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服务效率,树立政府形象,制定本制度规章。
第二条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是政府与社会公众互动沟通的平台,其任务是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第三条服务中心的管理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二章服务机构的设立第四条根据服务中心的规模和职能定位,确定相应的服务机构。
第五条服务中心应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包括接待、咨询、办理等功能。
第六条为了方便公众,服务中心应设立自助终端设备,实现在线办理功能。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服务中心应聘请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服务中心应建立人员考核制度,对服务人员的表现进行评估,以确保服务质量。
第九条服务中心应建立奖惩制度,对服务中心人员的业绩进行奖励和激励,对不履行职责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惩处。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条服务中心应建立统一的服务流程和工作规范,指导服务人员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服务中心应建立24小时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公众的投诉和举报,确保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
第十二条服务中心应建立投诉处理制度,明确投诉处理的流程和时限。
第五章设备管理第十三条服务中心应配备先进的计算机设备、传真设备、打印设备和网络设备,以支持各项工作的进行。
第十四条服务中心应建立设备维护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服务中心应建立数据备份制度,保障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服务中心应建立保密制度,对公众的个人信息及涉及行政事务的文件资料进行保密。
第十七条服务中心应建立安全防范制度,确保服务中心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完好,并开展安全培训。
第七章监督与评估第十八条服务中心应接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九条服务中心应建立服务满意度调查制度,定期对公众的满意度进行调查,及时改进工作。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试行)》等四个规范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试行)》等四个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04•【字号】甘政办发[2012]262号•【施行日期】2012.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试行)》等四个规范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26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根据省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安排,现将《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试行)》、《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质量规范(试行)》、《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和《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2月4日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试行)为规范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一、术语和定义(一)政务服务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的活动。
(二)政务服务中心县级以上政府设立的,负责对本级政府保留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及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并指导下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行政机构。
(三)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
(四)两集中两到位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行政审批办公室)集中,该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到位,部门向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授权到位。
(五)窗口首席代表指政务服务中心各入驻部门窗口的负责人,由入驻部门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内设机构负责人担任,市州、县市区可由部门分管行政审批的副职担任。
(六)首问责任人依照职责首次接待服务对象的入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
二、管理要求(一)机构及人员健全政务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合理配置人员编制,保证工作需要。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中间工作人员守则(一)、配证上岗,礼貌待人;优质办事,热忱严密。
(二)、毋忝厥职,爱岗敬业;规范办件,接收监督。
(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自负自重,清正廉洁。
(四)、联结友爱,互相合营;尽职尽责,屈从安排。
(五)、穿戴整洁,讲究卫生;防火防盗,安稳保密。
(六)、尽力进修,进步本质;开创朝长进步,争创佳绩。
二、审批项目治理及办件规矩中间项目干事轨制为加强文家市镇人平易近当局政务办事中间(以下简称中间)规范化治理,确保中间健康有序运转,特制订本干事轨制。
1、办事主旨中间本着公平、公布、公平、高效、廉洁的原则,尽力削减干事法度榜样,切实进步干事效力,竭诚履行政务公布,严格规范行政行动,以形成“一条龙”配套办事,廉洁高效干事的行政办事轨制,为前来干事的境表里公平易近、法人和其他组织供给优质、便利的行政办事。
2、项目治理(一)进入中间的办事项目,必须按照合法、合理、便平易近、配套的原则,由中间研究后报经区人平易近当局赞成设立(详见:《中间项目治理方法》)。
因情形变更,确需撤消、变革、调剂的办事项目,窗口单位向中间申报,经中间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区人平易近当局赞成方可撤消、变革和调剂。
(二)行政许可事项必须要有司法、律例和当局规章为依照,并在法定依照一栏注明所依照的司法、律例、当局规章的名称及相干条则。
(三)行政许可事项干事指南中的申请前提、申报材料必须有司法、律例、规章的明白规定,行政机关在司法、律例、规章规定之外自行增长申请前提或申报材料的应当撤消。
(四)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法度榜样应当是法定法度榜样,行政机关不得在审批过程中增长与该项许可事项无关的其他审批环节。
(五)尚未进入中间的办事项目,仍由原渠道解决,但须向群众公示干事法度榜样和收费标准。
3、办件原则(一)凡申请在中间解决的行政办事项目,可分为即办件、承诺件、答复件、联办件、报批件5类。
依照实际情形,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详见:《项目办件规矩》)。
政务中心内务管理规范
政务中心内务管理规范引言概述:政务中心是政府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处理各类政务事务。
为了保证政务中心的高效运作和服务质量,内务管理规范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政务中心内务管理规范,包括组织架构、人员管理、信息安全、设备管理和工作流程。
一、组织架构:1.1明确职责分工:政务中心应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1.2设立内务管理部门:政务中心应设立专门的内务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各项内务工作。
1.3建立内务管理制度:政务中心应建立健全的内务管理制度,包括制度的起草、审批和执行等环节,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二、人员管理:2.1招聘与培训:政务中心应根据工作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并通过面试等方式选拔合适的人才。
同时,还应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2.2岗位责任制:政务中心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责,确保每个员工都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2.3激励机制:政务中心应建立激励机制,通过薪酬激励、晋升机会等方式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三、信息安全:3.1建立信息安全政策:政务中心应制定信息安全政策,并确保员工遵守相关规定,保护政务信息的安全性。
3.2加强网络安全:政务中心应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采取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技术手段,防止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
3.3加强数据备份与恢复:政务中心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并建立完善的数据恢复机制,以应对意外情况和数据丢失的风险。
四、设备管理:4.1设备采购与维护:政务中心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设备采购,并建立设备维护制度,定期检修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2设备使用规范:政务中心应制定设备使用规范,明确设备的使用权限和使用规则,防止设备被滥用或损坏。
4.3设备更新与淘汰:政务中心应及时更新设备,淘汰老旧设备,以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处理能力。
五、工作流程:5.1流程规范化:政务中心应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明确各项工作的流程和环节,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是指对政务服务中心的组织、运作和管理进行规范的一系列制度。
它包括各个方面的规定,旨在确保政务服务中心的高效运作、提高服务质量,从而满足公民和企业的需求。
以下是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 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明确政务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确定各个岗位的职责、权限和任务分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 服务流程和标准: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流程和标准,明确各项服务的具体步骤和要求,确保服务规范、统一,并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3.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规划和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系统,包括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平台等。
同时制定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可靠性和保密性。
4. 绩效评估和考核:制定绩效评估和考核制度,对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激励工作人员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5. 人员培训和素质提升:为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提供培训机会,提升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6. 用户反馈和满意度调查:建立用户反馈机制,及时收集用户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满意度调查,针对问题及时改进和优化服务。
7. 违规处理和监督机制:对于违反制度规定和道德底线的行为,制定相应的违规处理机制,同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政务服务中心的运作合法、公正和透明。
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可以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的组织效能和服务质量,提升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促进政务服务的便捷化、高效化和智能化。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一、总则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府向公民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便民服务的窗口机构,是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效能的重要举措。
为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水平,确保其高效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二、机构设置与职责1.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设置应根据服务需求和地区特点进行合理规划,确保服务能力的覆盖和连通性。
2.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责包括:提供证照办理、行政审批、政务咨询、综合查询等服务;推进政企对接,提供服务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承办政府决策的实施、宣传、培训等工作。
三、服务标准1.政务服务中心应制定明确的服务标准,包括服务态度、时限要求、服务内容等方面。
服务标准应公之于众,在大厅明显位置公示。
2.政务服务中心应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定期分析调查结果并评估服务质量,及时改进工作。
四、队伍建设1.政务服务中心应加强队伍建设,确保人员素质与服务需求相适应。
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策素养、业务能力和良好的沟通技巧。
2.政务服务中心应制定人员培训和绩效考核制度,推动工作人员的持续学习和提升。
五、信息化建设1.政务服务中心应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政务服务系统,实现业务流程的电子化、在线办理等功能,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2.政务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客户信息的保密和防止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
六、窗口服务流程1.政务服务中心应规范窗口服务流程,确保服务内容和办理流程的透明、公正、高效。
2.政务服务中心应根据服务需求,合理划分窗口,明确窗口服务对象和办事指南,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
七、服务管理1.政务服务中心应建立定期服务评估机制,评估服务标准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政务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接收并及时处理来自公民和企事业单位的投诉意见,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八、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中心应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公开的及时、全面、便利。
政务服务中心应及时公布服务标准、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提供相关政务信息查询服务。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质量规范》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质量规范》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府向社会提供各种行政事务和公共服务的窗口,是体现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行政管理的重要平台。
为了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以下是《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质量规范》。
一、服务态度1.资深员工应处处以微笑对待服务对象,热情主动地为其提供服务,耐心解答问题,积极为其解决问题。
2.服务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划分服务对象的优先级,公平公正地为每位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3.向服务对象提供有效帮助时,服务人员应真诚地表示祝贺或感谢,增加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二、服务效率1.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快速准确地解答服务对象的问题,高效地办理各类行政事务。
2.设立快速通道,为紧急和特殊情况的服务对象提供特殊服务,尽可能缩短服务时间。
3.对于重要事项和涉及重大利益的事务,政务服务中心应采用优先办理机制,确保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三、服务便捷1.政务服务中心应提供多种便捷的服务方式,包括线上和线下服务,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服务对象。
2.在线服务应以多渠道方式提供,如网站、手机应用等,方便服务对象进行事务查询、预约、申请等操作。
四、服务公开1.政务服务中心应将相关政务信息在明显位置进行公开,包括服务对象的权利义务、服务流程、服务时间等内容,方便服务对象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
2.对于涉及行政审批或公共服务的规章制度,政务服务中心应将其制定透明化,并向服务对象公示,确保服务对象的知情权。
3.政务服务中心应定期公布服务情况,包括服务对象的数量、服务满意度、服务效率等指标,接受社会监督。
五、服务创新1.政务服务中心应积极推行信息化管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提升服务效率。
2.制定和完善服务流程,不断优化服务环节,提高服务效果。
3.加强服务对象的意见收集和反馈机制,及时听取服务对象的建议和意见,改进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质量规范是提高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质量的基本要求和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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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牛建平、张应杰、陈建平、熊兰、罗光辉、杨玲、魏兴亮、肖平、张凯峰、岳立、舒新华、杨路、李文平、朱利民、李从坤。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是党和政府向群众提供行政服务的重要窗口,其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对党和政府的信心。
为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本文将从中心的组织架构、人员素质、服务流程、信息化建设以及投诉处理等方面展开讨论。
一、组织架构政务服务中心应设立组织协调部门、业务管理部门、投诉处理部门等,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组织协调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中心各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政策文件,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各项行政服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服务流程的规范和高效;投诉处理部门负责接收和处理投诉事项,及时解决群众问题,维护良好的服务形象。
二、人员素质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具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
政治素质是指工作人员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组织安排。
业务素质是指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务服务流程,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能够准确、高效地为群众提供服务。
服务意识是指工作人员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始终保持服务意识,用心、耐心、细心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三、服务流程政务服务中心应确立完善的服务流程,以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服务流程应包括预约、受理、办理、查询、通知和评价等环节,各环节之间要衔接紧密、流程简化、时间节省。
中心应设置便民设施,如自助查询终端、打印机、传真机等,提供多种办事渠道,如窗口办理、网上办理、手机APP等,让群众能够灵活选择,提高办事效率。
四、信息化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行电子政务,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中心应建立统一的业务办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中心工作人员要熟练运用信息化工具,提升办事效率。
中心应开通电子服务大厅,方便群众查询和办理业务。
中心还应设置咨询热线和网络咨询平台,为群众解答疑问,提供咨询服务。
信息安全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环节,中心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政务中心内务管理规范
政务中心内务管理规范一、背景介绍政务中心是政府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处理和管理政务事务。
为了保证政务中心的内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内务管理规范是必要的。
二、内务管理目标1. 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规范的内务管理流程和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果。
2. 保证信息安全: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政务中心的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3. 提升服务质量:通过规范的内务管理,提升政务中心的服务质量,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4. 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成本,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三、内务管理规范1. 办公场所管理1.1 办公场所布局合理:按照工作流程和人员数量合理规划办公场所的布局,确保工作区域的舒适性和高效性。
1.2 办公设备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办公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
1.3 办公环境卫生:定期清洁办公区域,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提升工作效果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 文件管理2.1 文件分类归档:根据文件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归档,建立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方便文件的查阅和利用。
2.2 文件保密管理:对涉密文件进行严格的保密管理,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2.3 文件流转管理:建立文件流转制度,规范文件的流转过程,提高文件的传递效率。
3. 信息安全管理3.1 网络安全管理: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和防护,防止网络攻击和信息泄露。
3.2 数据备份和恢复:定期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并建立数据恢复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3.3 访问权限管理:根据员工的职责和需要,合理划分访问权限,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4. 会议管理4.1 会议组织和安排:合理安排会议时间和地点,提前通知与会人员,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4.2 会议纪要记录:会议结束后,及时撰写会议纪要,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便于后续的跟进和执行。
4.3 会议效果评估:对会议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会议管理工作。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定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中心工作人员守则一、配证上岗,礼貌待人;优质服务,热情周到;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规范办件,接受监督;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自尊自重,清正廉洁;四、团结友爱,相互配合;尽职尽责,服从安排;五、穿戴整齐,讲究卫生;防火防盗,安全保密;六、努力学习,提高素质;开拓进取,争创佳绩;二、审批项目管理及办件规则中心项目办事制度为加强文家市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规范化管理,确保中心健康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办事制度;1、服务宗旨中心本着公平、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努力减少办事程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竭诚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以形成“一条龙”配套服务,廉洁高效办事的行政服务制度,为前来办事的境内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便捷的行政服务;2、项目管理一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必须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配套的原则,由中心研究后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详见:中心项目管理办法;因情况变化,确需取消、变更、调整的服务项目,窗口单位向中心申报,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取消、变更和调整;二行政许可事项必须要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依据,并在法定依据一栏注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的名称及相关条文;三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自行增加申请条件或申报材料的应当取消;四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程序应当是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在审批过程中增加与该项许可事项无关的其他审批环节;五尚未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仍由原渠道办理,但须向群众公示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3、办件原则一凡申请在中心办理的行政服务项目,可分为即办件、承诺件、答复件、联办件、报批件5类;根据实际情况,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详见:项目办件规则;二需转报、上报审批的办件申请,受理窗口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并负责办理完结;三凡发现未按要求办理的,服务对象有权向中心投诉受理机构投诉;4、作息时间、中心每天实行“早九晚六”工作时间即上午九时至十二时,午后二时至六时;、周末双休日、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元旦节、春节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期间,原则上按规定休假,如有特殊紧要事宜,可安排专人办理;5、考核办法一中心对服务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的工作考核详见:服务窗口与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二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月考核评为不称职,中心有权要求窗口单位换人;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与所在单位年终目标考核以及奖励挂钩;中心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政务服务项目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管理;第三条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协调与管理;第四条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配套”的原则确定;一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由政务服务中心统一格式印制项目办事指南,其内容包括:实施部门、项目名称、项目依据、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同时,各窗口免费提供可供当事人借鉴的表格、资料样板;二除特殊项目经区政府批准外,所有行政许可项目一律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办理结果由窗口统一送达行政相对人;所有行政许可项目的受理、办理和收费,均应按要求及时输入计算机;三各窗口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编号登记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项目受理通知书、项目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和指导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并出具材料补齐通知书;四承诺时限应在法定的时限内根据项目办理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缩减;五收费的项目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和许可证;第五条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一各窗口单位依法设立、取消或调整、变更服务项目,应及时向政务服务中心申报;二政务服务中心和窗口单位及时制定相应的内部运作程序和制度,并根据情况授予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相应的办理权限;第六条服务项目实行“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五公开;第七条服务项目办理:一服务项目的受理、初审、缴费、核发证照、批准文件、转报等环节,应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二已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服务项目,原单位一律不再受理;三依法调整项目收费及变动相关手续,应报政务服务中心备案;服务项目公布为免费的,一律不得收费;第八条凡违反本办法,经查实后,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第九条本办法由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项目办件规则为加强服务中心办件的规范化管理,方便服务对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制定本规定;一、即办件的管理一即办件的认定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办事程序简单,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结的;二即办件的办理1、即办件即收即办;2、办结的即办件要及时输入到即办件数据库;二、承诺件的管理一承诺件的认定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需经审核、论证、公告、现场踏勘等,不能当场办结的且需要1个工作日以上的;二承诺件的办理1、承诺件收件后,应及时将数据输入到承诺件数据库,并出具项目受理通知书,明确办理时限;2、承诺件所涉及的内容,如属于部门相互协作办理的事项,应由受理窗口单位自行协调处理,不得要求服务对象办理相关手续;三、答复件的管理一答复件的认定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明令禁止办理的;二答复件的办理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场作出解释,明确答复不能办理;对申请事项较为复杂,无法当场确定的申请事项,可按承诺件先予受理,并在承诺时限内由受理机关组织人员审定,提出明确意见,定为不予许可的,应当说明,并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告之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力;四、联办件的管理一联办件的认定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事项涉及两个含两个以上机关许可或需要办理两个以上许可事项的;二联办件的办理“中心”管委会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实行互联审批;在受理时,应向申请人提供互联审批申请书,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互联审批申请书后,并按要求向有关许可审批部门及时提交办理互联审批所需的相关材料;有关许可审批部门在收到“中心”抄告的互联审批申请书后,应及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在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时间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审批意见;五、报批件的管理一报批件的认定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属于转报、上报审批的;二报批件的办理受理窗口应积极与上级对口部门联系,争取支持,及时办理;凡属转报的重大投资项目或生产性项目,受理部门应派专人上报,跟踪办理结果,办理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人;一次性告知制度第一条为了真正体现政务服务中心便民、为民的服务宗旨,加强对受理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化管理,真正转变行政机关工作作风,中心要求每一位窗口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每一位当事人,一次性向当事人告知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事宜;第二条当事人到窗口申请办理或咨询行政审批事项时,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材料,并发放有关表格;第三条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咨询时,应当热情、主动地提供咨询服务,不得以自己不了解情况和不熟悉业务为借口,要求当事人到部门去咨询或到部门去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第四条任何一个窗口的工作人员遇到当事人咨询或申请办理非本部门受理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时,应当热情地将当事人带到有关部门的窗口或指点有关部门窗口的所在的位置,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当事人推出本窗口了事;第五条窗口工作人员应把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法律依据置放于窗口上,方便当事人查阅;项目审批督促检查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有效管理,提高办事效率,真正体现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政务服务中心督查股每天应当进行行政审批的日常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各窗口单位受理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情况;第三条中心督查股在日常督促抽查中发现当天超期未办结,并未注明超期未办结原因的,应督促该窗口工作人员说明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第四条同一行政审批事项连续延期三个工作日未办结时,如属当事人材料不齐等原因的,有关单位应当视其情况做退件处理或要求当事人及时补齐有关材料;如属行政机关工作中的原因造成延期的,有关单位应及时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取得当事人的谅解,并提出解决方案;同时,中心督查股应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征求其意见;第五条中心督查股每月应当对本月内各窗口单位已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抽查,了解当事人的满意程度,并将抽查情况在每月月报中予以公布;第六条窗口单位延期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中心将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并纳入窗口月季、年度考核和单位的年终目标考核;中心投诉处理制度第一条为了促进和完善中心窗口工作,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完善办事程序,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使当事人对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中的意见投诉有门,并能得到满意的答复,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设立投诉机构;管委会督查股受理对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投诉,包括现场投诉、电话投诉和信函投诉,具体负责受理当事人的投诉工作;第三条受理投诉后,中心应当详细登记备案,按投诉来访登记表逐项填写投诉人、投诉时间、投诉方式、投诉内容、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并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随时追踪了解有关部门的处理情况,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当事人;第四条当事人投诉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及行政审批办理程序中的问题,中心督查股要及时了解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情况,限时要求窗口工作人员或窗口单位提出当事人满意的处理意见,同时应将处理结果抄报中心备查;第五条投诉人对处理意见不服的,中心应当要求处理单位重新进行核实,如过错责任在窗口工作人员或窗口单位的,中心应当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和领导,并提出处理意见;中心督查股还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投诉人进行回访,了解有关情况,征询其对中心的意见;第六条被投诉的窗口工作人员或窗口单位,一经核查属实,责任在窗口工作人员或窗口单位的,中心将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并纳入窗口月季、年度考核和单位的年终目标考核;投诉受理人受理当事人对有关窗口部门和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的投诉,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投诉纪律,做好保密工作,未经投诉人同意不得公开其情况,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违反投诉纪律导致投诉人受到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许可效率,保证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正确、及时、公正、高效地实施行政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公务员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许可过错,是指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或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中因故意、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损害行政许可对象合法权益,对行政许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第三条中心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行政许可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规定追究其行政许可过错责任;第四条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实施行政许可行为,必须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和程序合法;严格按照中心项目办事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办件规则的要求实施行政许可;第五条窗口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许可过错责任:一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而不予受理的;二受理不出具受理通知书,答复件只作口头说明,不出具书面答复意见的;三对申请资料不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未能一次清楚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及相关具体要求,出具材料补齐通知书的;四无规定依据实施许可,或超越规定权限实施许可的;五受理承诺件、联办件,未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并未及时告知理由、说明原因的;六承诺件、联办件未能按时办结,而弄虚作假,在政务处理系统中将该件修改为办结的;七在窗口受理后,不在窗口交费或交件,致使办事群众再回原单位办理各项手续、交费或取件的;八项目办理无需上报,但在政务处理系统中按照上报件受理的;九上报件受理后,不主动与上级部门联系催办的;十受理承诺件、联办件时,为逃避监督,故意按即办件、答复件录入的;十一为服务对象强行指定中介机构,强行推销产品的;十二对联办许可事项,不履行首接责任,拖延不办或相互推诿,本部门许可事项完成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门的;十三无法定依据实施收费,擅自改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或违法收取抵押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的;十四实施收费不开具合法收据或不使用法定部门制发的专用票据的;十五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时间脱岗,贻误申请人办事的;十六其他违反许可工作规定,贻误许可工作或者损害被许可人合法权益的;十七滥用职权实施行政许可的;第六条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第七条承担行政许可过错责任的窗口工作人员除向服务对象正式道歉外,分别给予如下处理:一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限期改正;二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三退回原单位,由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处理结果应报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第八条视主观意识、情节轻重、损害后果、影响大小和改正错误的态度,行政许可过错分为一般过错、严重过错和特别严重过错,根据过错性质依据第七条给予相应的处理:一情节轻微,主观不存在故意,且属首次出现行政许可过错,给被许可人造成损害后果和影响较小,当事人经教育后认识深刻,并能积极主动改正错误的,属一般过错;对一般过错的当事人,给予第七条第一项行政处理;二情节严重,主观上存在故意,行政过错给被许可人造成损害后果严重、影响较大,当事人经教育后能认识错误的,属严重过错;对出现严重过错的当事人,给予第七条第二项行政处理;三情节特别严重,主观上存在故意,行政过错给被许可人造成损害后果特别严重,对经济发展软环境和窗口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当事人经教育后仍不思悔改的,属特别严重过错;对当事人,给予第七条第三项行政处理;四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十七款的,给予第七条第三项行政处理;第九条本办法适用于政务服务中心全体窗口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由于请假等原因委托别人代岗发生的行政过错责任由代岗人承担;第十条本办法由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项目首接责任制试行办法第一条首接责任制是指中心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在首先接到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或提出咨询时应当履行的一种职责;首先接受申请或咨询的窗口为首接责任单位,首先接受申请或咨询的工作人员为首接责任人;.第二条首接责任制的基本内容和要求一询问责任;申请人在中心任何窗口递交申请或咨询时,工作人员须问清当事人要办理几个手续、哪些手续;二告知责任;当得知申请人需要同时办理两个或两个以上手续且需要不同的窗口部门共同办理时,一要告知申请人可同时向中心相关窗口提交申请,或到“并联审批窗口”提出并联审批要求;二要告知“并联审批窗口”工作人员或直接告诉管委会督查股有关申请人的并联审批事宜;只涉及本部门内部科室的并联审批事项,要迅速告知相关科室人员或报告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并联审批;三催办责任;各窗口部门内部的并联审批,由其窗口负责人或首接责任人负责催办,加快进度或特事特办,确保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通过中心“并联审批窗口”牵头组织的并联审批,由管委会督查股承担催办责任;四联络责任;各部门内部并联审批的联络,由其窗口负责人或首接责任人负责;联络的事项主要包括:通知本单位有关科室备件、交件和客户按时到中心取件等;通过中心“并联审批窗口”组织的并联审批,由管委会督查股承担联络责任;第三条奖罚一对认真履行上述责任的首接责任单位及首接责任人,管委会将根据其履行的情况、当事人的反映,在考评时予以加分或通报表扬,并作为评选先进的参考因素;二对不履行或履行首接责任较差者,按窗口和工作人员考核规范与标准扣分,造成较坏影响者,加重扣分并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评选先进时实行“一票否决”;三、中心管理制度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一、文明用语要求:文明礼貌、态度和蔼、语气亲切、表达清楚;1、接待服务对象特别是外地来的人员要讲普通话;2、见到服务对象要主动打招呼,办理完毕后要说:再见;3、电话铃响三声以内要迅速接听,接听时首先讲:您好;4、遇到本人无法回答的问题时要讲:对不起,请稍等,我帮您问一下别的同志;或者把服务对象指导到应去的窗口;5、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时要讲:谢谢您,欢迎您监督和帮助;6、当受到服务对象表扬时要讲:没关系,这是我们应该做的;7、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证件时,要说:请稍侯,我马上给您办;对不起,您还缺少××材料,我现在把补办的清单给您;下面的手续请到××窗口办理等;8、禁止使用“不知道、我不管、少嗦”等生、冷、硬、顶有伤感情、激化矛盾的语言;二、仪表形象要求:服装整齐、仪表端庄、地面清洁、窗口卫生;1、衣冠整洁,佩带工作牌,有统一制服的要按规定着装;2、姿态端雅、自然大方,站、坐的姿势要端正,在服务对象面前不准做任何不礼貌的举动;3、男同志发式大方,不准留与身份不符的发型;女同志化妆要大方适度,佩带饰品要庄重得体,上班时间不穿背心、吊带、拖鞋;4、窗口服务台、电话、电脑、报纸、档案材料等物品要按规定统一摆放;5、不得随意吐痰、乱扔杂物,保持窗口卫生;三、服务态度要求:主动热情、态度诚恳、行为文明、服务周到;1、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主动打招呼,并请其就坐,然后再为其办理手续;2、服务对象咨询有关问题时,要耐心倾听,全面细致地解答清楚,对服务对象没有提到而在办理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问题也要一并讲清;要做到耐心热情、百问不厌,不准冷落、刁难、训斥和歧视服务对象;3、做到“四个一样”,即干部与群众一样尊重;生人与熟人一样热情;忙时、闲时一样耐心;大件、小件一样对待;4、对服务对象所办业务,要一次了解清楚、一次告知清楚;材料齐全后,一次办理完毕;5、要实行三“心”服务,即:“热心、诚心、耐心”,在任何情况下都严禁对服务对象闹情绪、耍态度,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四、工作纪律要求: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公开透明、办事公道;1、“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心”及部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在工作时间做到“八不”即:不吸烟;不喝酒;不吃零食;不说笑打闹;不大声喧哗;不乱串岗位;不扎堆聊天;不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看书、看报;不传播流言蜚语;2、自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审批,严格办事程序,不得擅自主张,各行其是;3、严格遵守“中心”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脱岗,不空岗;4、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无特殊原因不得逾期;5、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以任何形式吃、拿、卡、要,不准损坏“中心”信誉和政府形象,勤政廉洁,优质服务,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学习制度1、“中心”管理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都必须自觉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相结合;“中心”管理人员集中学习由综合科组织实施,时间为每周五下午;业务学习由窗口工作人员自行安排;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参加“中心”安排的集中学习,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2、综合科负责制定“中心”的学习计划,坚持政治学习与政策、法规业务学习相结合;3、建立集中学习点名制度,由督查科记录参加学习的人数、缺席者姓名及缺席原因等,以便查阅;4、会议由综合科负责记录;5、因故不能参加学习,应事先请假,因公出差人员应即时说明情况;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缺勤半天处理;廉政建设制度为加强中心的廉政建设,规范中心管理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确保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自律,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民众办事的效率和便利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政务服务中心的设立1.政务服务中心是为民众提供行政服务的机构,旨在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提升政府公信力。
2.政务服务中心的设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负责设立和管理。
三、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责1.为民众提供办事咨询和办事服务,明确承办的行政事项范围。
2.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查询服务。
3.提供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和协调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
4.解决民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满意度。
5.及时反馈民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改进建议,促进政务服务的不断完善。
四、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机构1.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管理委员会,由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2.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监督执行情况。
3.管理委员会召开例会,定期研究讨论政务服务中心的重点工作和管理问题。
4.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综合办公室,协助管理委员会处理日常管理事务。
5.综合办公室负责协调政务服务中心的各职能部门,加强协作和沟通。
五、政务服务中心的人员管理1.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行政管理和服务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并服务承诺。
2.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岗位设置和职业发展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岗位和职务晋升。
3.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业绩考核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奖励和激励措施。
4.政务服务中心对工作不到位、服务不规范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纪律处分。
六、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1.政务服务中心应制定明确的工作流程和标准操作规范,提高服务的效率和一致性。
2.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应以简化程序、便利民众为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办理时间和手续。
3.政务服务中心应提供一站式服务,实行网上办理、预约系统和快速通道等便民措施。
4.政务服务中心应建立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的跟踪和提醒机制,确保民众及时了解办理进度和结果。
《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全文
《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全文篇一: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要求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要求规范1、政务服务中心职能定位直面群众服务的第一窗口优化经济发展的第一平台转变政府职能的第一方阵展示政务形象的第一舞台2、服务宗旨廉洁规范便民高效3、工作质量依法办事、严谨便捷;敬业精业、优质高效。
4、工作纪律遵纪守法、按章办事;坚守岗位、文明服务。
5、行政审批要求大厅之外无审批,大厅之内快审批。
6、标准实施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化于做。
7、“六个不让”不让首问事项在我这里推诿,不让群众办件在我这里延误,不让工作差错在我这里发生,(来自: 小龙文档网:《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全文)不让违纪行为在我这里出现,不让服务对象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中心形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
8、“六零服务”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程序“零违规”,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
篇二: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一、制定行为规范的原则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服务部门,起行为规范应该体现:文明、有序、高效、和谐。
二、仪表形象基本要求:着装得体、仪表端庄、举止优雅、精神饱满1、上班时,衣着必须得体、有制服的需着制服。
2、坐姿端正,自然大方;服务时,热情相迎,礼貌待人。
三、环境卫生基本要求:办公用品摆放有序,工作环境干净整洁1、不擅自乱贴乱放。
2、不在工作场所吸烟。
3、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保持窗口卫生。
4、坚持每天一小扫,周末大扫除。
四、工作状态基本要求:主动热情、态度和蔼、举止文明、服务快捷。
1、言行举止要和蔼、谦恭、庄重、得体。
2、坚持微笑服务。
主动为服务对象介绍服务内容,并提供优质服务。
3、服务对象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
4、对服务对象要百问不厌,不得无理推诿、怠慢。
5、坚持文明办公,提倡普通话服务。
6、努力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善于化解矛盾。
7、认真倾听群众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是指政府机关负责提供各类政务服务的机构的管理和运行规则。
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府机构的重要窗口和对外服务平台,为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务服务,推动政府服务向现代化、规范化、便民化、智慧化方向发展。
为了确保政务服务中心的高效运行和服务质量,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规范。
一、组织架构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明确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和责任,并明确各级领导的责任和权限。
政务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应当与其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相适应,能够有效地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二、服务流程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规范的服务流程,并公开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说明。
服务流程包括服务申请、受理、办理、审核、审批等环节,每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时间限制应当清晰明确。
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制定操作手册,对服务流程进行完整详细的说明,以便工作人员能够按照规定程序提供服务。
三、服务标准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制定明确的服务标准,明确服务对象的权利和义务,使服务对象能够明确自己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
服务标准应当包括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时间、服务费用等要素,要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制定差异化的标准。
四、信息公开五、服务评价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评价机制,通过问卷调查、社会监督、投诉处理等方式,及时了解服务对象对政务服务中心的满意度和不满意度,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并采取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六、安全保障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服务对象的信息安全不受侵犯。
政务服务中心还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严格落实人员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杜绝腐败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以上是关于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的一些基本要求,旨在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和管理,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政府机关应当高度重视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中心的发展,为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提供更好的政务服务,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政务服务的效能和质量,推动政务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增强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制定本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第二条政务服务中心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为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行政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政务服务中心的任务是为社会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精细的政务服务,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服务能力。
第四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遵循“四个服务”原则,即服务民主、服务市民、服务经济、服务社会。
第五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服务效能。
第二章政务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第六条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管理机构,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机构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设置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包括公民服务部、企业服务部、政务资源部等。
第三章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第九条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包括:(一)办理各项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和指导;(二)接受并办理申请、申报,提供审批、备案等服务;(三)发布政务信息,提供信息查询和公告服务;(四)受理投诉和举报,提供投诉处理和监督管理服务;(五)开展政务服务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第四章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第十条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包括申请受理、事项办理、结果反馈等环节。
第十一条申请受理环节包括申请接收、申请材料审核、申请受理等。
第十二条事项办理环节包括业务办理、内部协调、审批备案、结果反馈等。
第十三条结果反馈环节包括结果通知、结果公布、投诉处理等。
第五章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第十四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树立精细化服务理念,为申请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五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效能。
第十六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加强内部协作机制,提升工作协同能力。
第十七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第十八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加强监督和纠正。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作为政府机构提供综合行政服务的重要单位,对于改善政府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率、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具有重要作用。
为确保服务中心能够更好地履行其职责,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本文将对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进行规范。
一、组织结构1.1 服务中心应设立组织委员会,负责总体决策和指导工作。
组织委员会由该服务中心的领导班子组成,主要负责制定服务中心的发展战略、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
1.2 在服务中心下设若干部门,包括行政管理部门、窗口服务部门等。
部门之间应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二、工作职责2.1 服务中心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事、财务、绩效评估等内部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服务中心的规章制度,并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2 服务中心的窗口服务部门负责办理来访群众的各项行政审批事项,提供相关政务服务,确保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2.3 服务中心应设立专门的客服部门,负责接听来电、处理来信、回复网上咨询等工作,及时解答公众疑问,处理投诉,提供优质服务。
2.4 服务中心应加强对外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服务中心的认知度和满意度,扩大服务中心的影响力。
三、服务流程3.1 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的服务流程,实现便捷、高效的办事环节。
服务流程应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部门和办事人员,确保办事人员有序进行工作。
3.2 服务中心应建立便民服务的网上平台,提供在线申办、资料查询等功能,方便公众随时随地办理事项,提高效率。
3.3 服务中心应推行一站式服务,为来访群众提供全面且综合的服务,减少群众跑腿,提高工作效率。
四、人员管理4.1 服务中心应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培训等机制,保证拥有高素质、专业技能的员工队伍。
4.2 服务中心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责任感和职业素养,定期组织培训班和岗位练兵,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
政务中心内务管理规范
政务中心内务管理规范一、背景介绍政务中心作为一个重要的行政机构,承担着提供政务服务、协调政务资源、推动政务创新等职责。
为了保障政务中心的内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范。
二、内务管理组织架构1. 内务管理部门:设立内务管理部门,负责政务中心的内务管理工作,包括人员管理、办公设施管理、资产管理等。
2. 内务管理人员:内务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内务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内务管理工作,包括日常巡查、维护、报修等。
三、人员管理1. 人员招聘: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明确的招聘流程和标准,严格按照招聘程序进行招聘,确保人员的专业能力和道德素质。
2. 岗位职责: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责,确保工作任务的分工合理、职责明确。
3. 培训与发展:定期组织内务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为其提供发展机会和晋升渠道。
四、办公设施管理1. 办公环境:确保政务中心的办公环境整洁、舒适,为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
2. 办公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办公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转,及时更新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3. 办公用品:制定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制度,确保办公用品的供应充足,避免因缺乏办公用品而影响工作进程。
五、资产管理1. 资产登记:对政务中心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包括办公设备、电脑、办公家具等,确保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资产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资产,确保其正常运转和使用寿命。
3. 资产报废:对无法修复或达到使用寿命的资产,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废处理,确保资产的合理利用和安全处置。
六、安全管理1. 人员安全:建立健全的人员安全制度,包括人员出入管理、工作区域安全等,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2. 数据安全:建立健全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数据备份、权限管理、网络安全等,确保政务中心的数据安全。
3.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人,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府与市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负责提供各类政务服务,为市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为了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制定并执行《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
政务服务中心应当设立独立的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并配备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服务队伍。
中心应当重视培养和引进具有政务服务能力的人才,提高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确保服务人员能够熟悉各项政务服务流程,并能妥善解答市民的问题和需求。
其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流程和标准。
政务服务中心应当根据不同的服务需求,制定相应的服务流程和标准,确保每一项服务都能够高效、便捷地完成。
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统一的服务标准,确保服务质量的一致性,并定期进行服务评估和客户满意度调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此外,政务服务中心应当积极推动服务数字化和信息化。
政务服务中心应当通过建设相关的信息系统和平台,推动政务服务的数字化和在线化,提供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等便利的服务方式。
政务服务中心应当鼓励市民选择在线服务,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等待时间,提高服务效率和便利程度。
另外,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加强对服务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服务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严格杜绝任何形式的服务乱象。
政务服务中心应当设立投诉渠道,接受市民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处理和回应相关问题。
最后,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定期开展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引导他们始终以市民为中心,为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服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激发他们继续提高服务质量的动力。
总之,《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升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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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行政审批机构应根据业务量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并确定首席代表。
工作人员的人事及福利待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由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人员要求
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敬业精神好的业务骨干。
国家公务员或法律、法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职能的组织的工作人员。
会操作计算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政务服务中心应设立监督投诉电话、服务评价器、服务评议表、意见箱(簿),定期收集、整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和投诉,及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服务对象反馈。
政务服务中心应当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政务服务行风监督员,定期收集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机构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办理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服务事项,应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特殊情况不能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服务事项,宜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牛建平、张应杰、陈建平、熊兰、罗光辉、杨玲、魏兴亮、肖平、张凯峰、岳立、舒新华、杨路、李文平、朱利民、李从坤。
政
1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各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服务中心)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要求、服务事项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不符合法定办理条件的、不需要办理行政审批的、不属于本部门办理行政审批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参见附录E)。
AB岗制度
每个工作岗位应实行AB岗制度。
工作人员A因故离岗时,应将有关工作交由工作人员B承担。
AB岗工作人员应熟悉岗位服务事项的具体内容、要求和涉及到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具体办理程序、完成时限等,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
政务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的活动。
2
服务事项
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包括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两到位
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该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权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到位。
遵守政务服务中心各项管理规定,接受政务服务中心的监督协调。
对政务服务中心发出的服务事项督办函及时处理并按期回复。
协助政务服务中心处理服务对象的咨询、投诉。
完成本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B.4
受理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按规定办理或依照相关部门的委托办理。
对按规定转交相关部门办理的服务事项,应跟踪督办。
一次性告知制度
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受服务对象的咨询、申请或办理服务事项时,应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该事项的办事程序及所需材料,主动提供示范文本、表格和资料,或告知服务对象免费获取相关示范文本、表格和资料的途径,同时回答相关问询。
对服务对象递交的申报材料应认真审查,对申报材料中存在的问题应一次性告知,依法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应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参见附录D),并将修改意见详细记录在材料审查记录栏中。
安排部署各内设机构开展工作,确保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廉洁、高效运行。
负责签发上报下发的公文。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工作负责人
C.2.1.1
主持和协调综合业务管理工作。
协助领导对各项重大决策及事项进行安排、协调。
负责组织起草、完善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文件的起草和复核,指导对外宣传、信息报送及文电处理。
抽取评标专家,建立健全评标专家、代理机构工作状况诚信档案,对其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并提出处理建议意见。
负责组织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建设和管理。
对下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指导。
信息管理
负责牵头做好政务服务中心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
具体负责信息网络的维护管理,确保信息网络安全、正常运转。
3
3
政务服务中心内设机构
机构设置
根据政务服务中心履行综合管理、并联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管理等职能的需要,设立相应的内设机构。
人员配置
根据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能需要和内设机构设置,科学合理配置工作人员。
部门行政审批机构
机构设置
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应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设立行政审批处(科、股),并整体进入同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按规定未设行政审批处(科、股)的部门应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或者委托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办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
政务服务中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面向社会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的活动进行组织协调、实施监督管理,并根据有关部门委托直接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行政机构。
对服务事项进入和退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审查。
对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窗口办理的服务事项进行协调督察。
对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窗口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行审查。
受理服务对象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处理。
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突发事件处置。
对下级政务服务中心提供相关业务指导。
并联审批管理
负责会同同级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
统一协调、安排本部门各处(科、室、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政务服务过程中需要进行检验、检测、评估、论证等工作,按照规定安排工作人员实施简单的检验、检测、评估、论证。
对本部门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的服务事项,编制办事流程,逐岗位、逐环节明确责任人,承诺标准办理时限。
设立首问责任岗位,明确首问职责,实行首问登记;接受服务对象的政务服务咨询,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AB岗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
负责计算机及相关硬件设备、招投标监控系统、考勤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故障排除工作,互联网网站与党政网网站数据维护、网上办公系统的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多媒体资料收集、整理及制作。
对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审批软件操作系统培训。
对下级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指导。
B.3
依法受理、办理本部门按照规定集中到行政审批处(科、室、股)和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
附 录 C
C.1
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依法行政,明确职责权限,提高办事效率,制定本岗位职责。
C.2
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
主持全面工作。
负责组织传达、贯彻国家的路线、政策,上级的有关规定、指示、决策,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负责主持主任办公会、首席代表会等会议,讨论、决定有关工作事项。
组织制定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
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在同级政务服务中心的监察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监督、调查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效能监察机构,依托覆盖省、市(州)、县(市、区)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的活动实施逐环节、逐岗位全程监督。
2
首席代表
部门派驻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第一负责人,由行政审批处(科、股)负责人担任。县级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首席代表宜由部门副职担任。
2
首问责任岗
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和部门窗口设置的履行首问职责的工作岗位。
2
首问责任人
依照职责首次接待服务对象的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和部门窗口的工作人员。
2
综合窗口
根据部门委托,受理、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窗口。
ICS03.160
A 00
备案号:28935-2010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1173—2010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2010-10-13发布
2010-10-20实施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
前
本标准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服务事项,有关部门、机构不得在本机关或者其他场所受理、办理。
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服务事项应制定办事指南,公布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联系方式、投诉渠道。
服务事项相关收费应在银行设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统一缴纳,所收资金直接进入财政专户、国库。
根据有关部门的委托,直接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
承担电子政务大厅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为按规定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国有产权交易等活动提供服务,实施现场管理。
受理服务对象对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处理,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有关机关查处。
附 录 A
A.1
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明确职责权限,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制定本职能职责。
A.2
负责本级和指导下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组织协调部门集中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其他社会服务事项并督促检查。
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行政审批机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实施考核。
附 录 B
B.1
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工作管理,明确职责权限,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制定本职能职责。
B.2
综合管理
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中心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监察、后勤保障等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