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集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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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案例(3篇)

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合同法作为我国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几个典型的合同法相关法律案例,通过分析这些案例,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二、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案情简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钢材,总价款为100万元,交货期为一个月。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了50万元定金。

然而,乙公司因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生产成本增加,遂提出与甲公司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甲公司不同意,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订立时的约定履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本案中,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存在争议,但未能在合同订立时明确约定。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经审理,法院判决乙公司按照原合同约定交付钢材,并承担因原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损失。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合同变更问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有争议的,应当首先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本案中,乙公司提出变更合同内容,但未能在合同订立时明确约定,因此法院判决乙公司按照原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三、案例二:租赁合同纠纷案情简介:丙公司将一栋办公楼出租给丁公司,双方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五年,租金为每年50万元。

合同签订后,丁公司支付了第一年的租金。

然而,由于丁公司经营不善,无力支付后续租金。

丙公司多次催要无果,遂将丁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本案中,丁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已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丁公司赔偿损失。

有关合同法的案例

有关合同法的案例

有关合同法的案例案例一,小明与小红的购房合同纠纷。

小明和小红是一对情侣,他们在一次看房活动中看中了一套房子,并与房东签订了购房合同。

合同中规定了房屋的价格、交付时间、房屋的质量等内容。

然而,在交付房屋的过程中,小明和小红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与合同约定的不符。

他们要求房东退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经过法院审理,法院认定房东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退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案例二,某公司与供应商的违约纠纷。

某公司与一家供应商签订了采购合同,合同约定了货物的品质、数量、交付时间以及付款方式等内容。

然而,在交付货物的过程中,供应商未能按时交付货物,并且货物的品质也不符合合同约定。

公司要求供应商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

经过法院审理,法院认定供应商违约,应当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

案例三,张先生与物业公司的服务合同纠纷。

张先生与一家物业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合同约定了物业管理的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费用等内容。

然而,在物业管理的过程中,物业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导致张先生的利益受损。

张先生要求物业公司退还服务费用并赔偿损失。

经过法院审理,法院认定物业公司违约,应当退还服务费用并赔偿损失。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合同在日常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规范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交易的安全和稳定。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认真履行合同约定,避免发生合同纠纷。

同时,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避免诉讼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合同法的实施,不仅需要法律的保障,更需要各方的自觉遵守和诚实守信。

希望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能够更加重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避免出现合同纠纷,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全解:合同法案例(完全版)

全解:合同法案例(完全版)

全解:合同法案例(完全版)案例一:购房合同纠纷背景甲方与乙方签订购房合同,约定甲方购买乙方的房屋并支付对应的购房款。

然而,在交付房屋时,甲方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无法正常居住。

分析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公平原则。

乙方作为房屋的卖方,应当保证所售房屋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并符合居住要求。

在本案中,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房屋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甲方的正常居住权益。

结论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合同,即修复房屋质量问题或者退还购房款。

如果乙方拒绝履行合同,甲方还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案例二:租赁合同纠纷背景甲方与乙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并约定租金和租期。

然而,在租期内,甲方多次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房屋,导致乙方无法按时入住。

分析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乙方作为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权按时使用租赁物,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在本案中,甲方未能按时提供房屋,严重影响了乙方的合法权益。

结论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租金。

此外,根据实际情况,乙方还可以要求赔偿因甲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案例三:劳动合同纠纷背景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乙方为甲方公司的员工,并规定相应的工作内容和工资待遇。

然而,在乙方入职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并要求乙方履行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工作。

分析根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在本案中,甲方未能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并要求乙方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工作,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

结论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工资,并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理的工作条件。

如果甲方拒绝履行合同,乙方还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赔偿因甲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以上是三个常见的合同法案例,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履行、解除合同或者要求赔偿损失。

典型合同法案例

典型合同法案例

典型合同法案例合同法案例1.孙某与朱某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孙某将其所有房屋4间出租给朱某开办餐厅,租赁期限为两年,自1999年5月1日至20XX年5月1 日,租金2000元/月,若有一方违约,应付给对方违约金4000元,朱某不得转租。

2000年4月1日,孙某准备将房屋卖给唐某,孙某将此事通知了朱某,朱未作任何表示。

2000年7月8日,孙某和唐某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2000年10月,朱某扩大经营规模,在市中心繁华地段开设一高档酒楼,遂将租赁的该四间房屋交给牛某使用,每月收取租金2500元。

问题:(1)该案中存在几种法律关系?(2)孙、朱签订合同后,若2000年6月1日朱某未付租金,孙某得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3)唐某是否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若孙、唐在2000年6月1日办理过户手续,有何不同?(4)办理过户后,唐某能否请求孙某迁出?(5)朱、牛所签合同是否有效?(6)唐某能否请求孙某承担违约责任?若能,应承担何种责任?对牛某又应如何救济?2.甲公司与乙公司均系某市的企业,甲公司系生产商,乙公司系商业零售商。

20XX年5月20日,双方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在20XX年5月25日向乙公司供应一批儿童玩具,由甲公司将该批货物存放在丙仓储公司。

双方约定了标的物的价格和支付方式,但没有约定交付地点。

合同签订后,乙公司预付了部分货款。

5月24日,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到丙公司处受领货物,乙公司认为,甲公司应当将货物运输到乙公司所在的商场,甲公司认-为乙公司应当自行提货。

5月26日,因天降暴雨,丙公司的仓库以及周围房舍均被大雨冲走,甲公司拟交付的儿童玩具也损失殆尽。

乙公司得知情形,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返还所收取的预付款。

甲公司反诉要求乙公司支付剩余的货款。

问题:(1)本案中,甲公司应当在何地交付货物?为什么?(2)本案中,货物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3.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卖牛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头牛,分别为牛1、牛2,总价款为4000元;乙向甲预付1000元,余下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

合同法的案例法律讲堂(3篇)

合同法的案例法律讲堂(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法是调整民事主体之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以实际案例为切入点,深入剖析合同法中的相关问题,为读者提供一份实用的法律讲堂。

二、案例一:违约责任案情简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甲公司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货物送达乙公司。

然而,甲公司未能按期履行合同,导致乙公司遭受损失。

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公司未能按期履行合同,构成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处理结果:经法院审理,判决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违约金20万元,并承担乙公司因违约所造成的其他损失。

三、案例二:合同解除案情简介: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丙公司将一处房屋租赁给丁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5年。

合同签订后,丁公司在租赁期间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正常使用。

丁公司要求解除合同,但丙公司拒绝。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案中,丁公司因房屋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符合合同解除的条件。

处理结果:经法院审理,判决解除丙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并要求丙公司退还丁公司已支付的租金。

四、案例三:合同效力案情简介:戊公司与己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转让合同,约定戊公司将一项技术许可给己公司使用。

合同签订后,戊公司发现己公司不具备使用该技术的条件,且未经戊公司同意擅自转让给第三方。

合同法案例集锦(精)

合同法案例集锦(精)

合同法案例集锦(精)合同法案例集锦一、债法总论:1.甲与乙于3月1日签定一份书面买卖合同,签订合同以3000元的价格将甲家的一棵可以用做盆景的樟树受让给乙。

乙于3月5日将3000元取走甲提供更多的银行账户,并通告甲3月10日乙将雇车去运树,使其在此之前将樟树从土里掘出并搞好栽植保护措施。

甲于3月8日依乙的建议搞好了樟树转交准备工作。

正逢丙从甲家门前经过,对该樟树爱不释手,请为4000元出售,甲不同意。

丙次日又去则表示请为5000元出售,并当场写出欠条5000元,表示“我先把欠条回购在你这里,两天之内往你的账户里存款”,甲半推半就着照办,并任丙驾车将樟树带走了。

3月10日乙雇车去运树,被知会一棵已被丙买走,遂向甲建议归还3000元樟树价款并索赔雇车运费。

甲表示应等丙交货5000元之后再向乙付款,但运费予以索赔。

丙回家后真的樟树价格太高,打电话向甲明确提出仍以4000元成交量。

甲不同意,但丙秉持只向甲的银行账户取走了4000元。

试问:甲乙的买卖合同于何时生效?甲丙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甲应向谁履行?请问:甲乙的买卖合同于3月1日生效。

甲丙的买卖合同有效率,因为债权具备平等性。

甲可选择乙丙中的任一人履行合同。

试问:甲就丙交付的5000元欠条是否成立质权?为什么?请问:5000元欠条无法设立质权。

质权就是债权的物化,而欠条不是自身具备价值的物。

试问:樟树的所有权能否依交付转移?若不能,为什么?若能,谁自何时取得了该所有权?答:樟树的所有权应依交付转移,丙自3月8日取得了该物的所有权。

何况:乙向甲建议付款和索赔与否存有据?甲称等丙退款后就可以向乙付款与否存有据?答:甲乙之间签订买卖合同,甲违约,故乙向甲要求退款和赔偿有依据;甲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与并无关系,故甲称等丙付款后才能向乙退款无依据。

何况:丙只退款4000元,甲仍可以建议丙至于1000元,对该1000元,甲所依据的就是债权还是物权?请问:甲的依据就是债权。

有关合同法的案例最新7篇

有关合同法的案例最新7篇

有关合同法的案例最新7篇劳动合同法案例篇一一、年底,“北大假博士”刘志刚(曾用名刘育豪)伪造了北大的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应聘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以下简称郑州航院)教师职位,该学院信以为真,即与刘志刚商谈招聘事宜。

为了能让刘志刚毕业后到学院工作,郑州航院决定让其毕业前即可上班。

12月份,刘志刚到郑州航院上班,学院按博士生待遇支付给刘志刚4万元安家费,三个月工资6000元,并分配120平方米住房一套。

刘志刚上班后,多次以自己是北大博士为由,要求提高待遇,不断和学院提出需要配置电脑、打印机和科研启动资金等要求。

郑州航院经向北京大学查询,发现刘志刚北大博士是假的。

问:1、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答:无效,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对于“欺诈”劳动部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无论是用人单位欺诈劳动者还是劳动者欺诈用人单位,都会导致合同无效。

本案中刘志刚的行为无疑符合欺诈的特征。

他与郑州航院的劳动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2、劳动合同法中是如何规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的?合同法案例分析题篇二第一章因劳动合同的签订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例一:单位发出offer后是否可以反悔季某是成都某公司的技术总监,北京一家公司招聘技术副总裁,季某经过网上视屏面试,北京这家公司正式向季某发出offer,通知其国庆后即来北京上班报到。

季某为此很高兴,请亲朋好友多次聚会,花费上万元。

国庆后季某刚到北京,公司就通知其撤回offer,原因是该职位已经有更合适的人员。

季某大为光火,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北京公司履行与自己的劳动合同。

本人观点:北京这家公司的做法非常不妥,有违诚信的市场原则,但是从劳动法角度,季某的主张不会得到支持。

单位发出offer,应视为要约邀请,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还没有建立。

Offer不等于劳动合同,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

合同法在生活中的案例

合同法在生活中的案例

合同法在生活中的案例
案例1:在线电视购买的纠纷
小明在网上买了电视,但是收到的商品是坏了的二手电视。

由于卖方违反了合同内容,小明享有要求退货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这个案例,根据买卖合同法的规定解决了。

例2:公寓的设备问题
小红租了一间公寓,入住后发现水电设备存在重大问题,影响了日常生活。

土地主有责任保证租赁物的设备处于可用状态。

小红有权要求修理设备,并要求减免或退还部分租金。

这个案例已经根据租赁合同法的规定解决了。

案例3:装饰工程的延迟和质量问题
小李与装饰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但公司拖延施工,施工质量也不符合合同内容。

服务提供者有责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提供服务。

小李有权要求改善工程或者赔偿损失。

这个案例,根据工程合同法的规定解决了。

案例4:不履行雇佣合同
小华虽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公司没有支付工资,也没有提供合法的工作环境。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工资和其他损害赔偿的权利。

这个案例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解决的。

案例5:网络游戏会员的服务问题
小刚购买了网络游戏的会员服务,但是在服务期间游戏平台频繁出现问题,导致游戏无法正常运行。

在这种情况下,服务提供者对提供的服务没有问题负有责任。

小刚享有要求改善服务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这个案例是根据消费者保护法和电子商务交易法的规定解决的。

合同法 案例资源库

合同法 案例资源库

合同法案例资源库一、房屋租赁合同那些事儿。

案例一:“消失的房东”小李在网上看到一则租房信息,房子地段好、价格也合适。

他联系上了所谓的“房东”老张,老张看起来特别热情,带着小李看了房,当场就签订了租赁合同,小李还一次性付了半年的房租。

可刚住进去没几天,真正的房东找上门来,说老张是个二房东,而且他的租期早就到期了,无权再出租。

小李这才发现自己被骗了,他感觉自己就像掉进了一个大坑里。

从合同法角度来看,老张这种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小李虽然签订了合同并且付了钱,但这个合同因为老张没有处分权而存在瑕疵。

小李可以根据合同法中关于善意取得(如果符合相关条件的话)或者追究老张的违约责任等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二:“任性的租客”小王把自己的一间空房租给了小赵。

合同里明确规定小赵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

结果小赵为了满足自己开直播工作室的需求,把房间的一面墙给拆了,还在墙上乱打孔装设备。

小王发现后非常生气,要求小赵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小赵却觉得自己只是为了更好地利用空间,没什么大不了的。

在这个案例中,小赵违反了租赁合同中的约定。

根据合同法,小王有权要求小赵履行恢复原状的义务,并且因为小赵的违约行为给小王造成了可能的损失(比如房屋结构受损影响价值等),小王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这就好比两个人约定好了一个游戏规则,小赵却任性地破坏了规则,那肯定是要承担后果的。

二、买卖合同中的风波。

案例一:“变质的水果”小张在水果摊上买了一箱苹果,摊主说保证新鲜。

结果小张拿回家打开一看,里面有好多苹果都已经烂了。

小张气呼呼地去找摊主,摊主却不认账,说苹果离开摊位就不管了。

这里涉及到买卖合同中的质量保证问题。

摊主承诺了苹果新鲜,这就是一种对商品质量的保证。

当商品不符合这个保证的时候,根据合同法,小张有权要求摊主更换或者退款等。

摊主不能以苹果离开摊位为借口逃避责任,就像你卖东西不能光把东西推出去就不管了,那消费者的权益谁来保护呢?案例二:“神秘的古董”老陈在古玩市场看到一个花瓶,卖家老马声称这个花瓶是清朝的真品。

合同法案例

合同法案例

案例六 甲方给乙方寄送价目表,要买给乙方A牌沐浴器 牌沐浴器, 甲方给乙方寄送价目表,要买给乙方 牌沐浴器,价格 每台500元。乙方发电子邮件给甲,称:“如果价格能 每台 元 乙方发电子邮件给甲, 降10%,则购买 ,则购买200台,卖方自电子邮件送达之日起 台 卖方自电子邮件送达之日起10 天内送货”甲方回邮件称: 同意降价10%,但现本公 天内送货”甲方回邮件称:“同意降价 , 司只有存货100台,另100台20天后送到。”甲方当天派 天后送到。 司只有存货 台 台 天后送到 业务员李某押车将100台送至乙方,乙方验收,按每台 台送至乙方, 业务员李某押车将 台送至乙方 乙方验收, 450元付款。李某告诉乙方,另外 元付款。 台可在15天内送到 元付款 李某告诉乙方,另外100台可在 天内送到。 台可在 天内送到。 乙方拒绝。甲方认为乙方撕毁合同, 乙方拒绝。甲方认为乙方撕毁合同,遂派李某押车将另 台送至乙方, 外100台送至乙方,乙方拒收。李某即将沐浴器存入丙 台送至乙方 乙方拒收。 仓储公司)的仓库。入夜,天降罕见大雨, 方(仓储公司)的仓库。入夜,天降罕见大雨,沐浴器 全部毁损。甲方起诉至法院。 全部毁损。甲方起诉至法院。 问: 1、甲乙双方就第一批货物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甲乙双方就第一批货物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2、第二批货物买卖合同是否成立?风险由谁承担? 、第二批货物买卖合同是否成立?风险由谁承担? 3、该案应如何处理? 、该案应如何处理?
案例七 案例 甲公司于2000 2000年 日向乙公司发出一项要约, 甲公司于2000年3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一项要约,声称作 出承诺的时间为5 乙公司于3 15日收到该要约 日收到该要约, 出承诺的时间为 5 月 1 日 , 乙公司于 3 月 15 日收到该要约 , 并于3 20日向甲发出拒绝电报 甲公司于3 25日收到 日向甲发出拒绝电报, 并于3月20日向甲发出拒绝电报,甲公司于3月25日收到 该拒绝电报。后来乙又反悔, 10以信函方式通知 该拒绝电报 。 后来乙又反悔 , 于 4 月 10 以信函方式通知 甲公司愿意接受其要约。甲公司又于4 21日向乙公司 甲公司愿意接受其要约 。 甲公司又于 4 月 21 日向乙公司 发去通知,可以按原要约与乙公司进行合作。 发去通知,可以按原要约与乙公司进行合作。乙公司于 28日收到甲公司的此一申请时立即向甲公司付出购 4 月 28 日收到甲公司的此一申请时立即向甲公司付出购 买甲公司货物的货款。 买甲公司货物的货款。 问: 甲公司于3 日发出的要约是否是可撤销要约? 1、甲公司于3月1日发出的要约是否是可撤销要约? 乙公司4 10日的信函的产生什么影响 日的信函的产生什么影响? 2、乙公司4月10日的信函的产生什么影响? 双方的合同自何时成立? 3、双方的合同自何时成立?

分享几例合同法经典案例解析

分享几例合同法经典案例解析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共享几例合同法经典案例解析案例一:小明购买电视案案情概述:小明在电商平台上购买了一台电视,合同商定了价格、商品规格、交付时间等基本条款。

但是,在交付过程中,电视消灭了故障,无法正常使用。

案件分析:依据合同法规定,卖方应当向买方依据合同商定的规格、质量等交付商品。

假如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担当责任。

买方应当在合理时间里检验交付的商品,如发觉商品存在问题,应当准时提出,并要求卖方解决。

在这个案例中,小明购买的电视在交付过程中消灭了故障,无法正常使用,因此可以认定卖方未按合同商定交付符合规格和质量要求的商品。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小明有权要求卖方担当相应的责任,可以要求卖方更换一台新的、正常工作的电视,或者要求退还购买款。

案例二:租房合同纠纷案案情概述:小张与房东签订了一个租房合同,合同商定小张每月支付租金,并保证不违反合同商定。

然而,小张未按时支付租金,并在房东要求其履行合同的状况下照旧拖欠。

案件分析: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依据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应当依据合同商定履行自己的债务。

假如债务人未按时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并要求债务人支付违约金或者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小张未按时支付租金,违反了租房合同的商定。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房东有权要求小张支付欠款,并可以要求小张支付违约金或者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案例三:非法合同纠纷案案情概述:小李与小王签订了一份非法合同,商定小李支付肯定金额的费用,挂念小李获得原始股票的收益。

然而,小李支付了费用后,并未获得合同商定的预期收益。

案件分析:依据合同法规定,非法合同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序良俗的合同。

非法合同是无效的合同,即不具备法律效力。

在这个案例中,小李与小王签订的合同商定的内容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属于非法合同。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小李可以主见该合同无效,不担当合同商定的全部或者部分责任,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费用。

合同法案例分析集E

合同法案例分析集E

合同法案例分析集〔1〕合同法案例分析集〔1〕案例〔一〕某煤业集团(以下简称甲方)与某机电公司(以下称乙方) 是长期矿山机电产品供需协作单位。

某年8月,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机电购销合同,约定由乙方向甲方供给20千瓦电机10台。

合同未注明电机是直流电机还是交流电机,但根据价格和双方以往的交易,甲方购置的电机应是直流电机。

甲方强调因技术改造急需,该批电机必须在20天内交付,为此双方约定逾期交货由乙方支付违约金 6 万元。

合同签订后,乙方即四处寻找货源,至第19天时尚无着落。

乙方经理王某为逃避支付违约金,便准备了20千瓦交流电机。

在甲方开车提货时,乙方将10台20千瓦交流电机装车让甲方运走。

因双方系长期合作单位,装车后甲方也未细看。

在卸车开箱时,甲方发现乙方所供电机不是自己所需的直流电机,于是指责乙方以假充真,要求支付 6 万元违约金并交付10台直流电机。

双方为此争执一月之久。

此时乙方已购进20千瓦直流电机,遂给甲方换了电机,但拒不成认逾期交货,称原合同并未注明电机系直流或交流,致使发货人产生误解,其损失应由甲方自行承当。

试分析:(1) 乙方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的哪一项根本原那么?(2) 甲乙双方的纠纷应如何解决?法理分析在本案中,乙方的行为违反了老实信用原那么。

我国合同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老实信用原那么。

〞老实信用原那么在合同法中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原那么。

在大陆法系,它常常被称为是债法中的最高指导原那么或称为“帝王规那么〞,其含义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应老实可信,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同时,诚信原那么要求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

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要遵循老实信用原那么,该原那么在合同订立、履行的各个阶段均有表达。

本案中,虽然双方所订合同没有明确是交流电机还是直流电机,但根据双方的交易习惯,可以明确买卖标的物应是直流电机。

同时,乙方调换电机的行为也可以证实这一点。

合同法案例

合同法案例

合同法案例(江西财经大年夜学法学院熊进光)第一部分合同法总则案例一:水泥购销案——要约与承诺某建筑公司,因施工急需100吨水泥。

因该公司怕今后停工待料,造成损掉,故1987年4月8日同时向四个水泥厂发函求援。

电文是“如贵厂有300号矿渣水泥现货,吨价不跨过1100元,请于10天内发货100吨。

货到付款。

”甲水泥厂收电后,4月11日即以吨价1100元,向该建筑公司发运300号矿渣水泥100吨;乙水泥厂收电后,于4月13日以吨价1000元,也向该建筑公司发运300号矿渣水泥100吨;丙水泥厂4月10日收电,4月15日以吨价1200元,也向该建筑公司发运300号矿渣水泥100吨;丁水泥厂则于4月20日向该建筑公司发运300号矿渣水泥100吨,吨价为1050元。

该建筑公司发电后12天内,共收到了4份提货单。

如斯多的水泥,公司弗成能都要。

经研究,公司决定接收乙水泥厂4月13日发运的100吨水泥,并急速划拔了货款。

对其余3家水泥厂运来的水泥,建筑公司均以收到他人货色,不再须要为由发函拒收。

成果,甲、丙、丁三水泥厂均派人前来交涉。

建筑公司保持两边没有合同关系,本公司发函求援只是协商,不具有司法效力。

是以,公司退货并非违约,不该承担负何义务。

因此,甲、丙、丁三水泥厂均告状到法院,要求建筑公司收货付款或承担补偿损掉的义务。

问:本案应若何处理?案例二:天鹏商场购洗衣机案某洗衣机厂库存款500台优质名牌洗衣机。

1999年7月3日,洗衣机厂给天鹏商场发函,询问其是否情愿以每台750元的价格购买,备有现货,只要数量在500台以下,可包管供给,限日在7天内答复。

天鹏商场恰逢本商场的洗衣机畅销,急需进一批洗衣机。

在收函的翌日即7月6日遂回电称情愿购买400台洗衣机,价格为每台740元,并要求洗衣机厂送货上门。

洗衣机厂在接到天鹏商场的电文后,当天回函称情愿接收天鹏商场提出的价格前提,但因临盆义务劳碌,无法送货上门,要求天鹏商场本身付出运费,本身到洗衣机厂提货,并要求急速答复。

合同法实务案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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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实务案例范文合同法实务案例【1】1.中学生赵某15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七、八岁赵某为了买一辆摩托车欲将家中一套闲房卖掉筹购车款后托人认识李某与李某签订了购房合同李某支付定金5万元双方遂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试分析:(1)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为什么无效?请说明原因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个供货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一个月内向甲公司提供一级精铝锭100吨价值130万元双方约定如果乙公司不能按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公司支付货款价值0.1%的违约金由于组织货源的原因乙公司在两个月后才给甲公司交付了100吨精铝锭甲公司验货时发现不是一级精铝锭而是二级精铝锭就以对方违约为由拒绝付款要求乙公司支付一个月的违约金39000元并且要求乙公司重新提供100吨一级精铝锭但是乙公司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己的过错而是国家的产业政策调整所然不应该支付违约金而且所提供的精铝锭是经过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甲公司不应当小题大做现在精铝锭供应比较紧张根本不可能重新提供精铝锭甲公司坚持以公司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合同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和重新履行合同乙公司在答辩状中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己的本意也不是自己所能控制得了的不应当支付违约金即使支付违约金也不应当支付39000元之多这个请求不公平试分析:(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2)乙公司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是客观原因还是市场原因?(3)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和重新提供一级品标准的说法有无依据?(4)乙公司主张不能按时供应货物有无依据?(5)乙公司主张违约金的数额太高了自己不应当承担这么多的违约金的说法有无依据?3.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十天内向甲公司提供新鲜蔬菜6000公斤每公斤蔬菜的单价1元乙公司在规定的期间内向甲公司提供了小白菜6000公斤甲公司拒绝接受这批小白菜认为自己是职工食堂所消费的蔬菜炊事员有限不可能有那么多人力用于洗小白菜小白菜不是合同所要的蔬菜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争议的焦点不在价格也不涉及合同的其他条款唯有对合同的标的双方各执一词甲公司认为自己的食堂从来没有买过小白菜与乙公司是长期合作关系经常向其购买蔬菜每次买的不是大白菜就是罗卜等容易清洗的蔬菜乙公司应该知道这种情况但是其仍然送来了我公司不需要的小白菜这是曲解了合同标的乙公司称合同的标的是蔬菜小白菜也是蔬菜甲公司并没有说清楚要什么样的蔬菜合同的标的规定是新鲜蔬菜而小白菜最新鲜所以我公司就送了小白菜过去这没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甲公司称蔬菜就是大白菜或罗卜的说法太过牵强附会既没有合同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不足为凭试分析:(1)什么是合同的标的?(2)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4.2000年4月13日平安机械厂与光明钢铁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光明公司从平安厂购买应用于M设备的部件三套每套单价1000元因为平安机械厂生产的部件不能完全符合M设备的要求故光明公司要求平安厂按其提供的图纸进行生产平安厂同意并在合同中注明这一点2000年6月23日三套配件到光明公司光明公司随即按合同支付了货款可是光明公司在7月初在安装配件之前进行测试发现配件存在一些问题即要求配件厂来人处理经修理后光明公司安装发现M设备远远达不到技术要求原因是平安厂的配件没有完全按某钢提供的图纸制作由于配件存在以上问题致使M设备无法正常投入使用光明公司只能其拆下来试分析:(1)该案例中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承揽合同?合同性质的不同对案件的结果有否影响?(2)本案应该处理?案例分析题:1.答题要点:(1)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2)因为当事人一方赵某虽年满16周岁但不是以自己的劳动作为生活来源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处分重大的民事行为房屋买卖属于重大民事行为赵某不具备这种民事权利能力无权处分房屋产权因缔约主体资格不合格导致该合同无效加上赵某的父亲事后并未予以追认所以该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2.答题要点:(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2)乙公司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是违反了合同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和重新提供一级品标准的说法是有合同依据的(4)乙公司主张不能按时供应货物是由于组织货源的原因造成的不应当由自己负责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合同依据因为不能组织货源是正常的市场风险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承担责任(5)乙公司主张违约金的数额太高了自己不应当承担这么多的违约金的说法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39000元违约金相当于合同金额的3%并不是很高根据合同的法的规定当事人对约定过高或者过低的违约金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调整但是本合同争议中的违约金金额仅占合同金额的3%不能适用前述合同法的规定 3.答题要点:(1)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目标(2)①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条款的意思或者订立合同的目的解释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在于合同的标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此做出解释②乙公司对合同做出的解释有点过于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释合同但是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看其也无大的过错但是乙公司的行为与合同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好像不太符合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不清楚之处应当本着协商的精神履行合同而不应该自己单方面解释合同给对方造成被动③甲公司的主张也缺少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只是强调自己的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合同标的的理由但是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的事实乙公司应当考虑到甲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提供蔬菜前征求甲公司的意见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按照合同法规定的解释原则解决双方的争议在此不能适用合同文字含义解释不能适用合同的条款原则解释也不能适用合同上下文的意思解释只能适用交易习惯原则解释按照交易习惯原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常有提供蔬菜的合作关系平常时如何供应蔬菜的在本合同争议中也应当参照平时的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的标的4.答题要点: (1)本案是承揽合同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都存在标的物的交付这使得二者在社会生活中有时极其相似其根本的区别在于承揽合同的定作物是根据定作人的要求而制作它必须是存在于合同履行之后;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存在于买卖合同订立之前或者虽存在于买卖合同履行后但是是出卖人根据自己的标准生产的标准化的成品买受人只是选择了规格本案光明公司要求平安厂按其提供的图纸进行生产这就使得合同的性质为承揽合同不同的合同其效力不同的所以合同的性质对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有重要的意义(2)本案平安厂没有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法实务案例【2】1.甲公司(出租人)与乙公司(承租人)约定购买100辆红旗轿车作为出租车使用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乙公司指定购买丙公司(出卖人)生产的100辆红旗轿车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与丙公司订立了买卖合同丙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向()交付标的物A.甲公司B.乙公司C.甲公司和乙公司D.甲公司或乙公司答案:B融资租赁标的物的交付《合同法》第239条(2)如果丙公司已依合同约定交付了标的物则甲公司对这100辆红旗轿车享有()A.所有权B.占有权C.使用权D.处分权答案:A融资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合同法》第242条(3)甲公司和乙公司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A.甲公司B.乙公司C.丙公司D.甲公司和乙公司共有答案:A融资租赁期间届满后标的物的归属《合同法》第250条(4)乙公司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由()承担责任A.甲公司B.乙公司C.丙公司D.甲公司和乙公司答案:B融资租赁期间租赁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承担《合同法》第246条(5)如果丙公司生产的这100辆红旗轿车不符合约定的质量由()责任A.甲公司承担B.乙公司承担C.丙公司承担D.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答案:C租赁物瑕疵的责任承担《合同法》第244条2.XX年10月甲公司欲从事客运业务因此与一融资租赁公司签订了50辆可乘坐100人的大型客车的融资租赁合同甲公司作为承租人乙公司作为出租人乙公司不干预甲公司选择租赁物所需客车由甲公司选定的丙公司制造丙公司作为出卖人(1)若合同签订后丙公司交付给甲公司的是可乘坐80人的客车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甲公司和乙公司是租赁合同关系应当由出租人乙公司承担责任B.乙公司与丙公司是买卖合同关系应当由丙公司对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C.乙公司未干预选择租赁物租赁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乙公司不承担责任D.甲公司和丙公司没有买卖合同关系故甲公司无权请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答案:BC租赁物瑕疵的责任承担《合同法》第244条(2)若客车在运营过程中出现故障关于履行维修义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乙公司是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B.甲公司是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C.出租人乙公司和承租人甲公司共同承担维修费用D.丙公司应当承担维修义务答案:B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合同法》第247条(3)若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承租人甲公司被宣告破产关于租赁物是否属于破产财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出租人乙公司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B.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约定了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属承租人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属于破产财产C.承租人占有、使用租赁物并承担租赁物造成的风险因此租赁物属于破产财产D.租赁物属于破产财产出租人乙公司有优先权答案:A融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和承租人破产时的安排《合同法》第242条(4)若客车在运营过程中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应由出租人承担责任B.出租人不承担责任C.应由承租人承担责任D.承租人不承担责任答案:BC融资租赁期间租赁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承担《合同法》第246条(5)若承租人甲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拒不支付则()A.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全部租金B.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C.出租人可以收回租赁物D.出租人不能解除合同答案:ABC承租人拒付租金时出租人的救济措施《合同法》第248条3.甲公司、乙公司订立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于XX年6月1日前交货乙公司收到货物后2个月内付款到了6月1日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1)如果甲公司停止交货并通知了乙公司则关于甲公司停止交货的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是不正当行为因为甲公司拒绝交货就是违约的行为B.是不正当行为因为已到了甲公司履行其义务的期限C.是正当行为因为乙公司已有丧失履行债务的可能甲公司享有不安抗辩权D.是正当行为因为甲公司已履行了通知义务答案:C不安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8、69条(2)在乙公司发生了可能使其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事由后甲公司有权()A.解除合同B.终止履行合同C.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乙公司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D.要求乙公司提前履行合同答案:C不安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8、69条(3)如果乙公司提供了适当价值的一座大楼作为担保则甲公司应()A.解除合同B.暂停履行合同C.等待乙公司恢复履行债务的能力D.继续履行合同答案:D不安履行抗辩权;对方提供担保情况下的处理《合同法》第68、69条(4)甲公司若解除合同必须满足的条件是()A.甲公司有证据证明乙公司已经没有履行债务的能力B.甲公司把暂时停止履行债务的情况通知乙公司并要求乙公司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相应的担保C.乙公司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提供相应的担保D.乙公司在破产整顿期间答案:ABC不安履行抗辩下解除权的行使《合同法》第69条 (5)假设事后证明乙公司并不存在财产状况严重恶化的事实此事系甲公司道听途说的消息则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A.甲公司应实际履行B.甲公司应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C.甲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D.甲公司仍可以解除合同答案:AB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责任承担《合同法》第68条4.甲公司职工刘某以其公司的名义于2000年3月10日与乙公司签订香精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提供香精10吨每吨30万元总价款300万元乙公司于2000年4月30日前交付分析该案例回答下列问题:(1)如果你是乙公司的企业法律顾问()A.应当审查刘某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B.应当审查甲公司是否具有履约能力C.要求甲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告D.应当按照买卖合同与刘某商谈具体合同条款答案:AB代理人签约资格《合同法》第48条、《民法通则》第65条(2)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经审查查明刘某的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期限截止为2000年3月1日那么该合同是()A.有效合同B.无效合同C.效力未定的合同D.可撤销合同答案:C代理权终止后的合同效力《合同法》第48条(3)乙公司在甲公司追认之前享有()A.催告权B.撤销权C.抗辩权D.解除权答案:AB无权代理相对人之催告权和撤销权《合同法》第48条(4)乙公司可以催告甲公司在()内予以追认A.10日B.15日C.1个月D.2个月答案:C相对人行使催告权的期限《合同法》第48条5.贸源公司是A市一家以生产电子产品为主的企业一次展销会上该公司看中了永恒公司生产的电路板贸源公司与永恒公司签订一份电路板的买卖合同购进价值200万元的电路板永恒公司见货款数额很大怀疑贸源公司的支付能力于是要求其提供担保贸源公司遂找到华迭公司请求其用厂房为贸源公司提供担保请分析该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1)如果贸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时间亲自参加电路板买卖合同的签字关于何人代表公司签署合同才有效的说法正确的是()A.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业务经理可以在合同上签字B.只要有合法的授权手续业务员也可以在合同上代表公司签字C.采购部经理可以在合同上签字但必须签上法定代表人的名字D.法律顾问即使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也可以在合同上代表公司签字因为法律顾问是公司的合同签订、审查专管人员答案:AB代理人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9、48条(2)如果你是贸源公司的法律顾问对于该合同中的数量、价格条款的审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电路板可以“块”为计量单位也可以“箱”为计量单位但一定要明确箱内的电路板的数量B.若以“箱”为计量单位在合同中只需要注明多少箱C.对于价格只需要表明总价款就行了无须标明单价D.对于该数量条款可以允许一定的误差但必须要明确答案:AD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法》第12条6.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王某自行以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约定精密机床作价95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之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遂提供丙公司作为保证人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甲公司将机床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未支付货款甲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表示无力承担甲公司遂以本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重要财产的处置需经股东会决议为由主张机床转让合同无效要求乙公司返还机床遭到乙公司拒绝乙公司将该机床作价25万元转卖给李某双方交货付款完毕甲公司因索款未果诉至法院法院查明:(1)甲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重要资产的处置应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其中重要资产是指价值超过50万元的公司资产;(2)李某系乙公司董事;(3)乙公司经营状况恶化现仅有债务人丁公司尚欠其到期货款30万元此外别无资产乙公司一直未向丁公司主张权利也没有采取诉讼或者仲裁方式追讨债权请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机床买卖合同的效力为()A.无效B.效力待定C.有效D.可撤销答案:C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50条(2)甲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提供担保的行为性质为()A.预期违约B.行使不安抗辩权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D.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答案:B不安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8条(3)对于甲公司有权提出的主张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公司有权向法院主张撤销乙公司与李某之间的交易B.甲公司有权向乙公司主张返还机床C.甲公司有权向李某主张解除合同D.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以所得价款偿还债务答案:AB合同履行中债权人撤销权;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合同法》第74、97条(4)就甲公司、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代理人的名义向丁公司主张权利B.甲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通过法院向丁公司主张权利C.甲公司只能向乙公司主张债权无权向丁公司主张权利D.甲公司只有征得乙公司同意才能向丁公司主张权利答案:B债权人的代位权《合同法》第73条7.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为甲公司制造、安装一套预氧化炉并负责预氧化炉的调试甲公司支付加工费100万元其中设备交付后支付80万元安装调试合格后付清剩余加工费乙公司如期交付了设备甲公司支付了80万元加工费但乙公司一直未派员调试甲公司遂拒绝支付剩余20万元加工费乙公司向甲催要剩余加工费未得便将其对甲公司的2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向甲公司主张债权未得经调查得知丁公司尚欠甲公司加工费20万元因甲公司加工产品不合格而一直未还已过履行期甲公司曾向丁公司发出催款通知书但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丙公司遂向丁公司主张代位权甲公司因业务调整将该套预氧化炉出卖给戊公司戊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预氧化炉发生爆炸炸伤来公司参观的客户王某引起纠纷请分析该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1)乙公司向甲公司请求支付剩余加工费甲公司有权主张()A.先履行抗辩权B.同时履行抗辩权C.不安抗辩权D.先诉抗辩权答案:A先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7条(2)关于乙公司将其对甲公司的债权转让丙公司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乙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让与协议自通知甲公司时生效B.乙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让与协议自通知甲公司时对甲公司发生效力C.丙公司向甲公司主张债权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可以向丙公司主张D.债权让与后乙公司应对甲公司履行义务负担保责任答案:BC债权转让;债务人对受让人的抗辩《合同法》第80、82条(3)关于丙公司向丁公司主张代位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丙公司应以甲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B.丙公司应以丁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C.因甲公司曾发出催款通知书丙公司无权提起代位权诉讼D.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丁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对丙公司主张答案:BD债权人的代位权《合同法》第73条、《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16、18条(4)关于甲公司、乙公司、戊公司与王某之间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戊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B.戊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C.王某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侵权责任D.王某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答案:AC买卖合同标的物瑕疵的责任承担;合同相对性及产品责任《合同法》第111、122条8.XX年8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提供6台型号为3TF6844OCM7德国产接触器单价17300元总金额为103800元预付货款2万元其余款项在收到货物后15日内付清;合同生效后30日内交货甲公司负责运输乙公司决定运输方式(如乙公司不指定则默认为中铁快运)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于同年8月25日支付货款2万元甲公司分别于同年9月2日、3日、6日通过中国铁路小件货物快运先后向乙公司发运3台、2台、1台接触器乙公司则于同年9月9日付货款5万元同年9月15日乙公司致电甲公司称只收到5台接触器且其中有2台接触器损坏影响使用请甲公司予以解决9月16日甲公司回函给乙公司同意先调换2台机器给乙公司以满足生产需要并要求乙公司如期付款此后甲公司未予调换接触器乙公司也未再付货款1O月10日甲公司将其对乙公司请求付款的权利转。

合同法的案例法律讲堂(3篇)

合同法的案例法律讲堂(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解除、违约责任等内容。

合同法的实施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法律讲堂将通过具体案例,对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解读,以期提高大家对合同法的认识和理解。

二、案例一:合同的订立案例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货到付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约定支付了定金,但乙公司未按时发货。

案例解读:1. 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2. 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避免产生歧义。

3. 当事人应当依法签订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三、案例二:合同的效力案例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租赁乙公司的一套房屋,租赁期限为3年,租金为每年1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支付了第一年的租金,但乙公司未按时提供房屋。

案例解读:1. 合同的效力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

2. 无效合同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3. 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合同。

4.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意思表示不一致,导致合同效力不确定的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四、案例三:合同的履行案例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甲公司承建乙公司的一栋办公楼,合同总价款为1000万元。

工程竣工后,乙公司验收合格,但甲公司未按时支付工程款。

案例解读:1.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2.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3. 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合同法》案例集锦一

《合同法》案例集锦一

1. 编号:_______________2.3.4.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21.2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23.24.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25.26.27.28.29.1. 《合同法》案例集锦一30. 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花瓶,系赵某的祖父留下。

李某通过他人得知赵某家有一清朝花瓶,遂上门索购。

赵某不知该花瓶真实价值,李某用1万5千元买下。

随后,李某将该花瓶送至某拍卖行进行拍卖,卖得价款11万元。

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认为李某欺骗了自己,通过许多渠道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退回花瓶。

李某以买卖花瓶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欺骗,拒绝赵某的请求。

经人指点,赵某到李某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请求李某返还该花瓶。

试分析:(1) 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2) 法院应如何处理?答题要点:(1) 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李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属于显失公平的买卖合同,且显失公平系由于赵某欠缺交易经验所致,因此赵某有权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买卖合同一旦被撤销,合同即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赵某有权请求李某返还财产。

依上述理由,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2) 法院应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撤销该花瓶买卖合同。

并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 要求李某将花瓶退还给赵某,赵某将收到的花瓶款退还给李某。

若李某愿意支付与该花瓶价值相当的价款,赵某也同意接受,赵某可以不用撤销该合同,由李某补齐余下的价款即可。

31.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

甲公司依双方约定,按期将香烟运至境内,但乙公司提走货物后,以目前账上无钱为由,要求暂缓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

分享几例合同法经典案例解析

分享几例合同法经典案例解析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分享几例合同法经典案例解析案例一:劳动合同纠纷案例案情描述:小王是一家公司的员工,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约定小王每月工资为5000元,并享受公司提供的五险一金。

然而,三个月后,公司突然宣布裁员,并取消了小王的工资和社保待遇。

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约定服务期限、薪酬、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主要内容。

小王与公司签订的是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了每月工资和五险一金待遇。

公司应当按照合同履行支付工资和提供社保待遇的义务,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解除合同,并且未经与小王协商一致,公司单方面取消小王的工资和社保待遇,属于违反合同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

小王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追回他应得的工资和社保待遇。

案例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案情描述:甲方是一套房屋的房主,乙方是租客,双方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

合同约定乙方每月支付租金2000元,并保证不擅自解除合同。

然而,半年后,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剩余租金。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0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违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反了合同约定。

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一年的租金,现在半年过去了,乙方仍然有剩余的六个月的租金没有支付。

甲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支付剩余租金。

根据合同约定,甲方还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作为赔偿。

同时,甲方还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案例三:销售合同纠纷案例案情描述:甲方向乙方购买了一部手机,约定手机配送后,甲方支付货款。

然而,手机配送后,甲方发现手机出现了质量问题,于是拒绝支付货款。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29条的规定,买卖双方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按时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法案例新编(一)

合同法案例新编(一)

合同法案例新编:1、1992年7月5日河北某毛纺厂与山东某制衣厂签订了购销洗净改良羊毛合同的意向书,其中规定:“制衣厂向毛纺厂购买60支洗净改良羊毛95吨,由制衣厂到毛纺厂验货并带款提货,提货时有关价格问题面议”。

该意向书签订以后,毛纺厂多次去电催告制衣厂提货,制衣厂一直以资金短缺为由未提货。

1992年12月底,毛纺厂将95吨羊毛派车送往山东,制衣厂收到货后提出原先签订的协议只是一份意向性的合同,且该货物质量存在问题,因此拒绝收货,后制衣厂同意将该货暂时存放在制衣厂的仓库,10天后毛纺厂来检查货物时发现该货已短缺10吨,制衣厂承认其固急需原料已用了10吨,另外85吨拒绝接受。

毛纺厂认为制衣厂已经构成违约,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制衣厂支付全部的95吨羊毛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在审理中有不同的意见。

一种观点认为,制衣厂与毛纺厂先前所签订的虽然在名称上是意向性合同,但实际已经生效,毛纺厂已经按照该协议履行了合同,制衣厂屡次违约,因此制衣厂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另一种观点认为,制衣厂与毛纺厂先前所签订的合同只是意向性合同,并未实际生效,但在毛纺厂将羊毛送到以后,制衣厂一旦接受了其中的部分货物,无论多少都视为就全部的货物买卖达成了协议,制衣厂拒绝就另外的85吨货物支付货款已经构成违约。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制衣厂与毛纺厂先前所签订合同并没有生效,当毛纺厂将95吨货送到以后,制衣厂有权接受部分货物,也有权拒绝接受全部货物,制衣厂仅仅接受10吨并不构成违约。

2、原告新成公司与被告富华公司合伙建造某市新华广场D楼,双方签订了正式的共同投资协议,协议约定该楼由双方合建,各出资50%,楼宇建成后各享有50%的产权,原告首期投入1 000万元,被告投入土地使用权10亩。

在第二期原告再投入2 000万元,被告应投入500万元,如在第二期资金仍不够的话,则由双方各投入一半将楼宇建成。

在第一期被告已将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双方注册登记的新华物业(性质上为合伙企业),但原告仅投入800万元,原告向被告去函告知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将剩余的200万元与第二期的资金一起投入。

合同法案例

合同法案例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合同法案例案例一:订立合同的错误甲方和乙方订立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了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并约定租期为两年。

然而,乙方发现在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租金金额。

后来,甲方要求乙方按照每月5000元的租金支付房屋租金。

乙方认为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租金金额,并拒绝按照甲方要求支付租金。

根据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未明确约定重要事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和诚实信用原则确定。

根据该案例,甲方和乙方在订立合同时未明确约定租金金额,是对重要事项的未约定。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依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和诚实信用原则确定租金金额。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租金是双方关系中重要的经济权益核心,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然而在该案例中,由于未明确约定租金金额,双方并未达成一致意见。

在此情况下,根据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争议,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和诚实信用原则确定重要事项。

乙方可以选择与甲方协商解决争议,商定租金金额。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和诚实信用原则确定租金金额。

案例二:违约金的约定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商品销售合同。

合同约定,甲方将商品提供给乙方,并约定如果乙方未按时支付货款,应当支付违约金。

后来,乙方未按时支付货款,甲方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然而,乙方认为违约金的约定过于高昂,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并拒绝支付违约金。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违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数额约定,并可以约定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守约方受到的损失,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该案例,合同确实具有违约金约定的合法性。

然而,合同法同时规定,违约金约定的数额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在该案例中,乙方认为甲方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于高昂,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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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集锦(一)1.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花瓶,系赵某的祖父留下。

李某通过他人得知赵某家有一清朝花瓶,遂上门索购。

赵某不知该花瓶真实价值,李某用1万5千元买下。

随后,李某将该花瓶送至某拍卖行进行拍卖,卖得价款11万元。

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认为李某欺骗了自己,通过许多渠道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退回花瓶。

李某以买卖花瓶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欺骗,拒绝赵某的请求。

经人指点,赵某到李某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请求李某返还该花瓶。

试分析:(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2)法院应如何处理?答题要点:(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李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属于显失公平的买卖合同,且显失公平系由于赵某欠缺交易经验所致,因此赵某有权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买卖合同一旦被撤销,合同即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赵某有权请求李某返还财产。

依上述理由,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2)法院应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撤销该花瓶买卖合同。

并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要求李某将花瓶退还给赵某,赵某将收到的花瓶款退还给李某。

若李某愿意支付与该花瓶价值相当的价款,赵某也同意接受,赵某可以不用撤销该合同,由李某补齐余下的价款即可。

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

甲公司依双方约定,按期将香烟运至境内,但乙公司提走货物后,以目前账上无钱为由,要求暂缓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

3个月后,乙公司仍未支付货款,甲公司多次索要无果,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

试分析:(1)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2)应如何处理?答题要点:(1)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依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故为无效合同。

(2)由于合同为无效合同,合同自始、绝对、确定、永久没有法律拘束力,因此法院应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同时,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交易损害了国家利益,法院可以采取民事制裁措施,没收双方用于交易的财产。

3.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口头协议,由乙企业在半年之内供应甲企业50吨钢材。

三个月后,乙企业以原定钢材价格过低为由要求加价,并提出,如果甲企业表示同意,双方立即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乙企业将不能按期供货。

甲企业表示反对,并声称,如乙企业到期不履行协议,将向法院起诉。

试分析:(1)此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有无法律效力?(2)为什么?答题要点:(1)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口头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2)依据《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买卖合同在《合同法》上属于不要式合同,不采取书面形式对买卖合同效力没有影响。

依据《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时起生效。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生效的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理应按照《合同法》合同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则,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4.某果品公司因市场上西瓜脱销,向新疆某农场发出一份传真:“因我市市场西瓜脱销,不知贵方能否供应。

如有充足货源,我公司欲购十个冷冻火车皮。

望能及时回电与我公司联系协商相关事宜。

”农场因西瓜丰收,正愁没有销路,接到传真后,喜出望外,立即组织十个车皮货物给果品公司发去,并随即回电:“十个车皮的货已发出,请注意查收。

”在果品公司发出传真后,农场回电前,外地西瓜大量涌入,价格骤然下跌。

接到农场回电后,果品公司立即复电:“因市场发生变化,贵方发来的货,我公司不能接收,望能通知承运方立即停发。

”但因货物已经起运,农场不能改卖他人。

为此,果品公司拒收,农场指责果品公司违约,并向法院起诉。

试分析:(1)本案的纠纷是因谁的原因导致?(2)为什么?(3)此案应如何处理?答题要点:(1)此案的纠纷是因农场的原因而导致。

(2)此案双方发生纠纷的原因是农场没有理解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15条。

果品公司给农场的传真是询问农场是否有货源,虽然该公司在给农场的传真中提出了具体数量和品种,但同时希望农场回电通报情况。

因此,果品公司的传真具有要约邀请的特点。

农场没有按果品公司的传真要求通报情况,在直接向果品公司发货后,才向果品公司回电的行为,因没有要约而不具有承诺的性质,相反倒具有要约的性质。

在此情况下如果果品公司接收这批货,这一行为就具有承诺性质,合同就成立。

但由于果品公司拒绝接收货物,故此买卖没有承诺,合同不成立。

(3)基于上述原因,法院判决农场败诉,果品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5.某制衣厂(以下简称甲方)为生产高档毛衣向某机械厂(以下简称乙方)订购一套机织设备。

双方本应按照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由于乙方说没关系,表示肯定能够在两个月内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至顺利生产,故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

两个月后,乙方准时将设备送到甲方,并进行了安装调试。

在安装完毕之后的试生产过程中,机器出现故障。

甲方请乙方的专业人员又进行了两次调试,但故障仍未排除,于是,甲方以合同未采用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为由,要求认定合同不成立,并退货。

试分析:(1)甲方的要求认定合同不成立的请求有无法律依据?(2)为什么?(3)此案应如何处理?答题要点:(1)甲方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2)在此案中,双方虽然没有按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合同当事人乙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而甲方也接受了。

(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36条)因此双方达成的协议已经成立。

(3)至于机器没有调试成功,乙方应当继续调试。

如果多次调试均不成功,设备的确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认为乙方没有按合同的要求履行,甲方可以请求换货;如果乙方的确不可能提供合格产品,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但不能请求认定合同不成立。

6.某水果批发商(简称甲方)曾向南方某县水果供应点(简称乙方)购买过荔枝。

因该县荔枝质量好,价格便宜,投入市场后销售很好。

甲方又向乙方传真购买荔枝10吨的合同。

随后甲方担心乙方不继续供货,在发出传真一周后又向乙方寄去一封挂号信,信中除了提出再多购买5吨荔枝外,又提出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同确认书。

在挂号信寄出后的第二天,乙方收到甲方的传真,并同意按甲方传真中的条件供货10吨。

挂号信及确认书一事双方没有再提及。

不久,因供求关系变化,荔枝跌价,甲方要求其订购的荔枝价格也要下调5%,否则不收货。

乙方没理睬甲方的要求,按原约定送来荔枝15吨。

甲方要求按下调的价格支付货款,乙方不同意,认为自己按合同履行义务,对方也应当按合同支付价款。

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

法院在核查事实时发现,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签订合同确认书之前已经发出同意供货10吨传真,故判决10吨荔枝按旧价格执行,后5吨荔枝通过当事人和解,按甲方提出的价格执行。

试分析:(1)法院的处理正确吗?(2)为什么?答题要点:(1)法院的处理正确。

(2)因为前10吨荔枝在甲方提出签订确认书之前乙方已经承诺供货,而且该承诺在甲方的建议到达受要约人(乙方)之前已经到达要约人(甲方),因此签订合同确认书的建议不能生效,但甲乙双方买卖10吨荔枝的合同成立,所以10吨荔枝按原合同价格执行。

后5吨荔枝买卖合同是在提出签订确认书时提出的,对此乙方没有做出承诺,合同自然没有成立。

当事人通过和解自行解决后5吨荔枝的问题,因没有损害国家和他人的合法利益,法院尊重当事人协商的结果。

7.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十天内,向甲公司提供新鲜蔬菜6000公斤,每公斤蔬菜的单价1元。

乙公司在规定的期间内,向甲公司提供了小白菜6000公斤,甲公司拒绝接受这批小白菜,认为自己是职工食堂所消费的蔬菜,炊事员有限,不可能有那么多人力用于洗小白菜,小白菜不是合同所要的蔬菜。

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争议的焦点不在价格,也不涉及合同的其他条款,唯有对合同的标的双方各执一词,甲公司认为自己的食堂从来没有买过小白菜,与乙公司是长期合作关系,经常向其购买蔬菜,每次买的不是大白菜就是萝卜等容易清洗的蔬菜,乙公司应该知道这种情况,但是其仍然送来了我公司不需要的小白菜,这是曲解了合同标的。

乙公司称合同的标的是蔬菜,小白菜也是蔬菜,甲公司并没有说清楚要什么样的蔬菜,合同的标的规定是新鲜蔬菜,而小白菜最新鲜,所以我公司就送了小白菜过去,这没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甲公司称蔬菜就是大白菜或萝卜的说法太过牵强附会,既没有合同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不足为凭。

试分析:(1)什么是合同的标的?(2)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答题要点:(1)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目标即为合同的标的。

(2)①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条款的意思或者订立合同的目的解释,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在于合同的标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此做出解释。

②乙公司对合同做出的解释有点过于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释合同,但是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看,其并无太大的过错。

但是,乙公司的行为与合同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太符合,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不清楚之处应当本着协商的精神履行合同,而不应该自己单方面解释合同,给对方造成被动。

③甲公司的主张也缺少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只是强调自己的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合同标的的理由。

但是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的事实,乙公司应当考虑到甲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提供蔬菜前征求甲公司的意见,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按照合同法规定的解释原则解决双方的争议。

在此不能适用合同文字含义解释,不能适用合同的条款原则解释,也不能适用合同上下文的意思解释,只能适用交易习惯原则解释,按照交易习惯原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常有提供蔬菜的合作关系,平常时如何供应蔬菜的,在本合同争议中也应当参照平时的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的标的。

8.某粮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引进一套生产食用色拉油的设备,在还未开工时,2000年11月20日某工厂(以下简称乙方)因年终将给职工分发一些福利用品,找到甲方购买色拉油。

因该公司要一个月以后才能正式生产,所以它与乙方签订的合同明确规定在一个月后生效;而乙方也向甲方提出在12月30日前必须交货。

到了12月30日,乙方未收到甲方的色拉油,便去电话询问,要求甲方最迟在2001年1月1日必须交货,否则即解除合同。

甲方答复到时保证送货。

但1月3日,甲方才将乙方需要的色拉油送到乙方。

乙方拒收,甲方认为乙方违约,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方收货并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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