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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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

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

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存在差异是因为它们有不同的目标和需要满足的要求。

会计准则主要旨在提供一种规范化的记账方法和报告要求,以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可比性。

而税法则是为了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和税务部门的征税活动,以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税收收入的最大化。

以下是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常见的差异:1.收入确认时间点:会计准则通常要求在经济利益发生或具有确认条件的条件满足时确认收入。

然而,税法往往要求在收到现金或现金当期等价物时才确认收入。

这意味着,在会计层面上可能确认了收入,但在税务层面上还未确认。

2.费用和折旧计量:会计准则通常要求将费用和折旧按照经济实际发生的原则进行摊销,以反映企业的真实经济状况。

然而,税法往往有其特定的费用和折旧计算方法,可能与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同。

例如,一些国家的税法规定了特定的折旧方法和期限,而这些方法和期限可能与会计准则的要求不一致。

3.资产计价和调整:会计准则通常要求以公允价值或成本价值计量资产和负债。

然而,税法往往根据特定的法规规定资产和负债的计价方式。

例如,一些国家的税法规定了特定的资产计价规则,例如减值测试和投资的计价等,这与会计准则的需求可能不同。

4.净利润计算和所得税计算:会计准则通常要求按照财务会计的原则计算净利润,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

然而,税法往往规定了不同的收入和费用项目,以及不同的减免和豁免条款。

这可能导致会计准则计算得出的净利润与税法规定的所得税计算结果不一致。

5.投资和收益分配:会计准则通常要求按照实际控制权和经济利益分配投资和收益。

然而,税法往往有特定的规定,例如投资收益的税收处理和利润转移定价等,这与会计准则的要求可能不同。

这些差异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影响。

企业需要了解和遵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税法,以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同时,企业也需要在会计和税务方面进行适当的规划和安排,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税务负担并满足税法的要求。

因此,企业通常会寻求会计师和税务顾问的专业帮助,以确保正确遵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

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分析

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分析

ACCOUNTING LEARNING137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分析王岱昶 成都远大蜀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摘要:当今的世界已步入全球化时代,会计准则也成为商业通用的语言,我国作为世界上经济发展最为迅速的国家之一,也及时紧跟经济浪潮制定出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应对措施和方案。

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加快了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进程,促进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和接轨,这是大势所趋,潮流所向。

新会计准则的变革和发展,也扩大了与我国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差异,虽会计准则与税法同属规范经济行为的专业领域,但两者存在诸多的差异。

首先,各自的出发点和目的不同。

准则的重要职能之一是指导和约束各企业按规定的原则对各项经济业务进行如实的确认、计量和列报,以保证资产、负债及权益、收入成本及费用等各项数据真实完整地反映生产经营的财务成果。

而税法是国家强制性、无偿参与社会分配从而实现财政收入;其次,它们分别遵循着不同的规则、规范着不同的对象;最后,世界经济走向的需要,作为国际通用语言的会计准则是我国经济走向世界必不可少的保障。

我国税法的制定则是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以法的形式去明确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鼓励平等竞争,符合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而这些差异必然会增加纳税人遵从税法和会计核算的成本和难度,文章在会计准则框架和税收法规下进行探讨和分析。

关键词:税会差异;基本原则;纳税调整;常见业务引言税会差异已成为当前会计核算工作和税收征管工作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它关系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健全和税制的完善。

同时也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防范各项风险、维护投资人利益、保障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的要求。

日常经济业务的税会差异主要是针对会计核算与企业所得税的差异,因此文章将从税会差异处理原则出发,结合典型案例和常见业务分析,在其具体的运用上希望对读者有所裨益。

一、税会差异处理的基本原则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问题,当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与税法规定出现不一致时,该如何进行处理。

会计核算准则与税法的原则和差异

会计核算准则与税法的原则和差异

会计核算准则与税法的原则和差异在会计核算中,由于会计核算原则与税法核算原则的不同,会产生会计基础和计税基础的不同,从而产生递延所得税,本文会计核算原则与税务核算原则的差异进行探讨。

《四川会计》四川省级经济文章发表,创刊于1981年,是财会专业刊物。

探索和交流有关会计新旧制度转轨、会计改革、成本改革及财务改革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一、会计核算原则与税务核算原则的差异1.权责发生制原则。

《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支出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但是,增值税会计处理却不完全适用权责发生制原则。

如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子目,其中进项税金抵扣是采取购进扣除法,由此可以看出,此项会计处理是按收付实现制的原则进行核算的。

2.谨慎性原则。

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新的《会计准则》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的要求,规定企业可以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8项减值准备。

但由于对这8项减值准备并没有规定其计提标准,容易造成企业利用减值准备来调节收入,调节利润,达到延期纳税甚至避税的目的。

因此,税务制度中仅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对坏账准备的计提作了规定,而没有对其他7项的减值准备作出相应的规定。

因此,企业在申报缴纳所得税时,必须作纳税调整,增加了核算程序。

3.配比原则。

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配比原则,配比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收入确认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收入确认差异

允 价 值 . 常 应 当按 照其 未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或 商 品 现 销 价 通
格 计 算 确定
根据 《 业所得税法 》 相关 政策精神 , 法对 “ 货 币 企 及 税 非 性 资 产交 换 的处 理 ” 采 用 “ 允 价 值 模 式 ” 均 公
税 法 : 分 期 收 款 方 式 销 售 货 物 的 . 照 合 同约 定 的 收 以 按
款 日期 确 认 收入 的实 现
【 20 例】0 9年 1 1日, 月 甲公司出售一批钢材给 A公 司,
协 议 约 定 分 5年 分 期 付 款 . 自销 售 当 年 末 起 每 年 末 还 款 20 0 0万 元 . 计 1 元 钢材 成 本 6 0 万 元 假 定 购 货方 在 合 亿 0H D
13 8 4。
则— — 收 入 》 定 :企 业 销 售 商 品 同时 满 规 “ 足 下 列 条件 的 , 才能 予 以确 认 :1 企业 已将 商 品所 有 权 上 的 ()
主 要风 险 和报 酬 转 移 给购 货 方 : 2 企 业 既 没 有保 留通 常与 所 () 有 权 相 联 系 的继 续 管 理权 . 没 有 对 已 售 出 的商 品实 施 有 效 也 控 制 ; 3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4 相 关 的经 济 利 益 () () 很 可能 流 入企 业 ;5 相 关 的 已发 生或 将 发 生 的成 本能 够 可 靠 () 地 计量 。” 《 国税 函 [ 0 8 8 5号 》 定 : 企 业 销 售 商 品 同 时 满 足 2 0 ]7 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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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一誓 l ■ — 皇
《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 得税 》 与《 曲收入确认羞异

企业会计如何处理新会计准则与新税法规定之间的差异

企业会计如何处理新会计准则与新税法规定之间的差异
要类别 。
法计算的折 旧,准予扣除。固定资产计算折 旧的最 ・ 短年 限一般为 :房屋 、建筑物 ,为 2 年 ,火车 、轮 0
船、机 器 、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 l 年 ,火车 、轮 0
比如存货 , 在会计处理上 , 资产负债表 日,存 货应 当按 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 在税务处 理上 , 企业所得税 不考虑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 存货 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情况下计提 存跌价 准备 , 在 计算应纳税所 得额 时 , 进行纳税调 整。存货跌价 要
准备不允许在税 前扣除 , 要做纳税调增 处理 。 企业 发生的存货损毁 , 当将处 置收入 扣除账面价值和 应 相关税 费后 的金额计入 当期 损益 。 货盘 亏造成 的 存 损失 , 当计入 当期损益 。在税 务处理 上 , 应 各项存
船 以外的运输 工具 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 、工 具 、家具 等为 5 。根据 ( 年 ( 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十
二条的规 定 , 的固定资产 由于技 术进步等原 因 , 企业 确需加速折 旧的 ,可 以缩短折 旧年 限或者采取加速
折 旧的方法 。对于 无形 资产 ,在会计处理上 ,未 明
确规 定无形 资产的最低 摊销年度 。在税务处理 上 , 般规定无形 资产 的摊销年 限不得 少于 1 年 。 0 在会 计处理上 ,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
要:随着新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实行 ,企业会计往往会遇到新会计准则
与新 税 法规 定之 间存 在 差异 的 问题 。如何 处理 好这 个 问题 呢? 本文从 资产、 负债 、所 有者权 益、收入 、
费用、利 润六个 方 面介 绍会 计处 理和 税 务处理 的差 异 ,帮助 企业 会 计正确 地 计算 、缴 纳 企业 所得 税 。

关于《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的比较与分析

关于《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的比较与分析

关于《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的比较与分析《小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在一些方面存在差异,这些差异可能会对小企业的会计处理和税务申报产生影响。

下面将比较和分析这些差异。

首先,在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方面,《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按成本计量,并且资产价值不得超过其可收回金额。

而税法允许企业按市场价值计量资产,且允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

这意味着在资产计量方面,会计准则和税法存在一定的差异,小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计量方法。

其次,在收入的确认方面,《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按实现原则确认收入,并且要求收入应与收入相关的成本匹配。

而税法对收入的确认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采取实质经济活动为基础的原则。

这意味着在收入的确认方面,会计准则和税法存在一定的差异,小企业需要理解并遵守税法的规定,以避免可能的税务风险。

另外,在费用和成本的确认方面,《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将费用和成本按发生时的实际金额计入到会计记录中。

而税法对费用和成本的确认有一些特定的规定,比如一些费用和成本可能需要分期摊销。

这意味着在费用和成本的确认方面,会计准则和税法存在一定的差异,小企业需要理解并遵守税法的规定,以确保合规。

此外,在减值损失的处理方面,《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根据预计的未来经济利益流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并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而税法对减值损失的处理有一些特定的规定,比如对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有一定的要求。

这意味着在减值损失的处理方面,会计准则和税法存在一定的差异,小企业需要理解并遵守税法的规定,以符合税务要求。

最后,在资产减值损失的处理方面,《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时,需要根据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计算。

而税法对资产减值的处理有一些特定的规定,比如对固定资产的减值计提有一定的要求。

这意味着在资产减值损失的处理方面,会计准则和税法存在一定的差异,小企业需要理解并遵守税法的规定,以符合税务要求。

总结起来,尽管《小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在一些方面存在差异,但小企业仍需遵守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规定,并进行合理的会计处理和税务申报。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与协调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与协调

二 企业 会计 准则与 税法 差异协 调的必 要性分 析
由于 我国 的企 业会 计准 则 与税法 的制 定过 程缺 乏沟通 与 协调 ,
而且 资本市 场的 发展 对企业 会计 准则 制定 的促进 作用 ,使得税 法的
() 3 规范 的 内容不 同 。税 法 与会 计 准则 分别 遵循 不 同的规 则 , 规范 着不 同的对 象 。税 法规 范 了国家税 务机关 的征 税行 为和纳 税人 的纳税 行为 , 决的是 社会 财富如何 在 国家 与纳税 人之 间进行 分配 , 解 具有 强制性 和无偿性 。 而会 计准则 的 目的在 于规 范企业 的会计 核算 ,
最 后 对 如何 协调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和 税 法提 出 了一 些 看 法 。 关 键 词 : 业 会 计准 则 ; 税 法 ; 差 异 ;协 调 企


企业会 计准则 与税 法之 间的差异 与联系
销售 、售后 回购 的规定 可以 看出 。
企 业 会计 准则 是财 政 部 制定 的 有关 会 计工 作 和会 计 核算 方 面 的规章 制度 ,其 规定 具 有适应性 、灵活性 和信 息真实性 。在 实 际工 作中会计 主体可 按企 业会计 准则 的规 定选择 适合 于本单 位 的会计政 策, 以保 证投 资者 、债 权人 等的 利益 不受损 害 。税 法是 国家 以法律
1. 企业 会计 准则与税 法之 间的差 异
() 1 目的不 同 。我 国的企 业 会计 准则 和税 法都 是 由国 家机 关制
定的 ,但两 者的 出发点 和 目的不 同。企 业会计 准则 是为 了反映 企业
的财 务状况 、经营成 果和现 金流量 ,为会 计信息 的使用 者提供 真实 、 完整 的财务 信息 ,提高 会计信 息质 量 ,以满足 会 计信 息使 用者 的需

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及其处理

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及其处理

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及其处理一、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概述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的差异主要源于两者的目标和规范对象不同。

会计准则旨在规范企业的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而税法则是以保障国家税收收入、调节经济行为为目标。

因此,两者在某些方面的规定存在差异。

二、收入确认差异1.会计准则强调权责发生制,要求收入在风险和报酬转移至企业时确认。

2.税法则可能基于税收征管的需要,在某些情况下采用收付实现制,以实际收到款项作为纳税依据。

3.对于某些特定业务,如售后回购、销售退回等,会计准则和税法对于是否应计入收入有不同的规定。

三、成本费用扣除差异1.会计准则要求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本,而税法则基于税收政策的目的,对某些费用扣除有限制或规定。

2.例如,广告费、业务招待费等在会计准则中据实扣除,但在税法中可能存在比例限制。

3.对于企业捐赠支出,税法可能有特定扣除标准或优惠政策。

四、资产处理差异1.会计准则关注资产的真实价值,可能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2.税法则基于税收确定性原则,在计税基础方面通常采用历史成本。

3.例如,资产的折旧方法、残值估计等在会计准则和税法中可能有不同的规定。

五、长期股权投资差异1.会计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确定、权益变动等方面有详细的规范。

2.税法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税务处理可能有特定的规定,如资本利得税、股息收入税等。

3.对于股权转让的处理,会计准则和税法也存在差异。

六、企业合并差异1.会计准则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有明确规定,如购买法、权益结合法等。

2.税法在企业合并的税务处理上可能有特定的规则,如特殊性税务处理、合并纳税的规定等。

3.会计准则和税法在企业合并中的差异可能对企业的税务负担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七、其他特定项目差异1.对于一些特殊业务或资产,如生物资产、房地产等,会计准则和税法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

2.对于一些涉外业务或跨境交易,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不同,也可能存在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

(二)固定资产初始计量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外购固定资产:
《会》 1、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使固定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 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 等。
《会》
2、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 上具有融资性质购入,固定资产的成 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 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 的差额,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财 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税》所得税法10条 未经核定的准备 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 除。所得税法条例55条未经核定的准 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 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在实际 发生时扣除。
调整:企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调 增应纳税所得额,转回或转销存货跌 价准备时,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差异: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估价入账, 决算后调账,引起的折旧处理差异。
会计处理:
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作固定 资产入账,开始提取折旧;
竣工决算后,调整固定资产价值,不调整 已提折旧,将新剩余价值在应提剩余折旧年 限内折旧。
税务处理:
国税函〔2006〕235号 第四条 关于固定资
产价值调整的折旧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2.34
贷:原材料
2
应交税费-增(进转出)0.34
借:其他应收款
1
管理费用
1.34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34
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税前扣除1.34万元
二、固定资产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
(一)固定资产确认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二)固定资产初始计量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三)固定资产的增值税问题 (四)固定资产折旧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五)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六)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与税法差异

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

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

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一、会计准则和税法差异的成因(一)会计准则与税法目的上的不同1.会计的目标: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对企业单位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因此在会计核算过程中,会计人员必须以会计准则和制度作为会计工作的准绳,以反映企业单位相关的财务状况,为该企业的股东、债权人、等财务报表阅读者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使得财务报表使用者让了解企业资产的真实性以及企业的盈利情况。

2。

税法的目标:在市场经济这样的大背景下,税法以保证财政收入、调节经济等为作为目标。

其主要在于满足国家自身的需要。

所以税法的规定带有强制性,无偿性,通过税收杠杆对国家的经济进行宏观调控,以实现国家经济实力的提高以及社会分配制度的巩固和发展。

(二)会计和税法要素的不同1。

会计要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将会计核算的对象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这六大要素,这些要素的定义以及计量原则在准则中也有所根据。

2:税收实体法的要素:税收实体法的要素有纳税主体、征税客体、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税率、减税、免税等要素.(三)会计和税法在执行规范上的不同会计的执行规范:会计的执行主体的企业单位的会计人员,不管是大的集团公司还是中小型企业,企业的会计工作一律严格地遵适用的相关会计制度;规范方面,会计制度的规范内容主要是有关企业的会计核算,使企业实现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反映企业的财务信息;在执行时间方面,会计原则要求会计工作必须具有及时性,企业日常发生的经济业务活动,必须及时准确的进行记录核算,以保证反映的财务信息是及时准确的。

税法的执行规范:税法的执行主体主要是个级别的税务机关;规范方面,税法主要是协调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在执行时间方面,税法的执行并不具有及时性,并不需要企业在每发生一项经济业务都马上进行税款的计算,而是在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下的纳税期间,由纳税的机关部门根据企业的财务资料,计算当期应纳的税款.二、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的在核算中的表现(一)会计准则和税法核算原则的不同1.权责发生制原则:权责发生制要求企业不管款项是否实际收付,只要是企业当期实现或者发生的收入和的费用,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予以确认;但是如果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就算企业在当期发生了对该款项的收付,也不应确认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这一原则的使用使得会计核算的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应记和递延项目,这意味着核算过程中融入了大量的主观估计、判断成分。

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首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在基本理念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注重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比较性,追求反映企业经济实际和企业财务状况的准确信息。

而企业所得税法则注重企业纳税义务的确定,重点是企业应向国家缴纳的税款。

其次,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在税务主体方面存在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所有企业,包括各类所有制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而企业所得税法中主要涉及的主体是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或者在中国境外设立但其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而非居民企业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外设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也在中国境外的企业。

再次,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在计税对象方面存在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计算对象是企业的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等经济业务。

而企业所得税法中的计税对象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即调整后的税前利润。

此外,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在计算方法方面也存在一些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收入和费用的计算方法,主要以应计基础为主,即发生制。

这意味着企业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时,需要确认收入,无论收款与否。

而企业所得税法中对于计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主要是以实收或实付为基础,即实收制。

这意味着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以实际收到的收入和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对于尚未实际收到的收入和尚未实际支付的费用不予计算。

最后,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在报告要求方面也存在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其中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而企业所得税法要求企业在年度申报的同时,需提交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相关报表。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在基本理念、税务主体、计税对象、计算方法和报告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

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和纳税申报时,需要同时遵守这两个法规的规定,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纳税义务的履行。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原则的差异比较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原则的差异比较
结果可能确 实对企业经营会有好处, 但发 生的
7 . 谨慎性原则 。《 企业会 计准则——基 本
准则》 1 条规定 : 第 8 企业对交 易或者事项进行 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 当保持应有的谨慎 , 不应 高估资产或者收益、 低估 负债或 者费用。
8 . 及时性原则。《 业会 计准则——基本 企 准则》 1 条规定 : 第 9 企业对于 已经发生的交 易 或者事项 。 当及 时进行会 计确认 、 量和报 应 计 告, 不得提前或 者延后 。 另外 , 在会 计要 素确认与 计量 中, 还要 遵 循收入 与费用配比原 则、 划分收益性 支出和资 本性 支出原则 。 二、 税法的原则 税 法原 则, 就是税制建立和税收政策运用 中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 括 税收制度 的理论 包
●王兰君
准、 关联 方关系的判 断标准等都体现 了实质重 于形式原 则。遵循 实质重 于形式要求 , 体现 了 对经济实质 的尊 重, 能够保证会计核算信息与 客观 经济事 实相符 。 6重要 性原则。《 业会 计准则——基本 . 企 准则》 1 条规定 : 第 7 企业提供 的会计信息应 当 反 映与企业财务状况 、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 有 关的所有重要 交易或者事项。 企业的会计核 算应遵循重要性要 求, 在会计核算过程 中对交 易或 事唾应 区别其重要程度 , 采用不同的核 算 方式 。对资产、 负债、 损益等有较大影响 , 并进 而影 响财务会计报 告使 用者据 以做 出合理 判 断 的重要会计事项 , 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 和程序进行处理 , 并在财务会 计报告 中予以充 分、 准确的披露 ; 对于次要 的会计事项 , 不影 在 响会 计信 息真 实性 和不至于误 导财务会计报 告使用者作 出正确判断的前提 下 , 当简化 可适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及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及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及调整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在企业财务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但两者之间存在一些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主要关注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而税法则关注企业应缴纳的各类税款。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介绍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及调整。

首先,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在收入确认上存在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即在交换商品、提供劳务或实现利息、股利和租金等情况下认定收入。

而税法则按照实现收入的时间来确认税项的计税依据。

所以,在确认收入时,企业需要注意两者的差异,遵照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要满足税法的要求,并进行适当的调整。

其次,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在成本计算上也存在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按照成本原则计算成本,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共同成本等。

而税法则准许企业根据一定的规定使用一些成本计算方法,并进行必要的调整。

比如,税法对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折旧、摊销方法可能存在差异。

因此,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企业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算成本,并在纳税申报时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再次,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在费用支出的处理上也有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确认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成本或当期损益中。

而税法则通常要求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一些费用支出予以限制或排除。

比如,企业开展广告宣传所产生的费用,在企业会计准则中通常会被确认为费用支出,但在税法中可能存在限制,只能按照一定比例或限额计算。

最后,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在资产负债表的披露上也存在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将所有的资产和负债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确认标准进行披露。

而税法则通常只关注特定的资产和负债,例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借款等。

所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企业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披露,并在纳税申报时根据税法的规定提供相关的资产负债信息。

总结来说,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在收入确认、成本计算、费用支出和资产负债表披露等方面存在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和协调论文

企业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和协调论文

试析企业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的差异和协调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009-4202(2012)01-195-02摘要企业会计准则,是会计人员执行会计活动所应遵循的规范和标准,企业所得税法则关系到企业的纳税筹划。

企业既要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又要严格按照税法的要求计算纳税,这就要求财务人员必须全面掌握和深刻理解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并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正确核算税务利润,依法申报纳税。

为了实现会计准则和所得税法的统一,必须对二者的差异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法差异协调一、企业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原因1.服务目的不同:企业所得税的目的是及时征税和公平纳税,以服务于国家利益为主要出发点,所得税法以其合法性和强制性为其主要特征。

而会计准则以服务于企业主体的利益相关者为主要出发点,目标是确认、计量和报告企业收益,尽可能精确地计算企业经营成果,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提供依据,为投资者和债权人提供决策依据,向会计利益相关者提供有利于决策的财务信息。

2.服务对象不同:企业所得税法服务对象即纳税主体,会计准则的服务对象为会计主体。

纳税主体,是指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而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

在一般情况下,纳税主体与会计主体是一致的,一个纳税主体也是一个会计主体。

在特定条件下,纳税主体不同于会计主体。

3.遵循原则不同:(1)权责发生制原则涵义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税务利润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2)相关性原则涵义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

而所得税法相关性的含义是与纳税相关。

(3)会计准则重要性原则与所得税法的法定性原则不同。

(4)会计准则谨慎性原则和所得税法据实扣除原则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分析与协调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分析与协调

第 25 2 期
企业会计准则 与税法 的差异分析 与协调
郑 州 市 国税局 秦 涛
在 市场 经 济 条 件下 ,随 着竞 争 的 日趋激 烈 及 管 理 经验 的 日趋
成 熟 , 业 会计 准 则 和 税法 日益 规 范 、 理 。但 由于 企业 会 计 准 则 企 合 与 税 法 是 由不 同部 门制 定 的 , 制 定 时 的 目的 、 本 前 提 、 则 等 其 基 原 方 面 都有 所 不 同 . 以 二者 之 间 必 然会 存 在 诸 多 方 面 的差 异 . 这 所 而 些 差 异 的存 在 也 必然 会 导 致 加 大纳 税 人 的成 本 ,加 大财 会 人 员 和 税 务 人员 理 解 和 执行 具 体 政 策 规定 的难 度 。纳 税 人 既要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则 的要 求 进行 会 计 核 算 , 要按 照 税 法 的 要求 计 算 纳税 , 又 要
并且 是 进 行 职业 判 断 的 依 据 。原 则 的差 异 导 致 会计 和 税 法 对 有关 业 务 的处 理 方法 和 判 断依 据 产 生 差 别 。税 法 也遵 循 一 些 会计 核 算 的基 本 原 则 . 基 于税 法 坚 持 的法 定 原 则 、 入 均衡 原则 、 平 原 但 收 公
不得扣除。 ( ) 三 资产 负 债 方 面 的差 异 分 析
按 照现 行 有 关 规 定 , 者 的差 异 主 要有 以下 几 个 方 面 : 二 1 资产 的折 旧与 摊销 、 会 计上 出于 谨 慎 考虑 , 常强 调 加 速折 旧与 提 前 摊销 资 产 , 通 而 税 法 上 出 于保 证 财 政 收入 考 虑 . 常 要 规定 一 些 限 制性 条 件 。 固 通 如 定 资 产 折 旧 . 计 上 规 定 折 旧方 法 、 旧 年 限 和 残 值 估 计 、 计 提 会 折 应

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

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

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1.收入确认时间点:根据会计准则,收入一般在商品或服务交付时确认,无论是否已收到付款。

而税法通常要求在收到或者有权收到付款时确认收入,这可能导致在会计上已确认的收入,在税法上却不能确认,从而产生差异。

2.费用确认时间点:根据会计准则,费用一般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即发生费用的同时确认。

而税法通常要求将费用在实际支付出去时才能确认,这可能导致在会计上已确认的费用,在税法上却不能确认,从而产生差异。

3.资产计量基础:会计准则通常采用成本法来计量资产,即以购买或取得资产时的成本作为基础。

而税法则通常采用实际价值法或者公允价值法来计量资产,即根据资产当前的市场价值或预计未来的现金流量作为基础。

这可能导致会计上确认的资产价值与税法上确认的资产价值存在差异。

4.折旧与摊销政策:会计准则通常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期限和计算方法。

而税法通常有自己的规定,可能与会计准则存在差异。

例如,会计准则通常采用直线法进行折旧摊销,而税法可能规定采用其他方法,如双倍余额递减法。

这可能导致在会计上确认的折旧和摊销额与税法上确认的折旧和摊销额存在差异。

5.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准则通常要求根据资产的预计收回金额或预计现金流量减值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并在必要时确认资产减值准备。

而税法通常不允许在税前利润中确认资产减值准备,要求在实际发生损失时才能确认。

这可能导致在会计上确认的资产减值准备,在税法上无法确认,从而产生差异。

6.关联交易的处理:会计准则通常要求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进行计量,并在相关方之间进行披露。

而税法通常要求关联交易以公正价格进行计量,并在税务申报上进行披露。

这可能导致在会计上确认的关联交易额与税法上确认的关联交易额存在差异。

总结起来,会计准则和税法之间的差异主要集中在收入确认时间点、费用确认时间点、资产计量基础、折旧与摊销政策、资产减值准备和关联交易的处理等方面。

这些差异可能导致会计和税法两个体系间存在差异,需要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和履行税务申报义务时务必遵守各自的准则和规定。

浅析新税法和企业会计新准则的差异及其原因

浅析新税法和企业会计新准则的差异及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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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信息 2 1 0 0年第 2 2期
C IA S IN E A D T C N L G N O MA IN N v 2 1 HN CE C N E H O O Y IF R TO o .0 0
应分得 的部分 ,相应 减 少 长期股 权投 资 的 账 面价 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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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税 法和企业会 计新 准 则的
周杰 川 邯郸职 业技 术学院 060 5 0 1
况 ,有 助于 财 务会计 报 告使 用者 作 出经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 济 决 策 。 而 税 法 则 是 为 了保 证 国 家 强 ( 2)企 业既 没有 保 留通 常 与所有 权相联 制 、无 偿 、固 定地 取得 财政 收 入 ,依据 系 的继 续管 理权 ,也没 有对 已售 出的 商 3) 公 平税 负 、方 便征 管的 要求 ,对会 计准 品 实 施 控 制 。 (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则 的规 定有所 约 束和控 制 。 3、 原 则 不 同 大差异 。会计核算原 则与所得税税前扣除 能流 入企 业 。 ( 4)收 入的 金额能 够可 靠 计量 。 ( 相关 的 已发生 或将 发生的成 5)
产 ,可 按 估 计 价 值 记 账 ,待 确 定 实 际价 值 后 ,再 进 行 调 整 ,税 法 贝 不 承 认 暂 估 的 固 定 资 产价 值 。
费支出,按 照发牛额的 6 %扣除,但最高 0 不得超过 当年销售 ( 业)收入的 5 o 营 %。 2 、广告 费、、务 宣传 费的 ,理差异 【 处 会计 准则规定 , 、 在销 售商 品过程 J k 中发牛的广 告费 、 务宣 传费应 当商接计 业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问题研究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问题研究

我国关于会计 与税收相关 问题 的研究始于 1 9 9 3年的会计
改革和 1 9 9 4年的税制改革。随着改革深入 , 我 国的税法和会计
制度 的关 系也 由原 来的完全统一向分离转变 , 而 且程度和范 围 越来越加剧。2 1 世纪 初在美国频繁爆发 的重大财 务丑 闻 , 引发 了世界范 围内对美 国税务会计模式的质疑 。一时间 , 会计和税

税法和会计准则都是 由国家机 关制定的 , 但两者的 出发点
和 目的不 同。税法是为了保 证国家强制 、 无偿 、 固定地取 得财政

会 计 制 度 与 税 法 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系 比较
在传统体制 下 ,税 法和会计 制度都 是 以财 务制 度为依 据 的。会计制度根据财 务制度规定 的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标准规 范账 务处理 方法和程序 , 而税 法则根据财 务制度确定税基 。随 着会 计制度改 革和会计准则体 系的 建立和完善 , 资产计价和 收 益确定职能将由会计准则来承担 。需要进一步讨论 的问题是 , 如何 处理 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关 系 , 是将税基 完全建立在会计 准 则的基础上 , 还 是另行制定一套扣税办 法。或者将税法 与会计 准则统一起来。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是, 税收会计学是财务会 计学的一个分支 , 它集中研究和处理企业 与税收有关 的会计业 务 。还有一种观点是 , 鉴于财务会计与 税收的 目标不 同以及会 计准则与税法的现实 差异 , 分 别时间性差异 和永久性差异 , 并 进行跨期所得税的分配 , 即所得税会计 。 关于第一种观点 , 笔者 认为 , 从会计的角度看 , 企业 的纳税业务 , 与企业其他 各类经营 活动并没有大 的不 同 , 交纳各 种税 收所导致的 企业 纳税义务形 成 的负债 以及多交税收而应 当退回税款所 形成的 资产 , 与企业 对存货 、 固定资产 、 应收账款 、 应付账款等经济业 务的核算原 则 是一样 的 , 都要遵循有关会计准 则的确认 、 计量 、 记录和报告标

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差异一览表

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差异一览表
性损害确认财产损失的各项资产必须保留会计记录,各项资产
实际清理报废时,应根据实际清理报废情况和已预计的可收回 金额确认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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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收益
会计上规定政府补助可一次或分次确认损益。税法要求在实际 收到时一次性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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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账款、其它
应付款、预收账

由于债权人原因导致债务不能清偿或不需清偿的部分, 会计上 要求企业将该应付款项划为金融负债,并按市价低于账面价值 部分进行调整。税法规定应并入所得征税,实际支付时纳税调 减。
⑶除房屋、建筑物外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不得在税
前扣除。
(4)应当资本化的借款,如果是向非金融部门取得,并且超过 了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则固定资产的原价大于计税基础。 由于该项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会导致固定资产初始计量违背历 史成本原则,故实务中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⑸2007年12月31日前内资房地产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 资产应做视同销售处理,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按照公允价值确 定,会计上按开发产品账面价值结转。2008年1月1日以后发 生的类似业务不再做视同销售处理。
⑶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按照会计基础的150 %确认。
(4)税法规定企事业单位购买的软件最短可按 2年期限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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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费
2007年12月31日前仍未扣除的开办费,在剩余的年限内继续 扣除,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剩余年限内结转。
2008年1月1日以后开始试生产、试营业的新办企业发生的开 办费,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贷记“银行存 款”等科目。计算所得税时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期一次性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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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负债
会计上按照履行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 量。税法要求,除另有规定者外,预计负债在实际发生时扣除。

税法与会计准则对收入确认有哪些不同

税法与会计准则对收入确认有哪些不同

税法与会计准则对收⼊确认有哪些不同会计准则规定,销售收⼊的实现必须达到收⼊确认的5个条件时才能确认收⼊,那么税法上是否有规定必须在销售当⽉完成销售收⼊?会计法与税法规定有什么不同?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销售(货物)商品收⼊的确认,会计与税法的规定还是有区别的。

(1)《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2006)》对销售(货物)商品收⼊确认的规定:第四条销售商品收⼊同时满⾜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三)收⼊的⾦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企业;(五)相关的已发⽣或将发⽣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增值税法规对销售(货物)商品收⼊确认的规定:《中华⼈民共和国增值税暂⾏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第⼗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时间:(⼀)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进⼝货物,为报关进⼝的当天。

《中华⼈民共和国增值税暂⾏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038号第三⼗三条,条例第⼗九条第(⼀)项规定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时间,按销售结算⽅式的不同,具体为:(⼀)采取直接收款⽅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收款⽅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续的当天;(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期的当天;(四)采取预收货款⽅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五)委托其他纳税⼈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七)纳税⼈发⽣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第(⼋)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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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的差异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开放性政策逐渐与市场环境相适应,相关税法制度不断调整与完善。

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不仅要遵循会计准则,保证会计管理的髙效性,同时也要处理好会计准则与税法规立之间的关系,从而实现长远发展的目标。

基于此,本文分析了企业会讣准则与税法规定之间存在的差异,并提岀协调二者关系的建议,希望能为相关企业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企业会讣准则:税法规立:差异;协调新时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苴中会计处理方式方面就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与此同时,企业作为国家税收的主要来源,英在国家经济建设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国家也进一步进行了税法规定的改革。

在这样背景下, 企业而临着较大的挑战,企业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实力,需要正确认识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的关系,并协调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在税法规泄的基础上, 进一步提升会汁处理的效率与质量,从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存在的差异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目标不同、基本前提不同、il慢基础不同、汁量属性不同四个方而,以下进行一一阐述。

1 .目标的差异性在《企业会il•基本准则》中明确规左:财务会计报告的生成,主要的作用是给予报告使用者关于企业的相关信息,包括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管理情况、责任履行情况等多方而的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作岀相应的决策。

而财务会计目标则是"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观";两大主流观点。

具体而言,”受托责任观”;强调财务会计的目标要反映出受托责任履行的情况,即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的情况,所以要求财务会计应肖以反映企业经营业信息为重点,并且保证所反映的财务信息的客观性和可靠性。

"决策有用观”;则强调财务会计的目的是能够给予报告使用者有效的参考依据,从而作出合理的决策,所以要求财务会计要以反映企业现金流动信息为重点,并且保证所反映的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和有用性。

税法规宦的目标主要是对国家在征税过程中与纳税人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进行调整,在维持正常经济秩序的同时,能够稳定国家的税收收入。

可见,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在目标上存在差异,会计准则强调的是财务会汁信息的准确性和客观性,而税法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国家的税收收入,如此一来,企业在进行某一项经济活动时,可能遵循的规范会有所不同。

2・基本前提的差异性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在基本前提上也存在一立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会计准则中的核算前提为会计主体、会计分期、货币计量、持续经营四项,税法的前提则是纳税主体及纳税时间等,而且纳税主体具有法律强制性的特点,除特殊情况外。

此外,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在基本前提上有一左的差异,因此在收入、费用、资产及负债等方而规左的确认时间和范用也不同,也会导致会计利润和应纳税额的不同。

3・计量基础的差异性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在计量基础上也存在一泄的差异性,在企业会计核算中,其强调的是权责发生制,需要遵循这一原则进行相关的会计计量、会计报告、会计确认等工作,税法虽然在通常情况下也遵循权责发生制,但是由于会汁准则与税法之间的目标不同,在特殊情况下,为保证国家的税收收入,需要遵循"纳税必缴资金";的原则,而这正与权责发生制不相一致。

4 •计量属性的差异性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在计量属性上也存在差异性,主要是因为会计准则的汁量属性比税法的计税基础更多一些,税法的计量属性仅仅只有历史成本一项,除了特殊情况外,而会计准则的计量属性则有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公允价值、可变现净值、现值五项。

同时,由于信息质疑的要求不同,税法规左并不是一成不变,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进行调整,优惠政策的实施便是重要体现,而这一变化也使得税法与会计准则产生差异。

因此,实现财税合一几乎不可能,只能是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依据会计准则来进行,而在进行纳税申报、缴纳税款时应当依据税法规立来进行。

二、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宦差异的具体表现1・收入、费用的确认与税法规立的不同关于收入的界立,会汁准则中指的是企业经营生产所产生的收入,苴与所有者投入无关, 但是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增加,企业的主要收入包括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资产转让收入。

税法则指的是无论任何来源渠道企业所获得的货币及非货币形式的收入总额,通常情况下主要分为销售收入、劳务收入、资产转让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多种收入。

从收入的界立来看,税法规泄收入的范围要大于会il•准则的收入范囤。

同时从收入确认来看,会计准则与税法规立也存在一左的差异,会计准则在进行收入确认时的核心是控制权的转移,而税法则是在原有的收入准则基础上,企业可以获得其他相关经济利益。

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左对收入的界定不同,所以销售方式也不同,最主要表现在视同销售的差异。

视同销售是税法中的槪念,这一概念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暂行条例》中都有体现,并且由于税种的不同,也使得视同销售存在一左的差异。

但是在会让准则中并没有这一概念。

此外,在费用扣除标准上,会计准确与税法规龙也存在差异。

通常情况下, 会讣准则与税法都允许合理的成本支出进行扣除,但是在进行费用处理时,会计核算与税法处理有一定的差异。

在会计核算中,允许全部扣除当期发生的合理费用支出,税法处理则对费用扣除有一左的限额规左,如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为1 4 %、工会经费的扣除限额为2 %、职工教冇费的扣除限额为8%。

2.资产、负债的确认与税法存在差异会计与税法对资产的确认有着一泄的差异。

首先,在资产确认上,会计与税法对不同的资产也有一定的差异,如会计准则规左企业所购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规泄进行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无论固左资产是否使用,但是税法对于企业未使用的固左资产,则允许不进行固定资产的讣提折旧,除房屋建筑物外。

英次,会计与税法对固左资产折旧方法也有所不同,会讣准则并没有强制规定固左资产折旧计提要采用快速折旧法,但是税法有着明确的规左, 目前快速折旧法在制造业中推广使用。

再次,会计准则与税法在资产计量上也存在一定差异, 更多的体现在后续计量方而。

比如,关于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强调谨慎性原则,要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做减值迹象的讣提准备,而税法规定则要求减值准备在经过税务局核左之后才可以进行扣除。

最后,负债确认的不同。

在一般情况下,负债确认实质上不会影响企业的损益和应纳所得额,而税法则是允许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金额扣除为零,这样一来企业的负债汁算基础相当于账而价值。

但是,也存在特殊情况下,如根据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预计负债的核算,如此便会影响企业的损益和应纳税所得额,也使得负债计税基础存在差异。

三、协调企业会汁准则与税法规左关系的建议1 .重视会计与税法关系的协调有效的会讣工作是纳税申报的重要前提条件,协调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的关系尤英重要。

协调会计准确与税法规泄并不是一项简单地工作,而且很大程度上会增加会计工作的难度, 但是也不能忽视二者关系协调的重要性。

对于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体现了中国企业会计逐渐国家化发展的趋势,在这样的情况下,税法规左的内容,应该不仅仅只是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上,也应该逐渐加强过程管理,在确保国家税收工作稳定进行的基础上,落实相关政策,促使会计准则与税法共同发展,缩小二者之间的差异,从根本上解决二者之间的差异。

2.积极进行会计与税法的相融合通过上述分析得知,会汁准则与税法之间的差异性是不可避免的•属于客观存在的。

因此,要想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还需要主动进行会计与税法的相互结合,具体而言,企业属于纳税主体的范畴,在进行相关涉税业务时应当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同时,企业也属于会计主体范畴,也要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工作。

同时,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得会il•准则与税法规定在纳税申报上的差异越来越大,这便需要企业要时刻注重会计与税法的相融合,结合新会计准则严格把控涉税业务的进行,同时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相关的税务处理,结合税法规圮做好相关的经济业务,以此解决会计与税法在纳税申报上的差异。

同样,为了缩小会计与税法之间的差异,税法也应当主动进行调整,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及会计准则的变更,作出相应的调整。

3・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加强风险评估促进会汁与税法的相互协调,需要财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保持连续性的沟通,做到两个独立部门的信息共享,这样不仅能够保证会计准则下信息的公开透明,也能够保证税法下的税收工作合理合规。

因此,要想确保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左更加科学有效的协调,需要不断完善信息披壺机制。

此外,协调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规立的差异性,还需要正确认识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环境中风险问题的预测和评估,国家税务部门应当帮助企业更好的进行风险预判和评估,以此提高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能力,从而保证企业健康稳泄的发展。

四、结语总而言之,由于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在服务目的和制左原则上存在差异,所以在收入、成本费用、资产减值等方而存在较大的差异。

因此,要想缩小二者之间的差异,还需要重点做好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的协调的工作,相关部门要主动促进二者的相互结合,在税法的基础上做好企业会计处理工作,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1 ]费瑶佳.会汁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及英协调处理[J ]・经营与管理,2 0 18,(06): 1 8〜2 0 ・[2]刘之舟・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对企业纳税影响注析[J ]・知识经济,2 018,(02): 8 5 + 8 7 ・[3 ]杨秀玉.《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及纳税调整[J ]・商业会计,2 0 16, (02): 68 〜70 .[4]阳原.我国新会汁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及协调[J ]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 0 0 9 , ( 0 4 ):71 〜72 .[5 ]杨涛.浅析会计准则与税法关系的协调[J ]・全国流通经济,2 0 1 7,( 2 2 ):7 8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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