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矿安全规程(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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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爆破篇解读

煤矿安全规程爆破篇解读
严禁使用黑火药和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同一 工作面不得使用2种不同品种的炸药。
在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 毫秒延期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 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 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不得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爆 索,严禁使用火雷管。
爆破引起瓦斯燃烧事故,将班长烧伤,但未接受事故教训。 (3)采煤工兼爆破工,未经过安全培训,对爆炸材料性能及爆破安全
知识基本不掌握,用照明线明电爆破,违章作业
第三百一十六条 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 职爆破工担任。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 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 工作面工作。
煤矿炸药的安全等级及其使用范围,是经过长期的 生产实践和严格的检验后确定的。使用未经安全鉴 定的炸药或不按指定范围使用,都会引起瓦斯、煤 尘爆炸。但是也不应当认为,使用经过安全鉴定的 煤矿许用炸药并按指定范围使用就万无一失。在通 风不良、不堵或少堵封泥,使用药量过多、炸药变 质等情况下,也会引发瓦斯、煤尘爆炸。
【解读】本条是关于采掘工作面起爆方式 和爆破方式的规定。
掘进工作面全断面一次起爆是指在巷道整个断面上, 一个循环的炮眼全部装药,一次起爆。它的好处是:
(1)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可以 避免因分次爆破引起瓦斯或煤尘爆炸的危险。本条 文规定,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应采 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
1989年6月15日11时37分,某矿+102m水平掘进工作面,因明电爆破 引发瓦斯爆炸,死亡18人,重伤2人。
事故原因: (1)井下停电局部通风机运转不正常,供风路线长,风筒漏风严重,
掘进工作面处在微风状态,造成瓦斯积聚。 (2)瓦检工配备不足,经常超限作业;该矿3月28日一掘进面曾发生

煤矿安全规程爆破篇解读

煤矿安全规程爆破篇解读



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 电雷管,并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对应安全等级的煤 矿许用炸药。不得在瓦斯矿井中使用非煤矿许用炸 药和非煤矿许用电雷管,也不得将用于低瓦斯矿井 的炸药用于高瓦斯矿井中。否则就可能发生瓦斯、 煤尘爆炸事故。 煤矿炸药的安全等级及其使用范围,是经过长期的 生产实践和严格的检验后确定的。使用未经安全鉴 定的炸药或不按指定范围使用,都会引起瓦斯、煤 尘爆炸。但是也不应当认为,使用经过安全鉴定的 煤矿许用炸药并按指定范围使用就万无一失。在通 风不良、不堵或少堵封泥,使用药量过多、炸药变 质等情况下,也会引发瓦斯、煤尘爆炸。
第三百一十七条 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 业说明书,说明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炮眼布置图必须标明采煤工作面的高度 或掘进工作面的巷道断面尺寸,炮眼的位 置、个数、深度、角度及炮眼编号,并用 正面圈、平面图和剖面图表示。 (二)炮眼说明表必须说明炮眼的名称、深度、 角度,使用炸药、雷管的品种,装药量, 封泥长度,连线方法和起爆顺序。 (三)必须编入采掘作业规程,并及时修改补 充。 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很容易造成爆破崩人、崩倒支架、冒顶片帮砸人 等事故。同时,会造成工作面风流中产生大量的 浮游煤尘及瓦斯超限,在紧接第二次爆破时,极 易引发瓦斯或煤尘爆炸,以及发生炮烟熏人事故 (工作面上部人员始终处在炮烟包围之中)。所以 严禁在1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 破。 1979年6月30日,某矿331四分层采煤工作面发生 煤尘爆炸事故,死亡39人,重伤3人,轻伤7人。 事故原因是3名爆破工在工作面分3段同时爆破, 两面之间只有15m。当第一段放第一炮后,引起 工作面大量煤尘飞扬。炮眼的封泥过短,仅为 30~70mm,爆破时喷出火焰,引燃了风流中的 高浓度的浮游煤尘和第二炮造成的悬浮煤尘,引 发煤尘爆炸。

露天施工爆破安全规程模版

露天施工爆破安全规程模版

露天施工爆破安全规程模版一、引言爆破施工是一项危险性较高的作业,为了保障工人的安全和施工的顺利进行,制定一份完善的露天施工爆破安全规程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规划、设备选择、施工过程控制和应急管理等方面,详细介绍露天施工爆破的安全规程。

二、规划阶段1. 制定爆破设计方案前,应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周边环境和人员聚集的情况,确保施工区域内没有人员和财产安全隐患。

2. 在施工区域内设置爆破作业区域,确保人员和设备在安全范围之外。

3. 制定施工方案时,应考虑到附近的居民区、交通要道等区域,避免对周边环境和人员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和安全隐患。

三、设备选择1. 爆破作业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爆破器材和设备,并由具有资质的爆破工程专业单位提供。

2. 爆破器材和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在施工过程中正常运行,避免由于设备故障导致的安全事故。

3. 在爆破作业中,应对冲击波、飞石和空气振动等因素产生的辐射和噪声进行有效控制,保护周边环境和人员安全。

四、施工过程控制1. 在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确保相关人员对施工过程和风险进行充分了解,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 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监控和指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 施工区域内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并限制非相关人员进入现场。

4. 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工程情况,采取有效的控制手段,如封闭性防护措施、安全缓冲区域设置等,确保安全距离和安全范围。

五、应急管理1. 在施工过程中,应配备专职的安全监测人员,负责监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2. 施工现场应配备相应的救援设备和急救药品,确保一旦发生意外情况能够及时处理。

3. 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4. 当施工现场发生意外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紧急救援,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和申请支援。

六、总结露天施工爆破作业是一项具有高风险的工作,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对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施工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露天采矿爆破管理制度

露天采矿爆破管理制度

露天采矿爆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露天采矿爆破活动,保障人员和设施的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露天采矿爆破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矿山企业、爆破公司、爆破队伍等。

第三条露天采矿爆破活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保护环境,确保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第四条露天采矿爆破活动管理应实行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保证管理的执行和有效性。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五条从事露天采矿爆破活动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证件和资质,按照规定接受培训,掌握爆破技术、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进入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须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严禁酒后作业、疲劳作业和违章操作。

第七条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超负荷作业、超范围作业和超速作业,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八条现场负责人应做好人员的排班安排和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和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作业人员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工作进展和发现的安全隐患,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保障爆破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设施管理第十条露天采矿爆破作业的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检查维护,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十一条爆破设备应经过认证,严格按照要求配置和使用,配备专业操作人员,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检测和校准。

第十二条爆破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立安全隔离带,保证安全通道畅通,确保爆破作业的周围环境和通道畅通。

第十三条爆破作业遇到特殊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紧急处理,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爆破管理第十四条爆破作业应按照爆破设计方案进行,合理设置起爆点和装药量,确保爆破效果和安全。

第十五条爆破现场应由具有爆破工程师资质的人员负责监督,确保爆破过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爆破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详细勘察和检测,确认周围环境和通道的安全性,做好应急预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2022版《煤矿安全规程》--露天煤矿部分

2022版《煤矿安全规程》--露天煤矿部分

2022版《煤矿安全规程》露天煤矿部分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五百一十条多工种、多设备联合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第五百一十一条采用铁路运输的露天采场主要区段的上下平盘之间应当设人行通路或者梯子,并按有关规定在梯子两侧设置安全护栏。

第五百一十二条在露天煤矿内行走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必须走人行通路或者梯子。

(二)因工作需要沿铁路线和矿山道路行走的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前后方向来车。

躲车时,必须躲到安全地点。

(三)横过铁路线或者矿山道路时,必须止步瞭望。

(四)跨越带式输送机时,必须沿着装有栏杆的栈桥通过。

(五)严禁在有塌落危险的坡顶、坡底行走或者逗留。

第五百一十三条严禁非作业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进入作业区。

第五百一十四条采场内有危险的火区、老空区、滑坡区等地点,应当充填或者设置栅栏,并设置警示标志;地面、采场及排土场内临时设置变压器时应当设围栏,配电柜、箱、盘应当加锁,并设置明显的防触电标志;设备停放场、炸药厂、爆炸物品库、油库、加油站和物资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置防爆、防火和危险警示标志;矿山道路必须设置限速、道口等路标,特殊路段设警示标志;汽车运输为左侧通行的,在过渡区段内必须设置醒目的换向标志。

严禁擅自移动和损坏各种安全标志。

在运输线路两侧堆放物料时,不得影响行车安全。

第五百一十五条在下列区域不得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一)距采场最终境界的安全距离以内。

(二)爆炸物品库爆炸危险区内。

(三)不稳定的排土场内。

(四)爆破、岩体变形、塌陷、滑坡危险区域内。

第五百一十六条机械设备内必须备有完好的绝缘防护用品和工具,并定期进行电气绝缘性能试验,不合格的及时更换。

第五百一十七条采掘、运输、排土等机械设备作业时,严禁检修和维护,严禁人员上下设备;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范围内,严禁人员和设备停留或者通过。

移动设备应当在平盘安全区内走行或者停留,否则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第五百一十八条设备走行道路和作业场地坡度不得大于设备允许的最大坡度,转弯半径不得小于设备允许的最小转弯半径。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露天矿部分)1到3章_图文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露天矿部分)1到3章_图文

《规程》修订情况简介
第二编 地质保障部分:
第二十四条 当露天煤矿地质资料不能满足建 设及生产需要时,必须针对所存在的地质问题开展 补充地质勘探工作。
第三十条 基建矿井、露天煤矿移交生产前, 必须编制建井(矿)地质报告,并由煤矿企业技术 负责人组织审定。
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一章 矿井建设:
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主 体责任,履行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职责。
2011版
2016版
备注
第五百八十七条 当2台以上 转载机与轮斗挖掘机联合作 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五百一十条 多工种、多设 备联合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 措施,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 设计规范。
通用内容 扩展
第五百八十三条 轮斗挖掘 机工作面必须帮齐底平,行 走道路的坡度和半径不得超 过规定的允许值。
第三十七条 煤矿建设、施工单位必须设置项 目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安全人员、技术 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第五编 职业病危害防治:
第六百五十四条 露天煤矿的防尘工作应当符合下列 要求: (一)设置加水站(池)。 (二)穿孔作业采取捕尘或者除尘器除尘等措施。 (三)运输道路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 (四)破碎站、转载点等采用喷雾降尘或者除尘器除尘。
提醒:《规程》作为一个整体,在学习和应用《规程》 过程中,不能只看第四编露天煤矿,在总则、地质保障、 职业病危害防治、应急救援这几个通用部分中,包括井工 煤矿部分的矿井建设章节,与露天相关的内容也很多,都 需要我们去关注。通过以下几个举例来说明。
《规程》修订情况简介
第一编 总则:
第十五条 露天煤矿必须按规定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 (一)地形地质图。 (二)工程地质平面图、断面图。 (三)综合水文地质图。 (四)采剥、排土工程平面图和运输系统图。 (五)供配电系统图。 (六)通信系统图。 (七)防排水系统图。 (八)边坡监测系统平面图。 (九)井工采空区与露天矿平面对照图。

露天岩土爆破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露天岩土爆破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露天岩土爆破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露天岩土爆破施工是一项复杂而危险的作业,如果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将有可能引发严重的事故。

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以下是露天岩土爆破施工的安全操作规程,供参考:一、施工前准备1.施工前,应进行全面的安全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爆破作业的风险和安全措施;2.进行现场调查和勘察,明确爆破现场的地质情况和爆破设计的要求;3.制定详细的爆破施工方案和操作指导书,并请专业工程师进行审核。

二、爆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设立施工围栏,并明确标识爆破危险区域;2.清理施工现场,确保周边区域没有人员和物体;3.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周边人员注意安全;4.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作业流程和安全要求。

三、爆破器具的安全使用1.严格按照施工方案使用爆破器具;2.使用高质量、合格认证的爆破器具;3.确保爆破器具正常运转,不得使用存在故障或损坏的器具;4.合理安排施工人员,确保他们熟悉使用爆破器具的方法和技巧。

四、爆破药品的储存和使用1.爆破药品必须存放在专门的仓库中,避免与其他物质接触;2.严禁在爆破药品仓库内吸烟或使用明火;3.使用爆破药品前,必须检查其有效期,并遵守正确的储存和运输方法;4.在使用爆破药品前,必须正确配比和混合,遵循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五、爆破现场的安全措施1.在爆破现场周边设立警戒线,并限制人员和车辆进入;2.检查爆破装置的安全状态,确保电路连接正确、无异物和外力干扰;3.确保炮眼和炮孔的准确位置和深度,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松散岩石和碎石飞溅;4.在爆破现场设置监控设备,及时监测作业过程,并保持和周边通讯畅通。

六、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1.施工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眼镜、防护服、防护手套等;2.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使用个人防护器具的方法和注意事项;3.施工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更改和忽略个人防护措施;4.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遇到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爆破安全规程

爆破安全规程

爆破安全规程一、爆后检查等待时间1、露天浅孔爆破,爆后应超过5min,方准许检查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如不能确认有无盲炮,应经15min后才能进入爆区检查。

2、露天深孔及药壶蛇穴爆破,爆后应超过15min,方准检查人员进入爆区。

二、爆破时间爆破部门应了解当地气象情况,使装药、填塞、起爆的时间避开雷电、狂风、暴雨、大雪等恶劣天气。

三、警戒距离爆破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允许距离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六十五条爆破安全警戒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必须有安全警戒负责人,并向爆破区周围派出警戒人员。

(二)警戒哨与爆破工之间应实行“三联系制”。

(三)因爆破发生中断生产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采取措施后方可解除警戒。

第五百六十六条安全警戒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深孔松动爆破(孔深大于5m):距爆破区边缘,软岩不得小于100m、硬岩不得小于200m。

(二)浅孔爆破(孔深小于5m):无充填预裂爆破,不得小于300m。

(三)二次爆破:炮眼法不得小于200m。

裸露爆破药量不超过20kg时,不得小于200m;药量超过20kg时,不得小于400m。

(四)扩孔爆破:不得小于100m。

(五)轰水:不得小于50m。

第五百六十七条各种机电设备距爆破区外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17规定。

爆破方式表17 机电设备距爆破区外端的安全距离机车、汽车等机动设备处于警戒范围内且不能撤离时,应采取安全措施;与电杆距离不得小于5m,在5~10m时,必须采用减震爆破。

说明:1、爆破警戒距离与爆破时的天气有直接关系,大风和能见度低的时候,警戒距离要适当增大;2、由于我矿岩层赋存条件比较特殊,硬岩(石头层)多是不整合的分层复合层,上部硬岩深度浅,而且层间含水较大,客观上造成深孔爆破区域需要按照浅孔警戒距离去执行;3、现场装药虽说都在控制,但是限于爆破员的水平和岩石的各向异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警戒距离有所增大;4、对于设备而言,大块孤石爆破与浅孔爆破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警戒距离警戒,保证不了设备的安全,现场警戒时距离都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距离;5、根据现场药量的控制和爆破经验警戒距离一般为:。

露天岩土爆破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露天岩土爆破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露天岩土爆破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本一、目的露天岩土爆破施工是一项高风险的作业,为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与设备的安全,保障周边环境的保护,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参与露天岩土爆破施工的人员,包括承包商、监理、工人等。

三、操作前的准备1.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经专业人员审核确认。

2.确认施工现场的地质情况,包括岩石的强度、稳定性等。

3.配备必要的爆破器材及工具,并进行合理的存放和分类管理。

4.设置标志牌、警示线等安全标识,以提醒周边人员注意施工区域。

5.与厂方、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联络。

四、操作规程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环保、安全方面的要求。

2.组织开展岩土爆破施工前,必须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告知作业人员工作内容,并进行预防措施的讲解。

3.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确定爆破点、时间、药量等参数,并进行合理分配,确保安全。

4.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划分,设置安全区域,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以防意外伤害发生。

5.严格按照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设备的布置,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6.严禁使用过期或者损坏的爆破药剂,必须进行合理的贮存和保管。

7.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等,确保人身安全。

8.严禁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岗位,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作业。

9.在爆破前,必须进行合理的警示和广播,提醒周边人员注意安全,确保人员远离爆破区域。

10.爆破时必须按照计划的时间进行,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提前或者延迟操作。

11.爆破后,必须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五、紧急事故的处理1.在发生紧急事故时,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并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并按照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处理。

2.在事故处置过程中,要保持通信的畅通,及时报告上级,寻求支援。

六、施工结束及报告1.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整理清理,保持施工区域的整洁,消除安全隐患。

2.制定施工总结报告,详细记录工程的施工情况,安全事故的原因和处理措施,并提交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2023版煤矿安全规程(露天矿)

2023版煤矿安全规程(露天矿)

2023版煤矿安全规程(露天矿)2023版煤矿安全规程(露天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稳定,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国露天煤矿的生产活动,包括开采、运输、装载、辅助作业等环节。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实履行生产安全主体责任。

第四条需要对煤矿安全规程的内容进行改进和完善的,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究,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积极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优化煤矿生产布局,降低安全生产风险。

第二章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划定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指标进行生产,不得超过允许范围。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职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灭火、排水、通风等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安全应急能力。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监管、风险评估等机制,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接受监督检查。

第三章煤矿设备与设施管理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对设备和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提高使用寿命。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规定配备防灭火器材,并进行日常检查,保证设备的完好和临时性使用。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运输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运输车辆的日常检查,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对露天开采区域进行安全护栏设置,防止人员误入危险区域。

第四章作业环境与职工安全管理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作业环境监测制度,对空气质量、噪声、粉尘等进行监测,保证作业环境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对职工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职工身体健康,适时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露天施工爆破安全规程

露天施工爆破安全规程

露天施工爆破安全规程露天施工爆破是一种常见的施工方法,用于拆除建筑物、挖掘地下障碍物以及钻井等工程。

然而,这种施工方式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操作不当,可能会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严格的爆破安全规程对于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施工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一份____字的露天施工爆破安全规程,供参考:一、施工前准备阶段1.1 选派专业爆破人员:施工单位应从具备专业爆破作业经验的人员中选派具备资格的爆破人员,确保其熟悉爆破作业的相关知识和技术,并持有相关证书。

1.2 制定详细的爆破作业方案:施工单位应根据具体工程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爆破作业方案,包括爆破点的选取、起爆方式的确定、减振措施的设计等。

1.3 实施爆破点勘查: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爆破点进行详细勘查,了解地质情况、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以及附近建筑物等特征,并根据勘查结果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设计。

二、爆破物品购买和储存2.1 购买合格的爆破物品:施工单位应从合法渠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的爆破物品,并留存购买凭证和相关证书。

2.2 储存爆破物品:施工单位应根据爆破物品的特性和规定,选择安全合理的储存地点,并采取防火、防潮、防盗等措施,确保爆破物品的安全。

三、施工现场安全控制3.1 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现场安全控制方案,包括设置警戒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设备、进行人员疏散和安全通道设计等。

3.2 安全隐患排查: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清除可能存在的危险物品和障碍物,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3 严格控制施工人员数量: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人员数量,并确保人员之间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3.4 使用合格的爆破器材和工具:施工单位应确保所使用的爆破器材和工具具备合格的质量证明,且经过合理维护和保养。

四、爆破作业操作控制4.1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施工单位应对爆破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了解和遵守爆破作业的相关规程和操作流程。

露天煤矿安全作业规程

露天煤矿安全作业规程

鄂尔多斯市瑞德煤化瑞德煤矿煤矿安全作业规程鄂尔多斯市瑞德煤化瑞德煤矿二〇一三年规程编制(修订)立项审核表前言0第一部分工程安全作业规程0第一章总则0第二章采剥作业规程4第三章运输作业规程7第四章排土作业规程9第五章采空区作业规程10第二部分露天爆破安全作业规程11第一章总则11第二章导爆管、导爆索、雷管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12 第三章火工品的运输与保管13第四章装药与充填15第五章起爆方法18第六章警戒与安全距离20 第七章瞎炮处理24第八章二次爆破24前言《露天煤矿安全作业规程》是我矿安全生产必须遵循的安全准则,是全矿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保障安全所遵循的依据。

本规程是结合我矿生产实际情况,并参照《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法规、规程制定,分为工程安全作业规程、露天爆破安全作业规程两部分,规程容涵盖了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

全矿职工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本规程,并严格执行。

第一部分工程安全作业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露天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安全法规,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条各级领导必须贯彻落实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等。

第四条矿长对本矿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矿行政副职对分管业务围的安全工作负责;各单位、部门行政正职是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行政副职对分管业务围安全工作负责,其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班组长(工长)对所管辖围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各级安全责任人要认真监督检查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并对各级第一责任者负责。

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规程

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规程

露天煤矿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程内蒙古生力中伟爆破集团有限公司二O一四年二月目录第一章爆破器材及库房安全管理................................................................................... - 3 - 第二章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 - 6 - 第三章爆破器材的销毁................................................................................................. - 16 - 第四章火区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 19 - 第五章采空区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 22 -第一条: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鄂尔多斯市各露天煤矿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和周围环境及设实施等的安全,进一步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爆破器材及库房安全管理第二条:爆破器材的申请、购买、储存和运输要严格执行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爆破器材库的选址要按相关规范,经管理部门确认,并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

不准私改、私建。

第四条:爆破器材库要按规范标准有防雷设施,并经气象部门检测合格,出具检测报告。

露天煤矿安全规程

露天煤矿安全规程

**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安全规程编制单位:**有限公司新版《煤矿安全规程》(总局令第87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号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已经2015年12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11月3日公布的《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10月25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八条的决定》,2009年4月22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百四十一条、第四百四十二条的决定》,2010年1月21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部分条款的决定》,2011年1月25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同时废止。

局长 **2016年2月25日附件:煤矿安全规程目录第一篇总则 (1)第二篇地质保障 (6)第三篇露天煤矿 (8)第一章一般规定 (8)第二章钻孔爆破 (10)第一节一般规定 (10)第二节钻孔 (10)第三节爆破 (11)第三章采装 (15)第一节一般规定 (15)第二节单斗挖掘机采装 (15)第四章运输 (18)第一节公路运输 (19)第五章排土 (20)第六章边坡 (22)第七章防治水和防灭火 (23)第一节防治水 (23)第二节防灭火 (24)第八章电气 (25)第一节一般规定 (25)第二节变电所(站)和配电设备 (26)第三节架空输电线和电缆 (26)第四节电气设备保护和接地 (29)第五节电气设备操作、维护和调整 (30)第五节爆炸物品库和炸药加工区安全配电 (31)第六节照明和通信 (33)第九章设备检修 (33)第五篇职业病危害防治 (36)第一章职业病危害管理 (36)第二章粉尘防治 (36)第三章热害防治 (38)第四章噪声防治 (39)第五章有害气体防治 (39)第六章职业健康监护 (40)第六篇应急救援 (42)第一章一般规定 (42)第二章安全避险 (43)第三章救援队伍 (44)第四章救援装备与设施 (45)第五章救援指挥 (46)第六章灾变处理 (47)附则 (50)附录主要名词解释 (50)第一篇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制定本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 露天部分

煤矿安全规程 露天部分
《煤矿安全规程》宣贯 露天部分
中煤平朔煤炭工业公司 刘爱兰
2016年6月1日
宣贯题纲
一、《煤矿安全规程》(露天部分) 整体修订情况
二、《煤矿安全规程》 (露天部分) 具体修订讲解
一、《煤矿安全规程》 (露天部分)整体修 订情况
根据会议精神,按照修订原则,确 定《规程》(露天部分)结构框架为九 章,最终审定名称为《煤矿安全规程》 第四编露天煤矿,主要结构是第一章一 般规定,第二章钻孔爆破,第三章采装, 第四章运输,第五章排土,第六章边坡, 第七章防治水和防灭火,第八章电气, 第九章设备检修。
二、《煤矿安全规程》 (露天部分)具体修 订讲解
第四章 运输
原第六百一十六条 删除
第五百六十五条 删除“避难车道”的设置
第五百六十七条 新增内容“矿用卡车在运输道 路上出现故障且无法行走时,必须开启全部制动 和警示灯,并采取防止溜车的安全措施;同时必 须在车体前后30m外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 采取防护措施。”
原第五百五十七条、第五百五十八条 有关爆 破专用车辆及运送人员相关规定 删除
二、《煤矿安全规程》 (露天部分)具体修 订讲解
第五百二十七条 (五)预装药炮孔在当班 进行充填。预装药期间严禁连接起爆网络。 (新增)
第五百二十九(一)抛掷爆破(新增),第 五百三十二条 抛掷爆破(新增)
原第五百六十九条 有关裸露爆破,删除, 将“严禁裸露爆破”放入第五百三十五条
第五百一十条 多工种、多设备联合作业时, 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第五百一十八条 设备走行道路和作业场地坡 度不得大于设备允许的最大坡度,转弯半径不 得小于设备允许的最小转弯半径。
二、《煤矿安全规程》 (露天部分)具体修 订讲解

露天煤矿安全规程

露天煤矿安全规程

露天煤矿安全规程为了保障露天煤矿生产安全,保护生产人员身心健康,提高生产效益,制定本安全规程。

一、一般规定1.露天煤矿所有本安全规程中提到的岗位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并严格遵守本规程。

2.本安全规程的制定、实施和修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法律法规执行,确保安全合法。

3.露天煤矿应当建立实行“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以达到安全、高效的生产目标。

4.必须在所有安全管理工作中实行严格的责任制,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二、安全管理制度1.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在煤矿内部建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落细安全管理职责。

2.对于新进厂的员工、临时进入露天煤矿的人员和来往车辆,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指导。

3.对于所有煤矿内的危险区域,必须进行严格管控,切断人员和车辆的进出通道,并有专职人员进行监控。

4.煤矿管理人员必须每天进行现场巡查,以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性。

三、作业操作规范1.在煤矿内使用的车辆必须经过专业人员安全检测,确保其安全运行。

2.在开展爆破、挖掘等涉及到可能导致伤亡的作业时,必须进行认真的安全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操作安全。

3.对于煤矿内存在的悬崖、深谷、坡地等多雨、易泥石流等易发生事故的地点,必须采取有效监控和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和车辆安全。

4.所有作业操作必须进行安全防范措施措施的实施,防止人员和设备受到伤害。

四、应急处理1.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如遇突发安全问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通知负责人员,确保人员严格落实现场安全规范。

2.当发生火灾、瓦斯爆炸等事故时,必须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疏散人员,设立安全隔离区域,并进行安全抢救。

3.为防止煤矿生产过程中人员和设备遇到危险,应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和预防措施,并进行严格强化和落实管控。

五、环保管理1.要对煤矿内环境进行严格监控,保证其合理安全,及时处理有关污染,为相关企业和行业管理机构提供协助和建议。

2.建立环保制度和安全准则,采取相应措施控制能源的使用、废物的排放和污染物的处理,保障生产环境的稳定、安全和健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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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毁地不准设废火药暂存仓库,废火药就随来随 销毁。但是允许设点火器材和起爆器材暂时存放 室。暂时存入室到销毁场的边缘距离不得小于 50m,距离观察掩体不得小于30m。 • 销毁爆炸物品应销毁小组的领导和指挥下进行, 由有经验的人操作,要当场清点销毁爆炸材料的 品种和数量。销毁后由工程技术人员检查,确认 无误,由销毁领导小组负责人和销毁人员共同签 字,方可结束销毁工作。
• 本条主要是对爆破剩余的爆炸材料如何处理的规 定。
• 第562条 在爆破区域内放置和使用爆炸材 料过程中,20m以内严禁烟火,10m以内严 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 本条是对在爆破区域内严禁烟火和非工作人员进 入的规定。
• 爆破区域是指需要爆破的地区按四周边缘炮孔向 内算起的整个地区。在这个区域内,需要放置和 使用爆炸材料时,需要做到两点: • 1、从爆破区域最外侧孔向外算起20m之内的地区 严禁有烟火。这个烟火除人身上携带的火种外, 包括其它的任何火源。如人员吸烟、自然发火、 设备上的烟火,为各种目的的人为的点火等,这 些烟火不在爆破区域之内的,要考虑到自然风力 或其它原因适当加大防范距离。 • 2、从爆破区域的边缘向外10m以内,严禁非工作 人员进入。非工作人员是指除了执行爆破作业人 员、爆破管理人员、安监人员之外的任何人员。
• (4)顶部有篷布。目的是遮挡外来物质和爆炸材 料直接接触。 • (5)设有防静电装置。 • (6)配有灭火器。 • (7)排气管应符合安全规定。一般是把排气管设 在驾驶室下部,管口从侧面支出,不经过车箱下 部,防止排气管的热量灼烤车箱底板。 • 2、运输爆炸材料的汽车在公路上行驶的安全规定: • (1)车辆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即在车辆前方两端 插有“危险”字样的红旗。
• ,车箱底铺设胶皮,备有棚布和灭火器,排气管 附合运送火工品的规定。 • 7、汽车卸火药地点应距铁道线路中心4m,旁架 线3m、高压输电线10m之外。 • 8、汽车向坑下运送爆炸器材的行车路线由爆破小 组提前派人检查,有问题提前处理。汽车沿平盘 行驶时,距坡顶线不得小于3m,距作业吊车或作 业的挖掘机不得小于20m,否则必须停止作业方 可通行。 • 9、装运爆炸物品汽车,禁止在空巷危险区域和 5m以内有明火或坡度大于20°汽车道通过。平道
露天煤矿安全规程 爆破部分
第555条 爆炸材料的购买、运输、 贮存、使用和销毁,永久性爆炸材料库建 筑结构及各种防护措施,库区的内、外部 安全距离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 的规定。
本条是对爆炸材料管理、爆炸材料库建筑结 构及库区安全距离的规定。 由于爆炸材料是易燃易爆物品,具有燃烧、 爆炸的危险性,容易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和造成国 家财产损失,必须严格监督管理,认真执行有关
• • • • •
(2)必须按指定的路线行驶。 (3)行驶中不得与其它车辆抢行。 (4)严禁随意停车或无关人员搭乘。 (5)严禁进入加油站加油。 (6)在冰雪路面行驶时要有防滑措施。
• 3、装运量不得超过汽车额定载量的80%,主要是 增强汽车运输的安全系数。 • 4、炸药和雷管严禁同车装运主要因为雷管是引爆 炸药的致因物,性能非常敏感,电流、明火、火 花、摩擦、撞击、高温等条件都可能引起爆炸。
• 2、装药时的安全规定。一是人员规定,每个炮孔 投药时不得超过3人。一人装药、一人用炮杆压药、 一人充填。二是向炮孔内装药时,对于起爆器或 装有雷管的起爆药包或敏感性强的炸药均不得投 掷,必须用非金属的绳索吊入孔中;三是压药的 炮杆,必须用木制齐头的炮杆,不准用金属或金 属包头或塑料的。 • 3、在装药中出现故障的规定。在装药过程中,可 能出现炮孔卡堵无法继续装药或雷管脚线、导爆 索损坏,要及时处理,立即疏干炮孔,割掉雷管 脚线或导爆索损坏部分,重新连接。
• 第556条 爆破作业时使用的器材,必须符 合国家或行业标准。露天煤矿爆破作业, 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 本条主要是规定了两条内容:一是爆破作业使用 的器材标准;二是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的规程。
• 第557条 运输爆炸材料应使用专用车辆。 专用车辆必须保持完好状态,车辆底部铺 设胶皮,顶部备有篷布,车辆上装设防静 电装置和灭火器。车辆的排气管应符合安 全规定。 • 运输爆炸材料的车辆必须有明显的标志, 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行驶中不得与其它 车辆抢行,严禁随意停车、无关人员搭乘 和进入加油站。冬季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 应有防滑措施。
• 3、爆炸材料按计划装卸汽车,装车时要轻拿轻放, 一次装卸数:8kg乳化炸药,岩石炸药1箱。有硬 质、变质的炸药不准装车和发放。 • 4、运输爆破器材的汽车应按规定装车,装载量不 得大于额定载量的80%,并用苫布盖好绑牢或用 棚车装载。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行驶中不准与 其它车辆争路抢行。不准随意停车,不准拉乘无 关人员,不准同时拉运其它物品。 • 5、炸药、雷管严禁装在同一台汽车里运输。 • 6、运送爆炸材料的汽车必须有明显的标志,车的 前方两端插有“危险”字样的红旗。不准带病出 车
• 第558条 运输爆炸材料的车辆必须专人 押运,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严禁装卸押运人 员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点火物品中,严禁 穿钉子鞋。采用铵油炸药混装车和乳化炸 药车时,必须对装料、混药、装车、运输 等制定安全措施。
• 本条是对运输各种爆炸材料的车辆必须设专人押 运、装卸、混药、运输等并严禁上述人员携带和 穿戴各种点火物品的规定。
• 本条是对爆破作业现场加工起爆药卷的安全规定。 • 这一规定主要强调放置药卷的两个安全距离。
• 第565条 爆破安全警戒应遵守下列规定: • (一)必须有安全警戒负责人,并向爆破 区域周围派出警戒人员。 • (二)警戒哨与爆破工之间应实行“三联 系制度”。 • (三)因爆破发生中断生产事故时,应立 即报告,采取措施后方可解除警戒。
• 警戒负责人与警戒哨之间,因受地形影响难以直 接联系信号时,应增派传递信号的警戒哨。此警 戒哨必须在预备起爆信号发出之前到达安全地点。 • 在地面或临近地面爆破时,应事先把爆破地点、 时间、警戒线、采用的信号及所表示的意义等注 意事项,通知有关单位和居民。 • 爆破网络接线完毕后,爆破正付组长分工警戒本 平盘两端,分配其他人员去上下平盘两端警戒。 严禁非爆破人员及车辆进入爆破区域。若有人和 车辆进入警戒区域,立即制止,并责令其退出。
• 第563条 炮孔装药和充填时必须遵守下列 规定: • (一)装药前在爆破区域两端插好警戒旗, 严禁与工作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爆破区域。 • (二)雷管的脚线、导爆索、导爆管的连 线和装药布设必须有专人负责。 • (三)装药时,每个炮孔同时操作人员不 应超过3人,严禁向炮孔内投掷起爆具和受 冲击易起爆的炸药,严禁使用塑料、金属 或带金属包头的炮杆。
• 上的汽车与汽车的间距不得小于20m,坡道上不 得小于100m。 • 10、运送爆炸物品的汽车,如遇道路难行,坡度 较大或因其它障碍不能通过时,司机应主动和有 关人员联系,把炸药卸在适当地点。 • 11、运输爆炸物品的汽车,冬季在冰雪路面行驶 时,就有防滑措施。 • 12、禁止载有爆炸器材的汽车进入加油站加油。 • 13、对不满箱的爆炸器材在装车前应用软材料将 箱内的空隙填满,避免在运输中碰撞。
• 爆破负责人具备的条件:有专业知识、懂业务; 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并取得证书持证上岗;有高 度的敬业精神。 • 负责的内容:对雷管脚线、导爆索的连接,包括 起爆药的加工负责;对装药即各孔内装填炸药负 责;对布设,即每个炮孔装药的数量多少,在现 场逐个孔做标记。对装药、充填、警戒、起爆前 后的检查负责。
• 运输爆炸材料的铁路车辆必须符合铁路运 输的有关规定。用汽车装运爆炸材料时, 装量不得超过汽车额定装载量80%,并用 苫布盖好、绑牢。 • 严禁雷管和炸药同车装运。
• • • • • 本条是对运输爆炸材料车辆的安全规定。 1、对运输爆炸材料车辆的要求。 (1)要使用专用车辆。 (2)车辆状态必须保持完好。 (3)车箱底部铺设胶皮。目的是绝缘、抗摩。
• 当无法处理时,要将己装入部分炸药而又不能起 爆的炮孔插上标记,当做拒爆孔处理。 • 4、机械化装药的安全规定。要求必须有专人操作, 是指铵油炸药混装车和乳化炸药车,按照现场要 求用车上的注药管直接往孔内注药,必须由专门 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操作,不能由其他人员代 替或随意指派。
• 第564条 加工起爆药卷必须距放置炸药的 地点5m以外,加工好的药卷应放在距炮孔 炸药2m以外。
• (四)炮孔卡堵或雷管脚线及导爆索损坏 时应及进处理,无法处理时必须插上标志, 按拒爆处理。 • (五)机械化装药时,必须有专人指挥。
• 本条是对爆破作业中各道工序的安全规定。 • 1、爆破材料卸入爆破区域后,准备施实爆破时, 要在爆破区域两端插上警戒旗。具体位置是爆破 区边缘20m以外。在爆破区域内设有警示标志, 严禁非爆破人员或车辆进入爆破区。不是本爆破 区的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 本条主要对爆炸材料到达爆破地点后,爆破人员 和送货人员共同检查验收的规定。
• 第560条 爆炸材料的领用、保管和使用必 须严格执行账、卡、物一致的管理制度。 严禁发放和使用变质失效的炸药。
• 本条主要是对爆炸材料领用、保管和使用的规定。
• 第561条 爆破后剩余的爆炸材料,必须当 天返库严禁在工地存放和销毁。
• 本条是对爆破安全警戒和爆破事故处理的规定。
• 1、每次爆破都必须有警戒负责人和足够的警戒人 员。一般警戒负责人都由本爆破组长担任,警戒 人员由本爆破组的爆破工担任。小于警戒距离的 两个地区爆破时,应分别警戒与爆破。 • 警戒负责人向警戒哨布置警戒工作时,必须做到: • (1)根据爆破的安全距离和警戒边界的具体情况 派设警戒哨; • (2)当面向警戒哨交授警戒旗,同时交待警戒地 点、范围及注意事项; • (3)警戒哨的位置应符合规定:到达安全的警戒 距离后站在较高地点;能看到相邻的警戒哨;能 够监视通往炮区的所有道路。
• 对爆炸材料的购买、运输、贮存、使用和销毁的 法律、法规,对每一环节都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查 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擅自从 事爆炸材料的购买、运输、贮存、使用和销毁, 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露天煤矿的生产建设所需要的爆炸材料的购买、 运输、贮存、使用和销毁,都要先制定计划和措 施,提出申请报告,由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审批, 按照批准的品种、数量、运输路线进行购买、运 输、贮存、使用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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