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监理工作总结-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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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南京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主体育场基础分部(看台部分)工程监理工作总结2002 年8 月18日至2003年4月10日
项目监理部(章):浙江江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南京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主体育场工程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二OO三年八月二十日
江苏省建设厅建设监理处监制
桩基监理工作总结
(看台部分)
在市质监站、设计院、奥体中心指挥部等领导对南京奥体中心主体育场桩基工程的指导和关心下,在各桩基施工单位和土建施工单位的紧密配合下,主体育场大看台部分桩基础已经分四次验收通过,在各方一致认可合格的情况下,已经进入下一道工序即基础承台和承台梁钢筋与模板的施工。
对整个桩基础施工情况和几次的验收情况,我项目部进行了认真总结,现汇报如下。
一、工程概况
南京奥体中心主体育场工程位于南京河西地区,体育场桩基工程共有钻孔灌注桩1552根,先张法预应力管桩68根。钻孔灌注桩设计桩径分别为700mm、800mm、1000mm,极限荷载力标准值分别为6000kN、8000kN、10000kN,设计桩长为50~54m;D500先张法预应力管桩每桩设计桩长24m,以桩长控制为主。钻孔灌注桩工程施工分为三个标段:Ⅰ标段由北京地质工程公司施工,Ⅱ标段由中铁大桥局第四工程公司施工,Ⅲ标段由江西地质工程公司施工;先张法预应力管桩由中铁十四局施工。合同工期为2002年8月18日至2002年12月15日,实际完成日期为2002年12月9日,施工工期为113天,比预期120天提前7天。
我公司——浙江江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承担主体育场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我们深知南京奥体中心工程的重要性和工期的紧迫性,主体育场工程又是南京奥体工程的龙头、重中之重。我公司将其列为2002年的头号工程,在组织上、管理上、人员的配备上都作了精心的安排,严格按照“三控、两管、一协调”开展监理业务,确保工程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质量控制
1、进场后我监理部积极做好工程前期的准备工作,在熟悉图纸、有关设计文件和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的基础上,及时编制《南京奥体中心主体育场工程钻孔灌注桩监理细则》和《南京奥体中心主体育场工程先张法预应力管桩监理细则》,同时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了认真审查,并主动协调准备桩基施工用表格、文件等,对机械设备是否满足工程施工需要进行仔细核查,保证了工程的正常施工。
2、原材料的控制:对进场的钻孔灌注桩使用的钢筋、商品砼和先张法预应力管桩,认真审核相关资料查看其是否齐全、与投标书是否相符等;并对钢筋、钢筋焊接接头、商品砼等及时按规范要求见证取样、送检复试,不合格材料禁止使用,把住了使用材料的质量关。
3、施工过程控制:我监理部对基桩的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控制,对钻孔灌注桩每台钻机的钻头、钻杆、测绳进行现场对号测定,并做好记录。由于该地区地势低洼,明塘、暗塘较多,交通、排水都比较困难,给桩基施工带来较大难度。针对此现实情况,我项目部首先从定位放线的复测,钻孔灌注桩开孔前对钻机定位对中和先张法预应力管桩定位对中进行严格的控制,各道手续完备、监理签认后方同意开钻或开打。
由于场地回填土较多,在钻孔灌注桩钻孔过程中,我监理人员待桩机每钻进10m即对机台的平整度进行一次复核,保证了桩身的垂直度;根据钻进情况与地质报告相对照,严格控制进入持力层界面,并现场取样保存,确保进入持力层界面的正确性,并确保进入持力层深度满足设计要求3m 后方才同意终孔,同时再次取样保存;对成孔后的下笼、二清做到每笼必验、必测,签证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对于现场砼的浇灌,确保二清完成30分钟内完成初灌,初灌量不小于2m³,以保证混凝土埋管的深度和初灌砼对孔底的冲击力;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不定时测试坍落度,对不合格的砼一律作退货处理,同时每桩留置试块一组。
对先张法预应力管桩,打入前确保桩锤、桩帽和桩身应在同一中心线上;桩管插入时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0.5%;沉桩时,在距桩机不受影响
范围内成90°方向设置经纬仪各一台校准控制垂直度。
施工过程中现场一旦发现问题,监理方及时与施工方进行沟通,通过发口头指令、监理业务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停工通知单等方式及时处理,保证了工程的质量。
三、资料信息管理
在桩基础施工过程各类控制管理中,共召开监理例会16次,形成监理例会纪要16份,召开专题会议4次,形成专题会议纪要4份;向施工单位发出各类通知、指令共22份;批复施工单位提出的各种报告5份;审核工程进度款签证12份,审核桩基础工程决算3份。
四、工程投资及材料使用情况
本工程钻孔灌注桩施工合同价分别为I标段987.09万元,II标段845.08万元,III标段999.97万元;由于设计变更、桩数调整,三个标段决算分别报价为I标段1154.87万元,II标段854.47万元,III标段1317.77万元。先张法预应力管桩约55万元。
五、基桩检测情况
本工程钻孔灌注桩共1552根,静载检测桩数13根,编号分别为B7、A270、A228、A93、A104、B58、C67、C139、B262、B576、A167、A74、B36;高应变测试桩数36根,编号分别为A82、A11、A175、A243、A205、A116、A259、A250、A244、A254、B454、B361、B141、B651、B536、B98、B9、B174、C178、C185、C99、B24、C133、C16、C53、B115、B176、B14、B730、A66、A167、B262、B36、B28、B576、A74、B124;根据要求,本工程每桩均做小应变测试。
根据南京市东南建筑工程研究所提供的静载试验报告,桩径700mm 的桩加载到6000KN,桩径800mm的桩加载到8000KN,桩径1000mm 的桩加载到10000KN,累计沉降最大值为36.87mm、最小值为8.08mm,残余沉降最大值为30.31mm、最小值为0.93mm,单桩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均满足设计要求,沉降值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高应变动力检测报告分析,除A66、A167、B576分别在8.2米、4.5米、4.0米轻微缩径、A259、A250、A243分别在17米、7.5米、7.6米处缩径、B98桩头部缺陷、B24在2米左右缺陷外,其它各桩桩身完整,承载力达到设计要求;小应变测试的1352根中A类桩1192根、B类桩160 根,没有C类桩。
六、桩位复测:
基坑开挖后,土建施工单位对桩头进行了修平处理,我监理部会同土建施工单位及看台部分三家桩基施工单位的测量专业人员进行了桩位偏差复测,所有1352 根桩中,I标段有18根桩超过了规范允许偏差,最大值30.7cm,II标段有8根桩超过了规范允许偏差,最大值26.6cm,III标段有4根桩超过了规范允许偏差,最大值21.9cm。基桩偏位在规范允许范围内的,设计意见不作处理;对于基桩偏位超过规范要求的,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关人员已给出书面处理意见,我监理部已经督促土建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对其进行了处理。
七、现场实物检查情况:
所有桩基正式验收前,我监理部与土建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均对桩头、桩径、垫层等进行多次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基础土方有超挖现象,用作垫层的砼块、石块直径较大,且铺设后缝隙未经处理即填铺碎石垫层。
2、凿桩标高未严格控制,部分超凿至设计标高以下,部分桩头锚固钢筋在凿桩过程中折断。
3、凿桩时,部分未凿至新鲜砼面,有夹渣、砼松动、浮浆等现象。
4、素砼垫层施工厚度、平整度局部不符合要求,拆模后侧面有蜂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