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股份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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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公告编号:临2020-031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中与中国华电财务有限公司办理贷款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新增非经常性关联交易如下:

(一)与关联方的融资业务

1.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康平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彰武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拟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保理公司”)开展绿色补贴保理融资业务,融资金额各650万元。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即4.785%,期限一年。

华电保理公司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属于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关联关系。

2. 2020年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拟在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贷款,合计7亿元,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期限不超过三年。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属于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关联关系。

(二)与关联方风火替代交易

为实现节能减排,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拟根据华电吉林大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大安风电”)和华电吉林双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双辽风电”)发电能力代发公司所属沈阳热电分公司部分电量指标。预计代发电量5000万千瓦时以上,沈阳热电公司按照不低于0.15元/千瓦时的价格获得价差收入,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华电大安风电和华电双辽风电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属于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关联关系。

(三)接受关联方的劳务

1.与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郑州机械设计院”)的关联交易。公司全资子公司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拟与华电郑州机械设计院签订2020年新增联网工程总承包合同,预计金额为2874万元。

2.与华电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青岛环保”)的

关联交易。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拟与华电青岛环保签订锅炉脱硝催化剂更换合同,预计金额为956万元。

3.与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华电电科院”)的关联交易。公司沈阳热电分公司拟与华电电科院签署1号机供热能力及其可靠性优化提升改造项目合同,预计金额为840万元。

华电郑州机械设计院、华电青岛环保及华电电科院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属于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关联关系。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一)财务贷款利率

1.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康平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彰武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拟与华电保理公司开展绿色补贴保理融资业务,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即4.785%。

2.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按照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二)接受其他关联方劳务定价政策:

1.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或批准的价格。

2.行业指导价或自律价规定的合理价格。

3.若不适用本条1、2项,则为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

4.不适用上述价格确定方法的,按协议价格。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

贸易中心南区1-1-1715

法定代表人:王志平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是: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基本财务状况:2019年12月底总资产20,007.33万元,净资产20,001.70万元;2019年净利润1.70万元。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100%

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2、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B 座10层

法人代表:郝彬

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

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基本财务状况: 2019年底427.23亿元,净资产81.92亿元;2019年净利润8.83亿元。

3. 华电吉林大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大安市大岗子镇大岗子村风水山牧场(大岗子镇大岗子4-1)

法定代表人:徐峰

注册资本:21,902万元

经营范围是:风力、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能生产和销售;风电场综合利用及经营;提供风力、光伏发电运营、检修及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风力发电物资、设备采购;购销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设备、备品备件、润滑油;机械设备的维修;提供电力技术、节能技术咨询与服务;经销:计算机、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工业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并提供咨询服务。

基本财务状况:2019年底总资产93,515.50万元,净资产27,103.75万元;2019年净利润3303.94万元。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40.31%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36.15%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7家公司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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