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刑法中应当与可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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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应当与可以的口诀

刑法应当与可以的口诀

刑法应当与可以的口诀
刑法应当与可以的口诀
刑法" 应当" 与" 可以" 的速记口诀
一, 中无损应当免2、中有损应当减3、未成年应从减4、仅从犯应全三5、防避胁首大功应减免6、轻且首种自铲可以免7、聋又哑预或盲可全三8、未唆精首或功可从减9、外已罚立大功贪万退行介贿追前交可减免
二,1、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免除处罚2、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减轻处罚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过当、胁从犯、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6、犯罪较轻且自首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7、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预备犯(比照既遂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8、未遂犯(比照既遂犯)、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时的教唆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自首的、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9、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事处罚的、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 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企业人员、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学学习总结

刑法学学习总结

刑法学学习总结【篇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心得体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心得体会9月份,在河南省医学会增强法制建设读书学习活动中,我积极、主动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了系统学习,通过学习,是我对刑法的内容有了一定的认识,同时也是我觉得要不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提升法律修养,不仅要做一名懂法的公民,而且要做一名知法、懂法、遵法的员工,作为医疗事故鉴定及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工作中的一员,更应该学法、用法。

通过学习使我产生了很多想法,下面我将小谈一下对本次学习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一些基本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及其罪刑关系的法律。

刑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律,具有以下特征:公法、刑事法、强行法的特征。

除此之外,刑罚还是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生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法。

具体说,有四个方面,即: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法;保卫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法;维护社会秩序法。

所以,我们对刑法要有一定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在这个法制的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维护自身权利,同时也保护他人权利。

二、我应该如何1.学会自律、自护。

学法律,就要首先做到知其文、晓其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

学习法律还要懂得知其不能而约己,换句话说就是要知法守法。

学了法,还要学会用法,学会用法律条文的规定来保护自己,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应当拿起法律这把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免遭侵害,给予相应的惩罚。

2.做好法律的宣传者。

刑法学课程学习总结了解刑事犯罪与法律程序掌握刑法理论与实践

刑法学课程学习总结了解刑事犯罪与法律程序掌握刑法理论与实践

刑法学课程学习总结了解刑事犯罪与法律程序掌握刑法理论与实践在刑法学课程的学习中,我对刑事犯罪与法律程序以及刑法理论与实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刑法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中的重要性,同时也加深了对犯罪行为及其处理方式的认识。

以下是我在这门课程中所学到的一些重要观点和体会。

首先,了解刑事犯罪与法律程序是刑法学习的基础。

在学习刑法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什么构成刑事犯罪,包括犯罪的主体、客体、以及犯罪行为的形式。

还要了解刑事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刑法对犯罪行为的限制和制裁。

此外,了解法律程序的重要性也是不可忽视的。

一个严谨的司法程序可以保证正义的实现,对被告人的权益进行保护,以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其次,掌握刑法理论与实践是刑法学习的核心。

刑法理论是刑法学科的基础,通过学习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条文的解释和适用,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刑法的精神内涵,并能够准确把握刑法的适用范围。

刑法实践则是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具体案例的过程。

通过分析和研究真实案例,我们可以了解刑法的具体运作方式,更好地理解刑法的实际应用和效果。

在学习中,我发现刑事犯罪与法律程序的学习不仅仅是理论的学习,更需要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和应用。

通过分析真实案例,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刑法的原则和规则,并能够更好地评估刑事案件的证据和可行性。

刑事案例分析不仅是对理论知识的应用,更重要的是培养我们的逻辑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使我们能够独立思考和分析决策。

此外,刑法学习中还需要注重实践操作。

通过模拟审判、合理构建案例、角色扮演等形式,我们可以在课堂上进行互动和实践,提高我们的分析判断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刑法的学习不仅仅是纸上谈兵,更需要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才能真正掌握刑法理论。

总结而言,刑法学习使我对刑事犯罪与法律程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且掌握了刑法理论与实践的重要性。

刑法学习需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和实践操作的训练,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法考刑法学说总结

法考刑法学说总结

法考刑法学说总结
刑法学是研究刑法规范及其实施的学科,其理论体系包含法律哲学、法律逻辑、法律史、刑法学说等方面。

在法考中,刑法学说是重要的考点之一,下面是对刑法学说的总结:
1. 刑法的功能与限制:刑法既要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又要保护公民权利和自由。

但刑法的适用应当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不能剥夺人的生命、自由和尊严,也不能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2. 刑法的价值取向:刑法的价值取向应当是以人为本,以保护个人权利和社会利益为主要目的,同时遵循法治原则和司法公正,确保犯罪的惩罚和预防。

3.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定原则、犯罪法定原则、刑事责任原则、罪刑相当原则、无罪推定原则、公平公正原则、人权保护原则等。

这些原则是刑法制度的基石,是保障公民权利和司法公正的关键。

4. 刑法的犯罪构成要件:刑法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犯罪行为、犯罪主体、犯罪客观要件和犯罪主观要件。

这些要件互相补充,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犯罪构成。

5. 刑法的刑罚种类和适用原则:刑罚种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分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

刑罚的适用应当遵循罪刑相当原则,同时考虑罪犯的社会危险性和教育改造的需要。

以上是对刑法学说的简要总结,对于法考的备考和实践都具有重
要的指导作用。

刑法必考知识点总结

刑法必考知识点总结

一、刑法基本概念刑法是国家对犯罪行为采取强制手段进行惩罚的法律规范。

包括了犯罪的构成、种类、责任和处罚等内容。

刑法的基本原则有四条:1. 法无禁止即许可原则。

刑法规定了不得为所若,并且规定了大部分犯罪行为。

2. 罪刑法定原则。

刑法规定了每个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和处罚标准,如刑种、刑期、刑额等。

3.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犯罪与刑罚应当适应社会需要和犯罪行为的实际情况。

4. 人权尊重原则。

刑法对人的尊严和权利进行了严格的保护,反对任何形式的酷刑和虐待。

二、犯罪构成犯罪构成包括四个要素:犯罪的客体要素、主体要素、客观要素和意图要素。

1. 犯罪的客体要素是指刑法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中的权利对象,如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社会管理秩序等。

2. 犯罪的主体要素是指具有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能力的人。

3. 犯罪的客观要素是指制造危害后果的具体行为。

4. 犯罪的意图要素是指实施犯罪行为时的目的和动机。

三、刑法责任刑法责任分为刑法事实责任和刑法责任能力。

刑法规定了个人因违反刑法规定而受到法律制裁的情形。

古代罪刑法定以刑法事实责任为基准,让责任能力人开展的刑法责任。

刑法责任能力方面,包括是否有必备条件和其相对于不利情况下的行为等。

四、刑法种类刑法种类主要包括:主刑、情节刑、附加刑等。

1. 主刑:刑法明确规定的刑种,包括有不限定期徒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2. 情节刑:主刑的变加或减轻的情节。

3. 附加刑:表现为并处没收财产、没收财产等。

刑法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刑法违法犯罪行为已事实,及有法定法的违法行为。

刑法违法行为的事实的规定,是指司法判断认定犯罪事实所需要的标准,主要包括近因、极限与当次违法行为。

法定法的违法行为,主要是指刑法认为的违法行为的构成。

六、刑法的适用刑法适用包括进行立功和法定刑。

七、刑法规定个体关系的刑法刑法用备法及预备金王之间的关系,处理了清穷院、狱政机关,司法机关等之间的关系。

八、罪刑法定原则刑法规定了每个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和处罚标准,如刑种、刑期、刑额等。

刑法知识点总结笔记

刑法知识点总结笔记

刑法知识点总结笔记第一章总则一、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刑法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保护国家的政权和社会的秩序,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和惩治犯罪行为。

在刑法适用中,应当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保护国家的经济利益,保护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

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事实性原则、法定刑原则、罪刑相应原则、最后的状况原则、法律适用原则等。

在刑法适用中,应当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刑事责任的认定标准、刑法的适用范围、刑法的适用条件、刑法的适用程序等。

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刑事责任的认定标准、刑法的适用条件、刑法的适用程序等。

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刑法的规定适用于哪些领域,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刑法的规定可以适用。

刑法适用范围的确定,涉及犯罪法益的保护、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刑法的适用条件等内容。

二、刑法责任的基本要求刑法责任的基本要求包括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刑法的适用条件、刑法的适用程序等。

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是指刑法规定的行为、结果、因果关系等要素,构成了一种犯罪行为。

刑法的适用条件是指刑法规定的认定犯罪的条件,包括对犯罪行为的认定、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对犯罪嫌疑人的起诉、对犯罪嫌疑人的判决等内容。

刑法的适用程序是指刑法规定的认定犯罪的程序,包括对犯罪行为的认定、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对犯罪嫌疑人的起诉、对犯罪嫌疑人的判决等程序。

刑法责任的基本要求是保护国家的政权和社会的秩序,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和惩治犯罪行为。

刑法责任的基本要求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的具体体现,是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刑事责任、刑法责任的制度,是刑法实践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罪一、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是指刑法规定的行为、结果、因果关系等要素,构成了一种犯罪行为。

其中,行为是指犯罪人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的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结果是指犯罪行为产生的影响;因果关系是指犯罪行为与其造成的结果之间的关联。

【公基常识】法律知识点小结

【公基常识】法律知识点小结

【公基常识】法律知识点小结法律—应当可以一、应当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口诀:烧杀淫掠不经事,伤贩爆投应负刑。

2.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情况下实施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口诀:偶尔发个小神经,精神正常应负刑。

3.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口诀:喝酒虽然迷糊虫,敢作敢当应负刑。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并且不适用死刑。

口诀:他们还有点年轻,应当从轻或减轻。

5.已满75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口诀:老翁过失杀了人,应当从轻或减轻。

6.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口诀:防卫、避险超限度,应当减轻或免刑。

8.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口诀:只有从犯享此福,应当从、减或免刑。

9.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口诀:被迫犯罪不情愿,应当减轻或免刑。

10.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口诀:中止犯罪主观轻,没有损害应免刑,及时收手不干了,造成损害应减轻。

1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口诀:教唆小孩去犯罪,思想太坏应从重。

12.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适用缓刑、假释。

口诀:故犯结束没5年,不长记性又故犯。

觉悟太低应从重,缓刑假释都不用。

二、可以1.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口诀:老翁故意要杀人,可以从轻或减轻。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口诀:半疯半癫不免刑,可以从轻或减轻。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_刑法学习经验总结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_刑法学习经验总结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_刑法学习经验总结刑法在法律中比重比较大。

刑法谦抑性是现代法治社会刑法应有的价值,随着世界各国的刑法改革朝着人道主义浪潮的前进,中国的刑法也在进行着改变。

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学习刑法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范文1刑法是除民法外又一司法考试里的重头戏,从最近几次考试看来,刑法的分值已略超民法。

相比民法,刑法在日常生活中接触较少,一些刑法的概念又和我们平时的概念有出入,看起来似乎比民法难。

其实无论司法考试中的哪个部分,都有容易拿到的分数,所以不需要畏难。

刑法总则和分则的分值基本上是对半。

刑法的复习——特别是总则的复习——必须认真看法条和教材,两者都要兼顾。

因为刑法的法条规定比较简单背后却蕴藏大量可考知识,比如总则里面第二十条正当防卫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初学者如果只看以上的法条,很难整理出里面的考点,其实里面包含着“起因、时间、主观、对象、限度”等条件,再结合具体案例,可谓千变万化。

所以仅看法条来复习,是根本不行的,一开始复习刑法应以教材为起点。

在复习到相关概念、法理都具备一定积累的时候,倒是可以多看看法条,熟悉一些记忆型考点,比如:缓刑、假释等。

前面的内容主要针对刑法总则而言,对于分则部分和司法解释,可以多看法条。

司法解释对刑法的补充和修订相当多,而且许多都具有可考性,考察的时候也容易直接考察法条的特殊规定,法理涉及较少。

分则和司法解释的特点是:繁杂,但记忆清晰的话好拿分。

以前刑法容易考察一些重点罪名,比如抢劫、盗窃、贪污等,现在的考试趋势是重点罪名要考,同样也考察一些冷僻的罪,所以对分则罪名的复习方法应是重点突破、全面复习,切不可偷懒。

刑法中应当与可以总结

刑法中应当与可以总结

刑法中应当与可以总结第一篇:刑法中应当与可以总结刑法中应当与可以总结1、第17条:已满14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2、第20条: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3、第21条: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4、第22条: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5、第23条: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6、第24条: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7、第27条: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8、第28条: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9、第29条: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11、第56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12、第57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4、第67条: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15、第68条: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6、第72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条件,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17、第164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8、第276条之一逃避欠薪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知识点总结

刑法知识点总结

刑法知识点总结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对于刑法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对每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

刑法是一门涉及犯罪行为及其规制的法律学科,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益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对一些常见的刑法知识点进行总结和概述,以期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刑法基本原理刑法具有一些基本原理,这些原理是刑法实施的基础,也是刑法体系的核心。

其中包括:1. 法定性原则: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和刑罚必须以法律明文规定,不得任意扩大。

这意味着国家的刑罚权受到法律的约束,不能滥用。

2. 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法益保护的核心,要求犯罪行为和刑罚都必须以法律明文规定,且应该提前明确。

3.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应当与犯罪行为的性质、主体的过错程度和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具有相对平等性和相对合理性。

二、犯罪及其构成要件1. 犯罪概念:犯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具备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两个要素。

2. 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的要素。

(1) 客观方面:客观方面的要素包括犯罪行为、犯罪结果和犯罪手段等。

(2) 主观方面:主观方面的要素包括故意成分,即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故意和内心的犯罪主观状态。

三、刑法责任1. 刑法责任的种类:刑法责任分为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两个方面。

(1) 主观责任:主观责任是指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的故意和过失。

(2) 客观责任:客观责任是指犯罪人依法应承担的行为后果责任。

2. 免责情节:刑法规定了一些情况下可以免除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1) 紧急避险:在救护自己或他人的危险情况下,采取的合理防卫行为不构成犯罪。

(2) 极端缺乏责任能力:例如患有严重精神病等情况下,认定其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刑法种类及适用1. 刑法种类:刑法根据犯罪行为的不同性质,分为普通刑法和特殊刑法两大类。

(1) 普通刑法:包括了行为刑法和结果刑法两个方面,主要涉及到侵犯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等方面的犯罪。

(2) 特殊刑法:特殊刑法主要是针对某些特定领域的犯罪行为,比如危害国防利益、破坏金融秩序等。

刑法重要知识点总结

刑法重要知识点总结

刑法重要知识点总结刑法的重要知识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学中所蕴含的思想基础,是规范刑法适用和刑罚确定的依据。

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刑法原则:刑法适用和刑罚确定的根据应当是明确规定在法律上的,不得凭空设定刑罚。

2. 罪刑法定原则:所有犯罪行为都必须在法律上获得明确的规定,不得无法律依据地定罪、量刑。

3.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犯罪的行为和犯罪的责任应当相适应,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与刑罚程度应当匹配。

4. 人权保护原则:刑法不能剥夺公民基本的人权和自由权,要尊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

5. 公正原则:司法机关在刑事审判中应当公正、公开、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对于犯罪行为应当进行公正的定性和量刑。

6. 法定刑罚原则:刑法对于犯罪态度和罪行的刑罚应当以明确规定在法律上为基准,不得另行设定刑罚。

以上这些基本原则构成了刑法学的基础理论,为刑法规范和刑罚规定提供了依据。

同时,这些基本原则也为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提供了行使职责的指导原则。

二、刑法的犯罪概念刑法对于犯罪的定义主要包括三个要素:客体、主体和行为。

客体是指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公共利益,主体是指犯罪行为的执行者,行为是指犯罪行为的实施内容。

其中客体和主体是犯罪的基本要素,行为是犯罪的主要内容。

刑法对于犯罪的定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犯罪的客体:刑法涉及的客体主要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公共安全、社会公共秩序和国家机关等。

不同的犯罪行为对于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程度不同,对于不同的犯罪行为应当有所区别对待。

2. 犯罪的主体:犯罪的主体一般包括刑法所涉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不同身份的主体对于犯罪行为的定义和处罚规定也可能不同。

3. 犯罪的行为:犯罪的行为主要包括犯罪的方式、犯罪的结果、犯罪的目的和犯罪的后果等。

不同的犯罪行为往往涉及不同的行为内容和犯罪动机,因此其犯罪行为在定义和处罚上也有所不同。

刑法背书知识点总结归纳

刑法背书知识点总结归纳

刑法背书知识点总结归纳刑法是规范人类社会行为的法律法规之一,是保障社会秩序和人民利益的重要法律。

学习刑法不仅有助于了解社会法律规范,更有助于自身的法律意识培养和法律素养的提高。

下面将对刑法中一些重要的知识点进行总结归纳,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记忆这些知识点。

一、刑法基本概念1. 刑法的概念刑法是监管行为的规范,是国家制定的一部特定的法律,用来约束公民的行为,保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利益。

刑法规定了犯罪行为和相应的处罚措施,对违法行为进行了规范和处罚。

2. 刑法的功能刑法的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防范犯罪,二是惩罚犯罪行为,三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四是维护社会秩序,五是促进社会发展。

3. 刑法的体系结构刑法的体系结构主要包括总则、特则、附则和刑事责任主体。

总则规定了犯罪的基本原则和立法的基本原则;特则规定了各种犯罪的种类和其构成要件;附则规定了刑法的适用和适用范围;刑事责任主体规定了犯罪主体的种类和构成要件。

二、犯罪和犯罪构成1. 犯罪和犯罪构成的基本概念犯罪是指违反了刑法规定的行为,具有违法行为和过错行为的基本构成要件;犯罪构成是指犯罪行为所必须具备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要件、主观要件和行为要件。

2. 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故意、过失、累犯、毁灭证据等要件;故意是犯罪的基本构成要件,是指犯罪行为人主观上意识到其行为违法,具有明显的违法目的和明确的犯罪计划;过失是指犯罪行为人未能预见其行为的违法性,但是应当预见和防范的一种无心犯罪行为。

3. 犯罪的成立条件犯罪的成立条件主要包括犯罪事实、主观过错和法定后果三个要件。

犯罪事实是指违法行为的客观条件,包括违法行为的实施动机、实施方式和实施结果;主观过错是指犯罪行为人主观上的有意违法行为;法定后果是指犯罪行为所导致的法律后果。

4. 犯罪的种类犯罪的种类主要包括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贪污罪、受贿罪等多种类型的犯罪行为。

刑法知识点重点总结

刑法知识点重点总结

刑法知识点重点总结一、罪刑法定罪刑法定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即任何行为在成为刑事犯罪前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罪刑法定的含义包括:罪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能任意制造新罪名;刑罚必须有法律规定,不能任意加重或减轻刑罚。

二、行为人和刑事责任行为人是指从事犯罪行为的主体。

刑法规定,行为人应当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即具有完全或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才能够承担刑事责任,否则就不承担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能力包括自然人的年龄和精神能力,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刑事责任能力。

三、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包括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

刑事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具有犯罪构成要件,经过司法审判认定有罪的行为。

四、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构成要件是刑法规定的犯罪成立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般包括主体、客体、客观方面、主观方面等要素。

主体要素是指犯罪行为的实施者,一般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客体要素是指被侵害的权益或利益,一般包括财产、生命、健康等。

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外部表现,如犯罪行为的方式、手段、结果等。

主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实施者的犯罪动机、目的和主观上的特定要求。

五、犯罪的主体犯罪的主体一般包括:普通主体和特殊主体。

普通主体是指一般情况下都可能犯罪的主体,包括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特殊主体是指在一定情况下特定的主体才能成为犯罪主体,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

六、参与犯罪的责任参与犯罪的责任包括:正犯、从犯和自愿放弃犯罪。

正犯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承担直接的刑事责任。

从犯是指在犯罪行为中起辅助或支持作用的人,也承担刑事责任。

自愿放弃犯罪是指在犯罪行为实施之前自愿放弃犯罪的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免除刑事责任。

七、共同犯罪和连带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人共同实施一起犯罪行为的行为,都承担刑事责任。

连带犯罪是指阻止从犯人利的要求构成,阻止实施犯罪行为的行为人,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八、刑法的主要犯罪种类刑法的主要犯罪种类包括:侵权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公民人格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侵犯民主权利罪、侵犯公共财产罪、危害国家安全罪等。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法量刑中的“可以”和“应当”总结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法量刑中的“可以”和“应当”总结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法量刑中的“可以”和“应当”总结1500字刑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规定了不同犯罪行为应该受到的法律制裁。

在刑法中,量刑部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其中涉及到一些关键性的法律术语,“可以”和“应当”就是其中常见的两个。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可以”这个词在量刑中的含义。

在刑法中,很多情况下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某个犯罪行为必须受到的具体处罚,而是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来做出决定。

这就意味着“可以”这个词给予了司法机关一定的裁量权,他们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量刑决定。

例如,在某起盗窃案中,法律规定了盗窃罪的刑罚范围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时候法官就需要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况、社会危害程度、被盗物品价值等因素来判断具体的刑罚。

而“应当”这个词在刑法量刑中的含义则稍有不同。

它通常用来指示犯罪行为应该受到的最低刑罚。

以盗窃罪为例,根据刑法规定,盗窃罪的最低刑期为三个月以下拘役,这里所指的“应当”就是指示了法官在判决该案件时,应该考虑到被告人的犯罪程度,最低限度应该处以三个月以下拘役的刑罚。

当然,法官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可以对刑罚进行适当减轻或加重。

在刑法中,“可以”和“应当”的使用在很多条款中也是相互关联的。

比如,在紧急避险情况下杀人案件中,刑法规定“无力避险并产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加重处罚”,这里的“应当”是要求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必须考虑到是否存在紧急避险情况以及是否“无力避险”,对于这种情况下杀人罪的量刑做出合理判断。

总结来说,刑法量刑中的“可以”和“应当”表明了刑法对于某些犯罪行为的量刑并非固定不变,而是根据具体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的一种法律规定。

这不仅体现了刑法的灵活性,也为司法机关提供了一定的裁量权,使他们能够能够对不同情况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同时,“可以”和“应当”也告诉了人们在刑法实施中应该遵循的原则,即审慎、公正、公平地进行量刑,因为刑罚的轻重直接关系到犯罪行为的惩罚程度和社会和谐稳定。

刑法四要件知识点总结

刑法四要件知识点总结

刑法四要件知识点总结一、行为要件行为要件指的是犯罪行为的行为表现。

犯罪行为是指违反刑法规定,触犯刑法的行为。

行为要件包括行为的客体、行为的方式和行为的结果。

行为的客体是指行为应当以客体为行为对象。

行为的方式是指行为应当以一定方式进行。

行为的结果是指行为应当产生一定的结果。

行为要件是刑法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要件。

一般说来,只要充分的意思表示和明确的行为表现形成了犯罪事实,就具备了犯罪的主要条件。

二、客观要件客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通过行为方式、行为结果等客观行为表现形成的要件。

客观要件包括主体关系、行为方式和行为结果。

主体关系是指犯罪行为的客观关系。

犯罪行为中的主体关系是指罪犯与被害人、罪犯与共犯之间的相互关系。

行为方式是指犯罪行为的方式,包括实施犯罪行为的手段和过程。

行为结果是指犯罪行为必须具备的结果,只有具备了行为结果,犯罪行为才能得以成立。

客观要件是刑法中的重要要件,是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成立的重要标准之一,客观要件既包括了主观要件,也包括了客观行为结果。

三、主观要件主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实施者的内心状态和主观意图。

主观要件包括一个人的主观意图、故意和过失,并以主观意图为核心,以故意和过失为两种基本的主观形态。

主观要件是指违犯刑法规定的主观状态的要件,它认为犯罪的违法性取决于罪犯是否具有犯罪的主观故意。

主观要件是刑法中的重要要件,是判断犯罪行为实施者的内心状态和主观意图的重要标准之一。

只有充分的主观要件,犯罪行为才能成立。

四、结果要件结果要件是指犯罪行为最终导致的后果。

结果要件包括犯罪行为造成的结果和后果。

犯罪行为的结果是指犯罪行为导致的具体后果,包括犯罪行为直接导致的结果和间接导致的结果。

犯罪行为的后果是指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

结果要件是刑法中的重要要件,是判断犯罪行为最终导致的后果的重要标准之一。

要充分的结果要件,犯罪行为才能成立。

综上所述,刑法中的四个要件是行为要件、客观要件、主观要件和结果要件。

刑法知识点重点归纳总结

刑法知识点重点归纳总结

刑法知识点重点归纳总结刑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人们行为的一种法律规范。

它规定了罪行的种类、犯罪的构成要件、刑罚的种类和适用条件等内容,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利益的重要法律工具。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有可能因为不慎而触犯刑法,因此了解刑法知识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对刑法知识点进行重点归纳总结。

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罪与刑刑法规定了多种犯罪行为,并对犯罪行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罪与刑是刑法的基本概念,犯罪行为是经过法定程序证实的,依法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刑罚是对犯罪行为者进行的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刑法规定了不同的罪行和相应的刑罚措施,包括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金等。

第二章犯罪第一节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构成要件是指构成某一犯罪的必备条件。

刑法规定了犯罪构成要件,包括犯罪行为、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三个方面。

犯罪行为是指人们故意或者过失地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主观方面是指犯罪分子故意或者过失地进行犯罪行为的内在心理状态,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实际行为表现。

只有当三个方面都具备时,才能构成犯罪。

第二节犯罪的种类刑法规定了多种犯罪的种类,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危害人身权利、民主和其他犯罪等。

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包括:叛国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包括: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危害人身权利的犯罪包括: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等。

第三节犯罪的防止和制裁刑法规定了对犯罪的预防和制裁措施。

对犯罪的预防措施包括:教育、宣传、监督等手段来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对犯罪的制裁措施包括:对犯罪行为者进行刑事责任的追究和相应的刑罚措施来制裁犯罪行为。

第三章刑法适用第一节适用法律的权利和义务刑法规定了对不同对象的刑罚适用规定。

刑法规定了对中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士的刑罚适用规定,包括适用法律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节实施管辖与追诉刑法规定了刑事案件的实施管辖和追诉的程序。

2024年条令条例学习心得体会范本(5篇)

2024年条令条例学习心得体会范本(5篇)

2024年条令条例学习心得体会范本2024年,我国新颁布了一系列的条令条例,这些条令条例对于我国的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我作为一名公民,我深入学习了这些条令条例,并进行了一系列的思考和总结。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收获颇丰,也对我国的法治建设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在下面,我将就我的学习心得进行总结和体会。

首先,学习这些条令条例,让我进一步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和法治的意义。

法律是社会生活中的重要规范,是人们行为的准绳和底线。

通过学习这些条令条例,我了解到了法律对于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维护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只有依法行事,才能保障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而法治则是一个国家良好运行的基础,只有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才能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

因此,作为一名公民,我们应该积极遵守法律,守法用法,自觉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法律的尊严。

其次,学习这些条令条例,让我对我国的法治建设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我国的法治建设不仅仅是依法治国,还包括要完善法律制度、健全法治机制、加强法律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在学习中,我了解到我国为了加强法治建设,不断推进依法行政、推行司法公正、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改等工作。

同时,我国还加大了法律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这些举措为我国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再次,学习这些条令条例,让我对自己有了更高的要求和规范。

法律是对人们行为的规范,是对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约束。

通过学习这些条令条例,我明确了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更加清楚了自己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

我要自觉遵守法律,不得违法乱纪;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不得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强道德修养,做一个遵纪守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通过自己的行动,也要影响和推动身边的人,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法律的尊严。

最后,学习这些条令条例,让我对我国的法治建设有了更高的期望和要求。

我希望我国的法治建设能够更加完善和健全,能够提高法治水平和法治能力。

刑法教程知识点总结归纳

刑法教程知识点总结归纳

刑法教程知识点总结归纳一、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1. 刑法的基本概念刑法是国家对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实施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体系。

2.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法无名大、犯罪必须有法可依等。

二、犯罪与刑事责任1. 犯罪的概念犯罪是指人所为违反刑法规定,危害社会,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

2. 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客体、行为、结果等方面的要素。

3. 刑事责任的形式刑事责任的形式包括犯罪责任和刑事责任。

三、刑法中的罪与刑1. 罪的分类犯罪以危害程度分为犯罪、轻罪和过失犯罪。

2. 刑的种类刑的种类主要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四、刑法中的共同犯罪和数罪并罚1.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两人或者三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的行为。

2. 数罪并罚的适用条件和原则数罪并罚是指对犯罪嫌疑人分别犯数种犯罪的行为,按照不同的犯罪事实分别适用刑罚。

五、刑法中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1.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界定未成年人是指年满16周岁以下的人。

2.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豁免的条件和程序对于年满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根据其犯罪行为的情节,可以豁免其刑事责任。

六、刑法中的累犯1. 累犯的概念和定罪累犯是指有坚持犯罪行为的人。

2. 累犯的刑事责任和刑罚的适用原则累犯的刑罚适用原则是以累犯情节为依据,分别判处累次刑罚。

七、刑法中的刑事责任能力1. 刑事责任能力的界定刑事责任能力是指可能有刑事责任的能力。

2. 刑事责任能力的种类刑事责任能力包括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八、刑法中的自首、立功和司法解释1. 自首的条件和效果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在被追诉之前,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犯罪事实的行为。

2. 立功的条件和效果立功是指犯罪嫌疑人在被追诉之前,主动参与犯罪行为的揭露和取证活动。

3. 司法解释的概念和种类司法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对法律的解释和适用。

九、刑法中的刑事诉讼程序1. 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概念刑事诉讼程序是指国家机关依法进行的对刑事案件进行处罚和裁判的程序。

法律法规中的“应当”与“可以”的区别

法律法规中的“应当”与“可以”的区别

法律法规中的“应当”与“可以”的区别在我们事业单位的法律的学习中,相信大家学了很多“应当”和“可以”,两者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今天来给大家总结一下。

1、法律权利不同。

法律中“应当”规定的是法律主体的义务,如果违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可以”表述的是法律主体的权利,是否作出一定的法律行为,由法律主体自主决定,不论其最终选择的是允许范围内的何种行为,都将得到法律的认可、保护。

从这点来看,“应当”和“可以”的比较类似于义务和权利的关系,应当即必须,可以则有选择的余地,例如刑法中,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即在量刑的时候,必须从轻或减轻,如果没有从轻或减轻,则要承担法律后果;对于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意思则是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也可以不从轻、不减轻、不免除。

2、法律形式不同。

应当和可以在法条中大部分是以法律规则形式出现的,应当即为命令性规则,可以则是授权性规则,发生的效力和我们在第一条中所说的一样。

3、法律效力不同。

应当的效力比可以高。

所谓应当,是法定的必须如此,如果不如此就是违法,行为效力会受到影响。

所谓可以,是授权性的规定,即有权做出,而做出或者不做出则要基于行为人自身的意思表示。

刑法中,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减轻,法官在适用此款时,如果没有给犯罪的未成年人从轻或减轻,则做出的判决效力会受到影响。

对于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法官在适用本条时,如果没有给又聋又哑的人从轻、减轻或免除,则不会对判决的效力有任何影响。

说完了两者的区别,咱们也来给大家总结一下,刑法中有哪些是应当的情形:应当从轻或减轻,老翁过失未成年;应当减轻或免除,中止过当胁从犯;应当从、减或免除,只有从犯享此福;应当从重有两种,累犯教唆未成年。

刑法的知识点总结

刑法的知识点总结

刑法的知识点总结一、刑法的基本原则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刑法的一条基本原则,也是法治社会的基础。

在刑法中,所有人都应该在法律面前平等,不分贵贱、不分阶层,一视同仁。

这样才能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义。

2. 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根本原则,它规定了刑法适用的基本条件和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主要包括:罪刑法定、法律适用、法定刑、法定程序等基本内容,即犯罪和刑罚应当依法规定,不得随意适用。

这是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规范司法活动的重要原则。

3. 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包括:适用法律、适用国籍、适用地点、适用时间等。

这些基本原则有利于规范司法行为,保障刑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4. 禁止反罪法原则禁止反罪法原则是刑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它规定了犯罪与刑罚的关系。

禁止反罪法原则主要包括了:禁止逆罪行为、防止重复处罚、幸福惩罚等基本内容。

5. 刑法的适用范围刑法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了:犯罪主体、犯罪对象、犯罪行为、刑事责任等。

这些适用范围是刑法适用的重要依据,也是司法实践的基本内容。

二、犯罪的构成和有关规定1. 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了犯罪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等。

这些构成要件是刑法适用的基本条件,也是犯罪定性的必要依据。

2. 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主观方面主要包括了:故意、过失等。

在刑法中,根据犯罪分子的主观精神状态,可以将犯罪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这是刑法适用的重要依据。

3. 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主要包括了:行为、结果、因果关系等。

这些客观要件是刑法适用的重要条件,也是确定犯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依据。

4. 犯罪的课罚规定犯罪的课罚规定主要包括了:最高判处死刑、终身监禁、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

这些刑罚是根据犯罪的性质和情节,依法确定犯罪分子的刑罚种类和数额。

5. 犯罪的处罚范围犯罪的处罚范围主要包括了:主要罚则、附加罚则、抑制罚则等。

这些处罚范围是对于犯罪行为进行处罚的重要依据,也是司法活动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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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应当与可以总结
1、第17 条:已满14 不满18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第20 条: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
免除处罚。

3、第21 条: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
免除处罚。

4、第22 条: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5、第23 条: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6、第24 条: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7、第27 条: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8、第28 条: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9、第29 条: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11、第56 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12、第57 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4、第67 条: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15、第68 条: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6、第72 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条件,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18 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 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17、第164 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8、第276 条之一逃避欠薪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9、第351 条: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20、第383 条:个人依法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
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21、第390 条: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2、第392 条: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一、从重处罚
(一)总论部分:
第65 条: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二)分论部分
1、第385 条:索贿的,从重处罚。

2、第109 条叛逃罪: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在境外叛逃的,从重处罚。

3、第157 条:武装掩护走私的,从重处罚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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