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 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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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等8项准则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等8项准则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等8项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1.01.18•【文号】财会[2001]7号•【施行日期】2001.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等8项准则的通知(财会〔2001〕7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企业集团公司: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范企业无形资产等事项的会计核算及相关信息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们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和《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等3项准则,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和《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等5项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布置有关企业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等6项准则在所有企业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等两项准则暂在股份有限公司施行,鼓励其他企业先行施行;但国有企业有意先行施行这两项准则的,应提出申请,待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1.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2.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3.企业会计准则--租赁4.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5.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6.企业会计准则--投资7.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8.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00一年一月十八日附件1: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引言1.本准则规范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项具体准则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项具体准则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项具体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6.07.06•【文号】财会[2016]12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16]12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各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政府存货、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和《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现予印发,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实施范围另行通知。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1.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2.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3.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4.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财政部2016年7月6日附件1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存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存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或出售而储存的资产,如材料、产品、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以及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装具、动植物等。

第三条政府储备物资、收储土地等,适用其他相关政府会计准则。

第二章存货的确认第四条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确认:(一)与该存货相关的服务潜力很可能实现或者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二)该存货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习题

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习题
7、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
A、能够从政府会计主体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能够分离或划分的即是可辨认资产,否则是不可辨认资产
B、发生的无形资产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C、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政府会计主体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都可认为是可辨认资产
B、政府会计主体自创商誉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C、政府会计主体自行研究开发项目虽尚未进入开发阶段,但按法律程序已申请取得无形资产的,应当将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确认为无形资产
D、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是无形资产确认的一项基本条件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政府会计主体自创商誉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虽然符合资产的定义,但是在自创或内部产生过程中的成本难以可靠地计量,因此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正确答案】ABCD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政府会计主体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的类别在附注中披露与无形资产有关的下列信息:(1)无形资产账面余额、累计摊销额、账面价值的期初、期末数及其本期变动情况。(2)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名称、数量,以及账面余额和累计摊销额的变动情况。(3)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无形资产名称、数量,以及以名义金额计量的理由。(4)接受捐赠、无偿调入无形资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5)使用年限有限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年限的估计情况;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年限不确定的确定依据。(6)无形资产出售、对外投资等重要资产处置的情况。
C、公允价值及其发生的税费
D、账面价值及其税费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单位带来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核销。

《政府会计制度》在施行中遇到的难点分析

《政府会计制度》在施行中遇到的难点分析

《政府会计制度》在施行中遇到的难点分析前言:2019年1月1日,《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开始施行,标志着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政府会计主体的全面落地。

针对在施行政府会计制度一年半的时间里,遇到的一些难点进行分析。

如有不妥之处,敬请大家予以指正。

本文纯属学习交流,非官方资料,仅供参考。

难点一:财政拨款资金如何确认会计科目(一)难点的背景:公立医院直接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收到的财政拨款资金在进行会计确认时,确认为“财政拨款收入”是不存在疑问的。

存在疑问的是,实际工作中,我国很多公立医院的同级政府财政部门不直接拨付财政拨款资金到公立医院,而是通过上级单位或者主管部门转拨的。

这部分资金对于公立医院而言,究竟应该如何确认呢?(二)政策依据:1、《政府会计制度》:“4001财政拨款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政府会计制度》:“4601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是核算单位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包括从同级政府其他部门取得的横向财政转拨款、从上级或下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

3、《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财会〔2018〕34号):单位取得的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从同级财政以外的同级政府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另一类是从上级或下级政府(包括政府财政和政府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款。

在具体核算时,事业单位对于因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应当通过“事业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科目核算;对于其他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应当通过“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科目核算。

(三)分析:1、无论是同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财政拨款资金到公立医院,还是通过上级单位或者主管部门转拨财政拨款资金到公立医院,仅仅是拨款的方法方式不同而已,不应当作为是否确认为“财政拨款收入”的确认标准。

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习题.doc

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习题.doc

一、单选题1、政府具体准则中计量要求不包括()。

A、历史成本B、重置成本C、现值D、可收回金额【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答案解析】具体准则中,计量要求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现值、公允价值和名义金额。

2、政府具体准则中计量要求不包括()。

A、可变现净值B、重置成本C、名义金额D、公允价值【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答案解析】政府具体准则中计量要求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现值、公允价值和名义金额。

3、政府四项具体准则不适用于()。

A、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或者间接发生预算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B、军队C、企业D、各级政府【正确答案】C【您的答案】【答案解析】四项具体准则适用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各部门、各单位包括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或者间接发生预算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

4、政府会计主体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尚未进入开发阶段,或者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但按法律程序已申请取得无形资产的,应当将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确认为()。

A、管理费用B、无形资产C、营业外支出D、其他业务成本【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答案解析】政府会计主体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尚未进入开发阶段,或者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但按法律程序已申请取得无形资产的,应当将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确认为无项资产。

5、政府会计主体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入账金额为()。

A、调出方账面价值加上相关税费确定B、调出方账面价值C、调出方公允价值D、调出方公允价值加上相关税费确定【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答案解析】政府会计主体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其成本按照调出方账面价值加上相关税费确定。

6、与无形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

A、在建工程B、无形资产成本C、研发费用D、长期待摊费用【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答案解析】与无形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

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

附件4: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一)能够从政府会计主体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二)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政府会计主体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第二章无形资产的确认第三条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确认:(一)与该无形资产相关的服务潜力很可能实现或者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二)该无形资产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政府会计主体在判断无形资产的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实现或流入时,应当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社会、经济、科技因素做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确凿的证据支持。

第四条政府会计主体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软件,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第五条政府会计主体自行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开发是指在进行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第六条政府会计主体自行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

政府会计主体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先按合理方法进行归集,如果最终形成无形资产的,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如果最终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应当计入当期费用。

政府会计主体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尚未进入开发阶段,或者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但按法律程序已申请取得无形资产的,应当将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确认为无形资产。

政府会计准则第1-10号

政府会计准则第1-10号

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5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8号公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该《准则》分总则、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政府预算会计要素、政府财务会计要素、政府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附则6章62条,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统称政府会计主体)。

前款所称各部门、各单位是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或者间接发生预算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

军队、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单位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不适用本准则。

第三条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

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

第四条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政府会计制度等,应当由财政部遵循本准则制定。

第五条政府会计主体应当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

决算报告的目标是向决算报告使用者提供与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有关的信息,综合反映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结果,有助于决算报告使用者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为编制后续年度预算提供参考和依据。

政府决算报告使用者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政府会计主体自身、社会公众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含运行成本,下同)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决策或者进行监督和管理。

政府财务报告使用者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债权人、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政府会计主体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第六条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 无形资产

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 无形资产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一)能够从政府会计主体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二)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政府会计主体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第二章无形资产的确认第三条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确认:(一)与该无形资产相关的服务潜力很可能实现或者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二)该无形资产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政府会计主体在判断无形资产的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实现或流入时,应当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社会、经济、科技因素做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确凿的证据支持。

第四条政府会计主体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软件,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第五条政府会计主体自行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开发是指在进行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第六条政府会计主体自行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

政府会计主体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先按合理方法进行归集,如果最终形成无形资产的,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如果最终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应当计入当期费用。

政府会计主体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尚未进入开发阶段,或者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但按法律程序已申请取得无形资产的,应当将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确认为无形资产。

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

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

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1.无形资产支出中,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支出应计入(资产成本)。

2.政府会计主体委托软件公司开发的软件,视同外购无形资产确定其成本。

(单独的无形资产与固定资产)3.政府会计主体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软件,应与相关硬件确认为(单独的无形资产与固定资产)。

4.新印发的无形资产具体准则所立足的主要会计核算基础是(权责发生制)。

5.购入的无形资产可以于购买的当期将其成本一次性全部转销,所需满足的条件是(非大批量购入、单价小于1000元)。

6.政府会计主体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软件,应与相关硬件确认为(单独的无形资产与固定资产)。

7.无形资产支出中,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支出应计入(资产成本)。

8.新印发无形资产准则要求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根据用途计入当期费用或者相关资产成本的做法属于“实提摊销”9.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所选用的摊销方式是(不进行摊销)。

10.无形资产在取得时进行初始计量的依据是(成本)。

11.以下满足无形资产判定要求的是(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1.政府会计主体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如果最终形成无形资产的,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如果最终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应当计入当期费用。

(正确)2..政府会计主体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软件,应与相关硬件确认为(正确)。

3. 政府会计主体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在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均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错误)4. 政府会计主体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优先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确定。

(错误)5. 政府会计主体委托软件公司开发的软件,视同外购无形资产确定其成本。

(正确)6.政府会计主体自行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确认为无形资产成本。

(错误)7.政府会计主体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如果最终形成无形资产的,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如果最终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应当计入当期费用。

2019年甘肃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试题(一)

2019年甘肃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试题(一)

甘肃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试题判断题 ( 所属课程:信息化、人工智能发展对就业与工作的影响 ) 页首1. 本课程提到,对外开放、大量引进外资,运用国际资本解决了我国劳动力就业的一些问题。

对错正确答案:A解析:一、中国成功发展背景下的技术进步判断题 ( 所属课程:《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讲解 ) 页首2.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该直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对错正确答案:B解析:《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第七条规定: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的,应计入固定在资产;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同时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中扣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判断题 ( 所属课程:玩转EXCEL函数 ) 页首3. 在EXCEL中,计算一组数值的净现值只能通过NPV函数。

对错正确答案:B解析:可以通过NPV函数计算,也可以通过多个PV函数的组合计算。

判断题 ( 所属课程:《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解读 ) 页首4. 从事会计工作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无需参加继续教育。

对错正确答案:B解析: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判断题 ( 所属课程:《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解读 ) 页首5. 根据本课程,创新创业就算各自为政、单打独斗能够完成。

对错正确答案:B解析:判断题 ( 所属课程:玩转EXCEL函数 ) 页首6. DSUM函数的功能是对满足多种条件的数据分类汇总。

对错正确答案:A解析:DSUM函数可以表达多种条件。

判断题 ( 所属课程:《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讲解 ) 页首7. 政府会计主体盘盈的政府储备物资,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确定;没有相关凭据,但按规定经过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按照评估价值确定;没有相关凭据、也未经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按照重置成本确定。

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习题

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习题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政府会计主体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先按合理方法进行归集,如果最终形成无形资产的,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如果最终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应当计入当期费用。
10、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单位带来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予以核销的金额为( )。
A、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
B、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5、政府会计主体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入账金额为( )。
A、调出方账面价值加上相关税费确定
B、调出方账面价值
C、调出方公允价值
D、调出方公允价值加上相关税费确定案解析】政府会计主体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其成本按照调出方账面价值加上相关税费确定。
6、与无形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 )。
二、多选题
1、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无形资产中不需要摊销的有( )。
A、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B、已提足摊销仍继续使用的无形资产
C、名义金额计量的无形资产
D、使用年限有限的无形资产
【正确答案】ABC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2、下列关于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的确定说法正确的有( )。
A、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作为摊销年限
C、公允价值及其发生的税费
D、账面价值及其税费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单位带来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核销。
11、下列关于政府会计无形资产的确认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政府会计主体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在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
B、政府会计主体自创商誉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国际会计准则的新发展及无形资产问题

国际会计准则的新发展及无形资产问题

国际会计准则的新发展及无形资产问题一、国际会计准则的新发展第2号国际会计准则“存货会计”规定,对存货成本的计量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后进先出法以及基本存量法。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第37号征求意见稿中,建议以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成本法作为计量存货的基本方法,同时废止后进先出法和基本存量法。

但由于废止后进先出法的建议受到欧共体、日本、德国和意大利的强烈反对,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只得同意以后进先出法作为存货成本计量的备用辅助方法。

如果一旦采用后进先出法,那么必须采用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成本法对存货成本的计价予以揭示。

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修改第23号国际会计准则“借款成本会计”过程中,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

第39号征求意见稿建议,为资产使用或销售的开支而借入资金的成本在为之准备的时间里应予资本化。

但修正后的会计准则屈于欧共体、日本、德国和意大利的压力,并根据第32号征求意见稿的精神,规定上述发生的成本费用化(收益性支出)作为基本的会计处理方法,同时允许资本化(资本性支出)作为备用辅助方法。

第9号国际会计准则“研究和开发成本会计”规定,可根据特定的条件使开发成本或资本化或费用化。

第32号征求意见稿“财务报表可比性”建议,以开发成本资本化法作为基本会计处理方法?而以开发成本费用化法作为备用辅助方法,它只在某些条件下采用。

第47号修正意见稿“退休金会计”是“财务报表可比性计划”中最后批准的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只根据“可比性意向公告”精神提出建议修正第15号国际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对该项国际会计准则全面审查。

修正的第7号国际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会计”,已得到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批准,它是以1991年7月公开发布的第36号征求意见稿为蓝本的。

现金流量表将取代财务状况变动表。

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分为经营现金流量、筹资现金流量和投资现金流量三类,规定用直接法和间接法反映现金流量。

二、无形资产问题自***年起,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开始注意无形资产问题,并在制定“原则公告”时着手这项r作。

2017无锡市会计人员远程继续教育题库及答案

2017无锡市会计人员远程继续教育题库及答案

判断题 ( 所属课程: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解读 ) 页首1.2014年7月,财政部令76号,对会计基本准则进行了修改,将公允价值重述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对A、错B、正确答案:B判断题 ( 所属课程:《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讲解 ) 页首2.《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是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

对A、错B、正确答案:A判断题 ( 所属课程:《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讲解 ) 页首3.《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中规定:以现金以外的其他资产置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成本按照换入资产的评估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减去收到的补价,加上换入长期股权投资发生的其他相关支出确定。

对A、错B、正确答案:B判断题 ( 所属课程:《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讲解 ) 页首4.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有不同使用年限的,应该将各组成部分组成的整体确认为一项固定资产。

对A、错B、正确答案:B判断题 ( 所属课程:《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讲解 ) 页首5.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政府会计主体自行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无需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对A、错B、正确答案:B判断题 ( 所属课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及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 ) 页首6.行政事业单位是内部控制报告的责任主体。

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对A、错B、正确答案:B判断题 ( 所属课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及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 ) 页首7.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报告格式及信息要求编制内部控制报告,可以自行修改或删减报告及附表格式。

对A、错B、正确答案:B判断题 ( 所属课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及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 ) 页首8.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报送、使用及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等工作,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信息公开,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质量,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

(财会〔2018〕21号)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

(财会〔2018〕21号)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

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会〔2018〕2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实施内容、实施时间和范围(一)实施内容。

本通知所指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等政府会计具体准则;3.《<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等准则应用指南;4.《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5.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国有林场和苗圃等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6.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国有林场和苗圃、地质勘查事业单位、测绘事业单位等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7.财政部制定的关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其他规定。

(二)实施时间和范围。

自2019年1月1日起,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

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单位,不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0〕26号)、《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28号)、《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3〕29号)、《彩票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3〕23号)、《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6〕15号)、《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9〕1号)、《国有林场与苗圃会计制度(暂行)》(财农字〔1994〕第371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5〕45号)等制度。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1.12.22•【文号】财会〔2021〕33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财务制度正文本解释“关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相关会计处理”适用于2021及以后年度,“关于部门(单位)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中所属事业单位的确认”适用于编制2021及以后年度的部门(单位)合并财务报表,“关于部门(单位)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程序和抵销事项的处理”适用于编制2022及以后年度的部门(单位)合并财务报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的通知财会〔2021〕33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我们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财政部2021年12月22日附件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一、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适用的会计科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

通常情况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应当使用《政府会计制度》中适用于行政单位的会计科目;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应当使用《政府会计制度》中适用于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

参公单位应当根据其开展的经济业务事项,并结合所执行的财务制度确定应当使用的会计科目。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专用会计科目见附录。

二、关于在建工程按照估计价值转固相关会计处理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3号准则)、《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以下简称5号准则)规定,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应当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企业会计准则CAS4-无形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CAS4-无形资产

附件4: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一)能够从政府会计主体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二)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政府会计主体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第二章无形资产的确认第三条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确认:(一)与该无形资产相关的服务潜力很可能实现或者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二)该无形资产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政府会计主体在判断无形资产的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实现或流入时,应当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社会、经济、科技因素做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确凿的证据支持。

第四条政府会计主体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软件,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第五条政府会计主体自行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开发是指在进行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第六条政府会计主体自行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

政府会计主体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先按合理方法进行归集,如果最终形成无形资产的,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如果最终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应当计入当期费用。

政府会计主体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尚未进入开发阶段,或者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但按法律程序已申请取得无形资产的,应当将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确认为无形资产。

政府会计准则(全文)

政府会计准则(全文)

目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5)第一章总则 (5)第二章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7)第三章政府预算会计要素 (8)第四章政府财务会计要素 (9)第一节资产 (9)第二节负债 (11)第三节净资产 (12)第四节收入 (12)第五节费用 (13)第五章政府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 (14)第六章附则 (15)政府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17)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17)第一章总则 (17)第二章存货的确认 (17)第三章存货的初始计量 (17)第四章存货的后续计量 (19)第五章存货的披露 (20)第六章附则 (20)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 (21)第二章短期投资 (21)第三章长期投资 (22)第一节长期债权投资 (22)第二节长期股权投资 (22)第四章投资的披露 (25)第五章附则 (25)政府会计准则第3 号——固定资产 (26)第一章总则 (26)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确认 (27)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28)第四章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30)第一节固定资产的折旧 (30)第二节固定资产的处置 (32)第五章固定资产的披露 (32)第六章附则 (33)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 (33)第一章总则 (33)第二章无形资产的确认 (34)第三章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36)第四章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37)第一节无形资产的摊销 (37)第二节无形资产的处置 (38)第六章附则 (40)政府会计准则第5 号——公共基础设施 (40)第一章总则 (40)第二章公共基础设施的确认 (41)第三章公共基础设施的初始计量 (43)第四章公共基础设施的后续计量 (44)第一节公共基础设施的折旧或摊销 (44)第二节公共基础设施的处置 (46)第五章公共基础设施的披露 (47)第六章附则 (48)政府会计准则第6 号——政府储备物资 (49)第一章总则 (49)第二章政府储备物资的确认 (50)第三章政府储备物资的初始计量 (50)第四章政府储备物资的后续计量 (52)第五章政府储备物资的披露 (53)第六章附则 (54)政府会计准则第7 号——会计调整 (55)第一章总则 (55)第二章会计政策及其变更 (56)第三章会计估计变更 (58)第四章会计差错更正 (59)第六章披露 (62)第七章附则 (62)政府会计准则第8 号——负债 (63)第一章总则 (63)第二章举借债务 (64)第三章应付及预收款项 (66)第四章暂收性负债 (69)第五章预计负债 (70)第六章披露 (71)第七章附则 (72)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财政部会计司:2022年第一批政府会计实施问答(2022年07月05日)

财政部会计司:2022年第一批政府会计实施问答(2022年07月05日)

财政部会计司:2022年第一批政府会计实施问答2022年07月05日一、关于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1问:行政事业单位对公务卡相关业务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答: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财会〔2019〕13号)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关于公务卡业务分两种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第一种情况是公务卡持卡人报销时单位还未向银行偿还公务卡欠款。

在这种情况下,当本单位公务卡持卡人报销时,在财务会计下,按照审核报销的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预算会计不作处理。

当单位偿还公务卡欠款时,按照实际偿还的金额,在财务会计下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在预算会计下借记“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

第二种情况是单位向银行偿还公务卡欠款时公务卡持卡人还未报销。

在这种情况下,单位偿还尚未报销的本单位公务卡欠款时,按照偿还的金额,在财务会计下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预算会计不作处理。

当持卡人报销时,按照报销金额,在财务会计下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在预算会计下借记“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

若年末结账前公务卡持卡人仍未报销,单位应当按照偿还的金额,借记“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

以后年度,持卡人报销金额与已计入预算支出的金额不一致的,单位应当通过相关预算结转结余科目“年初余额调整”明细科目进行处理。

2问:事业单位的应收款项是否都需要计提坏账准备?一般何时计提坏账准备?提取或冲减坏账准备应当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答: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规定,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年末,对收回后不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其可收回性,对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坏账损失。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的通知-财会〔2019〕2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的通知-财会〔2019〕2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的通知财会〔2019〕24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我们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财政部2019年12月17日附件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一、关于归垫资金的账务处理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按规定报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在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或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下达之前,用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垫付相关支出,再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将资金归还原垫付资金账户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一)用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垫付相关支出时,按照垫付的资金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预算会计不做处理。

(二)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或授权支付方式将资金归还原垫付资金账户时,按照归垫的资金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并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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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一)能够从政府会计主体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二)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政府会计主体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第二章无形资产的确认
第三条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确认:(一)与该无形资产相关的服务潜力很可能实现或者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
(二)该无形资产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政府会计主体在判断无形资产的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实现或流入时,应当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社会、经济、科技因素做出合理估计,并
且应当有确凿的证据支持。

第四条政府会计主体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软件,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第五条政府会计主体自行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开发是指在进行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第六条政府会计主体自行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

政府会计主体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先按合理方法进行归集,如果最终形成无形资产的,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如果最终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应当计入当期费用。

政府会计主体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尚未进入开发阶段,或者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但按法律程序已申请取得无形资产的,应当将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确认为无形资产。

第七条政府会计主体自创商誉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第八条与无形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三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无形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三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或者相关资产成本。

第三章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第九条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第十条政府会计主体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可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政府会计主体委托软件公司开发的软件,视同外购无形资产确定其成本。

第十一条政府会计主体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该项目进入开发阶段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第十二条政府会计主体通过置换取得的无形资产,其成本按照换出资产的评估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减去收到的补价,加上换入无形资产发生的其他相关支出确定。

第十三条政府会计主体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但按规定经过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也未经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
税费确定;没有相关凭据且未经资产评估、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相关税费计入当期费用。

确定接受捐赠无形资产的初始入账成本时,应当考虑该项资产尚可为政府会计主体带来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能力。

第十四条政府会计主体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其成本按照调出方账面价值加上相关税费确定。

第四章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第一节无形资产的摊销
第十五条政府会计主体应当于取得或形成无形资产时合理确定其使用年限。

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年限。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政府会计主体提供服务潜力或者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第十六条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对使用年限有限的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但已摊销完毕仍继续使用的无形资产和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无形资产除外。

摊销是指在无形资产使用年限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摊销金额进行系统分摊。

第十七条对于使用年限有限的无形资产,政府会计主体应当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
(一)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作为摊销年限;
(二)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照相关合同或单位申请书中的受益年限作为摊销年限;
(三)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相关合同或单位申请书也没有规定受益年限的,应当根据无形资产为政府会计主体带来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实际情况,预计其使用年限;(四)非大批量购入、单价小于1000元的无形资产,可以于购买的当期将其成本一次性全部转销。

第十八条政府会计主体应当按月对使用年限有限的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并根据用途计入当期费用或者相关资产成本。

政府会计主体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或者工作量法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不考虑预计残值。

第十九条因发生后续支出而增加无形资产成本的,对
于使用年限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重新确定的无形资产成本以及重新确定的摊销年限计算摊销额。

第二十条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第二节无形资产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政府会计主体按规定报经批准出售无形资产,应当将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转销计入当期费用,并将处置收入大于相关处置税费后的差额按规定计入当期收入或者做
应缴款项处理,将处置收入小于相关处置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费用。

第二十二条政府会计主体按规定报经批准对外捐赠、无偿调出无形资产的,应当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对外捐赠、无偿调出中发生的归属于捐出方、调出方的相关费用应当计入当期费用。

第二十三条政府会计主体按规定报经批准以无形资产对
外投资的,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并将无形资产在对外投资时的评估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收入或费用。

第二十四条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政府会计主体带来服务
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应当在报经批准后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

第五章无形资产的披露
第二十五条政府会计主体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的类别在附
注中披露与无形资产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无形资产账面余额、累计摊销额、账面价值的期初、期末数及其本期变动情况。

(二)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名称、数量,以及账面余额和累计摊销额的变动情况。

(三)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无形资产名称、数量,以及以名义金额计量的理由。

(四)接受捐赠、无偿调入无形资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五)使用年限有限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年限的估计情况;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年限不确定的确定依据。

(六)无形资产出售、对外投资等重要资产处置的情况。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准则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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