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煤矿拖欠职工工资清偿工作及职工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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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煤矿职工安置方案

关闭煤矿职工安置方案

关闭煤矿职工安置方案1. 引言关闭煤矿是一项旨在调整能源结构、推进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

然而,关闭煤矿也意味着许多矿工将失去工作岗位。

为了确保矿工们能够顺利转型,实现就业再培训和社会稳定,需要制定合理的煤矿职工安置方案。

本文将介绍关闭煤矿职工安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

2. 安置方案的目标关闭煤矿职工安置方案的目标是:•确保煤矿职工转型就业,实现稳定收入;•提供培训和再就业机会,提高煤矿职工的就业能力;•维护社会稳定,避免大规模失业导致的社会问题。

3. 安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关闭煤矿职工安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3.1 就业再培训为矿工提供就业再培训机会,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

培训内容应与当地产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相结合,确保转型后的就业能力。

3.2 就业信息发布建立健全的就业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公布各类就业机会,帮助矿工了解转型期间的就业机会,并引导他们申请适合的工作岗位。

3.3 就业岗位安排协调当地企事业单位提供就业岗位,将矿工的技能转化为需求岗位的能力。

同时,鼓励矿工参与创业,提供创业支持和帮扶服务。

3.4 社会保障确保矿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为他们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3.5 心理疏导与融入组织心理疏导活动,帮助矿工面对就业转型带来的压力和困惑。

同时,促进矿工融入新的职业环境,建立良好的工作和社交关系。

4. 安置方案的实施步骤关闭煤矿职工安置方案的实施步骤如下:4.1 调查与评估对即将关闭的煤矿进行人员调查和职业能力评估,了解矿工的就业需求和转型能力。

4.2 制定方案根据调查与评估结果,制定详细的安置方案,明确培训内容、就业机会、社会保障等具体措施。

4.3 实施培训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心理疏导等相关培训活动,提高矿工的就业能力和适应能力。

4.4 安排就业岗位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协调,安排适合矿工技能的就业岗位,鼓励矿工参与创业。

4.5 提供社会保障确保矿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手续,为矿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关于煤矿关闭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不看后悔!

关于煤矿关闭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不看后悔!

关于煤矿关闭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不看后悔!
根据《关于国有重点煤矿关闭破产职工安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关闭破产企业计算职工工龄和退休时间,以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为准。

二、企业破产时不到提前退休年龄,但实际连续工龄已满三十年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执行提前退养政策。

三、在办理退休、退养时,职工从事不同类别特殊工种的年限,可按比例合并计算。

退休时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现行煤炭行业社保政策执行。

四、法院宣告破产之日起一年内达到中办发[2000]11号文件规定的退休条件的职工,基本养老金计算按月折算扣减。

五、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原全民固定职工安置费计算办法,依据国办秘函[1999]19号精神,适当体现工龄差别,计算公式为:个人领取的安置费=A+BX.其中A=6000元,为个人安置费基数;B=(3×所在地市职工平均工资A)÷破产企业领取安置费职工连续实际工龄之和;X为职工本人连续工龄。

六、破产企业固定职工与合同制职工的身份确定,以职工参加工作时的档案记录为准。

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职⼯安置⽅案2019-02-21⼀、制定职⼯安置⽅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政策依据关闭破产前企业名称,××年××⽉××⽇经×××以××号⽂件(附后)批准关闭破产。

(⼀)制定职⼯安置⽅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其中原则部分应明确关闭破产的基准⽇。

(⼆)政策依据。

主要有:《劳动法》、《破产法》、国务院《⼯伤保险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步做好资源枯竭矿⼭关闭破产⼯作的通知》(中办发〔2000〕11号)、《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及下放的煤炭、有⾊⾦属企业关闭破产实施办法〉的通知》(全国领导⼩组〔2000〕32号)、《关于贯彻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步做好资源枯竭矿⼭关闭破产⼯作的通知〉有关问题的意见》(全国领导⼩组〔2000〕33号)、《研究辽宁部分有⾊⾦属和煤矿企业关闭破产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务院国阅字〔1999〕3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步做好下岗失业⼈员再就业⼯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企业职⼯基本⽣活问题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国务院关于进⼀步加强就业再就业⼯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东省养⽼保险条例》、《⼴东省⼯伤保险条例》、《⼴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号)、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国有企业改制或退出市场后离休⼲部安置管理⼯作的通知》(粤委办〔2003〕36号)、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参加省直社会保险统筹企业退休⼈员实⾏社会化管理服务后有关业务管理暂⾏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函〔2003〕396号)、《关于做好企业退休⼈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560号)、××市政府《××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案》(××〔××〕××号)等。

工资拖欠联动治理方案

工资拖欠联动治理方案
二、治理目标
-短期目标:在一年内,降低工资拖欠案件数量至少30%,提升劳动者满意度。
-中期目标:在三年内,建立完善的工资拖欠预警和快速响应机制,实现工资拖欠案件的持续下降。
-长期目标:在五年内,构建起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资拖欠治理体系,基本消除工资拖欠现象。
三、核心措施明确工资拖欠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1.对存在工资拖欠问题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2.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企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1.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将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指标。
2.对严重拖欠工资的企业,纳入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六)保障劳动者权益
1.建立劳动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劳动者投诉举报事项。
2.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治理格局。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
1.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
2.对企业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进行劳动法律法规培训,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二)建立预警监控机制
2.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加强对易发生工资拖欠行业的监管。
(二)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1.构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劳动保障、人力资源、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
2.定期发布工资支付情况监测报告,提高透明度和公众监督。
(三)强化监管与执法
1.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对拖欠工资的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工资拖欠联动治理方案
第1篇
工资拖欠联动治理方案
一、背景分析
近年来,我国部分行业领域出现工资拖欠现象,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现制定本方案。

煤矿关闭补偿实施方案

煤矿关闭补偿实施方案

煤矿关闭补偿实施方案随着环保意识的日益增强和能源结构的调整,我国煤矿关闭的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煤矿关闭工作的顺利实施,制定了煤矿关闭补偿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关闭煤矿的程序。

1.政府部门确定关闭煤矿的决策,依法公告并向社会公开;2.煤矿企业提前向劳动者和相关部门报告关闭煤矿的决定,并制定详细的关闭方案;3.煤矿企业与劳动者协商确定补偿方案,并进行公示;4.煤矿企业依法提前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劳动者的补偿标准。

1.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工龄补偿、离职补偿金等;2.对于因煤矿关闭而无法安置的劳动者,煤矿企业应当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再就业服务,并支付一定的再就业补助金;3.对于因煤矿关闭而导致职业病的劳动者,煤矿企业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和伤残补助金。

三、社会保障的衔接。

1.煤矿企业应当协助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并向相关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2.对于因煤矿关闭而失去社会保险关系的劳动者,煤矿企业应当提供一定期限内的社会保险补贴,保障其基本生活。

四、煤矿资源的合理利用。

1.煤矿企业应当在关闭煤矿后,积极寻求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转型发展,促进煤矿资源的可持续利用;2.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对于煤矿资源转型发展的支持力度,鼓励煤矿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推动煤矿资源的绿色开发利用。

五、监督和保障机制。

1.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煤矿关闭补偿实施的监督机制,确保煤矿企业依法依规履行关闭煤矿的相关义务;2.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于煤矿关闭补偿实施方案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3.对于违反煤矿关闭补偿实施方案的煤矿企业,政府部门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煤矿关闭补偿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保障煤矿工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煤矿关闭工作的有序进行,推动煤矿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转型发展。

煤矿关闭工人补偿实施方案

煤矿关闭工人补偿实施方案

煤矿关闭工人补偿实施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煤矿产业面临着转型升级的挑战。

在这一背景下,许多煤矿陆续关闭,这无疑给煤矿工人带来了就业和生活上的困难。

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合法权益,制定并实施合理的煤矿关闭工人补偿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一、补偿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煤矿关闭工人的补偿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资补偿,对于因煤矿关闭而导致失业的工人,应按照其在煤矿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给予相应的工资补偿。

具体计算方法由煤矿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并执行。

2. 社会保险,煤矿关闭工人应当继续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同时,应当及时足额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确保工人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受影响。

3. 再就业帮扶,对于失业的煤矿工人,应当提供再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尽快找到新的工作岗位,实现就业稳定和收入持续。

二、补偿程序。

1. 信息公开,煤矿关闭前,应当提前向工人公开相关信息,包括煤矿关闭的原因、时间、补偿标准、程序等内容,确保工人对自己的权益有清晰的了解。

2. 协商磋商,煤矿企业和工会应当共同参与煤矿关闭工人补偿方案的制定,充分听取工人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协商磋商达成共识,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

3. 补偿发放,一旦确定了煤矿关闭工人的补偿方案,煤矿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节点,及时足额地发放工人的补偿款项,确保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监督检查。

为了确保煤矿关闭工人补偿方案的有效实施,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监督部门,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矿关闭工人补偿方案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补偿标准得到严格执行,防止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2. 投诉举报,对于煤矿关闭工人补偿方案的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当鼓励工人和社会公众进行投诉举报,及时纠正和处理相关问题。

3. 司法保障,对于煤矿关闭工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应当依法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欠薪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欠薪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二、活动目标1. 全面排查欠薪问题,摸清欠薪底数。

2. 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3. 完善欠薪治理机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体系。

4. 提高农民工工资支付水平,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活动时间2024年X月至2024年X月。

四、活动范围全市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用人单位及农民工。

五、活动内容1. 全面排查阶段(2024年X月至2024年X月)(1)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欠薪底数。

(2)加强部门协作,形成联合执法合力。

(3)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提高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

2. 执法整治阶段(2024年X月至2024年X月)(1)对涉嫌恶意欠薪的用人单位进行立案调查。

(2)依法查处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等行为。

(3)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3. 治理提升阶段(2024年X月至2024年X月)(1)完善欠薪治理机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体系。

(2)加强对用人单位的信用监管,对恶意欠薪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3)推广“安薪项目”的规范做法和典型经验,提高农民工工资支付水平。

六、活动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

2. 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3.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

4. 严格执法检查,对涉嫌恶意欠薪的用人单位依法查处,形成震慑。

5. 加强信用监管,对恶意欠薪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提高用人单位的信用风险意识。

6. 优化服务,为农民工提供便捷的维权渠道,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障。

七、活动要求1.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 各级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煤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6〕49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煤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6〕49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煤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煤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6〕4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永川区煤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15日重庆市永川区煤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全区煤炭产业结构,加快煤矿关闭退出步伐,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关闭退出优化煤炭产业结构的通知》(渝府办〔2016〕1号)和全市煤矿安全暨关闭退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关闭退出优化煤炭产业结构的通知》(渝府办〔2016〕1号)精神,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综合运用市场、经济、法律、行政手段,深入推进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减少煤矿数量,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推进煤矿“四化”(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全区煤炭产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市场淘汰为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2.坚持安全约束退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经整改后安全仍不达标的煤矿坚决依法关闭;3.坚持环境约束退出,对环保治理投入不到位和商品煤质量不达标,经停产整治后仍不达标的煤矿依法关闭;4.坚持政府引导退出,落实奖励和配套政策,引导煤炭生产企业尤其是严重亏损企业退出煤炭生产行业实现转型发展;5.坚持依法依规退出,做到决策有据、程序合理、保障到位、公开及时,实现关闭工作与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有机统一。

国有煤矿企业破产重组后职工安置办法(全文)

国有煤矿企业破产重组后职工安置办法(全文)

国有煤矿企业破产重组后职工安置办法铜川矿务局从1955年建局至今,已经走过了57年的进展历程,为GJ和陕西省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煤炭是一次性开采不可再生资源,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开采,煤炭资源枯竭、污染严峻、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等问题凸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职工生活难以为继,使我局一度成为全国煤炭系统最为困难的企业之一。

为此,XX、国务院做出了对煤炭资源枯竭、扭亏无望矿井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的决策。

在关闭破产实施过程中,局XX政坚持把维护职工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无情破产有情操作,充分利用煤炭剩余资源和矿区人力资源优势,优化配置,重新组合,成立社区,服务职工,让改革成果惠及破产单位的职工家属和广大离退休人员,为资源枯竭型煤矿企业的破产重组指明了方向。

本文重点论述了在创建社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为类似企业提供参考。

社区工作经验总结20XX年以来,随着三里洞煤矿和桃园煤矿相继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我局先后组建了6个社区治理中心,主要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伤职业病、待退人员、工病亡遗属、上世纪60年代精简下放人员的治理以及供电、医疗卫生、房产物业、治安保卫等日常生活秩序的服务工作。

从社区创建以来,遇到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办法如下:转变观念、树立形象是建好社区的重要前提。

社区成立后,普遍面临历史欠账多、遗留问题多、困难群体多、不稳定因素多,治理难度大的“四多一大”难题。

针对这些问题,首先从思想工作出发,确定了“以人为本,亲情治理,维护稳定,共建和谐”的共同愿景,探究制定了具有社区特色的“制度规范化、工作标准化、学习经常化、治理精细化”的治理理念,以及“群众在我心中,服务在我手中”的服务理念和“公正清廉,勤政为民”的从业理念。

引导员工提升学习力、激活制造力、优化服务力,营造了积极向上、健康浓厚的文化氛围,逐渐抚平了破产“阵痛”带来的负面影响。

其次,利用各种渠道向广大离退休人员和家属宣传社区的职能作用,工作目标和任务。

企业根治欠薪工作方案范文(通用5篇)

企业根治欠薪工作方案范文(通用5篇)

企业根治欠薪工作方案企业根治欠薪工作方案范文(通用5篇)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

在决定做某个项目时,我们就要为上级准备几份工作方案以供参考,相信写工作方案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企业根治欠薪工作方案范文(通用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企业根治欠薪工作方案1今年以来,劳动事务紧紧围绕街道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继续抓好劳动纠纷调解、应急突发处理、专项劳动执法监察这三条主线,做好维护地区劳资关系和根治欠薪两篇文章,整体推进劳动保障工作,为我街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努力,现将根治欠薪相关工作总结如下:一、主要工作情况对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常态化检查的同时,在重点时间、关键节点上对该行业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根治欠薪行动的圆满完成。

(一)劳动监察下沉案件处理情况全年共调解处理劳动监察下沉案件60件,科室人员积极沟通、多方协调,引导施工单位、企业与员工达成协议。

有力的化解了地区劳资纠纷压力,促进了地区劳资环境的健康发展。

(二)建筑领域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对辖区内39家在建待建工程项目(包括三无工程)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在第一阶段宣传自查环节圆满收官的基础上,第二阶段工作平稳推进,对在施工地的《花名册》、《农民工工资付款承诺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函等材料备案,建立健全专项执法检查台账。

(三)保安行业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在区根治欠薪专班的领导下,联合属地公安机关、派出所,采取了书面审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具体工作。

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工资及加班费发放、工时制度落实、休息休假以及临时性工作的劳务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优化企业薪酬结构,现阶段性取得了一定成果。

二、工作亮点(一)自身队伍建设劳动事务本着优质服务劳动者,以解决劳动者实际问题为根本标准,大力加强队伍成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

坚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组织科室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劳动业务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工作自觉性。

煤矿关停处置方案

煤矿关停处置方案

煤矿关停处置方案概述为了推动国家能源结构调整和环保减排,煤矿行业将逐渐被淘汰。

但是,关停煤矿不仅涉及到煤炭生产的经济问题,还关系到矿工的就业问题、煤矿环境的治理问题等复杂的社会问题。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的煤矿关停处置方案具有重大的意义。

方案制定原则1.政策导向原则:方案制定应符合国家的政策导向,积极响应国家能源结构调整和环保减排的政策。

2.科学性原则:方案应符合科学性原则,充分考虑到煤矿地理特点、矿工工作技能、煤矿采用技术等,制定出尽可能科学合理的关停处置方案。

3.德才兼备原则:方案制定应充分发挥相关专家技术水平、政府部门优势、煤矿企业优势等资源,确保方案科学、系统、严谨。

4.社会效益原则:方案制定应充分考虑社会效益,不仅关注煤矿企业的经济效益,还应考虑到矿工的福利保障、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方面。

方案内容步骤一:关停煤矿关停煤矿应按照政府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根据国家能源结构调整的目标,按照煤矿产能等级、矿井安全状态、煤炭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关停煤矿的时间安排和关停顺序。

步骤二:矿工转岗安置煤矿关停后,应引导矿工向其他行业转岗就业。

具体措施包括:1.建立矿工转岗安置服务机构,为矿工提供职业转换指导、职业技能培训、招聘服务等。

2.开展接转岗矿工的专项培训,提高其竞争力。

3.支持矿工创业。

4.为矿工提供就业保障和社保福利。

步骤三:环境治理煤矿关闭后,应根据地理特点和矿区状况,对矿区内的煤渣、尾矿、废弃物等进行清理处理,同时也要对矿井进行环境治理,确保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和改善。

步骤四:工程技改关停煤矿后,煤矿企业可以考虑对矿山工程技术进行改革升级,加大对新能源等的研发投入,实现产业升级和转型。

步骤五:煤炭调配关停煤矿后,由于煤炭资源的供需关系产生了变化,应根据地域情况,及时调配煤炭资源,确保能源的平衡供应。

结束语煤矿关停不仅涉及煤炭行业的经济问题,还涉及到就业、环境、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关停煤矿必须采取科学、系统、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保证容易实施和较好的社会效益。

国有煤矿企业破产重组后职工安置办法

国有煤矿企业破产重组后职工安置办法

国有煤矿企业破产重组后职工安置办法随着国有煤矿企业的不断破产重组,职工的安置问题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庞大的职工群体中,既有退休人员,也有尚未退休的在岗职工,他们对于自己的未来生活和工作状态都急需稳定的安排。

因此,制定合理的国有煤矿企业破产重组后职工安置办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1.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权益国有煤矿企业破产重组后,首先要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权益。

煤矿企业破产重组后,应该加大对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发放力度,保证他们有足够的生活保障。

此外,还应该落实好病假护理、丧葬费用等各项保障措施,确保退休职工不会因为企业的破产而陷入经济困难。

2.安置在岗职工对于在岗职工而言,需要提供有效的再就业帮助。

国有煤矿企业破产重组后,应该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在岗职工的重新就业。

可以通过与当地政府、企业对接,为职工提供岗位、培训和资金等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转换职业,重新适应社会的生活和工作要求。

3.转变煤矿企业经营方式国有煤矿企业破产重组后,要加速转变经营方式,将主要生产方式由传统的煤炭开采为多元化的产业经营。

可以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新市场等攻坚措施,拓展煤矿企业业务领域,增加其经济收入。

国有煤矿企业可以通过调整经营结构、改进管理方式、完善内部运营机制等手段,提升企业竞争力,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4.建立健全职工权益保障机制国有煤矿企业破产重组后,还应该建立健全职工权益保障机制,加强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可以通过制定和实施职工福利制度、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建立职工代表机制等行之有效的方式,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企业私有化或重组过程中,还要重视职工的经济利益和生存权益,保持透明沟通,避免出现误解和矛盾。

总的来说,国有煤矿企业破产重组后职工安置办法需要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力求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稳定就业局面。

同时,应该积极倡导职工自我教育、职业发展和自我管理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增强自身竞争力,提高生存能力和生活水平。

煤矿关闭具体实施方案

煤矿关闭具体实施方案

煤矿关闭具体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我国煤矿行业正在逐步关闭一些落后、小型的
煤矿。

煤矿关闭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以确保关闭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就煤矿关闭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煤矿关闭的实施方案需要充分考虑安全问题。

在关闭煤矿之前,必须对
矿井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确保关闭过程中不会发生事故。

同时,需要制定详细的关闭计划,包括关闭的时间节点、关闭的程序、关闭后的安全监测等内容。

关闭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规定,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其次,煤矿关闭的实施方案需要考虑环境保护的问题。

关闭煤矿后,需要对矿
区进行环境治理,包括对矿区内的废弃物和废水进行处理,以及对矿区进行绿化和生态修复。

在制定实施方案时,需要考虑到环境治理的具体方案和资金投入,以保护周围的生态环境。

此外,煤矿关闭的实施方案还需要考虑到职工的安置和社会稳定的问题。

在关
闭煤矿之前,需要制定详细的职工安置方案,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需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做好社会稳定工作,防止因煤矿关闭而引发的社会问题。

总之,煤矿关闭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充分考虑安全、环保和社会稳定的问题。

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于确保关闭工作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认真对待煤矿关闭的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关闭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我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做出积极贡献。

关闭煤矿拖欠职工工资清偿工作及职工安置方案 煤矿

关闭煤矿拖欠职工工资清偿工作及职工安置方案 煤矿

关闭煤矿拖欠职工工资清偿工作及职工安置方案煤矿关闭煤矿拖欠职工工资清偿工作及职工安置方案为了解决我集团公司煤矿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中消逝的关闭煤矿拖欠职工工资及职工安置工作问题,保持集团公司及煤矿企业的进展稳定及职工的社会稳定工作,现依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企业特点,特制定关闭煤矿拖欠职工工资清偿及职工安置方案。

一、指导思想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是我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的重大举措,是国家及省政府针对煤矿企业改革和进展的政策性要求,事关煤矿企业生存和进展大局,特殊是在民营企业的生存和进展陷入逆境的时候,更是需要认真执行政府各级相关文件精神,依靠政策的支持解决企业在生存和进展中消逝的问题,使关闭企业职工利益得到保障,让企业走出逆境并得到新的进展。

二、工资清偿及职工安置原则1、依据民营企业特点,实行清偿与安置相合的原则。

即依据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实际数额进行清偿后,职工可依据自己状况自谋职业,也可以依据职业特长,通过集团企业支配到其它下属煤矿企业或公司任职。

2、遵守恳切信用和公开、公正、公正的原则。

据实计算并按规定支付拖欠职工工资,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3、坚持履行民主程序和审核程序的原则。

本方案在听取职工的意见,保障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基础上,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形成决议,由企业主管部门审查、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

4、坚持确保稳定的原则。

把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清偿安置工作全过程,以化解冲突、消退不稳定因素为前提,确保本方案的顺当实施和社会的稳定。

三、主要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21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其次十八次会议通过);2、《关于下达贵州省2021-2021年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梯级奖补资金的通知》(黔财工[2021]65号);3、《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黔财工[2021]63号)。

煤矿关闭用工方案

煤矿关闭用工方案

煤矿关闭用工方案随着我国低效益煤矿的关闭和淘汰,煤矿职工面临着转岗、再就业等问题。

为了确保煤矿关闭用工转岗再就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需要制定一系列方案,对煤矿职工实施分类、分级、分类转岗、分级安置、分级培训,实现多渠道再就业和转岗培训,保障煤矿职工的合法权益。

方案背景以去产能、调结构、促转型为主线,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政策,加快实施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低效益、高污染煤矿被清理不再存在,企业破产或者降产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职工失业、再就业压力。

为了确保失业人员转岗、再就业的合法权益,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包括专项培训、就业补贴、信息发布等。

分级分类转岗安置国家根据不同职业技能水平和人员素质,将受到影响的职工分为三个层次:高、中、低层次。

•高层次:指在煤炭行业具有技能优势、市场前景光明的职工。

•中层次:指在煤炭行业有所技能,但需转换岗位,需要培训以适应新工种、新技能的职工。

•低层次:指在煤炭行业基本没有技能、受到影响的职工。

按照分层次分级的原则,实行分类转岗、分层安置。

高层次人员优先分配煤矿调整、新建工程建设、淘汰落后产能、技术改造,以及留用、复转、自主创业等工作岗位。

中低层次人员则通过进行必要的再培训、再学习,慢慢转换到新工种之中,给予一定程度的政策扶持。

培训政策国家财政拨出一定的转岗再就业资金,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投资、再就业补贴、社保补贴、住房补贴等方面。

对于自主创业、自带工作岗位的职工,政策予以照顾,努力创造公平良好的创业、就业环境。

其中,对于低层次职工,提供初级职业技能培训、择业指导;对于中层次职工,提供转岗后职业能力培训;对于高层次职工,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水平、扩展新的职业发展空间。

合理着手安排对于职工进行分组、分级分类转岗安置之后,需要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个个人发展规划,针对性安排转岗培训。

对于中低层次职工,在发现其有能力掌握新的职业技能的时候,重点培训以及注重对于细节的考虑,增强对于新工种实际知识的掌握程度;对于高层次职工,在保证基础技能明确之后,采用多元化培训手段,增加交流与学习能力。

煤矿关闭职工安置方案

煤矿关闭职工安置方案

xx县xx实业有限公司xx煤矿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分流安置方案一、企业及职工基本情况(一)企业情况矿井始建于2010年,原矿区面积7.8676平方公里,保有煤炭资源储量880万吨,设计生产能力21万吨/年,服务年限16.5年,采矿证有效期自2010年11月30日至2018年11月30日,煤种为优质弱粘性动力煤。

煤矿位于xx县城200°方向,平距约17公里,属xx 县荣将镇管辖。

矿山有约3.1km简易公路与xx—永胜公路连接。

(二)企业职工情况煤矿企业职工,截止到2020年6月共有职工12人,其中,管理人员7人,后勤职工5人。

职工工资发放情况煤矿实行岗位工资和计件工资制,职工岗位工资和计件工资已清理结算并发放清楚,没有拖欠职工工资情况。

三、工伤保险费:年度职工的工伤保险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已向xx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清,没有欠缴工伤保险费情况。

四、煤矿用工情况煤矿经招用的工人立即签订劳动合同,积极购买工伤保险及部分人员的社会保险。

解除劳动合同时,及时下发解除劳动合同文件,并积极给予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五、煤矿职工安置措施做好职工分流安置是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的焦点、难点和重中之重的工作。

为顺利实施煤矿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部署,平稳有序分流安置关闭退出矿井职工,加快实现企业脱因发展,经煤矿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煤矿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正式施行。

(一)组织领导关闭退出矿井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是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发展的关键举措,涉及职工切身利益,要坚持依法依与以人为本相结合,地方指导与退出单位主体责性相结合,统一组织与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相结合,积极推进与稳妥有序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施时间及步骤煤矿计划从2020年7月起,分流安置在岗职工12人。

全部职工实现妥善分流安置,对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和风险处置预案进行实化细化。

(三)职工分流安置的渠道煤矿采取协商薪酬、灵活工时等方式,稳定现有岗位,缓解职工分流压力。

煤矿企业破产后职工安置问题的思考

煤矿企业破产后职工安置问题的思考

一、关闭破产的几种表现形式(一)煤矿企业的关闭破产煤矿企业大多数都是国有煤矿,建立于60-70年代,经过几十年的开采、挖掘,有的煤矿资源已枯竭,有的面临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濒临破产,转产又受自身条件的限制,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国家每年都要拨付大量资金用于矿山的建设、发展、改造,而进入市场经济后,国家已不在拨付资金。

但因为煤矿企业是国家的基础行业,煤矿工人长年在井下作业,生产、生活条件极其艰苦,为国家的经济建设作出过重大的贡献。

为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体现政府的关爱,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煤矿企业破产的相关政策,这是国家有政策规定的破产。

(二)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后的破产这是最近才兴起的一种形式,如煤矿中的自备电厂,因这些小电厂大多是随着煤矿的筹建而建立的,为解决煤矿工人的生产生活做出过巨大的贡献,也解决了煤矿职工及家属的就业问题,当时存在有着极其必要的现实意义。

而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这些小电厂、小水泥厂、黄磷厂等等,由于产能落后、污染严重,不符合政策规定,这是国家有计划的关闭破产。

(三)由于在市场竞争中经营不善出现资不抵债,维持不了生产,不得不宣告破产。

这种情况只是破银行的债权,对职工、企业都没有任何优惠。

二、关闭破产后要解决的问题(一)煤矿企业实施关闭破产的有利条件1.煤矿企业实施关闭破产是企业摆脱困境的必经之路大家知道,矿产资源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经过几十年的开采、挖掘,煤炭资源已逐步枯竭,一些高硫、高灰的煤炭,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要求;一些煤矿长期亏损,扭亏无望,这些因素导致了一些煤矿企业已不能适应社会生产的发展,人们生存的需要,在市场经济这个大的法则下,这些煤矿就要被淘汰,就要被关闭,国家出台这项政策,是从多方面考虑的,主要是煤炭企业是国家的基础工业,为国家的经济建设作出过重大的贡献,为体现国家对煤矿职工的关怀和爱护,为企业能甩掉包袱,轻装上阵,制订了特殊的关闭破产政策,符合条件的煤炭企业,只要借助国家资金扶持,消灭亏损源,从根本上扭亏,改变企业资产状况,经营状况,通过资产重组,人员重新流动,才能使广大职工告别贫穷,走向富裕,这是国家有政策规定的破产,也是煤矿摆脱困境的必由之路。

2022煤矿关闭补偿标准

2022煤矿关闭补偿标准

一、2022煤矿关闭补偿标准补偿办法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来,劳动法的规定如下:劳动合同终止,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根据你在矿工龄,每满1年补偿1个月在岗工资,也就是如果截止今年(最后一年不满一年也按照1年算)你已经干了10年,则一次性补偿10个月工资给你。

这个是硬性规定,没有商量的余地。

2、偿还拖欠的各类工资津贴福利,以及劳保待遇,另外别忘了还有需要缴纳各种工伤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医疗保险(一直缴纳到你们关闭期),如果未缴纳,必须补缴,这是国家规定强制性缴纳的,也是个人的权益。

3、具体请咨询当地煤管局及劳动保障部门。

4、根据当地政策,一次性补偿遣散费(含搬家费、误工费等等),这个额度需当地遣散机构确定,一般按照人头定,5000-2万幅度。

二、煤矿关闭法律责任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煤矿关闭用工方案

煤矿关闭用工方案

煤矿关闭用工方案近年来,由于煤矿行业环保和安全监管力度增加,不少煤矿在关闭或减产。

对于煤矿关闭后的职工安置问题,需要制定有效的用工方案,以缓解职工的就业压力,稳定社会局势,保障职工权益。

煤矿关闭用工方案的主要内容煤矿关闭用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1. 职业培训针对因煤矿关闭而失业的职工,可以开展相关职业培训,提高职工技能水平,提高就业竞争力。

职业培训内容可以根据所在地区的经济特点和职工的实际需求来制定,例如加强技能类人才的培养,开展农业农村知识的培训等。

2. 创业扶持在煤矿关闭用工方案中,可以加大创业扶持的力度。

通过提供一系列扶持措施,例如财政支持、培训机构等,帮助失业职工自主创业。

此外,在政策层面上,还可以鼓励创业企业的发展,为失业职工营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3. 转岗安置尽管煤矿业是传统的重工业,但是在工业升级的大背景下,更多的职工需要转岗到其他行业。

因此,职工转岗安置是煤矿关闭用工方案的重要内容。

具体做法可以通过政府有关部门与其他行业的企业合作,为失业职工提供更多的职业选择。

4. 社会保障在失业职工安置的过程中,社会保障是一个关键点。

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制定完善的社会保障政策,为失业职工提供必要的保障。

包括失业保险金补贴,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

煤矿关闭用工方案的实施煤矿关闭用工方案需要多方合作,包括政府部门、煤矿企业和相关教育机构,以实现方案的有效实施。

在实施煤矿关闭用工方案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失业职工名单在实施煤矿关闭用工方案时,首先需要建立失业职工名单,对失业职工进行全面的统计和管理。

2. 制定具体的安置方案根据职工的不同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安置方案,包括职业培训、创业扶持、转岗安置和社会保障方案等。

3. 加强资金保障为了落实煤矿关闭用工方案,政府需要加强相应的资金保障,给予失业职工一定的资金帮助,同时还要鼓励企业和社会团体参与,共同承担社会责任。

4. 加强政策支持政府需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推出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鼓励企业投资发展新兴产业。

煤矿关停处置方案

煤矿关停处置方案

煤矿关停处置方案背景煤炭资源是我国的重要能源之一,但由于现代化化工厂使用天然气、油等能源,煤炭需求逐渐减少,导致煤矿行业出现了严重的供给过剩问题。

同时,煤矿也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关停和处置。

目的本文旨在提供一套完整的煤矿关停处置方案,以确保煤矿的安全关闭和资源合理利用,保护环境,保障职工权益。

方案详述本方案包括五个阶段,分别为:前期准备、关停与消除安全隐患、资源开发、土地环保复垦和职工安置。

1. 前期准备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确定煤矿的关停日期和范围,评估煤矿的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并准备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具体措施如下:1.安排专家组评估煤矿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并拟定整改方案;2.制定计划书,详细说明关停时间和方式;3.开展职工培训和宣传工作,帮助职工逐步接受并适应关停后的生活。

2. 关停与消除安全隐患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前期准备的安排,将煤矿逐步关停,同时消除安全隐患,并确保职工安全有序离岗。

具体措施如下:1.制定关闭合同,明确关停办法和职工的工资、社保等福利待遇;2.安排专业队伍进行逐级关闭煤矿,同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理;3.保障职工权益,为其提供优厚的补偿和福利。

3. 资源开发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煤矿地区的自然资源进行综合开发,使其得到充分的利用和合理开发。

具体措施如下:1.对当前煤矿区域的自然资源进行评价和开发策划;2.制定资源开发和利用合同,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利用水、电、土地等资源;3.建设生态农业、食品加工、旅游观光等产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4. 土地环保复垦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将煤矿区域的废弃土地进行复垦,恢复其自然状态,保护环境并提高生态质量。

具体措施如下:1.评估煤矿区域的土地利用价值和潜力;2.制定土地环保复垦方案,恢复生态环境;3.对土地完成复垦后,进行植被恢复和水土保持等工作,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5. 职工安置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煤矿关停后的职工给予合理的安置,使他们得到平等发展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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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煤矿拖欠职工工资清偿工作及职工安置方案
(2016年9月8日)
为了解决我集团公司煤矿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中出现的关闭煤矿拖欠职工工资及职工安置工作问题,保持集团公司及煤矿企业的发展稳定及职工的社会稳定工作,现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企业特点,特制定关闭煤矿拖欠职工工资清偿及职工安置方案。

一、指导思想
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是我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的重大举措,是国家及省政府针对煤矿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性要求,事关煤矿企业生存和发展大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陷入困境的时候,更是需要认真执行政府各级相关文件精神,依靠政策的支持解决企业在生存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使关闭企业职工利益得到保障,让企业走出困境并得到新的发展。

二、工资清偿及职工安置原则
1、根据民营企业特点,实行清偿与安置相合的原则。

即根据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实际数额进行清偿后,职工可根据自己情况自谋职业,也可以按照职业特长,通过集团企业安排到其它下属煤矿企业或公司任职。

2、遵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据实计算并按规定支付拖欠职工工资,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3、坚持履行民主程序和审核程序的原则。

本方案在听取职工的意见,保障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基础
上,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形成决议,由企业主管部门审查、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

4、坚持确保稳定的原则。

把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清偿安置工作全过程,以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为前提,确保本方案的顺利实施和社会的稳定。

三、主要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关于下达贵州省2013-2015年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梯级奖补资金的通知》(黔财工[2016]65号);
3、《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黔财工[2016]63号)。

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187号)
四、拖欠工资的清偿及安置办法
1、清偿工作
(1)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各年度奖补资金情况,分批次进行关闭煤矿拖欠职工工资及其它补偿工作。

(2)拖欠工资的清偿工作由集团公司根据煤矿关闭前后拖欠职工工资实际人数及核定的拖欠金额,统一造册,经相关部门审核公示并办理奖补资金手续后,分批次逐一将拖欠工资发放到职工手中。

2、安置办法
(1)根据私营企业特点及本集团公司所属煤矿实际,
企业职工基本属于来自社会各个层面的技术人员和个体劳动者,来去自由,除个别由于工伤属于安置范畴外,其多数人员均因工资因素外,企业对其没有安置的义务,所以,只待拖欠工资清偿完成,其权益得到保障后,即可自谋职业。

(2)部分职工在一方企业关闭的情况下,通过拖欠工资清偿后,集团公司可根据情况,在自愿的前提下,通过相应的培训,可安排他们在另一方企业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从而达到就地安置的目的。

五、组织领导
集团公司成立了以XXX为组长,XXX为副组长的清偿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

清偿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负责职工工资拖欠清偿和安置方案的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切实做好职工思想稳定工作,确保职工工资清偿及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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