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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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甾体类消炎药对骨转移、软组织浸润、关节筋膜 炎及术后痛有明显的辅助治疗作用; 糖皮质激素对急性神经压迫、内脏膨胀痛、颅内压 增高等均有较好的缓解作用; 三环类抗抑郁药是治疗神经痛、改善抑郁和失眠的 较理想的药物; 对骨转移引起的疼痛,除放射治疗和前述治疗外, 降钙素是近年来使用较有效的药物。
一、疼痛治疗的基本原则
目前倡导的镇痛治疗新观念,只有规范化才能 有效提高疼痛的诊疗水平,减少疼痛治疗过程中可 能出现的并发症。
治疗目的
缓解疼痛
改善功能
提高生活质量
疼痛的诊断与评估
Leabharlann Baidu诊断与评估方法
疼痛病史及疼痛对生理、心理功能和对社会、职业 的影响。 既往接受的诊断、检查、评估和药品治疗史。 药物、精神疾病和药物滥用史。
2000年印发《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4年《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条例》
2005.11.1起施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同时废止《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
理办法》
2007.1.25 《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辅助药:抗抑郁药、抗惊厥药、作用于兴奋性氨基 酸受体的药物、作用于α-肾上腺素能受体的药物 。
非药物治疗
外科疗法
神经阻滞疗法
神经毁损疗法
神经刺激疗法
药物治疗的基本原则
选择适当的药物和剂量:应按WHO三阶梯治疗 方案的原则使用镇痛药。 选择给药途径:应以无创给药为首选途径。
耐受性:指原来能够产生一定药理现象的药物和剂 量,经过多次应用后,不能再产生这种药理现象, 或有了量的区别。
二、麻醉药品管制概况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国际管制简史
《麻醉药品单一公约》 《精神药物公约》 《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
我国麻醉药品监管历史
1987.11.2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 《麻醉 药品管理办法》 1998年国家药监局成立, 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
治疗计划的制定
考虑患者疼痛强度、疼痛类型、基础健康状态、合 并疾病。
患者对镇痛效果的期望和对生活质量的要求。
预防和控制不良反应。
综合治疗
药物治疗
轻度疼痛:非甾体抗炎止痛药。
中度疼痛:弱阿片镇痛药可待因及其复方制剂。
重度疼痛:弱阿片镇痛药无效时,采用吗啡等强效 阿片类药。
各种盐酸或硫酸控释片,口服后的镇痛作用可在用药 后1小时出现,2~3小时达高峰,持续作用12小时。 静脉用吗啡,在5分钟内起效,持续1~2小时。 芬太尼透皮贴剂的镇痛作用在6~12小时起效,持续 72小时,每3天给药1次。
调整药物剂量:疼痛治疗初期有一个药物剂量 调整过程。
突发性疼痛反复发作,增加药物幅度一般为原用剂 量的25%~50%,最多不超过100%。 其他辅助性治疗使疼痛明显减轻,一般每天减少 25%~50%,药物剂量调整的原则是保证镇痛 效果,并避免由于减量而导致的戒断反应。 出现不良反应而需调整药物时,应首先停药1~2 次,再将剂量减少50%~70%,然后加用其他 种类的镇痛药,逐渐停用有反应的药物。
第二节 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麻醉药品与麻醉药的区别 麻醉药品
麻醉性镇痛药,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可选择性 地减轻或缓解疼痛感觉,但不影响意识、触觉、 听觉等,同时可缓解因疼痛引起的精神紧张、烦 躁不安的不愉快情绪,连续应用可致药物依赖性。
麻醉药
是指被吸收后,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机体功 能受到广泛抑制,引起意识、感觉和反射消失及 骨骼肌松弛的药物。
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第一节 概述
一、麻醉药品滥用的危害
药物滥用(drug abuse):指人们反复\大量
地使用与医疗目的无关的具有依赖性潜力的 药物,是一种悖逆于社会常规的非医疗用药。
精神依赖性:是指药物使人产生一种心满意足的愉 快感觉,因而需要定期地或连续地使用以保持那种 舒适感或者为了避免不舒服。 身体依赖性:是指机体对该药产生适应,当突然断 药就产生种种异常反应,称戒断症状。
有吞咽困难和芬太尼透皮贴剂禁忌证的,可选择经 舌下含化或经直肠给药。 经口服或皮肤用药后疼痛无明显改善者,可经肌肉 或静脉注射给药。 全身镇痛产生难以控制的不良反应时,可选用椎管 内给药或复合局部阻滞疗法。
制定适当的给药时间
慢性持续疼痛,应依药物不同的药代动力学特点, 制定合适的给药间期,治疗持续性疼痛。 定时给药不仅可提高镇痛效果,还可减少不良反应。 方法:
定期再评价
对慢性疼痛患者应每月至少评价1次,内容包括治 疗效果与安全性及患者的依从性。
制定治疗计划和目标
规范化疼痛治疗原则
有效消除疼痛,最大限度地减少不良反应,把疼痛 治疗带来的心理负担降至最低,全面提高患者的生 活质量。
控制疼痛的标准:数字评估法的疼痛强度小于3或
达到0;24小时内突发性疼痛次数小于3次。
疼痛治疗时,选用多种药物联合应用、多 种给药途径交替使用、按时用药、个体化用 药,可提高镇痛效果。
二、WHO癌症疼痛三阶梯治疗基本原则
按阶梯给药:指镇痛药物的选择应依疼痛程度,由 轻到重选择不同强度的镇痛药物。
有目的进行体格检查。
疼痛性质和程度的评估(应尊重患者的评价和表达 的自身疼痛程度 )。
临床疼痛的视觉数字模拟评分
0 1 2 3 4 5 6 7 8 9 10
无 最 痛 痛 0为无痛,1-3为轻度痛,4-6为中度痛,7-10为重度痛
0 2 4 6 8 10
无痛
有点痛
轻微疼痛 疼痛明显 疼痛严重 剧烈痛
镇痛药物的不良反应及处理
肠蠕动受抑制而出现便秘,可用麻仁丸等中药软化 和促进排便;
恶心、呕吐可选用镇吐药或氟哌啶类镇静、镇吐药;
呼吸抑制等严重不良反应,应及时发现及时进行生 命支持,同时使用阿片受体拮抗药,如纳络酮进行 治疗。
辅助用药:辅助治疗可加强镇痛效果,减少镇 痛药剂量,减轻药物不良反应。
一、疼痛治疗的基本原则
目前倡导的镇痛治疗新观念,只有规范化才能 有效提高疼痛的诊疗水平,减少疼痛治疗过程中可 能出现的并发症。
治疗目的
缓解疼痛
改善功能
提高生活质量
疼痛的诊断与评估
Leabharlann Baidu诊断与评估方法
疼痛病史及疼痛对生理、心理功能和对社会、职业 的影响。 既往接受的诊断、检查、评估和药品治疗史。 药物、精神疾病和药物滥用史。
2000年印发《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4年《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条例》
2005.11.1起施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同时废止《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
理办法》
2007.1.25 《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辅助药:抗抑郁药、抗惊厥药、作用于兴奋性氨基 酸受体的药物、作用于α-肾上腺素能受体的药物 。
非药物治疗
外科疗法
神经阻滞疗法
神经毁损疗法
神经刺激疗法
药物治疗的基本原则
选择适当的药物和剂量:应按WHO三阶梯治疗 方案的原则使用镇痛药。 选择给药途径:应以无创给药为首选途径。
耐受性:指原来能够产生一定药理现象的药物和剂 量,经过多次应用后,不能再产生这种药理现象, 或有了量的区别。
二、麻醉药品管制概况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国际管制简史
《麻醉药品单一公约》 《精神药物公约》 《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
我国麻醉药品监管历史
1987.11.2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 《麻醉 药品管理办法》 1998年国家药监局成立, 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
治疗计划的制定
考虑患者疼痛强度、疼痛类型、基础健康状态、合 并疾病。
患者对镇痛效果的期望和对生活质量的要求。
预防和控制不良反应。
综合治疗
药物治疗
轻度疼痛:非甾体抗炎止痛药。
中度疼痛:弱阿片镇痛药可待因及其复方制剂。
重度疼痛:弱阿片镇痛药无效时,采用吗啡等强效 阿片类药。
各种盐酸或硫酸控释片,口服后的镇痛作用可在用药 后1小时出现,2~3小时达高峰,持续作用12小时。 静脉用吗啡,在5分钟内起效,持续1~2小时。 芬太尼透皮贴剂的镇痛作用在6~12小时起效,持续 72小时,每3天给药1次。
调整药物剂量:疼痛治疗初期有一个药物剂量 调整过程。
突发性疼痛反复发作,增加药物幅度一般为原用剂 量的25%~50%,最多不超过100%。 其他辅助性治疗使疼痛明显减轻,一般每天减少 25%~50%,药物剂量调整的原则是保证镇痛 效果,并避免由于减量而导致的戒断反应。 出现不良反应而需调整药物时,应首先停药1~2 次,再将剂量减少50%~70%,然后加用其他 种类的镇痛药,逐渐停用有反应的药物。
第二节 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麻醉药品与麻醉药的区别 麻醉药品
麻醉性镇痛药,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可选择性 地减轻或缓解疼痛感觉,但不影响意识、触觉、 听觉等,同时可缓解因疼痛引起的精神紧张、烦 躁不安的不愉快情绪,连续应用可致药物依赖性。
麻醉药
是指被吸收后,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机体功 能受到广泛抑制,引起意识、感觉和反射消失及 骨骼肌松弛的药物。
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第一节 概述
一、麻醉药品滥用的危害
药物滥用(drug abuse):指人们反复\大量
地使用与医疗目的无关的具有依赖性潜力的 药物,是一种悖逆于社会常规的非医疗用药。
精神依赖性:是指药物使人产生一种心满意足的愉 快感觉,因而需要定期地或连续地使用以保持那种 舒适感或者为了避免不舒服。 身体依赖性:是指机体对该药产生适应,当突然断 药就产生种种异常反应,称戒断症状。
有吞咽困难和芬太尼透皮贴剂禁忌证的,可选择经 舌下含化或经直肠给药。 经口服或皮肤用药后疼痛无明显改善者,可经肌肉 或静脉注射给药。 全身镇痛产生难以控制的不良反应时,可选用椎管 内给药或复合局部阻滞疗法。
制定适当的给药时间
慢性持续疼痛,应依药物不同的药代动力学特点, 制定合适的给药间期,治疗持续性疼痛。 定时给药不仅可提高镇痛效果,还可减少不良反应。 方法:
定期再评价
对慢性疼痛患者应每月至少评价1次,内容包括治 疗效果与安全性及患者的依从性。
制定治疗计划和目标
规范化疼痛治疗原则
有效消除疼痛,最大限度地减少不良反应,把疼痛 治疗带来的心理负担降至最低,全面提高患者的生 活质量。
控制疼痛的标准:数字评估法的疼痛强度小于3或
达到0;24小时内突发性疼痛次数小于3次。
疼痛治疗时,选用多种药物联合应用、多 种给药途径交替使用、按时用药、个体化用 药,可提高镇痛效果。
二、WHO癌症疼痛三阶梯治疗基本原则
按阶梯给药:指镇痛药物的选择应依疼痛程度,由 轻到重选择不同强度的镇痛药物。
有目的进行体格检查。
疼痛性质和程度的评估(应尊重患者的评价和表达 的自身疼痛程度 )。
临床疼痛的视觉数字模拟评分
0 1 2 3 4 5 6 7 8 9 10
无 最 痛 痛 0为无痛,1-3为轻度痛,4-6为中度痛,7-10为重度痛
0 2 4 6 8 10
无痛
有点痛
轻微疼痛 疼痛明显 疼痛严重 剧烈痛
镇痛药物的不良反应及处理
肠蠕动受抑制而出现便秘,可用麻仁丸等中药软化 和促进排便;
恶心、呕吐可选用镇吐药或氟哌啶类镇静、镇吐药;
呼吸抑制等严重不良反应,应及时发现及时进行生 命支持,同时使用阿片受体拮抗药,如纳络酮进行 治疗。
辅助用药:辅助治疗可加强镇痛效果,减少镇 痛药剂量,减轻药物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