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与发包人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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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
(一)与各方配合措施 1、与发包人的配合措施(1)积极配合业主搞好沿线的拆迁工作,具备工作面后及时组织施工。(2)积极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协调会,服从业主的协调,圆满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 2、与设计单位的配合措施(1)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负责与设计单位进行工程的技术交底,并建立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情况通报制度,对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防止工程施工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发生。(2)积极配合设计单位对工程施工整个过程的指导,对各类工程方案变更设计提供详细的现场资料。(3)积极参加工程施工方案变更的论证,对每一项施工方案的变更先提出方案报设计单位作为参考。(4)加强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地质条件的复合检查,对于与设计资料不符的地质情况要及时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为完善工程设计提供必要的资料。(5)积极配合设计单位对整个施工过程的工程管理,配合设计单位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工作。 3、与监理单位的配合措施(1)按照业主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程序,严格执行。(2)开工前,先向监理工程师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提供机械设备配置情况、人员组织、原材料检验报告、混凝土设计成果和测量放线资料,并按照这些方面配合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理工作。
(3)配合监理单位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按照监理程序,配合监理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签证工作,配合监理单位做好包括原材料的检查、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工艺的审批工作。(4)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做好工程竣工以后的检查,主要内容有工序检查、施工过程中的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等内容。(5)在工程竣工以后,还要配合监理单位做好质量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检查,对工程在使用期内检查缺陷修理情况,考核工程的施工质量。
(6)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进度的监督和管理,配合监理单位做好工程开工令审批、制定和调整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施工工期计划的实现。 4、与交通等地方其它部门的协调配合措施(1)积极与交通部门联系,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交通管制,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2)与质监、环保、公安、医疗、卫生防疫等部门联系,主动争取地方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争取沿线人们群众的支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施工区域内的治安、环保、健康等工作。 5、与相邻标段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措施 (1)为保证按计划顺利进行,我方将主动在甲方及监理的协调下做好与地方、相邻合同段施工单位、前后工序之间的联系和配合。 (2)测量工作要将测量结果及时通知相邻合同段单位,共同确保测量工作的正确性。 (3)相邻合同段的施工,我方积极与承建单位之间密切协商,统筹考虑施工场地、临时设施的布置及路面标相连的施工顺序,必要时请业主或有关方面协调,减少相互干扰,节约投资,确保施工质量。 (4)在相邻合同段交界处工期安排上与对方协调一致,做到同步施工,确保
工程质量。 (5)施工中要互相帮助,相邻便道、便桥、电力线路等临时工程应达到互相方便,积极为对方提供用水、用电及其他方面的帮助,并提供给路面工程后续单位使用。 (6)处理好与地方各级政府和沿线村民之间的关系。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力所能及为当地村民办好事、办实事,营造良好的施工气氛。
示例二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与协调工作是十分重要的。所谓组织,是指“按照一定的目的、任务和形式加以编制,安排事物,使有系统或构成整体”,而所谓协调,即协商与调解,指“为了取得一致意见而共同商量”和“斡旋于双方之间以便使双方和解”。由此可见,组织与协调的作用就是围绕实现项目的各项目标,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组织协调各参建单位、相邻单位、政府部门全力配合项目的实施,以形成高效的建设团队,共同努力去实现工程建设目标的过程。从施工项目部的角度,如何做好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与协调工作,从而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成本控制四大大目标,本工程不进行专业分包,所有分项工程均由我公司自行完成。
【一】、项目组织协调工作的原则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包含三个主要的组织系统,项目业主、承包商和监理,而整个建设项目又处于社会的大环境中,项目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包括系统的内部协调,即项目业主、承包商和监理之间的协调,也包括系统的外部协调,包括政府部门、金融组织、社会团体、服务单位、新闻媒体以及周边群众等的协调。项目组织协调工作包括人际关系的协调、组织关系的协调、供求关系的协调、配合关系的协调、约束关系的协调。各种关系的协调均应遵守如下原则:(一)守法是组织与协调工作的第一原则。必须在国家和贵州省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的许可范围内去协调、去工作。对于业主项目部,更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做好组织与协调工作。
(二)组织协调要维护公正原则。要站在项目的立场上,公平的处理每一个纠纷,一切以最大的项目利益为原则。做好组织与协调工作,就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这样,最终才能维护好业主的利益。
(三)协调与控制目标一致的原则。在工程建设中,应该注意质量、工期、投资、环境、安全的统一,不能有所偏废。协调与控制的目标是一致的,不能脱离建设目标去协调,同时要把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环境、安全统一考虑,不能强调某一目标而忽视其他目标。
【二】、项目组织协调工作的内容我认为,在项目工程建设中,主要的组织与协调工作有:
1、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
2、组织与协调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的工作
3、组织与协调与工程组成材料供应商的关系
4、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争议的协调、处理
(一)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
根据我国行业管理的规定、法规、法律,政府的各行业主管部门(如规划、建设、质量监督、城市管理、供电局、人防办、节水办、街道等),均会对项目的实施行使不同的审批权或管理权,如何能与政府的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充分、有效的组织协调,将直接影响项目建设各项目标的实现。根据以往与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工作的经验,我认为,重点应注意以下几点:1.应充分了解、掌握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相应办事程序,在沟通前应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如:文件、资料和要回答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
2.充分尊重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办事程序、要求,必要时先进行事先沟通,决不能“顶撞”和敷衍。
3、发挥不同人员的相应业绩关系和特长,不同的政府主管部门由不同的专人负责协调,以保持稳定的沟通渠道和良好的协调效果。
(二)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组织与协调
项目部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制订本项目的合同网络图,该合同网络图标明了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规定了各参建单位的协调沟通渠道,并据此组织制订项目总控制进度计划、成本总控计划、质量管理计划。其中,进度总控计划要由业主、监理、设计、总包各方进行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经各方签认后发布。成本总控计划、质量管理计划需经业主审核,由业主同意后发布执行。合同网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