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报告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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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请示报告制度范文(2篇)

卫生院请示报告制度范文(2篇)

卫生院请示报告制度范文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1.发生重大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大批中毒及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时;2.实施急、危、重病人抢救而病人家属不在场;接诊有自杀倾向或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等特殊病人时;3.发生医疗纠纷或严重医疗过失行为时;4.发生断水、断电、自然灾害、安全事件等影响正常工作的各种情况时;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贵重药品及毒、麻类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及假、伪、劣药品时;5.修改、增补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6.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7.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上级临时性工作任务时;8.本院职工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实习人员等。

卫生院请示报告制度范文(2)一、背景和目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卫生院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服务居民健康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卫生院的管理和运营,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服务质量,制定卫生院请示报告制度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二、适用范围:卫生院全体人员。

三、请示报告的定义:请示报告是指卫生院为了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批准、决策或者征求意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书面报告。

四、请示报告的目的:1.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重要的事项、难题和困难,寻求解决方法和意见。

2.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批准和决策,确保工作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提供一种沟通交流的机制,促进卫生院与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联系和互动。

五、请示报告的内容:1.重要决策和工作计划的报告:包括对重要决策和工作计划的介绍、背景分析、可行性研究、风险评估等。

2.难题和困难的报告:包括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的详细描述、影响分析、解决方案的提出等。

3.潜在风险和安全隐患的报告:包括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安全隐患的识别、分析和应对措施的提出等。

4.需要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报告:包括对卫生院内部工作或者外部业务的意见征询和建议提出等。

5.其他重要事项的报告:包括卫生院内部重要事项的报告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报告等。

《妇幼卫生信息医院报告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医院报告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医院报告制度》妇幼卫生信息是国家法定的统计信息,准确科学地收集妇幼卫生信息是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法定职责。

《母婴保健法》第23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为落实《母婴保健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制度,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高度重视,依法做好妇幼卫生相关信息报告工作。

一、妇幼卫生信息统计报告是指孕产妇死亡、围产儿及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及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报告,以及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制定、经统计部门批准的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报告。

二、信息报告的内容及上报流程、时间(一)入院登记。

凡15-49岁育龄妇女、5岁以下儿童,均应在入院登记时,即注明本市户籍、本省外市、外省。

(二)高危孕妇管理。

执行《福建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设立高危门诊,重度高危孕产妇由主治以上医师诊治,向上级医院转诊由专人陪护,失访应通知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协助追访;高危孕产妇由医务科报告所辖区卫生行政部门。

(三)孕产妇死亡。

各医疗保健机构发生孕产妇死亡,医务科应于24小时内将死亡孕产妇的一般情况(真实姓名、详细住址、户口地址、丈夫姓名、联系电话)电话通知所辖的区妇幼保健院,1个月内书面提供死前经过、抢救诊疗措施及死因诊断。

(四)五岁以下儿童(含婴幼儿)死亡。

凡有收容5岁以下儿童的各相关科室(可能涉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均应建立《危重抢救登记本》、《出入院登记本》、《死亡讨论登记本》、《危重病人自动出(转)院登记本》、《死亡网络直报登记》及《死亡证明存根》,必须详细记录姓名、年龄、性别、住址、诊断名称,以及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每年10月底或11月初,需向辖区内的区妇幼保健院提供一份统计时限内的(从上一年10月1日至当年的9月30日止)5岁以下儿童在医院期间死亡的一览表。

(五)围产儿死亡、婴儿出生缺陷:监测医院于每年4、7月20日前及10月10日前将《围产儿数季报表》、《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围产儿死亡登记卡》上报辖区的区妇幼保健院。

报告制度

报告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制度
第一条各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依据管辖范围,承担相应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任务。

第二条卫生监督协管员负责相关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的收集报告工作。

卫生院确定专职的报告管理员和系统管理员。

报告管理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的质量控制工作;系统管理员负责本级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工作所需软硬件环境的运行维护、安全管理和用户权限管理。

第三条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内容包括《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报告表》规定的事项及其他相关信息。

第四条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采用卫生监督协管日常业务系统报告。

第五条报告卫生监督协管个案信息时,报告人应当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报告表,由本院审核人员及时审核后上报;未通过审核的信息,应当在信息退回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订正,并重新上报。

其他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的报告应当按照县卫生监督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发现已报卫生监督信息存在重复、差错时,报告单位应当及时订正后上报。

发现漏报的,应当及时补报。

镇卫生院病理检查及病理诊断报告签发和审核制度

镇卫生院病理检查及病理诊断报告签发和审核制度
5、书写清晰,字迹工整,无涂改及错别字。
6、医师及审核医师签字及日期。
镇卫生院病理检查及病理诊断报告签发和审核制度
一、发报告时间:
1、小标本2-3天。
2、全切标本3-5天。
3、疑难及需要进一步检查的病理标本除外。
二、病理检查:
1、收到标本:内脏及四肢切除大标本应标明术式或脏器件数,活检应标明组织块数,大小,形状,颜色。
2、记录脏器或标本大小,形状。
3、病变部位与脏器边缘及周围组织关系。
4、取材部位及块数。
5、淋巴结分组记录,包括个数,最大径,切面形态等。
6、检查医师记录人签名,日期。
三、病理诊断报告
1、由病理医师签发,主治医师审核。
2、写明主病变(肉眼类型与组织类型)和累及范围(包括边缘浸润和淋巴结内转移情况)。
3、写明次要病变及继发病变的诊断。
4、严格按照《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病理部分要求书写。

二级医院评审制度模版

二级医院评审制度模版

二级医院评审制度模版一、导言医院评审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提升医院的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病患权益、促进医院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重要管理制度。

二级医院评审制度是建立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操作指导,旨在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科学性、合规性和公正性,做到科学、客观、公平、公正。

二、评审工作的原则1.科学性评审工作应基于科学的理论基础,充分考虑医疗服务的专业性和科学性,保证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公正性评审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对待各类医务人员,不偏袒、不护短,真实反映评审结果,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3.客观性评审工作应客观地评价医务人员和医院的各项工作,不受主观偏见和个人喜好的影响,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准确。

4.透明性评审工作应公开、透明,对评审的目标、标准、程序和结果进行全面披露,让被评审对象和相关人员了解评审的具体内容和结果。

三、评审内容和程序1. 评审内容(1)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评审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执业行为,包括是否遵守医德医风,是否亲切待患,是否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

(2)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评审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医疗操作规范、医疗安全风险控制、医疗纠纷处理等,确保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安全达到国家和行业的标准。

(3)设备设施的完善和运行管理评审医院的医疗设备和设施的完善程度、运行管理情况,包括设备设施的配备是否满足医疗服务需求,设备的维护保养是否及时到位,设备的使用是否规范等,保证医院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4)医院管理和服务质量评审医院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水平,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党建工作、病患满意度等方面的情况,确保医院的管理科学规范,服务质量优良。

2. 评审程序(1)评审组组建根据评审工作的需要和评审内容的复杂程度,由医院管理层组建相应的评审组,评审组的组成应包括医务人员、护理人员、管理人员等各个相关岗位的专业人员。

卫生审批规章制度模板范本

卫生审批规章制度模板范本

卫生审批规章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卫生审批工作,提高卫生审批效率,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卫生审批指的是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药品、食品等相关领域的卫生行为进行审查、核实和许可的过程。

第三条卫生审批工作应该遵循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程序,公正、公开、透明地进行审批。

第四条卫生审批工作的目标是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卫生秩序,促进健康产业的健康发展。

第五条卫生审批工作应该依托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注重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

第六条卫生审批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惩处。

第七条卫生审批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卫生审批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保证卫生审批工作的科学、规范、高效进行。

第八条卫生审批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第九条卫生审批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素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卫生审批流程第十条卫生审批工作分为审批申请、审批受理、审批审查、审批决策、审批告知等环节。

第十一条卫生审批工作的申请流程应当包括申请材料的准备、申请方式的确定、申请人资格的审查等步骤。

第十二条卫生审批工作的受理流程应当包括受理相关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审批程序和时限等步骤。

第十三条卫生审批工作的审查流程应当包括资料核实、现场检查、专家评审等环节。

第十四条卫生审批工作的决策流程应当包括审批意见的形成、领导签批、文书制作等步骤。

第十五条卫生审批工作的告知流程应当包括审批结果的通知、申请人申诉途径的告知等环节。

第十六条卫生审批工作的流程应当设立流程保障措施,确保流程的完整、质量的可控和时限的保障。

第三章卫生审批权限第十七条卫生审批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卫生审批权限范围,确定审批机构、审批程序和审批标准等。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的卫生审批权限由卫生主管部门审批机构确定,包括医疗机构的设立、执业许可、变更、注销等行为。

医院规章制度审查报告

医院规章制度审查报告

医院规章制度审查报告一、引言医院规章制度是医院管理的基础,对于确保医院正常运转、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审查旨在对医院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评估,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完善医院管理体系,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二、审查范围本次审查主要涉及医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审查内容1.医疗服务管理制度医院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应包括诊疗流程、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安全管理等内容,通过调查发现,医院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存在以下问题:- 诊疗流程不够规范,导致患者就诊效率低下;- 医疗质量管理不够严格,部分医护人员存在工作疏漏现象;- 医疗安全管理不够完善,医疗事故发生率较高。

2.财务管理制度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应保证财务资源的安全、合理使用,通过调查发现,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存在以下问题:- 财务数据管理不够规范,导致财务管理不透明;- 财务审计不够频繁,存在财务风险。

3.人事管理制度医院的人事管理制度应保证医护人员的工作秩序和权益,通过调查发现,医院的人事管理制度存在以下问题:- 人事考核不够公平、公正,导致人员流动不畅;- 岗位设置不合理,导致职责不清晰。

4.安全管理制度医院的安全管理制度应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通过调查发现,医院的安全管理制度存在以下问题:- 安全防护设施不够完善,存在安全风险;- 应急预案不够明确,导致应急事件处理不及时。

四、改进建议1.完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规范诊疗流程,提高患者就诊效率;-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质量;- 完善医疗安全管理,降低医疗事故发生率。

2.优化财务管理制度- 规范财务数据管理,提高财务管理透明度;- 加强财务审计,降低财务风险。

3.优化人事管理制度- 完善人事考核制度,确保公平公正;- 调整岗位设置,明确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4.加强安全管理制度- 完善安全防护设施,降低安全风险;- 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事件处理效率。

卫生院死因报告制度

卫生院死因报告制度

卫生院死因报告制度卫生院死因报告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管理,获得及时、准确的死亡登记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公安部和民政部《关于使用〈出生医学证明书〉、〈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加强死因统计工作的通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卫生部《全国疾病控制调查制度》、《全国妇幼保健调查制度》、卫生部《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我县各医疗单位和社区医生。

一、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和管理(一)信息收集1.报告对象发生在辖区内的所有死亡个案均为死因登记报告的对象,包括在辖区内死亡的户籍和非户籍中国居民,以及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公民。

2.报告单位和报告人(1)报告单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均为死因信息报告的责任单位。

(2)报告人:1)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均为死亡信息的报告人。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疗卫生人员方可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3.死亡个案的填报(1)医疗卫生机构死亡个案凡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生的死亡个案(包括到达医院时已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疗过程中死亡),均应由诊治医生作出诊断并逐项认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不明原因肺炎或死因不明者必须将死者生前的症状、体征、主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记录在《死亡医学证明书》上的调查记录栏内。

(2)家庭或其他场所死亡个案在家中或其他场所死亡者,由所在地的村医(社区医生),将死亡信息定期报告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防保医生,根据死者家属或其他知情人提供的死者生前病史、体征和/或医学诊断,对其死因进行推断,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3)涉法死亡个案凡需公安司-法-部门介入的死亡个案,由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该地区地段预防保健工作的医生根据死亡证明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卫生院请示报告制度

卫生院请示报告制度
《卫生院请示报告制度》
2023-10-30
目录
• 制度总则 • 请示报告流程 • 请示报告管理 • 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 附则与解释权
01
制度总则
目的与意义
目的
确保卫生院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高管理水平和效 率。
意义
通过请示报告制度的执行,使卫生院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同时也有利于管理层对卫生院各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如果在执行制度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或问题,应向上级 领导请示,获得相应的指导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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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S
术语
请示是指请求上级领导或管理部门对某个 事项进行决策或批准的行为;报告是指向 上级领导或管理部门汇报工作进展、存在 问题或困难的行为。
02
请示报告流程
请示报告对象及范围
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
卫生院在开展工作中遇到超出自身职权范围或需要上级主管部门 协助的事项,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明确请示报告对象。
向相关部门请示
卫生院在开展工作时遇到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事项,向相关部门 请示,明确请示报告范围。
向领导请示
卫生院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到自身无法解决的事项,及 时向领导请示,明确请示报告的必要性。
请示报告内容及格式
请示报告内容
包括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需要请示的事项、建议和意见等。
请示报告格式
制度修改与废止
01
根据卫生院发展的需要,可以 适时对制度进行修订和更新。
02
任面 形式通知全体员工。
03
修改和废止后的制度应重新发 布,以确保所有员工都能及时 了解和遵守新制度。

传染病报告制度

传染病报告制度

传染病报告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等相关规定,特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期望相关科室严格遵照执行。

1、各科医生在医疗诊治中如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及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中的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白喉、流行性出血热的患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医务处,填写传染病卡片由传染病疫报告员4小时内透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其他乙类传染病及病原携带者应于12小时内透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瞄行报告。

对丙类传染病于24小时内透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建立健全医院各科室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发挥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的职责。

3、各科医生应认真及时填写传染病卡片,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登记后,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不得迟报、漏报。

传染病检查员每日对疫情状况进行检查审核,立即网络直报。

门诊医生要认真逐项填写目诊日志,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年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职业、现住址、发病日期、初诊、诊断日期等不得漏项,字记清楚。

并用红笔注明“报卡”。

住院医师应在住院患者出入院登记本上用红笔注明“报卡”。

化验室、放射科建立传染病登记本,防止漏登、漏报。

4、各科建立的门诊工作日志登记及传染病本要保存三年。

5、各科由传染病监控员检查门诊医师工作日志及病区患者出入院登记本是否填写齐全,传染病是否漏报、迟报。

6、认真执行肺结核病疫情报告归口管理程序,经治医生发现疑似或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含结核性胸膜炎)务必立即报卡,12小时内网络直报。

同时将患者转到结核病防治所并做好记录。

如遇有患者大咯血、自发性气胸及其他严重合并症,可待患者病情稳后再转诊,不得擅自收治。

放射科发现疑似肺结核或确诊活动性肺结核时进行登记。

并将报告结果直接交给主治医师,以防报告丢失、患者走失。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39种):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新冠病毒感染。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上报通渭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各门诊分别详细登记电子门诊系统和传染病登记本,规范设立肠道门诊和发热门诊,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检验科和影像科室要将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首诊医生。

检验报告单审核制度(共9篇)

检验报告单审核制度(共9篇)

检验报告单审核制度(共9篇):审核报告单检验制度检验报告单书写制度报告单书写规范医学检验报告单的审核篇一:检验科报告审核制度检验科报告审核制度1.目的对检验报告的格式、内容、编制、审核、签发及修改等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确保向患者提供准确、可靠、有效的检验报告。

2.范围适用于检验科出具的各科检验报告。

3.检验报告内容检验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信息。

3.1医院名称与报告标题。

3.2被检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病室、床号、病历号。

3.3送检样品号(唯一识别号),送检日期、时间,送检医师,样品性质,对不符合要求样品的状态描述。

3.4检验项目名称(英文缩写名、中文名),检验结果、结果单位、参考值。

3.5报告日期、时间,报告人,审核人。

.3.6仅对被检样品所检项目负责的声明。

4.检验报告的格式,4.1检验科主任设计各类检验报告格式。

4.2根据各专业技术特点编制检验报告。

4.3各类检验报告需满足第3条要求。

5.检验报告的审核、签发和存档5.1检测人员必须根据室内质量控制数据确认所检项目结果受控。

5.2检测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检验样品与检验报告一一对应的唯一性。

5-3检测人员必须认真核查异常结果,判断其技术误差的可接受性。

有疑问时进行复检。

复检包括:核查样品性状是否符合要求,样品与样品号是否对应,重作检测。

复检后仍有疑问需报告审核人处理。

5.4检测人员核查后在报告人栏签名。

5.5审核人必须核查整批检验结果的质控数据,判断是否在控及误差的可接受性。

5.6审核人员必须认真核查异常结果。

分析可疑结果原因,确定复检方案,督促复检。

’、。

5.7复检后仍有疑问,报告科主任。

科主任组织复检。

必要时科主任联系临床科室查寻异常原因,确认复检结果,发出报告。

5.8审核合格,审核人签名,发出报告。

5.9检验科报告的电子版由检测人员输入微机,签名贮存。

其它人员不能改动。

文字版由管理人员保管。

6.检验报告的更改已签发的检验报告需要作补充或修改时,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方式。

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一、总则(一)目的1、提高传染病监测的敏感性和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质量,及时、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和流行病学分布特征,为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三)疫情报告及信息管理工作的原则1、按照“网络直报,逐级审核上报,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属地化管理,依法报告,依法管理”的原则。

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监测病例遵循属地管理。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乡村级卫生医疗机构(卫生所、个体诊所),各负其责,实施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的报告。

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一)组织管理卫生院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卫生院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搜集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3、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开展技术指导。

4、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审核1、卫生院防保科每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监控;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卫生院内部控制审核报告范文模板

卫生院内部控制审核报告范文模板

卫生院内部控制审核报告范文模板一、前言大家好,今天我要给大家分享一下卫生院内部控制审核报告的范文模板。

我要告诉大家,这个模板可不是我编的,也不是我现学现卖的,而是我在卫生院工作多年,亲身经历和总结出来的。

所以,大家放心,这个模板一定是实用、可行的。

好了,不多说了,让我们开始吧!二、正文1. 概述在这部分,我们需要简单介绍一下卫生院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地址、主要业务范围等。

我们还要提到一下本次内部控制审核的目的和意义,以及我们将从哪些方面进行审核。

这里要注意,我们要尽量用简单明了的语言,让读者一目了然。

2. 内部控制环境在这部分,我们需要详细介绍一下卫生院的内部控制环境,包括组织结构、人员配置、制度建设等方面。

我们要详细描述一下各个部门的职责和分工,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

我们还要介绍一下卫生院的制度建设情况,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等。

这里要注意,我们要用生动形象的例子来说明问题,让读者更好地理解。

3. 内部控制程序在这部分,我们需要详细介绍一下卫生院的内部控制程序,包括财务收支管理、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

我们要详细描述一下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以及各个环节之间的衔接关系。

我们还要介绍一下卫生院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如何识别和评估风险、如何制定应对策略等。

这里要注意,我们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来解释专业术语,让读者更容易理解。

4. 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价在这部分,我们需要介绍一下卫生院的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价机制,包括内部审计、外部审计、自我评价等方面。

我们要详细描述一下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以及各个环节之间的衔接关系。

我们还要介绍一下卫生院的持续改进措施,包括如何根据监督与评价结果进行整改、如何提高管理水平等。

这里要注意,我们要用积极向上的态度来表达我们的信心和决心。

三、结语通过以上的介绍,我相信大家对卫生院内部控制审核报告的范文模板有了一定的了解。

这只是一个基本的框架,具体内容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健康报告审核的标准规定

健康报告审核的标准规定

健康报告审核的标准规定1. 引言本标准规定了健康报告审核的流程、要求和标准,旨在确保健康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为医疗机构、卫生部门和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2.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卫生部门和从事健康报告审核的相关人员。

3. 术语和定义- 健康报告:对患者健康状况、诊断、治疗和康复等方面的记录和描述。

- 审核:对健康报告的内容、格式和质量等方面进行审查、评估和确认。

4. 审核流程4.1 初步审核- 对健康报告的完整性、规范性和逻辑性进行初步审查,确保报告内容符合基本要求。

- 检查报告中的基本信息,如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时间等是否准确无误。

- 审查报告中的诊断、治疗和康复方案是否合理、可行。

4.2 专业审核- 对报告中的专业术语、数据和图表等进行专业审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 分析报告中的病情描述、诊断依据、治疗方案和疗效评估等方面,判断其是否符合医学规范和实际需求。

- 对报告中的异常、矛盾和不确定性内容进行重点审查,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或解释。

4.3 终审- 对初步审核和专业审核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报告的质量等级。

- 对不符合要求的健康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整改要求,直至符合标准。

- 对符合要求的健康报告,予以批准、归档和备案。

5. 审核要求5.1 人员要求- 审核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医学专业背景和临床经验,具备良好的判断力和分析能力。

- 审核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保持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

5.2 质量要求- 健康报告应准确、清晰、完整,符合医学规范和实际需求。

- 健康报告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

5.3 流程要求- 健康报告的审核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确保审核的公正、客观和规范。

- 审核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对审核意见和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6. 附则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各医疗机构、卫生部门和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本标准,不断提高健康报告审核的质量,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疗质量报告与发布制度

医疗质量报告与发布制度

医疗质量报告与发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医疗质量信息的传递与沟通,确保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性,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的订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临床质量与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涉及医疗质量报告与发布的部门和人员,包含但不限于医疗质量管理部门、临床科室、护理部、药学部等。

第二章医疗质量报告第三条医疗质量报告的内容和要求1.一般医疗质量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医院概况、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质量指标、医疗质量分析与评估、医疗安全事故报告等。

2.医疗质量报告应供应真实、完整、准确的数据和信息,内容全面、客观、科学,应反映医院医疗质量工作的全面情况。

第四条医疗质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1.医疗质量报告由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编制。

编制工作应符合相应的编制标准和业务程序。

2.编制人员应拥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对编制的报告内容负责。

3.医疗质量报告经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医院管理层审定并签字确认。

第五条医疗质量报告的归档和保管1.完成医疗质量报告的最终版本应归入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归档,保管时间不少于5年。

2.医疗质量报告的保管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确保其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三章医疗质量发布第六条医疗质量发布的内容和要求1.医疗质量发布应包含医院的医疗质量情形、安全事故情况、医疗质量改进措施等。

2.医疗质量发布的内容应准确、客观,不得夸大其词,不得含有虚假和误导性的信息。

第七条医疗质量发布的渠道和方式1.医疗质量发布应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渠道进行,同时可采用传统媒体、医院内部通报等方式。

2.医疗质量发布的渠道和方式应公开透亮,方便社会大众取得相关信息。

第八条医疗质量发布的周期和频率1.医疗质量发布的周期为每年一次,发布时间应在年度内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2.针对重点医疗安全事件,医院可以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保障公众权益。

卫生院对卫生室上传诊疗信息费用审核制度

卫生院对卫生室上传诊疗信息费用审核制度

卫生院对卫生室上传诊疗信息费用审核制度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现将《基层村级卫生医疗机构居民联网医疗费用审核结算流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村级卫生医疗机构医保费用审核流程,建立完善的初审、复审和复核机制,特制定以下审核流程。

一、基层村级卫生医疗机构(一)报送事项。

城乡居民普通门诊、“两病”门诊、门诊慢性病联网结算费用。

(二)报送资料。

城乡居民普通门诊、“两病”门诊需提供处方(涉及中医诊疗等其他特殊情况的还需提供治疗处方或处置单等)、参保人签字的费用结算单、基本医疗保险汇总表,门诊慢性病联网费用提供费用申报明细表。

(三)报送时限。

城乡居民普通门诊、“两病”门诊于次月的10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资料,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联网结算费用于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资料。

(四)接收机构。

各镇街辖区内负责一体化管理的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资料接收。

对基层村级卫生室报送的审核资料完整性进行核验,资料齐全的予以签收。

(二)资料初审。

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初审。

主要审核:处方疾病诊断与用药是否相符,患者身份与用药是否相符,是否有超量开药、重复开药、单笔大额医疗费用等情况。

(三)审核记录。

根据初审情况,填写《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医保费用初审反馈表》,记录审核不合理诊疗费用情况,并由审核人签字后反馈基层村级卫生医疗机构。

基层村级卫生医疗机构对反馈事项进行确认,确认完成后签字。

(四)资料提报。

将《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医保费用初审反馈表》及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提报的资料报送至镇、街道医保经办机构复审。

各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安排提报时间,原则上普通门诊、“两病”门诊联网费用每月报送一次,门诊慢性病联网费用每季度报送一次。

三、镇街医保经办机构(一)资料复审。

对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的报销结算资料进行复审。

健康报告审核与管理制度

健康报告审核与管理制度

健康报告审核与管理制度引言健康报告审核与管理制度旨在建立一个有效的健康报告审核流程,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本文档将介绍该制度的目标、适用范围、流程和责任。

目标该制度的目标是:1. 确保健康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保护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

3. 提高审核效率,减少审核错误。

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健康报告审核与管理的人员,包括审核员、管理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流程1. 提交报告:个人或医疗机构通过指定的渠道提交健康报告。

2. 报告初审:审核员对提交的报告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报告的完整性和格式正确。

3. 报告审核:审核员对报告的内容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记录、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等。

4. 报告复核:另一位独立的审核员对审核完毕的报告进行复核,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

5. 报告批准:审核管理员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报告。

6. 报告存档:批准的报告将被存档并进行备份,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7. 报告通知:审核结果将及时通知报告提交者,包括批准和不批准的结果。

责任1. 审核员:负责对健康报告进行审核,确保准确性和合规性。

2. 复核员:独立的审核员,对审核完毕的报告进行复核,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

3. 审核管理员:负责协调审核流程,决定报告的批准与否。

4. 提交者:个人或医疗机构,负责提交完整和准确的健康报告。

结论健康报告审核与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健康报告的准确性、合规性和数据安全。

通过规范的审核流程和明确的责任分工,可以提高审核效率,减少错误,并保护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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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报告审核制度
1.核片医师必须由获得主治医师职称的医师担任,完成当日诊断报告的审核.
2.核片医师对每份摄片必须核对“申请单,片头,报告”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检查号,科别住院号/门诊号,病房号/床号,检查日期,核片日期以及书写报告医师的签名。

3.核片医师对每份摄片必须核对检查名称,部位和方法是否达到有关申请和经治医师提出的要求(针对性要强)。

认为不妥者需及时与主管该病员的经治医师联系商榷(亲自联系或请书写报告医师执行)
4.核片医师在审核报告过程中应注意修正错误的或不当的专业描述用语,以及描述与诊断结论的一致性,特别是影像学诊断的准确性。

5.核片医师在同意的和修改后通过的报告上签名,字迹要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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