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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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机构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合理使用医疗资源,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医院的重症医学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重症医学科负责对危重患者及时提供全面、系统、持续、严密的监护和救治。

第四条重症医学科以综合性重症患者救治为重点,独立设置,床位向全院开放。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院重症医学科的指导和检查;医院应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落实其功能任务,保持患者转入转出重症医学科的通道畅通,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六条重症医学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

第七条重症医学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的基本理念、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

其中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0.8:1以上,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3:1以上;可以根据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医疗辅助人员,有条件的医院还可配备相关的设备技术与维修人员。

第八条重症医学科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主任,全面负责医疗护理工作和质量建设。

重症医学科的护士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重症监护领域工作3年以上,具备一定管理能力。

第九条重症医学科必须配置必要的监测和治疗设备,以保证危重症患者的救治需要。

第十条医院相关科室应具备足够的技术支持能力,能随时为重症医学科提供床旁B超、血液净化仪、X线摄片等影像学,以及生化和细菌学等实验室检查。

第十一条重症医学科病床数量应符合医院功能任务和实际收治重症患者的需要,三级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床位数为医院病床总数的2%-8%,床位使用率以75%为宜,全年床位使用率平均超过85%时,应该适度扩大规模。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1.组织机构与责任范围重症医学科建设要有良好的体系和组织机构,负责人应配备医学、基础医学背景的系统性管理者,担任科室或大部门的领导,具有丰富的重症医学临床经验。

2.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应由重症医学的从业人员一起实施,其中包括医生、护士、医学技术人员等,要保持紧密的合作,以保持高质量的护理实施。

3.重症医学科必须组织有各种设备、药品和高素质人员,摆设有多种实验室。

4.编制有标准的重症医学科操作规程,包括重症医学科人员行为规范、药品管理规定、诊断和治疗规范、后续护理和康复规范、病例管理、免疫及预防措施等,形成完整的规范体系。

1.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包括重症医学科的运行规定、护理标准、药品管理、后续护理、康复措施和病历管理等等,以保证质量。

2.重症医学科领导要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现场管理,实施科学、透明、有效地战斗体系,以保证重症医学科的高效运作。

3.建立完善的护理质量控制机制,以防止和纠正错误和失败。

4.建立重症医学科护理报告系统,定期检查护理水平,实施教育和培训,以提高护理水平。

5.建立高效的病情联系系统,实施门诊、急诊及时准确的病情调查、评估、定位和处理。

三、重症医学科绩效考核1.重症医学科必须实施定期的质量检查,包括重症护理、药物管理等过程的客观考核,并积极参与病例审核、护理研究,以评估及改善护理模式。

2.重症医学科要综合运用客观检查指标,如住院病人出院治愈率、病情发展速度、康复护理费用比、实验室和检查秩序等,加强对机构负责人管理和护理质量的绩效考核。

3.重症医学科要建立诊疗满意度调查和病人满意度评价系统,不定期发放满意度调查表,了解患者服务和治疗满意度情况,及升级服务水平。

4.重症医学科要建立自我评估系统,了解护理素质,实施质量评估和改进,以提高服务质量。

国家卫健委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国家卫健委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国家卫健委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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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背景介绍。

中国是世界上重症医学发展较早的国家之一,目前临床医学体系已经逐步完善,但重症医学科的建设与管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和挑战。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卫生部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随着我国临床医学的发展和患者对医疗服务需求的增加,根据中华医学会和有关专家建议,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一、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27号文附件1)中增加一级诊疗科目“重症医学科”,代码:“28”。

重症医学科的主要业务范围为: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和延续性生命支持;发生多器官功能障碍患者的治疗和器官功能支持;防治多脏器功能障碍综合征。

二、开展“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诊疗服务的医院应当有具备内科、外科、麻醉科等专业知识之一和临床重症医学诊疗工作经历及技能的执业医师。

三、目前,只限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展“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诊疗服务。

具有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以申请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

四、拟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医院应当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严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

五、“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应当以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编写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重症医学分册)》和《临床诊疗指南(重症医学分册)》等为指导开展诊疗服务。

六、从事“重症医学科”诊疗服务的医师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请核定医师执业范围;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师申请和医院证明材料,对符合第二条规定医师的执业范围核定为“重症医学科”。

七、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原已设置的综合重症加强治疗科(病房、室)(ICU)应重新申请“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登记,并更改原科室名称为重症医学科。

目前设置在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相关科室内的与本科重症患者治疗有关的病房,如内或外科重症加强治疗科(内科或外科ICU)、心血管重症监护病房(CCU)、儿科重症监护病房(PICU)等可以保留,中文名称统一为XX科重症监护病房(室),继续在相关专业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其医师执业范围不变。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我国临床医学的发展和患者对医疗服务需求的增加,我部印发了《关于在<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诊疗科目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9号),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以设置重症医学科。

为指导重症医学科的设置和管理,推动重症医学科的发展,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具备条件的医院要按照《指南》要求,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专科医疗服务水平。

目前条件尚不能达到《指南》要求的医院,要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增加人员,配置设备,改善条件,健全制度,逐步建立规范的重症医学科。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三日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机构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合理使用医疗资源,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医院的重症医学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重症医学科负责对危重患者及时提供全面、系统、持续、严密的监护和救治。

第四条重症医学科以综合性重症患者救治为重点,独立设置,床位向全院开放。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院重症医学科的指导和检查;医院应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落实其功能任务,保持患者转入转出重症医学科的通道畅通,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六条重症医学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24完整版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24完整版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24完整版《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是指导和规范重症医学科建设和管理的指南,于2024年发布。

本指南内容详实全面,共分为六个部分,包括重症医学科建设及管理的基本原则、重症医学科的基本架构和人员配置、设备设施建设和管理、质量控制与风险管理、重症医学科的教育与培训以及学科发展等。

首先,本指南明确了重症医学科建设及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科学性、规范性、安全性和合理性。

指南要求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应基于科学理论和临床实践,并明确了科室运行的规范和安全要求,保证患者的就医安全。

接着,本指南介绍了重症医学科的基本架构和人员配置。

指南详细列出了不同医疗机构的不同基本架构和人员配置要求,包括科室的组织结构、不同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以及人员数量的要求等。

明确了各级医疗机构的重症医学科人员的配置标准,确保科室的正常运转。

其次,本指南重点介绍了设备设施建设和管理。

详细介绍了重症医学科所需的各类设备设施的种类与数量,以满足患者的诊疗需求。

此外,还指出了科室对设备设施的管理要求,包括日常维护、防护、消毒等。

另外,本指南还强调了重症医学科的质量控制与风险管理。

指南明确了医疗事故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及时记录和反馈医疗事故等。

此外,还要求科室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保证患者的安全。

指南还阐述了重症医学科的教育与培训。

指南明确了医学科室的教育与培训计划及具体措施,包括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培训课程、组织学术交流和研究等,以提高科室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最后,指南还对重症医学科的学科发展进行了展望。

指南要求重症医学科紧密结合临床实际需求,不断提高科室的临床研究和创新能力,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合作,促进科室的学科建设和发展。

综上所述,《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2024完整版,具有指导和规范重症医学科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作用。

指南内容详实全面,从重症医学科的基本原则、基本架构和人员配置、设备设施建设和管理、质量控制与风险管理、教育与培训以及学科发展等各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并对科室的运营和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ICU建设与管理指南73145

ICU建设与管理指南73145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根据我国临床医学的发展和患者对医疗服务需求的增加,卫生部印发了《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9号),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以设置重症医学科。

为指导重症医学科的设置和管理,推动重症医学科的发展,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具备条件的医院要按照《指南》要求,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专科医疗服务水平.目前条件尚不能达到《指南》要求的医院,要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增加人员,配置设备,改善条件,健全制度,逐步建立规范的重症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机构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合理使用医疗资源,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第二条医院的重症医学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重症医学科负责对危重患者及时提供全面、系统、持续、严密的监护和救治。

第四条重症医学科以综合性重症患者救治为重点,独立设置,床位向全院开放。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院重症医学科的指导和检查;医院应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落实其功能任务,保持患者转入转出重症医学科的通道畅通,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六条重症医学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

第七条重症医学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的基本理念、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

其中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0。

8:1以上,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3:1以上;可以根据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医疗辅助人员,有条件的医院还可配备相关的设备技术与维修人员.第八条重症医学科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主任,全面负责医疗护理工作和质量建设。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重症医学科作为医院中救治危重症患者的核心科室,其建设与管理的水平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危和治疗效果。

为了确保重症医学科能够高效、安全地运行,以下将从多个方面为您详细介绍重症医学科的建设与管理要点。

一、科室布局与设施(一)空间规划重症医学科应位于医院内相对独立且易于通行的区域,以方便患者转运和医疗资源的快速调配。

科室内部应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域,包括医疗区、监护区、医护工作区、污物处理区等。

每个区域之间应保持合理的通道和隔离,以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二)病床设置病床数量应根据医院的规模和患者需求进行合理配置。

每张病床的使用面积应不小于 15 平方米,床间距应大于 15 米。

病床应配备完善的监护设备和治疗设施,如心电监护仪、呼吸机、输液泵等。

(三)医疗设备重症医学科需要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以满足对危重症患者的监测和治疗需求。

常见的设备包括多功能监护仪、有创和无创呼吸机、血液净化设备、除颤仪、床边 X 光机、超声仪等。

这些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校准,确保其性能稳定可靠。

(四)环境设施科室内部应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和通风条件。

照明设施应充足,以方便医护人员进行操作和观察。

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墙壁和天花板应易于清洁和消毒。

二、人员配备与团队建设(一)医生团队重症医学科医生应具备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熟悉各种危重症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医生团队应包括主治医师、住院医师等不同层次的人员,以保证医疗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护理团队护理人员是重症医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素养。

护理人员与病床的比例应不低于 25:1,以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充分的护理服务。

护理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护理操作技能,如气道护理、静脉穿刺、压疮预防等。

(三)团队培训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应包括最新的诊疗指南、急救技能、设备操作等。

同时,应加强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的培养,提高医疗团队的整体素质。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我国临床医学的发展和患者对医疗服务需求的增加,我部印发了《关于在<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诊疗科目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9号),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以设置重症医学科。

为指导重症医学科的设置和管理,推动重症医学科的发展,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具备条件的医院要按照《指南》要求,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专科医疗服务水平。

目前条件尚不能达到《指南》要求的医院,要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增加人员,配置设备,改善条件,健全制度,逐步建立规范的重症医学科。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三日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机构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合理使用医疗资源,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医院的重症医学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重症医学科负责对危重患者及时提供全面、系统、持续、严密的监护和救治。

第四条重症医学科以综合性重症患者救治为重点,独立设置,床位向全院开放。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院重症医学科的指导和检查;医院应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落实其功能任务,保持患者转入转出重症医学科的通道畅通,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六条重症医学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

第七条重症医学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的基本理念、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

《重症医学科建设和管理指南》(2009年)

《重症医学科建设和管理指南》(2009年)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机构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合理使用医疗资源,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医院的重症医学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重症医学科负责对危重患者及时提供全面、系统、持续、严密的监护和救治。

第四条重症医学科以综合性重症患者救治为重点,独立设置,床位向全院开放。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院重症医学科的指导和检查;医院应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落实其功能任务,保持患者转入转出重症医学科的通道畅通,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六条重症医学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

第七条重症医学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的基本理念、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

其中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0.8:1以上,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3:1以上;可以根据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医疗辅助人员,有条件的医院还可配备相关的设备技术与维修人员。

第八条重症医学科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主任,全面负责医疗护理工作和质量建设。

重症医学科的护士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重症监护领域工作3年以上,具备一定管理能力。

第九条重症医学科必须配置必要的监测和治疗设备,以保证危重症患者的救治需要。

第十条医院相关科室应具备足够的技术支持能力,能随时为重症医学科提供床旁B超、血液净化仪、X线摄片等影像学,以及生化和细菌学等实验室检查。

第十一条重症医学科病床数量应符合医院功能任务和实际收治重症患者的需要,三级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床位数为医院病床总数的2%-8%,床位使用率以75%为宜,全年床位使用率平均超过85%时,应该适度扩大规模。

重症医学科每天至少应保留l张空床以备应急使用。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2009完整版(20200705094053)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2009完整版(20200705094053)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我国临床医学的发展和患者对医疗服务需求的增加,我部印发了《关于在<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9 号),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以设置重症医学科。

为指导重症医学科的设置和管理,推动重症医学科的发展,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具备条件的医院要按照《指南》要求,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专科医疗服务水平。

目前条件尚不能达到《指南》要求的医院,要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增加人员,配置设备,改善条件,健全制度,逐步建立规范的重症医学科。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机构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合理使用医疗资源,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医院的重症医学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重症医学科负责对危重患者及时提供全面、系统、持续、严密的监护和救治。

第四条重症医学科以综合性重症患者救治为重点,独立设置,床位向全院开放。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院重症医学科的指导和检查;对重症医学医院应加强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落实其功能任务,保持患者转入转出重症医学科的通道畅通,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六条重症医学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

第七条重症医学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的基本理念、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

其中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0.8:1 以上,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3:1 以上;可以根据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医疗辅助人员,有条件的医院还可配备相关的设备技术与维修人员。

重症医学科建立与管理指南(2023版)

重症医学科建立与管理指南(2023版)

重症医学科建立与管理指南(2023版)
引言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关于重症医学科建立与管理的指南,以帮助医疗机构和医生有效地管理重症患者。

本指南基于2023年的最新研究和实践经验,旨在促进重症医学科的发展和提高患者的护理质量。

指南内容
1. 重症医学科的定义和目标
- 定义重症医学科的范围和职责
- 重症医学科的目标和使命
2. 重症医学科的建立和组织
- 重症医学科的必备条件和要求
- 重症医学科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置
- 重症医学科的设备和资源配置
3. 重症医学科的管理原则
- 重症医学科的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
- 重症医学科与其他科室的协作和协调
4. 重症医学科的临床实践指南
- 重症患者的评估和监测
- 重症患者的治疗和护理方案
- 重症患者的营养支持和疼痛管理
5. 重症医学科的人员培训和发展
- 重症医学科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
- 重症医学科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计划
6. 重症医学科的研究和学术交流
- 重症医学科的科研项目和成果
- 重症医学科的学术交流和培训机会
结论
通过本文档的指导,医疗机构和医生可以更好地建立和管理重症医学科,提高重症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存率。

我们鼓励各个医疗机构根据本指南的原则和建议,进行适当的改进和优化,以满足不断变化的重症医学科的需求。

如需更多详细信息,请参考全文。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一、引言重症医学科作为现代医疗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致力于对危重症患者进行救治和监护。

本文旨在为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提供指南,以提高医疗机构的危重症患者治疗水平和管理效能。

二、重症医学科建设1. 设备与设施重症医学科应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例如呼吸机、监护仪等。

此外,还要确保科室内的设施完备,包括干净整洁的病房、洗手间和工作区域。

2. 人员配置重症医学科需要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医疗团队,包括重症医学科医生、护士、呼吸治疗师等。

医疗团队应拥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技能,以应对各种复杂的危重症情况。

3. 知识和培训建设重症医学科需要医护人员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医疗机构应该为医护人员提供相关的培训课程和学术会议,以不断提升他们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重症医学科管理1. 环境管理重症医学科的环境管理尤为重要。

医疗机构应该确保科室内部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定期检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情况,以保证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2. 患者管理重症医学科应建立完善的患者管理机制,包括入科评估、治疗计划制定、治疗监测和日常护理等。

医护人员需要进行多学科的协作,确保患者得到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和全程的关怀。

3. 监控与评估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重症医学科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监控和评估指标来提高科室的治疗水平和管理效率。

例如,可以通过统计重症病例的存活率、并发症发生率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和持续改进。

四、重症医学科未来发展方向1. 多学科协作重症医学科应积极推动多学科的协作,与其他专科密切合作,形成良好的诊疗联动机制。

通过共同制定治疗方案,可以提高危重症患者的救治效果。

2. 技术创新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重症医学科可以借助新技术手段来提升救治水平。

例如,远程医疗技术可以使得专家可以实时指导和干预重症患者的治疗。

3. 人员培训与学术交流医疗机构应加强对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的培训,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

通过学术交流,可以获得最新的研究成果和临床经验,提高重症医学科的整体水平。

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在系统总结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基础上,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重症医学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应在重症基本诊疗技术基础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重症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特色,充分发挥中医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特色优势的保持和发展,不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硬件设施和基本技术建设按照卫生部颁布的《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二、基本条件第六条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应具备与其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技术力量,以保证本科诊疗工作有效开展。

第七条重症医学科应24小时开设综合重症监护室,有条件的可以开设危重病过渡病房。

第八条重症医学科应按照卫生部颁布的《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相关要求进行布局设置.二级医院及三级医院有条件的应设置中医综合处置室及相关设备,保证24小时提供中药饮片剂,有条件的可以设置紧急煎药室。

第九条重症医学科应在卫生部颁布的《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基础上,根据当地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重症医学科设施设备配置,应在卫生部颁布的《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基础上,达到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见附件1)要求。

设置煎药室、中医综合处置室的,应配备煎药设备、拔罐、刮痧板、针灸等。

另外,药房应储备足够数量用于急救、危重病抢救治疗的中药注射液。

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建设(jiànshè)与管理指南(试行(shìxíng))一、总则(zǒngzé)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tū chū)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在系统总结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基础上,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zhǐnán)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重症医学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应在重症基本诊疗技术基础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重症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特色,充分发挥中医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特色优势的保持和发展,不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硬件设施和基本技术建设按照卫生部颁布的《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二、基本条件第六条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应具备与其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技术力量,以保证本科诊疗工作有效开展。

第七条重症医学科应24小时开设综合重症监护室,有条件的可以开设危重病过渡病房。

第八条重症医学科应按照(ànzhào)卫生部颁布(bānbù)的《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zhǐnán)》相关要求进行布局设置。

二级医院(yīyuàn)及三级医院有条件的应设置(shèzhì)中医综合处置室及相关设备,保证24小时提供中药饮片剂,有条件的可以设置紧急煎药室。

第九条重症医学科应在卫生部颁布的《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基础上,根据当地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重症医学科建设和管理指南(试行)

重症医学科建设和管理指南(试行)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机构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合理使用医疗资源,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医院的重症医学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重症医学科负责对危重患者及时提供全面、系统、持续、严密的监护和救治。

第四条重症医学科以综合性重症患者救治为重点,独立设置,床位向全院开放。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院重症医学科的指导和检查;医院应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落实其功能任务,保持患者转入转出重症医学科的通道畅通,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六条重症医学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

第七条重症医学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的基本理念、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

其中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0.8:1以上,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3:1以上;可以根据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医疗辅助人员,有条件的医院还可配备相关的设备技术与维修人员。

第八条重症医学科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主任,全面负责医疗护理工作和质量建设。

重症医学科的护士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重症监护领域工作3年以上,具备一定管理能力。

第九条重症医学科必须配置必要的监测和治疗设备,以保证危重症患者的救治需要。

第十条医院相关科室应具备足够的技术支持能力,能随时为重症医学科提供床旁B超、血液净化仪、X线摄片等影像学,以及生化和细菌学等实验室检查。

第十一条重症医学科病床数量应符合医院功能任务和实际收治重症患者的需要,三级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床位数为医院病床总数的2%-8%,床位使用率以75%为宜,全年床位使用率平均超过85%时,应该适度扩大规模。

重症医学科每天至少应保留l张空床以备应急使用。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我国临床医学的发展和患者对医疗服务需求的增加,我部印发了《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9号),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以设置重症医学科。

为指导重症医学科的设置和管理,推动重症医学科的发展,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具备条件的医院要按照《指南》要求,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专科医疗服务水平。

目前条件尚不能达到《指南》要求的医院,要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增加人员,配置设备,改善条件,健全制度,逐步建立规范的重症医学科。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三日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机构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合理使用医疗资源,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医院的重症医学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重症医学科负责对危重患者及时提供全面、系统、持续、严密的监护和救治。

第四条重症医学科以综合性重症患者救治为重点,独立设置,床位向全院开放。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院重症医学科的指导和检查;医院应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落实其功能任务,保持患者转入转出重症医学科的通道畅通,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六条重症医学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

第七条重症医学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的基本理念、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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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机构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合理使用医疗资源,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医院的重症医学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重症医学科负责对危重患者及时提供全面、系统、持续、严密的监护和救治。

第四条重症医学科以综合性重症患者救治为重点,独立设置,床位向全院开放。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院重症医学科的指导和检查;医院应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落实其功能任务,保持患者转入转出重症医学科的通道畅通,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六条重症医学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

第七条重症医学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的基本理念、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

其中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0.8:1以上,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3:1以上;可以根据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医疗辅助人员,有条件的医院还可配备相关的设备技术与维修人员。

第八条重症医学科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主任,全面负责医疗护理工作和质量建设。

重症医学科的护士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重症监护领域工作3年以上,具备一定管理能力。

第九条重症医学科必须配置必要的监测和治疗设备,以保证危重症患者的救治需要。

第十条医院相关科室应具备足够的技术支持能力,能随时为重症医学科提供床旁B超、血液净化仪、X线摄片等影像学,以及生化和细菌学等实验室检查。

第十一条重症医学科病床数量应符合医院功能任务和实际收治重症患者的需要,三级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床位数为医院病床总数的2%-8%,床位使用率以75%为宜,全年床位使用率平均超过85%时,应该适度扩大规模。

重症医学科每天至少应保留l张空床以备应急使用。

第十二条重症医学科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床间距大于1米;每个病房最少配备一个单间病房,使用面积不少于18平方米,用于收治隔离病人。

第十三条重症医学科位于方便患者转运、检查和治疗的区域,并宜接近手术室、医学影像学科、检验科和输血科(血库)等。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重症医学科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执行,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重症医学科应当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

医院应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医疗质量管理与评价,医疗、护理、医院感染等管理部门应履行日常监管职能。

第十六条重症医学科收治以下患者:(一)急性、可逆、已经危及生命的器官或者系统功能衰竭,经过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短期内可能得到恢复的患者。

(二)存在各种高危因素,具有潜在生命危险,经过严密的监护和有效治疗可能减少死亡风险的患者。

(三)在慢性器官或者系统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出现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经过严密监护和治疗可能恢复到原来或接近原来状态的患者。

(四)其他适合在重症医学科进行监护和治疗的患者。

慢性消耗性疾病及肿瘤的终末状态、不可逆性疾病和不能从加强监测治疗中获得益处的患者,一般不是重症医学科的收治范围。

第十七条下列病理状态的患者应当转出重症医学科:(一)急性器官或系统功能衰竭已基本纠正,需要其他专科进一步诊断治疗;(二)病情转入慢性状态;(三)病人不能从继续加强监护治疗中获益。

第十八条重症医学科的患者由重症医学科医师负责管理,患者病情治疗需要时,其他专科医师应及时提供会诊。

第十九条医院应采取措施保证重症医学科医师和护士具备适宜的技术操作能力,并定期进行评估。

第二十条对入住重症医学科的患者应进行疾病严重度评估,为评价重症医学科资源使用的适宜性与诊疗质量提供依据。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和完善重症医学科信息管理系统,保证重症医学科及时获得医技科室检查结果,以及质量管理与医院感染监控的信息。

第二十二条重症医学科的药品、一次性医用耗材的管理和使用应当有规范、有记录。

第二十三条重症医学科的仪器和设备必须保持随时启用状态,定期进行质量控制,由专人负责维护和消毒,抢救物品有固定的存放地点。

第四章医院感染管理第二十四条重症医学科要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及对特殊感染患者的隔离。

严格执行预防、控制呼吸机相关性肺炎、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留置导尿管所致感染的各项措施,加强耐药菌感染管理,对感染及其高危因素实行监控。

第二十五条重症医学科的整体布局应该使放置病床的医疗区域、医疗辅助用房区域、污物处理区域和医务人员生活辅助用房区域等有相对的独立性,以减少彼此之间的干扰和控制医院感染。

第二十六条重症医学科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

医疗区域内的温度应维持在(24±1.5)℃左右。

具备足够的非接触性洗手设施和手部消毒装置,单间每床1套,开放式病床至少每2床1套。

第二十七条对感染患者应当依据其传染途径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对经空气感染的患者应当安置负压病房进行隔离治疗。

第二十八条重症医学科要有合理的包括人员流动和物流在内的医疗流向,有条件的医院可以设置不同的进出通道。

第二十九条重症医学科应当严格限制非医务人员的探访;确需探访的,应穿隔离衣,并遵循有关医院感染预防控制的规定。

第三十条重症医学科的建筑应该满足提供医护人员便利的观察条件和在必要时尽快接触病人的通道。

装饰必须遵循不产尘、不积尘、耐腐蚀、防潮防霉、防静电、容易清洁和符合防火要求的原则。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三十一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设置省级重症医学科质量控制中心或者其他有关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重症医学科进行质量评估与检查指导。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重症医学质量控制中心或者其他组织开展对重症医学科的检查和指导,不得拒绝和阻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三条设在医疗机构相关科室内开展本科重症患者治疗的科室和病房参照本指南管理。

第三十四条本指南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附件:1.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基本技能要求2.重症医学科基本设备附件1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基本技能要求一、医师(一)经过严格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掌握重症患者重要器官、系统功能监测和支持的理论与技能,要对脏器功能及生命的异常信息具有足够的快速反应能力:休克、呼吸功能衰竭、心功能不全、严重心律失常、急性肾功能不全、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严重肝功能障碍、胃肠功能障碍与消化道大出血、急性凝血功能障碍、严重内分泌与代谢紊乱、水电解质与酸碱平衡紊乱、肠内与肠外营养支持、镇静与镇痛、严重感染、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症、免疫功能紊乱。

要掌握复苏和疾病危重程度的评估方法。

(三)除掌握临床科室常用诊疗技术外,应具备独立完成以下监测与支持技术的能力:心肺复苏术、颅内压监测技术、人工气道建立与管理、机械通气技术、深静脉及动脉置管技术、血流动力学监测技术、持续血液净化、纤维支气管镜等技术。

二、护士(一)经过严格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掌握重症监护的专业技术:输液泵的临床应用和护理,外科各类导管的护理,给氧治疗、气道管理和人工呼吸机监护技术,循环系统血液动力学监测,心电监测及除颤技术,血液净化技术,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监测技术,胸部物理治疗技术,重症患者营养支持技术,危重症患者抢救配合技术等。

(三)除掌握重症监护的专业技术外,应具备以下能力:各系统疾病重症患者的护理、重症医学科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重症患者的疼痛管理、重症监护的心理护理等。

附件2重症医学科基本设备一、每床配备完善的功能设备带或功能架,提供电、氧气、压缩空气和负压吸引等功能支持。

每张监护病床装配电源插座12个以上,氧气接口2个以上,压缩空气接口2个和负压吸引接口2个以上。

医疗用电和生活照明用电线路分开。

每个床位的电源应该是独立的反馈电路供应。

重症医学科应有备用的不间断电力系统(UPS)和漏电保护装置;每个电路插座都应在主面板上有独立的电路短路器。

二、应配备适合的病床,配备防褥疮床垫。

三、每床配备床旁监护系统,进行心电、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有创压力监测等基本生命体征监护。

为便于安全转运患者,每个重症加强治疗单元至少配备1台便携式监护仪。

四、三级综合医院的重症医学科原则上应该每床配备1台呼吸机,二级综合医院的重症医学科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呼吸机。

每床配备简易呼吸器(复苏呼吸气囊)。

为便于安全转运患者,每个重症加强治疗单元至少应有1台便携式呼吸机。

五、每床均应配备输液泵和微量注射泵,其中微量注射泵原则上每床4台以上。

另配备一定数量的肠内营养输注泵。

六、其他必配设备:心电图机、血气分析仪、除颤仪、心肺复苏抢救装备车(车上备有喉镜、气管导管、各种管道接头、急救药品以及其他抢救用具等)、纤维支气管镜、升降温设备等。

三级医院必须配置血液净化装置、血流动力学与氧代谢监测设备。

1、最困难的事就是认识自己。

20.8.118.11.202014:2114:21:31Aug -2014:212、自知之明是最难得的知识。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一日2020年8月11日星期二3、越是无能的人,越喜欢挑剔别人。

14:218.11.202014:218.11.202014:2114:21:318.11.202014:218.11.20204、与肝胆人共事,无字句处读书。

8.11.20208.11.202014:2114:2114:21:3114:21:315、三军可夺帅也。

Tuesday, August 11, 2020August 20Tuesday, August 11, 20208/11/20206、最大的骄傲于最大的自卑都表示心灵的最软弱无力。

2时21分2时21分11-Aug -208.11.20207、人生就是学校。

20.8.1120.8.1120.8.11。

2020年8月11日星期二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一日8、你让爱生命吗,那么不要浪费时间。

14:2114:21:318.11.2020Tuesday, August 11, 2020 亲爱的用户: 烟雨江南,画屏如展。

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在这醉人芬芳的季节,愿你生活像春天一样阳光,心情像桃花一样美丽,感谢你的阅读。

1、最困难的事就是认识自己。

20.8.118.11.202014:2114:21:31Aug -2014:21 2、自知之明是最难得的知识。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一日2020年8月11日星期二 3、越是无能的人,越喜欢挑剔别人。

14:218.11.202014:218.11.202014:2114:21:318.11.202014:218.11.20204、与肝胆人共事,无字句处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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