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建价字 扬尘污染防治费
乌鲁木齐市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用计取办法 乌建发乌建发〔2017〕714号
乌鲁木齐市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用计取办法乌建发〔2017〕714号2017-11-02 21:32乌建发〔2017〕714号关于乌鲁木齐市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计取规定的通知(修订)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有效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的文明行为,贯彻落实《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乌鲁木齐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乌建发[2017]7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的计取和使用作如下规定:一、乌鲁木齐市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用(以下简称本费用)是根据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保障“七个百分百”及《实施细则》的实施,依据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定额的政策、法规及《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并结合乌鲁木齐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费用是根据《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在《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标准基础上,对我市施工现场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的费用。
包括车辆冲洗、裸露部分密目网覆盖、喷淋(雾)降尘系统、洒水车、移动式喷雾水炮、扬尘监控信息化系统等六项费用(见附件)。
三、本费用适用于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本费用是编制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及签订施工合同、工程结算等的重要依据。
五、本费用按增值税计价,仅计取增值税销项税额。
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依据《实施细则》将本费用列入工程概算。
七、对工程招标的项目,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依据《实施细则》单独列出该项费用,并与招标文件同时发布。
八、本费用属安全文明措施费范畴,为不可竞争性费用。
九、本费用所涉及的工程量,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发生数量计取。
扬尘措施费
扬尘措施费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合造价〔2013〕17号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合造价〔2013〕17号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计取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设部办[2005] 89号)等规定,现对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计取作如下规定:一、本通知所称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是指按《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扬尘治理用具和设施等所需费用,其中新增的现场出入口车辆冲洗、现场污水有组织排放、设置沉淀池、现场安装视频监控和农民工远程教育(网络服务费)等费用列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中(费用计算详见附表1)。
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按本通知要求,合理确定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
三、依法进行工程招标的项目,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按本通知要求单独列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并随招标文件公布。
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公布的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
四、建设单位在申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必须按本通知要求计算出相应的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并将费用一次性转付至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经费专用账户,工程实施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扬尘治理各项措施。
五、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施工扬尘治理各项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
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扬尘治理各项措施情况,应当及时签证确认。
六、施工单位应当确保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使用清单备查。
七、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未实施的施工扬尘治理措施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计算表》扣除相应费用。
八、本通知自2014年1 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2013年12月23日抄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抄送:巢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附表1: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计算表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备注建筑、装饰市政、轨道交通、园林1 施工现场封闭围挡定额人工费+机2.58 1.60 安全文明增加费2 场内主要施工道路硬化 4.44 2.75 安全文明增加费3 场内裸露地面绿化械费0.34 0.21 安全文明增加费4 现场出入口车辆冲洗0.66 0.73 新增5 现场污水有组织排放,设置沉淀池0.45 0.25 新增6 建筑垃圾封闭式管道或容器运输1.67 1.04 安全文明增加费7 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清扫 1.40 1.54 安全文明增加费8 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和农民工远程教育(网络服务费)1.11 1.11 新增9 农民工业余学校 1.00 1.00 职工教育经费10 外运土方、渣土运输机械封闭外运土方体积2.30 2.30 定额已含(元)11 建筑物外立面悬挂密目网密目网面积0.80 定额已含(元)12 施工现场与城市道路连接的施工道路硬化按实际计取三通一平注:施工现场与城市道路连接的施工道路硬化,属三通一平范围,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如由承包人实施,其费用应按实际发生计取。
扬尘治理措施费
扬尘治理措施费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设部办[2005]89号)等规定,现对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计取作如下规定:
一、本通知所称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是指按《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扬尘治理用具和设施等所需费用,其中新增的现场出入口车辆冲洗、现场污水有组织排放、设置沉淀池、现场安装视频监控和农民工远程教育(网络服务费)等费用列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中(费用计算详见附表1)。
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按本通知要求,合理确定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
三、依法进行工程招标的项目,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按本通知要求单独列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并随招标文件公布。
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公布的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
四、建设单位在申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必须按本通知要求计算出相应的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并将费用一次性转付至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经费专用账户,工程实施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扬尘治理各项措施。
五、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施工扬尘治理各项措施情况进
行现场监理。
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扬尘治理各项措施情况,应当及时签证确认。
六、施工单位应当确保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使用清单备查。
七、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未实施的施工扬尘治理措施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计算表》扣除相应费用。
八、本通知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江西南昌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计算表
南昌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计算表序号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率费(%) 备注房建(建筑、装饰、安装)市政、轨道交通、园林1 施工现场封闭围档 定额人工费+机械费 2.58 1.60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2 场内主要施工道路硬化 4.44 2.75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3 场内裸露地面绿化0.34 0.2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4 现场出入口车辆冲洗0.66 0.73 新增 5 现场污水组织排放,设置沉淀池0.45 0.25 新增6建筑垃圾封闭式管道或容器运输 1.67 1.0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7 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清扫 1.40 1.5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8 出入口及场地内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场所安装视频监控和农民工远程教育(网络服务费) 1.11 1.11 新增 9 农民工业余学校1.001.00 职工教育经费 10 外运土方、渣土运输机械封闭 外运土方体积2.30 2.30 定额已含(元)11 建筑物外立面悬挂密目网 密目网面积0.80定额已含(元)12施工现场与城市道路连接的施工道路硬化 按实际计取 三通一平注:1、施工现场与城市道路连接的施工道路硬化,属三通一平范围,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如由承包人实施,其费用应按实际发生计取。
2、单独承接装饰工程,其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本表“房建(建筑、装饰、安装)”费率的70%计取。
3、单独承接安装工程,其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本表“房建(建筑、装饰、安装)”费率的的50%计取。
4、2015年4月1日前签订的合同,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仍按《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计取的通知》(合造价[2013]17号)规定计取。
南昌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计算表项目名称计算基础单位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房屋民用建筑及公共建筑多层建筑面积(㎡)元22.50小高层27.00 厂房单层15.00多层24.00 装饰装饰 6.00 安装安装 4.50注:1、未以相关定额作为合同价款确定依据的,其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依据本表计算。
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计算表
附表1: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计算表附表2: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计算表安徽省2013年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造计〔2013〕16号各市造价(定额)站: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3〕155号)精神,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由57元/工日调整为68元/工日。
为便于贯彻实施,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适用范围:凡执行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包括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城市轨道交通、抗震加固等工程,均执行本实施意见。
二、调整的人工费单价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定额人工费组成的内容及流动施工津贴,不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三、执行清单计价的工程:1、对于执行2005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清单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1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其中装饰装修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可由工程当事人视工程技术特点、难易程度等,在合同中约定单价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101元/工日。
2、对于执行2009年《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安徽省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9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3、对于执行2010年《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9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四、执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其定额人工费单价统一调整为68元/工日,原定额中元/工日的流动施工津贴均不再计取。
取消定额人工工日地区差价。
1、对于执行2000年建筑、安装、仿古建筑及园林定额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元/工日、元/工日、元/工日)统一调整到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计算表
附表1:之答禄夫天创作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办法费用计算表附表2: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办法费用计算表造计〔〕16号各市造价(定额)站: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155号)精神,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由57元/工日调整为68元/工日.为便于贯彻实施,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适用范围:凡执行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包括建筑、装置、装饰装修、市政、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城市轨道交通、抗震加固等工程,均执行本实施意见.二、调整的人工费单价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定额人工费组成的内容及流动施工津贴,不包括社会保证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三、执行清单计价的工程:•1、对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清单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1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介入取费,只计取税金.其中装饰装修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可由工程当事人视工程技术特点、难易水平等,在合同中约订单价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越101元/工日.•2、对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装置工程(经常使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9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介入取费,只计取税金.•3、对执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9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介入取费,只计取税金.四、执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其定额人工费单价统一调整为68元/工日,原定额中3.5元/工日的流动施工津贴均不再计取.取消定额人工工日地域差价.•1、对执行2000年建筑、装置、仿古建筑及园林定额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27.64元/工日、25.84元/工日、24.55元/工日)统一调整到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2、对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19.69元/工日、22.00元/工日、26.00元/工日)现统一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3、对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综合价格》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19.69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4、对执行2000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25.84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5、对执行《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57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6、对执行《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47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7、施工机械台班费中的人工费调整应根据相应的定额和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分析机械台班用工量后,进行人工价差调整,其调整部份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五、执行时间:本实施意见自11月1日起执行.跨年度工程按工程合同约定规画.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住建部: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建设单位要及时支付
住建部: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建设单位要及时支付施工单位: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
施工场地1、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2、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
3、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覆盖、固化或绿化等。
4、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施工废弃物1、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2、在场地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3、建筑物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5、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施工物料1、在规定区域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
2、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
3、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其他措施1、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2、市政道路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
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3、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长效机制接下来还将建立施工扬尘监管的长效机制,通过数字城管、热线、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方面的群众举报。
还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预案,制定不同预警级别的相应扬尘控制措施,编制工地停工清单。
文件原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督函[2017]16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城市管理、建设及有关部门,XX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根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我部决定开展为期1年的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相关费用
关于明确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相关费用关于明确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相关费用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省直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三年行动部署,有效开展我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解决和落实开展扬尘治理工作所需经费,依据《江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检查标准》(DBJ/T36-051-2019)等标准规定,我厅参考外省市经验,在部分设区市和省建工集团组织开展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所需费用测算。
根据测算结果,现对全省建筑工地开展扬尘治理工作所需经费计取方法明确如下:一、建筑施工项目由于开展扬尘治理而导致按现行工程定额计价时出现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足的,可以分专业调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房屋建筑工程增加费率为0.77%,市政建筑工程增加费率为0.66%。
采用目前增加费率调增计费时,应按照现行费用定额或费用计算规则规定的相应专业计费基础计取。
包括在房屋建筑、市政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内的装饰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可计取本次增加费率;单独发包的装饰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不计取本次增加费率。
二、建筑工地开展扬尘治理所采用的各类专业设备和运行所需的费用不分专业工程按实签证计价,此费用除作为计算增值税的基础外,不作为计算其他费用的基础。
(一)施工现场使用雾炮机降尘按使用时间签证台班,每台班按8小时计算。
台班单价为71.06元。
台班单价包括折旧费、检修维护费、安拆费、场外运输费、动力费和水费。
(二)施工现场的喷淋系统的管道铺设,依据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及实际铺设的长度计算工程量,按2017版《江西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计算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的费用。
拆除不另计算费用。
喷淋系统需要加压泵加压的,加压泵按使用时间签证台班,每台班按8小时计算。
围墙上喷淋用加压泵台班单价为50.37元,塔吊上喷淋用加压泵台班单价为72.45元。
台班单价包括折旧费、检修维护费、安拆费、场外运输费和动力费。
最新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计算表
- 1 -附表1: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计算表序号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率费(%) 备注房建(建筑、装饰、安装)市政、轨道交通、园林1 施工现场封闭围档 定额人工费+机械费 2.58 1.60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2 场内主要施工道路硬化 4.44 2.75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3 场内裸露地面绿化0.34 0.2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4 现场出入口车辆冲洗0.66 0.73 新增 5 现场污水组织排放,设置沉淀池0.45 0.25 新增6建筑垃圾封闭式管道或容器运输 1.67 1.0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7 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清扫 1.40 1.5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8 出入口及场地内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场所安装视频监控和农民工远程教育(网络服务费) 1.11 1.11 新增 9 农民工业余学校1.001.00 职工教育经费 10 外运土方、渣土运输机械封闭 外运土方体积2.30 2.30 定额已含(元)11 建筑物外立面悬挂密目网 密目网面积0.80定额已含(元)12施工现场与城市道路连接的施工道路硬化 按实际计取 三通一平注:1、施工现场与城市道路连接的施工道路硬化,属三通一平范围,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如由承包人实施,其费用应按实际发生计取。
2、单独承接装饰工程,其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本表“房建(建筑、装饰、安装)”费率的70%计取。
3、单独承接安装工程,其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本表“房建(建筑、装饰、安装)”费率的的50%计取。
4、2015年4月1日前签订的合同,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仍按《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计取的通知》(合造价[2013]17号)规定计取。
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计算表
新增
5
现场污水有组织排放,设置沉淀池
0.45
0.25
新增
6
建筑垃圾封闭式管道或容器运输
1.67
1.04
安全文明增加费
7
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清扫
1.40
1.54
安全文明增加费
8
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和农民工远程教育(网络服务费)
1.11
1.11
新增
9
农民工业余学校
1.00
1.00
职工教育经费
10
外运土方、渣土运输机械封闭
附表1:建设工程施工Fra bibliotek尘治理措施费用计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
基础
费率(%)
备注
建筑、装饰
市政、轨道交通、园林
1
施工现场封闭围挡
定额人工费+机械费
2.58
1.60
安全文明增加费
2
场内主要施工道路硬化
4.44
2.75
安全文明增加费
3
场内裸露地面绿化
0.34
0.21
安全文明增加费
4
现场出入口车辆冲洗
0.66
外运土方体积
2.30
2.30
定额已含(元)
11
建筑物外立面悬挂密目网
密目网面积
0.80
定额已含(元)
12
施工现场与城市道路连接的施工道路硬化
按实际计取
三通一平
注:施工现场与城市道路连接的施工道路硬化,属三通一平范围,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如由承包人实施,其费用应按实际发生计取。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诸葛亮
建设工程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计算表
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计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率费%
备注
房建建筑、装饰、安装
市政、轨道交通、园林
1
施工现场封闭围档
定额人工费+机械费
2.58
1.60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2
场内主要施工道路硬化
4.44
2.75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3
场内裸露地面绿化
0.34
0.2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附表2:
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计算表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单位
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
房屋
民用建筑及公共建筑
多层
建筑面积
㎡
元
22.50
小高层
27.00
厂房
单层
15.00
多层
24.00
装饰
装饰
6.00
安装
安装
4.50
注:
1、未以相关定额作为合同价款确定依据的,其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依据本表计算.
2、单独承接装饰工程,其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本表“房建建筑、装饰、安装”费率的70%计取.
3、单独承接安装工程,其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本表“房建建筑、装饰、安装”费率的的50%计取.
4、2015年4月1日前签订的合同,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仍按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计取的通知合造价201317号规定计取.
1.11
新增
9
农民工业余学校
1.00
1.00
职工教育经费
10
外运土方、渣土运输机械封闭
外运土方体积
扬尘治理措施费
扬尘治理措施费1. 简介扬尘治理措施费是指在建设工程中为减少扬尘污染而采取的相关措施所产生的费用。
扬尘污染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常见的环境问题之一,对周边居民的健康和环境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
因此,扬尘治理措施费的收取和使用对于保护环境和改善居民生活环境非常重要。
2. 扬尘治理措施费的收取标准和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扬尘治理措施费的收取标准和范围应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一般来说,扬尘治理措施费的收取标准应与工程规模、施工方式、施工地点等因素相匹配,以确保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的执行。
扬尘治理措施费的收取范围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扬尘治理设备的购置费用:包括喷雾设备、净化设备等;2.扬尘治理材料的采购费用:如扬尘抑制剂、扬尘布等;3.扬尘治理工人的工资费用:用于雇佣和培训扬尘治理人员;4.扬尘治理监测费用:用于监测扬尘治理效果的设备和人员费用。
3. 扬尘治理措施费的使用方式扬尘治理措施费的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环境保护的有效实施。
具体的使用方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扬尘治理设备和材料的购置和更新:将资金用于购买新的扬尘治理设备和材料,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扬尘治理效果的持续改善;2.扬尘治理培训和宣传:将资金用于培训扬尘治理人员,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技能;同时,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对扬尘治理工作的认识和支持;3.扬尘治理监测和评估:将资金用于购买和维护扬尘治理监测设备,对扬尘治理效果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以及对治理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4.扬尘治理项目的实施:将资金用于实施具体的扬尘治理项目,如道路喷雾、施工现场覆盖等,以减少或防止扬尘污染的产生。
4. 扬尘治理措施费的管理和监督为确保扬尘治理措施费的合理使用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进行,需要进行相应的管理和监督。
具体的管理和监督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1.资金管理:建立专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扬尘治理措施费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避免资金的滥用和浪费;2.治理效果评估:定期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评估,对治理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进;3.外部监督:加强对扬尘治理措施费的外部监督,接受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的公开、透明和有效进行;4.追责机制:建立健全的追责机制,对使用扬尘治理措施费过程中的不合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
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价格明细表
4.环保“领跑者”:以VOCs污染防治为重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排放浓度低于本市排放限值的50%(含50%),且当月未因污染环境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
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价格明细表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收费对象)
批准机关及文号
一、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
1.扬尘管理达到优秀等级
公斤
1.5元
建设单位(含代建方)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局
环境保护局
发改〔2015〕265号
〔2015〕5号
2.扬尘管理达到达标等级
公斤
3元
建设单位(含代建方)
5.环保违法者:存在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VOCs排放超过本市标准等环境污染行为的。
6.征收VOCs排污费的具体细分行业类别及代码详见
3.扬尘管理达到不达排污费
1.挥发性有机物(环保“领跑者”)
公斤
10元
5个行业排污者
2.挥发性有机物(其他情况)
公斤
20元
5个行业排污者
3.挥发性有机物(环保违法者)
公斤
40元
5个行业排污者
备 注
1.表中所列收费项目以外的其它收费一律不得收取
2.5个行业排污者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电子、印刷、家具制造5个行业的排污单位。
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计算表
附表1:之勘阻及广创作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办法费用计算表附表2: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办法费用计算表造计〔〕16号各市造价(定额)站: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155号)精神, 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由57元/工日调整为68元/工日.为便于贯彻实施, 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适用范围:凡执行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 包括建筑、装置、装饰装修、市政、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城市轨道交通、抗震加固等工程, 均执行本实施意见.二、调整的人工费单价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定额人工费组成的内容及流动施工津贴, 不包括社会保证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三、执行清单计价的工程:•1、对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清单计价依据的, 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1元/工日, 现调整为68元/工日, 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介入取费, 只计取税金.其中装饰装修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可由工程当事人视工程技术特点、难易水平等, 在合同中约订单价标准, 但最高不得超越101元/工日.•2、对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装置工程(经常使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 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9元/工日, 现调整为68元/工日, 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介入取费, 只计取税金.•3、对执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 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9元/工日, 现调整为68元/工日, 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介入取费, 只计取税金.四、执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其定额人工费单价统一调整为68元/工日, 原定额中3.5元/工日的流动施工津贴均不再计取.取消定额人工工日地域差价.•1、对执行2000年建筑、装置、仿古建筑及园林定额计价依据的, 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27.64元/工日、25.84元/工日、24.55元/工日)统一调整到68元/工日, 其价差计取税金后, 计入工程总价.•2、对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的, 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19.69元/工日、22.00元/工日、26.00元/工日)现统一调整为68元/工日, 其价差计取税金后, 计入工程总价.•3、对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综合价格》的, 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19.69元/工日, 现调整为68元/工日, 其价差计取税金后, 计入工程总价.•4、对执行2000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的, 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25.84元/工日, 现调整为68元/工日, 其价差计取税金后, 计入工程总价.•5、对执行《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的, 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57元/工日, 现调整为68元/工日, 其价差计取税金后, 计入工程总价.•6、对执行《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的, 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47元/工日, 现调整为68元/工日, 其价差计取税金后, 计入工程总价.•7、施工机械台班费中的人工费调整应根据相应的定额和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分析机械台班用工量后, 进行人工价差调整, 其调整部份计取税金后, 计入工程总价.五、执行时间:本实施意见自11月1日起执行.跨年度工程按工程合同约定规画.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住建部:扬尘治理费列入工程造价造价施工必看
住建部:扬尘治理费列入工程造价,造价、施工必看!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从2017年起,在全国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建设单位负总责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施工单位: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
施工场地1、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2、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
3、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覆盖、固化或绿化等。
4、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施工废弃物1、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2、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3、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5、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施工物料1、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
2、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3、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其他措施1、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2、市政道路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
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3、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长效机制接下来还将建立施工扬尘监管的长效机制,通过数字城管、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方面的群众举报.还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预案,制定不同预警级别的相应扬尘控制措施,编制工地停工清单。
住建部: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建设单位要及时支付
住建部: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建设单位要及时支付施工单位: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
施工场地1、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2、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
3、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覆盖、固化或绿化等。
4、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施工废弃物1、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2、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3、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5、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施工物料1、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
2、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
3、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其他措施1、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2、市政道路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
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3、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长效机制接下来还将建立施工扬尘监管的长效机制,通过数字城管、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方面的群众举报。
还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预案,制定不同预警级别的相应扬尘控制措施,编制工地停工清单。
文件原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督函[2017]16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城市管理、建设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根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我部决定开展为期1年的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考评办法》的通知-武城建〔2018〕51号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考评办法》的通知正文:----------------------------------------------------------------------------------------------------------------------------------------------------市城建委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考评办法》的通知武城建〔2018〕51号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城建委),市、区投融资平台公司,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现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市城建委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第三方考评工作的通知》(武城建〔2016〕88号)同时废止。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7月6日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考评办法为落实市政府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城市综合管理考评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武汉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规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
二、考核对象各区(开发区、功能区)建设局(城建委),市、区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在汉大型建设(开发)单位、施工企业。
三、考核内容施工现场管理措施、社会监督、场地硬化、裸土覆盖、车辆冲洗、降尘措施、封闭打围、场容场貌等措施标准(详见附件1)。
四、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以月为单位,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周期。
五、考评流程(一)抽查。
委托第三方机构,按比例抽取在建工地检查现场实体和工作台账资料。
(二)信息传递。
第三方检查信息通过网络平台实时反馈,相关单位接收后向参建单位或项目传递;整改结果和处理情况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在平台中反馈。
(三)信息汇总。
每日汇总检查台帐和整改反馈情况,每周进行周工作通报,每月进行月度考评通报。
六、评分方法在工地评分的基础上,采用“杜修力加权法”得出考评对象当月综合评分(详见附件2)。
住建部: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建设单位要及时支付
住建部: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建设单位要及时支付施工单位: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
施工场1、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2、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3、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覆盖、固化或绿化等4、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施工废弃1、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2、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3、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5、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施工物1、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2、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3、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其他措1、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2、市政道路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
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3、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长效机制接下来还将建立施工扬尘监管的长效机制,通过数字城管、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方面的群众举报。
还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预案,制定不同预警级别的相应扬尘控制措施,编制工地停工清单。
文件原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督函[2017]16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城市管理、建设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根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我部决定开展为期1年的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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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建价字〔2014〕8号市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武汉地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武建价字〔20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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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武汉地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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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开发区)建管站,各有关建设、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审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武汉地区空气质量,确保防治工作经费投入,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武政〔2014〕1号)和市城建委《2014年“十个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工作方案》的精神,现就武汉地区建设工程造价中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的计取作如下规定:
一、本通知所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是指《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2013—2017年)》中“主要任务”第三条第一款涉及“严控工地扬尘污染”的治理措施所需的费用。
二、扬尘污染防治费的部分内容已经包含在现行定额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未包括的部分作为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三、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作为取费基础,其计取标准为:建筑、市政工程费率为%;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费率为%。
四、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费,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与安全文明施工原有费用一起单独开支,专款专用。
五、新开工建设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企业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开工的工程,应当就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签订补充协议,计取相应费用。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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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