每人每年 纳63钱,作 为献费。
四、盐、铁专卖收入

六、缗钱税和算商车
是以对商人和高利贷者的财产及车船所征 收的税。始创于汉武帝时,因对外用兵需 要,对商人的车船和特有的缗钱开征。 七、赊贷税。是对出贷金钱或粮食收取利 息所课征的税。汉武帝时,规定对商人放 高利贷者,按所放资本每2000钱,征一算, 即120钱的利息税。

(二)经济概况




这一时期的经济有了很大的提高,其原因 是: 1.生产关系的变革,解放了劳动力,提高 了劳动生产的积极性。 2.铁制农具的广泛使用,为开荒、扩大耕 地面积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3.水利工程技术的发展,促进了农业生产 的发展。
二、秦汉时期的财税特点


(一)财权高度集中于中央 (二)实行“量出制入”的财政原则 (三)国家财政同皇室财政分别来源,分 开管理 第二节 赋税收入 一、田制和户籍 (一)田制


这些措施加强了各地区、民族之间的文化、 经济交流,为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建 立打下了基础。 秦二世即位十个月后,陈胜、吴广在大泽 乡揭竿而起。公元前206年刘邦围攻咸阳, 秦王子婴自缚出城投降,秦朝灭亡。公元 前202年项羽在乌江自刎而死,楚汉战争结 束,刘邦建立了西汉。

公元9年,外戚王莽夺权,改国号为新。公 元25年刘秀复辟了汉朝,史称东汉。公元 220年,曹丕自立为帝,建立魏国,汉亡 。
第二章战国、秦汉时期的赋税


战国、秦、汉时期,包括从周文王元年 (公元475年)到东汉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 (公元220年)这一段历史。是我国进入封 建社会后第一个大统一的历史阶段。
第一节概论

一、战国秦汉时期的政治经济概况 (一)政治概况 首先,春秋战国时期的改革,使我开始进 入封建社会时期。公元前221年秦朝灭六国 统一了中国。秦朝统一后,对国家进行了 许多项改革,包括中央集权的确立,取代 了周朝的诸侯分封制;统一了文字方便官 方行文;统一了度量衡,便于工程上的计 算。


五、公营、公产收入 (一)均输、平准 1.均输:是指对进贡产品运输制度的调剂。 汉武帝时,采用在各地设置均输官,负责 将朝廷不需要的贡品运到价高的地方销售, 收入上交中央。朝廷所需的贡品,由均输 官就原产地购买。





2.平准:是指平抑物价。汉武帝时,在京城 和全国客地设置平准官,负责收集各地的 货物,贱买贵卖,以调剂有无,平抑物价。 (二)公产收入 1.公田收入,即国有土地的收入。汉代公田 大部分租给人民耕种,国家收取地租。 2.屯田收入,汉代的屯田,分为军屯和民屯 两种。

盐铁专卖是指国家垄断盐铁经营权利。利用垄断 价格,获取高额财政收入。汉初,为了休养生息, 对冶铁煮盐采取放任政策。
汉代盐的专卖制度,是实行民制、官收、官运、 官卖制度。铁的专卖,实行在矿山所在地设铁官, 统管采掘、冶铁和铸造三个环节。汉代盐铁专卖 政策,抑制了商人对盐铁的兼并,同时也保证了 国家财政收入的需要。当然,在其实行过程中也 产生了不少问题,主要是官府生产的盐和铁器质 量差,而且价格又高。


秦始皇三十一年(公元前216年)秦朝宣布 地主和有田农民自动如实向政府报告自己 所占有的土地数额,政府根据报告的数额 征收田租。这意味着封建土地所有制最后 得以通行全国,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封建土地私有制从此成为封建国家统治的 经济基础。 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占有方式,基本上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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