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则新加坡的故事——我在新加坡挨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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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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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鞭刑之国记录在花园城市新加坡所见所感来青奥会之前,我对新加坡的模糊印象是干净,再就是法纪严明。

的确如此。

由于国家很小,市区跟北京市朝阳区差不多大,气候湿润植被很多,沿海之国风景秀美,所以又有花园城市之美誉。

打车在大街上跑,道路两旁色彩缤纷的植物飞驰而过,让人心里倍感舒服惬意,花园城市名不虚传。

说到当地法律,到了新加坡之后,果然见到很多地方都有法规警示。

譬如公共场所禁烟,尤其是在贴了“BY LAW”的建筑物或者场合吸烟,必定重罚,最低从1000新币起,折合人民币5000块。

还有就是不能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丢废弃物、随意贴小广告、涂鸦、乱停车等等。

如果不守秩序的话,轻者被罚钱,重者蹲监狱,最惨的还会被鞭刑。

据说在新加坡,每年都有千余名男性罪犯被判鞭刑,而且闯祸的外国人也不能幸免,这点很可怕。

依稀记得很多年前,一个美国艺术家在新加坡街上肆意涂鸦,街上的墙壁、路边的汽车都不放过。

最后当地政府忍无可忍,罚完款后又把他关进牢里,还抽了三鞭子,而第二鞭子下去就昏死了。

为此当年好像还引发了美新两国的外交摩擦。

因为禁烟,所以新加坡海关只允许外国游客带两包烟入关。

而这次国内的一个摄影记者因为带了一条烟,过海关被查出。

因为超额数量不大,而且又是来采访青奥会的媒体,所以从轻处理最终罚款数百元人民币,烟草没收。

关于当地法律,我想还是入乡随俗,也不一定有那么可怕,注意点就好了。

而且新加坡人也充满幽默感,街头卖的冰箱贴等小纪念品上,经常会有造型卡哇伊的警察或是法官小人,拿着手枪和法槌,旁边注释是提示外国游客新加坡的禁止条例,最下面还备注一行小字:“别害怕,我们没那么可怕”。

虽然法纪严明,但可能是移民国家的关系,新加坡人是做事却很少有条条框框的限制,自由度很大,很有想象力,而且非常低碳。

从这次青奥会的新闻中心设置,以及场馆建设就可以管中窥豹,见其一斑。

此次青奥会的新闻中心是组委会租的,地点就在当地一栋名为金沙大厦的写字楼,楼下是大型高档商场和当地最大的赌场。

2020年中考作文素材:新加坡鞭刑

2020年中考作文素材:新加坡鞭刑

【导语】不管是中考语文还是高考语文,作文都是受人关注的,同时也是试卷中分值的一个项目。

整理了2020年中考作文素材三篇供大家鉴赏。

新加坡鞭刑新加坡的严峻刑罚在文明国家里,是少有匹敌的。

连乱扔废弃物、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冲公共厕所也要被重罚好几千块钱,还要被起诉。

在众多刑罚中,具有显著代表性的,是新加坡的肉体刑罚——鞭刑。

1948年新加坡监狱调查委员会记录了如下狱规:“对于严重违反狱规的犯人,可由监狱*判处藤鞭12鞭,或由来狱的法官判处藤鞭24鞭。

对于15岁以下未成年犯,只能由来狱法官判处最多细藤6鞭。

鞭刑的行刑部位是犯人的臀部。

对成年犯使用的藤鞭直径不能超过半英寸,对未成年犯应使用细藤鞭。

”延伸阅读:其他优秀素材两篇“两弹一星”集体精神永放光芒今天我们更应该看到“两弹一星”精神的稀缺性,应该深切地体会“两弹一星”的精神内涵,并让这种精神继续带给我们不畏挑战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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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鞭刑

新加坡鞭刑

浅谈新加坡鞭刑起源及程序在世界上,新加坡以法律严厉而著称。

比如乱扔垃圾,初犯者会处以1000新元的罚款。

公共场所不得随地吐痰,初犯者会处以1000新元的罚款等等,除了这些严厉甚至是有些苛刻的法规,还有令人疑惑新奇的规定,比如口香糖禁令,但最令我感到特别和吃惊的是新加坡的鞭刑。

新加坡是当今世界上仍然保留鞭刑的少数国家之一。

鞭刑是一种肉刑,很难想象肉刑在21世纪的今天是作为合理惩罚在国家施行的,并且这个国家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

新加坡的新法制度源自于英国和英属印度的刑法,19世纪初新加坡被英国占为殖民地,当时使用的是英国法。

对于一些纵火,杀人,抢劫等犯罪都实行鞭刑。

1965年新加坡独立,在其法典中正式出现了鞭刑的具体实施,也根据犯罪的情节来进行具体判处。

新加坡《刑法典》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鞭刑为法定刑罚。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对犯有强奸、严重伤人、破坏公物等社会危害较大的罪行的犯人,判以鞭刑。

一名罪犯最多可被判24鞭,但女性和50岁以上、18岁以下的男性不适用鞭刑。

在《新加坡鞭刑全解密》中提到鞭刑不仅有狱警在场,还有高级监狱官现场发布指令。

犯人受鞭刑是不让其他犯人看见的,但在现场有很多监狱官,包括典狱长,主管看守、几个其他监狱管教、狱医、男护士或者医务助理,当然还有鞭刑的执行狱警。

鞭刑官在上岗之前都要经过培训,鞭刑的行刑部位是臀部,受刑时犯人必须脱光衣服。

鞭刑所用的鞭子,长一米左右,是一根非常结实的藤条。

在行刑前,刑鞭会在清水中浸泡一夜,使之充分吸水,增强柔韧性。

鞭刑官体格强壮,每一鞭子的力度高度一致。

行刑时,鞭手站在离犯人一米多远的地方,用全身的力量进行抽打,往往一鞭子抽下去,就会让犯人皮开肉绽。

鞭刑的执行有严格的程序规定。

在行刑前,医师会对犯人进行身体检查,以确定能否行刑。

行刑时,先除去犯人的衣服,然后把犯人绑在一个“A”字形的木架的一侧。

行刑时,犯人的屁股上下方用垫子护住,以免打鞭时不小心伤及犯人腰部和大腿。

新加坡法律鞭刑典型案例(3篇)

新加坡法律鞭刑典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新加坡是一个法治国家,其法律体系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同时也融合了伊斯兰教法和马来法。

在新加坡,法律对违反法律的行为有着严格的惩罚措施,其中鞭刑便是其中之一。

本文将以阿明案例为例,对新加坡法律鞭刑进行解析。

二、案例简介阿明,新加坡籍男性,因违反新加坡法律被判处鞭刑。

阿明在新加坡一家夜总会打工,因涉嫌吸毒、贩毒等违法行为被警方逮捕。

在审判过程中,阿明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对自己所犯的错误表示悔过。

然而,根据新加坡法律,阿明被判处鞭刑。

三、案例解析1.新加坡法律体系新加坡法律体系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同时也融合了伊斯兰教法和马来法。

在新加坡,法律对违反法律的行为有着严格的惩罚措施,其中鞭刑便是其中之一。

鞭刑是新加坡法律中特有的刑罚,主要针对违反法律的行为,如盗窃、强奸、贩毒等。

2.鞭刑的适用范围在新加坡,鞭刑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违法行为:(1)毒品犯罪:贩毒、吸毒等违法行为;(2)性犯罪:强奸、猥亵儿童等违法行为;(3)暴力犯罪:抢劫、故意伤害等违法行为;(4)公共秩序犯罪:扰乱公共秩序、聚众斗殴等违法行为。

3.鞭刑的实施过程在新加坡,鞭刑的实施过程如下:(1)被告被判有罪后,法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对被告实施鞭刑;(2)被告在执行鞭刑前,必须经过医生检查,确认其身体状况符合执行鞭刑的要求;(3)执行鞭刑时,被告需脱去上衣,露出背部;(4)执行人员使用鞭子对被告的背部进行鞭打,鞭打次数根据法律规定和被告的犯罪情节而定。

4.阿明案例中的鞭刑判决在阿明案例中,法官根据阿明的犯罪情节和悔过态度,决定对其实施鞭刑。

阿明被判处鞭打12下,这是新加坡鞭刑的最高刑罚。

5.阿明案例的影响阿明案例引起了国内外广泛关注,有人认为鞭刑是对人权的侵犯,有人则认为鞭刑是新加坡法律体系中的一种有效惩罚手段。

以下是对阿明案例影响的几点分析:(1)对人权的争议:鞭刑作为一种刑罚,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个人的身体权和尊严权。

揭密新加坡鞭刑

揭密新加坡鞭刑

揭密新加坡鞭刑新加坡的严刑峻法少有匹敌,曾经有个例子,著名音乐大师喜多郎因为留着长发(在新加坡,头发遮住耳朵是违法的),也被拒绝入境,被迫取消了专场音乐会。

尤其举世无双的,是新加坡的肉体刑罚——鞭刑,在文明国家,堪称是“硕果仅存”的。

在新加坡,每年都有千余名男性罪犯被判鞭刑。

鞭刑的历史新加坡的刑法制度源自英国和英属印度的刑法。

1948年新加坡监狱调查委员会记录了如下狱规:“对于严重违反狱规的犯人,可由监狱当局判处藤鞭最高12鞭,或由来狱的法官判处藤鞭最高24鞭;对于15岁以下未成年犯,只能由来狱法官判处最多细藤6鞭。

鞭刑的行刑部位是犯人的臀部。

对成年犯使用的藤鞭直径不能超过半英寸,对末成年犯应使用细藤鞭。

”刑鞭长12米,粗1.3厘米。

适用鞭刑的罪名在新加坡,连乱扔废弃物、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冲公共厕所也要被重罚好几千块钱,还要被起诉。

不过,幸运的是,这些轻罪并不同时要判处鞭刑。

对至少40种罪名,鞭刑是强制刑(必判鞭刑,不能减免),至今适用鞭刑的罪行的名单还在延长,其中既包括强奸、抢劫、贩毒等重罪也包括较轻的罪行如非法拥有武器(长刀、匕首等都算)、涂鸦(包括在墙上喷涂油漆或者重犯在墙上张贴广告、海报)等。

对许多轻罪来说,鞭刑是“可选刑”,是否鞭刑由法官决定。

这些罪名包括聚众闹事、敲诈勒索、容留组织卖淫、误杀及伤人等。

有些交通肇事罪在第三次重犯后也可判处鞭刑。

尽管对有些罪,鞭刑是非强制刑,但法官一般会无一例外地判处鞭刑。

比如“非礼(即所谓侮辱妇女)”,********表示如果罪犯接触了被害妇女的阴部,至少应判9个月3鞭。

鞭刑总是伴随监禁,从不(或基本上不)单独判罚。

如果一男一女犯下同样的罪行,情节也完全相同,女犯只判监禁,而男犯在监禁之外还要判处鞭刑。

刑事执行条例规定,每次审判最多可判鞭刑24下。

鞭刑前犯人要全面体检,有高血压或心脏病等疾病者都可豁免鞭刑,但实际上因病得以豁免鞭刑的人非常少,年平均只有六个。

新加坡鞭刑为何让各国人害怕,到底有多残酷?挨不过一鞭子

新加坡鞭刑为何让各国人害怕,到底有多残酷?挨不过一鞭子

新加坡鞭刑为何让各国人害怕,到底有多残酷?挨不过一鞭子相信不少爱看历史的朋友都听说过“十大酷刑”,它们是中国古代残酷刑罚的代表,包括车裂、凌迟、烹煮等等,十分残忍暴力,极具威慑力,所以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些不合人性的刑罚也早就退出了历史舞台。

但很多朋友不知道,古代刑罚中的“鞭刑”在当今世界的某些国家仍然存在,比如新加坡,无论是不是新加坡人,只要在新加坡犯了罪,都极有可能经历鞭刑,比如当年一位美国少年在新加坡某社区戳破汽车轮胎和涂鸦,被判鞭刑6下,直接惊动了美国总统,那么新加坡的鞭刑到底是啥样的呢?普通人真的挨不过1鞭子吗?我们先来简单看看“鞭刑”的发展历史,它的历史非常悠久,这种惩罚方式自打我国黄帝时代就存在了,那时候主要是奴隶主惩罚奴隶。

虽然不想承认,但小编小时候也是挨过父母“鞭子”的,鞭刑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

同样的,在罗马、英国、意大利、俄国等国家,鞭刑也是几百、几千年前就出现了,那时候的鞭刑特别残忍,以英国为例,他们会提前准备好各种材质的鞭子,比如牛皮鞭、包着羊骨的鞭子,这种鞭子能轻易把人打得皮开肉绽、血肉模糊,打完以后再把犯人扔进海水或醋里,折磨死他们,非常残忍。

1824年,英国在新加坡开始了殖民统治,为了更好地“统治”新加坡人民,于是就肆意使用了鞭刑,所以如今新加坡的鞭刑便是“继承”了英国的,他们的刑法制度也是源自英国和英属印度。

新加坡的鞭刑比起英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比如他们对鞭刑有着明文规定:刑鞭长1.2米,粗1.3厘米。

在行刑前,刑鞭会在清水中浸泡一夜,使之充分吸水,增强柔韧性。

而且新加坡鞭刑要求执行者(行刑者受过特训,身材十分魁梧)一鞭子下去就要达到皮开肉绽的效果。

当然,为了犯人的“生命安全”,旁边随时有医生待命,一旦发现受刑者有什么不对劲,就上前检查,没问题就继续打下一鞭子,有问题就暂停,身体恢复好了再回来继续挨打。

另外,新加坡允许所有媒体来到现场进行拍照。

相信光是看到这段文字,很多朋友就能感受到“疼痛”,那么如此残忍的刑罚是在怎样的情况下才会被判呢?其实,在新加坡犯罪很容易被判鞭刑,不止强奸罪、抢劫罪、贩毒罪这种大罪,就连涂鸦、张贴广告(规定禁止贴广告的墙上)、非法持有武器(包括匕首、长刀),都会被判鞭刑。

高中语文文摘(异域)目睹新加坡“酷刑”

高中语文文摘(异域)目睹新加坡“酷刑”

目睹新加坡“酷刑”新加坡的中学生和世界各地的其他学生不同。

虽然都是十四五岁,但是一个个非常规矩,令行禁止,有很强烈的集体意识。

而我一直不明白,新加坡老师到底施了什么魔法让学生如此听话。

有一次,我随新加坡中学50多名师生外出参观,正要开车返回,突然有一个男生大叫:“不好,我的照相机落在刚才参观的地方了。

”说着,他就慌慌张张地从车上冲下去了。

此时,一行50多人,除了刚刚跑下车的学生,全都坐在汽车上了。

带队的是一个女教师,40多岁,颧骨很高,非常利落、严厉,说话干脆,是新加坡最好的学校极具代表性的教师,中文名字叫石君。

她抬起手看表,说:“集合时间已经过了,开车!”当即就有几个学生喊:“还有一个人没上车呢。

他去取相机啦。

”但石君老师说:“时间到了,应该开车。

任何人都应遵守纪律。

不过,这里离学校实在太远了,他要是乘出租车返回,万一没带钱也不好办,我们就等他一会儿吧!”大约过了20分钟,那个男生举着相机气喘吁吁地跑过来,汗水顺着脸和脖子一直往下流。

他一走上来,石君老师就喊“开车”,车在摇晃,男生有些站立不稳,加上跑得太急,只能抓住栏杆大口大口地喘气。

石君老师严厉地说:“因为你一个人,耽误了大家的时间,现在你向大家一一道歉,然后再站到前面来,好好反省!”男生扶着栏杆转过身,首先向司机鞠躬,然后怯生生地说:“司机先生,对不起,我来晚了,耽误了您的时间,请您原谅!”说完继续对着第一排右侧的同学说同样的话,就像鸡啄米,一直点头、赔不是。

他从第一排一直向最后一排走去(大约十几排),每一次点头鞠躬,身上的汗水就向下滴。

我不免动了恻隐之心。

我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严厉的处罚。

由于石君老师是我多年的好友,我终于忍不住对她说:“石君老师,车开得很快,不容易站稳,您看是不是不用一个人一个人地道歉了?”可谁知石君老师一点儿不给面子,一本正经地说:“那可不行!”没办法,我只好看着这个迟到的学生红着脸、滴着汗、一遍一遍低头道歉,然后又走到车头前,老老实实地按照老师的吩咐在车头罚站。

在新加坡挨鞭刑(33P)

在新加坡挨鞭刑(33P)

图文来源:网络/编制:张幼君/2013-08/手动翻页多年以前,我曾在报纸上看过一个美国青年麦可·费尔因在新加坡破坏公物,违反新加坡法律而罚鞭刑的消息,当时的美国总统曾亲自出面为他求情,但新加坡方面并未同意。

于是,那个美国青年只好乖乖挨了几鞭,成为轰动一时的新闻。

没料到几年后,我也品尝了一次新加坡鞭刑的滋味。

早就听说新加坡是一个经济发达、环境优美的国家,抱着到那里找个工作挣点钱的想法,我从福建来到了新加坡。

在亲戚的帮助下,我找到了一个维修自来水管的活,一个月差不多能挣1万元人民币。

由于我拿的是旅游签证,在新加坡只能停留14天。

但打工挣的钱对我来说,确实是不小的诱惑,于是,我决定逾期不归。

新加坡的警察实在太多。

不到3个月,我就在一次临检中被警察带走了。

在法庭上,法官判我挨四下鞭刑。

那天,我被带往候刑室。

还没进门就撞到一个刚刚受完刑的人被两个彪形大汉拖了出来。

那人已经昏迷,屁股血肉模糊,正被送往隔壁的医护室进行处理。

我紧张得快要哭了,哆哆嗦嗦地走进候刑室。

候刑室里还有3个人,其中1个是华人,另外两人是印度人。

房间里静得可怕,谁也不想说话。

一会儿,一个华人警察进来,用英语叫了句什么,其中一个印度人就跟了出去。

过了一会,隔壁屋里传来一声清脆的鞭响,紧接着是一声凄厉的惨叫,让人听了毛骨悚然。

四鞭过后,那个印度人已经是哀号不止了。

几分钟后,那个警察又来了,这次是叫我。

他先用英文叫我的名字,然后又用中文说了一遍。

我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

我跟着他走进受刑室。

那是一个可怕的房间,至今回忆起来我仍觉得阴森恐怖。

房间的正面玻璃墙上挂着几十条皮鞭,每条都有90多厘米长,样子很像牛的尾巴。

透过玻璃还可以看到那边有医生在观察这里的情况。

左边是两排铁杠,上下分别吊着手铐和腰带。

地上还有固定好的脚铐。

行刑的是两个马来人,个个膀大腰圆。

他们裸着上身,正虎视眈眈地瞪着我,样子非常骇人。

我当时就有一种羊入虎口的感觉,很悲哀也很无助。

新加坡留学小心鞭刑

新加坡留学小心鞭刑

新加坡留学小心鞭刑
鞭刑在小编看来是一种属于古代的刑罚,本以为现在这个时代也只能在古装剧里看看了,没想到其依然存在于新加坡这样一个现代化发达的国家。

鞭刑是新加坡广泛施行的合法体罚,可以细分为以下6种情形:司法、监狱、军旅、感化院、学校以及家庭/私刑。

在这6种情形之中,司法鞭刑的程度最为严重。

此刑罚只对50岁以下、身体情况适宜且触犯了新加坡法律的男性罪犯适用,涵盖的违法行为范围很广。

鞭刑同时也是一种在新加坡军队(新加坡共和国武装部队)中惩罚行为不当的男性的合法刑罚,在新加坡军方拘留营中施行。

另外,鞭刑也是感化院或监狱中的惩罚手段和纪律措施。

在新加坡的许多中小学中,做出严重不良行为的男性青少年也会被校方鞭打,但程度相对较为温和。

我国留学生在新加坡经常会忽视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小问题可以不计较,但千万注意不可犯大错误,新加坡的鞭刑可是很恐怖的。

原文摘自:
http://www.iedu.sg/show-19-10656-1.html。

我所知道的新加坡鞭刑

我所知道的新加坡鞭刑

我所知道的新加坡鞭刑作者:春满来源:《百姓生活》2016年第07期在新加坡的一所中学第一次目睹鞭刑时,内心深为震撼。

据查,鞭笞之刑是一种古老的刑罚,历史上很多国家都曾使用过,许多国家也都有具体的文字记录。

不过,到了近现代,许多国家废止了鞭刑。

据说目前全世界只有约16个国家还保留着这种鞭笞之刑。

在文明国家中,新加坡是现在仍保留着这一肉体惩罚的国家之一。

在新加坡,每年都有千余名男性罪犯被判鞭刑。

新加坡监狱调查委员会记录了如下狱规:“对于严重违反狱规的犯人,可由监狱当局判处藤鞭最高12鞭,或由法官判处藤鞭最高24鞭;对于15岁以下未成年犯人,只能判处最多细藤6鞭。

鞭刑的行刑部位是犯人的臀部。

对成年犯人使用的藤鞭直径不能超过半英寸,对未成年犯人应使用细藤鞭;刑鞭长1.2米,粗1.3厘米……”这个刑法的最大的特点是,只有男性罪犯才可以施鞭刑,且犯人在受刑时,都是全身赤裸被绑在受刑架上的。

之所以被绑,是因为怕有些人经不住疼痛瘫倒在地无法行刑。

鞭刑在新加坡最有名的案例,恐怕就是那个人人皆知的被鞭打的美国青年麦克·费伊。

1993年10月6日,来新加坡短住的18岁美国人麦克·费伊被指控犯下了喷涂两辆汽车,对另两辆汽车扔了鸡蛋,并藏有偷来的路牌等罪名。

此案共有5名青少年涉案,另外还有两个马来西亚人,一个中国香港人,另一个美国人。

之后,麦克被新加坡法庭判6个月徒刑,罚款3500新元,笞6鞭。

此事惊动了当时的美国总统克林顿,他为此事曾专门写信给新加坡政府,为麦克求情,想免除鞭刑。

后来6鞭变4鞭,还是要打!可见,对新加坡人来说,鞭刑之大,大过美国总统的面子。

麦克被鞭后,还专门写了一篇回忆文章。

在《麦克·费伊受鞭记》中,他写道:“……有的狱警事先深吸一口气,然后转半个圈,准确出手并命中;有的助跑3步,借力出手;还有的喜欢原地出鞭……”新加坡的鞭刑若从受刑人的角度,可分两种:成人版和少年版。

成人版的鞭刑惩罚的都是作奸犯科的成人,行刑的人都是专业的刽子手。

新加坡鞭刑读后感

新加坡鞭刑读后感

新加坡鞭刑读后感
《新加坡鞭刑读后感》
哇塞!最近我读了关于新加坡鞭刑的东西,这可真是让我大吃一惊!
你们能想象吗?那种鞭子打在身上得多疼啊!我一开始还不太相信,觉得怎么会有这么可怕的惩罚方式。

我就去问我爸爸,我说:“爸爸,新加坡的鞭刑真有那么吓人吗?”爸爸皱着眉头跟我说:“孩子,那可不是开玩笑的,据说一鞭子下去,能让人疼得死去活来。

”我心里就犯嘀咕了,这到底是为啥要有这样的刑罚呢?
然后我又跑去问我的好朋友小明,我着急地问他:“小明,你说新加坡为啥要有鞭刑啊?”小明挠挠头说:“可能是为了让那些犯错的人长记性,不敢再犯吧。

”我还是不太理解,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我就继续去查资料,越看越觉得这鞭刑就像是一只凶猛的大老虎,让人害怕极了!那些犯了错要接受鞭刑的人,他们该多恐惧啊!这感觉就好像走在黑漆漆的夜里,周围全是吓人的声音。

我就在想,要是我不小心犯了错,会不会也得挨鞭子?哎呀,光是想想都觉得后背发凉。

可是再仔细想想,新加坡用这种严厉的刑罚,也许真的能让社会更有秩序。

这就好像我们班级,如果老师不严一点,那大家不都得闹翻了天?
不过,这样的刑罚是不是太残酷了呢?难道就不能用一些温和点的办法,比如多教育教育,多讲讲道理?这鞭刑就像是一把锋利的刀,虽然能一下子解决问题,但也太伤人了吧!
读了关于新加坡鞭刑的这些内容,我觉得又惊讶又困惑。

一方面,它好像能让社会变得更安全更有规矩;可另一方面,又觉得对犯错的人太狠了。

我就在想啊,到底怎样才能找到一个既让人害怕不敢犯错,又不会太残忍的办法来管理社会呢?
反正我觉得,不管是在哪个国家,惩罚犯错的人都应该慎重,要找到一个既能让人改正错误,又能让人感受到温暖和希望的方法,这样不是更好吗?。

新加坡法律鞭刑案例分析(3篇)

新加坡法律鞭刑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鞭刑,作为一种刑罚方式,在新加坡被广泛采用。

新加坡法律规定,对于某些罪行,如毒品犯罪、抢劫、强奸等,可以实施鞭刑。

本文将以一起新加坡鞭刑案例为切入点,分析鞭刑在新加坡的实施过程、法律依据以及其争议和影响。

二、案例背景案例:李某某(化名),新加坡籍男性,因涉嫌贩卖毒品被新加坡法院判处鞭刑。

经过多次上诉,新加坡高等法院最终维持了原判。

李某某于2018年12月接受鞭刑,成为新加坡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一起鞭刑案例。

三、新加坡鞭刑法律依据1.新加坡刑法典:新加坡刑法典第223条规定,对于贩卖毒品的罪行,可以判处鞭刑。

此外,刑法典还规定了鞭刑的具体执行方式,如鞭数、执行时间等。

2.新加坡法律改革委员会报告:新加坡法律改革委员会在2007年发布的报告中指出,鞭刑是新加坡法律体系的一部分,用于惩罚某些严重罪行,如毒品犯罪、强奸等。

3.新加坡最高法院判例:新加坡最高法院在多个判例中确认了鞭刑的法律地位,如“李某某案”中,法院认为鞭刑是新加坡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可以用于惩罚严重罪行。

四、鞭刑实施过程1.判决:在新加坡,对于判处鞭刑的案件,法院会根据刑法典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2.上诉: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提起上诉。

在“李某某案”中,李某某曾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但最终被驳回。

3.执行:判决生效后,当事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鞭刑。

在新加坡,鞭刑通常由专业机构执行,如新加坡警察部队。

4.恢复:接受鞭刑后,当事人需要接受一段时间的恢复期,以确保身体康复。

五、鞭刑的争议1.人道主义争议:许多人认为鞭刑是一种残酷的刑罚,违反了人道主义原则。

他们认为,应当废除鞭刑,改用其他刑罚方式。

2.人权争议:一些国际组织和人权组织对新加坡的鞭刑制度表示关切,认为这是一种侵犯人权的刑罚方式。

3.执行争议: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过度执行、滥用职权等问题,导致当事人遭受不必要的痛苦。

六、案例分析在“李某某案”中,法院认为贩卖毒品是一种严重罪行,对社会的危害极大,因此判处李某某鞭刑。

环球见闻新加坡鞭刑怎么打?

环球见闻新加坡鞭刑怎么打?

环球见闻新加坡鞭刑怎么打?新加坡鞭刑怎麼打?有人皮開肉綻、3下就休克。

(圖/中華解讀)新加坡鞭刑有多痛?什麼情況下會挨鞭刑呢?鞭刑對肉體的痛苦沒受過鞭刑的人是永遠體會不出來的,有的犯人會疼得小便失禁,有的會直接昏過去。

新加坡法律規定,鞭刑時獄醫必須在場,受刑超過三鞭的犯人在受刑後經常會休克,有的癱倒在地,獄醫會把他救醒,給傷口迅速消毒處理。

也有的犯人在受刑中會假裝昏死,但這騙不過獄醫。

鞭刑模擬圖(資料照)【一般三鞭就休克】受過鞭刑之後的傷口大約要一周至一個月之間才能痊癒,但是傷疤是幾乎無法消除的。

親歷者說:「我閉著眼,咬著牙,等著第一鞭打下來。

然後我聽見『啪』一聲鞭響,血從我身體裡流出來了。

那種疼痛無法形容。

那種疼痛無法形容,如果有比『慘』程度更深的形容詞,就該用那個詞。

如果我在受刑時沒被綁著,我肯定會憑兩隻手爬到牆上去。

」這是第一鞭的感覺。

「我已經嚇得不斷抖動,就像一片樹葉。

然後我聽見鞭子呼嘯,就像木板打在一面牆上。

一秒鐘後,我覺得刑鞭咬進了我的屁股裡。

我嚎叫、掙扎,好像一隻瘋了的動物。

當時我想的就是『跑』,如果我沒被綁住,一鞭能讓我跑一英里……鞭子一下一下抽下來,一分鐘一下。

最後一鞭打完,我頭昏眼花,癱在刑架上。

我流血的屁股疼得直抽動,好像著了火。

」有的當地律師在談到鞭刑時說,「有當事人跟我要求,如果被判刑,我寧可多坐幾年牢,也不要被鞭刑,問他們為什麼?他們說不想烙印上污點,當然坐牢不好受,但是鞭刑更可怕!」受刑時,罪犯一絲不掛。

(圖/中華解讀)【怎麼打:每一鞭的位置絕不重複】鞭刑的行刑部位是罪犯裸露的臀部。

受刑時,罪犯一絲不掛,以彎腰的姿勢被獄警用結實的皮條牢牢綁在鞭刑架上,身體從胯部彎曲,臀部翹起。

犯人的下背部和腰部之間會被綁上一個墊枕或軟墊,以防刑鞭不慎打到這裡,傷了犯人的腎臟。

鞭刑的行刑獄警都經過特訓。

他們個個身材魁梧,肌肉結實,有些甚至是搏擊或武術高手。

鞭刑要求行刑者每鞭都出盡全力,不須考慮受刑者的年齡和罪行輕重,要求一鞭下去,皮開肉綻。

在新加坡,有一种刑法叫“鞭刑”,游客了解后纷纷直叹吓人

在新加坡,有一种刑法叫“鞭刑”,游客了解后纷纷直叹吓人

在新加坡,有一种刑法叫“鞭刑”,游客了解后纷纷直叹吓人欢迎大家点开小编的文章,小编在此已经恭候多时,今天小编要跟大家聊的是关于新加坡旅行的话题。

说起新加坡,小编觉得大部分人应该不会陌生,新加坡还有一个特别有意思的名字叫狮城,是东南亚的一个岛国,如今的新加坡是一个多元文化的移民国家,促进种族和谐,是当地政府治国的核心政策,同时新加坡也是一个较为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被誉为亚洲四小龙之一,从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并称。

新加坡地理位置优越,比邻马六甲海峡南口,北边隔着狭长的柔佛海峡,与马来西亚紧邻,凭借着得天独厚的优越,地理位置扶摇直上,而且境内旅游资源丰富,随着当地旅游业的蓬勃发展,近几年前往新加坡游玩的旅客朋友们也越来越多。

虽然新加坡国土面积只有719平方公里,但是关于新加坡这个岛国的故事可是很多很多。

今天小编跟大家介绍的是,在新加坡有一种酷刑叫鞭刑,游客了解了后,纷纷直叹吓人,接下来跟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打开网页速度慢在新加坡,有一种刑法叫"鞭刑",游客了解后纷纷直叹吓人对于新加坡的严峻刑法,我想不少游客应该有所耳闻,新加坡的文明程度连,乱扔废弃物,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冲公共厕所也要被重罚,好几千块钱,甚至还要被起诉。

在新加坡还有一种酷刑,新加坡的鞭刑是许多刑法中的代表,是一种,肉体刑法,目前很少国家会使用这种酷刑了。

在监狱记录的相关预规中有明确的规定:对于严重违反狱规的犯人,可由监狱当局判处藤鞭最高12鞭,或由来狱的法官判处藤鞭,最高24鞭,对于15岁以下未成年犯,只能由来狱法官判处最多细藤6鞭。

用刑的部位是犯人的臀部,据当地人讲,一鞭下去,疼痛难忍,在一边结束之后,医生会进行检查,一旦发现犯人不能承受,便会停下来,挨过鞭刑的人,可能会终身留疤,让人难忘。

而鞭刑的刑鞭也非常的讲究,在用刑前,要在清水中浸泡一夜,让鞭子充分的吸收水分,增加它的柔韧性,避免干燥的刑鞭在用形式锻炼,木刺会扎伤犯人。

新加坡法律鞭刑典型案例(3篇)

新加坡法律鞭刑典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新加坡作为东南亚的一个岛国,以其严格的法律法规和高效的执法体系而闻名。

其中,鞭刑作为新加坡的一项传统刑罚,在历史上一直存在,并成为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特部分。

本文将通过对新加坡鞭刑典型案例的分析,探讨鞭刑在新加坡的法律实践及其所引发的争议。

二、新加坡鞭刑的法律背景1. 立法基础新加坡的鞭刑制度源于其殖民历史。

自1819年英国殖民统治开始,鞭刑就被引入新加坡,并成为其刑法的一部分。

1946年,新加坡成为英国的直辖殖民地,鞭刑法律体系进一步确立。

独立后,新加坡政府继承了这一刑罚制度,并将其写入国家法律。

2. 罚则规定新加坡的法律规定,鞭刑适用于以下几种罪行:毒品、性犯罪、盗窃、故意伤害等。

鞭刑的具体执行方式是:用鞭子对罪犯的身体进行抽打,鞭数根据罪行严重程度而定。

例如,毒品犯罪的鞭刑为6鞭,性犯罪的鞭刑为12鞭。

三、典型案例分析1. 陈某某毒品案2012年,新加坡高等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毒品犯罪的案件。

被告人陈某某因走私毒品被判处鞭刑。

根据法律规定,陈某某应被鞭打6鞭。

然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误将鞭数增加至12鞭。

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新加坡政府对此表示歉意,并承诺加强对鞭刑执行过程的监管。

2. 李某某性犯罪案2014年,新加坡高等法院审理了一起性犯罪案件。

被告人李某某因强奸罪被判处鞭刑12鞭。

在执行过程中,由于鞭刑执行人员操作不当,导致李某某身体受到严重伤害。

事件发生后,新加坡政府再次强调要加强对鞭刑执行过程的监管,并成立专门小组调查此事。

3. 张某某盗窃案2016年,新加坡高等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

被告人张某某因盗窃被判处鞭刑。

在执行过程中,由于鞭刑执行人员操作不当,导致张某某身体受到严重伤害。

此案引发了公众对新加坡鞭刑制度的质疑,要求政府对其进行改革。

四、鞭刑所引发的争议1. 国际人权组织的批评新加坡的鞭刑制度一直受到国际人权组织的批评。

他们认为,鞭刑是对人权的侵犯,违反了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

新加坡法律鞭刑案例分析(3篇)

新加坡法律鞭刑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鞭刑作为一种刑罚方式,在新加坡法律体系中占有特殊地位。

新加坡以严厉的法律和高效的执法闻名于世,鞭刑作为其刑罚手段之一,备受国际关注。

本文以李某某案为例,分析新加坡法律鞭刑的适用情况,探讨其合理性与争议性。

二、案件背景2019年,李某某因涉嫌在新加坡街头故意破坏公共财产,被新加坡法院判处鞭刑。

根据新加坡法律规定,故意破坏公共财产罪的最高刑罚为鞭刑。

李某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然而,新加坡高等法院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李某某成为近年来新加坡实施鞭刑的典型案例之一。

三、新加坡法律鞭刑的适用情况1. 罪行范围新加坡法律规定的鞭刑适用于以下罪行:故意破坏公共财产、毒品犯罪、性犯罪、抢劫、盗窃等。

其中,故意破坏公共财产罪是鞭刑的主要适用罪名。

2. 刑罚标准新加坡法律规定,鞭刑的执行次数为3至24次,具体刑罚由法官根据罪行严重程度和被告的犯罪记录等因素决定。

对于未成年人,鞭刑的执行次数不得超过12次。

3. 执行程序鞭刑的执行程序较为严格。

首先,被告需在新加坡司法部登记,并接受相关教育和辅导。

其次,被告需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鞭刑。

执行过程中,医生和护士在场监督,确保被告的安全。

四、李某某案分析1. 罪行严重性李某某故意破坏公共财产,情节恶劣,严重影响了新加坡的社会秩序。

根据新加坡法律规定,故意破坏公共财产罪的最高刑罚为鞭刑。

因此,法院判处李某某鞭刑符合法律规定。

2. 判决合理性新加坡法院在判决李某某案时,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1)罪行严重性:李某某故意破坏公共财产,情节恶劣,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2)被告的犯罪记录:李某某无前科,但此次犯罪情节严重。

(3)被告的悔罪表现:李某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表现出悔罪态度。

综合以上因素,新加坡法院判处李某某鞭刑,符合法律规定,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

3. 国际争议尽管新加坡法律鞭刑有其合理性,但仍然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争议。

主要争议包括:(1)人权问题:鞭刑作为一种刑罚手段,被认为是对人权的侵犯。

1994年6月9日《美国少年在新加坡受鞭刑》

1994年6月9日《美国少年在新加坡受鞭刑》

1994年6月9日《美国少年在新加坡受鞭刑》尽管迈克尔-费伊与他母亲住在新加坡,他在许多方面仍还是个典型的美国少年。

他在新加坡的美国学校里踢足球、打棒球,在当地的哈德-罗克咖啡馆里当男招待,与朋友们一起花钱跳迪斯科。

当他初次冒犯了那些法律条文,才发现与他的家乡俄亥俄州代顿镇相比,新加坡不仅在地理空间上有差异,而且似乎是处于一个不同的世纪。

费伊18岁,3月份他为犯有喷涂汽车和窝藏偷来的路标的过失在法庭作了辩解。

在美国,像他这样没有前科的青少年犯有如此过错至多不过被判缓刑。

可是,新加坡处理公共秩序问题很严肃,小到连用厕后不冲洗之类的事也要受罚款。

费伊经当地警察局被罚款2200美元,并被判四个月监禁。

此外,他还要赤裸着臀部挨6下藤棍。

当然耻辱不止这些。

有数十名美国人写信给新加坡驻华盛顿使馆,拥护该判决。

监狱的棍刑是由一位训练有素的打手掌管。

据马来西亚的法学杂志所述,藤棍有4英尺长,半英寸粗,每抽一下都会造成皮开肉绽,形成不能消退的疤痕。

大多数挨打的犯人因受惊而不得不进医院治疗。

他们至少在三个月内不能端坐或仰卧。

在过去的5年里,已有14人因在新加坡毁坏公共财物而挨棍。

3月,美国为费伊的事向新加坡提出了强烈抗议。

“我们承认他们(新加坡)有一定的权力履行他们的刑法,”克林顿总统在白宫一次记者招待会上说,“但是我们认为这种惩罚太过分了,非常希望在某种程度上予以重新考虑。

”要改变判决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新加坡当局并没有想宽容的意图。

“我们不会允许这种损害公共财物的行为到处发生,就如在纽约市,甚至连警车都不容遭损坏,”一位新加坡政府发言人在回答克林顿的指责时说。

当费伊于1992年8月搬到新加坡去住时,他的父亲曾告诫他该国有酷刑。

他父亲名叫乔治-费伊,在代顿的一家汽车供应公司任总裁。

费伊的父母在他8岁那年离了婚,他由父亲和继母抚养。

而他的生母兰迪再婚后移居新加坡。

费伊在将近初中毕业时,觉得到国外与他生母和继父马科-陈一起呆上几年会很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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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則新加坡的故事——(一)我在新加坡挨鞭刑多年以前,我曾在報紙上看過一個美國青年因違反新加坡法律而受鞭刑的消息,當時的美國總統曾親自出面為他求情,但新加坡方面並未同意。

於是,那個美國青年只好乖乖挨了幾鞭,成為轟動一時的新聞。

沒料到幾年後,我也品嘗了一次新加坡鞭刑的滋味。

早就聽說新加坡是一個經濟發達、環境優美的國家,抱著到那裏去找個工作掙點錢的想法,我從福建來到了新加坡。

在親戚的幫助下,我找到了一個維修自來水管的活,一個月差不多能掙1萬元人民幣。

由於我拿的是旅遊簽證,在新加坡只能停留14天。

但打工掙的錢對我來說,確實是不小的,於是,我決定逾期不歸。

新加坡的員警實在太多。

不到3個月,我就在一次臨檢中被員警帶走了。

在法庭上,法官判我挨4下鞭刑。

那天,我被帶往候刑室。

還沒進門,就撞到一個剛剛受完刑的人被兩個彪形大漢拖了出來。

那人已經昏迷,血肉模糊,正被送往隔壁的醫護室進行處理。

我緊張得快要哭了,哆哆嗦嗦地走進了候刑室。

候刑室裏還有3個人,其中1個是華人,另外兩個是印度人。

房間裏靜得可怕,誰也不想說話。

一會兒,一個華人員警進來,用英語叫了句什麼,其中一個印度人就跟了出去。

過了一會,隔壁屋裏傳來一聲清脆的鞭響,緊接著是一聲淒厲的慘叫,讓人聽了毛骨悚然。

4鞭過後,那個印度人已經是哀號不止了。

幾分鐘後,那個員警又來了,這次是叫我。

他先用英文叫我的名字,然後又用中文說了一遍。

我的心一下子提了起來。

我跟著他走進受刑室。

那是一個可怕的房間,至今回憶起來我仍覺得陰森恐怖。

房間的正面玻璃牆上掛著幾十條皮鞭,每條都有90多公分長,樣子很像牛的尾巴。

透過玻璃還可以看到那邊有醫生在觀察這裏的情況。

左邊是兩排鐵杠,上下分別吊著手銬和腰帶。

地上還有固定好的腳銬。

行刑的是兩個馬來人,個個膀大腰圓。

他們裸著上身,正虎視眈眈地瞪著我,樣子非常可怕。

我當時就有一種羊入虎口的感覺,很悲哀也很無助。

可能都是華人的緣故,那個員警看我臉色蒼白的樣子,便安慰我說:“別怕,堅強點,挺一下就過去了。

”聽他這麼一說,我忽然間覺得也沒什麼可怕了,反正橫豎都要挨,索性就把心放下來好了。

那兩個馬來人走過來,把我的手銬在上排的鐵杠上,腰部則用皮帶緊緊鎖在下排凸出來的鐵杠上,兩隻腳也被銬在下麵,整個人成90度角俯著身子。

一個馬來人拿著皮鞭站在我身後兩三米遠的地方。

他兩手執鞭,雙腳東跳西跳,像在打拳擊一樣,嘴裏還發出“呀、呀”的聲音。

突然有人喊了一聲“One”。

只聽“啪”的一聲,皮鞭準確地打在我的上,力氣非常大。

巨痛讓我忍不住大聲叫了起來。

我從來不知道我會叫出那麼難聽的聲音。

我竭盡全力去掙扎,但身子都被固定住了,除了兩隻手可以死命地抓住鐵杠外,其他地方再也動彈不得。

接下來是第二鞭。

這次我被打得眼冒金星,再也忍受不住了。

我一邊喘著粗氣,一邊脫口大叫:“別打了,輕一點……”當第三鞭落在我上時,一種難以形容的痛讓我不禁哀號起來,整個人就像死過去一樣,滿臉淚水。

我閉上眼睛,使出全身的力氣去承受第四鞭,但徹骨透心的痛還是讓我虛脫了,兩條腿直發抖,意識也開始模糊。

4鞭過後,兩個馬來人給我解開束縛。

我拒絕了員警的攙扶,努力讓自己站穩,然後弓著身,拖著血肉模糊的身體慢慢移出了受刑室。

十幾天後,我被遣送回國。

飛機起飛時,當我再次俯視這個高樓林立、綠樹成蔭的東南亞小國時,心中感慨萬千。

我想,這輩子我都不會忘記新加坡了,因為它在讓我領略了天堂般的繁榮和富庶時,也讓我體驗了地獄般的痛苦與酸楚。

最後,我還要提醒那些想出國打工的同胞,千萬不要為了賺錢而違反法律,否則帶給你的不僅僅是痛。

(作者:陳易之)1994年6月9日:美國少年在新加坡受鞭刑儘管邁克爾-費伊與他母親住在新加坡,他在許多方面仍還是個典型的美國少年。

他在新加坡的美國學校裏踢足球、打棒球,在當地的哈德-羅克咖啡館裏當男招待,與朋友們一起花錢跳迪斯可。

當他初次冒犯了那些法律條文,才發現與他的家鄉俄亥俄州代頓鎮相比,新加坡不僅在地理空間上有差異,而且似乎是處於一個不同的世紀。

費伊18歲,3月份他為犯有噴塗汽車和窩藏偷來的路標的過失在法庭作了辯解。

在美國,像他這樣沒有前科的青少年犯有如此過錯至多不過被判緩刑。

可是,新加坡處理公共秩序問題很嚴肅,小到連用廁後不沖洗之類的事也要受罰款。

費伊經當地警察局被罰款2200美元,並被判四個月監禁。

此外,他還要赤裸著臀部挨6下藤棍。

當然恥辱不止這些。

有數十名美國人寫信給新加坡駐華盛頓使館,擁護該判決。

監獄的棍刑是由一位訓練有素的打手掌管。

據馬來西亞的法學雜誌所述,藤棍有4英尺長,半英寸粗,每抽一下都會造成皮開肉綻,形成不能消退的疤痕。

大多數挨打的犯人因受驚而不得不進醫院治療。

他們至少在三個月內不能端坐或仰臥。

在過去的5年裏,已有14人因在新加坡毀壞公共財物而挨棍。

3月,美國為費伊的事向新加坡提出了強烈抗議。

“我們承認他們(新加坡)有一定的權力履行他們的刑法,”克林頓總統在白宮一次記者招待會上說,“但是我們認為這種懲罰太過分了,非常希望在某種程度上予以重新考慮。

”要改變判決顯然是不可能的,因為新加坡當局並沒有想寬容的意圖。

“我們不會允許這種損害公共財物的行為到處發生,就如在紐約市,甚至連警車都不容遭損壞,”一位新加坡政府發言人在回答克林頓的指責時說。

當費伊於1992年8月搬到新加坡去住時,他的父親曾告誡他該國有酷刑。

他父親名叫喬治-費伊,在代頓的一家汽車供應公司任總裁。

費伊的父母在他8歲那年離了婚,他由父親和繼母撫養。

而他的生母蘭迪再婚後移居新加坡。

費伊在將近初中畢業時,覺得到國外與他生母和繼父馬科-陳一起呆上幾年會很刺激。

他的繼父是一位美籍華人,在一家聯邦捷達公司任董事。

費伊的麻煩是從1993年10月6日開始的。

他被指控噴塗2輛車子,對另2輛扔了雞蛋,並藏有偷來的路牌。

費伊是牽涉此案五名青少年之一。

其中還有兩個馬來西亞人,一個香港人,一個美國人。

費伊聽到指控後雖強作鎮靜,但是他的腳卻不由顫抖著。

恐怖的一幕!飽受爭議的新加坡'鞭刑'新加坡飽受爭議的鞭刑- 新加坡鞭刑新加坡的嚴峻刑罰在文明國家裏,是少有匹敵的。

連亂扔廢棄物、在公共場所吸煙、還要被起訴。

著名音樂大師喜多郎因為留著長髮(在新加坡,頭髮遮住耳朵是違法的),也被拒絕入境,被迫取消了專場音樂會。

在眾多刑罰中,具有顯著代表性的,是新加坡的肉體刑罰——鞭刑。

鞭刑,是目前世界上很少有國家使用的一種酷刑。

新加坡的刑法制度源自英國和英屬印度的刑法。

1948年新加坡監獄調查委員會記錄了如下獄規:“對於嚴重違反獄規的犯人,可由監獄當局判處藤鞭最高12鞭,或由來獄的法官判處藤鞭最高24鞭;刑鞭長12米,粗1.3釐米。

打鞭要求一鞭下去,疼痛難忍。

打完一鞭後,醫生便進行檢查,一旦發現受刑者不能承受下一次鞭打了,便停下來,過3個月再繼續打。

而且,打鞭時,各家報紙的記者去拍照,第二天登在報紙上,傳遍全國。

在新加坡,每年都有千余名罪犯被判鞭刑。

對至少40種罪名,鞭刑是強制刑(必判鞭刑,不能減免),至今適用鞭刑的罪行的名單還在延長.鞭刑前犯人要全面體檢,有高血壓或心臟病等疾病者都可豁免鞭刑,但實際上因病得以豁免鞭刑的人非常少,年平均只有六個。

執行鞭刑的獄警是受過專門訓練的,獄警知道怎樣才能在犯人身上製造最大程度的疼痛,同時產生最小程度的永久傷害。

被法院判處鞭刑時,很多罪犯哀求法院不要打鞭,寧可多坐幾年牢。

但這是不可能的,除非議會修法。

受過鞭刑的男子是不允許在新加坡軍隊中服役的。

但這對於有些國家的人來說,也許剛好給那些想逃避兵役的人提供了機會,受點眼前苦,換來一世安。

往往,臉面不能不敢也不好意思承擔的重任都交給了屁股來完成,屁股在一生中不能承受之痛苦不可謂不艱辛,真是禍福相依啊!十幾年前,有一美國男子在新加坡塗鴉,被法官判處鞭刑6鞭。

當時,美國政府得到該消息後,美國總統出面求情,新加坡總理說:“看在美國總統的面子上,減去2鞭,但必須執行4鞭。

”該美國男子只得乖乖接受4鞭。

後來該美國男子說:“我永遠都不會忘記新加坡”。

新加坡飽受爭議的鞭刑- 實施鞭刑國家今日世界上共有十七個國家實施類似鞭刑,如阿富汗、巴哈馬、汶萊、伊朗、阿曼、馬來西亞、巴基斯坦、沙烏地阿拉伯、南非、蘇丹、斯威士蘭、特立尼達和多巴哥、阿拉伯、葉門、辛巴威及新加坡。

但在東南亞國家中,只有馬來西亞與新加坡二國采行而已。

新加坡飽受爭議的鞭刑- 恐怖的新加坡鞭刑新加坡的鞭刑在全世界“惡名遠揚”,據說甚至有人寧可選擇自殺也要逃避鞭刑,它到底有多可怕呢?據資料顯示,1993年新加坡就有3244人受鞭刑,每週人數超過60人,而現在的受刑人數只多不少。

對於新加坡這樣一個人口不足400萬的國家來說,這個數字是驚人的。

新加坡獄中使用的刑鞭是藤條製成的。

刑鞭的長度和直徑都有嚴格規定,刑鞭長1.2米,粗1.3釐米,形象地說約有掃帚把那麼長,成年男子的小指頭粗細。

在行刑前,刑鞭會在清水中浸泡一夜,使之充分吸水,增強柔韌性,然後用消毒劑擦拭。

監獄當局表示,這樣做是因為乾燥的刑鞭在行刑時可能斷裂,一旦斷裂,藤條上的木刺就會紮到犯人肉裏。

鞭刑的行刑部位是罪犯裸露的臀部。

受刑時,罪犯一絲不掛,以彎腰的姿勢被獄警用結實的皮條牢牢綁在鞭刑架上,身體從胯部彎曲,臀部翹起。

鞭刑前犯人要全面體檢,有高血壓或心臟病等疾病者都可豁免鞭刑,但實際上因病得以豁免鞭刑的人非常少,年均只有6人。

有很多目擊者談到過鞭刑的厲害:“行刑者都是全力出鞭,犯人屁股上被鞭到的地方皮膚裂開,先是出現一條白印,然後湧出鮮血,”一位目擊者說,“在第四鞭時,我看見血流出來了。

犯人癱軟在刑架上,看得出來是痛徹心扉。

”一名叫阿沈的受刑人描述:“第一鞭打下來了……難以置信的疼,而我要挨五鞭,我全身只有頭髮不覺得疼。

我當時覺得不可能更疼了,可是第二鞭更疼了,當時我真的覺得我要給打死了。

到第三鞭,打得我身子就是一團感覺到疼的肉。

”受刑人傷口養好需要好幾個星期。

屁股“腫成平時兩倍大”,不能坐、不能躺,也不能正常走路,約有十天不能穿褲子,遮住羞部。

就算傷好之後,鞭痕也會伴隨其一生。

但新加坡社會不同情受鞭刑的犯人,新加坡國立大學的一位學者這樣為鞭刑辯護:“新加坡民眾多數支持鞭刑。

鞭刑的目的是製造疼痛,那麼能達到目的同時又最安全的行刑部位就是屁股。

鞭刑的結果是在他們的屁股上留下終身鞭痕,這正好達到教育的目的,提醒他們再也不能犯罪。

”新加坡飽受爭議的鞭刑- 鞭刑發明鞭刑,其實並不是新加坡的“發明”,而是古代猶太人、埃及人、敘利亞人、波斯人、斯巴達人、羅馬人早就使用過的刑罰。

很多伊斯蘭教國家也曾經採用鞭刑,如阿聯酋、沙特、伊朗、北葉門和巴基斯坦。

新加坡是當年少數幾個保留鞭刑的國家之一。

新加坡的鞭刑制度源自英國殖民統治新加坡時的法律。

在1948年,英國通過了刑法修正案,在國內廢除了鞭刑,而在新加坡人們則認為這一制度能對犯人起到有效的威懾作用而保留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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