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价函[2004]393号_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的复函
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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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全流程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全流程用地申请==>项目立项==>消防报建、防雷报建、规划报建==>验收申请==>办理产权证一、征(使)用地程序和收费标准1.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程序:(1)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地的村发布征(使)用地公告;(2)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会同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股份社做好征(使)用地补偿的调查、登记和核实工作;(3)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根据调查登记核实的结果和规定的征(使)用地补偿标准,会同村委会、股份社和有关单位,拟订征地(使)用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村予以公告,听取意见;(4)市规划国土局将已公告和听取意见的征(使)用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5)市规划国土局或委托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与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或股份社签订征(使)用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兑现征(使)用地补偿费,交付土地。
2.农用地转用或征用经批准后,用地按下列项目和标准缴费:(1)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8元/平方米;(2)耕地开垦费:一般耕地20元/平方米(现时有用地指标的已减至15元/平方米,购买易地开垦指标的要缴元/平方米),一级基本农田40元/平方米,二级基本农田35元/平方米;(3)耕地占用税:8元/平方米(集约工业区范围元/平方米);(4)公路控制线两侧纵深,一级公路为500米、二级公路为400米、三级公路为300米范围内的公路建设附加费:30元/平方米;(5)征地管理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计收;(6)建设用地审批公告费:12000元/宗;(7)减免被征土地农业税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计收,由被征地单位负责缴交。
(8)位于集约工业区内的建设用地在办理用地手续后,按顺府办发[2002]33号文件"关于推行集约工业区建设的实施细则"内的收费标准进行缴费。
关于调整工程质量监督收费计算方式的复函粤价函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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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工程质量监督收费计算方式的复函粤价函号Revised final draft November 26, 2020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工程质量监督收费计算方式的复函》等文件的通知粤建管函[2004]472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收费,现将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工程质量监督收费计算方式的复函》(粤价函[2004]477号)和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一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从2004年10月1日起,全省工程质量监督业务执行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
有关工程质量检测(验)收费,从2004年9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收费项目及标准。
广东省建设厅二00四年十月八日附件一:关于调整工程质量监督收费计算方式的复函粤价函[2004]477号省建设厅:你厅《关于申请调整我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收费计算方式的函》(粤建管函[2004]91号)悉。
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一、同意将原按定率收取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改为按建筑面积定额收费,具体标准为:框架(含砖混)结构2.0元/平方米,高层建筑2.5元/平方米,超高层3.2元/平方米。
一项工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低于800元的,按800元收费。
对农民自建自住的房屋进行质量监督不得收费。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省定标准内核定本地的具体收费标准,并报省物价局备案。
二、交通、水运、电力、电信、水利等不能按建筑面积计收的工程统一按建安工作量的1‰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
三、本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文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文为准。
请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到当地物价部门申(换)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费公示,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按规定委托银行代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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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24-2
拉伸、硬度、直角形撕烈强度、不透水性、吸水性、加热伸缩率、剪切状态下的粘合性、粘结强度、紫外线臭氧老化
260
24-3
卷重、外观、面积、规格尺寸、偏差
50
25-1
陶瓷
表面质量
项
100
25-2
尺寸偏差
100
25-3
变形
120
25-4
吸水率
120
25-5
破坏强度、白度、小色差、镜面光泽度、弯曲强度、耐磨度
32-5
平面变形检测规格6m×4.8m以内
5200
32-6
规格6m×8.4m以内
7800
32-7
规格6m×12m以内
10400
32-8
硅硐结构胶和密封胶相容性试验
组
3000
33-1
垂直客梯
机房、整机性能、轿厢
每项
350
1、不含复测,市区以外适当增加远程费用;2、10层以上每层每台增收检测费40元;3、货梯2吨以下、3吨以上分别按10层客梯的60%、70%、80%收费。
项
20
11-2
细度(比表面积法)
75
11-3
安定性(沸煮法)
35
11-4
安定性(雷氏法)
70
11-5
凝结时间
50
11-6
强度标号
250
11-7
水泥强度快速测定
90
序号
检测名称
检测项目
计算
单位
收费标准
(元)
备注
12-1
水泥化学成份分析
不溶物、烧失量、氧化镁、三氧化硫、碱含量
每项
200
佛山工程文件 归类 (至2011年5月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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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工程文件归类(至2011年5月1日止)(一)费用类1.0 关于(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佛价【2009】85号2009.05.31发布和执行√√2.0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粤价函【2004】428号2.1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粤价函【2008】77号3.0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计价格【2002】10号4.0 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5.0 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费粤价函【2004】393号 2004.7.21发布 2004.8.1执行√√5.1 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费粤价函【2005】368号 2005.7.27发布和还是执行粤价函【2004】393号√√5.2 关于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建设函[2004]353号 2004.7.29发布 2004.8.1执行√√6.0 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验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粤价函【2008】76号 2008.2.18发布和执行文件内容:暂按:粤价函【2004】405号文规定执行√√6.1 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验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粤价函【2004】405号 2004年7月19日发布和执行√√7.0 交通工程造价技术中介服务粤价函【2008】929号 2008.10.26发布和执行至2010.12.31止√√7.1 交通工程造价技术中介服务佛价【2009】100号 2009.6.11发布和执行至2010.12.31止实质执行:粤价函【2008】929号√√7.2 转发关于交通工程造价技术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的通知粤交财函〔2009〕21 号广东省交通厅 2009.1.5补发和执行8.0 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粤价【2002】36号 2002.2.30发布和执行√√9.0 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计价格【1995】971号 1995.7.17发布和执行√√9.1 地产中介代理服务收费粤价【1998】167号 1998.6.22发布 1998.7.1执行√√10.0 招标代理服务费粤价函【2009】896号 2009.10.30发布 2009.11.1执行√√10.1 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价[2002]386号广东省物价局 2002.?.?发布 2003.1.1执行√√10.2 招标代理服务费粤价【2003】320号10.3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2002.10.15发布2003.01.01执行√√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从2007年5月1日执行√√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价费字【第479】号 1992.9.18发布1992.10.1执行√√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2002】125号 2002.1.31发布和执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1283号 1999.9.10发布和执行√√人防部门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省物价局、财政厅、人防办、建设厅粤价[2000]157号2000.7.5发布和执行√√人防部门转发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办[1996]79 2009.11.21发布和执行√√11.0 履约投标保证金佛价(2004)157号 2004.10.19发布实质执行:2004.9.27粤价函(2004)266号√√11.1 《关于印发〈广东省保证金和抵押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3]286号)12.0 利用城建档案收费粤价【1999】93号 1999.4.19发布 1999.5.1执行√√12.1 利用城建档案收费佛价【1999】78号 1999.5.19发布 1999.6.1执行√√13.0 房地产交易手续费粤价【2002】108号 2002.4.2发布 2002.4.15执行√√14.0 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房屋交易手续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环境影响咨询费、招标代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2011.3.16发布 2011.5.1执行√√2006.04.01执行关于园林绿化工程用水价格问题的复函佛价函【2006】72号 2006.12.8发布和执行关于执行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建【2006】141号 2006.7.28发布和执行关于印发《使用预拌砂浆计价办法》的通知粤建造函[2007]196号 2007.12.4 发布和执行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算补充规定的通知粤建价函[2007]489号 2007.12.29发布和执行关于实施“平安卡”管理费用计算的补充规定粤建价函[2008]38号 2008.02.04发布和执行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算补充规定”的问题解答粤建造函[2008]043号2008.04.29发布和执行关于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计价办法的通知穗建造价[2009]31号 2009.9.9发布2009.9.10执行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 2008.11.13发布 2009.01.01中国执行印发广东省堤围防护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9]29号 2009.04.16发布和执行关于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9〕899号 2009.11.02发布和执行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佛价[2009]206号2009.11.12发布 2009.11.02执行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价函[2008]391号 2008.11.18发布 2008.12.1执行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版)的通知粤建管字[2009]62号 2009.09.21发布 2010.01.01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版)2009101609580417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2010]15号2010.02.26发布 2010.4.1执行发布 2010.4.1【2010.7.1】执行印发《〈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金属结构工程——钢结构》的通知粤建市函〔2010〕574号 2010.11.5发布 2011.4.1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关于调整我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编制有关费用计列规定的通知》粤交基〔2009〕210号文关于调整我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粤交基函[2010]1915号 2010.09.06发布和执行关于调整广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粤交基〔2010〕1733 号2010.09.06发布和执行关于调整我省地方水利工程部分费用标准及砌石工程等概预算定额(实行)的通知 (粤水建管[2009]462号文) 2009.12.17发布和执行关于公布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系列定额与相应编制规定的通知粤水基【2006】2号 2006年1月9日发布 2006年2月9日执行《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定额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二)法律关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执行时间的通知交公便字〔2008〕42号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佛交转【2008】209 佛山市交通局2008年7月3日发布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佛交转【2008】209号 2008年7月3日发布和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粤交基〔2008〕54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粤交基【2010】435号 2010年4月发布 2010年5月1日执行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优质优价和施工监理优监优酬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佛交转〔2011〕20号 2011.1.21发布和执行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07〕1752号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建设管理办法》和《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指南》的通知发改农经〔2007〕3719号5、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8〕3号(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方案6、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917号7、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技术细则(试行)》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08〕4号8、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水农〔2008〕25号9、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水农〔2008〕51号10、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农饮办〔2009〕7号11、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09〕9号12、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13、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工程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实施细则》的通知粤水管〔2000〕89号1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第一章水库移民征地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设计规范》(SL290-2003)第二章水土保持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水总【2003】67号)第三章环境保护工程第四章小水电站送出工程(变电站工程、送出线路工程)《广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试行)》《广东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试行)》《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四册送电线路工程》(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电联技经【2002】13号)(三)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自承担的费用:检验试验费的类别、区别关于印发《佛山市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强制性检测指南》的通知佛交监【2010】31号 2010年4月29日发布 2010年5月1日执行合同清单检测项目暂定金计量支付研讨会会议纪要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办公室36号 2010年10月8日发布和执行关于《质量检测若干问题建议(指引)》有关问题说明的函佛交监函【2010】15号 2010年10月22日发布和执行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8】76号 2008.2.18发布和执行文件内容:暂按:粤价函【2004】405号文规定执行广东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项目及标准表粤价函[2004]405号2004年7月19日发布和执行关于加强佛山市公路水运工程原材料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佛交【2010】218号 2010年5月21日发布和执行关于加强佛山市公路水运工程原材料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佛交【2010】218号 2010年5月21日发布和执行关于加强佛山市公路水运工程原材料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佛交【2010】218号附件1_4关于加强工地试验室辅助人员管理的通知佛交监【2010】120号 2010.11.3发布和执行工地试验室备案考核申报须知佛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 2007.10.19发布 2008.1.1执行广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粤交基2009【1350】号 2009.12补发 2010.1.1执行关于发布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221号 2009.5.11发布 2009.8.1执行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价函[2008]391号 2008.11.18发布 2008.12.1执行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版)的通知粤建管字[2009]62号 2009.09.21发布 2010.01.01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版)《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6版本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2010】15号 2010.2.26发布 2010.4.1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版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 2004.10.20发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 2003.10.15发布关于发布我省水利水电工程系列定额与相应编制规定的通知粤水基【2006】2号 2006.1.9发布 2006.2.9执行。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https://img.taocdn.com/s3/m/d044928e6aec0975f46527d3240c844769eaa073.png)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1.06.22•【字号】粤价函[2001]265号•【施行日期】200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二00一年六月二十二日粤价函〔2001〕265号)省交通厅:你厅《关于报送广东省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工程材料试(检)验取费方案的函》(粤交基函〔2001〕854号)悉。
经研究,现复如下:根据国家计委、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印发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等规定,同意交通建设工程检测(验)单位接受有关单位自愿委托(应签订委托协议书)按照国家或交通部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进行现场检测、工程材料试(检)验时收取检测、试(检)验费,具体收费项目、标准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规程、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实行明码标价。
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并自觉接受物价、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规定自2001年7月1日起试行二年,试行期满,应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附件: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项目及标准表一、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1.路基┌─────────┬─────┬──┬───┬──┬──┬──┬──┐│检测项目│平整度│压实│ 弯沉│宽度│纵断│中线│横坡││││度│││高程│偏位││├─────────┼─────┼──┼───┼──┼──┼──┼──┤││││││││││每公里检测频率│20处×3尺│20处│100点│20处│20点│20点│20处│├─────────┼─────┼──┼───┼──┼──┼──┼──┤│单价(元/km)│ 100│300 │ 1500 │100 │200 │200 │150 │├─────────┼─────┼──┼───┼──┼──┼──┼──┤│ 每处(点)单价(元) │5│ 15 │15│ 5│ 10 │ 10 │ 5│├─────────┼─────┴──┴───┴──┴──┴──┴──┤│总价(元/km)│2550│└─────────┴────────────────────────┘注:①单项弯沉值不含弯沉车费;②路基的单价只是仲裁和交工检测费用单价;③港口道路、堆场检测频率及取费标准与公路相同。
粤价函[2004]428号
![粤价函[2004]428号](https://img.taocdn.com/s3/m/e8cb3e1e650e52ea55189889.png)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
粤价函【2004】428号
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重新申报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和申请收费增项的函》(粤建管函[2004]221号)悉。
经研究,现复如下:
鉴于我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2]146号)试行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印发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及我局《广东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价[2002]218号)等规定,同意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接受有关单位自愿委托(应签订委托协议书),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进行建筑材料、建设工程检测时收取检测(验)费,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表。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部门可按下浮不超过本文规定收费标准10%的幅度内制定当地的具体标准,并报我局备案。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我局粤价[2002]168号文转发)中已有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按该文规定执行。
从事房屋结构可靠性评定服务的,其收费按我局《关于房屋结构可靠性评定服务收费的批复》(粤价[2002]97号)规定执行。
请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规程、服务项目等,实行收费公示,使用税务发票,自觉接受物价、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以上规定从2004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广东省物价局
二○○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工程建设项目其他费用计算规定(深圳市)
![工程建设项目其他费用计算规定(深圳市)](https://img.taocdn.com/s3/m/8bd4ee68561252d380eb6e3a.png)
工程建设项目其他费用计算规定(深圳市)(仅供参考)1. 建设单位管理费根据财建[2002]394号文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计算建设单位管理费。
如业主有特殊要求,则根据省水利计价办法粤水价[1998]6号文计算建设单位管理费。
2. 生产准备费根据建标[1996]628号文“关于发布《市政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计算生产准备费。
生产准备费根据在编人数×60%×6×3000元计算。
3. 办公和家具购置费根据建标[1996]628号文“关于发布《市政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计算办公和家具购置费。
办公和家具购置费根据在编人数×3000元计算。
4. 联合试运转费根据建标[1996]628号文“关于发布《市政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计算联合试运转费。
联合试运转费按照该建设项目设备购置费的1%计算。
5. 项目前期工作费深圳市内市政工程和水利工程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颁发计价格[1999]1283号文《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算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费,以估算投资额为计算基数;深圳市外水利工程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水利电力工程设计)释义》计算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费。
根据工程的情况,合理选取设计费系数。
6.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费根据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费。
根据工程的情况,合理选取设计费系数。
7. 勘察费大中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费根据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经地勘室和测量室复核;初步设计阶段及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费由地勘室和测量室提供,并附工程量清单及计算过程。
小型工程勘测费可按设计费的30~40%计算,应由地勘室和测量室复核。
8.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根据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76b9c5c9185f312b3169a45177232f60ddcce795.png)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9.06•【字号】粤建计函[2011]598号•【施行日期】2011.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的通知(粤建计函〔2011〕598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现将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面向社会接受委托,对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承担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预算、结算的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纠纷鉴证等咨询服务的,其收费行为均应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的规定执行。
二、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对违反收费规定的高估冒算、恶性低价竞争行为,应及时予以处理,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健康发展。
省工程造价协会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业务指导,制定行业自律规范。
三、委托双方应共同遵守市场规律,依法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服务时间、咨询质量要求和双方权利与义务、预付款比例、服务酬金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咨询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提供咨询服务。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物价部门的检查。
附件: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关于白蚁防治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关于白蚁防治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https://img.taocdn.com/s3/m/bfd7db0e0722192e4536f6ef.png)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关于白蚁防治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等价格政策文件的通知【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发改价格函[2015]3714号【发布部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15.08.24【实施日期】2015.08.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关于白蚁防治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等价格政策文件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5〕3714号)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已经省府办公厅以粤府办〔2015〕42号文印发公布,其中部分中介服务收费、药品和特需医疗服务价格等退出我省定价目录,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需要同步废止相关政策文件。
原属于联合发文的价格文件已会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废止,属于规范性文件已经省法制办审查通过同意废止,现将《关于白蚁防治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7〕559号)等文件予以废止(详见附件)。
各地要抓紧对照新版定价目录,对现行价格管理文件进行清理,凡以废止的政策文件为依据制定发布的政策文件,应相应予以废止,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要加强放开后的市场价格监管,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防范价格异常波动;在放开价格的同时,加快制定配套监管措施,完善经营者定调价机制;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价格水平和价格秩序稳定。
附件:1.废止的中介服务收费文件目录2.废止的药品价格文件目录3.废止的医疗服务价格文件目录广东省发展改革委2015年8月24日附件1废止的中介服务收费文件目录2007〕559号2关于白蚁防治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2〕370号3关于交通运输工程造价技术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1〕89号4关于交通工程造价技术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8〕929号5关于统一职业介绍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2〕69号6关于职业介绍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5]432号7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问题的通知粤价〔2004〕194号8关于降低部分人才交流和职业介绍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3〕169号9关于广州海事法院综合保障中心拍卖佣金的复函粤价函〔2013〕1414号10关于电子认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2〕810号1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设行业信息应用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4〕4286号12关于船舶交易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1〕363号13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咨询服务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2〕602号14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咨询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0〕397号15关于我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8〕77号16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17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2〕1490号18关于光盘生产源鉴定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2〕703号19关于建筑电气防火检测收费问题的批复粤价〔2002〕331号20关于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粤价〔2001〕340号21关于施工图审查中介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5〕368号22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393号23关于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检测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粤价〔2009〕281号24关于我省价格认证机构收费问题的通知粤价〔2004〕14号25关于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9]715号26关于房屋结构可靠性评定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06]507号27关于房屋结构可靠性评定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办[2003]42号28关于房屋结构可靠性评定服务收费的批复粤价[2002]97号29关于下达医用耗材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07]278号30关于白蚁防治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交通运输工程造价技术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问题的通知关于降低部分人才交流和职业介绍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电子认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复函关于建设行业信息应用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咨询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关于光盘生产源鉴定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关于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关于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检测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关于房屋结构可靠性评定服务收费的批复关于下达医用耗材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粤价函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粤价函](https://img.taocdn.com/s3/m/84bab490d15abe23482f4d87.png)
附件: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说明: 1.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委托双方可在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造价咨询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3.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取费基数。
合同包干价加签证项目,包干价部分应计入取费基数。
4.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核、工程结算的编制或审核的收费标准不包括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凡要求钢筋及预埋件计算的按相对应的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广东省物价局检测收费标准
![广东省物价局检测收费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6df2edd684254b35effd3406.png)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省建设厅:你厅《关于重新申报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和申请收费增项的函》(粤建管函[2004]221号)悉。
经研究,现复如下:鉴于我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2]146号)试行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印发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及我局《广东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价[2002]218号)等规定,同意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接受有关单位自愿委托(应签订委托协议书),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进行建筑材料、建设工程检测时收取检测(验)费,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表。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部门可按下浮不超过本文规定收费标准10%的幅度内制定当地的具体标准,并报我局备案。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我局粤价[2002]168号文转发)中已有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按该文规定执行。
从事房屋结构可靠性评定服务的,其收费按我局《关于房屋结构可靠性评定服务收费的批复》(粤价[2002]97号)规定执行。
请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规程、服务项目等,实行收费公示,使用税务发票,自觉接受物价、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以上规定从2004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广东省物价局二○○四年七月二十一日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表注:表中计算单位“样”“项”是指该检测项目,“每样”“每项”是指该检测项目中的每一子项。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
房地产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全流程
![房地产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全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4ab46fa10b4c2e3f56276346.png)
【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全流程】一、征(使)用地程序和收费标准1.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程序:(1)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地的村发布征(使)用地公告;(2)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会同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股份社做好征(使)用地补偿的调查、登记和核实工作;(3)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根据调查登记核实的结果和规定的征(使)用地补偿标准,会同村委会、股份社和有关单位,拟订征地(使)用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村予以公告,听取意见;(4)市规划国土局将已公告和听取意见的征(使)用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5)市规划国土局或委托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与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或股份社签订征(使)用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兑现征(使)用地补偿费,交付土地。
2.农用地转用或征用经批准后,用地按下列项目和标准缴费:(1)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8元/平方米;(2)耕地开垦费:一般耕地20元/平方米(现时有用地指标的已减至15元/平方米,购买易地开垦指标的要缴45.8元/平方米),一级基本农田40元/平方米,二级基本农田35元/平方米;(3)耕地占用税:8元/平方米(集约工业区范围4.1元/平方米);(4)公路控制线两侧纵深,一级公路为500米、二级公路为400米、三级公路为300米范围内的公路建设附加费:30元/平方米;(5)征地管理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2.1%计收;(6)建设用地审批公告费:12000元/宗;(7)减免被征土地农业税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3.3%计收,由被征地单位负责缴交。
(8)位于集约工业区内的建设用地在办理用地手续后,按顺府办发[2002]33号文件二、农村村民申请建房条件和程序1.农村村民申请建住宅用地条件:(1)年满18周岁以上,履行兵役义务,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2)没有安排过住房用地的无屋村民,或村民需分户建房,但原用地面积较小,不能分户建设的;(3)没有住宅空置、出租、出售或者改为经营场所的;(4)村民建住宅用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和每户建筑占地面积不超80平方米的标准的规定;2.农村村民申请建住宅用地程序如下:(1)申请人应向所在村提出用地预申请;(2)村委会根据村民的申请,按照上报审批确认后的村民宅基地固化名单,把符合条件的名单在村内张榜公布1个月,确认无异议后统计好村民建房用地计划安排,并将名单上报镇规划建设办公室;(3)镇规划建设办审定各村村民建房用地计划安排,根据宅基地固化备案名单确认符合建房用地条件的名单;(4)符合用地条件的申请人正式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提出建住宅用地申请;(5)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地块内依据已批准的村民住宅留用地小区建设规划安排用地,并审查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https://img.taocdn.com/s3/m/ad9dd34ecf84b9d528ea7a8f.png)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
价函[2011]742号)
粤价函[2011]742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申请批准修订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函》(粤建计函[2010]375号)悉。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现就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件,附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由委托双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强行为委托方指定咨询单位,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咨询服务单位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试行两年,请在届满期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重新核定。
此前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广东省物价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https://img.taocdn.com/s3/m/b3549da2f524ccbff1218454.png)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申请批准修订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函》(粤建计函[2010]375号)悉。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现就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函复如下:一、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件,附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由委托双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强行为委托方指定咨询单位,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咨询服务单位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试行两年,请在届满期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重新核定。
此前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广东省物价局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序号咨询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收费基数最高收费标准备注100万元以内101-500万元501-1000万元1001-5000万元5001万元-1亿元1亿元以上1投资估算的编制或审核依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或核对项目投资估算,出具投资估算报告或审核报告估算价 1.3‰1.1‰0.9‰0.7‰0.5‰0.4‰差额定率累进计费2 工程概算的编制或审核依据初步设计图纸计算或复核工程量,出具工程概算书或审核报告概算价2‰ 1.8‰ 1.6‰ 1.3‰ 1.2‰ 1.1‰差额定率累进计费3 工程预算的编清单计价法单独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依据施工图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出具工程量清单书或审核报告预算造价(预算价、招标控制价)3‰ 2.5‰ 2.4‰ 2.2‰2‰ 1.8‰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单独编制或审核预算造依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工程量预算造价(预算价、招标控1.8‰1.6‰ 1.4‰ 1.2‰0.9‰0.8‰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制或审核价清单报价,出具工程报价书或审核报告制价、投标报价)定额计价法编制或审核预算造价依据施工图编制或审核工程预算,出具工程预算书或审核报告预算造价(预算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3.5‰3‰ 2.8‰ 2.7‰ 2.4‰2‰差额定率累进计费4 工程结算的编制依据竣工图等竣工资料编制工程结算,出具工程结算书结算价 4.5‰4‰ 3.5‰ 3.3‰3‰ 2.5‰差额定率累进计费5 工程结算审核(1)基本收费依据竣工图、签证资料、工程结算书等进行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送审结算价 2.8‰2.5‰ 2.2‰ 1.6‰ 1.3‰1‰基本收费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总收费=基本收费+效益收费(2)效益收费|核减额|+|核增额|5%6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审核的造价咨询服务概算价12‰11‰10‰9‰8‰7‰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不包驻场人员的费用7 工程造价纠纷鉴证受委托进行鉴证鉴证后标的额12‰10‰8‰7‰6‰5‰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原被告单方有造价或双方均无造价受委托进行鉴证争议差额争议差额在1000万以下(含1000万)按5%收取,双方各有造1000万以上按4%收取价8 钢筋及预埋件计算依据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或审核钢筋(或铁件)重量,提供完整的钢筋(或铁件)重量计算明细表、汇总表或审核报告按实际钢筋使用量12元/吨9 工程造价咨询工日收费标准受委托派出专业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注册造价师:190元/人·工作小时;注册造价师或高级职称的咨询人员:15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中级资格专业人员:10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初级资格专业人员:60元/人·工作小时说明:1.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委托双方可在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收费依据和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收费依据和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ee78c086a0116c175f0e48a8.png)
表1 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工程概况调查费
级别 项目 自然环境调查 社会环境调查 工程概况调查
Ⅰ级 250 250 250
Ⅱ级 150 150 150
单位:元
Ⅲ级 100 100 100
1.4 人群健康状况调查费 1.4.1 人群健康状况调查内容,应根据评价工作要求及甲方委托而定.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问题的通知
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计价格[2002]125号
各省、自为治规区范、建直设辖项市目及环计境划影单响列咨市询、收副费省行级为省,会维城护市委计托委方、和物咨价询局机、构环合境法保权护益局,: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咨询工作一质、量环,境促影进响建咨设询项是目建环设境项影目响前咨期询工业作的中健的康重发要展环,节现。就环环境境影影响响咨咨询询内收容费包有括关:问编题制的环通境知影如响下报:告 书(含大二纲、)建、设环项境目影环响境报影告响表咨和询对收环费境属影于响中报介告服书务(收含费大,纲应)当、遵环循境公影开响、报平告等表、进自行愿技、术有评偿估的。原则,委 托方根据三国、家建有设关项规目定环可境自影主响选咨择询有收资费质实的行环政境府影指响导评价价,机从构事开环展境环影境响影咨响询评业价务工的作机,构相应应根的据环本境通影知响规评定估 收取费用四。、具环体境收影费响标咨准询由收环费境以影估响算评投价资和额技为术计评费估基机数构,与根委据托建方设以项本目通不知同附的件性规质定和基内准容价,为采基取础按,估在算上投下 资额分档五定、额环方境式影计响费评。价不、便技于术采评取估按机估构算从投事资建额设分项档目定环额境计影费响方评式价的、,技也术可评以估采业取务按,咨必询须服符务合工国日家计及费项。 目所在地六的、总编体制规环划境和评功价能大区纲划应,符符合合以国下家服产务业质政量策标、准环:境确标定准评和价相范关围法和律敏、感法保规护规目定标。,选定评价标准, 阐述工程编特制征环和境环影境响保报护告特书征应,符识合别以和下筛服选务污质染量因标子准、:评建价设因项子目、概设况置,评周价围专环题境,现确状定,评建价设重项点目,对选环定境监可测 能造成影七响、的评分估析建和设预项测目,环环境境影保响护评措估施大及纲其应经符济合、以技下术服论务证质,量环标境准保:护初措步施确经认济项损目益选分址析、,选对线建的设环项境目可实 行性是否评正估确建,设评项价目等环级境、影评响价报范告围应、符评合价以因下子服、务评质价量方标法准和:预源测强模和式物选料用平是衡否是准否确准,确敏,感工目艺标是、否监符测合布清点 洁生产要八求、,环环境境影影响响评预价测、参技数术选评择估是机否构合应理当和按预照测合结同果约是定否向正委确托,方污提染供防符治合、国生家态相保关护规措定施的是咨否询完服善务可; 服务成果九达、不委到托合方同应约遵定守的本,通应知当规负定责和完项善目,合造同成约损定失,的为,接根受据委损托失的程环度境应影将响部评分价或、全评部估服机务构费提退供还履委约托必方 须的工作十条、件委和托资方料和。环因境委影托响方咨原询因服造务成机咨构询违业反务本量通增知加规延定期的的,,由环价境格影主响管评部价门、依评据估《机中构华可人与民委共托和方国协价商 格法》及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
![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https://img.taocdn.com/s3/m/aa09cd5e1711cc7931b71643.png)
附件: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说明: 1.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委托双方可在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造价咨询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3.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取费基数。
合同包干价加签证项目,包干价部分应计入取费基数。
4.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核、工程结算的编制或审核的收费标准不包括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凡要求钢筋及预埋件计算的按相对应的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粤价函[2004]393号 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的复函
![粤价函[2004]393号 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的复函](https://img.taocdn.com/s3/m/4bfbd7da50e2524de5187ee0.png)
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的复函
粤价函[2004]393号
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函》(粤建设函〔2004〕245号)悉。
鉴于我局《关于同意延长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期的复函》(粤价函〔2003〕483号)规定的试行期已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一批)》(省政府令第87号)、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以及我局《广东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价〔2002〕218号)等规定,现复如下:
一、在国家没有相关收费规定时,同意具有相应资质的审查机构接受有关单位自愿委托(应签订委托协议书)进行施工图技术审查服务时,按国家规定的现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下限的10%向委托的建设单位收取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费。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部门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及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实际成本,在省规定的标准上下浮20%的幅度内制定当地具体收费标准,并报我局备案。
二、本收费标准自2004年8月1日起执行,至省政府令第87号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事项过渡期满(即2005年7月1日)止。
我局粤价函〔2003〕483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顺延至2004年7月31日止。
如国家出台相关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请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规程、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实行收费公示,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并自觉接受物价、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https://img.taocdn.com/s3/m/f12ef1ce29ea81c758f5f61fb7360b4c2e3f2a94.png)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收费有关问题的
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2.09.18
•【字号】粤价函[2002]394号
•【施行日期】2002.09.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粤价函[2002]394号)
深圳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收费有关问题的请示》(深价[2002]28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的批复》(粤价[1998]72号)的有关规定,现函复如下:
一、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委托的原则,委托那个经济事务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由委托方自己选择决定。
二、受委托编制工程预结算是发生在工程建设前期的,而受委托复核审查工程预结算是发生在工程建成之后的,因此如果委托方委托同一个经济事务服务单位对这两项进行咨询服务,这两项收费行为是可以发生在同一收费对象上的。
广东省物价局
二00二年九月十
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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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的复函
粤价函[2004]393号
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函》(粤建设函〔2004〕245号)悉。
鉴于我局《关于同意延长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期的复函》(粤价函〔2003〕483号)规定的试行期已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一批)》(省政府令第87号)、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以及我局《广东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价〔2002〕218号)等规定,现复如下:
一、在国家没有相关收费规定时,同意具有相应资质的审查机构接受有关单位自愿委托(应签订委托协议书)进行施工图技术审查服务时,按国家规定的现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下限的10%向委托的建设单位收取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费。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部门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及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实际成本,在省规定的标准上下浮20%的幅度内制定当地具体收费标准,并报我局备案。
二、本收费标准自2004年8月1日起执行,至省政府令第87号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事项过渡期满(即2005年7月1日)止。
我局粤价函〔2003〕483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顺延至2004年7月31日止。
如国家出台相关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请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规程、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实行收费公示,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并自觉接受物价、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四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