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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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扬晨食品有限公司
驻外业务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明确驻外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驻外联络机构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公司一切驻外销售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均适用。
第三条人员配置
1、公司根据区域大小不同,在各区域设立联络处。
2、基本设置:联络处业务主管一名,全面负责该区域销售工作;业务人员若干名,接受业务主管的领导,负责与客户开展业务工作,维护及开拓市场;
3、根据各区域大小、工作量的轻重差异,公司将适当进行人员的增减。
第四条资源配置及使用
1、公司为每个联络处配置办公或住宿房屋一处,传真机一部等相关办公用品。
2、公司配置的设备必须用做办公用途,不得用于私人用途。设备的使用应遵守公司相关的制度规定。注意节约开支,使用费用公司实行限额报销制度,超出部分由驻外人员自行负责。
3、费用规定明细:
(1)联络处房屋租赁费用、电话传真费用公司负责。煤水电等日常生活费用自行负担。
(2)联络处所租房屋若无床铺,热水器等生活必需品,则在当地
购买,公司支付费用。
(3)电话费按照公司限额规定报销。超额部分自付。
(4)出租车费用、饭费报销均需注明事由。
(5)正常交通费用公司实报实销,但需说明去往地址,所办事由。
(6)其他费用等报销均需开具正规发票,说明用途。
(7)各项费用统一于每月月底报公司财务人员计算费用。要求驻外业务人员提供正规发票,需要说明事由的费用列清明细,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发票,由部门主管审核确定后签字交付财务部门。
第五条业务工作原则
1、驻外员工开展业务工作应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对发生的退换货等程序均应符合公司有关规定。
2、业务员统一使用公司经销合同与客户签定销售合同,每做一笔签一笔。客户必须将货款汇到公司指定帐户。公司根据经销合同上的指定的送货地点,按照合同规定送货。业务员将订货情况下定单传回公司,变更货物需求内容时业务人员应该及时通知公司业务部门。
3、驻外业务人员薪资待遇与公司本部业务人员相同,具体规定见公司《业务人员薪资管理制度》。驻外业务人员每月领取出差补助300元。
4、驻外业务人员如果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公司将考虑调离业务人员岗位,直至解聘。
第六条工作要求
1、驻外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形象与信誉。
2、驻外人员应遵守当地工作时间,外出时没有他人监督时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
3、公司与客户达成的意向或协议驻外人员无权擅自更改,特殊情况下必须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4、驻外人员应按要求建立好客户档案,认真做好客户维护、质量信息反馈等工作,完善公司的售后服务体系;记录每家客户的进、销、存货物及款项结算情况的台帐,及时结算货款;做好市场信息反馈工作,积极调查、开辟市场,所见所闻包括市场供求状况、客户需求趋势、与要求竞争对手的营销动态、价格变动动态、新产品开发情况等及时向公司反映。
5,驻外人员每日应1-2次与公司保持联系,汇报业务进程。
6,驻外业务人员执行周工作计划和周工作总结制度,通过电脑或传真向公司传递销售情况、工作内容、工作计划。每周六上午完成,提出需要商讨的问题,在公司例会上进行讨论,讨论结果公司通过传真或其他网络传递给各驻外人员。
7,驻外人员应不定期接受公司业务及技术培训,主动配合公司其他活动。
第七条考核奖惩办法执行公司《业务人员考核制度》。
第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将及时补充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