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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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学生会管理条例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形成对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常规化、制度化;调动学生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使各学生会干部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促进学生会干部素质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学生会的地位和作用:

学生会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部门,是联系学校管理和学生的一个桥梁,是实施学生自我管理的主要机构,是培养学生骨干,提高学干素质的有效阵地。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作为校级的学生干部,应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在以下几方面作好:

(一)思想进步。积极参加各种思想政治学习活动,关心国家、关心学校,宣传正确的舆论倾向,有明辨是非的能力。

(二)纪律严明。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市发《十个好习惯》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其他同学遵守纪律。

(三)成绩优异。刻苦学习各门科学文化知识,基本功

扎实,争做学习上的“排头兵”。

(四)能力过硬。大胆开展工作,有较强的活动计划、组织能力,各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

(五)作风正派。待人热诚大方,妥善处理各种人际关系,勤奋工作,塌实做人。

第三条学生干部的职责及分工:

主席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副主席向主席负责,分管学生会工作。

主任及部长(办公室、纪律部、学习部、生卫部、文艺部、体育部、心委会)向主席和副主席负责,积极配合,认真组织本部日常工作并作好详细记录,提供各部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干事向部长负责,执行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下列情况学干自动退出学生会:

(一)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

(二)工作散漫不能与各部门协调好工作者。

(三)不遵守纪律与不虚心接受批评者。

第五条学干工作的原则和方法: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乐于奉献,自觉成才。

(二)深入了解,积极反映学生意见,及时发现问题,作学生和学校管理之间的桥梁。

(三)工作热情,敢于和歪风邪气斗争。

(四)各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先经办公室审查,再上报主席团。

(五)逐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六)学生会各部门内部之间不得出现恋爱现象。

(七)每月办公室定时对各部门干部及工作进行考核。

(八)学生会各成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第六条学生会常规工作:

1、每学期开始各部门拟定工作计划一份(包括工作现状分析、工作思路、措施等),期末拟定工作总结(部长交部门总结,其他人员交个人总结)一份。交予办公室。

2、学干自觉参加学干例会,不得无故缺勤,并作好会议记录和传达工作。

3、各学干按时参与学校的各项值勤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

4.各部长每月末及时向主席团汇报一个月的工作情况及问题,并及时解决。

附: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

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会工作,进一步实现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学生会工作的协调统一,对学生会干部、干事在学生会期间为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而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原则:

(一)考核对象为我系学生会所有干部、干事;干事在一学期内被安排到的工作,三次以上无故无法参加的,取消考核资格;

(二)学生会干部、成员考核制度实行"百分制"考核;

(三)干部、成员品德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70分,奖罚分为30分,按学期累计总分计分;

(四)品德操行分高于90分者给予表彰;

(五)考核制度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学生会考核制度工作受指导老师、主席团监督;各部部长、干事考核由办公室负责执行。

(六)考核时间为每月末考核一次,每学期学期末总结并公布考核情况;

(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规定解释权归主席团。

二、考核内容:

考核制度由三个部分组成:“例会考核”、“值勤考核”、“活动出勤考核”、“工作考核”、“其它综合考核”。具体如下:

(一)例会考核:

1、例会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扣1分;

2、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到会,迟到10分钟以上者视为无故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提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二)值勤考核:

1、无故不值勤者,一次1分;

2、值勤人员迟到、早退扣0.5分。

(三)活动出勤考核:

1、每次活动迟到累计两次或无故缺席一次者,提出批评;

2、迟到累计三次或无故缺席二次者,该成员本学期不具备评选优秀学干资格。

(四)工作考核:

1、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无故不参加者扣5分,被安排到而无故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活动两次以上者扣5分;

2、凡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按规定时间上交的扣2分;

3、没有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包括明显地超越权限或丢掉权利的酌情扣2-5分;

4、对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无故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酌情扣3分。部门内部按照以上同等情况处理;

5、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1—3分;

6、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人次扣2—4分。

(五)其他综合考核:

1、凡违反学院规章制度者,一律开除会籍;

2、例会或工作凡有需请假者必须事先向部长或者主席团请假,经部长或主席团批准后方可离开;违者扣2分。

三、嘉奖方面

1、整学期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视其表现情况加1—5分;

2、部门自行组织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的干部加4分,干事加2分;

3、一学期都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加5分;学期例会、值班全勤者加5分;

4、主席、副主席安排的任务能够顺利完成者,一次加一分;

5、为学生会制订好计划或献计献策者,对其作出较大贡献者每次加5—10分;

6、依照考核制度,结合本月的工作实际,各部门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每月评出前3名。前3名依名次在基础分加4分。

注:各部门把每次评比的结果交予办公室,再由办公室整理,接受主席团和各部长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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