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8)(1)教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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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鲁政发〔2012〕23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鲁政发〔2012〕23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鲁政发〔2012〕23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政府同意《山东省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山东省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2〕6号)、《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一)“十一五”时期就业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就业工作积极应对挑战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

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增长,城镇新增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连续五年实现双过百万,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就业多样化趋势更加明显。

新修订的《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颁布实施,建立了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

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制定出台了组合性政策措施,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卓有成效地开展对四川地震灾区的就业援助。

全力实施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五年规划,初步建立了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较为完善的培训网络,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提高。

圆满完成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划,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在推进城乡统筹、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等方面迈出新步伐。

深入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创业带动就业成为新的就业增长点。

全面加强省、市、县、街道(乡镇)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形成了一批有影响的公共就业服务品牌。

开展精准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行动和措施

开展精准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行动和措施

开展精准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行动和措施一、围绕培训,狠抓培训机构建设2014年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新一轮《山东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通知,通知要求,要建立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完善建立政府补贴与培训成本、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以推动素质就业,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基本形成了以技师学院为龙头、高级技校为骨干、普通技工学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为基础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网络体系。

目前,全市拥有技工院校10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166家。

2017年,全市各类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6.51万人。

二、围绕规划,狠抓技能培训政策落实全市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主要是围绕《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进行实施,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了工作:一是制定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扎实落实。

为了更好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者的培训质量,我们先后制定出台了《临沂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计划》、《临沂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临沂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市精准扶贫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

每年市政府将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纳入对县区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和县区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责任。

二是精准实施“五年规划”培训任务。

自2014年第二五年规划实施以来,在每年省厅下达任务后,我们早动手、早布置,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县区,精心组织,按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平均每年有近60000万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有超过90%以上通过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有效推动了全市技能人才工作的开展,对于促进劳动者就业,稳定就业局势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实施“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实施“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
法规 � � � � � 编辑戚 成 �
[2009] 5号 ) 有关规定执行� 五, 严格人员考核制度 1. 先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应建立健全 以 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 以工 作绩效为重点内容, 以服务对象满 意度为基础的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 2. 单位对工作人员可实行日常 考核, 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 的综合考核制度�考核必须坚持客 观, 公正的原则, 实行领导考 核与 群众评议相结合 , 考核工作实绩与 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方法 � 考核 的内容应当与 岗位的实际需要 相 符合 � 3.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 , 合格, 基 本合格, 不合格4个等次 � 考核结果 是续聘 , 解聘 , 确定待遇和调 整岗 位的依据 � 六, 精心组织实施 1. 妥善安置富余人员 � 对超编 人员和竞聘上岗后的未聘人员, 按 照鼓励竞争 , 促进流动 , 提高 素质 的要求, 各市 , 县 (市 , 区) 可根据本 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 妥善安 置富余人员, 确保稳定 � 2. 严肃组织纪律 � 要严格执行 有关政策规 定,严肃组织人 事纪 律, 对改革期间违背 �山东省 人民 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 推行 国家基本药 物制度的实施意 见的 通知� (鲁政办发 [2010] 9号) 规定, 突击进行人 员变动的,要立 即纠 正, 进行严格清理和规范 , 并 按干 部人事管理权限, 追究相关负责人 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 3. 加强民主监督 � 各部门, 各系 统要做好人事制度改革政策 , 措施 的宣传解释工作,将政策规定 , 方 法程序等予以公示 , 公开 , 提 高工
2010-
8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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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 编 辑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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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2010] 1号) 要求, 统筹管理城乡 劳动者培训资源, 统筹实施各项就 业培训政策措施, 整合优化社会培 训资源, 搭建就业培训平台, 扩大 培训范围,完善实名制管理制度, 确保五年规划的顺利实施, 现就有 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 五年规划领导 小组要认 清当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形势, 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进一步明确 责任分工 ,逐级落实培训任务 � 要充 分发挥工会 , 共青团 , 妇联等群团 组织在就业培训中的积极作用, 加 强协调配合, 形成工作合力, 共同 推进五年规划的实施 �各地要注重 在培训政策 , 组织方式和方法等方 面的创新, 大力宣传职业技能培训 的政策措施, 宣传培训后的就业和 创业先进典型, 宣传各地 , 各部门 好的做法和经验, 努力营造良好的 舆论氛围 � 二, 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 将企业吸纳农民工培训 , 未就 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培训和农村 "两 后生 " 劳动预备制培训 , 困难企业 在岗职工培训统一纳入 " 提高就业 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 " 实施, 按有 关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 一是 对企业吸纳进 城求职的 农村劳动者,并与其签订6 个月以 上期限劳动合同, 从劳动合同签订 之日起 6个月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 训机构或定点培训 机构进行职业 技能培训的, 按照 �山东省财政厅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厅关于印发山

关于印发《滨州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滨劳社[2009]40号)

关于印发《滨州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滨劳社[2009]40号)

关于印发《滨州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滨劳社[2009]40号)第一篇:关于印发《滨州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滨劳社[2009] 40号)关于印发《滨州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滨劳社[2009] 4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37号)、关于转发《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的通知》(滨劳社…2009‟11号)和《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管理办法》(鲁劳社[2009]37号)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滨州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培训项目”)。

第三条培训项目坚持政府主办、培训机构承办、劳动者受益的原则;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全体劳动者就业能力、实现充分就业为目的。

第四条培训项目按照国家和省、市促进就业政策中有关职业培训政策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培训项目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或国家批准的专项职业能力项目为培养标准,重点提高学员实际操作技能,同时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素养的培训。

第六条培训项目由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负责管理,建立培训、考核、考评相互独立的项目实施机制。

第二章培训职业(工种)管理第七条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根据预算安排情况,结合当年实际需求和上年度培训计划执行情况确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12月底前下达下一年度培训计划。

第八条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和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下达的年度培训计划以及当地行业或企业的实际需要确定培训职业(工种)。

培训职业(工种)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已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的;(二)有国家职业标准或经省劳动保障厅认定的行业、企业标准,并明确设定了职业资格等级的;(三)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适合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部分技能岗位目录》或省里开发、经国家批准的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规定的;(四)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职业(工种)有关办法新出台的职业(工种)。

就业创业帮扶培训计划

就业创业帮扶培训计划

就业创业帮扶培训计划一、背景与意义当前我国就业形势严峻,大学生就业难题凸显。

数据显示,每年有数以百万计的大学毕业生投身就业市场,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许多毕业生仍然找不到理想的工作。

另外,众多大学生也有创业的意愿,但由于缺乏相关经验和资金,他们很难实现这一目标。

为了帮助大学生更好地解决就业创业问题,我国开始实施就业创业帮扶培训计划。

二、目标该计划旨在为大学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就业创业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求。

具体目标包括:1. 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意识,激发创新创业激情。

2. 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就业创业竞争力。

3. 解决大学生就业创业实际问题,提供全方位就业创业服务。

三、内容与实施1. 就业创业宣传教育为了提高大学生的就业创业意识,我们将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这些活动包括就业创业知识讲座、经验分享会、创业导师指导等,旨在激发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激情,并让他们了解创业是一种可行的选择。

2. 就业创业能力培训为了提高大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我们将组织专业培训课程。

这些课程将涵盖就业创业基础知识、市场调研、商业计划书编写等内容,帮助大学生掌握创业的基本技能。

3. 就业创业实训为了解决大学生就业创业实际问题,我们将组织实际操作的实训课程。

这些课程将包括实地考察企业、实际组织市场调研、实战商业计划书编写等内容,让大学生在实践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4. 就业创业辅导为了提供全方位的就业创业服务,我们将为大学生提供个性化的辅导服务。

这些服务将包括就业创业意见咨询、创业导师指导、就业创业政策解读等内容,帮助大学生解决就业创业中的各种困难。

五、人员与资金1. 人员该计划将由专业的就业创业培训团队负责实施。

这个团队将由就业创业指导老师、市场研究专家、商业计划书编写专家等组成,他们将为大学生提供专业化的就业创业指导。

2. 资金该计划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才能得以实施。

资金将用于培训师的薪酬、教材、实训场地租金等方面。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的意见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的意见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的意见菏人设[2015]11号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就业创业定点培训机构: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就业培训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发展,提升广大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提高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根据《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 (鲁政办发…2013‟25号 )、《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鲁人社…2014‟2号)、《山东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社…201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就业培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严格培训范围(一)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二)农村转移劳动力。

劳动年龄内,进入非农产业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农村登记失业人员。

(三)高校毕业生。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学年大学生。

(毕业学年大学生指毕业学年内9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的在校大学生;高校指全日制大学、专门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四)“两后生”。

劳动年龄内,未能继续升学又未再复读的城乡初中、高中毕业生。

(五)退役军人。

劳动年龄内,退役尚未就业的城乡退役军人。

(六)残疾人员。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未就业的城乡残疾人员。

(七)外来务工人员。

劳动年龄内,已申领菏泽市居住证未就业人员。

(八)企业在岗职工。

企业新录用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培训的人员。

(九)企业转岗职工。

列入省、市节能减排计划范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企业须进行转岗培训或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人员。

(十)即将刑满释放人员。

劳动年龄内,在菏泽本地监所服刑,即将刑满释放服刑人员。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文件明确的培训对象和条件开展培训,不得擅自扩大培训范围。

二、规范培训流程(一)报名地点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高校毕业生、“两后生”、退役军人、残疾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或市、县(区)就业服务机构及定点培训机构报名。

山东就业保障措施政策

山东就业保障措施政策

山东就业保障措施政策
山东省就业保障措施政策主要包括加强就业服务、提供职业培训、推动创业就业、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和促进灵活就业等方面。

首先,山东省加强就业服务,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就业服务体系,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就业信息咨询、职业指导、职业规划等服务,为求职者提供更加便捷、个性化的就业服务。

其次,山东省积极推行职业培训,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劳动者的岗位适应能力和竞争力。

通过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推行企业内训等方式,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增加其就业机会。

再次,山东省鼓励创业就业,通过推动创业创新、支持科技创业等方式,为创业者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降低创业风险,鼓励更多的人自主创业,促进就业增长。

此外,山东省注重劳动者权益保障,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加强对违法用工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加强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山东省推动灵活就业,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形式,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政策支持和职业培训,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总的来说,山东省就业保障措施政策以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培训提升劳动者的技能和竞争力、鼓励创业就业、保障劳动者权益和推动灵活就业等方面为重点,旨在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07.23•【字号】鲁人社发〔2021〕14号•【施行日期】2021.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4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7月23日山东省“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

“十四五”时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支撑。

本规划依据《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鲁政发〔2021〕5号)编制,提出了“十四五”时期促进就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全省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指引。

一、发展基础“十三五”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就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头等大事,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创新就业工作体制机制,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就业规模稳步扩大,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47万人,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就业结构更加优化,第三产业就业比例不断提高,城镇就业比例明显增加,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增多,区域就业结构更趋合理。

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有力,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持续稳定在90%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成效明显,困难群体得到有效帮扶。

劳动者素质明显提高,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8年,技能人才总量稳步增长、结构不断改善。

(完整版)山东省就业创业政策汇编

(完整版)山东省就业创业政策汇编

山东省就业创业政策汇编(简)(2017年)一、公共就业服务(一)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向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基本的就业创业服务:就业创业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创业服务。

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享受条件为就业失业登记人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二)就业失业登记1.就业登记:范围为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乡单位就业人员、私营个体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乡村就业人员。

其中:单位就业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注册的隶属关系到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统一办理登记;私营个体及灵活就业人员凭身份证明、人员类别证明、就业失业证明三项有效证件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中心)申请就业登记;对在乡村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作为乡村就业人员进行登记(包括乡内农业就业人员、乡内非农就业人员、出乡转移就业人员)。

依据《关于完善城乡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4〕76号)。

2.失业登记:范围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含城镇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及乡村失业人员。

其中,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由单位或个人按参加社会保险的隶属关系到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个体私营和灵活就业人员失业或停业后,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中心)进行登记;城镇无就业经历人员及乡村未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且有就业或转移就业能力和愿望人员,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中心)进行登记。

依据《关于完善城乡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4〕76号)。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的意见解析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的意见解析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的意见菏人设[2015]11号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就业创业定点培训机构: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就业培训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发展,提升广大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提高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根据《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25号)、《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鲁人社〔2014〕2号)、《山东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社〔201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就业培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严格培训范围(一)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二)农村转移劳动力。

劳动年龄内,进入非农产业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农村登记失业人员。

(三)高校毕业生。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学年大学生。

(毕业学年大学生指毕业学年内9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的在校大学生;高校指全日制大学、专门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四)“两后生”。

劳动年龄内,未能继续升学又未再复读的城乡初中、高中毕业生。

(五)退役军人。

劳动年龄内,退役尚未就业的城乡退役军人。

(六)残疾人员。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未就业的城乡残疾人员。

(七)外来务工人员。

劳动年龄内,已申领菏泽市居住证未就业人员。

(八)企业在岗职工。

企业新录用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培训的人员。

(九)企业转岗职工。

列入省、市节能减排计划范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企业须进行转岗培训或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人员。

(十)即将刑满释放人员。

劳动年龄内,在菏泽本地监所服刑,即将刑满释放服刑人员。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文件明确的培训对象和条件开展培训,不得擅自扩大培训范围。

二、规范培训流程(一)报名地点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高校毕业生、“两后生”、退役军人、残疾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或市、县(区)就业服务机构及定点培训机构报名。

人社业务资格考试题库

人社业务资格考试题库

人社业务资格考试题库人社业务资格考试题库一、选择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自( )起施行。

A、2021年1月1日B、2021年1月1日C、2021年8月30日2.《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中的“五年规划”是指:()A.2021年-2021年B.2021年-2021年C.2021年-2021年3.申请人或企业贷出款之后2日内需将()原件以及()复印件及时送交县劳动就业办公室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科。

A.贷款合同,身份证B.贷转存凭证,贷款合同C.户口本,贷转存凭证4、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A、失业保险金;B、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C、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抚恤金;D、女性失业人员符合规定生育的生育补助金。

5.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人员是指:()A、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B、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C、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6.求职者应当年满()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如实登记求职。

招聘会期间可现场报名求职、洽谈面试。

A 十六岁B 十八岁C二十7.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年限是()A 两年B 三年C 五年8.为了()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就业促进法。

A、鼓励B、扩大C、促进9.初级职业技能培训的总培训课时不得少于( )。

A.150 B.180C.20010.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包括在基准利率上上浮( )个百分点的利率。

A.2个百分点B.3个百分点C.4个百分点11.失业保险金()发放。

A、按年B、一次性C、按月112.临朐人力资源市场提供就业信息咨询、求职登记、推荐介绍、职业指导等全程()服务。

A、免费B收费13.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A.自主创业、自谋职业B.服从分配、自主创业C.自谋职业、服从分配14.全国《就业失业登记证》自()起实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山东省加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山东省加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省级培训项目绩效考评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鲁人社字[2016]338号【发布部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6.10.24【实施日期】2016.10.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省级培训项目绩效考评情况的通报(鲁人社字【2016】338号)各省级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按照《关于实施“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省级培训项目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382号)规定,2016年4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15年度省级培训项目进行了绩效考评。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项目实施情况(一)培训任务完成情况。

2015年度省级培训项目以山东省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毕业生为重点,积极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项目实施管理规范,组织建设到位,各项制度健全,顺利完成了培训任务。

2015年度共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1.69万人,培训后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1.55万人,实现就业0.9万人,就业率53%;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1.65万人,培训后取得合格证书的1.59万人,实现就业创业0.9万人,就业创业率55%。

参训学员均按实名制管理要求,全部录入山东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

(二)培训机构管理情况。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实施政府购买职业培训服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的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的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10•【字号】鲁政办发[2008]37号•【施行日期】2008.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3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六月十日关于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的意见(山东省劳动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要求,加快城乡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劳动者队伍,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对技能劳动者的需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的重要意义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就业,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是关键。

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大力开展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城乡劳动者的技能素质有了显著提高。

但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看,我省劳动者技能素质整体偏低,已成为制约扩大就业、优化就业结构,推进自主创新、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的重要因素。

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城乡劳动者的就业与创业能力,是推动就业稳定增长的重要举措,对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促进技术进步、经济结构调整和打造制造业强省,以及把人口压力转变为人力资源优势,实现从人口大省到人力资源强省的转变都具有重要意义。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日照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30•【字号】•【施行日期】2011.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定点培训机构:2009年以来,我市各级认真实施“日照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五年规划”,在组织管理、政策措施、资金落实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还存在工作程序不完善,基础管理不扎实等问题。

为推动我市培训五年规划项目的实施,现就进一步规范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以下简称规划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条件,公开认定定点培训机构各级要围绕建立社会化的就业培训体系,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充分发挥职业技术院校、技工学校和劳动就业训练中心的基础作用,利用现有教学场所、设备设施和师资力量等资源,创新就业培训模式;充分发挥社会培训力量的重要作用,通过竞争方式,组织社会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参与培训(实训)。

各级要按照原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招投标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日劳社办〔2009〕10号)的要求和条件,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机制,组织有能力和条件的培训机构参与规划培训项目的招投标,通过招投标方式认定定点培训机构,或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在原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中重新评估认定,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并对社会公开。

经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的有关培训项目日常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财政部门配合。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能力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能力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能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9.23•【字号】鲁政发[2003]83号•【施行日期】2003.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能力的通知(鲁政发[2003]83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能力,促进就业与经济协调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职业培训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把职业培训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现开发就业岗位与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并重、发展普通教育与重视职业教育培训并重、强化新生劳动力培训与在职职工培训并重、加强城镇人员培训与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并重。

具体目标要求是,使有就业培训要求的下岗失业人员都能够得到相应的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用5年左右的时间,把在职职工基本轮训一遍,逐步建立企业职工终身培训机制,到“十五”末,高级工占在职职工总数的比重由目前的5%提高到8%以上,工人技师增加1倍;每年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百万人左右。

各级政府要根据各自实际,明确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

要建立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培训领导体制,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会同教育、经贸、农业、科技、财政等部门制定推动职业培训工作的具体措施,研究解决职业培训工作中的问题,共同促进职业培训事业的发展。

二、统筹各类培训教育资源,提高培训工作整体效益各级政府要加快教育结构调整,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协调发展。

职业学校要以国家职业标准和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就业为目标,增强培训功能。

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十、百、千”工程,提高办学水平。

各级政府要保证城市教育费附加的20%用于职业学校的发展。

加快建成一批规模大、质量高的高级技工学校。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教育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教育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教育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7.12•【字号】鲁政发[2001]66号•【施行日期】2001.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教育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通知(鲁政发〔2001〕66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是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加强职业培训,加快技能人才的培养,是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措施。

党的十五大以来,我省职业培训教育有了较大发展。

但总的来看。

劳动者素质偏低,技能人才缺乏,严重制约科学技术向生产力的转化,影响企业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是我省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的一大障碍。

要顺利实现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大力加强职业培训教育,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造就一大批面向21世纪的新型技能人才,把劳动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为此,特作如下通知:一、巩固发展技工教育,加快技能人才的培养技工教育是国家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技能人才的职业资格教育。

要按照面向市场、调整布局、提高层次、突出特色、保证质量、服务就业的要求,全面推进技工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一)合理调整技工学校布局,实现培训资源的优化配置。

要根据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变化,从有利于发挥培训资源优势、加快技能人才培养出发,对全省技工学校布局进行调整,改变目前学校规模小、层次低、布局不合理的状况。

适当压缩学校数量,扩大教育规模,提高办学层次,使技工教育结构上趋于合理,整体上有新的发展。

各市和省主要行业都要通过兼并联合、增加投入、抓大扶强,集中力量办好1-2所骨干技校,使其尽快壮大,成为全省和全国的名牌学校;尚没有高级技校的市可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办一所高级技校。

培训工作手册(市直)

培训工作手册(市直)

泰安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工作手册泰安市劳动就业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六月说明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37号)、《山东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的通知》(鲁劳社〔2009〕8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培训项目”)的有关规定,现就2011年我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编制本工作手册,以便于具体工作中操作使用,如本工作手册具体操作程序与文件规定相触,以省、市文件规定为准。

一、组织培训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对技能劳动者的需求出发,在市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由就业服务机构具体组织,通过实施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计划,大力开展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全面提升城乡劳动者的就业竞争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带动能力,实现统筹城乡就业,缓解就业矛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原则。

坚持政府主办、培训机构承办、劳动者受益的原则;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全体劳动者就业能力、实现充分就业为目的。

培训项目按照国家和省促进就业政策中有关职业培训政策的规定执行。

二、定点培训机构的确定(一)定点培训机构的条件就业能力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具有1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办学经历;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确保培训活动的资金支持。

2、具有满足开展培训职业(工种)所需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

教学场地一般应包括教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行政办- 1 -- 2 -公用房等,其中理论课教室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实习场所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配备开设的职业(工种)培训教学所需的教学仪器设备和教材、图书、资料;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

山东就业创业导航培养方式

山东就业创业导航培养方式

山东就业创业导航培养方式嘿,宝子们!今天咱得唠唠山东就业创业导航那独特的培养方式,就像一场超级有趣的冒险之旅。

你看啊,这山东就业创业导航的培养方式就像是厨师做菜。

首先呢,它会把各种“食材”准备好,这里的食材就是各种各样的就业创业知识啦,什么市场分析像是新鲜的蔬菜,营销技巧就如同那香喷喷的肉,而管理能力好比是那不可或缺的调料。

把这些都凑齐,就像是把食材摆在案板上,准备大显身手。

它还像一个神奇的魔法师。

把那些懵懵懂懂、对就业创业两眼一抹黑的人,施个魔法,“嗖”的一下就变得充满信心和能力。

就好比把一只小绵羊瞬间变成了一只威风凛凛的小狮子,让大家在就业创业的大草原上能勇敢地奔跑。

而且这培养方式很像玩游戏闯关。

从最基础的就业认知关开始,那简单得就像新手村的任务。

但随着深入,就像到了大BOSS关卡,创业计划的制定和实施难度直线上升。

不过别怕,就像游戏里有各种道具一样,导航会给你提供各种资源和指导,让你顺利打败“BOSS”。

这培养方式还像是在搭积木。

一块一块的小知识,一块一块的小技能,慢慢搭建起属于你的就业创业大厦。

刚开始可能只是个小矮房,但最后能建成摩天大楼,高耸入云,让你在就业创业的城市里有一席之地。

有时候又像一场疯狂的寻宝之旅。

在山东这片广袤的大地上,到处都是就业创业的宝藏。

导航就是那藏宝图,带着你在各个角落寻找适合自己的宝藏,可能是一个绝佳的就业机会,也可能是一个潜力无限的创业项目,就像找到金光闪闪的大元宝一样兴奋。

它也像一个贴心的健身教练。

看着你在就业创业这条跑道上气喘吁吁的时候,给你打气,给你调整“训练计划”。

要是你姿势不对,就像跑步姿势歪歪扭扭一样,它会立马纠正你,让你能够跑得更快更远。

这培养方式还像一个热闹的大集市。

各种人带着自己的想法、经验在这里交流汇聚。

你可以像在集市里挑选新鲜水果一样,挑选对你有用的信息和人脉,把自己的就业创业篮子装得满满当当。

就像在黑暗里点亮一盏盏明灯,山东就业创业导航的培养方式,照亮你前行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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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3〕2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25号)文件要求,制定《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以下简称“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为统领,以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增强企业竞争力为主线,坚持提升技能、服务就业、终身培训的原则,统筹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建立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完善建立政府补贴与培训成本、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技能劳动者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到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成长通道,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2014年至2018年,全省组织各类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600万人,其中,每年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00万人,组织开展创业培训20万人,培训合格率达95%以上,培训后就业创业率达85%以上。

三、突出培训重点进一步打破省内地域限制、部门限制。

对有就业创业愿望和能力的全体城乡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对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大学生)、城乡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企业在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和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省根据规划实施情况按年度下达职业培训计划任务。

在省内跨区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培训后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培训地实现就业的,职业培训补贴由培训地承担,补贴标准按培训所在地标准执行。

(一)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对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各类城乡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采取理论学习、实际操作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职业(工种)标准和岗位规范确定培训内容分类施教。

加强公共就业实训基地建设,更多地开展技能实训。

鼓励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学年大学生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专业特点,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技工院校与高等院校相近专业间的相互合作,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创新办学方式,全面提高大学生从业素质。

(二)积极推进创业培训。

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形势,结合培训对象特点,重点开展创业意识培训、创业能力培训、创业实训、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等,激发创业者的创业热情,强化创业意识,全面提高创业能力和水平。

健全创业培训与创业政策支持、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咨询、创业孵化等相结合的工作体系,提高创业成功率和成活率。

(三)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对企业新录用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开展以基本技能、安全知识、操作规程、规章制度、从业素质、职业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岗前培训,鼓励通过校企合作或以师带徒相结合的方式,对新录用的员工开展学徒培训。

培训后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定额职业培训补贴。

(四)积极开展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

以国家十大振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重点传统产业领域的职业(工种)为重点,按照“谁培养、谁享受补贴”的原则,鼓励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紧缺型技师和高级技师培养。

对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经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生产一线职工给予技师培训补贴,补贴资金由当地政府和企业共同负担,政府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其中,省级依托“金蓝领”培训计划,重点开展高级技师培训。

(五)实施转岗技能提升培训。

对列入省市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范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企业,在实施“转、调、创”过程中,组织职工依托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转岗培训或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不向社会排放失业人员的,培训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六)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为鼓励农民就近就地实现就业,对具有劳动能力和一定文化素质,有意愿从事二、三产业,有脱贫致富积极性的贫困农民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重点开展以农产品种养殖的市场行情、选种育苗、病虫害防治、种植管理及农副产品深加工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实用技术培训。

(七)开展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

依托省内高校、高职院校、技工院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认定一批省级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承担省内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每年根据省内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职业培训需求,确定培训规模,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下达培训计划,开展以初级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培训。

四、加强培训管理围绕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改造和当地特色产业发展,摸清重点企业和新进大项目的企业用工需求、技能需求,鼓励培训机构因地制宜按需确定培训职业(工种),引导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全面推广“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的四单式培训,切实加强培训机构认定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师资水平和培训质量,确保劳动者职业技能得到提升,就业质量明显提高。

(一)建立培训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竞争择优、社会公示”的原则,鼓励符合条件的省内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积极承担政府职业技能培训。

各市应充分利用省内高校和省级技工院校在师资、专业和设备方面的优势,在严格程序、强化竞争的基础上,将其纳入当地定点培训机构范围。

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有招标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程序对培训机构进行招标认定,对中标培训机构进行公示后,认定为“五年规划”定点培训机构,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要定期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绩效考评,对有严重违纪行为、绩效考评不合格的培训机构要及时予以清退。

(二)强化职业技能考核评价。

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开发适合农民工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做好考核规范、培训教材和考核试题开发;积极推广现场培训、及时鉴定、按时发证三位一体服务模式,为培训人员提供及时、方便、快捷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符合条件的按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80%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不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范围内的工种(专业),各市可根据市场需求开展技能培训,培训后由市级就业服务机构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发“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培训项目合格证书。

(三)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依托有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技工院校,建立一批职业培训师资培训基地。

完善在职培训制度和到企业实践制度,完善专兼职教师制度,鼓励技师、高级技师以及高级工程师担任专兼职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

建立职业培训教师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对职业培训教师的管理与服务。

建立创业导师认定制度,每年组织部分创业培训师、创业咨询师等师资进行培养深造,所需资金从省、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

(四)加强基础信息监控。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完善基础信息统计、监控制度。

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辖区内企业的用工需求、技能人才队伍现状、职工培训进展情况的统计、调查工作。

指导制定本行业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密切跟踪企业新技术、新职业发展的需求动向,帮助培训机构尽快调整培训专业方向。

加强企业和行业间的信息互通、技能交流和人才流动,尽快适应企业岗位需求变化,满足劳动力市场用工需求。

(五)规范培训教材使用管理。

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教材的使用管理,通过定点销售单位订购正版培训教材,确保培训机构使用正版培训教材开展培训。

各市要认真核查教材征订渠道和财务原始凭证,严格审核教材配备情况,确保学员人手一册。

定点培训机构要建立教材使用管理台账,保留订购汇款凭证、购书发票、发货清单等材料复印件作为重要原始凭据备查。

五、严格绩效考核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35号)要求,把培训规划实施作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严格绩效评价机制,对培训人数、培训质量、培训后就业率进行认真考核,确保培训效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强化就业培训实名制管理。

严格落实就业培训实名制管理制度,依托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内外网信息互通的就业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全面使用“山东省就业政策与资金管理使用系统”,实现从报名、培训、考核、就业、资金申请到补贴全过程网上管理,并作为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之一,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二)加强社会监督。

建立社会公开监督机制,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对当地培训情况和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来自学员、社会群众、新闻媒体等的监督。

开通举报电话、网络投诉等渠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和沟通,对社会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给予反馈解决。

对社会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机构的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强化绩效考评。

落实培训项目社会化管理,完善对培训成本、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机制。

各市负责对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考评,省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市、县(市、区)绩效考评情况进行复查和抽查,对培训人数、培训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考核评价,并作为以后年度项目实施、调整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保障(一)加强统筹领导。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职业培训工作放在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加强对职业培训工作和培训机构的督导检查。

要统筹现有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具体政策措施。

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培训工作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农民工培训工作由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负责整合全省农民工培训项目,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统一编制计划并下达培训任务,统一制定培训标准、统一进行培训机构备案、统一实施质量督导和绩效评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厅、科技厅、教育厅等农民工培训项目由部门负责实施与管理,逐步实现全省网上申报、审核、资金拨付和监督管理。

(二)加大资金投入。

各市要统筹就业专项资金和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资金,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办法,切实加大职业培训规划实施的支持力度。

要按照专业技能培训的难易程度、时间长短和培训成本,以培训等级或通用工种为主,制定市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平均为800元/人左右,最高不超过1800元/人,技师、高级技师补助标准由各市结合当地高技能人才需求实际情况和培训成本等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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