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产品认证标志应如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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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节水产品认证规则cqc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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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节水产品认证规则cqc -回复【中国节水产品认证规则CQC】是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针对节水产品进行认证的规则和流程。

它的目的是为了推广和提升中国水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节水产品的质量和性能。

本文将一步一步回答关于中国节水产品认证规则CQC的相关问题,以帮助读者深入了解该认证过程。

第一步:了解CQC节水产品认证的背景和目的CQC节水产品认证作为中国国家级质量认证,旨在鼓励和支持节水产品的开发与生产,提高节水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该认证涵盖了各种类型的节水产品,包括家用和工业用水龙头、淋浴头、洗衣机、厕所等,涵盖了从设计、制造到使用和回收的整个生命周期。

第二步:了解CQC节水产品认证的评估范围和标准CQC节水产品认证的评估范围包括产品的水流量、水过滤性能、水效率、耐久性、安全性等多个方面。

认证标准参考了国家和行业标准,如GB/T 32301-2015《节水型应用产品分类与标志》和GB/T 32302-2015《节水产品评价准则》等。

产品需要符合这些标准才能通过认证。

第三步:准备申请CQC节水产品认证的材料和文件申请CQC节水产品认证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和文件,包括产品的技术规格书、设计图纸、产品测试报告、ISO 9001或ISO 14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申请人还需要提供企业资质、生产工艺和质量管理体系等相关资料。

第四步:进行CQC节水产品认证的测试和评估一旦申请材料和文件通过审核,CQC将组织专业机构进行测试和评估。

测试包括对产品性能、耐久性、安全性等方面的检测。

评估则包括对产品的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审查。

这些过程需要严格按照认证标准进行操作,并确保测试设备、方法和环境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步:颁发CQC节水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当节水产品通过测试和评估后,CQC将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确认产品符合CQC节水产品认证的要求。

认证证书将详细列明产品的认证范围、标准、有效期等信息,认证标志则可以用于产品的宣传和市场销售。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节水技术进步,提高用水产品水效,促进节水产品推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效标识,是指采用企业自我声明和信息备案的方式,表示用水产品水效等级等性能的一种符合性标志。

第三条国家对节水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水产品实行水效标识制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水效标识制度的建立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制定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确定适用的产品范围和依据的水效标准。

第五条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地方质检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水效标识制度的实施开展监督检查。

1第六条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共同授权的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以下简称授权机构)备案水效标识及相关信息。

第二章水效标识的实施第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产品水效标识实施规则,确定统一的水效标识样式和规格。

第八条凡列入《目录》的产品,应当在产品或者产品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注水效标识,并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对于网络交易,销售者应当在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醒目位置展示相应的水效标识。

第九条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者和进口商,可以利用自有检验检测实验室或者委托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依据相关产品水效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检验检测,确定产品水效等级。

企业自有检验检测实验室应当依据相关产品水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和要求进行检测,如实出具产品水效检验检测报告。

节水认证规则 (2)

节水认证规则 (2)
7.6 7.6 7.8.2
样品数量
检验依据
CQC32-036041-2009 管材
1m×10 段(不含热 循环试验及热稳定 性试验样品,热循 环试验加抽 2m×5 段及相匹配管件; 热稳定性试验加抽
1m×2 段。)
GB/T18993.2-2003
**热稳定性试验
7.6
*:该项目若申请人能提供 2 年内的检验报告则可免做,该报告须由经国家实验室 认可并获得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 **:应提供由国家实验室认可并获得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定型试验报告。 若该项目厂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则测试同一单元中小口径管材的该项指标。
4.2.1.6 冷热水用聚丁烯(PB)管材
测试项目 外观 平均外径 壁厚 静液压试验 1)20℃,1h 2)95℃,22h 3)95℃,165h *4)95℃,1000h 纵向回缩率 熔体质量流动速率 **热循环试验
标准条款 6.2 6.4 6.4 6.5
6.6 6.6 6.8.4
样品数量
检验依据
1m×6 段(不含热循环试验 及热稳定性试验样品,热 循环试验加抽 2m×5 段及 相匹配管件;热稳定性试
*3)80℃,1000h
断裂伸长率
6.5
纵向回缩率
6.5
氧化诱导时间
6.5
*:该项目若申请人能提供 2 年内的检验报告则可免做,该报告须由经国家实
验室认可并获得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
4.2.1.3 冷热水用聚丙烯(PP)管材
测试项目 外观 平均外径 壁厚 纵向回缩率 简支梁冲击试验 静液压试验 1)20℃,1h 2)95℃,22h 3)95℃,165h *4)95℃,1000h 熔体质量流动速率 **热循环试验

工业洗衣机节水认证规则说明书

工业洗衣机节水认证规则说明书

CQM22-3554-01-2013工业洗衣机节水认证规则0前言本规则由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发布,发布日期为:2013年8月15日;2015年5月8日第一次修订,修改的内容为:格式调整。

1认证范围本方案适用的产品范围:工业洗衣机和洗涤脱水机。

不包括干洗机和隧道式洗涤机组节水认证。

2认证依据标准及认证模式2.1依据标准QB/T 2323-2004 工业洗衣机2.2认证模式产品检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3认证实施的环节及要求认证实施环节:认证委托与受理、产品检验、初始工厂检查、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监督、证书到期复评。

一般情况下送样完成产品检验后再进行初始工厂检查,必要时在工厂检查时实施抽样。

3.1认证委托与受理按照认证单元委托认证,不同认证委托人、不同产品生产者、不同生产企业(场地)的产品作为不同的认证单元委托认证。

3.1.1申请认证所需文件资料(1)认证申请书除填写《认证申请书》相关信息外,还应按申请书中要求提供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有),产品注册商标证明复印件(如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等资料。

(2)产品描述产品描述应包括申请认证产品信息、工艺流程、原材料清单,认证单元内覆盖的系列产品清单及认证单元内各个型号之间的差异说明。

同时提供产品说明书及产品合格相关检验报告。

3.1.2认证受理认证机构收到委托人认证申请资料,对基本符合要求的,向委托人下发受理认证申请通知书,并签认证合同书;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及时通知委托人及时补充或修改。

3.2产品检验3.2.1现场检验CQM22-3554-01-2013 3.2.2检验项目及检验结论依据QB/T 2323-2004 工业洗衣机产品相应要求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如下:(1)洗净度检验方法按QB/T 2323性能指标5.3.8 a)执行,洗净度应大于35%(2)单位水耗量试验检验方法按QB/T 2323执行,单位耗水量应不大于25L/kg如果所有项目均符合节水要求,则检验结论判定为合格;如有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重新安排该型号产品的现场检测,重新检测后如符合标准要求则判定为合格,如仍不符合标准要求则终止认证。

认证证书及标志的管理和使用规定

认证证书及标志的管理和使用规定

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规则1目的确保获证组织有效而正确地使用本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2 证书、标志的所有权CCC认证标志所有权属 CNCA,本机构颁发的其他认证证书和标志的所有权属本机构。

3 认证证书的使用3.1获证组织可在文件、信笺、广告和有关宣传材料上影印颁发的认证证书,但不可将认证证书使用在与被认证业务范围无关的各类业务及各类宣传媒体上,进行误导宣传。

3.2 认证证书如有附件,则在使用时,必须连同附件一并使用;4 认证标志的使用4.1 本机构认证标志由认可机构批准发布,由本机构监督其在各获证组织的使用。

获证组织在宣传认证结果时,不应损害本机构的声誉,不应做使本机构认为误导或未授权的声明。

4.2 认证标志仅可使用于与认证范围有关的场合,不得将其变形使用。

4.3 本机构认证标志分为:1) 产品认证标志(产品质量/建材环保产品/节水产品/节能产品);2) 管理体系认证标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4 如果获得本机构产品认证注册证书,获证组织可使用指定的产品认证标志,该标志可用在产品和产品包装上及相应的宣传材料上。

4.5 如果获本机构管理体系认证注册证书,获证组织可使用指定的管理体系认证标志,可将管理体系认证标志有条件的使用在产品说明书、产品标签、包装 (指最终用户不可见的包装 )上、或其它宣传材料上。

但该管理体系认证标志不可用在产品和产品包装(能到最终用户手里的)上,或用于其它会被理解为表示产品符合有关要求的情况。

不可使大众误认为产品质量获得本机构的认可。

5 国家认可标志的使用5.1经本机构认可的获证组织可直接单独使用本机构的认证标志,也可将认证标志与国家认可标志同时使用,此时,认证标志在左,认可标志在右。

国家认可标志必须和本机构认可注册号同时使用。

获证组织不可单独使用认可标志,认可标志不可用在产品和产品包装上,摆放图例见附件15.2获证组织不得使用IAF国际互认标志。

6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复制方式认证标志的标准色为C100M60Y0K0,获证组织可采用其他单一色调进行复制。

2023修正版水效标识管理办法

2023修正版水效标识管理办法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水效标识管理办法1. 引言随着全球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严重,节约用水成为了全球共同的任务。

为了引导和促进社会各界节水行动,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本文档旨在规范水效标识的管理,增强公众的节水意识,推动节水理念的深入人心。

2. 定义水效标识是指在特定产品或服务上进行标识,表示其具有高效节水的特点。

水效标识的设计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认可。

3. 水效标识的分类根据水效标识的使用对象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家用产品水效标识:适用于电器、家具和日常用品等家庭使用的产品。

例如,家用洗衣机、洗碗机等。

- 建筑水效标识:适用于建筑或小区的公共水源管理。

例如,建筑物的水龙头、公共厕所等。

- 农业水效标识:适用于农业生产中的节水措施。

例如,农田灌溉系统、温室等。

- 工业水效标识:适用于工业生产中的节水设备和系统。

例如,工厂的循环冷却系统、节水型水泵等。

4. 水效标识的设计原则在设计水效标识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准确性:水效标识应准确地反映产品或服务的节水性能。

- 一致性:水效标识的形式、颜色和图形应统一,以便公众容易辨识。

- 可行性:水效标识应具备实际可行性,能够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认可并管理。

- 易识别性:水效标识应具备良好的视觉效果,以便公众能够快速、准确地识别和理解其含义。

- 信息量:水效标识应提供充分的信息,包括产品的节水效果、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5. 水效标识的申请和认证流程为了确保水效标识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应制定一套完整的申请和认证流程。

具体流程如下:1. 申请:申请人向相关部门提交水效标识的申请材料,包括产品的节水性能测试报告、使用说明书等。

2. 审核: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产品的节水性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3. 认证:审核通过的申请将获得水效标识的认证,并颁发相应的证书或标识。

4. 管理:相关部门负责对颁发的水效标识进行管理,包括标识的使用监督、维护和更新等。

CQC32-432421-2014 水嘴节水认证规则

CQC32-432421-2014 水嘴节水认证规则

中国节水产品认证规则CQC32-432421-2014水嘴节水认证规则Water Conservation Certification Rules for Faucets2014年12月10日发布2014年12月10日实施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前言本规则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版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本规则于2013年4月10日进行第一次修订,代替CQC32-432421-2009,主要变化为:1、认证依据由CQC3224-2009、CQC3225-2009、CQC3226-2009、CQC3227-2009改为GB 25501-2010、CJ/T 194-2004、QB1334-2004;2、对于非接触式水嘴的单元划分原则增加了“相同工作原理、相同明示流量”的要求;3、增加了一致性检查及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的描述;4、修改了非接触式水嘴的监督检验项目;5、修订了产品描述部分内容。

6、对复审要求重新进行了规定;7、对认证标志的加施重新进行了规定。

本规则于2014年12月10日进行第二次修订,代替CQC32-432421-2013,主要变化为:1、依据标准由GB 18145-2003改为GB 18145-2014;2、依据标准由CJ/T 194-2004改为CJ/T 194-2014;3、依据标准由QB1334-2004改为QB1334-2013;4、关键零部件增加了起泡器及限流器;本规则于2016年7月20日进行第三次修订,主要变化为:1、对复审要求重新进行了规定。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主要起草人:邵争辉、尹坚1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安装在建筑物内的冷、热供水管路末端,供水压力(静压)不大于1.0MPa,介质温度为4℃~90℃条件下使用的水嘴(水龙头)的节水认证。

适用的产品包括陶瓷片密封水嘴、非接触式(感应)水嘴、延时自闭水嘴及其它通用水嘴。

中国节水产品认证规则cqc -回复

中国节水产品认证规则cqc -回复

中国节水产品认证规则cqc -回复中国节水产品认证规则CQC是中国市场上对节水产品进行认证和监督的机构之一。

其认证规则包括产品测试、技术评估、生产监督等方面,旨在保障节水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促进节水意识的提高,推动节水产业的发展。

本文将一步一步回答有关CQC认证规则的问题,深入探讨其标准和流程。

首先,CQC认证规则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产品测试。

CQC要求节水产品经过严格的实验室测试,以验证其节水性能和质量。

这些测试通常包括水流量测量、压力测试、耐用性测试等项目,以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对于不同类型的节水产品,CQC制定了相应的测试方法和标准,如淋浴头的节水率需达到一定要求,水龙头的水流量不能超过一定限制等。

其次,CQC还进行技术评估,对节水产品进行性能考核。

这包括产品设计、材料选择、制造工艺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CQC要求节水产品具备高效节水、安全可靠、易于维修等特点,以确保产品在正常使用时能够达到良好的节水效果,并且能够满足用户的需求和期望。

除了测试和评估,CQC还进行生产监督。

他们对节水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样检测,以确保产品符合CQC的认证标准。

这些监督措施包括工厂设备检查、原材料采购记录、产品出厂检验等,以确保产品的一致性和质量稳定性。

CQC认证的流程通常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企业向CQC提交产品认证申请,并提供相关的产品信息和测试报告。

其次,CQC对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和初步评估,确定是否符合认证要求。

然后,CQC组织实验室对产品进行测试,评估其性能和质量。

测试结果将被用于决定是否符合CQC的认证标准。

最后,认证通过后,CQC将颁发认证证书,企业可将认证标识加在其节水产品上,表明其产品符合CQC认证要求。

CQC认证对中国节水产品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为消费者提供了可靠的选择和购买参考。

通过认证,消费者可以判断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并选择满足自身需求的高效节水产品。

其次,CQC认证规则促进了节水意识的提高。

中国节水产品认证规则cqc

中国节水产品认证规则cqc

中国节水产品认证规则cqc中国节水产品认证规则(CQC)是中国政府机构为了促进节水产业发展、保护水资源、提高国内产品竞争力而制定的认证规则。

该规则旨在鼓励企业生产节水产品,并为消费者提供可信赖的节水产品选择。

一、认证规则背景及意义随着水资源的紧缺和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节约用水成为了当务之急。

为了加强节水意识,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其中之一就是推动节水产品的发展。

通过认证规则,可以鼓励企业开发和生产节水产品,激发市场竞争,提高产品质量和节水效果,同时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可选项和保证。

二、认证规则的基本内容中国节水产品认证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产品范围:认证规则适用于各类节水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节水器具、节水设备、节水管道等。

2. 核心要求:认证的产品必须符合一定的节水标准,包括水流量控制、排水效果、节水功能等。

同时,还需要满足相关的环保要求,如材料的可持续性、环境友好性等。

3. 认证程序:企业需按照认证规则的要求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关的产品资料和样品。

认证机构将对样品进行测试和评估以确保其符合要求。

如果通过测试,企业将获得相应的认证证书和标识。

4. 标志使用:获得认证的企业可以在产品上使用认证标志,以证明其产品的节水性能和质量等级。

同时,认证机构也会定期进行抽查和监督,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不断得到保证。

5. 有效期:认证的有效期一般为1-3年,有效期过后,企业需重新进行测试和评估,以保证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和节水效果。

三、认证规则的实施效果中国节水产品认证规则的实施对于促进节水产业的发展和推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首先,通过认证的产品可有效地降低用户的用水成本,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其次,认证标志的使用可以增加企业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市场机遇。

第三,通过认证规则,可以提高产品质量和节水效果,并推动相关技术的创新和进步。

最后,认证标志的使用也便于消费者进行产品的选择和购买,保障了消费者的利益。

智能坐便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

智能坐便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

智能坐便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
1.标识说明
智能坐便器水效标识即为“节水标志”,分为三级:
(1)一级节水标志:表示每次冲水量在3升以内的智能坐便器可采用该标志。

(2)二级节水标志:表示每次冲水量在2.5升以内的智能坐便器可采用该标志。

(3)三级节水标志:表示每次冲水量在2升以内的智能坐便器可采用该标志。

2.实施条件
(1)智能坐便器每次冲水量必须达到对应的节水标志要求。

(2)智能坐便器必须通过国家相关认证机构的检测并且符合相关节水标准。

(3)所有采用节水标识的智能坐便器必须在产品包装、使用说明书、广告宣传等相关文案中清晰标注节水标识级别。

3.使用方法
(1)智能坐便器需要通过国家相关认证机构的检测并且符合相关节水标准后方可使用相应的节水标识。

(2)在智能坐便器上醒目地标注相应的节水标识。

(3)在广告宣传、使用说明书、产品包装等相关文案中清晰标注节水标识级别。

4.管理及监督
(1)智能坐便器水效标识实施由国家相关部门进行管理,并对从事相关生产、销售、使用或检测认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

(2)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并公开通报。

(3)智能坐便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须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以保证其实施效果。

节水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节水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版本号:C修改号:0城镇生活(服务业)节水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卫浴产品水嘴2008年02月25日颁布 2008年02月25日实施2008年02月25日颁布 2008年02月25日实施1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安装在建筑设施内冷热供水管路上,供水压力不大于0.6MPa,介质温度不大于90℃条件下使用的水嘴(水龙头)。

本规则不适用铸铁式螺旋升降水嘴、与水接触面为锌合金的水嘴、恒温水嘴。

2 认证模式产品检验 + 初始工厂审查 + 获证后监督。

3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3.1 认证的申请3.1.1认证单元划分原则上以制造商明示的产品型号申请认证。

相同控制方式、相同密封件材料、相同启闭结构、相同用途的产品为一个系列,每个系列中相同的公称通径的水嘴为一个认证单元。

同一制造商、同一型号产品,但生产场地不同时,应作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3.1.2 受控部件/材料陶瓷片密封水嘴受控部件/材料是阀芯;非接触式水嘴受控部件/材料是电磁阀或电动机。

3.1.3 申请文件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书,并按申请书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和文件。

填写《受控部件/材料备案清单》(附件1)。

3.1.4 受理认证中心收到申请方认证申请资料后,对基本符合要求的,向申请方下发受理认证申请通知书,并签订认证合同书;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通知申请方及时补充或修改。

3.2 产品检验3.2.1 产品要求3.2.1.1 抽样要求样品应在工厂生产的合格品中(包括生产线、仓库、市场)随机抽取,并由申请方负责在封样后15天内按中心要求将样品送至指定的地点。

3.2.1.2抽样数量机械式水嘴每个认证单元抽取2只样品,非接触水嘴每个认证单元抽取3只样品,抽样基数不应小于30只(在生产线和市场抽样除外)。

3.2.1.3 检验样品及相关资料的处置检验样品和相关资料,检验工作完成后由申请方以适当方式处置。

2008年02月25日颁布 2008年02月25日实施3.2.2 检验依据CSC/T 35.1-2006 水嘴节水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第1部分 通用水嘴CSC/T 35.2-2006 水嘴节水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第2部分 陶瓷片密封水嘴CSC/T 35.3-2006 水嘴节水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第3部分 非接触式水嘴CSC/T 35.4-2006 水嘴节水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第4部分 延时自闭水嘴3.2.3 检验项目和方法产品检测项目为CSC/T 35.1~4标准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CECP)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协议书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CECP)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协议书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CECP)项目编号:CECP/RP15-0 1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协议书甲方:乙方: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CECP)为保证节能/节水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正确使用,维护认证证书和标志的权威性、CECP的信誉、认证企业的利益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一、适用范围本协议适用于在协议有效期内获得节能/节水产品认证证书的所有产品。

二、权利和义务乙方:1. 1.及时向通过认证的甲方颁发节能/节水产品认证证书审批甲方节能/节水标志印制申请。

2.2. 3.监督和指导甲方正确宣传和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

3. 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对甲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年度监督检查和认证证书有效性的确认,依据监督检查和有效性确认结果对甲方认证证书的使用做出保持、更换、暂停、撤消或注销的决定,并对撤消或注销认证结果予以公布。

特殊情况下(如认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顾客投诉等),乙方有权增加监督检查的频次。

甲方:1. 1.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的范围a) a)可在获证产品广告和宣传材料上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但不得将某一产品的认证证书作为整个甲方获得某种认证的证明,并加以宣传,从而产生误导作用;b) b)可在获证产品的外观、产品铭牌、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出厂合格证上使用节能/节水标志;c) c)可在工程投标、产品销售过程中,向顾客出示节能/节水产品认证证书;d) d)不得在非认证产品上使用节能/节水标志。

2. 2.通过节能/节水认证的产品须在产品适当的外观或产品最小外包装物上粘贴一枚节能/节水认证标志,以利于消费者识别以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节能主管部门、节水主管部门及乙方的市场监督。

3. 3.节能/节水标志由乙方统一规定样式,甲方不得自行更改。

其图案、尺寸及颜色必须符合《认证证书和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

4. 4.甲方直接印刷于获证产品的外包装物、产品名牌、产品说明书、出厂合格证上的节能/节水标志,应注明认证证书编号。

水务局节水标志使用管理制度

水务局节水标志使用管理制度

水务局节水标志使用管理制度一、编写规章制度的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节约用水资源、促进水务局节水标志的合理使用及保障标志的安全,提高节水水平;规范企业内部用水,落实全员节水行动,建立用水管理长效机制,强化水务人员的节水意识,加强对水务标志的管理,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水务局所有综合楼、会议室、员工宿舍、餐厅、办公区域等场所的用水和节水标志使用。

三、制度制定程序:1.立项:水务局主管领导或办公室提出建立水务局节水标志使用管理制度的建议,经水务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开始制定程序。

2.明确编制人员: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制定本制度,并召集有关部门和人员组成制度的编制小组。

3.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在制定制度前,需要收集国家水务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公司在用水管理和标志使用方面的内部规定。

4.制定草案及内部讨论:在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质料的基础上,制定草案,并邀请有关部门和人员对草案进行讨论。

5.修改:对讨论意见进行修改和整合,形成初稿。

6.审核:完成初稿后,组织领导进行审核。

7.发布:经过领导审批后进行发布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培训。

四、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1. 制定节水标志使用工作指南名称:节水标志使用工作指南范围:涉及企业节水标志全部使用工作。

目的:规范企业节水标志的使用,落实全员节水行动,加强对水务标志的管理,提高企业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内容:节水标志的定义、种类、标志维护、标志的颁发和使用、标志的回收、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

责任主体:水务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

执行程序:(1)办公室负责与省水务局进行节水标志审批联系,并负责组织颁发节水标志;(2)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节水标志的管理和维护;(3)各部门执行节水标志使用规程;(4)定期开展节水标志使用效果考核。

责任追究:(1)发现使用不当,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责令改正;(2)造成严重后果,由办公室和安全生产办公室按照部门内部考核制度进行惩处。

节水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节水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节水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节水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是为了推动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该规则的实施旨在提高节水产品的质量和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认证标准的制定节水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第一步是制定认证标准。

认证标准应包括产品的节水性能指标、使用寿命要求、节水效益评估等内容。

这些标准应当准确反映产品的节水效果,同时兼顾产品的实用性和经济性。

二、产品测试方法的制定制定认证标准的同时,还需要制定相应的产品测试方法。

这些测试方法应当能够客观、科学地评估产品的节水性能。

此外,测试方法还应当具备实验可重复性、操作简便性等特点,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认证机构的建立为了确保认证工作的独立、公正性,需要建立专门的认证机构。

认证机构应当具备独立法人地位,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团队,并严格遵守保密和行业道德规范。

同时,认证机构还应当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实验室设备,以保证认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认证程序的规范认证程序应当清晰、规范。

具体而言,认证程序包括申请、测试、评估、认证和监督等环节。

申请环节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的产品信息和资料。

测试环节是核心环节,应当按照制定的测试方法进行产品性能测试。

评估环节是对测试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判断产品是否符合认证标准。

认证环节是根据评估结果,颁发相应的认证证书。

监督环节是对已认证产品进行定期的抽查和监督,以确保产品的质量。

五、认证结果的公示和推广认证机构应当及时公示认证结果,并将相关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和企业。

认证结果可作为政府采购、节水补贴和产品宣传中的参考依据,以推动节水产品的普及和应用。

总之,节水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对于促进节水产品的发展和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制定认证标准、测试方法,建立认证机构,规范认证程序,以及公示和推广认证结果等措施,可以有效推动节水产业的发展,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上海市国家节水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市国家节水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市国家节水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2.07.30•【字号】沪水务[2002]568号•【施行日期】2002.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上海市国家节水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沪水务[2002]568号)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维护国家节水标志使用的严肃性与公正性,确保本市节水事业健康发展,促进合理用水、节约用水,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根据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国家节水标志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全节办[2001]4号)和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国家节水标志,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节水证明商标,其权益受法律保护。

国家节水标志是国家节水的宣传标志,同时也是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社区、节水型产品和器具、节水型项目以及其他节水相关事项的标识。

第三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水办)经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授权,负责本市国家节水标志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授予国家节水标志的相关目录。

上海市给水管理处(以下简称市给水处)、上海市建筑节能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筑节能办)、上海市节能产品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节能产品评委会)、上海市水利排灌管理处(以下简称市排灌处)等相关管理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协同市节水办做好国家节水标志使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使用范围)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有关节约用水宣传活动的,可自愿申请使用国家节水标志。

批准使用国家节水标志的,允许在宣传活动相关事项中使用国家节水标志。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推广的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社区、节水型项目、节水型产品和器具可直接申请使用市节水办颁发的国家节水标志。

批准使用国家节水标志的,根据市节水办授权范围,可在企业、社区和项目形象标识、产品和器具的广告宣传、标牌和标识等相关事项中使用国家节水标志。

第五条(审定标准)使用国家节水标志的具体审定标准主要参照《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评价企业合理用水技术通则GB/T7119-93》、《节能产品评审方法和程序》等现行技术标准。

节水认证管理

节水认证管理

节水认证管理嘿,朋友!咱们来聊聊节水认证管理这回事儿。

您知道吗,水就像咱们生活中的好朋友,时刻陪伴着咱们。

可要是不珍惜它,随意浪费,那这个好朋友可就会伤心喽!节水认证管理,这可不是个陌生的词儿。

它就像是给节约用水这件大事儿上了一把保险锁。

比如说,咱们家里的水龙头,要是通过了节水认证,那就意味着它在出水的时候可不会像个“小调皮”一样哗哗流个不停,而是会乖乖地给咱们提供恰到好处的水量,既满足咱们的需求,又不会浪费一丁点儿。

您想想看,要是没有节水认证管理,那市场上的用水产品还不得乱了套?各种水龙头、马桶啥的,都不管不顾地流水,那咱们的水资源不就像没了堤坝的洪水,一下子全跑光啦?节水认证管理也是对生产厂家的一种督促。

就好比老师监督学生写作业,让厂家们不敢马虎,得努力研发出更节水的好产品。

不然,在这个注重环保、注重节约的时代,他们的产品怎么能卖得出去呢?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厂家们要是不重视节水认证管理,那他们的生意可就难做喽!对于咱们消费者来说,节水认证管理可给咱们指明了方向。

当咱们去买用水的东西时,看到那个节水认证的标志,心里就踏实多啦。

就像在茫茫大海中找到了灯塔,知道该选哪个才是真正能帮咱们节约用水的好帮手。

再说了,节水认证管理还能促进整个社会形成节约用水的好风气。

大家都用着节水的产品,互相影响,互相学习,这不就像一场人人参与的节水大派对吗?您说,要是咱们都不重视节水认证管理,那未来的日子里,水会不会变得越来越珍贵,珍贵到咱们都舍不得用啦?所以呀,节水认证管理可不是小事,而是关系到咱们每个人生活,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大事。

咱们得从自身做起,支持那些通过节水认证的产品,让不节水的产品没有市场。

只有这样,咱们才能真正把节约用水这件事做好,让水这个好朋友永远陪伴着咱们,不是吗?总之,节水认证管理至关重要,咱们得齐心协力,让节水成为一种习惯,一种时尚!。

节水产品认证标志应如何使用

节水产品认证标志应如何使用

节水产品认证标志应如何使用?[发布日期: 2007-06-12 ] 本文已被浏览过 1001 次通过节水产品认证的企业必须按认证机构的有关规定正确、规范的使用节水认证标志。

其中包括:(1)通过认证的产品必须在产品适当的外观明示认证标志,以利于消费者识别以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管部门及认证机构的市场监督。

(2)认证标志由认证机构统一制作,企业应事先向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标志使用方案申报表》和《标志领用申请表》。

(3)企业还可以自愿将认证标志直接印刷于获证产品的产品外包装物、产品铭牌、产品说明书和出厂合格证等,同时报认证备案。

(4)直接印刷于产品外包装物、产品名牌、产品说明书和出厂合格证等上的认证标志,其图案、尺寸及颜色必须符合《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63号令)的规定,尺寸准确,不变形。

(5)企业应建立认证标志保管、分发和使用制度,每年定期向认证机构报告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

(水利设备网)节水产品认证和节水标志,目前我国采用自愿性原则! 节水认证|节水标志|节水标志认证节水产品认证为了加强节水工作,加大《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 -2002)标准的实施力度,规范和整顿节水产品市场秩序,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在建设部、国家经贸委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我国的节水产品认证工作于10月22日正式启动。

第一批节水认证产品有水嘴、坐便器、便器冲洗阀、淋浴器等四类产品。

这四类产品认证,将采用建设部2002年6月3日发布的《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强制性行业标准,并作为强制性标准实施推广工作的一部分。

申请节能产品认证的条件节能产品认证的企业及其产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应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境外企业应持有有关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

受审核方的质量体系符合ISO9002—1994《质量体系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标准或等同采用ISO9002—1994的国家标准的要求及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的补充要求。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节水技术进步,提高用水产品水效,促进节水产品推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效标识,是指采用企业自我声明和信息备案的方式,表示用水产品水效等级等性能的一种符合性标志。

第三条国家对节水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水产品实行水效标识制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水效标识制度的建立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制定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确定适用的产品范围和依据的水效标准。

第五条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地方质检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水效标识制度的实施开展监督检查。

第六条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共同授权的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以下简称授权机构)备案水效标识及相关信息。

第二章水效标识的实施第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产品水效标识实施规则,确定统一的水效标识样式和规格。

第八条凡列入《目录》的产品,应当在产品或者产品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注水效标识,并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对于网络交易,销售者应当在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醒目位置展示相应的水效标识。

第九条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者和进口商,可以利用自有检验检测实验室或者委托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依据相关产品水效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检验检测,确定产品水效等级。

企业自有检验检测实验室应当依据相关产品水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和要求进行检测,如实出具产品水效检验检测报告。

一级节水器具标识

一级节水器具标识

一级节水器具标识节约用水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中的一个重要议题。

随着水资源的日益紧缺,人们对于节水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为了推动节水意识的普及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节水政策和法规。

在这样的背景下,一级节水器具标识应运而生。

一级节水器具标识是指在市场上销售的符合节水要求的家用电器、卫浴设备和厨房设备等产品上标注的一个标识。

这个标识的存在,不仅可以帮助消费者辨识节水产品,还可以引导消费者选择节水器具,提高整个社会的节水意识。

一级节水器具标识的设计和使用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标准。

首先,标识的设计应该简洁明了,以便消费者能够快速识别。

标识的形状可以是一个水滴状或者一个水龙头状,以突出节水的概念。

其次,标识的颜色应该醒目,可以选择蓝色或绿色,与水的颜色相呼应,同时又能够与其他标识区分开来。

最后,标识上的文字应该清晰可辨,可以使用简单明了的语言,如“一级节水器具”、“超高效节水”等,以便消费者一目了然。

一级节水器具标识的使用范围涵盖了家庭生活中的各个领域。

在厨房方面,一级节水器具主要指的是节水型洗碗机、节水型洗菜机和节水型煮水壶等。

这些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有效减少用水量,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

在卫浴方面,一级节水器具主要指的是节水型马桶、节水型淋浴头和节水型洗手盆等。

这些设备通过改进设计和技术,使得用水更加高效,减少了浪费。

此外,一级节水器具还包括了洗衣机、洗碗机和冰箱等家电产品,这些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不仅能够减少用水量,还能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节水的双重效果。

一级节水器具标识的使用对于推动节水事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标识的存在能够引起消费者的重视,增强他们购买节水产品的意愿。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一级节水器具标识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竞争优势,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节水产品。

其次,标识的使用还能够激励企业加大研发和生产节水器具的力度,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只有不断提高产品的节水性能和质量,企业才能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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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产品认证标志应如何使用?
[发布日期: 2007-06-12 ] 本文已被浏览过 1001 次通过节水产品认证的企业必须按认证机构的有关规定正确、规范的使用节水认证标志。

其中包括:
(1)通过认证的产品必须在产品适当的外观明示认证标志,以利于消费者识别以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管部门及认证机构的市场监督。

(2)认证标志由认证机构统一制作,企业应事先向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标志使用方案申报表》和《标志领用申请表》。

(3)企业还可以自愿将认证标志直接印刷于获证产品的产品外包装物、产品铭牌、产品说明书和出厂合格证等,同时报认证备案。

(4)直接印刷于产品外包装物、产品名牌、产品说明书和出厂合格证等上的认证标志,其图案、尺寸及颜色必须符合《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63号令)的规定,尺寸准确,不变形。

(5)企业应建立认证标志保管、分发和使用制度,每年定期向认证机构报告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

(水利设备网)
节水产品认证和节水标志,目前我国采用自愿性原则! 节水认证|节水标志|节水标志认证
节水产品认证
为了加强节水工作,加大《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 -2002)标准的实施力度,规范和整顿节水产品市场秩序,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在建设部、国家经贸委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我国的节水产品认证工作于10月22日正式启动。

第一批节水认证产品有水嘴、坐便器、便器冲洗阀、淋浴器等四类产品。

这四类产品认证,将采用建设部2002年6月3日发布的《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强制性行业标准,并作为强制性标准实施推广工作的一部分。

申请节能产品认证的条件
节能产品认证的企业及其产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应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境外企业应持有有关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

受审核方的质量体系符合ISO9002—1994《质量体系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标准或等同采用ISO9002—1994的国家标准的要求及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的补充要求。

产品属国家颁布的可开展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

产品规定具有生产许可证,质量稳定可靠,能正常批量生产,有足够的供货能力,具备售前、售后的优质服务和备品、备件的保证供应。

产品依据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确认的产品标准或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产品节能性能符合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确认的能效标准或制定的技术要求的规定。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的组成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由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简称:“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ECP”)两部分组成。

管理委员会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科学技术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和专家组成。

CECP是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负责组织、管理和实施节能产品认证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行政挂靠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标准研究中心。

节能产品认证的程序
资料准备
申请节能产品认证的企业填写《节能产品认证申请书》,连同下列材料一并报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1) 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注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申请方与受审核方不同,亦应提供申请方的证明材料);
2) 产品注册商标证明;
3) 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有要求时);
4) 产品质量稳定并具备批量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如批量转产鉴定材料);
5) 产品标准(指产品明示标准,如执行国家标准则不必提供);
6) 产品电工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安全检验报告;(列入国家安全认证强制监督管理的产品目录)
7) 产品性能检验报告以及受控关键零部件性能检验报告;
8) 制造厂质量手册;
9) 需要时,CECP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同时可提交下列资料以供参考:
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若已获得认证);
2)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若已获得认证);
3)实验室认可情况资料。

受理申请
申请方提交的申请书和相关材料齐备后,CECP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的审查工作,对符合要求的发出《受理节能产品认证申请通知书》,给定认证项目编号。

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尚不充分的,CECP将与申请方联系(电话、传真等通讯手段),通知其在规定的30天内补充有关材料或进行相应整改,必要时发出《申请材料补充通知书》,直至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符合要求为止。

若申请方未能按要求在30天内补充/完善所需的材料并未作任何解释和说明,则认为申请方撤销本次申请。

与申请方签订《节能产品认证合同书》
随同《受理节能产品认证申请通知书》,CECP还将发出《节能产品认证合同书》(一式两份)确定认证范围(产品名称、受审核方/制造厂、产品商标)、工厂审核及产品抽样完成日期、认证付费要求和时机、双方责任和义务等内容。

同时通知企业认证费用预算。

如申请方对合同内容及认证费用预算无异议,应在CECP实施工厂审核前完成认证合同书的签订工作。

合同书有效期为四年,如果认证范围(包括认证产品类型、制造厂等)没有变更,每次扩大认证时不再另签合同书。

质量体系审核
依据GB/T19002-1994《质量体系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
CCEC/T03-2000《节能产品认证质量体系要求》
受审核方质量手册、程序及相关支持性文件。

产品检验
检查部和检验机构在收到办公室下发的《节能产品认证任务书》后,按照CECP/P09-1999《企业质量体系审核程序》和CECP/P10-1999《节能产品认证检验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实施相应的审核和检验工作。

检验合格,由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颁发证书
什么是中国节能认证?
节能产品认证是指依据国家相关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国际上通行的产品质量认证规定与程序,经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布认证证书和节能标志,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节能
要求的活动。

我国的节能产品认证工作接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监督和指导,认证的具体工作由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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