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收入准则与实务案例讲解
新收入准则中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2018年最新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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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表日,企业应当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如有变化,应当作为会计估计 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后语点评:会计学作为一门操作性较强的学科、每一笔会计业务处理和会计 方法的选择都离不开基本理论的指导。为此,要求我们首先要熟悉基本会计准 则,正确理解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并在每一会计业务处理时遵循一般原则的 要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要深入 钻研,过细咀嚼,独立思考,切忌囫囵吞枣,人云亦云,随波逐流,粗枝大 叶,浅尝辄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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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售后回购 售后回购,是指企业销售商品的同时承诺或有权选择日后再将该商品(包括
相同或几乎相同的商品,或以该商品作为组成部分的商品)购回的销售方式。 对于售后回购交易,企业应当区分下列两种情形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一)企业因存在与客户的远期安排而负有回购义务或企业享有回购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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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中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2017至 2018最新会计实务】
一、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 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企业应当评估该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
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 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时,企业应当 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企业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 等因素。
的,表明客户在销售时点并未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企业应当作为租赁交易或 融资交易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1、视为租赁交易 回购价格低于原售价的,应当视为租赁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 ——租赁》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视为融资交易 回购价格不低于原售价的,应当视为融资交易,在收到客户款项时确认金融 负债,并将该款项和回购价格的差额在回购期间内确认为利息费用等。企业到 期未行使回购权利的,应当在该回购权利到期时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同时确认 收入。 (二)企业负有应客户要求回购商品义务的,应当在合同开始日评估客户是 否具有行使该要求权的重大经济动因。 1、客户具有行使该要求权重大经济动因的,企业应当将售后回购作为租赁 交易或融资交易,按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企业应当将其作为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交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 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 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 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 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 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
2018初级实务第5章(新教材讲义)
![2018初级实务第5章(新教材讲义)](https://img.taocdn.com/s3/m/573166b4c5da50e2534d7f14.png)
第五章收入、费用和利润本章考情分析收入的容历来都是重要的考试容。
今年教材并未按最新的收入准则进行重新编写,这对广大初级考生而言是利好;费用属于基础知识容,在考试中属于客观题必考容;利润也是历年考试中比较重要的容。
所以各位考生应掌握收入基础容,期间费用各项目的核算容、税金及附加的核算容以及利润的构成及各项利润指标的计算。
近三年题型题量分析第一节收入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应具备以下特点:(1)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2)收入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3)收入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
【提示】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或出售无形资产等非日常活动取得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入属于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容(即利得),不属于企业的收入。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收入的是()。
(2017年)A.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租金B.接受捐赠取得的现金C.处置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益D.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答案】A【解析】选项B、C计入营业外收入;选项D计入投资收益。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工业企业营业收入的有()。
(2017年)A.债权投资的利息收入B.出租无形资产的租金收入C.销售产品取得的收入D.出售无形资产的净收益【答案】BC【解析】选项A计入投资收益;选项B计入其他业务收入;选项C计入主营业务收入;选项D计入营业外收入;选项BC属于工业企业的营业收入。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收入”核算围的是()。
A.工业企业销售原材料B.4S店销售小汽车C.商贸企业销售商品电脑D.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答案】D【解析】选项D属于“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围。
收入的分类一、销售商品收入(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判断企业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转移给购货方,需视情况不同而定。
新收入准则解读及案例对比分析(1)
![新收入准则解读及案例对比分析(1)](https://img.taocdn.com/s3/m/eb8d1605b7360b4c2e3f6496.png)
案例 4 授予知识产权的账务处理
医药企业 B:公司 D 授予一项专利使用权给客户,使用期限为 5 年, 2017 年 11 月签订合同时收取款项 10 万元,2018 年 2 月完成专利授 权、可以使用时收取款项 30 万元。
新准则:收入 180 万元、成本 50 万元、毛利 130 万元、毛利率 65%、销售费用 0 万元
依据:第十九条“企业应付客户(或向客户购买本企业商品的第三 方)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 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案例 2 药品销售退回的账务处理
主
要
电信、汽车、信息互联网、医疗、医药行业
影
响
的
工业、零售、资管、建筑业、媒体、其他新兴产业
行
业
1、新收入准则保持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2014 年新发布的收入
准则趋同,部分内容为直译,熟悉的字眼,可要明白字意并精准应
用不容易。比如:第十七条“。。。企业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
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
新收入准则解读及案例对比分析
2017 年 7 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财会〔2017〕22 号),下文简单分享新准则解读,并以案例对比分 析新准则、现准则(以下称“旧准则”)账务处理差异。
一、新收入准则的简单介绍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 执
医药企业 B:2017 年 7 月销售药品收入 500 万元,另外发生销售退回 50 万 元,该退回的药品于 2017 年 5 月销售给客户。退回药品的成本为 10 万元, 正常销售的药品成本为 120 万元。
注册会计师实务培训新收入准则重大变革与实务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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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行会计实务中收入确认与计量面临的困境
【案例】甲公司是一家电子商务企业经营一家购物网站,消费者通过该购 物网站向供应商购买商品,供应商直接向消费者交付商品。合同约定:消 费者通过该网站购买商品时,甲公司按售价10%收取佣金,商品价格由供应 商定价,消费者通过该网站向供应商支付货款,货款由网站暂时锁定,消 费者收到商品并确认验收后再向供应商支付。甲公司在安排向消费者提供 商品之后没有进一步的义务,如果商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供应商与消 费者协商退换。
8确认和计量提供标准;(4)对于特殊交易的收 入(5)调整了合同取得成本的会计处理。
三、新准则收入确认的精髓 —“五步法”模型解析
第1步: 识别与客户之间的合同 第2步: 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第3步: 确定交易价格 第4步: 将交易价格分配至单项履约义务 第5步: 在企业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2?
计算 200×94.66%
安装服务
3
1.46%
2.91
200×1.46%
售后服务
8
3.9%
206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7.77
200×3.88%
200
第5步 在履行履约义务的某时点(某段期间)确认收入
软件许可权
安装服务
售后服务
交付软件
提供服务
提供服务
【提示】假设该软件许可权满足“某一时点”确认收入的规定。
应用五步法模型
【解析】 第1步 识别与客户之间的合同:软件许可合同; 第2步 识别合同中的单独履约义务;
软件许可权 安装服务
售后服务
第3步 确定交易价格:200万元
第4步 将交易价格分配至合同中各项履约义务
履约义务 软件许可权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及案例分析2018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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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负债观要求不符合资产、负债定义及其确认条件的资产、负债项目也能够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
(B)(一)其他综合收益的特点:abceA 引起净资产增减变动;B 与所有者投入无关;C 暂时无法计入利润表的利得和损失;D权益中的暂时存放E虽资产或事项最终结转至利润表4.企业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br/>其中:“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估计完工成本-估计销售税费”是用来计算(材料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9、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条件有哪些()答案:ABCA. 原先对该类存货计提过跌价准备。
B. 影响以前期间对该类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因素已经消除,而不是其他因素造成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
C. 在原先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范围内转回 D. 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金额可以超过已经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范围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br/>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是应该按照其公允价值以及交易费用之和入账,公允价值<br/>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答案:B错误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答案:B错误()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后续计量模式的选择问题()答案:ABD A. 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进行计量; B. 只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 C. 同一企业可以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D.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企业,即使有证据表明企业首次取得某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仍应对其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10、固定资产的确认: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1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br/>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新收入准则应用案例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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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应用案例讲解内容大纲一、收入的五步法模型二、销售商品的同时提供运输服务是否构成履约义务三、应付客户对价之经销商返利四、分摊交易价格五、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六、客户未行使的权利七、合同履约成本八、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一、收入的五步法模型(一)识别合同合同成立的五个条件(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合同合并(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一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所承诺的商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合同变更(1)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单独合同。
(2)合同变更作为原合同终止及新合同订立。
(3)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识别单项履约义务(三)确定交易价格(四)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二、销售商品的同时提供运输服务是否构成履约义务在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的同时,约定企业需要将商品运送至客户指定的地点的情况下,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而只是企业为了履行合同而从事的活动,相关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相反,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后发生的运输活动则可能表明企业向客户提供了一项运输服务,企业应当考虑该项服务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其销售一批产品,价格为8万元,价款已经收到,并负责将该批产品运送至乙公司指定的地点,甲公司自行承担相关的运输费用为1万元,甲公司类似的运输服务的单独售价为2万元。
假定销售该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且控制权在出库时转移给乙公司。
当月末该产品尚在运输途中,则甲公司当月的会计处理为:【案例解析】该批产品在出库时,控制权转移给乙公司。
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学习与分享11.03
![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学习与分享11.03](https://img.taocdn.com/s3/m/23f23bf084254b35effd3418.png)
05
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Fra bibliotek案例3-2
某承包商按1000万元的价格签订了一份建造资产的合同,如果按 期完工时间可以获得50万元的履约奖金。 该合同将在目标日期顺利完工的概率是95% 交易价格应当是最可能的金额,因此本合同的交易价格是1050万元。
05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案例1-1 甲公司与客户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客户出售120件产品,每件合同价 格产品100元,共计12 000(120件×100元)元,这些产品在6个月内移交。
在企业将60件产品移交之后,合同进行了修订,要求企业额外向客户再支付30
件产品,额外30件产品按照每件90元价格,共计2 700(30件×90元)元,该 价格反映了这些产品当时的市场价格并且可以与原产品区别开来。如何确认收 入? 『正确答案』本例中,该30件额外产品进行的合同修订,事实上构成了一项 关于未来产品的单独的合同,且该合同并不影响对现有合同的会计处理。企业 应对原合同中的120件产品,每件确认100元的销售收入;对新合同中的30件 产品,每件确认90元的收入。
则是上世纪80年代确立的模式,其规定也非常原则化。随着产业升级和 业务模式创新,新兴行业和创新业务模式下的收入确认已经成为一个越来 越复杂的问题,现行的收入准则已经不能满足需要,准则修订的呼声也越 来越大。
01
准则修订的背景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22号文,对《企业会计 准则第14号 —— 收入》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保持了与国际会计 准则理事会2014年新发布的收入准则持续趋同。
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的确认标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的确认标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https://img.taocdn.com/s3/m/bf029f323169a4517723a372.png)
规定,A 企业在金君洋公司交付商品前预付价款的 30%,其余价款将在
金君洋公司将商品运抵 A 企业并安装检验合格后才予以支付。金君洋公 司于 2018年 12月 20日将生产完成的电梯运抵 A 企业,至 2018年 12月 31日估计已完成电梯安装任务的 50%,预计于 2019年 1 月 31日全部安
案例分析:
新收入准则:办公楼出售与维修是两项不同的义务,需要分别确认收 入。办公楼出售收入在出售时点确认,维修服务收入在 24个月每月末平 均确认。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办公楼出售收入=8000×7800/(7800+240)=7761万元 维修服务收入=8000×240/(7800+240)=239万元 现行收入准则:确认 8000万的办公楼出售收入,240万的或有负债的 维修服务。 本期小结:新收入准则按控制权是否转移来确认收入,而不再是以所 有权是否转移来确认收入。控制权是否转移是以合同义务是否履行来认 定。企业应当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 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 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现行税收法规对收入的确 认主要以所有权是否转移来认定,因此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的确认标准与 现行税收法规规定的收入确认标准不一致,要在计算所得税时纳税调 整。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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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企业案例看房地产公司新收入准则适用【2017至2018会计实务】
![从企业案例看房地产公司新收入准则适用【2017至2018会计实务】](https://img.taocdn.com/s3/m/ed90ee1f42323968011ca300a6c30c225901f0c4.png)
从企业案例看房地产公司新收入准则适用【2017至2018会计实务】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可以打赏购买全文!本WORD版下载后可直接修改从企业案例看房地产公司新收入准则适用【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利润表是普通投资者最关注的报表。
利润表中最重要的项目就是收入。
其确认规则的重大变化自然会引发广泛关注。
XXX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提前采纳了《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2017年8月22日,XXX按新准则报告中期业绩,按投入法计量的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了147.50亿元的收入,报告总收入为777.75亿元,较旧准则下的629.88亿元,增幅为23%;报告利润为83.73亿元,较旧准则下的50.39亿元,增幅达到66%。
提早采纳新准则的影响,可谓立竿见影。
XXX的房地产开发按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有何好处?这一做法是否合理?对其他房地产公司有何启发?对这些问题的深入思考,有助于我们备考注册会计师《会计》考试的“收入、费用和利润”章节以及注册会计师《审计》考试的“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审计”章节,是一种效果较好的综合练。
【材料】XXX2017年半年度分部收入,如表所示(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亿元):XXX对房地产开发活动的会计处置惩罚,做了如下申明:在以往年度的报告期间,当销售合同的重要风险和报酬在交付物业所有权的特定时点全部转移给客户时,本集团确认房地产开发活动产生的收入,而非按照建造进度陆续转移进行确认。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本集团在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约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本集团根据满足在一段时间内履行义务的条件,按投入法计量的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问题1】XXX能够在2017年的半年报中提早适用新收入准则吗?【解答】我国财政部新发布的收入会计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和在境外上市并接纳国际财务敷陈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最新2018新收入准则与实务案例讲解复习进程
![最新2018新收入准则与实务案例讲解复习进程](https://img.taocdn.com/s3/m/b8f955c9d1f34693daef3e7e.png)
一、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解读新收入准则“五步法”模型
第1步识别与客户之间的合同 第2步识别合同中的单独履约义务 第3步确定交易价格 第4步将交易价格分配至合同中各项履约义务 第5步在履行履约义务的某时点(某段期间)确认收入
11
收入确认的基础 – 合同
➢ 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 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一)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二)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 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三)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四)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 时间分布或金额; (五)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2018新收入准则与实务问题,企业按照什么样
的标准确认收入,直接影响其业绩指标,间接影响投资者、债 权人等利益攸关者的利益。因此,财政部新修订收入准则,可 以称得上是2017年乃至近年的重大财税事件。
2
新收入准则主要变化 4、引入“履约进度”计量方式。对于在某一段期间履行的履 约义务,企业应当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 当的履约进度,并且按照该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9
母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但子公司尚未执行新收入准则的,母公 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新收入准则规定调整子公司的财 务报表。母公司尚未执行新收入准则、而子公司已执行新收入准则的, 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可以将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母公司 的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后合并,也可以将子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编制的 财务报表直接合并,母公司将子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直接合并的,应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该事实,并且对母公司和子 公司的会计政策及其他相关信息分别进行披露。
普华永道解读新收入准则应用案例
![普华永道解读新收入准则应用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60d68c559a6648d7c1c708a1284ac850ad020469.png)
普华永道解读新收入准则应用案例2018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5个新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以建筑行业、零售业、电商平台、酒店等行业和业务为例,讲解了合同资产与应收款项的区分、亏损合同的核算、合同负债的核算范围、营业成本与费用的区分、运输是否是一个单独的履约义务等知识点。
案例一、亏损合同背景及知识点建筑企业与客户签订合同为客户提供建造服务。
在建造期间,若该合同发生合同预计损失而成为亏损合同,且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时,相关损失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此外,根据合同约定需等到质保期结束且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方能收款的应收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之前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普华永道观察该案例改变了合同预计损失和应收质保金的会计处理。
对于合同预计损失,在原建造合同准则下,建造承包商的在建资产,性质上属于存货,如果建造合同的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应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在该案例中,建筑公司发生的合同预计损失按照亏损合同的一般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相关条件的,应当对亏损合同确认预计负债。
而对于因亏损合同确认预计负债产生的损失,现行实务中一般计入“营业外支出”,而该案例中明确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对于应收质保金,在原建造合同准则下,质保金与其他合同价款一样,在结算时确认为应收款项。
新收入准则下引入了“合同资产”的概念,并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进行了区分,二者的区别在于,合同资产并不是一项无条件收款权,该权利除了时间流逝之外,还取决于其他因素。
在该案例中,应收质保金需等到质保期结束且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方能收款,因此其不是一项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无条件收款权,故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和原建造合同准则下相比,该案例提供的会计处理指引将会对企业的毛利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
案例二、合同负债案例(涉及不同增值税率的储值卡)背景及知识点企业经营连锁超市,以主要责任人的身份向客户销售适用不同增值税税率的商品。
深交所:新收入准则下时点法或时段法确认收入的案例分析
![深交所:新收入准则下时点法或时段法确认收入的案例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688d31330640be1e650e52ea551810a6f524c8ec.png)
深交所:新收入准则下时点法或时段法确认收入的案例分析案例分析——关于时点法或时段法确认收入的案例分析【背景情况】案例一:发行人A主营业务为提供信息化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包括为智慧政务、智慧民生、智慧建筑等智慧城市细分领域客户提供项目设计、信息系统开发、软硬件采购、系统集成及运维服务的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
发行人系统集成业务主要系根据客户要求,进行设备采购和相应软件研发后,完成软硬件设备集成安装及系统测试后交付客户验收,客户验收后方可使用,发行人A认定其业务均不属于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因此采用时点法进行收入确认。
案例二:发行人B主营业务为在智慧城市、智慧安全领域为客户提供业务咨询、方案设计、设备采购、产品研发、系统集成及运营维护的综合解决方案。
发行人系统集成业务项目需严格按照经客户或监理确认的设计方案实施,终止履行后其他供应商可按已确定的设计方案继续履行剩余工作,发行人B认为该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因此对合同金额较高的系统集成项目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根据申报文件披露,发行人拥有自行研发的相关专利,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运用自身开发的软件,具有综合解决方案的能力,其业务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和竞争壁垒,发行人报告期内系统集成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毛利率;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出现其他供应商接替履行合同的案例。
案例三:发行人C主要从事农村环境治理工程服务、项目营与设计咨询业务。
申报文件披露,发行人的环境治理工程业务均采用自有工艺、技术或产品,若项目合同终止,新承包方可能存在因不掌握工艺、产品和技术,而需要对工程已完成部分重新执行相关工作的情况。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发行人对项目进行全面管理和控制,客户仅委托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
此外,若客户终止合同,发行人虽有权要求客户支付价款及其损失,但均无法覆盖发行人已发生的成本和合理利润。
因此,发行人C认定其环境治理工程业务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对该业务采用时点法核算、在项目完工验收时一次性确认收入,而同行业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主要采用时段法确认收入。
《新“收入准则”政策解析与实操案例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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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政策解析与实操案例应用》课程背景:2017年财政部发布《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政府补助》等会计准则修订稿,对企业投融资、资产管理等行为产生重要影响。
此外,现行的企业收入准则实施以来,新经济事项大量涌现以及会计核算交易事项愈加复杂,导致实务中收入确认和计量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大背景下,财政部对第14号收入准则进行修订,新收入准则内容较为晦涩,对职业判断等提出更高的要求,企业如何在实际会计核算中更有效运用落地呢?➢新会计准则变化对企业带来哪些影响?➢如何应对会计准则变化对经营的影响?➢新会计准则下如何提升员工综合能力?课程收益:本课程将通过案例分析的形式,全面解读最新《会计准则》变化的影响与应用,让学习能够对新《会计准则》的变化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和思考,同时也为企业后续经营管理的流程再造打下一个坚实的政策依据基础。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员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全面掌握政策变化的影响与应用。
➢预知新会计准则变化对企业带来的影响➢全面掌握新企业收入准则运用的范围➢全面掌握新政府补助准则运用的范围➢全面掌握新租赁准则运用的范围➢预知新会计准则下涉税风险及防范策略授课天数:2天,6小时/天授课对象:企业股东、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等授课方式:讲师讲授+案例分析课程大纲模块一新旧《收入准则》的变化对比01、我们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展与国际趋同02、“收入、合同、客户”定义的概念与解析03、“哪些业务”不适用新收入准则04、新旧“标准”的变化对比05、新旧“模式、概念”的变化对比06、新旧准则下会计科目会受到哪些影响?07、新旧准则下财务指标会受到哪些影响?08、新准则下业务模式对管理系统的影响09、新业务模式下对企业人员需要的影响模块二相关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01、“会计科目设置”有哪些变化?02、“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会计处理有哪些变化?03、“其他业务收入及成本”会计处理有哪些变化?04、“合同履约成本及减值准备”如何理解与运用?05、“合同取得成本及减值准备”如何理解与运用?06、“应收退货成本”如何理解与运用?07、“合同资产及减值准备”如何理解与运用?08、“合同负债”如何理解与运用?模块三《收入》准则的五步法模型解析01、如何利用“五步法模型”对收入进行确认02、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案例解析:不确认收入的情形◆案例解析:折让确认收入的情形◆案例解析:收入减值评估的情形◆什么情形下进行“合同合并”?◆判断合同变更的都有哪些会计处理步骤?◆案例解析: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单独合同◆案例解析:合同变更作为原合同终止及新合同订立◆案例解析: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03、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各项履约义务◆案例解析: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商品“可明确区分与不可单独区分”如何理解?◆案例解析:不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案例解析: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案例解析:重大定制化服务04、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案例解析:可变对价◆案例解析:可变对价最佳估计数的确定◆案例解析: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的限制◆如何理解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案例解析: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案例解析:非现金对价05、第四步: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合同的各项履约义务◆案例解析:价格分摊的一般原则◆案例解析:合同折扣如何分摊?◆案例解析:可变对价如何分摊?06、第五步: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收入确认“时点与时段”如何把控?◆案例解析:完工进度的产出法◆案例解析:完工进度的投入法模块四特定交易或事项如何确认01、如何理解“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案例解析1: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案例解析2: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02、如何理解“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案例解析: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03、如何理解“主要责任人vs代理人”?案例解析:主要责任人VS代理人04、如何理解“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案例解析: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案例解析:如何理解授予知识产权许可?案例解析:如何理解售后回购?案例解析:如何处理客户未行使的权力?案例解析:向客户收取的无需退回的初始费05、新收入准则下合同成本的确认模块五关于列报与披露及衔接规定01、列报02、披露03、衔接规定模块六、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带来的影响01、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02、对建筑行业的影响03、对零售行业的影响04、对电商行业的影响05、对软件行业的影响……课堂总结与答疑。
合同负债核算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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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基于与客户之间的合同确认收入,进一步规范了收入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
合同负债是新收入准则中新增的概念,反映企业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
本文结合2018年12月11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就合同负债涉及的增值税处理作如下分析。
合同负债的会计核算与预收账款的关系新收入准则与“合同”紧密相连。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之间订立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的协议。
实务中,必须深入理解合同内涵,有效区分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如果企业尚未将商品转让给客户,但客户已支付了对价或者企业已经拥有一项无条件的收取对价金额的权利,则企业应当在客户付款或付款到期时将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合同义务列报为一项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会计核算与预收账款类似,两者在概念上有相通之处,但合同负债是基于合同的一项义务,而预收账款并不强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已成立。
在合同成立前已收到的对价不能作为合同负债,而是作为预收账款。
企业因转让商品收到的预收款适用新收入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时,不再使用“预收账款”科目及“递延收益”科目。
案例:新收入准则应用案例涉及合同负债核算的有两个,一是销售涉及不同增值税率的储值卡;二是电商平台预售购物卡。
此外,销售激励、客户奖励积分等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中,在积分未兑换前,应将积分对应的交易价格作为合同负债。
以下就结合案例具体分析合同负债相关的增值税处理。
案例1.销售涉及不同增值税率的储值卡甲公司经营一家连锁超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主要责任人的身份销售商品给客户。
甲公司销售的商品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
2×18年,甲公司向客户销售了5000张不可退的储值卡,每张卡的面值为200元,总额为100万元,客户可在甲公司经营的任意一家门店使用该等储值卡进行消费。
新收入准则讲解及应用案例分析共53页
![新收入准则讲解及应用案例分析共53页](https://img.taocdn.com/s3/m/5a3f6b81336c1eb91b375d0a.png)
39、没有不老的誓言,没有不变的承 诺,踏 上旅途 ,义无 反顾。 40、对时间的价值没有没有深切认识 的人, 决不会 坚韧勤 勉。
46、我们若已接受最坏的,就再没有什么损失。——卡耐基 47、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48、书籍把我们引入最美好的社会,使我们认识各个时代的伟大智者。——史美尔斯 49、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孙洙 50、谁和我一样用功,谁就会和我一样成功。——莫扎特
新收入准则讲解及应用案例分析
36、“不可能”这个字(法语是一个字 ),只 在愚人 的字典 中找得 到。--拿 破仑。 37、不要生气要争气,不要看破要突 破,不 要嫉妒 要欣赏 ,不要 托延要பைடு நூலகம்积极, 不要心 动要行 动。 38、勤奋,机会,乐观是成功的三要 素。(注 意:传 统观念 认为勤 奋和机 会是成 功的要 素,但 是经过 统计学 和成功 人士的 分析得 出,乐 观是成 功的第 三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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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衔接规定 新准则采用累积影响法,即首次执行新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 首次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准则当年年初留存 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企
业可以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
同时,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收入相关会计准则制度的原规定 相比,执行本准则对当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金额,如有重大 影响的,还需披露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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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览
•该项新准则适用于大多数与客户间合同的收入确认,它取代了 企业会计准则中现有的相关指引。 •该项新准则有两种收入确认的方法:在某一时点上确认收入或 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 •该项新准则采用以合同为基础的五步法进行交易分析,关注控
制权的转移。
7
二、过渡安排
施行日期 新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采取分步实施的策略, 具体如下:
承诺。履约义务既包括合同中明确的承诺,也包括由于企 业已公开宣布的政策、特定声明或以往的习惯做法等导致 合同订立时客户合理预期企业将履行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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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小张在家装节上购买了一套W公司生产的整体式淋浴房,W公司负责上门安装, 合同总价4,200元。小张付款2天后,W公司上门安装,并调试了淋浴房。
分析:
(扣除支付给大润发超市的佣金)。而大润发超市只是代为销售该凉
席,因此是代理人,只对佣金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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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标准变化对企业税收有何影响?
【新收入准则】 根据财会2017年22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9
母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但子公司尚未执行新收入准则的,母公 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新收入准则规定调整子公司的财 务报表。母公司尚未执行新收入准则、而子公司已执行新收入准则的, 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可以将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母公司
的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后合并,也可以将子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编制的
(三)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四)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 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六)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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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
A公司是湖南一家生产辣酱的企业,B公司是南京一家商贸企业。 A公 司承诺销售给 B 公司 100 箱辣酱(每箱 50 罐),合同总价 100,000 元。 20x8年3月31日A公司开票,并于20x8年4月1日将该批货物交给承运商, 20x8年4月3日B公司收到该批辣酱。
23
案例6
W 企业委托大润发超市代为销售其生产的凉席,每张凉席售价 1,000 元,每售出一张凉席,大润发超市可以提取 5% 佣金。 20x8 年第三季 度大润发超市共售出该款凉席500张。
分析:
本例中,W企业是主要责任人,因为在向客户转让凉席前,W企业对凉 席拥有控制权,因此当凉席售出后, W 企业应确认销售凉席的收入
合同开始日,企业应当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 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
务时分别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企业应当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 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 • 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 投入法是根据企业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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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责任人vs代理人
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 ,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 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 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 要责任人 ,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 ;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 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 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包括: 一. 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 二. 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 三. 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 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企业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 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 一. 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二. 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三. 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四. 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关的会计准则是在2006年发布的,与当时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 持了趋同,而当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是上 世纪80年代确立的模式,其规定也非常原则化。 随着产业升级和业务模式创新,新兴行业和创新业务模式下的 收入确认已经成为一个越来越复杂的问题,现行的收入准则已经 不能满足需要,准则修订的呼声也越来越大。
分析:
根据题意,本例是在某一时点履约。根据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在客户
取得商品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本例中,在20x8年12月31日这个时
点,A公司虽然已开票,但货物未运出,也就是说B公司并未取得该批 辣酱的控制权,因此,A公司不能将100,000元确认为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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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5
某商场销售西门子洗衣机,每台售价3,000元,包3年保修服务。如果客户额外支
能主导这1,000台发动机的使用,更不可能从中获得经济利益。
因此,此时汽车配件生产企业不能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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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合同中单独的履约义务
企业只有履行了合同义务时才能确认收入,因此,合同开始日, 企业应当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 务。
•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
14
案例1
20x8年9月1日,汽车配件生产企业和一家整车组装厂签订了一 份销售协议,销售1,000台发动机给整车组装厂,合同总价为 5,000万元。20x8年9月8日,汽车配件生产企业将这1,000台发 动机交给了承运商。
分析:
虽然汽车配件生产企业在20x8年9月8日这天发货了,但是发动 机并没有实际为整车组装厂所控制,因为此时整车组装厂并不
(四)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
时间分布或金额; (五)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12
收入确认的基础 – 合同
企业应当区分下列三种情形对合同变更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一)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 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二)合同变更不属于本条(一)规定的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或已 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或未提供的服务(以 下简称“未转让的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的,应当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 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三)合同变更不属于本条(一)规定的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与未
转让的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 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应当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13
收入确认的标准
第四条 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 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 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11
收入确认的基础 – 合同
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 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一)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二)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 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三)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1.8亿元。截止20x6年12月31日,H已建造完成并交付1架飞机给D。
分析:
本例是一个长期的建造合同,确认收入前要先判断是在一段时间内履 约,还是在某一时点履约。根据题意显然是在一段时间内履约( 3 年 内),那么接下来需要确定履约进度,根据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根据 新准则,本例可以使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当20x6年底交付1架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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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主要变化 4、引入“履约进度”计量方式。对于在某一段期间履行的 履约义务,企业应当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 恰当的履约进度,并且按照该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5、明确了企业应该根据其在交易中的角色是主要责任人还 是代理人来确定其收入的金额是总额还是净额。【这将使很多企 业的收入金额产生数量级变化!影响巨大!】
给 D 时,此时的履约进度为 1/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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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每一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企业应当考虑下列迹象: (一)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二)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 权。
2017年会计人员培训班
《新收入准则与实务案例分析》
1
题注:
收益确定一直是会计理论中的核心问题,企业按照什么样 的标准确认收入,直接影响其业绩指标,间接影响投资者、债 权人等利益攸关者的利益。因此,财政部新修订收入准则,可 以称得上是2017年乃至近年的重大财税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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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背景
收入是评估企业经营业绩的核心指标之一,我国与收入确认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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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22号文,
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 收入》进行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