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事物的本质感官和思维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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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事物的本质感官和思维共同参与事物是客观存在的,这是第一位的。这个事物首先是客观存在的,真实地存在于真实的客观世界,我们才有可能了解它。

我们人是如何认识一个事物的?

首先是通过眼看,即视觉。辅助的还同时通过耳朵、鼻子、手等,即听觉、嗅觉、触觉等认识事物。

心理学研究证明人的视觉占了70%以上,人通过视觉等感觉将事物在大脑中进行了描摹,就是说事物在大脑中确立了一个观念。比如,我们从小就会见到各种各式的人,人在头脑中形成了一个关于人的观念。这个观念可能是形象的、意象的、图片式的。就是说是一个人的形象存在于了大脑中,一个人见过的人越多,头脑中的人的观念就越多。比如说,有老人、小孩、男人、女人,从人种上说有白人、黑人、黄色人等。

这个形象观念基本上可以认清人这一物种与其它物种的区别,比如说人和猴子、猩猩,即使人和它们之间基因和外形相似度很高,人们还是可以分清的。假设一个人从来没有见过黑人,第一次看到黑人,会产生一些惊讶外,还是会认清黑人也是人,而不会认为是猴子或其它动物。

但是形象观念存在于人的大脑中,人要通过语言或文字进行沟通交流,就要创造一个词出来,即人。人这个字就是一撇一捺,其实写出来就是一个符号,说出来就是一个声音。但只要我们说出来、写出来,人们就会和大脑中的人的观念匹配起来。

有没有发现一个问题。说出来、写出来只是一个音或一个字、一个符号,但每个人大脑中的人的形象很多很多。每个人的中的人只是一个个体、或者一个集合,是形象化的观念,我们要抽象出来,成为一个抽象的人。毕竟我们不能通过图片来进行交流,就是要从形象中抽象出来,把人的个体、特例、个别性进行抽象,形成一个概念,用语言或文字表达出来。

语言和文字都是抽象的,每个文化的语言和文字可以不同,但所表达的人是一个意思、一个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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