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工作规范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8.09•【文号】农办渔[2011]88号•【施行日期】2011.08.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通知(农办渔[2011]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各海区渔政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要求,加强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保护,近年来我部积极推进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在地方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已审定公布四批220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初步构建了分布广泛、类型多样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网络,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为进一步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我部计划审定公布第五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现就组织申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省(区、市)渔业主管厅(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做好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将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设立和管理作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举措加以推进。
特别是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设立和管理工作比较滞后的地区,要按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1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保护区进行申报。
各海区渔政局可受我部委托直接申报。
我部将通过基本建设、财政专项等多种渠道,支持保护区提高能力和水平。
二、省级渔业主管厅(局)要加强指导、科学论证、严格把关,保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申报工作质量。
要严格按照《办法》要求组织开展编写和评审工作,注意保护区命名的规范性和材料的完整性。
要组织省级以上水产科研院所或大专院校的相关领域专家指导申报单位编写材料,并由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进行专题评审。
农业部渔业局关于补充完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申报材料的通知
农业部渔业局关于补充完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申报材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9.30•【文号】•【施行日期】2009.09.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农业部渔业局关于补充完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申报材料的通知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海区渔政局:经我局组织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有58个申报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基本符合条件。
为确保第三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时审定并公布,请根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划定工作规范(试行)》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评审委员会意见,进一步补充完善申报材料:一、依照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评审委员会意见(见附件1),进一步核定和规范保护区名称。
二、核定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用文字和地理座标说明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参见附件2),并确定核心区的特别保护期。
三、在大比例尺地形图上标示保护区的功能规划图(参见附件3)。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对保护区申报材料进行完善,并于10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以省级渔业主管厅(局)、海区渔政局为单位将材料报送我局,有关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中心。
联系人:刘立明杨文波联系电话:(010)59192958 68673940传真:(010)59192965 68673940电子邮件:******************.cn**************.cn附件1:拟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点修改意见附件2:范本一:长江扬州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本二: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本三:扎陵湖鄂陵湖花斑裸鲤极边扁咽齿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附件3:范本一:长江扬州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功能区规划图(略)范本二: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功能区规划区(略)范本三:扎陵湖鄂陵湖花斑裸鲤极边扁咽齿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功能区规划图(略)二〇〇九年九月三十日附件1:附件2:范本一:长江扬州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扬州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面积200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200公顷,实验区面积1800公顷。
[整理版]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中国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是指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在保护对象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主要生长繁育区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的水域滩涂和必要的土地,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分为国家级和省级,其中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是指在国内、国际有重大影响,具有重要经济价值、遗传育种价值或特殊生态保护和科研价值,保护对象为重要的、洄游性的共用水产种质资源或保护对象分布区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际行政区划或海域管辖权限的,经国务院或农业部批准并公布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迄今全国共有368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河北省阜平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衡水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白洋淀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秦皇岛海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昌黎海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南戴河海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南大港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滦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柳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柏坡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沙漳河红鳍原鲌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永年洼黄鳝泥鳅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山海关海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永定河中华鳖青虾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山西省圣天湖鲶鱼黄河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沁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黄河中游禹门口至三门峡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蒙古自治区黄河鄂尔多斯段黄河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额尔古纳河根河段哲罗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呼伦湖红鳍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达里诺尔湖雅罗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胡列也吐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甘河哲罗鱼细鳞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霍林河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辽宁省双台子河口海蜇中华绒螯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三山岛海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海洋岛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吉林省密江河大麻哈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鸭绿江集安段石川氏哲罗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嫩江大安段乌苏里拟鲿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鸭绿江云峰段斑鳜茴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牡丹江上游黑斑狗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珲春河大麻哈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松花江头道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松花江宁江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二龙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西北岔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嫩江镇赉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小石河冷水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月亮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大黄泥河唇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哈泥河东北七鳃鳗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鸭绿江临江段马口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黑龙江省黑龙江萝北段乌苏里白鲑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盘古河细鳞鱼江鳕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黑龙江嘉荫段黑斑狗鱼雅罗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松花江乌苏里拟鲿细鳞斜颌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黑龙江李家岛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黑龙江呼玛湾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海浪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松花江肇东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黑龙江同江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松花江木兰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黑龙江逊克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黑龙江抚远段鲟鳇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绥芬河东宁段滩头鱼大马哈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牤牛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嫩江卧都河茴鱼哲罗鲑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松花江肇源段花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松花江双城段鳜银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兴凯湖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乌苏里江四排段哲罗鱼鲂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上海市长江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江苏省海州湾中国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太湖银鱼翘嘴红鲌秀丽白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洪泽湖青虾河蚬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阳澄湖中华绒螯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靖江段中华绒螯蟹鳜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蒋家沙竹根沙泥螺文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大胜关长吻鮠铜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固城湖中华绒螯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高邮湖大银鱼湖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扬州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白马湖泥鳅沙塘鳢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骆马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滆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荡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邵伯湖国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漾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射阳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宝应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如皋段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太湖青虾中华绒螯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如东大竹蛏西施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洪泽湖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骆马湖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太湖梅鲚河蚬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淀山湖河蚬翘嘴红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浙江省乐清湾泥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千岛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东西苕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象山港蓝点马鲛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庆元大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安徽省泊湖秀丽白虾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安庆江段长吻鮠大口鲶鳜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武昌湖中华鳖黄鳝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破罡湖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焦港湖芡实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徽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安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阊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城西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秋浦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城东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嬉子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万佛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淮河淮南段长吻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青龙湖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龙窝湖细鳞斜颌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池河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河宽鳍鱲马口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怀洪新河太湖新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福建省官井洋大黄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西溪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漳港西施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汀江大刺鳅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九曲溪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湖洋溪黑脊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江西省鄱阳湖鳜鱼翘嘴红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桃江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庐山西海鳡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太泊湖彭泽鲫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泸溪河大鳍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抚河鳜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萍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万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濊水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信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定江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袁河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赣江峡江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琴江细鳞斜颌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上犹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东江源平胸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山东省崆峒列岛刺参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南四湖乌鳢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岛皱纹盘鲍光棘球海胆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海州湾大竹蛏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莱州湾单环刺螠近江牡蛎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靖海湾松江鲈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泰山赤鳞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马颊河文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蓬莱牙鲆黄盖鲽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黄河口半滑舌鳎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灵山岛皱纹盘鲍刺参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靖子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乳山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前三岛海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小石岛刺参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桑沟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荣成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套尔河口海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千里岩海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日照海域西施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东平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广饶海域竹蛏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黄河口文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岛许氏平鲉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五龙河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荣成楮岛藻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日照中国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无棣中国毛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月湖长蛸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泗水桃花水母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黄河鲁豫交界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河南省黄河郑州段黄河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淇河鲫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光山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宿鸭湖褶纹冠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南湾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沙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泼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伊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洛河鲤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老鸦河花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鸭河口水库蒙古红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黄河中游禹门口至三门峡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小潢河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汝河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淇河鹤壁段淇河鲫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黄河鲁豫交界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湖北省梁子湖武昌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西凉湖鳜鱼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淤泥湖团头鲂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湖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黄石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汉江沙洋段长吻鮠瓦氏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汉江钟祥段鳡鳤鯮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太白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监利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丹江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皤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上津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花马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洪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汉江汉川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沮漳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安湖鳜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鲁湖鳜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五湖黄鳝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赤东湖鳊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清江白甲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惠亭水库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王母湖团头鲂短颌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武湖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观音湖鳜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汉北河瓦氏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杨柴湖沙塘鳢刺鳅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汉江潜江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涢水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崇湖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庙湖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野猪湖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策湖黄颡鱼乌鳢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南海湖短颌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牛浪湖鳜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猪婆湖花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府河细鳞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钱河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湖南省东洞庭湖鲤鲫黄颡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南洞庭湖银鱼三角帆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湘江湘潭段野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南洞庭湖大口鲶青虾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南洞庭湖草龟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澧水源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湘江衡阳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浏阳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洞庭湖口铜鱼短颌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湘江刺鲃厚唇鱼华鳊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沅水辰溪段鲌类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沅水鼎城段褶纹冠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东洞庭湖中国圆田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资水新化段鳜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湘江株洲段鲴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耒水斑鳢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广东省西江广东鲂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上下川岛中国龙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石窟河斑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流溪河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增江光倒刺鲃大刺鳅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海陵湾近江牡蛎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西江赤眼鳟海南红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西江肇庆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北江英德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榕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凌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新丰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鉴江口尖紫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潭江广东鲂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汕尾碣石湾鲻鱼长毛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光倒刺鲃金线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西江梧州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柳江长臀鮠桂华鲮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海南省西沙东岛海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万泉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庆市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嘉陵江合川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四川省黄河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大通江河岩原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郪江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渠江黄颡鱼白甲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嘉陵江岩原鲤中华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梓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仪陇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濛溪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通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嘉陵江南部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构溪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龙潭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后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渠江岳池段长薄鳅大鳍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恩阳河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李家河鲫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西河剑阁段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南河白甲鱼瓦氏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焦家河重口裂腹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清江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岷江长吻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硬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濑溪河翘嘴鲌蒙古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巴河岩原鲤花鲮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消水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大洪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凯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镇溪河南方鲇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插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贵州省锦江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区蒙江坝王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太平河闵孝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潕阳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马蹄河鲶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龙川河泉水鱼鳜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六冲河裂腹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油杉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云南省弥苴河大理裂腹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南捧河四须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元江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槟榔江黄斑褶鮡拟鰋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澜沧江短须 华刀鲶叉尾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滇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抚仙湖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白水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程海湖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南腊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谷拉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普文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官寨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西藏自治区巴松措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尼洋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陕西省黑河多鳞铲颌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黄河洽川段乌鳢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嘉陵江源特有鱼类家级水产种源保护区辋川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库峪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汉江西乡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渭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黄河滩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褒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黄河中游禹门口至三门峡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沮河上游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丹江源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千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湑水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甘峪河秦岭细鳞鲑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任河多鳞铲颌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甘肃省黄河刘家峡兰州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黄河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白水江重口裂腹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洮河扁咽齿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大夏河裸裂尻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永宁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白龙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洮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黄河黑山峡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疏勒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洮河定西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黄河景泰段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嘉陵江两当段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冶木河羊沙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渭河源头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洮河甘南段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青海省青海湖裸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黄河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扎陵湖鄂陵湖花斑裸鲤极边扁咽齿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玛柯河重口裂腹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黄河尖扎段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黄河贵德段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格曲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沱沱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大通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黑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楚玛尔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黄河卫宁段兰州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黄河青石段大鼻吻鮈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西吉震湖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沙湖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纳斯湖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叶尔羌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艾比湖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乌伦古湖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库依尔特河北极茴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博斯腾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开都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渤海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东海东海带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吕泗渔场小黄鱼银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南海北部湾二长棘鲷长毛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7.10.17•【文号】农业部令[第24号]•【施行日期】1997.10.17•【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野生动植物资源,渔业资源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农业部关于修订部分规章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1月26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26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已于1997年10月9日经农业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发布施行。
部长刘江一九九七年十月十七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是指为保护水生动植物物种,特别是具有科学、经济和文化价值和珍稀濒危物种、重要经济物种及其自然栖息繁衍生境而依法划出一定面积的土地和水域,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和管理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义务,对破坏、侵占自然保护区的行为应该制止、检举和控告。
第五条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第六条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建立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1)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水生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区、主要栖息地和繁殖地;(2)代表不同自然地带的典型水生动植物生态系统的区域;(3)国家特别重要的水生经济动植物的主要产地;(4)重要的水生动植物物种多样性的集中分布区;(5)尚未或极少受到人为破坏,自然状态保持良好的水生物种的自然生境;(6)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水生生物生态环境。
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农业部
附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指南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申报材料需包含以下材料:(一)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申报书;(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论证报告;(三)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综合考察报告;(四)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后建设和管理规划;(五)调整后的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等文字说明材料及大比例尺保护区功能区划图等材料;(六)调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名单;(七)保护区所在区域所有权(使用权)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
(一)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申报书编号: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申报书保护区名称申报单位申报时间农业农村部制说明一、申报书“编号”由农业农村部统一编,申报单位不填。
二、“申报单位”为保护区所在地省级渔业主管部门。
三、调整理由应详细说明保护区更名或范围、功能区、保护对象、特别保护期调整的主要理由。
四、调整方案应基于保护区科学调查数据和结论,对保护区调整前后的名称或范围、功能区、保护对象、特别保护期等变化情况进行对比说明,并辅以必要的对比表格和图件。
五、适宜性评价应对保护区调整后生境条件、保护对象种群资源、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面积、特别保护期时间、保护效果、现存和潜在的环境问题等作出适宜性评价,并给出客观性评价结论。
六、土地和水域权属改变情况指调整前后保护区及各功能区的水域和土地使用权属状况、水域和土地管理协议签订情况及是否存在水域和土地使用权属纠纷等内容,应重点对拟调整部分的水域和土地权属状况进行说明。
七、涉及保护区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及影响情况,应简要介绍项目概况、保护区水域或海域占用和影响等情况,并说明以往和现在涉及保护区的大型开发建设项目对保护区影响、保护和补偿措施落实等情况。
八、调整后保护区总体规划情况指调整后保护区总体规划中各项工程的简要介绍及投资概算等方面内容。
九、申报书须填报一式6份,一律用A4纸由申报单位统一印制,翻印申报书时不得改变其格式和内容。
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工作规范
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申报、评审、公布、调整、撤销等工作的规范开展,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产种质资源,维护水生生物物种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水产种质资源:是指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遗传育种价值,可为捕捞、养殖等渔业生产以及其他人类活动所开发利用和科学研究的水生生物资源。
从广义上讲,包括上述水生生物的群落、种群、物种、细胞、基因等内容。
(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在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遗传育种价值的水产种质资源的主要生长繁育区域,依法划定并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水域、滩涂及其毗邻的岛礁、陆域。
(三)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是指在国内、国际有重大影响,具有重要经济价值、遗传育种价值或特殊生态保护和科研价值,保护对象为重要的、洄游性的共用水产种质资源或保护对象分布区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际行政区划或海域管辖权限的,经国务院或农业部批准并公布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四)保护对象:一般指天然生长和分布在自然水域环境中的水生生物及其栖息生境。
(五)核心区:是指在保护对象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主要生长繁育场所设立的保护区域。
(六)实验区:是指保护区内除核心区以外的区域。
(七)特别保护期:是指在保护对象的繁殖期、幼体生长期、索饵期等生长繁育关键阶段,为对其加以重点保护所设立的一段时间。
第二章保护区申报第三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水域滩涂,可申报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一)国家规定的重点保护或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渔业资源品种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主要生长繁育区域;(二)具有较高遗传育种价值,为当前我国水产养殖的主导品种且养殖原种为我国本地种的水生生物天然集中分布区域;(三)我国特有的水生生物天然集中分布区域;(四)在全国具有代表性或典型性的水生生物多样性集中分布区域;(五)具有特殊生态保护或科研价值,对渔业发展或其他人类活动有重大影响的水生生态系统所在区域;(六)其他需要加以保护的区域。
水产种质资源收集、整理、保存技术规程
水产种质资源收集、整理、保存技术规程
一、收集技术规程:1.确定收集水产种质资源的目标:包括收集的种类、数量、来源、用途等。
2.确定收集的地点和时间:根据水产种质资源的分布和活动规律,在适当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收集。
3.选择合适的收集工具和方法:根据不同的水产种质资源,选择相应的工具和方法,如捕捞网、陷阱、鱼篓等。
4.收集样品的标本信息:采集样品时,记录样品的标本信息,包括物种名称、地点、日期、采集人等信息。
5.注意样品的保存:采集到的水产种质资源样品应及时进行保存,可以使用冷冻保存、液氮保存等方法。
二、整理技术规程:1.样品分类和鉴定:对采集到的水产种质资源样品进行分类和鉴定,确保样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建立样品数据库:将收集到的水产种质资源样品信息录入数据库,进行分类、编号和整理,方便后续的查询和管理。
3.建立样品标本库:对收集到的样品进行标本制作,并建立标本库,便于参考和展示。
4.开展遗传多样性研究:针对收集到的样品,开展遗传多样性研究,分析样品的遗传特性和遗传关系。
三、保存技术规程:1.选择合适的保存方式:根据样品的性质和保存要求,选择合适的保存方式,如冷冻保存、液氮保存等。
2.制定合理的保存条件:根据不同的种质资源样品,确定合理的保存温度、湿度等条件,确保样品保存的质量。
3.定期检查维护:定期对保存的样品进行检查和维护,包括检查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样品是否发生变质等。
4.建立备份和分布库:对重要的种质资源样品,建立备份和分布库,
确保样品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利用性。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是旨在保护和恢复水产种质资源的重要措施,具体办法如下:
1、建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将此区划为按照种质资源保护要求可以实施有效保护的区域。
2、按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的目的,应当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划定范围内,对对野生种质资源的重要保护面积进行规划。
3、严格落实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保护区运行机制,禁止保护区内水产动植物及其生态环境的破坏、损害和滥采。
4、组织科学研究,建立水产种质资源评价体系,进行有效管理和长期监测,为有效保护水产种质资源提供技术保障。
5、激励水产养殖者负责经营,提高养殖技术,积极采取有利于鱼类健康生长的措施,达到种质资源可持续经营的目标。
6、提倡养殖者使用环保型技术、节能型技术来治理水体污染和捕捞渔获,保护水质环境,避免对保护区内水产种质资源破坏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2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已于1997年10月9日经农业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发布施行。
部长刘江一九九七年十月十七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是指为保护水生动植物物种,特别是具有科学、经济和文化价值和珍稀濒危物种、重要经济物种及其自然栖息繁衍生境而依法划出一定面积的土地和水域,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和管理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义务,对破坏、侵占自然保护区的行为应该制止、检举和控告。
第五条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第六条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建立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1)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水生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区、主要栖息地和繁殖地;(2)代表不同自然地带的典型水生动植物生态系统的区域;(3)国家特别重要的水生经济动植物的主要产地;(4)重要的水生动植物物种多样性的集中分布区;(5)尚未或极少受到人为破坏,自然状态保持良好的水生物种的自然生境;(6)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水生生物生态环境。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管理制度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水产种质资源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和经济资源,对于保障食品安全和推动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管理和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水产种质资源的定义和分类水产种质资源指的是水产生物具有遗传代谢信息的质料,包括鱼类、虾类、蟹类等各类水生生物的种类及其遗传多样性。
根据不同的特征,水产种质资源可分为野生种质资源和人工驯养种质资源。
三、水产种质资源的重要性1.保证食品安全: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有助于提高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减少养殖环境对水产养殖的影响。
2.推动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保护种质资源有利于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养殖效益。
3.生态保护: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也是对水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的保护。
四、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要求1.法律法规的完善:建立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原则,确保其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利用。
2.建立科学的保护管理机构:成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管理机构,负责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和管理等工作,确保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加强资源调查和监测:对各类水产种质资源进行全面调查和监测,掌握资源的分布、数量和遗传特征等信息,为资源保护和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4.建立资源保护区和野生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划定资源保护区和野生种质资源保护区,限制开发和捕捞等行为,保护水产种质资源的生态环境。
5.促进科研与技术创新: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强水产种质资源的研究和开发,推动种质资源的利用价值最大化。
五、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效果评估为了确保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管理制度有效执行,需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各级保护管理机构的督导和指导。
同时,还应定期评估制度的实施效果,对资源保护工作进行总结和改进。
六、国际合作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管理制度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各国应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推动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第十二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第十二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在我国国内,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是指为了保护水产的生物多样性、提高水产种群的遗传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而划定的一种特殊区域。
第十二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划定标准与选址原则,明确了保护区划定的范围和方法,旨在更好地实施水产资源的保护工作,促进水产资源的持续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1. 背景介绍第十二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是我国政府为了加强水产资源保护、促进水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发展而设立的一种特殊区域。
我国作为一个拥有丰富水产资源的国家,水产资源的保护与利用一直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保护水产资源,我国政府逐步建立了一系列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这其中就包括了第十二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2. 划定标准与选址原则第十二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划定标准主要包括了两个方面:一是生态环境条件,二是保护对象的特征。
在划定保护区的过程中,首先会考虑保护区的生态环境条件,包括地理位置、水质情况、水体深度、植被覆盖等因素;其次是保护对象的特征,例如保护对象的种类、数量、特殊性等。
在选址原则上,保护区应该尽量选择水产资源种类多样、数量丰富、保护价值高的区域,以达到更好地保护水产资源的目的。
3. 保护区的作用和意义第十二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设立,对于促进水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它可以保护水产资源的遗传多样性,保持水产资源的种群稳定和基因稳定,保护水产资源的生物多样性;它可以提高水产资源的遗传水平,改善水产资源的遗传结构,提高水产资源的抗病能力、生长速度和品质;再次,它可以促进水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发展,为水产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法律支持。
4. 个人观点和理解我认为第十二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设立,对于我国水产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具有积极的意义和影响。
水产资源是我国重要的食物来源之一,因此保护好水产资源,实现水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发展,对于我国的粮食安全和农业发展至关重要。
泊湖秀丽白虾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措施
泊湖秀丽白虾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是国家为了保护优质水产资源而设立的重要保护区。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这一区域的水产资源,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管理措施。
下面将就泊湖秀丽白虾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管理措施进行详细介绍。
一、划定保护区范围为了有效保护泊湖秀丽白虾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第一项管理措施是划定保护区范围。
根据科学调查和评估,确定了泊湖秀丽白虾青虾生长繁殖的主要区域,确立了保护区的边界,为后续的管理措施提供了明确的空间基础。
二、建立保护区管理机构为了更好地实施各项管理措施,泊湖秀丽白虾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包括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保护区管理办公室等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协调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保护区的管理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三、制定保护区管理条例为了加强保护区的管理,泊湖秀丽白虾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制定了相关的管理条例,包括保护区范围的界定、资源开发利用的限制、生态环境的保护要求等内容,明确了保护区的管理方针和政策,为后续的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四、加强巡查监测为了监督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和水产资源状况,泊湖秀丽白虾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加强了巡查监测工作。
设立了专门的巡查监测岗位,定期对保护区的各项情况进行调查和监测,及时掌握资源的动态变化,为保护区的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开展宣传教育为了提高社会公众对泊湖秀丽白虾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认识和保护意识,保护区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举办科普讲座、举办图片展览、编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社会公众介绍保护区的重要性和保护工作的意义,号召广大公众共同参与保护区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六、开展科学研究为了更好地了解泊湖秀丽白虾青虾的生态习性和种裙动态,保护区开展了一系列的科学研究活动。
通过采集样本、开展野外观察、进行数据分析等方式,全面掌握了保护区内白虾青虾种裙的分布规律、数量动态等重要信息,为保护区的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21年第1号《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21年12月30日经农业部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韩长赋二一一年一月五日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设立和管理,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根据《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表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就是指是维护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在具备较低经济价值和遗传繁育价值的水产种质资源的主要生长育种区域,依法划设并不予特定维护和管理的水域、滩涂及其紧邻的岛礁、陆域。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辖的其他水域内成立和管理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专门从事牵涉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有关活动,应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辖区内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工作。
第五条农业部组织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体规划,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
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全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体规划,科学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具体实施计划,并组织落实。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各级人民政府支持,加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投入。
第六条对毁坏、强占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犯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机构投诉。
收到投诉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机构应依法调查处置,并将处理结果知会举报人。
第二章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设立第七条以下区域应成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一)国家和地方规定的重点保护水生生物物种的主要生长繁育区域;(二)我国特有或者地方特有水产种质资源的主要生长繁育区域;(三)重要水产养殖对象的原种、苗种的主要天然生长繁育区域;(四)其他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遗传育种价值的水产种质资源的主要生长繁育区域。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2011年第1号《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0年12月30日经农业部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韩长赋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设立和管理,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根据《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是指为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在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遗传育种价值的水产种质资源的主要生长繁育区域,依法划定并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水域、滩涂及其毗邻的岛礁、陆域。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水域内设立和管理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从事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工作。
第五条农业部组织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体规划,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
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体规划,科学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具体实施计划,并组织落实。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各级人民政府支持,加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投入。
第六条对破坏、侵占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机构举报。
接到举报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机构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第二章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设立第七条下列区域应当设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一)国家和地方规定的重点保护水生生物物种的主要生长繁育区域;(二)我国特有或者地方特有水产种质资源的主要生长繁育区域;(三)重要水产养殖对象的原种、苗种的主要天然生长繁育区域;(四)其他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遗传育种价值的水产种质资源的主要生长繁育区域。
根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doc
根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1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3〕86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建设项目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建设项目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海水)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编制指南(试行)》(附件1)和《建设项目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淡水)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编制指南(试行)》(附件2)。
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论证报告编制要求水利工程、航道、闸坝、港口建设及矿产资源勘探和开采等建设项目涉及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的,或者在保护区外从事有关工程建设活动可能损害保护区功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专题论证报告,并将报告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重要内容。
(一)专题论证报告编制单位(以下简称“编制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人员3名以上,中级技术人员5名以上;其中专题论证报告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并从事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相关研究5年以上。
2.具备水生生物和水域生态环境专门研究机构或实验室,以及必备的实验仪器、现场调查设备和其他相关工作条件,能够独立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调查评价工作。
3.具备涉渔工程环境影响专题评价方面的工作经验,掌握评价区域内的水域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4.掌握国家与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产业规划、标准规范和技术文件,能够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完成专题论证报告编制工作,并对所编制的报告负责。
(二)专题论证报告编制参照《建设项目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编制指南(试行)》执行。
二、专题论证报告审查和监督落实(一)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委托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编制专题论证报告,并向保护区所在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如保护区由海区渔政局或流域渔业管理机构负责管理的,则直接向上述单位提出申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指南》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8.04.28•【文号】农办渔〔2018〕35号•【施行日期】2018.04.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指南》的通知农办渔〔2018〕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水产)局:为加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有效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指南》(详见附件)。
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保护区调整条件保护区不得随意调整。
存在下列情况,可以申请进行调整:保护区内自然条件变化导致主要保护对象栖息生存环境发生重大改变;在保护区批准建立之前,区内存在道路、农田、村庄、城镇等较大范围陆域,且不具备保护价值的;重大工程建设需要,包括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或者列入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划且近期将开工的建设项目;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需要必须调整的;涉及国家军事、外交、安全等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调整的;所在地地名、水域名称、主要保护对象发生重大变化的,可以申请更改保护区名称。
保护区所在地的渔业主管部门要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委托专业部门对辖区内的保护区面积范围进行一次全面核实,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高斯-克吕格投影,1985国家高程基准绘制保护区图件,对于与保护区公告面积范围有较大出入的,要进行实地勘查。
有关核实结果经我部备案后,我部将予以重新公布。
二、严格保护区调整管理保护区调整应确保主要保护对象种群得到有效保护,不破坏其生存繁衍所需生态系统和生态过程的完整性。
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保护要求
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要求
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是为了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在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遗传育种价值的水产种质资源的主要生长繁育区域依法划定的特殊保护和管理区域。
根据保护对象资源状况、自然环境及保护需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和实验区。
对核心区应当采取严格保护措施。
在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禁止实施以下行为:
1. 捕捞或者破坏水生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
2. 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
3.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4. 擅自捕获、猎捕、买卖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5. 侵占、毁坏保护区设施和标志物;
6. 其他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的行为。
在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水生生物资源利用、开发活动,应当遵守渔业法律法规和保护区管理规定,符合资源环境保护要求。
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水生生物的种质和生态环境,防止资源的过度利用和破坏。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 控制捕捞强度,合理安排捕捞时间和捕捞方式;
2. 禁止使用有害渔具和捕捞方法;
3. 禁止采砂、采矿、挖泥等破坏水生生态环境的活动;
4. 加强对保护区的管理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破坏资源的行为;
5. 积极开展保护区生态修复和物种恢复工作。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可以查阅国家颁布的相关文件或咨询农业农村部。
泊湖秀丽白虾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措施
泊湖秀丽白虾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措施泊湖秀丽白虾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是为了保护和管理优良的秀丽白虾和青虾水产种质资源而设立的。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管理措施:建立保护区划定界限、加强监测和管理、促进保护区与周边经济发展的协调等。
首先,建立保护区划定界限是保护区管理的首要任务。
保护区应根据泊湖水域的自然地理特征和生态环境,划定合理的保护区范围。
在划定界限的过程中,应考虑到保护区内种质资源的分布情况、物种数量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等因素,确保保护区内具有重要意义的种质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其次,加强监测和管理是确保保护区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保护区应建立科学、规范的监测体系,监测种质资源的数量、分布、生长状况等信息,及时应对可能存在的灾害和威胁。
同时,保护区还应加强管理,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制度,明确禁止非法捕捞、销售和使用来自保护区的种质资源,加强保护区巡查和执法力度,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
再次,促进保护区与周边经济发展的协调是保护区管理的重要任务。
保护区应与周边经济发展部门进行密切合作,制定合理的发展规划和措施,确保保护区和周边经济的协调发展。
保护区可以通过开展渔业培训和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周边居民和渔民的保护意识,引导他们实施可持续的渔业开发方式,减少对保护区种质资源的影响。
此外,保护区还可以积极探索科研合作和技术创新,提高保护区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保护区可以与相关科研机构和高校合作,开展种质资源调查和研究工作,提升对种质资源的认知和管理水平。
同时,保护区还应鼓励并支持科技创新,推广适用于保护区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益。
最后,保护区应加强社会参与,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和参与度。
保护区可以开展公众教育活动,向广大市民进行渔业知识普及和生态文明教育,提高公众对保护区的关注度和支持度。
同时,保护区还可以组织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参与监测,在保护区管理中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形成保护区管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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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申报、评审、公布、调整、撤销等工作的规范开展,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产种质资源,维护水生生物物种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水产种质资源:是指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遗传育种价值,可为捕捞、养殖等渔业生产以及其他人类活动所开发利用和科学研究的水生生物资源。
从广义上讲,包括上述水生生物的群落、种群、物种、细胞、基因等内容。
(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在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遗传育种价值的水产种质资源的主要生长繁育区域,依法划定并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水域、滩涂及其毗邻的岛礁、陆域。
(三)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是指在国内、国际有重大影响,具有重要经济价值、遗传育种价值或特殊生态保护和科研价值,保护对象为重要的、洄游性的共用水产种质资源或保护对象分布区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际行政区划或海域管辖权限的,经国务院或农业部批准并公布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四)保护对象:一般指天然生长和分布在自然水域环境中的水生生物及其栖息生境。
(五)核心区:是指在保护对象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主要生长繁育场所设立的保护区域。
(六)实验区:是指保护区内除核心区以外的区域。
(七)特别保护期:是指在保护对象的繁殖期、幼体生长期、索饵期等生长繁育关键阶段,为对其加以重点保护所设立的一段时间。
第二章保护区申报第三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水域滩涂,可申报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一)国家规定的重点保护或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渔业资源品种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主要生长繁育区域;(二)具有较高遗传育种价值,为当前我国水产养殖的主导品种且养殖原种为我国本地种的水生生物天然集中分布区域;(三)我国特有的水生生物天然集中分布区域;(四)在全国具有代表性或典型性的水生生物多样性集中分布区域;(五)具有特殊生态保护或科研价值,对渔业发展或其他人类活动有重大影响的水生生态系统所在区域;(六)其他需要加以保护的区域。
第四条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一般按照“区域”名称加“保护对象”名称的组合进行命名,一般规则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所在水域(海域)名称或所在地名”+“一种或几种具有代表性的保护对象名称”+“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如果保护对象种类较多,且为保护区所在水域(海域)的特有鱼类,保护区名称可以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所在水域(海域)名称或所在地名”+“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进行命名。
第五条申报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应由地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农业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式申请文件;(二)拟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申报书(附件1);(三)拟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综合考察报告(主要包括保护物种资源状况、生态环境、当地社会经济状况、保护区管理条件和综合评价等);(四)拟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位置图、功能区划图和主要保护对象分布图等相关图件资料;(五)拟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规划方案(主要包括规划目标、含核心区和实验区划分情况的规划内容等);(六)申报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名单;(七)保护区所在区域所有权(使用权)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
第六条农业部可以根据国家重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需要,直接设立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第三章保护区评审第七条农业部设立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进行评审。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应当由渔业、环保、水利、交通、海洋、生物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第八条开展每批次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评审时,评审委员应不少于5名,每位委员按照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评审指标体系(附件2),以记名方式进行打分,保护区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上的,具备成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资格。
专家选取实行回避制度,凡属申报材料编制单位的专家和与该批次申报保护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
第四章保护区公布第九条经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保护区应提交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务会审议,局务会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报部领导审批后,以农业部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第十条新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由省级渔业主管部门予以审核确认,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其保护对象、功能分区等保护区基础信息进行现场核实,核实后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以农业部办公厅文件形式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在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公布之日起的三个月内组织完成保护区的勘界立标工作。
第五章保护区调整和撤销第十二条存在下列情况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区管理部门可以申请进行调整:(一)自然条件变化导致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环境发生重大改变;(二)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需要。
国家重大工程包括国务院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列入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且近期将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三)公布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与实际地理坐标存在较大差异;(四)确因所在地地名、水域名称、主要保护对象发生重大变化的,可以申请更改名称。
(五)涉及国家外交、安全等其他特殊需要。
第十三条需要调整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由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所在地的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农业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保护区所在地的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出具的调整申请函、调整后的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等文字说明材料及大比例尺保护区功能区划图等保护区相关材料。
农业部组织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委员进行评审通过后,报请农业部批准予以调整和公布。
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需要更正的,可由农业部组织核实后直接予以调整。
第十四条对因人为原因破坏特别严重、失去保护价值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应按照批准设立的程序,报请农业部批准,取消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范由农业部渔业渔政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编号: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申报书保护区名称申报单位申报时间农业部制说明一、申报书由农业部统一编号,申报单位不填。
二、“申报单位”为省级渔业主管部门。
三、“所在地”指保护区所在的行政区域和水域。
四、“地理坐标”指保护区范围连线的地理经纬度。
五、“固定经费”指行政事业性经费和管护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来源固定的经费。
六、“主要保护物种概况及保护价值”主要包括保护区内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种类、资源量、种群结构及其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遗传育种价值等。
七、“保护区面积范围”包括保护区及其核心区、实验区面积和范围(含详细地理坐标)等内容。
八、“自然环境状况和其周围地区社会经济状况”主要包括保护区的自然资源环境概况和人口分布、生产布局、交通运输、资源开发及其对保护区的影响等内容。
九、“管理基础状况”主要包括保护区管理机构设置、现有基础设施、科研和执法人员配备、自养能力、养护制度等情况。
十、申报单位意见为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意见。
十一、申报书的附件应当包括保护区图件、综合考察报告、保护区规划方案和专家论证意见等相关材料。
十二、申报书须填报一式6份,一律用A4纸由申报单位统一印制,翻印申报书时不得改变其格式和内容。
十三、申报书的内容和填报要求,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需呈报附件包括:附件1:拟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位置图、大比例尺的功能区划四至范围图和主要保护对象分布图。
(注意:1.海洋和湖泊类保护区,要把各个拐点坐标均在图上标出,如果图上标不下,可在图上标示数字或字母,在图的一侧按照顺序将各个数字或字母代表的坐标标出。
2.河流类保护区,图上要标出每一条河流的名称和其起始点和终止点的坐标;如果河流确实没有名称,也要把其起始点和终止点标注清楚。
如果河流较宽,要把河流起始点和终止点两侧的坐标均标出;如果河流较窄,河流起始点和终止点可以只用一个坐标表示。
3.核心区一律用红色,实验区用绿色或蓝色表示;图上不属于核心区或实验区的河流不要用上述颜色标示,最好不显示,以免混淆。
)附件2:拟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综合考察报告(主要包括保护物种资源状况、生态环境、当地社会经济状况、保护区管理条件和综合评价等)。
附件3:拟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规划方案(主要包括规划目标、含核心区和实验区划分情况的规划内容等)。
附件4:申报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名单。
附件5:保护区所在区域所有权(使用权)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
附件2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评审指标体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评审指标体系解释说明:一、种质资源属性(1)重要性a.具有国家规定的重点保护渔业资源品种,或国内具有代表性或典型性的水生生物多样性集中分布区域(10-20分)b.具有地方规定的重点保护渔业资源品种,或当地具有代表性或典型性的水生生物多样性集中分布区域(0-10分)(2)经济和生态价值a.具有重大经济价值或其遗传育种价值、生态价值在我国具有重要代表意义(7-10分)b.具有较高经济价值或其遗传育种价值、生态价值在我国具有代表意义(4-7分)c.具有一定经济价值或其遗传育种价值、生态价值具有一定代表意义(0-4分)(3)特有性a.我国特有的并已呈现严重衰退迹象的传统渔业资源品种(7-10分)b.我国主要的并已呈现日益衰退迹象的传统渔业资源品种(4-7分)c.当地特有的并有衰退趋势的传统渔业资源品种(0-4分)二、功能区属性(1)功能性a.属被保护物种的国内唯一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主要生长繁育区域(20分)b.属被保护物种的国内重要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主要生长繁育区域(14分)c.属被保护物种的地区内重要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主要生长繁育区域(8分)(2)生态环境a.自然环境良好,受人为影响较少,基本处于自然状态(10分)b.自然环境较好,有少量人为影响,但核心区处于自然状态(7分)c.受人为影响明显,但核心区基本处于自然状态(4分)(3)面积适宜性a.保护区面积科学合理,完全可以满足有效维持物种栖息、繁衍、生长等需要(10分)b.保护区面积合理,基本可以满足有效维持物种栖息、繁衍、生长等需要(7分)c.保护区面积基本合理,尚可维持物种栖息、繁衍、生长等需要(4分)三、管理基础条件(1)管理机构:管护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管理经费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