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文物安全日常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文物安全管理,保障文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文物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级文物管理部门、文物收藏单位、文物建筑管理单位以及其他承担文物保护责任的单位。
三、文物安全责任(一)文物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文物安全工作规划和政策,指导、监督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和评估,查处文物违法行为。
(二)文物收藏单位:负责所收藏文物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文物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文物安全责任,确保文物安全。
(三)文物建筑管理单位:负责所管理文物建筑的安全管理,落实文物建筑安全责任,确保文物建筑安全。
(四)其他承担文物保护责任的单位:按照文物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落实文物安全责任,确保文物安全。
四、文物安全管理制度(一)建立文物安全责任制。
各级文物管理部门、文物收藏单位、文物建筑管理单位以及其他承担文物保护责任的单位,应建立健全文物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文物安全责任。
(二)制定文物安全管理制度。
各级文物管理部门、文物收藏单位、文物建筑管理单位以及其他承担文物保护责任的单位,应根据文物安全工作的需要,制定文物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文物安全管理目标、文物安全措施、文物安全责任追究等。
(三)开展文物安全教育培训。
各级文物管理部门、文物收藏单位、文物建筑管理单位以及其他承担文物保护责任的单位,应定期开展文物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文物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实施文物安全检查。
各级文物管理部门、文物收藏单位、文物建筑管理单位以及其他承担文物保护责任的单位,应定期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文物安全隐患。
(五)加强文物安全防范。
各级文物管理部门、文物收藏单位、文物建筑管理单位以及其他承担文物保护责任的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文物安全防范,防止文物被盗、损毁、破坏等。
五、文物安全措施(一)加强文物建筑安全管理。
文物建筑管理单位应定期对文物建筑进行检查、维修,确保文物建筑结构安全。
古籍库房管理制度
古籍库房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有效保护和管理古籍库房中的珍贵文物,提高文物保护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文物保护管理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古籍库房管理机构设置1. 古籍库房管理机构设立古籍库房管理员,负责古籍库房文物的保护、管理和维护工作。
2. 古籍库房管理员由单位领导任命,对古籍库房的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3. 古籍库房管理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对古籍文献的鉴定和保护有一定的专业技能。
三、古籍库房管理制度1. 古籍库房文物的入库管理(1)古籍库房文物的入库,必须经过古籍库房管理员审核和登记,凭入库单据进行记录。
(2)入库后,对文物进行分类、编号和标识,确保每件文物都有清晰的信息和定位。
(3)对于新入库的文物,应当对其进行安全保护和定期检查,保证文物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2. 古籍库房文物的出库管理(1)任何单位或个人要借阅或者使用古籍库房文物,必须提前向古籍库房管理员提交申请,并经过审核批准。
(2)出库文物必须填写出库单据,并由借阅人签字确认,严格按照申请的使用期限进行管理。
(3)出库文物在使用完毕后,必须按时归还,并经过验收确认。
3. 古籍库房环境管理(1)古籍库房必须保持干燥、通风、安全和防尘等环境条件,确保文物的长期保存和保护。
(2)古籍库房内温度和湿度必须定期监测,做好环境数据记录,及时调整空调和加湿设备,维护文物的稳定状态。
(3)古籍库房内禁止吸烟、乱丢乱放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保持库房卫生和整洁。
4. 古籍库房安全管理(1)古籍库房应当设置有效的防盗、防火、防水等设备和措施,确保文物的安全。
(2)古籍库房管理员必须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保障文物的安全。
(3)库房内严禁私自转移、借用、遗弃、私自外借文物等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古籍库房文物的保护与修复1. 古籍库房管理员应当定期检查库房内文物的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文物出现的损坏、破损、腐蚀等情况。
博物馆库房规章制度
博物馆库房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博物馆文物库房的管理,保护文物安全,提高文物的保护水平,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博物馆库房是博物馆保管文物的重要场所,库房管理应遵循保护文物、严格管理的原则,确保文物的安全。
第三条博物馆库房管理应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文物库房的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应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
第四条博物馆库房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库房设施设备的完好以及文物的安全。
第五条凡进入博物馆库房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并相互尊重,共同维护库房的安全。
第六条博物馆库房应当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文物的完整和安全,禁止私自搬动或乱放文物。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七条博物馆库房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文物的特性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八条博物馆库房应当制定详细的文物进出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档案和台账,做到有记录可查。
第九条博物馆库房应当配备完善的温湿度控制设备和防火设施,确保文物的环境和安全。
第十条博物馆库房应当规定文物展示和储藏的规范,避免文物受损或遗失。
第十一条博物馆库房应当定期开展文物防腐防虫工作,保持文物的原始状态。
第三章文物进出库管理第十二条所有文物的进出库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执行人员必须进行确认签字。
第十三条文物进出库必须有详细的记录,包括文物的名称、数量、来源等信息,确保文物的安全。
第十四条在文物进出库过程中,应当对文物进行严格检查,确保文物完整无损。
第十五条对于需要修复的文物,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在修复后进行记录和存档。
第十六条对于因特殊原因需要紧急出库的文物,必须有相关手续和程序,经过审批后方可出库。
第四章文物储存管理第十七条博物馆库房应当根据文物的特性和要求,制定合理的文物储存方案,保证文物的安全。
第十八条文物储存区域应当干净整洁,避免灰尘和异味的侵扰,保护文物的完整。
第十九条对于易损文物,应当加强监测和保护,定期检查文物的状态和环境。
博物馆文物库房管理制度
随着馆藏的不断增加,藏品库房工作需要加强规范管理。
健全的库房管理规章制度,是文物藏品科学管理依据和准则,也是文物藏品有秩序地得到完善保护的保证。
一、库房基础标准馆藏文物应置备铁柜存放;文物库房、展室应安装防盗报警系统和空调、抽湿等防范自然损坏的设施。
二、库房藏品管理2.1库房文物要做到帐目清楚,物帐相符,排放整齐,位次明确,提用方便。
年终要全面清点、统计所管文物数字(包括库存、外借等),做到件件有着落,库底清楚。
藏品要按科学方法分类上架,妥善收藏。
对评级文物、馆藏精品设立专库或专柜,重点保管。
2.2藏品出入库必须办理出库、入库手续。
对藏品的数量和现状,必须认真核对,点交清楚。
藏品出库后,由接收使用部门负责保管养护,保管部门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使用部门应尊重藏品保管部门的意见,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予以纠正。
2.3建立健全各类藏品的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每年均应从博物馆的业务经费中划出适当比例,用以更新和添置必要的藏品保护、藏品收藏设备,改善库房条件,减少、防止自然的和人为的因素对藏品的损害。
2.4库房内要保持适宜的温度与湿度。
参考温湿度:冬季温度保持在10℃—18℃,夏季不高于25℃,日夜温差不得超过8℃;库房内的相对湿度以50%—65%为宜,湿度差不得超过5%。
三、库房安全防卫3.1严守库房机密,建立《库房日志》。
非库房管理人员未经负责人、馆长许可,不得进入库房。
经许可者由库房管理人员陪同入库。
库房一般不接待参观。
3.2藏品应有固定、专用的库房,专人管理。
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发生文物损伤及时处理并报告行政主管部门。
发生火灾、藏品失窃等案件,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当地公安部门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
发生评级文物损伤等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文物局。
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必要的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3库房管理坚持专人、专库、专业原则,必须实行双锁和二人以上管理制度。
库房文物管理制度
库房文物管理制度
一、文物库房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制度在心责任到人,两人以上方可进库。
二、严格遵守藏品出入库制度:
1、借往省外的文物须有自治区和地方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经馆长及分管馆长批准签字
方可出库并办理出库手续。
2、借往本市旗县区的文物须有市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经馆长及分管馆长二位领导批准
签字方可出库并办理出库手续。
3、本馆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用文物,须经馆长及分管馆长二位领导批准签字,办理手续,
限期交还。
4、相关部门移交文物要点交清楚,做好原始记录,保留好原始档案。
5、严禁馆外人员借用文物。
三、库房文物定期进行安全、卫生、保养检查,做好安全记录。
四、文物管理经常化、目标化,做到底数清楚,帐目相符。
藏品及时分类上架,做好登记、
建档、建卡等工作。
五、因工作失误使文物受到损失的,要视情节轻重损失程度,及时上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相
关责任。
赤峰博物馆保管部
二00七年一月。
博物馆库房管理制度_博物馆库房管理制度规范
博物馆库房管理制度_博物馆库房管理制度规范博物馆库房管理制度_博物馆库房管理制度规范博物馆库房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总则为确保我馆藏品的安全,加强藏品的科学保护和管理,充分发挥藏品的历史作用,保管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健全,帐目清楚,鉴定准确,编目详明,保管妥善,查用方便。
第二条库房管理一、建立固定专用的藏品库房,设专人管理。
每库(或数库)至少设藏品保管员二人,其中一人为库房主管人。
二人均须熟悉所管藏品及帐、卡、单情况,准确掌握藏品动态,共同承担所管库房及藏品保管方面的一切工作和安全责任。
原则上,二人应始终坚持同出入、同工作。
遇有库房施工,必须至少派二人配合,其中至少有一人为本库管理人员。
库房管理人员,要相对稳定,不宜轻易调动。
非调不可时,必须将所管藏品及有关帐、卡、单向接管人点交清楚,接管人满意后方可调离。
如只调出一人,一般不进行点交。
但另一原管库人员必须负责帮助新调入的同志尽快熟悉情况。
库房管理人员除具备必要的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外,还必须具有良好的品德,一旦发现品行不端,例如:公私不分或小偷小摸等行为,即使构不成处分,也必须调离库房。
二、库房钥匙由库管人员妥善保管在保险箱中,不得带回家中。
一旦丢失,立即向馆领导汇报,采取补救措施。
相关保卫部门另存钥匙一套以应对意外情况发生。
三、保管人员每天对库房安检。
首先应检查库房门窗及库区环境,无异常时再开启库门。
发现异常或已发生事故,必须立即向馆办和保卫处同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离库时,应先将文物归还回原处,关窗熄灯,拉闸断电,锁门并认真检查库外环境,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库。
四、保管人员每次出入库做好登记,包括时间,人员,完成主要工作,并由出入人员亲笔签名。
五、馆内外其他人员因公进入库房,须得到保管部主任和馆领导的批准,并由库房管理人员陪同方可。
被允许进库者,必须严格遵守库房制度,不准擅自开柜或触摸文物。
库房一律不准会客,不准带小孩,不准进食,不准带私人包裹,不准存放私人物品,更不准将私人文物或文物的复、仿制品带入库房。
文化遗产博物馆文物库房(贮存)管理制度
文化遗产博物馆文物库房(贮存)管理制度1. 背景为了保护和管理文化遗产博物馆内的文物,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文物库房的贮存管理,提高文物的保护和管理水平。
3. 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文化遗产博物馆的文物库房,包括库房的组织和管理。
4. 贮存要求- 文物应按照其特性和类别进行分类贮存,设立相应的存放位置和条件。
- 文物应妥善包装、拍照并做好相应的标示,以便于识别和查找。
- 文物入库前应经过鉴定登记,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 文物的库房温度、湿度、光照等环境因素应进行定期监测和调控,确保文物的安全保存。
- 入库和出库文物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和备案,确保文物的流向和安全性。
5. 库房管理- 库房应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和巡查。
- 库房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背景知识和技能,对文物的特性和保护要求有清楚的了解。
- 库房应定期进行巡查和清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库房内应设立防火、防盗等安全设备,确保文物的安全。
6. 可行性评估- 库房的建设和改造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估,包括预算、资源和技术要求等。
- 库房的可行性评估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提供详细的报告和建议。
7. 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 其他事项- 库房内的文物信息应定期备份和更新,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 库房的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新的需求和要求。
结论本文化遗产博物馆文物库房(贮存)管理制度将有助于提高文物的保护和管理水平,确保文物的安全和完整性。
有关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并及时进行修订和改进。
馆藏文物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馆藏文物安全管理,确保文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博物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馆所有馆藏文物,包括珍贵文物、一般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
第三条馆藏文物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责任明确,责任到人;(三)科学管理,技术保障;(四)加强教育,提高意识。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馆藏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馆长负责制,分管馆长具体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辖文物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馆藏文物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文物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熟悉馆藏文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具备一定的文物鉴定、保护和修复能力;(四)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六条馆藏文物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一)负责馆藏文物的安全巡查、检查、维护和保养;(二)负责文物出入库、展览、修复、借展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三)负责制定和实施馆藏文物安全应急预案;(四)负责组织文物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五)负责向馆长报告文物安全状况,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七条馆藏文物库房应具备以下安全条件:(一)库房建筑符合国家标准,具有防潮、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功能;(二)库房内部温度、湿度等环境指标符合文物保存要求;(三)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安防、监控等设施设备;(四)库房管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第八条馆藏文物展览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一)展览场地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紫外线等条件;(二)展品应按照文物类别、年代、材质等进行分类展示;(三)展品摆放应遵循安全、美观、合理的原则;(四)展览期间,工作人员应加强巡查,确保文物安全。
第九条馆藏文物修复、借展等环节应严格执行以下安全措施:(一)修复、借展前,应进行文物鉴定,确保文物真实性和安全性;(二)修复、借展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文物损坏;(三)修复、借展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文物,并进行安全检查。
博物馆文物展厅、库房 值班安全管理制度
博物馆文物展厅、库房值班安全管理制度一、展厅、库房值班人员(包括馆内职工及保安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每班接班人员必须在8:30之前到岗接班,值班期间如有事不能到岗者,务必事先向领导请假,以便另行安排人员,以免造成空岗、漏岗。
二、展厅、库房每天值班人员为两名,每班都确定一名职工为值班组长,并为值班第一责任人。
在展厅值班期间,如有观众大声喧哗及行为可疑,应立即上前制止。
三、每班值班组长交接班时认真清点展品数量,查看展厅内外的安全有无异常,安防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如有异常者接班人员拒绝接班,待分清责任,妥善处理后再接班。
四、值班人员必须清楚本岗位安全职责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值班组长必须熟悉安防系统性能,按要求布防、撤防,按规定使用报警系统,并做好报警系统工作记录。
六、值班人员必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随时注意防火、防盗,同时保管好消防设施,并熟练使用灭火器材,经常检查文物展厅、库房内外用电及周围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向馆领导汇报,以便妥善解决。
七、不准在展厅内、值班室会客、吸烟、喝酒、干私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用电设施,及时整理值班室物品,保持值班室及展厅环境卫生整洁。
值班人员应做好保密工作,严禁对外泄漏文物展厅、库房安防系统和值班情况,确保人身及文物安全。
八、如遇紧急情况,及时向主要领导及值班领导汇报,以便在第一时间内做好应急处理。
情况严重的立即向110报警。
九、值班人员必须确保值班期间对文物展厅、库房周边环境的安全巡查,特别是展厅开放时如有参观者,值班人员应提高警觉,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馆领导汇报。
十、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对观众及文物安全负全部责任,如有失职者,依章进行处理。
对擅自脱岗者,每次罚款50元,并通报批评。
十一、展厅、库房值班人员每月违犯上述2款者,正式职工全馆大会通报批评,并每款处以50元罚款;临时聘用人员自动离职。
考古工地文物库房管理制度
文物库房管理制度
一、文物库房安排库管员1—2人专门管理。
库管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详细住址、通信方式等应报保卫部门备案。
二、文物库房实行双人双锁制度,库房钥匙由库管员与安保人员分别保管。
三、本队工作人员进入库房,须填写《出入库人员登记表》;非本队人员入库应征得项目领队同意,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所有人员均须在库管员、安保人员的陪同下方能进入库房。
四、考古发掘现场出土的文物、标本应当日入库。
文物、标本出库必须经项目领队签字同意。
文物、标本出、入库必须严格办理相关手续,认真填写出入库登记表。
双方交接人员应对出入库文物的数量和现状仔细清点,认真核实,客观记录。
五、文物库房应按照科学合理的方法对文物、标本实行分类上架,妥善保管。
珍贵文物要设立专柜,放入囊匣,重点保管。
六、文物库房应定期打扫卫生,做到整洁、干净,保持空气流通。
库房及附近区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以及诱发病、虫害的物品。
七、库管员应熟悉库房文物,对于文物病、虫害或其它原因造成的损坏,应及时发现,准确记录,并上报项目领队。
八、应建立健全文物档案管理制度,《文物总登记账》应安排本队业务干部保管,实行账、物分离管理。
汉陵考古队
2017年11月5日。
文物库房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文物库房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文物库房的安全管理,保护国家文物不受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文物库房安全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确保文物安全。
第三条文物库房安全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文物库房安全。
第四条文物库房安全管理工作应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得力,防范严密;培训到位,应急有效。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文物库房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文物库房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文物库房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安全档案,包括文物资料、设施设备、安全检查记录等。
三、消防安全第八条文物库房应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规定,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九条文物库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不得随意乱接电源线,不得使用电炉子等禁止使用的电器设备。
第十条文物库房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文物库房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四、防盗安全第十二条文物库房应安装可靠的防盗设施,如防盗门、报警器、监控设备等。
第十三条文物库房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不得擅离岗位。
第十四条文物库房应定期进行防盗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文物保护第十五条文物库房应根据文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保存措施,如防潮、防霉、防虫、防尘等。
第十六条文物库房应定期对文物进行检查、保养,确保文物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七条文物库房应加强对珍贵文物的监管,实行重点保护。
六、应急预案第十八条文物库房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文物损坏、火灾、盗窃等突发事件。
第十九条文物库房应急预案应明确应急处理程序、责任人和应急资源配置。
第二十条文物库房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文物库房安全管理工作应接受上级文物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文物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文物库房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文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库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组织与管理1. 文物库房消防安全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库房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明确,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 库房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问题。
3. 库房应设立消防安全组织,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防火巡查、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
三、消防设施与器材1. 文物库房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 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安装、使用、维护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
3. 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检查、维护、更换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四、消防安全管理1. 库房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不得使用电炉子等禁止使用的电器设备。
2. 库房内不准存放易燃杂物,物资存放距照明灯不得小于0.5米。
3. 非库房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库房。
4. 库管员要了解本库物资对易碎、易潮的物资要特别维护,经常保持库内正常的温度、湿度,合理库存。
5. 库管员要经常清洁库内地面、货架、物资的尘土,保持库内干净整齐。
6. 库管员下班前要关闭水、暖、电源的开关,锁好门窗,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上班后如发现库房内有被盗迹象,要保护现场,并尽快通知经理及相关人员。
五、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3. 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六、奖惩措施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个人和集体,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停职等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文物库房进出管理制度
文物库房进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文物库房的管理,保护国家重要文物资源,加强对文物库房的进出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进出管理的基本原则1. 文物库房进出管理实行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确保文物库房的安全。
2. 进出文物库房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规范进行操作。
3. 进出文物库房需提出书面申请,经过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操作。
4. 对于文物的进出必须有完整的记录和登记,确保文物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章进出管理的具体规定1. 进库规定(1)只有经过专门培训的工作人员,持有有效的进库证件,经过审核批准,方可进行文物的进库操作。
(2)进库操作需由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共同操作,互相监督,确保操作规范、安全。
(3)进库前需对文物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登记,确保文物的完整和安全。
(4)进库后,需填写进库登记表,详细记录文物的名称、数量、来源、存放位置等信息。
(5)进库后需要对文物进行专门的保管和保护,确保文物的安全。
2. 出库规定(1)只有经过专门培训的工作人员,持有有效的出库证件,经过审核批准,方可进行文物的出库操作。
(2)出库操作需由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共同操作,互相监督,确保操作规范、安全。
(3)出库前需对文物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登记,确保文物的完整和安全。
(4)出库需填写出库申请表,需注明出库的文物名称、数量、出库原因等信息。
(5)出库后需对文物进行专门的保护和监管,确保文物在出库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章进出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文物库房管理部门需定期对进出库记录进行核查和审核,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对于有疑问或问题的进出操作,需立即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文物的安全。
3. 对于违反进出管理制度或操作不当的行为,需立即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文物库房的安全和秩序。
第五章备案和报告1. 对于库房的进出操作,需及时备案和报告相关部门,确保相关信息的及时传达和记录。
2. 对于重要的文物出库,需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确保相关领导的知晓和支持。
文物库房管理制度
文物库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文物库房的管理工作,保护和利用文物,维护文物库房内文物及其他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文物库房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文物库房管理组织第三条文物库房管理委员会是文物库房的最高管理机构,由文物库房主管单位按照文物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
第四条文物库房管理委员会职责:(一) 负责制定和调整文物库房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加强对文物库房的管理和监督。
(二) 负责制定文物库房的使用节目、政策和管理规定。
(三) 审批重大事项,包括对文物库房建设、管理、使用等方面的事项进行审批。
(四) 监督文物库房管理工作,追究文物库房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 编制文物库房的安全管理规定,并进行领导和指导。
第三章文物库房管理制度第五条文物库房管理委员会制定文物库房管理制度,并向文物库房全体工作人员公布,保证文物库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文物库房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 文物库房的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
(二) 文物库房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
(三) 文物库房的使用节目、政策和管理规定。
(四) 文物库房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权限。
(五) 文物库房管理的规范标准。
(六) 文物库房的安全管理规定。
(七) 文物库房的日常工作制度。
(八) 文物库房的维护和保养制度。
(九) 文物库房内文物的利用制度。
第七条文物库房管理制度的修改,应当经文物库房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文物库房主管单位批准。
第八条文物库房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由文物库房主管单位及其下属文物库房管理机构负责。
第九条文物库房管理制度必须在文物库房内公示,并向库房内的文物库房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和教育。
第四章文物库房的安全管理第十条文物库房是维护文物安全的重要场所,必须加强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文物库房的安全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 文物库房应当由专人负责看守,不得交由其他人员进行代管。
(二) 文物库房应当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文物库房日常管理制度
文物库房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文物库房的日常管理,保护文物安全、完整,提高文物管理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文物库房的日常管理工作,是对文物库房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指导。
第三条文物库房日常管理应遵循“保护为主,科学管理”的原则,做到安全、有序、高效。
第四条文物库房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管理,确保文物的安全和完整。
第五条文物库房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岗前培训,熟悉文物库房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文物库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文物库房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文物库房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文物库房日常管理工作流程第七条文物库房日常管理工作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每日检查:文物库房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文物库房的每日检查,确保文物的安全和完整。
(二)设备维护:定期对文物库房的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三)文物整理:对文物进行整理和清理,保持文物的干净、整齐。
(四)应急处置:对文物库房可能出现的应急事件进行预案制定,并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文物库房日常管理工作要求第八条文物库房日常管理工作要求如下:(一)保护为主:严格遵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二)科学管理:根据文物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严格保密:对文物库房的相关信息应严格保密,避免泄露。
(四)精细管理:对文物库房的各项工作进行细致管理,确保文物的安全。
第九条文物库房日常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一定的文物管理知识和技能。
(二)具备较高的责任心和纪律性。
(三)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
(四)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四章文物库房日常管理工作责任第十条文物库房日常管理工作责任如下:(一)文物库房管理员应当严格执行文物库房的管理制度,负责文物库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文物库房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对文物库房的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文物库房存在的问题。
人员入文物库房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文物库房的管理,确保文物安全,防止文物丢失、损坏和被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藏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文物库房工作人员以及因工作需要进入文物库房的其他人员。
三、库房管理制度1. 库房钥匙管理(1)库房钥匙由专人保管,严禁私自复制、转借或外传。
(2)进入库房人员需向钥匙保管人领取钥匙,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
2. 人员出入库房管理(1)进入库房人员必须凭有效证件,经库房管理人员审核后方可进入。
(2)库房管理人员应核对进入库房人员身份,登记人员姓名、部门、职务、入出库时间等信息。
(3)非文物库房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3. 文物存放与管理(1)文物库房内文物应按照分类、年代、质地等要求存放,并做好标识。
(2)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文物进行检查,确保文物安全。
(3)文物库房内不得存放与文物无关的物品,禁止私人物品带入库房。
4. 文物出入库管理(1)文物出入库必须办理出入库手续,填写《文物出入库登记表》。
(2)出入库文物需经库房管理人员清点、核对,确保文物数量、质量无误。
(3)出入库文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装、运输,确保文物安全。
5. 库房安全与消防(1)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库房安全设施,确保消防、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完好。
(2)库房内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吸烟。
(3)库房管理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处置火灾。
四、责任与奖惩1. 库房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文物库房安全。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文物丢失、损坏或被盗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为文物库房安全作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1. 本制度由文物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文物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文物库房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文物库房是保存和保护文物的重要场所,对文物的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加强对文物库房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详细规定文物库房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具体工作要求,确保文物的保存和保护工作得到有力的保障。
1.库房出入管理(1)设立专门的出入口,并配备专职保安;(2)库房内部设置门禁系统,并确保只有库房管理员持有授权才能进入;(3)所有出入库的文物必须经过严格登记,并确保所有的文物出入管理记录真实、完整;(4)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在库房内停留或从库房内携带文物出去;(5)对于怀疑有盗窃等犯罪行为的人员,要立即报警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2.环境安全管理(1)库房内要保持干燥、温度适宜,并定期检查和维护仪表设备的正常工作;(2)库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较强的物品,以免发生火灾或腐蚀文物;(3)库房内的排水设备要保持畅通,以防止因为水浸泡文物造成损坏;(4)库房内禁止存放有害物质,如有特殊需求,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3.监控管理(1)在库房内安装闭路监控系统,监控设备要保持正常运作,存储的录像必须定期备份;(2)库房内的文物要按照分类进行存放,并进行编码,确保文物的流动可查;(3)库房内对于重要文物要加强监控,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文物的安全。
4.灭火安全管理(1)库房内要设立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能够正常使用;(2)定期进行灭火器使用的演练,提高员工的灭火意识和应急能力;(3)库房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库房外围设置明显的禁止火种的标识。
5.文物保护管理(1)每件文物都要进行详细的文物档案记录,并定期进行核对,确保文物的数量和状态不发生变化;(2)库房温湿度要进行定期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确保文物的保存环境符合要求;(3)库房内的文物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或者变质的文物要及时进行修复和处理;(4)库房内的文物保护工作要由专业人员进行,文物处理、翻修、保养等活动必须经过授权。
文物库房管理制度安全
一、总则为加强文物库房安全管理,确保文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库房安全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确保文物安全。
2. 严格执行文物库房管理制度,加强库房安全管理。
3. 严格人员管理,提高文物库房安全意识。
4. 定期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库房安全管理职责1. 文物库房管理员负责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库房钥匙管理、库房巡查、文物出入库登记等。
2. 文物库房安全员负责库房的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应急处理等工作。
3. 文物库房使用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库房安全管理。
四、库房安全管理制度1. 库房钥匙管理(1)库房钥匙由文物库房管理员负责保管,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2)库房钥匙使用时,必须登记使用时间、人员姓名、事由等。
(3)库房钥匙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给文物库房管理员。
2. 库房巡查(1)文物库房管理员每天对库房进行巡查,检查库房设施、文物存放情况等。
(2)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整改。
3. 文物出入库登记(1)文物出入库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内容包括文物名称、数量、出入库时间、人员姓名等。
(2)出入库登记资料应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4. 库房设施管理(1)保持库房内通风、干燥,防止文物受潮、霉变。
(2)定期检查库房设施,确保设施完好。
(3)发现设施损坏,及时维修或更换。
5. 库房安全检查(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库房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库房设施、文物存放、消防设备等。
(2)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确保文物安全。
五、应急处理1. 发生火灾、盗窃等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扑救、追查。
2. 保护现场,及时上报,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六、奖惩1. 对在文物库房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文物库房安全管理规定的个人或集体,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文物库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文物仓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文物仓库安全管理,确保文物安全,防止文物损毁、丢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文物仓库的日常安全管理,包括文物入库、保管、出库、维修、巡查、应急处置等环节。
第三条文物仓库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仓库管理员职责:1. 负责文物入库、出库、盘点、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2. 严格执行文物入库、出库手续,确保文物安全;3. 定期对文物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4. 负责文物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文物库房、库区安全;5. 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五条安全保卫人员职责:1. 负责文物仓库的24小时安全巡逻,确保文物库房、库区安全;2. 对进入文物仓库的人员进行登记、审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3. 对文物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4. 负责文物仓库的消防、防盗、防爆等工作;5. 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六条文物入库:1. 文物入库前,须进行登记、拍照、鉴定,确保文物真实、完整;2. 文物入库时,须检查包装、标签、说明书等,确保文物安全;3. 文物入库后,须在仓库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并妥善存放。
第七条文物保管:1. 文物存放应遵循“分区、分类、分层、有序”的原则;2. 文物库房温度、湿度应符合文物保管要求;3. 定期对文物进行防虫、防霉、防尘、防潮处理;4. 定期对文物进行保养、修复,确保文物完好。
第八条文物出库:1. 文物出库须有审批手续,并填写出库单;2. 出库时,须核对文物信息,确保文物安全;3. 出库后,须在仓库管理系统进行登记。
第九条文物巡查:1. 仓库管理员每日对文物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2. 安全保卫人员每班对文物仓库进行巡查,确保文物库房、库区安全。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条文物仓库发生火灾、盗窃、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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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文物库房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保障博物馆馆藏文物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文物库房管理人员,应熟悉本库房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地使用本库房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第二条库房负责人应经常向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教育。
第三条各库房的结构必须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门窗一律向外开。
第四条库内存放的产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
入库时按产品日期分别挂牌标明,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
第五条库内产品不得擅自堆积太高,应规定库内安全容量。
第六条库内应保持良好通风,必要时可安装通风设备。
第七条同一库内不得乱放互相起作用或互相影响的产品,应放置性质相同的产品。
第八条各库的照明系统,须按时作好技术检查、检修,以免失效。
第九条库房用的一切防火设备要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
其数量按规定配备。
第十条库房内部和周围,严禁烟火。
第十一条库房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要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追查处理。
第十二条库房周围和内部,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积存,以免引起火灾。
第十三条外来人员未经库房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库房,安全检查人员凭证件可进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