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集中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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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关于调整新版营业执照打印技术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工商总局关于调整新版营业执照打印技术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工商总局关于调整新版营业执照打印技术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适应“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要求,现对《工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30号)附件2《新版营业执照打印标准》作如下调整:一、将营业执照正副本照面加载的15位注册号调整为18位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除外),其标识方法由“注册号”字样,调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打印标准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体为汉鼎简中黑,正本字号为17磅,副本字号为12磅。

打印区域:正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段左侧边缘距离营业执照内边框左边缘122毫米,上侧边缘距离营业执照内边框上边缘70毫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八个字宽为52.5毫米;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段左侧边缘距离营业执照内边框左边缘91.5毫米,上侧边缘距离营业执照内边框上边缘90毫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八个字宽为34.2毫米。

18位代码字体为宋体,正本字号为16磅,副本字号为12磅。

打印区域:正本18位代码左侧边缘距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右边缘3毫米,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水平中心对齐,18位代码右侧边缘距离营业执照内边框右边缘9毫米;副本左侧边缘距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右边缘1.7毫米,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水平中心对齐,18位代码右侧边缘距离营业执照内边框右边缘9毫米。

二、营业执照名称、经营范围等照面记载事项右边距统一规范为:正本记载事项内容右侧边缘距离营业执照内边框右边缘15毫米;副本记载事项内容右侧边缘距离营业执照内边框右边缘14毫米。

各地已经发放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继续有效,在办理变更登记时再按本通知要求一并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号”字体等按原打印标准执行。

此外,从2015年10月1日起,《企业集团登记证》印制的“母公司注册号”调整为“母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组织机构代码改革内容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组织机构代码改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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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贯彻落实 “三证合一、一照一 码”登记制度改革的 通知(国质检标函 [2015]538 号)
1. 各地质监部门要尽快完成从现有登记模式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过渡,从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不再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数据库中的原组 织机构代码和名称等相关信息,切实做好存量组织机构代码向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转换工作。 2. 要加强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备的数据回传、接收与核查机制,并积极创造 网络条件,确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信息在法人和其他组织完成登记后 1 个工作日内,及时回传 至相关质监部门;确不具备网络条件的,应确保在 10 个工作日内回传至相关质监部门。 3. 各地质监部门要通过省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信息公示平台、政务信息平台等相关系统,及时 采集和更新组织机构相关信息,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核查,并通过组织机构代码分支机构报送 至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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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 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 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 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5]3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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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 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 的通知(国发 [2015]5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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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 快推进“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办发[2015]50 号)
1. 现阶段,已试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三证统发”登记模式改革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核发 一照、一照三号”登记模式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继续试点;支持上海、广东、天津、福建 自贸试验区率先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改革试点。各地区要积极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 革各项工作, 做好实施 “一照一码” 登记模式改革各项准备工作, 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后, 2015 年底前在全国全面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2. 实现改革成果共享应用。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不再发放。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三证合 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实行更多证照合一的,只要与本意见的原则和要求相一致,都可以先行先 试。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予以认可和应用。 3. 加强协同推进。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及其他相关职 能部门,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化保障,形成工作合力。有序做好已 登记企业(包括已试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企业)原发证照换发工作,与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的过渡期相衔接,变更换证不能收费。过渡期内,原发证照(包括各地探索试点的“一照三号” 营业执照、 “一照一号”营业执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 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强化法制保障,认真梳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努力使“三 证合一”涉及的各个环节衔接顺畅,保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调整新版营业执照打印技术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53号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调整新版营业执照打印技术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53号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调整新版营业执照打印技术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工商总局关于调整新版营业执照打印技术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适应“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要求,现对《工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30号)附件2《新版营业执照打印标准》作如下调整:一、将营业执照正副本照面加载的15位注册号调整为18位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除外),其标识方法由“注册号”字样,调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打印标准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体为汉鼎简中黑,正本字号为17磅,副本字号为12磅。

打印区域:正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段左侧边缘距离营业执照内边框左边缘122毫米,上侧边缘距离营业执照内边框上边缘70毫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八个字宽为52.5毫米;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段左侧边缘距离营业执照内边框左边缘91.5毫米,上侧边缘距离营业执照内边框上边缘90毫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八个字宽为34.2毫米。

18位代码字体为宋体,正本字号为16磅,副本字号为12磅。

打印区域:正本18位代码左侧边缘距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右边缘3毫米,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水平中心对齐,18位代码右侧边缘距离营业执照内边框右边缘9毫米;副本左侧边缘距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右边缘1.7毫米,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水平中心对齐,18位代码右侧边缘距离营业执照内边框右边缘9毫米。

二、营业执照名称、经营范围等照面记载事项右边距统一规范为:正本记载事项内容右侧边缘距离营业执照内边框右边缘15毫米;副本记载事项内容右侧边缘距离营业执照内边框右边缘14毫米。

企业三证合一是哪三证

企业三证合一是哪三证

企业三证合一是哪三证企业三证合一是指将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并为一张证书的制度。

这个制度的引入是中国政府为了简化企业注册手续、优化营商环境而推出的一项举措。

要理解企业三证合一,首先要了解三证分别是什么。

三证分别是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1. 营业执照(Business License):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合法经营的凭证,是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权益的基本证明。

2. 组织机构代码证(Organization Code Certificate):组织机构代码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条例》颁发给各类组织机构作为其唯一标识的证件。

3. 税务登记证(Tax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税务登记证是企业在税务部门登记备案的凭证,主要用于纳税人进行税务登记、征收和税务管理等相关事项。

在过去,企业在进行注册登记时需要分别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需要提交大量的材料和履行繁琐的手续,增加了企业的时间和成本。

为了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手续,中国政府推出了企业三证合一制度。

企业三证合一的主要优势在于简化企业注册步骤,减少企业的办事时间和成本,并提高办事效率。

通过合并三证为一,企业只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次性提交必要的材料,例如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等,就能同时获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并且这些信息将会被整合到一个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中。

企业三证合一制度的实施还带来了以下益处:1. 降低企业的创办门槛,鼓励更多的人投身创业。

2. 简化企业经营管理,减少了企业在注册登记方面的繁文缛节。

3. 优化了企业的营商环境,提升了企业的竞争力。

4. 便于政府监管,提升了政府的管理效率。

然而,在享受企业三证合一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企业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企业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规定上报和公示相关信息。

最全最细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注册问题

最全最细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注册问题

式。质监部门已于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停止发放个体工商户
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7.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企业设立、 变更、注销登记相比原在企业 申请设立登记环节,仅在原来工商登记申请表格和提交材
料规范的基础上,新增了“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 “核算方式”和“联络员”等四项事项,将原来的注册号 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中,“核算方式”仅适用 企业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在税务管理过程中,“生产经 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三项信息发生变化
5.什么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 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6.我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适用哪些市 场主体?
答:自 2015 年 9 月 1 日起,“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登记模式适用以下市场主体: ①内、外资公司及其分公司。 ②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 ③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④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⑤营业单位和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⑥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⑦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⑧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⑨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自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 构纳入我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适用范围。 (常驻代表机构仍使用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在 登记证上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个体工商户暂不适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
的,由企业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变更。
②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在企业申请 变更登记环节,仅在原来工商登记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规 范的基础上,新增了“联络员”事项,将原来的注册号改 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015年10月1日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基本原则1.兼容并蓄,降低成本。

以当前基础较好、应用广泛的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最大限度满足各部门管理需求,降低另建及改造成本,减轻社会负担。

2.统一标准,分步实施。

制定统一代码制度建设相关标准,确定代码位数和构成。

设立过渡期,实现现有各类机构代码逐步向统一代码过渡。

3.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以满足需求、便利管理为导向,制定适合当前各部门兼容使用的编码规则,为将来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打好基础。

主要特性唯一性统一代码及其9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在全国范围内是唯一的。

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

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

例如,一个主体由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按照法定程序,需依法注销该事业单位,再设立新企业。

新设立企业是一个新主体,需赋予新的统一代码。

兼容性统一代码最大程度地兼容现有各类机构代码,既能体现无含义代码的稳定可靠,又能发挥有含义代码便于分类管理的作用,最大程度地减少改造成本。

统一代码在第二、三部分设计了机构类别代码和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与工商注册号、事业单位证书号、机构信用代码相应部分含义一致。

第四部分主体标识码采用组织机构代码,保证了统一代码与组织机构代码有效衔接。

稳定性统一代码一经赋予,在其主体存续期间,主体信息即使发生任何变化,统一代码均保持不变。

例如,法人和其他组织迁徙或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均不改变其统一代码。

全覆盖统一代码制度实施后,对新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对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适当方式换发统一代码,实现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全覆盖。

三证合一照一码工作

三证合一照一码工作

附件:“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化技术方案1.信息化建设要求1.1工商部门改造登记系统。

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门提供企业登记、备案等基本信息、企业年报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接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实或提供的涉及企业的相关基础信息,接收统计部门提供的涉及企业的统计相关业务信息。

改造公示系统,增加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部门涉及企业的公示事项。

1.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搭建信息共享环境,改造业务管理系统。

接收工商部门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年报信息;将涉及企业的相关基础信息反馈至信息共享平台。

1.3统计部门搭建数据交换、管理和共享的系统环境,改造业务系统。

接收、管理工商部门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年报信息、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依法向工商部门提供统计调查获取的核实结果、统计调查获取的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违反统计法所受到的行政处罚信息、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等统计共享信息。

2.五证合一信息化标准五证合一信息化标准包括执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业代码、区划代码等国家标准和现有、新增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部门的信息化标准。

2.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业代码、区划代码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行《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 号)和国标《GB 32100-2015 法人及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制规则》确定的18 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编制规则。

部门间信息交换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

统一行业代码和区划代码编码规则,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业代码按国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 )标准赋码,区划代码按民政部的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标准赋码。

2.2工商部门信息化有关标准在改造和升级有关信息管理系统中,执行工商总局《GS7-2013 市场准入与退出数据规范-市场主体分册》、《GS41-2014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规范(暂行)》等标准规范,以及《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数据规范》(另行印发)。

关于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完成情况的总结

关于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完成情况的总结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完成情况的总结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力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经济发展环境,作为牵头单位,我局认真做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各项工作,现就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一、总体进展从“三证合一”到“五证合一”再到已经实施的“多证合一”,两年多来,国务院办公厅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加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并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我局紧随改革步伐,认真梳理转发省市局系列文件,扎实稳步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将“多证合一”改革摆上突出位置。

局领导按照承接一批,做好一批的原则。

做到重大方案亲自把关、重要措施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确保“多证合一”改革顺利推进。

二是注重整体协同推进。

审批局作为牵头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切实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改革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是大力强化宣传培训。

我局紧紧围绕改革中涉及的法律法规、业务流程、文书规范、信息传输和档案利用等,开展专门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始终把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放在突出位置,贯穿于“多证合一”改革的全过程,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用服务的高效能推动改革的高质量。

并利用审批局办证人多、人员流动性的特点,通过大屏及发放宣传页的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地宣传“多证合一”改革的重大意义,扩大改革举措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四是简化工作流程。

市场服务股专设“多证合一窗口”,在企业登记提交材料的基础上,逐步整合相关信息,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登记”、“企业信息一次采集”“同步审批”“核发一照”“加载一码”。

并将相关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公示,并依托省“多证合一”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及业务协同。

我县“多证合一”改革推进以来,简化了审批流程、手续和材料,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有效提高了审批效率,营造了宽松便利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

三证合一需要知道的事情

三证合一需要知道的事情

10月1日起“三证合一”办证需要知道这些事9月24日,记者从市工商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0月1日起,全市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的,分别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质监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就好比企业的“身份证”,企业凭执照可以在政府机关、金融、保险机构等部门证明其主体身份,办理刻章、纳税、开户、社保等事务,相关部门都予以认可,且全国通用。

“三证合一”后,企业登记无需再奔波往返各部门、无需重复提交申请材料,大大节省时间和成本,企业到相关部门办事也无需携带多个证照,更为方便快捷。

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单独办理和发放。

企业办理相关事务,将一律改为使用“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办理。

那么,“三证合一”的办理手续是怎样的?办理前后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实施范围: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我市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上述市场主体的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

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本次改革,仍按照原规定分别办理相关证照,待国家作出相关部署后再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企业领证:申办换照均不收费对10月1日起申请设立的企业,工商部门将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10月1日之前已设立的企业,若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时,将由工商部门收缴其原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企业遗失“三证”的,应当登报声明作废,并提交刊登遗失公告报样原件。

企业申办登记或换照,均不收取费用。

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证照换发的过渡期,逐步换发原有企业的相关证照。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组织机构代码改革内容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组织机构代码改革内容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组织机构代码改革内容“三证合一”是指将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并为一张证书,简化企业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一照一码”指每家企业只需拥有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一个企业基本信息码,在全国范围内唯一标识并记录企业的基本信息。

传统的企业登记制度繁琐而复杂,需要办理多个证件和申报各种信息,给企业带来了不小的负担。

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就是为了简化企业登记手续、提高办理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以及方便监管。

在组织机构代码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合并证照:将原来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并为一张证书。

这样一来,企业只需办理一份证书,就可以完成工商、税务等多个方面的登记手续。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登记时将统一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这个代码由18位数字和字母组成,可以唯一标识一个企业,并记录其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组织形式、注册资本等。

这样一来,每家企业只需要一个代码,就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唯一标识并记录企业的基本信息。

3.信息共享: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各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

这样一来,企业的基本信息可以在不同部门之间快速传递和查询,减少了企业重复填写信息的重复劳动,提高了办理效率。

4.电子化管理:后的登记制度更加注重电子化管理。

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直接办理登记手续,无需亲自前往相关部门办理,大大提高了办理效率和方便性。

组织机构代码的目标是简化企业登记手续、提高办理效率和方便监管。

通过“三证合一”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企业可以大大减少办理手续的时间和成本,方便了企业的经营和发展。

同时,这也对政府监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可以更加方便地获取企业的基本信息,进行监管和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组织机构代码并非仅限于企业,还包括了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这些措施的实施,对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换发材料及表格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换发材料及表格

申请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提交资料申请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申请人需向并联审批平台综合窗口提交以下材料:(一)《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备案工商联络员申请书》;(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三)所有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四)其他相关材料。

有关说明:(一)若本次申请换照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与填报的工商联络员为同一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可不必提交。

(二)申请“一照一码”换照的市场主体原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遗失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刊登证(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三)对于申请人申明未曾办理过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书面承诺。

附件:《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备案工商联络员申请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样本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书面声明》1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备案工商联络员申请书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本企业/机构现申请(在申请事项□里打√):□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其中,副本1个。

(企业盖章)年月日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企业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换照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委托书适用于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等办理登记(备案)、股权出质等业务。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统计局、法制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确保“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如期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推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在全面实施企业“三证合一”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创业准入制度成本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确保从2016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五证合一”改革。

二、突出重点,统一模式(一)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二)有序做好“五证合一”改革的过渡衔接工作。

“五证合一”实行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和营业执照样式与“三证合一”改革相同。

改革后,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原执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发、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对营业执照的换发及统一代码的赋码方式、对企业原证照的收缴和管理方式继续按照《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以下简称121号文)的要求进行。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政策解读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现“一照一码”的登记模式。

二.武汉市什么时候实施“三证合一”改革?按照工商总局等六部门的改革部署,全国将从2015年10月1日起,在新设企业和变更企业中,全面推开“三证合一”改革。

湖北省决定从2015年9月10日起在全省先行全面推开此项改革。

按照省市同步推进的思路,武汉市同步启动“三证合一”改革。

三.武汉市哪些市场主体适用“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根据规定,武汉市“三证合一”改革,适用于全市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个体工商户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暂时未纳入改革范围,待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相关事项后再组织实施。

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有哪些新亮点?“三证合一”改革的核心是便利市场准入,简化手续、缩短时限、便民利民。

其亮点体现在“六个一”:1.一套材料、一表登记:按照“保留必需、合并同类、优化简化”的原则,对工商、质检、税务部门的申请文书及提交材料规范进行整合优化,实行“一套材料”和“一表登记”申请。

2.一窗受理:企业只需到工商部门“一个窗口”申请即可,方便企业办照。

3.一个部门审批:工商部门统一受理企业申请并审核后,申请材料和审核信息在部门之间共享,减少重复性审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和办理,3日内发照。

4.一照通用:各相关部门要在各自的领域认可、使用、推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对已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在办理相关事务时,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5.一码管终身:营业执照上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从源头上赋予企业全国统一的主体识别号,使企业拥有全国唯一的“身份证号”,企业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保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

国家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

国家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

国家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5.09.09•【文号】工商企注字〔2015〕147号•【施行日期】2015.09.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正文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的要求,现就工商(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协同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做好企业登记和税务管理衔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衔接顺畅高效企业登记机关核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下统称企业)新设登记、变更登记(备案)后,应当将其基本登记信息、变更登记(备案)信息即时共享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以下简称交换平台)。

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信息后,应当将该税务主管机关全称即时共享到交换平台。

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到交换平台获取税务主管机关信息,并建立与企业登记信息的关联关系。

税务主管机关办理完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事项变更或出具清税证明后,应当即时将上述事项的变更信息、清税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到交换平台获取并更新相关变更信息、清税信息,并建立与企业登记信息的关联关系。

暂不具备联网实时共享信息条件的,企业登记机关、税务主管机关应当在共享信息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

二、完善业务衔接流程,确保登记规范有序自2015年10月1日起,已登记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应当换发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什么叫三证合一全面深入解读

什么叫三证合一全面深入解读

什么叫三证合一全面深入解读什么叫三证合一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0月1日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三证合一的发展“三证合一”应向“多证合一”转变,彻底简化注册程序。

一是由“三证合一”向“多证合一”转变,彻底简化注册程序。

二是除企业之外的其他机构类型也应实行“多证合一,一证一码”。

三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多证合一、一证一码”改革提供法律支持。

加强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和事中事后监管。

当前推进“三证合一”制度改革,除大力减少前置审批外,还需要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面向质监、税务、工商、公安、社会保障等各级组织机构的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对资源信息共享交换技术,实现电子政务系统跨平台、跨应用、跨系统、跨地区的资源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为部门间信息交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造条件。

行政审批权力应当与注册登记事务分离。

行政审批权力通过法律规定由行政部门承担,而登记注册事务则可以由事业单位承担。

第一,行政审批权与注册登记事务的分离是由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的性质、职能决定的。

第二,行政审批权与注册登记事务的分离也是提高行政效率、改善公共服务质量的要求。

“三证合一”的重大意义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首先,推进“三证合一”,实现“一照一码”,有利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就是要进一步改革多个部门、多个证件、多个环节的繁琐管理模式,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提高社会运行效率,进一步释放我国经济发展的内在潜力。

其次,推进“三证合一”,实现“一照一码”,有利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

目前,企业全部注册时间从改革前的平均26天缩短到14天,实现“一照一码”后,可缩短到3天,有的甚至“立等可取”。

什么是三证合一是哪三证怎样办理三证合一

什么是三证合一是哪三证怎样办理三证合一

以前,企业或个体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分别跑手续,你想要创业开公司办企业,要抱着大摞复印材料,几个部门七八趟地往返奔波,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个都不能少,而且动辄十几天到数月的漫长等待。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也就是将原本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本证件,合并成“一张执照、三个代码”。

新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与以前的不同,这张营业执照上除了有注册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等,还多了两项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和税务登记证号。

三证合一办理流程全国各地略有区别,现以上海市松江区三证合一办理流程为例,详情请咨询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1、《企业“三证合一”登记补充信息表》;2.工商设立登记申请材料;3.质监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代码证书复印件;4.税务设立登记申请材料:(1)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合伙协议复印件;(2)申请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总机构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除外)。

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1.工商变更登记申请材料;2.未实行“三证合一”登记的企业,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对申请人提交的工商登记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以及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和税务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的,按照工商登记审批程序,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设立(变更)登记核准意见,将核准登记信息、申请材料等扫描上传至综合业务平台,发送质监、国税、地税部门。

工商部门告知申请人对申请人提交的工商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以及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税务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全部内容的,应当场出具书面凭证,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10月1日起“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将全国推行

10月1日起“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将全国推行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即将全面推行,这是深化改革、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又一重要举措。

在这一改革过程中,表面看是证件数量的减少,而实则是监管理念创新、行政权力下放、公共资源整合共同发力的结果。

从10月1日开始,全国将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不再发放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9月24日,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副局长王磊表示,目前全国各地的工商部门均已做好准备。

据介绍,改革后,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增加了“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和“核算方式”信息,但原来到税务、质监部门办证需要的其他材料不再提交。

简化手续助力“双创”过去商事主体登记注册,要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程序复杂,耗时耗力。

2014年3月,以“三证合一”为核心的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

准确地说,当时的改革应该叫“三证”合“一证”或者“一证三号”,商事主体只需在工商登记窗口填一张表,由后台统一运转数据,就能拿到印有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单独存在。

“一证三号”改革大大节省了市场主体的注册时间。

在此基础上,今年10月1日起全面推行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更进一步,取消了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新版营业执照最快仅需数小时。

由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也方便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改革后,江苏宿迁市城建开发类市场主体的设立时间由220个工作日压缩至58个工作日,由过去至少往返30个部门,精简至只需跑上一趟、连走4个窗口。

“推行‘三证合一’能够简化市场准入手续,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缩短了企业创办周期,有利于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组织机构代码改革内容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组织机构代码改革内容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组织机构代码改革
内容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组织机构代码是指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合并为一张证照,并引入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

该的目的是为了简化企业登记流程,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推动市场经济发展。

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传统上,企业在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时需要分别办理多份证件,手续繁琐且耗时。

后,企业只需要一次性申请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实现三证合一,极大简化了企业登记手续。

二、引入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过去,企业在工商、税务和组织机构等不同部门登记时使用的是不同的代码,造成了信息孤岛和数据不一致的问题。

后,统一使用社会信用代码,不仅有助于提高信息共享和数据一致性,还方便了企业相关业务的办理。

四、优化企业注册流程:后,企业只需在一个窗口进行注册,而不再需要多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大大简化了企业注册流程。

同时,取消了一些不必要的资料和手续,为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注册服务。

五、加强信用管理:后,社会信用代码将作为企业的唯一身份标识,关联企业的信用信息将被整合到一个系统中,形成企业信用档案。

这将有助于加强对企业的信用监管和评价,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体系,形成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总的来说,“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组织机构代码是中国政府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背景下,为企业减轻负担,提供便利,推动市场化、法治化程度的重要举措之一、这一为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促进了市场的健康发展,增强了企业的发展信心。

同时,也加强了对企业的信用监管,提升了市场的规范化水平。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三证合一和一照一码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三证合一和一照一码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三证合一和一照一码摘要商事制度改革自2014年启动以来,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之一。

本文介绍了商事制度改革的背景、目标和主要内容,并着重探讨了其中两项重要内容:三证合一和一照一码。

背景商事制度改革是指通过制度性改革,完善企业开办、运营、退出机制,加强执法监管,提高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水平,为推动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商事制度改革进程中有很多需要改革的领域,如注册登记、许可证照、经营登记、税务登记、信用管理等。

目标商事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有利于市场竞争和企业发展的制度环境,构建健全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法人责任制,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水平和经济发展质量。

主要内容商事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优化企业开办登记、简化许可证照办理、升级经营场所登记、加强行政许可监管、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完善信用监管体系等。

其中,三证合一和一照一码是商事制度改革的两大重头戏。

三证合一三证合一是指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并为一张证书。

这项改革涉及到多个部门,其中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等。

三证合一的实施,一方面可以减轻企业的开办手续,简化民间资本创业的门槛,降低创业成本,有利于推动创新创业,加快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可以提高企业的信息公示透明度,对于降低企业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一照一码一照一码是指将企业营业执照的信息统一到社会信用码中,并将社会信用码作为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唯一标识。

通过这项改革,可以减少重复登记、简化信息核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社会信用体系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一照一码实现后,企业就可以通过社会信用码快捷地实现跨部门的信息查询和交互,同时也能够避免重复交税、重复领证等不必要的繁琐程序,带来极大的便利和经济效益。

结论商事制度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进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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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集中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
码”营业执照公告
【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119
【发布部门】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6.27
【实施日期】2016.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集中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公告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我局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市正式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并开始颁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为做新版执照的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换照范围
凡2015年10月1日前在我局及各县(市)、区工商(市场监管)局(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并领取旧版营业执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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