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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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拖欠工程款法律规定(3篇)

国企拖欠工程款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工程款拖欠是工程建设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国企拖欠工程款现象更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拖欠工程款不仅损害了承包商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工程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出发,分析国企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责任,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二、国企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责任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调整合同关系的核心法律,其中关于工程款支付的规定如下:(1)合同约定了工程款支付方式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2)合同未约定工程款支付方式的,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支付;(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及时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并支付工程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法》对工程款支付的规定如下:(1)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2)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规定:(1)当事人对工程款支付期限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没有约定的,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支付;(2)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以要求支付利息;(3)承包人未按照约定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提交;逾期不提交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拖欠工程款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破产程序中,工程款优先受偿。

三、国企拖欠工程款的应对措施1. 加强合同管理(1)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工程款支付方式、支付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2)对合同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理;(3)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工程款按时支付。

不履行合同欠的工程款不给怎么办

不履行合同欠的工程款不给怎么办

不履行合同欠的工程款不给怎么办?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建筑工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在建筑工程过程中,合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双方履行义务、享受权利的法律依据。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总会遇到一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拖欠工程款的情况。

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 沟通协调:首先,我们应该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协调,了解对方拖欠工程款的原因。

如果在合理的时间内,对方同意履行合同,支付欠款,那么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

2. 发出催款通知书:如果沟通协调无效,我们可以正式发出催款通知书,要求对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欠款。

在通知书中,我们要明确指出合同约定、欠款金额、付款期限等内容,并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利。

3. 法律诉讼:如果对方仍然不支付欠款,我们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我们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包括合同、工程进度、款项支付记录等,以证明对方的违约行为。

4. 财产保全:在诉讼过程中,我们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隐匿财产,确保债权得到实现。

5. 判决执行:一旦法院作出判决,对方仍不履行义务,我们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确保工程款得到支付。

此外,在处理不履行合同欠款问题时,我们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 保存证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我们要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包括合同、付款凭证、工程进度报告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

2. 了解法律法规:在签订合同时,我们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

同时,在处理纠纷时,也要熟悉相关法律条款,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3. 聘请专业律师:在处理复杂的经济纠纷时,聘请专业律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法律规定,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确保我们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拖欠项目工程款化解方案

拖欠项目工程款化解方案

拖欠项目工程款化解方案那么,如何解决拖欠项目工程款的问题呢?其实,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各方通力合作,采取一系列相应措施,以实现合理快速地化解拖欠项目款问题。

以下将逐一介绍化解拖欠项目工程款的方案。

1. 合同的完善合同是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法律文书,也是一种安全保障措施。

完善合同内容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预防工程款拖欠的发生。

在合同中,可以设立严格的付款条件和付款时限,规定清晰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支付进度。

同时,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工程款拖欠的罚则和违约金。

这些完善的条款能够有效地约束双方,提高资金支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风险预警机制在项目初期,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共同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以识别并及时应对支付风险。

通过建立透明的行业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掌握各种信息。

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及时知晓项目融资、资金调配、资金回笼等风险因素,从而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3. 国家法律保障国家法律政策的支持也是解决拖欠款的重要手段。

相关部门可以出台针对拖欠项目工程款的严格法规和政策,加大对拖欠个案的查处和惩罚力度。

另外,可以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保障承包商和供应商的权益。

4. 资金监管资金监管是另一种解决拖欠工程款的有效方式。

通过设立独立第三方对项目款项进行监管,并实时监测项目款项的流转使用情况,确保项目款项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同时,还可以设立专门的项目款项监管账户,资金只能通过指定渠道进行支付。

5. 对接贷款机制针对工程款的问题,业主和承包商还可以通过对接贷款机制来解决。

通过与银行、金融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解决项目款项资金周转问题。

通过提供担保、抵押等方式,实现项目款项快速支付。

6. 强化合作伙伴关系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也对化解拖欠工程款问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建立诚信、公平的商业信誉,增加合作的黏性,减少拖欠工程款的发生。

7. 业务转型升级不同于单一的工程服务,承包商也可以通过业务转型升级,提供更多价值服务,比如设计、物流、资金融通等服务。

拖欠工程款律师案例

拖欠工程款律师案例

拖欠工程款律师案例我有个律师朋友,老张,他就接手过一个特典型的拖欠工程款的案子。

这个案子里的主角是老李,老李带着一帮兄弟在一个建筑项目上干了大半年。

那活儿干得可不容易啊,大夏天的在太阳底下扎钢筋、砌墙,冬天又在冷风里搞装修啥的。

结果工程完工了,开发商那边却开始各种拖,今天说财务流程没走完,明天又说有几个小地方要整改,可整改完了还是不给钱。

老李去找开发商理论,人家就各种推诿,把老李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老李的那帮兄弟也都眼巴巴地等着钱回家过年呢。

这时候,有人就给老李出主意,说找个律师打官司吧。

于是老李就找到了老张。

老张这人可仔细了,他先把老李他们当时签的合同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

发现合同里虽然有些条款不是特别明确,但基本的工程范围、价格啥的还是写得很清楚的。

然后老张就开始调查这个开发商的情况,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这个开发商啊,已经有好几个项目都有拖欠工程款或者货款的情况了,资金链其实有点紧张。

老张就想,这要是按常规打官司,就算最后赢了,执行起来也可能是个大问题。

于是他就想了个招儿。

他先给开发商发了一封律师函,在律师函里把事情的严重性说得清清楚楚,什么如果不尽快解决会影响公司的声誉啦,后续可能会面临更多法律诉讼之类的。

这律师函一发出去,还真有点效果,开发商那边开始有点慌了。

但是他们还是不想给钱,只是打电话过来跟老张说,想协商协商。

老张心里明白着呢,这开发商就是想拖,想少给钱。

老张就跟老李商量,说咱们得强硬一点。

于是老张就收集了很多证据,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些照片、视频,还有老李和开发商之间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这些证据可都是宝贝啊,能够证明老李他们确实按照要求完成了工程。

接着老张就把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开发商还想狡辩,说工程有些地方质量不过关。

老张就拿出那些证据,一条一条地反驳,把开发商的律师说得哑口无言。

最后法官判决老李胜诉,开发商得支付拖欠的工程款,还有一笔违约金呢。

这个案子打完了,老李可高兴了,他那帮兄弟也都拿到了钱。

工程款拖欠怎么办找哪个部门调解

工程款拖欠怎么办找哪个部门调解

工程款拖欠怎么办找哪个部门调解工程款拖欠是建筑行业中常见且令人头疼的问题,对于承包方和施工人员来说,不仅影响到经济利益,还可能导致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如资金链断裂、工人工资无法支付等。

那么,当遇到工程款拖欠时,应该找哪个部门调解呢?首先,我们可以考虑向工程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

住建局在建筑行业的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有权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

如果存在工程款拖欠的情况,住建局可以介入调查,并督促相关责任方尽快解决问题。

劳动监察部门也是一个可以寻求帮助的途径。

尤其是当工程款拖欠影响到工人工资发放时,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他们可以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和监督,要求其按时支付工资,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另外,政府设立的专门解决建设领域工程款拖欠问题的工作小组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这些工作小组通常由多个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具有较强的协调和处理能力,能够针对工程款拖欠问题进行综合整治。

如果双方在工程合同中有约定仲裁条款,还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仲裁具有一裁终局的特点,能够相对快速地解决纠纷。

但需要注意的是,仲裁的前提是双方有明确有效的仲裁协议。

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如工程合同、工程验收报告、工程款结算凭证等,以证明自己的权益。

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在采取这些措施之前,建议先与欠款方进行友好协商。

毕竟,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往往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方式。

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智,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期望,同时也要了解对方的困难和想法,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协商不成,再考虑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在向相关部门投诉时,要详细说明工程款拖欠的情况,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欠款金额、欠款时间、双方的合同约定等信息,以便相关部门能够更快速、准确地了解情况并进行处理。

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时,要注意诉讼时效。

运用法律手段清理拖欠工程款的忧患与思考

运用法律手段清理拖欠工程款的忧患与思考
到施 工企 业去 , 加 上地方 保护 和执 行 方面 的原 因 , 工单 再 施
延期 付款利 息 和违 约金 ( 即牺牲 施 工企业 利润 )为代价 的 。 特别 是一 些欠 款大 户 、 子户 或负债 过 多的企 业 , 钉 往往 存在 着 “ 现今 企业 破产 , 权 单位什 么都 没 捞着 , 把本 还你就 债 能 不 错 了 , 想 要利 息? 的想 法 。以至 于举债 进 行生产 经营 还 的施 工企 业 , 不仅 垫付 了 打官 司前应 付 金融 机构 的利 息 , 打 官 司后 回收 欠款 时 ,还要 被再 “ 一刀 ,分 期付清 欠款 , 砍 还 要让 掉 延期 付 款利 息 继续 为 建 设 单位 垫 付金 融机 构 的贷
水 泥 等 ); 的并 不能 消化 ,也 只好 硬着 头 皮接 受 ,因为如 有
果这 些乐 匝不 要 , 以后 恐怕 连这 点值 钱 的东 西都 没有 了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但
由于施 工企业 对经 商不 在行 , 上对 市 场行 情不 清 , 加 造成这
武 器 。 可否 认 , 不 通过 法律 手段 确实 收 回了一 部 分多年 的欠 款 ,但 同 时对 企业来 说 也产 生了 一些 负 面的 影响 与忧 患。
款利 息 。
位 赢 回 的往往 是一 张胜 诉 的判决 书 而已 。 欠 的工程 款不 但 拖 未 收 回分 文 ,反而 赔进 了诉 讼 费 、执 行 费等 费 黾 有 的 通过 法院 判决 订 出了 还款 计划 ,按 期如 数到 位 的也不 多 有 的案 件 虽申请 强制 执 行 , 但在执 行 过程 中 , 由于 政府 和有 关 部 门 出于 各种 原 因对 法院 的执 行给予 过 多干 预 , 使法 院执 行困 而 难 , 以收到 实质 效 果 , 果是 施 工企 业伤 元 气 ,甲 、乙双 难 结 方伤 和气 ,到 头来 是 “ 了夫人 又 折兵 。 赔

建筑工程施工拖欠款项解决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拖欠款项解决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拖欠款项解决办法随着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建筑工程施工拖欠款项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这一问题对建筑企业和施工方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同时也影响了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解决办法,以保障各方的权益并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合同约定建筑工程施工拖欠款项的解决办法之一是通过明确的合同约定来规避风险。

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款项支付方式、付款时间节点以及滞纳金等相关条款。

合同约定应具备清晰明了、可执行的特点,以便在发生拖欠时能够依法维护各方的权益。

二、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是解决建筑工程施工拖欠款项问题的一种常见形式。

履约保函是指发包方在承建方履约期间所提供的担保函,确保承建方能按时获得合同约定的款项。

履约保函能够为施工方提供拖欠款项的保障,将风险转嫁给发包方,从而确保付款的及时性和可靠性。

三、阶段性支付阶段性支付是一种有效的解决建筑工程施工拖欠款项问题的方式。

根据施工进度和完成情况,双方可以约定将工程款项进行分期支付。

这种方式可以逐步减少承建方的经济负担,同时也能够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

双方应在工程款项支付计划中明确每个阶段的支付金额和支付时间,以便确保合理的资金流动和施工进度的控制。

四、法律救济如果发生严重的拖欠款项问题,施工方可以寻求法律救济。

法律途径是保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当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时,可通过起诉、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然而,法律救济需要时间和金钱成本,并且也无法完全解决问题。

因此,在采取法律救济之前,应尽可能通过其他手段解决争议。

五、加强监管加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管力度是解决建筑工程施工拖欠款项问题的关键。

政府应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拖欠款项行为进行查处和惩罚。

同时,建立健全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制度,加强对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提高承包商的履约意识和信用度。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施工拖欠款项的问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来解决。

通过合同约定、履约保函、阶段性支付等方式可以规避和减轻拖欠款项的风险。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我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我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我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1.10•【字号】津政办发[2004]2号•【施行日期】2004.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我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津政办发[2004]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我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进行清理和整治。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必须高度重视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目前,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相当严重,不仅阻碍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影响了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也造成了施工企业拖欠国家税款、拖欠材料设备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一系列问题,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社会信用关系扭曲,影响了社会稳定。

能否解决好拖欠工程款问题,关系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关系到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关系到社会稳定,还关系到我市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三步走”战略目标的实施。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办通知精神,采取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下大力量,认真做好我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清理和整治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国务院提出层层落实责任制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陈质枫任市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建委、市计委、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行天津分行、银监局等单位为成员,负责制订我市清理拖欠工程款三年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指导全市清欠工作的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委),由市建委牵头,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工作协商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清欠工作中的问题。

合同工程款难收怎么办

合同工程款难收怎么办

合同工程款难收怎么办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日益繁荣,工程合同纠纷也逐年增多。

其中,合同工程款难以收回成为许多企业面临的难题。

工程款拖欠现象不仅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还可能引发法律纠纷,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那么,当企业面临合同工程款难收问题时,应该如何应对呢?一、加强合同管理,预防风险1. 明确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时,要详细规定工程款支付的时间、方式、比例等条款,确保合同条款的严谨性和可操作性。

2. 审查合同主体:在签订合同前,要对合同对方的信誉、实力、资质等进行全面了解,确保合同对方的履约能力。

3. 加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控: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更、增减项等进行严格把控,确保合同款项的合理性。

4.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跟踪管理,确保合同款项的及时回收。

二、积极沟通,协商解决1. 加强与合同对方的沟通:了解合同对方拖欠款项的原因,是否有困难或纠纷,寻求解决办法。

2. 积极协商,争取达成还款协议:与合同对方协商,制定还款计划,确保合同款项的逐步回收。

3. 注意证据收集:在沟通协商过程中,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为可能的法律诉讼做好准备。

三、法律手段维权1. 催告:在合同到期未支付款项时,及时发出催告,要求合同对方履行支付义务。

2. 律师函:通过律师函督促合同对方支付工程款,律师函具有法律效力,有助于增强合同对方的履约意识。

3. 诉讼仲裁:当协商无果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 执行:在胜诉后,加强法院执行力度,确保判决款项的及时到位。

四、政府及行业组织协助1. 政府监管: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管,加大对拖欠工程款行为的惩处力度。

2. 行业组织协调:行业组织可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企业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

总之,面对合同工程款难收问题,企业应加强合同管理,积极沟通协商,依法维权,同时期待政府及行业组织的协助。

建设工程款拖欠法律对策

建设工程款拖欠法律对策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制定专门法规
加强法律宣传
针对建设工程款拖欠问题,制定专门 的法规,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加大 对拖欠行为的处罚力度。
加大对建设工程款拖欠相关法律法规 的宣传力度,提高各方主体的法律意 识,促进依法依规开展工程建设。
完善配套制度
建立健全与专门法规相配套的规章制 度,如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工程款 拖欠投诉处理制度等,确保法规的有 效实施。
合同管理
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起草、审查和签订工作,确 保合同条款明确、完整,防止因合同漏洞导致的 工程款拖欠。
履约监督
建立健全的履约监督机制,对建设工程的进度、 质量和付款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和监督,确保合同 双方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争议解决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和程序,一旦发 生工程款拖欠等争议,可依法采取协商、调解、 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例等惩罚措施。
04
建设工程款拖欠法律救济途径
协商和解
协商和解的概念
协商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通过直接沟通、协 商,达成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的协议。
协商和解的适用条件
双方当事人具有一定的信任基础,愿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拖 欠工程款的事实比较清楚,没有较大的争议。
协商和解的优点
程序简便、灵活,能够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愿;有利于维护双方当 事人的友好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
市场环境原因
宏观经济波动
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建筑业 市场波动较大,业主方资金紧张
,容易引发拖欠问题。
政策法规变化
政策法规的调整可能影响到业主方 的资金来源和支付能力,从而导致 拖欠。
市场竞争激烈
建筑业市场竞争激烈,部分承包方 为了中标而采取低价策略,后期因 成本压力过大而拖欠工程款。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3.11.22•【文号】国办发[2003]94号•【施行日期】2003.11.2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各地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对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由于建设领域信用体系不健全,法制不完备和执法不严,建筑市场供求失衡,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以及部分地区不切实际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造成在建筑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存在大量拖欠工程款问题。

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现象不仅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而且进一步加剧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影响了社会稳定。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将解决建设领域工程款拖欠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建筑业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各地政府要对当地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点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

要做到清理与防范并重,在清理已有拖欠的同时,严格项目审批和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培育信用体系,健全法规制度,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新的拖欠。

自2004年起,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加大工作力度,解决拖欠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一)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的工程款。

各地政府要对本地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工程款情况进行检查和清理。

业主拖延支付工程款 应对措施

业主拖延支付工程款 应对措施

业主拖延支付工程款应对措施近年来,随着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业主拖延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时有发生。

这不仅给承包商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也影响了工程的正常进行。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解决业主拖延支付工程款的困扰。

建立合同约束机制是解决业主拖延支付工程款的关键。

在工程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支付工程款的时间节点和金额,并约定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相关规定。

合同的签订对于双方来说都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业主拖延支付工程款,承包商就可以依据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及时催款是解决业主拖延支付工程款的有效手段。

承包商应当主动与业主保持良好的沟通,提醒其按时支付工程款。

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与业主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款项支付的进展情况。

同时,可以采取一些激励措施,如提前完成工程、提供优质的施工服务等,以增加业主支付款项的意愿。

第三,合理分阶段支付是解决业主拖延支付工程款的有效方式。

在工程合同中,可以约定分阶段支付工程款的方式,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每完成一个阶段的工程就支付相应的款项。

这样一来,既可以满足承包商的资金需求,又可以避免业主集中拖延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发生。

承包商还可以寻求第三方机构的支持来解决业主拖延支付工程款的问题。

比如,可以与银行合作,建立专门的工程款支付账户,将工程款直接由业主支付至该账户,再由银行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给承包商。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确保工程款的及时支付,还可以减少业主的拖欠风险。

承包商在与业主签订合同时,可以要求业主提供一定的担保措施。

比如,可以要求业主提供合法合规的担保公司担保,以确保工程款的支付风险最小化。

同时,在合同中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和金额,以增加业主支付工程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采取合同约束机制、及时催款、合理分阶段支付、寻求第三方机构支持和要求担保措施等应对措施,可以有效解决业主拖延支付工程款的问题。

承包商在与业主合作时,应提前做好准备,明确约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款的及时支付。

拖欠工程款清收方案

拖欠工程款清收方案

拖欠工程款清收方案一、方案背景拖欠工程款是指施工单位在完成工程后,建设单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或条件支付工程款或者不支付工程款的情况。

拖欠工程款不仅会使施工单位面临资金链断裂和经营困难的风险,还会对施工单位的信誉和业务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对于拖欠工程款的清收工作,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障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清收方案1. 收集证据首先,施工单位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合同、进度款支付证明、工程完成验收证明、拖欠工程款的通知书或催款函等。

这些证据可以帮助施工单位证明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的事实和金额,为后续的法律诉讼提供有力支持。

2. 与建设单位协商在收集到足够的证据之后,施工单位可以与建设单位进行协商,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拖欠工程款的问题。

施工单位可以提出合理的要求,如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条件支付工程款,或者提出分期付款的方案。

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不仅可以保持双方的合作关系,还可以避免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

3.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施工单位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采取法律手段来清收工程款。

施工单位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团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拖欠工程款的问题。

律师团队会根据事实和法律条款,制定相应的诉讼方案,并代表施工单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建设单位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4. 可行性研究在采取法律援助之前,施工单位需要对诉讼的可行性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评估。

包括法律依据、证据的充分性、诉讼风险等方面进行分析,以确保诉讼的成功率。

在做出诉讼决定前,需要慎重考虑各种因素,并与律师团队进行深入沟通和协商,制定出合适的诉讼方案。

5. 推进诉讼程序一旦决定提起诉讼,施工单位需要积极推进诉讼程序,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诉讼。

律师团队将代表施工单位进行诉讼,提出诉讼请求,并在法院开庭进行辩护。

在诉讼过程中,施工单位需要积极配合律师团队,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材料,以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

6. 履行判决如果法院做出了有利于施工单位的判决,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判决实现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工程款拖欠最快解决方法

工程款拖欠最快解决方法

工程款拖欠最快解决方法工程款拖欠是工程项目中常见的问题,一旦发生,不仅会影响施工方的正常运转,还会给业主和其他相关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因此,及时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那么,面对工程款拖欠,我们应该采取哪些方法来最快解决呢?首先,要明确权利和义务。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应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程款支付的时间节点、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如果发生工程款拖欠,首先要对合同进行仔细审查,确定对方的违约情况,以及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只有明确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有力地去解决工程款拖欠的问题。

其次,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在明确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之后,可以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工程款拖欠的问题。

可以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理性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同时也要倾听对方的意见,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友好协商无果,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合同中明确了付款时间和方式的情况下,如果对方依然拖欠工程款,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可以委托律师进行法律咨询,了解自己的维权途径和方法。

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向对方发出律师函,威胁采取法律行动,迫使对方履行合同义务。

在法律途径上,一定要遵守法律程序,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另外,也可以考虑通过第三方调解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

可以寻求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或人士进行调解,协助双方达成解决工程款拖欠的方案。

第三方调解可以中立公正地处理双方的诉求,帮助双方化解矛盾,达成和解。

通过第三方调解,可以避免双方直接对抗,减少矛盾的扩大,更有利于双方长期合作关系的维护。

总的来说,面对工程款拖欠问题,我们可以采取明确权利和义务、友好协商、法律途径和第三方调解等多种方法来解决。

不同情况下,可以灵活运用这些方法,寻求最适合自己的解决方案。

但无论采取何种方法,都需要保持冷静理性,坚守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考虑双方长远合作关系的维护,尽量避免矛盾的激化。

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追讨工程款一点思考

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追讨工程款一点思考

关于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追讨工程款的一点思考摘要:结合拖欠工程款在施工企业中的普遍性,在对拖工程款拖欠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现行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出发,从承揽工程、合同签订、运用法律手段,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法律依据。

关键词:工程款拖欠施工合同担保正文:近年来,建筑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得到了飞速发展,施工企业在建成一座座高楼大厦的同时,也往往因为建设单位拖欠其巨额工程款而深深困扰,从而给本已资金十分紧张的施工企业雪上加霜。

工程款拖欠会带来较多的社会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农民工的工资拖欠,影响社会稳定。

我国政府前几年在春节前都要帮农民工讨工钱,表面看是施工方拖欠,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业主方拖欠工程款。

业主拖欠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就没钱付工资。

所以每到年末,多数被拖欠的承包商感到年关难过,有时还会到银行贷款,支付民工工资,以缓解舆论压力。

二是严重影响到企业的运作,破坏建筑行业的经济秩序。

垫资承包占用到企业大量的流动资金,以致周转不灵,员工工资拖欠,设备维修成问题,有的企业还因此而倒闭。

一、工程款拖欠的原因分析1、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进度款拖欠。

工程进度款支付是工程款支付的重要中间环节。

在建设期末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和条件,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都无法将其列为拖欠的工程款,问题的严重性在于:这种极不合理的进度款支付方式,造成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先行垫付大量建设资金。

因此,准确认定工程款的拖欠范围,包括进度款的拖欠,是预防新的拖欠的重要前提。

2、因垫资的合法性引起的拖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第6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利息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以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该条规定确定了垫资原则有效的原则,使得垫资的合法性得到了法律的肯定。

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规定

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规定

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规定拖欠工程款是指在工程项目完成后,施工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给承包方的行为。

在法律上,拖欠工程款是违反合同约定的一种违约行为,波及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应该受到相应的法律规定和保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合同约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时间和金额等,以便将来发生拖欠工程款的纠纷时有可依据的依据。

如果施工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方可以主张合同履行并要求支付工程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施工方违规行为处理如果施工方拖欠工程款达到法定期限(如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或者30天等),承包方可以采取以下手段:1.书面催告:承包方可以通过发出催告函,书面要求施工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2.仲裁或诉讼:如果催告后施工方仍然不支付工程款,在一定条件下,承包方可以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施工方支付工程款。

三、违约金根据我国《合同法》,拖欠工程款的一方应当支付给对方违约金作为赔偿。

合同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标准计算。

一般情况下,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欠付金额的百分之三。

承包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主张违约金的支付。

四、强制执行如果经过仲裁或诉讼,法院判决施工方支付工程款,但施工方仍然拒不履行,承包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强制执行程序中,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拍卖、扣押等措施,强制执行判决结果,从而保障承包方的权益。

总的来说,拖欠工程款是一种违约行为,应该受到法律规定的制裁和保护。

作为承包方,一方面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以便争议发生时有依据;另一方面,在遭遇工程款拖欠时,应当催告施工方、要求支付工程款,并提起仲裁或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以及强制执行制度的运作也可以对加大拖欠工程款的成本和打击拖欠者起到一定的作用。

这些法律规定和保护措施的存在,为受到拖欠工程款的承包方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

工程款未结清解决方案

工程款未结清解决方案

工程款未结清解决方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因各种原因导致工程款未能实现及时结清的情况。

这种情况不仅影响了工程的正常进行,也给相关方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因此,及时解决工程款未结清的问题就显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维权方式、协商方案、法律途径等方面来阐述工程款未结清的解决方案。

一、维权方式1、合同维权在工程款未结清时,首先应当依据签订的合同内容,对相关违约方进行合同维权。

如果对方未能按合同履行支付义务,则可以请求律师协助通过法律手段来要求对方支付拖欠工程款。

合同维权是最基本的维权方式,也是保障工程建设合同双方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2、建设工程索赔维权在工程款未结清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了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工程质量问题,又或者因为建设单位的过错或者第三方因素导致工程停工或者延期,相关方可根据合同约定来进行索赔维权。

通过建设工程索赔维权,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索赔款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

3、留置权维权留置权是指债务人因尚未结清债务,而债权人可以依法对其财物实行暂时性的占有或限制其处分以保证其债权顺利实现的权利。

在工程款未结清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比如维护工程现场秩序,暂停交付工程物资等方式,以强迫对方支付工程款。

4、诉讼维权如果以上维权方式都未能取得效果,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工程款未结清的问题。

诉讼维权可能会带来较大的成本和时间消耗,但在某些情况下,诉讼可能是唯一的有效途径。

二、协商方案在维权方式未能取得预期效果的情况下,可以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工程款未结清的问题。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协商方案:1、延期支付债务人可以请求延期支付工程款,并提供合理的付款计划。

债权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商讨是否同意延期支付,并要求债务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以保证工程款顺利结清。

2、部分抵充债权人可以同意债务人以一定的方式提供部分抵债,比如提供实物或者其他资产来抵充工程款。

双方可以在协商的基础上确定抵充的方式和金额,并签订相关协议保证双方权益。

法律手段压降两金案例(3篇)

法律手段压降两金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两金”(即企业应收账款和存货)的压降工作,将其作为优化经济结构、提高企业效益的重要举措。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企业仍然存在“两金”过高的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有效压降“两金”,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法律手段压降“两金”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其成功经验,为其他企业提供借鉴。

二、案例介绍某A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由于前期项目开发规模较大,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过高,资金周转困难。

为了改善这一状况,A公司决定采取法律手段压降“两金”。

1. 优化合同管理A公司针对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合同条款进行梳理,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合理。

同时,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合同按时履行。

2. 加强应收账款管理A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对客户信用进行评估,严格控制信用额度。

对逾期账款,采取催收措施,如电话催收、律师函等方式,确保应收账款及时回收。

3. 优化存货管理A公司对存货进行分类管理,对滞销、积压的存货进行清仓处理,降低存货成本。

同时,优化供应链管理,确保原材料、设备等及时到位,减少存货积压。

4. 法律手段介入针对部分应收账款和存货无法收回的情况,A公司决定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具体措施如下:(1)起诉部分客户,通过法院判决追回应收账款;(2)与供应商协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存货纠纷;(3)对部分违约供应商提起仲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三、案例分析1. 成功经验(1)强化内部管理,从源头上控制“两金”增长;(2)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应收账款及时回收;(3)优化存货管理,降低存货成本;(4)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 存在问题(1)部分客户恶意拖欠账款,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2)部分供应商违约,导致存货积压;(3)法律手段介入成本较高,需要企业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能力。

四、启示1. 加强内部管理,从源头上控制“两金”增长。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合同、应收账款、存货等环节的管理,确保“两金”保持合理水平。

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遇到建筑工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实践证明,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必须运用法律手段,而建筑领域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相当众多,笔者现就如何灵活运用法律手段清收工程款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政府部门推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2005 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司法解释》,为解决工程款拖欠及农民工工资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司法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司法解释》这一条赋予了实际是工人包括农民工讨要工程款或工资非常有力的法律武器,而有的当事人不知道或者不能正确理解这样的法律规定,并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就需要律师尤其是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法律服务的律师,帮助当事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使得现有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能得到严格有效的执行。

当事人通过律师拥有的专业法律知识协助可以解决及预防一些工程款拖欠,即帮助农民工解决被拖欠的工资;运用诉讼或调解方式解决为数巨大的工程款拖欠纠纷;主要通过加强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管理预防产生新的拖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94号文件的精神,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运用法律手段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司法部、建设部2004年11月6日颁布了《关于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通知》,该通知的发布对发动、动员全国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关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各地法律援助机构的力量毕竟有限,仅仅依靠法律援助机构的力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建设工程款拖欠纠纷案件对专业法律服务的客观需要,因此,建设部和司法部应发动、动员全国律师尤其是建设工程专业律师积极参与到解决建设工程的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服务中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已经发生的工程款拖欠纠纷及预防产生的新的工程款拖欠。

城投拖欠工程款没有合同怎么解决

城投拖欠工程款没有合同怎么解决

城投拖欠工程款没有合同怎么解决城投公司作为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承担着大量的城市建设和发展项目。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城投公司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时常出现,给施工方带来很大的困扰。

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施工方要解决城投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

一、收集证据,明确工程款拖欠的事实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施工方应尽可能收集其他证据,如施工合同、工程进度报告、工程结算报告、付款凭证、验收报告等,以证明工程款拖欠的事实。

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施工方在解决纠纷时,明确自己的权益。

二、与城投公司协商解决施工方可以先尝试与城投公司进行协商,争取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

在协商过程中,施工方应明确自己的诉求,如要求按时支付工程款,承担违约责任等。

同时,施工方也要了解城投公司的困难和需求,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三、向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如果协商无果,施工方可以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如建设局、审计局、国资委等。

政府部门接到反映后,可能会介入调查,对城投公司进行协调,促使问题得到解决。

四、采取法律手段维权如果通过协商和政府部门协调仍无法解决问题,施工方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施工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该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五、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在面对城投公司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时,施工方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律师将根据实际情况,为施工方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协助施工方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城投拖欠工程款没有合同的情况下,施工方应采取多种途径解决问题。

在解决过程中,施工方要充分了解和收集证据,明确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了解城投公司的实际情况,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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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建筑工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实践证明,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必须运用法律手段,而建筑领域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相当众多,笔者现就如何灵活运用法律手段清收工程款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政府部门推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2005 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司法解释》,为解决工程款拖欠及农民工工资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司法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司法解释》这一条赋予了实际是工人包括农民工讨要工程款或工资非常有力的法律武器,而有的当事人不知道或者不能正确理解这样的法律规定,并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就需要律师尤其是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法律服务的律师,帮助当事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使得现有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能得到严格有效的执行。

当事人通过律师拥有的专业法律知识协助可以解决及预防一些工程款拖欠,即帮助农民工解决被拖欠的工资;运用诉讼或调解方式解决为数巨大的工程款拖欠纠纷;主要通过加强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管理预防产生新的拖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94号文件的精神,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运用法律手段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司法部、建设部2004年11月6日颁布了《关于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通知》,该通知的发布对发动、动员全国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关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各地法律援助机构的力量毕竟有限,仅仅依靠法律援助机构的力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建设工程款拖欠纠纷案件对专业法律服务的客观需要,因此,建设部和司法部应发动、动员全国律师尤其是建设工程专业律师积极参与到解决建设工程的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服务中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已经发生的工程款拖欠纠纷及预防产生的新的工程款拖欠。

而律师也应当站在清欠战役的第一线,应当成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工程款拖欠和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主力军。

(二)运用履约担保制度解决拖欠问题在房地产项目承发包合同的实际履行中,针对业主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可以采取让业主提供担保的方式来保证合同的切实履行。

按照传统的民法理论,担保以其种类来划分,可分为人保、物保和定金担保。

人保即保证,是以主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即保证人为附随的债务人,当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

物保即物权担保,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在特定的物或权利上设定担保物权,以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其方式具体包括抵押、质押和留置。

定金担保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或价款支付期限以前,由一方向对方给付金钱作为债权实现的担保。

1、承发包合同采用担保方式的特殊性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由于其在当事人、合同标的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不仅使其合同履行的担保设定显得尤其重要,而且担保的方式也应与其特殊性相适应。

首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具有特殊性。

作为一个项目的建设方,它不仅具备开发该项目的法定资质,而且应拥有开发建设该项目所需的足够的资金。

就承包方的主体资格而言,它的法定业绩资质当然是建设方首先应当考察的,而一旦他违反了合同的约定,造成了建设方的损失,它是否有承担违约责任的信誉和能力,则更是建设方事先必须予以把握的。

其次,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标的是不动产,它包括土地和地上建筑物。

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建设方取得的仅仅是所有权和待建的建筑物建成后的所有权。

除了以不动产作为标的这一特殊性外,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又一显著特点是标的金额巨大。

标的巨大会给双方带来巨大的利益,也同样可能会给双方都造成巨大的损失。

因此风险也是巨大的。

第三,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相当特殊和复杂的过程,因而构成合同内容即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也是相当特殊和复杂的。

在承发包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的不同阶段,双方不同的先履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往往相互交叉、相互渗透。

因此,设定承发包合同不同主体、不同情况、不同履约阶段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担保,也必须从实际出发,因人而异,因地制宜,采用有针对性的、对不同的情况有实际效果的担保方法。

2、适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履约担保方式由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自身的特点,作为其履行担保的方式,也应与其特点相适应,从而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担保功能的有效性。

笔者认为,抵押和银行保函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履约担保的较为合适且具有针对性的方式。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作为抵押的财产,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抵押是我国担保法所规定的五种担保方式中可以以不动产作为标的的担保方式,和其他担保方式相比,抵押有其独特的优越性:(1)设定抵押后,债务人仍可以就抵押物进行使用、收益,以收益充作清偿债务的资金;(2)抵押权人没有直接占有抵押物的不便,无须看管抵押物,而是直接以抵押物的价值保障债权的实现;(3)债务人可以其动产和不动产分别设定抵押,共同作为担保。

抵押的这些优越性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标的的特殊性显然有着相互联系的紧密结合点。

如前所述,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标的是不动产,它包括土地和地上建筑物。

在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之前,建设方已经取得了土地的使用权,并为此投入了大量的资金。

为了向承包方保证建设方将有足够的资金和能力支付每一阶段的工程款、材料款,使工程如期进行,双方可以约定,由建设方以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设定担保。

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也可以用建筑物的期权或建成后的物权设定抵押担保。

这一担保的设定,并不影响建设方继续开发建设原项目,而又使承包方履行合同后的预期利益得到了法定的保障。

保函是保证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

所谓保证,是指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作保证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担保形式。

我国的担保法规定,保证的方式有:(1)一般保证;(2)连带责任保证。

银行保函是指银行作为保证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保证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该银行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信函。

由于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独特地位和作用,使银行保函的保证性明显优于其他第三人所作的保证。

首先,在建设工程承发包进行招标之前,建设方即应将已落实的一定金额的建设资金交给特定的银行并设立专门的账户进行监管,由该银行出具保函。

同时,银行可据此要求建设方提供反担保,这一担保和反担保的设定,是为了从根本上防止建设方在尚不具备开发建设该项目足够资金的前提下盲目开工,给自己、他人和国家的经济建设都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其次,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后,银行保函同样可以为双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有效的担保。

由此可见,基于银行这一金融机构强大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誉,由银行作为保证人出具的银行保函,是能够有效地适用建设工程这种投资大,周期长,收益慢且有较大风险的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

3、健全承发包合同履约担保应注意的问题(1)在合同示范文本中增加担保条款。

目前在建设工程施工示范合同文本中尚无担保条款,在有关的合同管理办法中也无担保设定的管理要求。

因此,在承发包双方签订合同时,可以在“其他约定事项”条款中就担保问题做出专门的约定。

(2)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

在承发包合同履约担保问题中最重要的是当事人的担保意识问题,国家已先后颁发了担保法等法律法规,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和承包商都不甚了解。

因此,建议加强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工程承包企业管理人员的担保意识和担保知识,并以此有效保护企业合法利益。

(3) 提高担保设定能力,谨防担保设而不定。

我国担保法和有关担保的法律法规对各种担保的有效设定均有详细的、明确的规定,在诸多涉及担保是否有效的案件中,常常因为当事人在设定担保时没有选择有效的单位作担保,没有进行有效的登记,因不能对抗第三人而导致担保无效或者担保没有起到实际效果。

因此建议在组织教育培训时,大力加强担保意识的培训教育,同时还要大力加强关于担保有效设定的能力和技巧的培训,预防和减少因担保设而不定、设而无效而引起的争议和纠纷。

(4) 大力促成、推广银行保函制度。

商业银行出具履约保函,是国际上最通用、最有效的工程承发包合同履约担保方法。

目前在我国尚未推广采用。

建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地方主管部门,加强功能各商业银行的协调,共同商定有关管理办法,尽快促成并大力推广建设工程银行保函制度。

此项制度的真正实施、推广,必将有效缓解和消除建设工程中的工程款拖欠等弊端和风险,必将大大有利于整个城市建设行为的规范有序和房地产项目承发包市场的规范操作。

(5) 要明确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其法律特征是,如给付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则无权收回,而接受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则应双倍返还。

而现实中合同条款设定时,当事人常常使用“订金”的概念。

订金不是具有担保的意义定金,订金是为当事人决定实施某种行为表示带有信誉程序而预付的款,订金的法律意义和地位法律没有规定,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

因此,在使用“定金”作为履约担保方式时,务必明确与“订金”的区别,谨防误用而失去定金的担保作用,或者使本意不产生担保作用的“订金”误写成“定金”而产生担保的法律后果。

(6) 要特别注意设定抵押的程式要求。

在各种担保方式中,不动产抵押是“担保之王”。

在承发包合同的履约过程中,针对开发商的拖欠工程款等不履行合同的情况,承包商往往采取以建造中的不动产设定抵押担保。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设定房地产期权和现成房权抵押时,要注意因不动产形态不同的不同登记方式,还要注意由期权转化为产权需要继续设定抵押时的变更登记手续。

尤其要注意抵押可以对抗第三人和法律允许房地产重复抵押的相应规定,随时注意房地产抵押的依法设定及相应的程序和要式规定,谨防抵押物的担保落空或者不符合程式要求,而无法通过抵押担保方式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7)切莫混淆违约金和担保的不同性质。

有人认为,在合同中设定了违约金,就不必设定担保。

然而,在法律上,违约金和担保时性质完全不同的。

违约金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它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违约金以及兼具两种性质的违约金。

担保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以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法律措施。

二者的区别在于:①违约金是违反合同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方式,它具有惩罚性和补偿性;担保是保障债权实现的法律手段,它具有从属性和补充性。

②设立违约金的目的在于对违约行为发生后的制裁和对因违约行为的发生给他方造成损失的补偿;设定担保的目的则是在事先设定一种从属的法律关系,以保证主合同的全面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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