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申报审批表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申报审批表

XXX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出租申报审批表

申报单位(公章): 单位性质: 时间: 年 月 日

注:1、单位新建房产拟出租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国资部门审批,采取投标(议标)

或现场竞标等方式公开招租。

2、单位原签合同到期的是否续签或重新招租,应提前三个月到国资部门申报审批。

3、此表一式三份。申请部门、主管部门、财政国资部门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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