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试题及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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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卷二》试题及解析一【2】

2017司法考试《卷二》试题及解析一【2】

2017司法考试《卷⼆》试题及解析⼀【2】 19 某区城管⼤队与交通协管员在整治奥运场周边环境中,发现张某的汽车违章停放,于是交通协管员杨某在张某的汽车前挡风玻璃上粘贴了违法停车告知书,告知书上有杨某签名。

事后,张某按照违法停车告知书的要求到某区交通⽀队的执法站接受了处罚。

张某对处罚决定不服,欲申请⾏政复议,应以谁为被申请⼈? A. 某区城管⼤队和交通⽀队为共同被申请⼈ B. 某区交通⽀队和杨某为共同被申请⼈ C. 某区交通⽀队 D. 某区交通⽀队执法站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政复议法》第10条第4款规定:“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对⾏政机关的具体⾏政⾏为不服申请⾏政复议的,作出具体⾏政⾏为的⾏政机关是被申请⼈。

”依《⾏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1条的规定:“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对⾏政机关的具体⾏政⾏为不服,依照⾏政复议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政复议的,作出该具体⾏政⾏为的⾏政机关为被申请⼈。

”该条例第12条规定:“⾏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政⾏为的,⾏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

⾏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政⾏为的,⾏政机关为被申请⼈。

”该条例第14条规定:“⾏政机关设⽴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名义作出具体⾏政⾏为的,该⾏政机关为被申请⼈。

”本题中,某区城管⼤队没有作出⾏政处罚,交通协管员只是告知违法⾏为,作出处罚决定的是某区交通⽀队,执法站是交通⽀队的内设机构,因此,C项当选。

根据以下材料,回答第20-22题: 张三和李四两⼈共同殴打王五,本案⼀审判决张三、李四有期徒刑两年,每⼈分别赔偿王五l0万元医药费,⼀审后,王五对于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了上诉,张三也对⾃⼰的量刑问题提出了上诉。

20 关于本案⼆审的审查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审法院应该只审查附带民事部分的上诉问题 B. ⼆审法院应当对于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都要审查 C. ⼆审法院应当只审查张三的判决部分 D. ⼆审法院对于张三和李四都要进⾏审查 【参考答案】BD 【参考解析】本案考查的是⼆审法院的审查范围问题。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试卷二】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试卷二】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试卷二】。

为回应社会关注和保证办案质量,在案件由高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前,基于我国法院和检察院的组织体系与上下级关系,法院和检察院可采取下列哪些措施?A.法院可听取高级法院对该案的汇报并就如何审理提出意见B.法院可召开审判业务会议对该案的实体和程序问题进行讨论C.检察院可听取省检察院的汇报并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审查D.检察院可决定检察机关在二审程序中如何发表意见(AB)66.在袁某涉嫌故意杀害范某的案件中,下列哪些人员属于诉讼参与人?A.侦查阶段为袁某提供少数民族语言翻译的翻译人员B.公安机关负责死因鉴定的法医C.就证据收集合法性出庭说明情况的侦查人员D.法庭调查阶段就范某死因鉴定意见出庭发表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BCD)6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可分为防御性权利和救济性权利。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救济性权利?A.侦查机关讯问时,犯罪嫌疑人有申辩自己无罪的权利B.对办案人员人身侮辱的行为,犯罪嫌疑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C.对办案机关应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而不退还的,犯罪嫌疑人有申诉的权利D.被告人认为一审判决量刑畸重,有提出上诉的权利(ABD)68.A省B市检察院对蔡某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立案侦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4个月后,蔡某被逮捕。

蔡某委托程律师为辩护人。

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对蔡某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逮捕应由A省检察院审查决定B.监视居住期间,程律师与蔡某通信需经B市检察院许可C.蔡某被逮捕后,程律师可向其核实行贿人的口供D.B市检察院报请A省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时应及时告知程律师(ABCD)69.甲涉嫌利用木马程序盗取Q币并转卖他人,公安机关搜查其住处时,发现一个U盘内存储了用于盗取账号密码的木马程序。

关于该U盘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应扣押U盘并制作笔录B.检查U盘内的电子数据时,应将U盘拆分过程进行录像C.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对U盘内提取的木马程序,应附有该木马程序如何盗取账号密码的说明D.如U盘未予封存,且不能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的,U盘内提取的木马程序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ABD)70.关于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主体,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故意毁坏财物案中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证明主体B.侵占案中提起反诉的被告人是证明主体C.妨害公务案中就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出庭作证的警察是证明主体D.证明主体都是刑事诉讼主体(ACD)71.我国强制措施的适用应遵循变更性原则。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试题及答案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试题及答案

2017年司法考试卷⼆试题及答案 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落下帷幕,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位考⽣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店铺司法考试栏⽬为⼤家分享“2017年司法考试卷⼆试题及答案”,希望能对⼴⼤考⽣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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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卷⼆试题及答案 1.根据《刑法》第⼀百⼀⼗⼀条的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员⾮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构成犯罪。

司法解释将其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

这⼀解释属于下列何种解释? A.补正解释 B.当然解释 C.反对解释 D.缩⼩解释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刑法解释。

刑法解释⽅法分为两⼤类,即⽂理解释与论理解释。

论理解释主要有以下⼏种:扩⼤解释、缩⼩解释、当然解释、反对解释和补正解释。

所谓的补正解释是指在刑法⽂字发⽣错误时,统观刑法全⽂加以补正,以阐明刑法真实含义的解释⽅法。

例如,认为《刑法》第63条中的“以下”不包括本数,则是补正解释。

当然解释,即刑法规定虽未明⽰某⼀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范围之内。

例如《刑法》第201条规定,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次⾏政处罚⼜偷税的”,构成偷税罪,认为因偷税被给予三次、四次⾏政处罚⼜偷税的构成偷税罪,则是当然解释。

反对解释是指根据刑法条⽂的正⾯表述,推导其反⾯含义的解释⽅法。

《刑法》第50条规定,判处死缓在缓期执⾏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年期满后,减为⽆期徒刑。

据此,缓期执⾏期间没有满1年的不得减为⽆期徒刑,此即反对解释。

缩⼩解释,即刑法条⽂的字⾯通常含义⽐刑法的真实含义⼴,于是限制字⾯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

《刑法》第111条规定的“情报”限定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就是缩⼩解释,答案D是正确的。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及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1.A.司法解释也是刑法的渊源,故其时间效力与《刑法》完全一样,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B.行为时无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新司法解释办理C.行为时有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仍须按旧司法解释办理D.依行为时司法解释已审结的案件,若适用新司法解释有利于被告人的,应依新司法解释改判2.A.危害结果是所有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B.抽象危险是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C.以杀死被害人的方法当场劫取财物的,构成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D.骗取他人财物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的,成立诈骗罪的结果加重犯3.A.甲先天双目失明,在大学读书期间因琐事致室友重伤。

甲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B.乙是聋哑人,长期组织数名聋哑人在公共场所扒窃。

乙属于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C.丙服用安眠药陷入熟睡,致同床的婴儿被压迫窒息死亡。

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D.丁大醉后步行回家,嫌他人小汽车挡路,将车砸坏,事后毫无记忆。

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4.A.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的范围,与紧急避险中的“危险”相同B.对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危险是否“正在发生”的认定相同C.对正当防卫中防卫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避险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相同D.若正当防卫需具有防卫意图,则紧急避险也须具有避险意图5.A.以合同诈骗罪220万元未遂论处,酌情从重处罚B.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论处,合同诈骗120万元作为未遂情节加以考虑C.以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论处,合同诈骗100万元既遂的情节不再单独处罚D.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与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并罚6.A.乙提供钥匙的行为对甲成功实施盗窃起到了促进作用,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帮助犯B.乙提供的钥匙虽未起作用,但对甲实施了心理上的帮助,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帮助犯C.乙欲帮助甲实施盗窃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构成盗窃罪的帮助犯未遂D.乙的帮助行为的影响仅延续至甲着手开门盗窃时,故乙成立盗窃罪未遂的帮助犯 7.A.甲欺骗乙望风,构成间接正犯。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优质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优质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刑事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司法解释也是刑法的渊源,故其时间效力与《刑法》完全一样,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B.行为时无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新司法解释办理C.行为时有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仍须按旧司法解释办理D.依行为时司法解释已审结的案件,若适用新司法解释有利于被告人的,应依新司法解释改判【答案】B2.关于危害结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危害结果是所有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B.抽象危险是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C.以杀死被害人的方法当场劫取财物的,构成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D.骗取他人财物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的,成立诈骗罪的结果加重犯【答案】C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先天双目失明,在大学读书期间因琐事致室友重伤。

甲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B.乙是聋哑人,长期组织数名聋哑人在公共场所扒窃。

乙属于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C.丙服用安眠药陷入熟睡,致同床的婴儿被压迫窒息死亡。

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D.丁大醉后步行回家,嫌他人小汽车挡路,将车砸坏,事后毫无记忆。

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答案】D4.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的范围,与紧急避险中的“危险”相同B.对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危险是否“正在发生”的认定相同C.对正当防卫中防卫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避险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相同D.若正当防卫需具有防卫意图,则紧急避险也须具有避险意图【答案】D5.甲冒充房主王某与乙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将王某的住房以220万元卖给乙,乙首付100万元给甲,待过户后再支付剩余的120万元。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在杨某被控故意杀人案的审理中,公诉人出示了死者女儿高某(小学生,9岁)的证言。

高某证言称,杨某系其表哥,案发当晚,她看到杨某举刀杀害其父。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高某年幼,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B.因高某对所证事实具有辨别能力,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出示C.高某必须到庭作证,否则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D.高某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正确答案:B解题思路:本题考查证人证言《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应当注意的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并不必然导致证人的不适格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的人,只要能够辨别是非,能够正确的表达,仍然可以作证所以B正确,A错误根据上述法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入,都有作证的义务",这就表明,即使高某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也可以成为证人,其证言也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选项D 过于绝对,应当排除《刑诉解释》第141条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符合下列情形,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一)未成年人;(二)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三)其证言对案件的审判不起直接决定作用的;(四)有其他原因的"高某作为未成年人,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可以不出庭作证,故C错误2.某国有电缆厂在春节期间被盗,丢失一大批电缆,数额巨大。

报案后公安机关认为应属内部人员所为,故认为应由该厂保卫科自行查处,故不予受理。

该厂不服,向检察院提出意见。

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检察院接到请求后,在自行查明案情的基础上,可以直接要求公安机关受理此案B.如该案进入到诉讼阶段,则该电缆厂的厂长即为该厂在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C.如该案进入到诉讼阶段,则该厂和检察院均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D.如对该案的判决结果不服,该厂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正确答案:C解题思路:本题主要考查单位作为被害人的相关特点单位作为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义务,与自然人作为被害人时大体相同主要表现在:(1)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有权向检察院提出意见,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其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则必须立案,故A项说法错误(2)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而不能直接向上级法院上诉,故D项错误(3)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7条的规定,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诉讼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故C项正确注意单位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作为其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而B项中"法定代理人"适用情形是当事人是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故B错误3.法医刘某是某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他对一起伤害案件的伤情作了鉴定,鉴定结论为轻伤,那么他处于何种诉讼地位?( )A.侦查人员B.诉讼参与人C.既是侦查人员又是诉讼参与人D.不是侦查人员也不是诉讼参与人正确答案:B解题思路:刘某是运用自己的法医知识对伤情这样一个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人,因此是诉讼参与人,面非侦查人员4.被害人在法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A.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B.有权申请回避C.无权参与刑事部分的法庭调查和辩护,只能参加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审理活动D.对刑事判决不能提起上诉正确答案:C5.下列有关审判委员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出现空缺,该法院院长刘某任命法官张某担任审委会委员B.某市人民法院审委会就一起疑难复杂案件召开审委会会议,同级检察机关决定列席,派公诉处处长赵某前来C.某人民法院合议庭在审理一起刑事案件中,审委会成员杨某,认为合议庭的审判是错误的,于是要求合议庭的三位组成人员更改判决D.某审委会召开会议,就审判工作中的问题以及疑难案件进行讨论正确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6.某市肉制品厂因涉嫌偷税漏税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同时指控作为其直接责任人员的该厂厂长刘某犯偷税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代表被告某市肉制品厂出庭的诉讼代表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刘某一B.代表被告某市肉制品厂出庭的诉讼代表人可以是该厂剐厂长黄某C.代表被告某市肉制品厂出庭的诉讼代表人应当由检察院依法确定D.如果代表被告某市肉制品厂出庭的诉讼代表人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拘传措施正确答案:BCD解题思路:根据《刑诉解释》第208条和第210条的规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由人民检察院确定;代表被告单位出庭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应当由单位的其他负责人作为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接到出庭通知的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出庭,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侯,可以拘传到庭7.张某和郭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大打出手,其中造成张某多处骨折,伤情严重。

2017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参考答案

2017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参考答案

试卷二一、单项选择题。

1.A.司法解释也是刑法的渊源,故其时间效力与《刑法》完全一样,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B.行为时无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新司法解释办理C.行为时有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仍须按旧司法解释办理D.依行为时司法解释已审结的案件,若适用新司法解释有利于被告人的,应依新司法解释改判2.A.危害结果是所有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B.抽象危险是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C.以杀死被害人的方法当场劫取财物的,构成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D.骗取他人财物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的,成立诈骗罪的结果加重犯3.A.甲先天双目失明,在大学读书期间因琐事致室友重伤。

甲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B.乙是聋哑人,长期组织数名聋哑人在公共场所扒窃。

乙属于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C.丙服用安眠药陷入熟睡,致同床的婴儿被压迫窒息死亡。

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D.丁大醉后步行回家,嫌他人小汽车挡路,将车砸坏,事后毫无记忆。

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4.A.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的围,与紧急避险中的“危险”相同B.对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危险是否“正在发生”的认定相同C.对正当防卫中防卫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避险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相同D.若正当防卫需具有防卫意图,则紧急避险也须具有避险意图5.A.以合同诈骗罪220万元未遂论处,酌情从重处罚B.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论处,合同诈骗120万元作为未遂情节加以考虑C.以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论处,合同诈骗100万元既遂的情节不再单独处罚D.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与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并罚6.A.乙提供钥匙的行为对甲成功实施盗窃起到了促进作用,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帮助犯B.乙提供的钥匙虽未起作用,但对甲实施了心理上的帮助,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帮助犯C.乙欲帮助甲实施盗窃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构成盗窃罪的帮助犯未遂D.乙的帮助行为的影响仅延续至甲着手开门盗窃时,故乙成立盗窃罪未遂的帮助犯 7.A.甲欺骗乙望风,构成间接正犯。

2017司法考试《卷二》试题及解析二

2017司法考试《卷二》试题及解析二

2017司法考试《卷二》试题及解析二答案】B【参考解析】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地点、外部特征及物质属性等起证明作用的物品和物质痕迹,A项正确。

物证的特点是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存在状况等来发挥证明作用的,本案中现金、MP4播放器、金银首饰是赃物,属于物证,录像带也是赃物,同属于物证。

故B项错误。

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本案中公安机关是以图像资料证明案件事实的,属于视听资料,故C项正确。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凡是能够单独、直接证明犯罪事实是否存在,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的证据,就是直接证据。

反之,则是间接证据。

所谓案件的主要事实是指案件中的关键性事实,包括:犯罪事实是否存在以及该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这两个方面的事实。

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能够直接证明盗窃团伙犯罪的关键事实。

故D项正确。

依题意,B项当选。

2 法院在审理高某抢劫银行一案的过程中,对于侦查机关收集到的一系列证据进行法庭调查。

以下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实物证据的是:A. 高某写给朋友的一封信中,详细介绍了他的犯罪计划B. 在现场办理业务的马某所作的亲眼看到高某作案经过的陈述C. 高某随身携带的一把遗失在犯罪现场的散弹枪D. 高某遗留在银行保险柜上的指纹数枚【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是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的不同所作的理论分类。

凡是能够单独地、直接地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就是直接证据;反之,凡是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就是间接证据。

AB项均为直接证据,CD项均为间接证据。

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可以将证据划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所谓言词证据,是指表现为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凡是表现为物品、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均是实物证据。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精选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精选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刑事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司法解释也是刑法的渊源,故其时间效力与《刑法》完全一样,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B.行为时无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新司法解释办理C.行为时有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仍须按旧司法解释办理D.依行为时司法解释已审结的案件,若适用新司法解释有利于被告人的,应依新司法解释改判【答案】B2.关于危害结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危害结果是所有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B.抽象危险是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C.以杀死被害人的方法当场劫取财物的,构成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D.骗取他人财物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的,成立诈骗罪的结果加重犯【答案】C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先天双目失明,在大学读书期间因琐事致室友重伤。

甲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B.乙是聋哑人,长期组织数名聋哑人在公共场所扒窃。

乙属于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C.丙服用安眠药陷入熟睡,致同床的婴儿被压迫窒息死亡。

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D.丁大醉后步行回家,嫌他人小汽车挡路,将车砸坏,事后毫无记忆。

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答案】D4.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的范围,与紧急避险中的“危险”相同B.对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危险是否“正在发生”的认定相同C.对正当防卫中防卫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避险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相同D.若正当防卫需具有防卫意图,则紧急避险也须具有避险意图【答案】D5.甲冒充房主王某与乙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将王某的住房以220万元卖给乙,乙首付100万元给甲,待过户后再支付剩余的120万元。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试题及参考答案【2】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试题及参考答案【2】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试题及参考答案【2】11 方某故意伤害一案的审理过程中,法院聘请某公安机关的鉴定人陈某进行鉴定,并通知陈某出庭。

开庭时,被告人以陈某不是高级职称为由申请其回避,并以检察院出席法庭的书记员马某曾经接受过被害人的请客为由申请其回避,对此行为的评价,下列正确的选项是:A. 两人的回避均应由法庭当庭驳回B. 两人的回避均应由法院院长决定C. 马某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陈某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D. 陈某的回避由合议庭当庭驳回,马某的回避问题由检察长决定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该法第29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该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该法第31条规定:“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被驳回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

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2017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参考答案

2017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参考答案

试卷二一、单项选择题。

1.A.司法解释也是刑法的渊源,故其时间效力与《刑法》完全一样,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B.行为时无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新司法解释办理C.行为时有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仍须按旧司法解释办理D.依行为时司法解释已审结的案件,若适用新司法解释有利于被告人的,应依新司法解释改判2.A.危害结果是所有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B.抽象危险是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C.以杀死被害人的方法当场劫取财物的,构成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D.骗取他人财物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的,成立诈骗罪的结果加重犯3.A.甲先天双目失明,在大学读书期间因琐事致室友重伤。

甲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B.乙是聋哑人,长期组织数名聋哑人在公共场所扒窃。

乙属于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C.丙服用安眠药陷入熟睡,致同床的婴儿被压迫窒息死亡。

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D.丁大醉后步行回家,嫌他人小汽车挡路,将车砸坏,事后毫无记忆。

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4.A.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的范围,与紧急避险中的“危险”相同B.对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危险是否“正在发生”的认定相同C.对正当防卫中防卫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避险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相同D.若正当防卫需具有防卫意图,则紧急避险也须具有避险意图5.A.以合同诈骗罪220万元未遂论处,酌情从重处罚B.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论处,合同诈骗120万元作为未遂情节加以考虑C.以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论处,合同诈骗100万元既遂的情节不再单独处罚D.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与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并罚6.A.乙提供钥匙的行为对甲成功实施盗窃起到了促进作用,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帮助犯B.乙提供的钥匙虽未起作用,但对甲实施了心理上的帮助,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帮助犯C.乙欲帮助甲实施盗窃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构成盗窃罪的帮助犯未遂D.乙的帮助行为的影响仅延续至甲着手开门盗窃时,故乙成立盗窃罪未遂的帮助犯 7.A.甲欺骗乙望风,构成间接正犯。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参考答案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参考答案

试卷二一、单项选择题。

1.A.司法解释也是刑法的渊源,故其时间效力与《刑法》完全一样,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B.行为时无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新司法解释办理C.行为时有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仍须按旧司法解释办理D.依行为时司法解释已审结的案件,若适用新司法解释有利于被告人的,应依新司法解释改判2.A.危害结果是所有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B.抽象危险是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C.以杀死被害人的方法当场劫取财物的,构成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D.骗取他人财物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的,成立诈骗罪的结果加重犯3.A.甲先天双目失明,在大学读书期间因琐事致室友重伤。

甲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B.乙是聋哑人,长期组织数名聋哑人在公共场所扒窃。

乙属于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C.丙服用安眠药陷入熟睡,致同床的婴儿被压迫窒息死亡。

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D.丁大醉后步行回家,嫌他人小汽车挡路,将车砸坏,事后毫无记忆。

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4.A.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的范围,与紧急避险中的“危险”相同B.对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危险是否“正在发生”的认定相同C.对正当防卫中防卫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避险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相同D.若正当防卫需具有防卫意图,则紧急避险也须具有避险意图5.A.以合同诈骗罪220万元未遂论处,酌情从重处罚B.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论处,合同诈骗120万元作为未遂情节加以考虑C.以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论处,合同诈骗100万元既遂的情节不再单独处罚D.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与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并罚6.A.乙提供钥匙的行为对甲成功实施盗窃起到了促进作用,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帮助犯B.乙提供的钥匙虽未起作用,但对甲实施了心理上的帮助,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帮助犯C.乙欲帮助甲实施盗窃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构成盗窃罪的帮助犯未遂D.乙的帮助行为的影响仅延续至甲着手开门盗窃时,故乙成立盗窃罪未遂的帮助犯7.A.甲欺骗乙望风,构成间接正犯。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最新)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最新)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刑事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司法解释也是刑法的渊源,故其时间效力与《刑法》完全一样,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B.行为时无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新司法解释办理C.行为时有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仍须按旧司法解释办理D.依行为时司法解释已审结的案件,若适用新司法解释有利于被告人的,应依新司法解释改判【答案】B2.关于危害结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危害结果是所有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B.抽象危险是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C.以杀死被害人的方法当场劫取财物的,构成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D.骗取他人财物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的,成立诈骗罪的结果加重犯【答案】C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先天双目失明,在大学读书期间因琐事致室友重伤。

甲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B.乙是聋哑人,长期组织数名聋哑人在公共场所扒窃。

乙属于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C.丙服用安眠药陷入熟睡,致同床的婴儿被压迫窒息死亡。

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D.丁大醉后步行回家,嫌他人小汽车挡路,将车砸坏,事后毫无记忆。

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答案】D4.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的范围,与紧急避险中的“危险”相同B.对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危险是否“正在发生”的认定相同C.对正当防卫中防卫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避险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相同D.若正当防卫需具有防卫意图,则紧急避险也须具有避险意图【答案】D5.甲冒充房主王某与乙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将王某的住房以220万元卖给乙,乙首付100万元给甲,待过户后再支付剩余的120万元。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试题及答案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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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试题及答案1)关于生效裁判申诉的审查处理。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赵某****案的申诉,由上级法院转交下级法院审查处理,不立申诉卷B. 二审法院将不服本院裁判的刘某抢劫案的申诉交一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审查后直接作出处理C. 李某对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的申诉,最高法院可以直接处理,也可以交原审法院审查,交原审法院审查的,原审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逐级报最高法院审定D. 高某受贿案的申诉,经两级法院处理后不服又申诉,法院不再受理(2)关于自诉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法院都可以进行调解B. 当事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自行和解C. 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提起反诉D. 只能由被害人亲自告诉(3)关于证据的审查判断,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被害人有生理缺陷,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达存在一定困难,故其陈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信B. 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提供的对被告人不利的证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信C. 公安机关制作的放火案的勘验、检查笔录没有见证人签名,一律不得采信D. 搜查获得的杀人案凶器,来附搜查笔录,不能证明该凶器来源,一律不得采信(4)下列哪一做法不属于公务员交流制度?A. 沈某系某高校副校长,调入国务院某部任副司长B. 刘某系某高校行政人员,被聘为某区法院书记员C. 吴某系某国有企业经理,调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任处长D. 郑某系某部人事司副处长,到某市挂职担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5)法院在审理一起抢夺案时,发现被告人朱某可能有自首情节,但起诉书和移送材料中没有相关证据材料。

关于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运用庭外调查权调查核实B. 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C. 裁定驳回起诉D. 根据已有证据定罪量刑(6)被害人对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不服而在7日内提出申诉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由作出决定的检察院受理被害人的申诉B. 由与作出决定的检察院相对应的法院受理被害人的申诉C. 被害人提出申诉同时又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D. 被害人提出申诉后又撤回的,仍可向法院起诉(7)被告人甲犯数罪被判死刑,甲向辩护人咨询死刑复核程序的有关情况,辩护人对此作出的下列哪一答复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A. 应当调查甲的人际关系B. 应当为甲指定辩护人C. 应当审查甲犯罪的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D. 应当开庭审理并通知检察院派员出庭(8)甲市政府批复同意本市乙区政府征用乙区某村丙小组非耕地63亩,并将其中48亩使用权出让给某公司用于建设商城。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练习题(附答案)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练习题(附答案)

2017 年司法考试卷二练习题(附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国人邓某定居美国,但其国籍仍是中国国籍,后来,邓某在加拿大开设GS。

当邓某于1999 年在法国旅游期间,通过电传与中国某GS 订立了服装买卖合同,后发生争议,中国GS 在国内起诉。

而邓某抗辩认为,根据美国法的规定,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无效。

那么,法院应适用:
A.美国法
B.法国法
C.加拿大法
D.中国法
正确答案:D
2、中国某工人王某在中国某港口使用某外国GS 的工具进行正常作业时,因工具的设计原因使甲受伤害,甲向法院起诉,则法院
()
A.可以适用外国法律判决外国GS 赔偿损失
B.选择对受害人有利的法律判决外国GS 赔偿损失
C.应适用中国法律判决外国GS 赔偿损失
D.应适用外国法律判决外国GS 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C
3、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同一国籍的船舶发生碰撞,损害赔偿适用()。

A.侵权行为地法
B.碰撞发生地法
C.船旗国法。

2017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2】

2017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2】

2017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2】二、多项选择题6.关于检察院侦查监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发现侦查人员杨某和耿某以欺骗的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立即提出纠正意见,同时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除杨某和耿某以外的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B.发现侦查人员伍某等人以引诱的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只能要求侦查机关重新取证,不能自行取证C.发现侦查人员邵某有刑讯逼供行为,且导致犯罪嫌疑人重伤,应当立案侦查D.甲县检察院可派员参加甲县公安局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无权参与甲县公安局的其他侦查活动【参考答案】AC【参考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5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中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同时应当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必要时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选项C正确《高检规则》第382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门、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中,应当审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发现违法情况,应当提出意见通知公安机关纠正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选项D错误《高检规则》第38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可以派员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和其他侦查活动,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通知纠正7.关于司法鉴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某鉴定机构的三名鉴定人共同对某杀人案进行法医类鉴定,这三名鉴定人依照诉讼法律规定实行回避B.某鉴定机梅的鉴定人张某对某盗窃案进行了声像资料鉴定,该司法鉴定应由张某负责C.当事人对鉴定人李某的鉴定意见有异议,经法院通知,李某应当出庭作证D.鉴定人刘某、廖某、徐某共同对被告人的精神状况进行了鉴定,刘某和廖某意见一致,但徐某有不同意见,应当按照刘某和廖菜的意见作出结论【参考答案】ABC【参考解析】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法》第31条规定,本法第28条、第29条、第30条的规定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9条第3款规定,鉴定人应当依照诉讼法律规定实行回避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10条规定,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对鉴定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选项C正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11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8.公安机关在侦查某盗窃案的过程中,依法扣押了犯罪嫌疑人的手提电脑,冻结了犯罪嫌疑人在银行的存款,并扣押了犯罪嫌疑人为联系销赃而寄出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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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试题及参考答案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卷二试题及答案”,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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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二试题及答案1 关于公务员交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 国有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调研员层次的非领导职务B. 公务员应当服从机关的交流决定;本人也可以主动申请交流C. 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D. 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但不可以与国有企业的人员交流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 D。

A项正确。

《公务员法》第64条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调任人选应当具备本法第ll条规定的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不得有本法第24条规定的情形。

调任机关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对调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B项正确。

《公务员法》第67条规定,公务员应当服从机关的交流决定。

公务员本人申请交流的,按照管理权限审批。

C项正确。

《公务员法》第65条第l款规定,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

D 项错误。

《公务员法》第63条第l款规定,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故D当选。

2 关于假释,下列正确的选项是:A. 一般情况下,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分子,都适用假释B. 对于累犯以及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C. 刑罚执行一定时间后,才能适用假释,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D.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l0年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根据修正后的《刑法》第81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可知ABC选项均错误。

根据《刑法》第83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D 项正确。

3 某县法院对于该县检察院移送的张某绑架案进行庭前审查,关于法院审查后的处理方式正确的是:A. 发现张某绑架过程中有杀害被害人的情节,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中院审理B. 发现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院将案件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C. 发现本案张某在看守所脱逃了,法院应当中止庭前审查D. 发现本案材料不足,应当要求检察院日内补送材料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 D。

本案考查的是法院庭前审查的处理方式。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8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2)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3)不符合前条第2项至第8项规定之一,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3日内补送;(4)依照《刑事诉讼法》第l95条第3项的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检察院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5)依照本解释第242条的规定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6)符合《刑事诉讼法》第l5条第2项至第6项规定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退回人民检察院;(7)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符合《刑事诉讼法》第l58条第2款规定的,应当依法受理。

对公诉案件是否受理,应当在7日内审查完毕。

根据该条文第l、2项的规定,选项A错误,因为本案可能判死刑,县法院没有管辖权,应当退回检察院处理;C也错误,因为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而不是中止审理。

根据该条文第3项的规定,D项正确。

另外庭前审查只是程序性审查,并不对案件进行实质审理,因此事实和证据问题不属于此阶段的审查范围,所以B项错误。

4 对下列哪一情形应当实行数罪并罚?A. 在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B. 在走私毒品过程中,以暴力方法抗拒检查,情节严重的C. 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以暴力方法抗拒检查的D. 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以暴力方法抗拒检查的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A。

根据《刑法》第157条第2款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数罪并罚,故A项中的情形应数罪并罚。

根据《刑法》第347条第2款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l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2款、第3款、第4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故B项不当选,应按走私毒品罪定罪。

《刑法》第318第1款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5)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故C项不当选,应按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定罪。

根据《刑法》第321条第2款的规定,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上l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2)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3)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4)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两款罪,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故D不当选,应按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定罪。

本题考查暴力抗拒检查的处罚规定。

属于法条记忆题。

选项中的四种情况性质是相同的,但刑法规定对选项BCD中的情况都按一罪处罚,同时提高法定刑。

故本题选A。

5 甲与乙参加丙的婚礼后,由甲驾车回家,乙坐在后排座位上,甲经过一路口,突然闯红灯,撞上经过此路口的行人丁,乙见状对甲说:“赶紧走,现在没有人看见。

”甲加大油门,狂奔5公里。

丁因得不到及时的救助而不幸身亡。

甲因交通肇事被依法逮捕,对乙的行为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不构成犯罪B. 构成交通肇事罪,但不是共同犯罪C. 与甲构成交通肇事共同犯罪D. 构成故意杀人罪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刮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题中情形符合这一规定,甲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而乘车人乙指使肇事人甲逃逸,致使被害人丁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乙应当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故C项正确。

6 下列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不得制定规章,应当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B.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收取费用须由法规规章规定C. 行政法规应由国务院起草、讨论和通过,国务院部门不能成为行政法规的起草单位D. 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政府可以直接依据法律制定规章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D。

根据《立法法》第72条的规定,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不可以由一个国务院部门单独制定规章,但可以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据此,选项A错误。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l款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收取费用,必须由法律、行政法规作特别规定,规章和地方性法规都无权规定。

据此,选项B错误。

根据《立法法》第57条的规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组织起草;但是,根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0条的规定,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的一个部门或者几个部门具体负责起草工作,也可以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起草或者组织起草。

据此,选项C中“行政法规应由国务院起草”、“国务院部门不能成为行政法规的起草单位”的说法错误。

根据《立法法》第73条第l款的规定,省级政府和较大的市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据此,选项D正确。

7 下列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是:A. 甲唆使乙抢劫丙,乙后以在微博上公布丙的不雅照片为由,向丙索取大量财物B. 甲将乙绑架,关在自己家中,被前来串门的丙看见,甲于是让丙给乙妻子打电话勒索赎金C. 甲从某厂的车间偷了大量的机器零件,搬到厂外的树林中,由于东西太重,于是找车,这时遇见了司机乙,请求其帮忙,乙知道是赃物,但仍然帮甲把将东西拉走D. 甲在为某公司办理代理进ISl药品业务过程中,答应帮助该公司采取伪报品名、少报数量、低报价格和夹带的手段,逃避海关监管,先后帮助该公司走私11起,偷逃应缴纳巨额关税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 C。

根据刑法理论,在认定共同犯罪时,应当采用部分犯罪共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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