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标准竞争权力结构限制中国技术标准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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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竞争的权力结构限制与中国技术标准战略

围绕技术标准的国际竞争日益成为市场主体间的技术、经济和政治的动态博弈。中国技术标准战略具备成功的基本条件并取得初步成效,但同时也面临着市场和标准制定体系两方面的权力结构限制。中国企业在国际技术标准体系中的地位只能通过符合权力结构的长期博弈逐渐得到改善。

中国技术标准战略的核心任务是要提高中国技术标准的适应性

和竞争能力。根据官方的规划,中国要在2020年左右彻底扭转其国际市场上标准进口国的地位,成长为一个技术标准输出国。简而言之,中国的技术标准战略要使由中国企业发起、由中国政府支持的技术标准获得市场的认可,突破原有技术标准结构下的市场限制。另外中国要参与到国际技术标准制定的权力核心中,在未来技术标准制定的游戏规则中发挥中国的影响力。

从国际政治经济学(ipe)角度看,技术标准的全球竞争是一场国际范围内的权力游戏。标准、编码与权力标准的建立,提高了关于产品和工艺信息的编码化。当技术标准作为一个社会的公共产品出现时,它使不同要素或系统之间通过遵守共同的标准体系而实现兼容互通,它构成设备系统有效运行的前提,有助于降低厂商之间、消费者和厂商之间的信息成本,起到了规范技术发展和提高经济活动效率的作用。但当技术标准是以产权面目出现,以竞争的方式出现时,其权力的意义更加浓厚。

在计算机网络时代,标准作为共同的编码使无数一致化的单元构

成了庞大的网络系统。garcia 和 burns 认为,标准建构了为共同认可的一组含义、文字以及规则,它能够引导行为并规范相互关系。标准通过高度压缩和简略的格式赋予重要的信息以形式。通过彰显机会和限制选择,标准使交连互动成为可能,减少了交易成本,增加了系统元件的价值。

曼纽尔·卡斯特(maunel castells)在《网络社会的崛起》一书中阐述了编码与权力的关系。他说,真正的社会支配源自下列事实:即文化编码已经嵌入社会结构里的方式,使得持有这些编码便形同开启了通往权力结构的道路。技术标准就是一种技术体系中的体现权力的编码。技术标准是人类生产和消费关系从工业时代发展到网络时代的一种权力关系,这种关系包括了控制和限制,是人类权力斗争达成的契约。这种契约有助于巩固存在于技术领域中的权力关系。

观察全球市场竞争,技术标准对竞争优势的影响力是显著的。仅靠创新、设计领先和价廉物美都无法保证一个企业或经济体的国际竞争力。占优者属于那些能够创建技术标准并获得市场认可者。那些能够创建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并控制广泛的、快速流动的、竞争性生产市场的经济行为体可以获得国际竞争力。

微观权力视角下的技术标准竞争可以看出,全球技术标准竞争的主要战场在信息产业。一方面信息技术产业是高附加值产业,是当今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也是发达国家经济增长的主要依靠;另一方面信息技术及其产品有一些权力结构特质的技术特性和

经济特性,这些特性使得技术标准更显示出权力特征。

根据熊彼特(schumpeter)竞争理论:创新来自于个人的企业家精神和厂商的研发投入,能鼓励他们继续下去的是超额利润的激励。如果模仿使技术得以扩散,超额利润就会下降。为此,技术的拥有者让技术投入并不大的标准扮演重要的角色,在早期通过较低的价格和市场占有策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采用其标准的系列技术产品,从而建立了安装规模。路径依赖可以使用户的转化成本提高因而被锁定在永久消费者的位置上。技术标准知识产权化,提高了模仿的产本,让其他的竞争者很难从他们手上获得市场份额。

知识产权化的编码保证了技术优势可以获取暴利。标准相对于核心技术创新实际上是一个载体。对技术标准的控制就是对载体的控制。实际上在通用的科学知识和个人掌握的知识之间并不存在一个明显的边界,但知识的拥有者一定要控制这个边界。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实际上为其核心创新划出了一个控制利益溢出的边界。“专利标准化、标准许可化”反映出这样一种权力结构。跨国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和市场争夺在信息技术领域形成了许多事实标准。跨国公司不愿将其公共产品化,反而将技术标准和专利紧密相连,让其成为具有明确产权特征的商品性的代码,技术标准变成跨国公司拓展权力和财富的新工具。

宏观权力视角下的技术标准竞争技术标准属于国际政治经济关系中的结构性权力(structural power)。结构性权力是指能够决定事情如何完成的权力,决定框架内游戏规则的权力。也就是说这

样一种权力并不直接决定物质权力的多寡,而是决定了财富和物质权力汇聚的方式。技术标准成为一个国家实行贸易保护的重要壁垒和非关税壁垒的主要形式。

谁掌握了标准制定权,谁的技术就很有可能成为国际技术标准,谁就掌握了国际市场上的操纵权。为此发达国家始终把国际技术标准战略作为经贸战略的核心,把领导、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运作作为实施自身技术标准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欧洲、美国、日本千方百计地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争取主动权和发言权,竭力在国际标准中体现本国利益。欧洲一直企图长期控制国际标准化组织,并不遗余力将本国标准变成国际标准。美国在几个主要的技术领域重点承担或从事iso、iec秘书处的工作,努力制定出体现美国技术的国际标准。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的专家认为:“如果美国公司不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它们就有可能发现国际标准的编写是为了符合它们竞争对手的产品的规范的”。

新的技术领域的技术标准的形成和确立,超越了标准本身的技术特征,它涉及到市场主体间技术、经济和政治的动态博弈程。当今世界发达国家在巩固自身在国际标准体系的地位的同时,进一步限制其他国家创新的可能,增加其技术和经济上的依赖度和依附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技术标准的所构成的技术依赖可以衍生出经济依赖,并扩展到政治依赖。所以技术标准可以说是一种国际间的权力。

从国家和地区关系看,技术标准问题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问题

或经济问题。在技术时代,它是影响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全球权力和财富分配体系中地位的重要问题。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些重要行业是否具有制定技术标准和推行技术标准的能力,决定了它在国际经济格局中的地位和讨价还价的能力。

中国技术标准战略面临的权力结构限制对于中国企业和企业集团来讲,能在世界主要市场上占有并推行某个系列的技术标准,也就意味着中国在国际经济领域中的权力和财富的扩充。尽管中国在技术标准体系中处于竞争的相对弱势,面临着巨大的权力结构限制,但中国不愿意主动放弃竞争。

中心国家和处于产业垄断地位的跨国企业往往是该空间的主导和首创者(first mover),掌握着标准制定、信息资源分配、利益保护等多方面的权力,它们通过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其在信息技术领域中的权力和财富占有的合法性。信息技术的基础设施是由技术元件构成,而中心国家是技术产品和技术标准的主要提供者和技术平台的拥有者。在信息技术领域,“先入为主,先行为法”是一条准则。技术跟随国家和企业的发展受到了上述权力结构的限制,在全球新财富的分配格局中处于弱势。相关技术标准的国际组织,是信息技术时代全球技术秩序的维护者,是全球信息技术设备互通、兼容,信息交流畅通的重要保证者。由发达国家为主体的技术标准国际组织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也在维护发达国家及其技术企业的利益,对于技术落后国家和技术新兴国家的利益和正当要求加以限制。除了相关国际组织的限制外,现存的国际贸易体制也压制了技术新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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